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植验收与监督
㈠ 徐州住建局再发楼市新规!明年起,不公示不得竣工验收
为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系,提升住宅工程品质,2022年1月1日起,徐州将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记者了解到,6区(县、市)率先纳入试点,公示的内容包含12个方面,参加试点的项目未落实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哪些项目列入试点工作?
据市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确定在主城区(鼓楼、云龙、泉山区)、沛县、邳州市、铜山区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
试点项目为依法按程序组织建设的住宅工程,参与试点的工程数应占当地在建住宅工程总数的50%以上。鼓励未列入试点的地区结合实际积极参与试点工作。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2021年12月1日起新出让住宅项目及2022年1月1日前已开工但未办理预(销)售许可的住宅项目,鼓励2022年1月1日前已办理预(销)许可但未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参照执行。
这些内容要进行公示
施工许可信息
工程名称、地址、规模、工期,施工许可证号、许可日期。
01、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信息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
02、施工工期信息
土建工期及起始日、安装工期及起始日、装修工期及起始日。
03、钢筋配筋率信息
经施工图审查通过的梁、板、柱、剪力墙配筋率及梁、柱配箍率。
04、防水防渗信息
地下室防水等级及屋面、外门窗、外墙、楼地面、地下室等部位的构造做法(包括做法说明、工艺流程、构造做法、详图)。
05、安置房户型信息
项目总平面图、户型图及设计建筑面积等信息。
06、主要建筑材料信息
钢筋、预拌混凝土、防水材料、保温材料、混凝土预制构件、门窗等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的生产单位、品牌、规格和进场验收结论。成品住房工程还须公示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装修工程施工图,并公示主要装修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等内容。
07、成品住宅设计变更信息
成品住宅设计变更信息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前做法和变更后做法。
08、成品住房社会监督信息
土建主体与装修工程交接阶段、分户验收阶段开展“住宅用户开放日”,邀请前期物业企业和购房人代表参与分户验收,并将相关活动信息予以公示。
09、工程主要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验收信息
工程主要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验收信息。工程参建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间和结论,成品住房实体交付样板书面验收意见,成品住房装修施工前的交接验收书面验收意见,分户验收汇总表,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和结论;电梯检验信息、室内环境检测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
10、配套工程建设信息
配套工程建设信息。小区大门和围墙设计方案;小区内道路、停车场设计图,小区内铺装地面设计图,主要材料、施工工艺;小区内室外管网综合设计图,主要材料、施工工艺;景观绿化设计效果图,主要绿植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
11、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建设单位应当在售楼现场醒目位置的墙面或固定展板设置公示栏,将可能影响住户使用的垃圾收集房、配电间、开闭所、通信基站、消防泵站等公共配套设施及小区周边其它不利因素,在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上注明其位置。建设单位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12、试点项目不公示不得竣工验收
01
建设单位可结合实际,通过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号、施工现场、销售现场、《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形式及时、分阶段向社会公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其中现场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可以二维码形式,在该工程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进行公示,便于业主通过手机扫描查看。
02
在办理预(销)售许可时建设单位应公示第(一)、(二)、(三)、(四)、(五)、(六)项公示内容;其余公示内容建设单位应在基础主体阶段、装饰装修阶段、验收交付阶段予以公示。
03
参加试点的项目未落实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公示情况报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在交房时向业主移交由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信息、主要建筑材料信息、成品住房实体交付样板书面验收意见、室内环境检测信息及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和结论构成的纸质文本资料。
据悉,此项工作分为三步实施,2021年11月1日-12月3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2年9月为总结推广阶段。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是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的重要举措,是质量管理工作的一项创新,市住建部门将适时组织观摩交流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的良好氛围。
㈡ 开发商有权调整未验收和末交付使用的房子周边的绿植吗
摘要 需要看那块绿化地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属于小区共有的,开发商是无权处置的。
㈢ 绿植租赁合同怎么写
花卉绿植租赁合同范文一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绿植花卉租赁摆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绿植花卉租赁数量和价格
甲方租赁绿植花卉 盆,用于室内办公环境美化装饰,每盆租赁价格为14元/月。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自 2015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甲方每季度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给付乙方绿植花卉租金,由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
乙方帐户信息:
帐户名: ; 开户行: ; 账 号: 。
第四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4.1.甲方有权对租赁绿植花卉的数量、品种、规格及质量进行监督。
4.2.甲方负责提供摆放场地,无偿提供绿植花卉养护用水。
4.3.爱护租赁的绿植花卉。因甲方原因造成盆器破损,由甲方负责赔偿。
4.4.甲方在合同范围以外需增加租赁数量的,应及时同乙方协商。
4.5.甲方如需要更换摆放位臵及品种,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3日内按甲方要求办理。
4.6.甲方不得将租赁的绿植花卉转租第三方。
4.7.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第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5.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与甲方办公环境相协调的绿植花卉,并根据不同季节及时更换,保持绿植花卉应有的新鲜和美观。
5.2.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或做与租摆无关的事项。
5.3.乙方的日常护养时间段务必服从甲方,在摆放绿植花卉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因乙方养护工作人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4.乙方负责绿植花卉日常管理(浇水、施肥、修剪、清洁)工作,做到绿植花卉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盆中无烟蒂等杂物,使绿植花卉保持常绿常青。同时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5.5.甲方如需增加租摆的绿植花卉,乙方应优先提供,相关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5.6.如遇节日、庆典、会议等临时性活动,如甲方需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偿提供甲方装饰用绿植花卉。
5.7.本合同列明的乙方信息(包括代表人、银行账户信息等),应自变更时起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就给予赔偿。
5.8.本合同租摆期满,甲乙双方未就续订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应自租摆期满之日起10日内撤走全部绿植花卉,逾期不撤走,视乙方放弃对绿植花卉一切权益,甲方有权进行处臵。
第六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搞力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可免除对另一方的赔偿责任。但遭遇不可搞力的另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搞力结束之日起7日内提供发生不可抗力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抗拒之事由,如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叛乱、暴动、政府政策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4.5条约定履行义务的,在甲方连续通知3次后,乙方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年租金的 %,甲方有权在应付租金中扣除前述违约金。
7.2 乙方有其它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或多次违反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执两份、乙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期满,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则合同可自动顺延一年。一方欲变更、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铜陵县顺安镇。
花卉绿植租赁合同范文二
甲方: 江苏南水北调蔺家坝泵站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陈站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美化办公环境,陶冶情操,提高工作效率,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所需要摆放的观叶植物。
二、由乙方负责观叶植物的浇水、除虫、除尘、摆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植物常绿,如有萎焉及时更换。
三、甲方要负责对观叶植物的保管,如遇植物失窃或故意损坏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后果,甲方要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同等品种、同等质量的苗木的当月市场价格。
㈣ 开发商有权调整未验收和末交付使用的房子周边的绿植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27
㈤ 绿植学生评优事迹简介怎么写
㈥ 绿化服务包括绿植和租摆吗
绿化服务,一般都是比较大的工程项目,比如公路绿化,公园,或者小区等。绿植租摆一般都是办公区域,酒店等等。
㈦ 绿化质保期一般规定为多少年
依据合同约定。一般都会写在合同里,最少一年。
绿化工程的质保期开始时间:
按照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当绿化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施工方要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邀请甲方、监理、设计方一起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均正常,都要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从这一天起就进入养护期了。如果此次验收不合格,各方会提出整改意见,一般有限期时间,到时再进行验收、签字,总之,以多方签过字的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
(7)绿植验收与监督扩展阅读: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可由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十条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应通知项目所在地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第十一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中应约定施工保修养护期,一般不少于1年。保修养护期满,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监督做好工程移交,及时进行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应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第十二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建立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三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和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工程质量安全和诚信行为动态监管体制,负责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的归集、认定、公开、评价和使用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