多次盗窃盆栽
Ⅰ 如何认定多次盗窃行为及盗窃数额累计
一、多次盗窃行为的认定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多次盗窃达到三次以上的构成盗窃罪。在这里,是否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就认定为一次盗窃呢?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第四条规定: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从这条的立法本意不难看出,实践中对于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的“多次盗窃”产生了分歧意见,为此《解释》特意明确了“多次盗窃”的概念。如果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就认定为一次盗窃,那1年内入户盗窃3次就理所当然的认定为多次盗窃,该《解释》又何必要专门用一条规定来解释“多次盗窃”呢?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的“多次盗窃”只有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这两种情况,其它的不能以盗窃罪来定罪处罚。
二、盗窃数额累计问题
盗窃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一种结果犯,因此盗窃数额的认定对于此罪的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多次盗窃累计数额的问题,该《解释》中第五条第十二项规定: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1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累计盗窃数额只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
这里所说的多次盗窃构成犯罪,指的是依照该《解释》第四条规定的属于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其中的“依法应当追诉”,依法不应当追诉的盗窃次数是不能累计的。结合盗窃犯罪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三种情况:1、已过追诉时效的;2、已经过司法机关处理的;3、行为人在16周岁以前的盗窃行为。
(二)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1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
这里强调了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且其它的盗窃行为是在1年以内。比如(以500元为数额较大,5000元为数额巨大为例):张某一年内盗窃了两次,一次盗窃的数额为400元,另一次为450元,此时就不应该认定张某构成盗窃罪。又如:李某在2002年5月份盗窃的数额为4800元,在同年8月份盗窃的数额为400元,此时就不能认定李某的盗窃数额巨大,而只能以数额较大进行处罚。
因此,对于盗窃数额累计问题是有明确规定的,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只要是行为人实施的盗窃行为,其盗窃数额就累加起来。试想,如果可以这样简单的相加,该《解释》又为何如此特意规定呢?因此,从该《解释》的立法本意来看,是不能想当然的累计盗窃数额。当然,对于达不到刑事处罚的,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Ⅱ 偷罗汉松盆景判刑多久
《最高人来民法院、最高源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首先得看你是在哪个省份,不同省份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不一样的,如果盆景价值在起刑点以下,不构成刑事责任,而是给予治安处罚;如果超过起刑点,构成犯罪,具体会判多久还是得看盆景的价值而定,如果进入司法阶段,公安会委托物价局等机构对盆景进行鉴定,确定其价值。
Ⅲ 多次盗窃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进入他人家庭与外界相隔离的区域的时候,就认定为构成入户盗窃。常见的,譬如说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或者是渔民的渔船,都可以认定为入户盗窃。
Ⅳ 多次盗窃是否构成犯罪
您好:
1、盗窃罪:要看盗窃形式,不同的盗窃形式,追诉标准是不同的回:
①一般盗窃的,各答省都有本省的追诉标准,比如我们辽宁,2000元才涉嫌犯罪;
②扒窃的,一般认为500元以上涉嫌犯罪,但司法实践中也有不足500元就追究刑事责任的;
③入户盗窃的,一般认为200元以上涉嫌犯罪,但有特殊意义的物品除外;
④多次盗窃的,一般不问数额;
⑤携带凶器盗窃的,一般不问数额。
2、所谓多次盗窃,是指一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Ⅳ 连续盗窃和多次盗窃怎么区分
连续盗窃就是指在几天内或者一段时间内进行多次盗窃,属于接连性的,多次盗窃属于很长一段时间内进行过多次盗窃。
Ⅵ 朋友多次盗窃盆植,但是价值不超过400块钱。已经被警察带走了警察会怎么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Ⅶ 多次盗窃怎样认定,认定盗窃罪注意事项有哪些
您好:
盗窃数额累计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一变化直接影响对“多次盗窃”犯罪构成的界定以及盗窃数额的累计。
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规定:“对于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刑法修正后,笔者认为,“多次盗窃”是指以“入户”、“扒窃”及“携带凶器”以外的方式实施的盗窃。这是因为,“入户盗窃”、“扒窃”作为独立的犯罪构成,其成立盗窃罪不受次数限制,而“多次盗窃”要求三次以上的“入户盗窃”、“扒窃”,如果固守《解释》第四条对“多次盗窃”的界定,那么“多次盗窃”就没有适用的空间。
刑法修正后,“多次盗窃”是指一年内三次以上的一般盗窃,因此对于多次一般盗窃累计数额处罚不存在疑问。但应当注意的是,“多次盗窃”的定罪根据是盗窃行为达到多次,而不是因为累计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累计数额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对于累计盗窃数额,一般而言,盗窃构成犯罪并依法应当追诉的,其后所发生的盗窃行为,数额应当一并累计。对盗窃构成犯罪以前的盗窃行为,按照《解释》规定的“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1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累计数额的范围应当限于盗窃构成犯罪之前一年以内的犯罪行为。那么,对于“多次盗窃”构成犯罪的,并不存在对前次盗窃行为的数额累计问题。这是因为“多次盗窃”构成犯罪的时间点是第三次盗窃,在第三次盗窃之盗窃犯罪是前一年以内,只有“多次盗窃”的第一、二次盗窃行为。但是,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构成犯罪的,对前次盗窃行为的累计,应当依照“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的规定处理。
Ⅷ 多次盗窃案
三次在加起来金额不到80元,属于多次盗窃,涉嫌盗窃罪,一般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取得谅解书可以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