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拆圍植綠工作
❶ 長沙下達拆圍覆綠文件,但有的高校卻死守校園封地不願拆圍,該怎樣辦
拆圍透綠工作,本意是好的,但要遵循實事求是、科學發展的原則,符合株洲的事跡情況和大多數老百姓的意願才行。我覺得株洲的社會治安,雖然得過「長安杯」,但還是有不盡人意的地方,比如本人就在株洲城區就被盜竊3台摩托(至今未歸),我本人對株洲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持悲觀態度。機關院落企事業單位將臨街的圍牆拆掉,對短時間提高城市的綠化率雖有幫助,當然這只是視覺感官上的,實際並不能提高,我覺得將臨街的老舊房屋徵收拆除一些,建一些街邊小花園,將空地植樹,對原有綠化帶提質,建屋頂綠地,實行立體綠化等都可以,對實心圍牆改為透視圍牆等都還是可行的,對於將原有透視圍牆完全拆除的做法本人持保留態度。 查看>>
❷ 委託綠化養護單位更換乾死的植物工作函怎麼寫
養護承包方(以下稱甲方):
養護承接方(以下稱乙方):
關於對綠地養護現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養護,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合作的原則,根據養護的具體情況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一、綠化養護名稱:XXX
二、綠化養護地點:XXXX
三、承包范圍:甲乙雙方共同審定的養護方案,總面積為XXX平方米。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養護價款說明:1、三個月內成活養護期:每日必須澆水1次,每月費用XXX元。2、三個月到六個月生長期:每星期澆水2-3次,每月費用XXX元。3、六個月到管養期滿驗收:夏季每星期澆水2-3次,冬季酌情每星期澆水1-2次, 每月費用XXX元。
六、合同有效期限:自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滿可再續簽。七、甲方責任:1、協調好乙方現場人員的養護工作安排,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通知乙方和現場人員。2、若受到人為的破壞,如甲方認定乙方有及時勸阻,甲方視情況給予補償。6、綠化養護期滿及時組織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八、乙方責任:1、提供現場養護方案,提供養護人員、養護的機械設施、養護用的肥料和葯物、用水用電。2、按照審定的方案和行業標准進行養護。3、對苗木養護出現問題的進行認定,屬於技術問題乙方無條件返工並更補苗木。4、現場工作人員服從甲方單位的制度管理,並與甲方人員協調工作。5、養護期滿書面通知甲方進行驗收交接。
九、養護評定標准管護期定為3年,自XXX到XXX。管護期間苗木的所有損失,概由乙方負責。管護期具體要求為:第一年為正常的保養期:苗木成活率要求達到90%以上,並對枯死及損壞的苗木及時補植到位,勤中耕施肥,勤修剪、勤澆水、勤防治病蟲害,及時對苗木加土扶正,清除綠化地環境衛生及雜草臟物,保證苗木正常旺盛生長和保持環境整潔美觀。第二年要求成活率達到95%以上,管理標准以第一年相同,並對苗木逐步修剪成形,經甲方組織檢查考評達到合格以上。第三年苗木成活率達到100%,管理標准以第一年相同,並要求修剪到位,保持形狀,苗木旺盛成長,質量符合要求。種植數與第一年初驗時相符合,若達不到要求,要管理至達標為止。
十、其他:1、合同雙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部履行合同條款的均屬違約,違約造成的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3、如遇自然災害和不可抗力等因素,本合同條款為無效。4、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同等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
❸ SPF邊坡綠化植被恢復工作需要做哪些工作
邊坡綠化植被恢復工作。首先,邊坡綠化可以美化環境,提高綠地覆蓋率,具有較好的景觀效果;其次,邊坡綠化可以涵養水源,在一定程度上預防和減少水土流失、滑坡等現象的發生。
❹ 通過「拆違建綠拆圍透綠」活動,景山街道市容市貌不斷改善.圖中陰影表示「一邊角地」的綠化(長度單位:
根據題意列得:1.5a(a+2a+2a+2a+a)+2.5a?a+2.5a?2a+2.5a?a=12a2+2.5a2+5a2+2.5a2=22a2(m2).
故答案為:22a2.
❺ 岳陽市植樹造林綠化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本市的植樹造林綠化工作,加強林木、林地、綠地的建設
和管理,美化城鄉,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
務院《城市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訂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指的林地、綠地包括以下五類:
(一)公園、植物園、動物園、陵園、風景游覽區、自然保護區、道路、廣
場等處的公共綠地;
(二)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住宅區內的專用綠地;
(三)鐵路、公路、海塘、江堤、河道的兩側、水閘管理區和農田中用於防
護目的的林地和綠地;
(四)
林場、
苗圃、
花圃、
草圃、
果園以及用於園林、
林業科研等生產用地;
(五)城鎮和鄉村的其他林地、綠地。
第三條
本市植樹造林綠化的管理,
實行統一領導,
市、
區
(縣)
、
街道
(鄉、
鎮)分級負責,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辦法。
(一)市和區(縣)、街道綠化委員會,分別負責全市和本地區植樹造林綠
化的規劃、管理、協調、監督、檢查以及全民義務植樹、綠化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市園林管理局主管本市公共綠地和市區、縣屬鎮的植樹綠化工作。
(三)
市農業局主管本市郊縣
(除縣屬鎮外,
下同)
的林業生產和綠化工作。
(四)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園林、
林業管理部門做好本
條例的實施工作。
第四條
在本市的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居民均有植
樹造林綠化和管護林木、林地、綠地的義務,應積極參加全民義務植樹運動,努
力完成區、縣分配的植樹造林綠化和管護任務。
第二章
規劃和建設
第五條
本市的植樹造林和綠化建設,應按照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制
定規劃,納入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六條
市區和縣屬鎮的植樹造林綠化專業規劃由市園林管理局制訂;郊縣
的植樹造林綠化專業規劃由市農業局制訂。
各區、
縣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各部
門應根據本市植樹造林綠化規劃的要求,
制訂本地區、
本系統的植樹造林綠化計
劃,並組織實施。
第七條
郊縣鄉村的植樹造林綠化,由各鄉(鎮)、村根據縣植樹造林綠化
規劃組織實施。
國營農場的防護林,
由市農場局根據郊縣植樹造林綠化規劃的要
求進行設計,各農場負責營造。鐵路、公路、海塘、江堤、縣級以上河道的兩側
和水閘管理區的植樹造林綠化,
根據市統一規劃要求,
分別由所轄范圍的主管部
門負責建設。
部隊營區內的植樹造林綠化,
由所駐部隊負責建設。
公共綠地由園
林管理部門負責建設。
住宅區的綠化,
由房屋產權所屬部門負責建設。
房屋產權
交叉地區的綠化,
由區、
縣人民政府指定有關部門建設,
建設經費由房屋所有者
分擔。各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業事業單位應每年制訂綠化計劃,充分利
用空地和零星土地植樹、栽花、鋪草,因地制宜地發展多種形式的綠化,提高綠
化覆蓋率。
第八條
一切建設項目的綠地面積佔用地總面積的比例,
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各級主管部門在審批計劃、設計、施工時,應嚴格執行:
(一)
新建住宅區不低於百分之三十,
其中公共綠地應佔用地總面積的百分
之十以上。
(二)新建工廠(包括鄉鎮企業)在中心城區的,不低於百分之五;在衛星
城鎮的,不低於百分之十。
(三)新建科學、教育、文化、衛生單位在中心城區的,科研單位不低於百
分之十,
大專院校、
醫療衛生單位不低於百分之二十,
中小學校不低於百分之五,
幼兒園、托兒所不低於百分之十;在衛星城的,科研單位不低於百分之十五,大
專院校和醫療衛生單位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中小學校不低於百分之十,
幼兒園、
托兒所不低於百分之十五。
(四)
新開發區的道路、
鐵路、
公路的規劃綠地寬度不低於干線總寬度的百
分之十;不宜種植喬木的應種植灌木或鋪草。
(五)改建、擴建項目,不得少於原有綠地面積,在衛星城鎮的應增加百分
之五。
成片改建的住宅區,
綠地面積不低於百分之二十。
舊區改造、
外遷工廠時,
要嚴格執行城市規劃的要求,努力擴大綠地面積。
(六)郊縣河、溝、渠、路兩旁,應因地制宜營造農田林網。
(七)
圍海造地的新圍墾區,
在隨塘河面向陸地的一側二十米至五十米,
為
造林或綠化用地。
(八)
專用綠地、
防護林地和綠地建設尚未達到第一項至第七項規定、
仍有
空地的單位,應留夠綠化造林面積,方可進行其他建設。
第九條
三年內不進行建設或拓寬的道路兩側空地,可以由園林部門建設臨
時綠地,道路建設需要時無償讓出。
第十條
凡年滿十一歲至男六十歲、女五十五歲的本市公民,除喪失勞動能
力者外,均應承擔義務植樹任務。各單位和各鄉(鎮)、村應因地制宜,按每人
每年植樹三棵或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
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的要求,
制訂義務
植樹計劃,
並向區、
縣綠化委員會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參加人數、
植樹數量和成
活率。
對不能在本單位范圍內完成義務植樹任務或相應勞動量的單位,
區、
縣綠
化委員會可安排它們承擔一定數量的社會綠化任務。
對既不能在本單位范圍內完
成義務植樹任務,
又不承擔社會綠化任務的單位,
經區或縣綠化委員會批准,
可
由當地園林、
林業主管部門折算徵收義務植樹綠化費。
各區、
縣綠化委員會應經
常檢查各單位義務植樹數量、
管護質量和樹木成活情況,
每年年底向市綠化委員
會報告。
第十一條
凡列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建設項目中的綠化、
林地建設項目,
其
經費在建設總投資中列支;
自籌資金投資的,
由建設單位按財務規定支付。
植樹
造林綠化的專項費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條
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在本單位范圍內綠化所需的費
用,
以及向區或縣園林、
林業主管部門繳納的義務植樹綠化費,
可在單位的事業
費或管理費內列支;承擔社會綠化任務所需的苗木費,
由林木權屬單位解決。
對綠化任務重、
資金確有困難的機關學校和事業單位,
由各級財政部門按行政隸
屬關系酌情給予補助。
第十三條
建設項目竣工交付使用時,施工單位應同時拆除臨時設施,清理
場地;建設單位應及時綠化,完成綠化時間不遲於交付使用後的第二個植樹節。
第十四條
綠化布局必須以植物造景為主,植物造景的面積應不少於綠地總
面積的百分之八十,
除步行道外的非植物造景建築的佔地面積不得超過綠地總面
積的百分之二。
各單位新建二千平方米以上綠地時,
建設設計圖應報區、
縣園林
或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施工。綠化設計、
施工單位必須具有本市主
管部門批準的設計、施工許可證,
方可承接設計、施工任務。
第十五條
園林、農業、水利、農場、房產、鐵路、公路等主管部門應扶助
和發展苗木生產,辦好苗圃,並組織有條件的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
開展群眾性育苗。
鄉、
村和農場應根據植樹造林的要求建立苗圃,
育苗面積不低
於耕地總面積的千分之二。
第三章
林木權益
第十六條
法律保護林木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
侵犯。
(一)
全民所有制單位營造的林木,
由營造單位經營並按照國家規定支配林
木收益。
(二)集體所有制單位營造的林木,歸該單位所有。
(三)
全民所有制單位與集體所有制單位共同營造的林木,
歸共同所有,
按
照雙方簽訂的合同分享收益。
(四)農村居民在房前屋後和自留地上種植的樹木,歸個人所有。
城鎮居
民在住宅的庭院內自費種植並自行管護的樹木,歸個人所有。
(五)
個人承包全民所有制或集體所有制單位的林木,
按承包合同分享收益。
第十七條
部隊在營區內營造的林木,由部隊按國家規定支配收益。在營區
外植樹,
按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於軍隊參加營區外義務植樹的規定辦理。
部隊駐
地所在的林場、農場、海塘和鄉、村土地范圍內的原有林木,由部隊負責管護,
林地、林木所有權仍屬原主管單位。
第十八條
不準將國有林木的所有權劃給集體所有制單位或非林業單位;不
准將集體林木的所有權劃給個人。郊縣的國營林場、苗圃、園藝場的建立、撤銷
或改變經營性質,應向市農業局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九條
林木權屬有爭議的,由區、縣(或鄉、鎮)人民政府處理。當事
人對區、縣(或鄉、鎮)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書次
日起三十天內,向區、縣人民法院起訴。在林木權屬爭議尚未解決時,任何一方
不得擅自砍伐有爭議的林木。
第四章
管理
第二十條
市、區園林主管部門和市、縣林業主管部門設綠化監督員,具體
負責各自主管范圍內的管理任務。
鄉
(鎮)
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設專職或兼職
人員負責綠化工作,
對群眾植樹造林綠化給予業務技術指導。
凡有植樹造林綠化
任務的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人員,依靠群眾,做好本單位的林木、綠地的管護
工作。
第二十一條
除下列情況外,遷移、砍伐或採伐樹木,必須辦理審批手續,
領取許可證:
(一)
自然死亡或因風、
雷襲擊、
河岸倒塌等自然原因毀損而無法恢復的樹
木;
(二)
農村居民在房前屋後和自留地上種植的以及城鎮居民在住宅的庭院內
自費種植的零星樹木;
❻ 如何做好園林綠化工作
城市綠化的重要性雖已為政府和市民所共識,但城市綠化普遍存在著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充分認識綠化養護的重要性,切實做好綠化養護工作,已成為城市綠化工作的當務之急。
1 園林綠化養護工作不到位的原因
1.1對綠化養護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 一個綠化工程美不美,是否能滿足老百姓的需求,方案設計、施工管理固然重要,但綠化養護更為關鍵。俗話說:「三分種,七分管」。如果不進行綠化養護或養護不到位,園林規劃設計者的設計意圖就不能得到充分的體現,園林綠化建設的生態價值、社會價值、人文價值就不能得到最大效率的發揮,園林建設必將失去其本來意義。只有實施良好的養護,才能取得預期的綠化效果,才能給人以愉悅的心情、美的享受。其生態、減災、教育等功能得以最大程度發揮,尤其是很好的養護可以提高廣大市民的惜綠、護綠的意識,激發參與支持園林綠化事業的熱情,鞏固現有綠化成果,從而促進園林綠化建設的發展。
1.2綠化養護經費不足 綠化養護經費嚴重不足,已成為制約做好綠化養護工作的關鍵因素。由於財政比較緊張,加上人們對綠化養護重要性認識不足,這幾年海寧的綠化養護經費得不到較好的解決,經費嚴重不足,造成綠化養護技術裝備落後,綠化養護措施不到位,綠地景觀效果差。
1.3技術業務素質有待提高 現在採取的一些養護措施,方法比較簡單,技術含量低,養護管理人員由於缺乏必要的技術培訓,技術業務素質普遍較低,養護工作缺乏創新,養護效率較低,效果較差。
2 提高對養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園林綠化工程施工的過程就是把園林規劃設計者的設計意圖轉化為具體園林景觀的過程。所以在施工過程中,為了達到設計人員預想綠化工程完成後所要達成的效果,就必須深刻領會設計人員的設計意圖,並嚴格按施工圖進行綠化施工,使其轉化為現實的園林產品。但這還遠遠不夠,如果種植前後不注意綠化養護工作,種植好的樹木不久就可能枯萎死亡,那麼前面的綠化工作就全部白費,設計者的意圖和園林景觀更無從談起。實際上要想獲得園林綠化工程的理想效果,還要在園林綠化施工的全過程中始終重視園林養護和管理工作。因為體現園林綠化的主體材料是有生命的植物材料,而有生命的植物是需要澆水、施肥等養護、管理,而且是需要連續的而不是間斷的養護和管理。只有在全過程中重視了養護和管理工作,園林植物造景效果才能真正實現,園林綠化工程的建造成本才能降低,有限的植物材料資源才能充分利用。
養護在綠化工程施工結束後顯得更加重要。只有精心養護,才能保持現有的綠化成果,才能充分體現綠化的生態價值、景觀價值、人文價值,才能真正成為城市的亮點,市民休閑的好去處。
3 綠化養護基本要求
3.1綠化養護應貫穿園林綠化施工的全過程 要保證樹木種植的成活率,達到預想的綠化效果。應設法保證移栽樹木的水分平衡,就應對樹木起挖、運輸、種植過程中減少根系受傷、減少樹冠失水,應對樹冠進行必要的修剪,可用浸濕的草繩繚繞樹干,採取適當的遮蔭措施,進行葉面噴灑,以減少水分蒸發對樹木造成的傷害。種植後要澆透定植水,以保證樹木根系與泥土的緊密接觸,以利於根系的恢復。
3.2綠化養護應充分體現設計理念 園林設計是創造園林景觀藝術的基礎,在養護管理中貫徹設計的理念可錦上添花,這也是提高園林養護水平,打造城市地方特色園林的必然要求,養護要全力促成園林設計理念的實現,同時,養護要從實現滿足功能、符合人的行為習慣、創造優美視覺環境、創造合適尺度空間、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來對設計進行再提升,以彌補園林設計的不足。
3.3綠化養護應為市民服務,應貫徹生態的理念 綠化養護應適應市民的生活習慣,為市民生活休閑提供野適的環境,特別是對病蟲害的防治、雜草的防治、樹木的整形都應做到適時適度。在園林綠化養護中貫徹生態的理念可以避免盲目的追求所謂精雕細琢的高標准,使人們崇尚自然美。
4 加強對綠化植物病蟲害的有效防治
堅持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原則。
4.1農業防治 應及時剪除病蟲枝、擋風枝、遮光枝、徒長枝、枯死枝,有土傳病源的土壤應及時消毒,夏季應適量控制氮肥,增施磷肥、鉀肥,不得施用未腐熟的有機肥和植物殘體,及時清除殘枝落葉,減少病蟲源。
4.2人工防治 可以通過摘、刷、挖除懸掛或依附在植物體和建築物上的蟲繭、蟲囊、卵塊、卵囊、蟲體,剪除有蟲枝葉、網幕,直接捕殺個體大、危害症狀明顯的、有假死性或飛翔能力不強的成蟲。
4.3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的主要方法包括利用天敵防治、利用作物對病蟲害的抗性防治、利用耕作方法防治、利用不育生物防治昆蟲和遺傳方法防治等,利用生物防治病蟲害,不污染環境,不影響人類健康,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4.4化學防治 化學防治法是使用農葯防治植物病蟲害的方法,農葯具有高效、速效、使用方便、經濟效益高等優點,當前化學防治是防治植物病蟲害的關鍵措施,是當前使用最廣泛的防治方法,在未來幾十年內仍將是病蟲防治的主要措施,生物防治不可能完全取代化學防治,但是在採用化學防治時要注意,噴葯時方法應正確,用量應准確,避免人、畜中毒,不要造成環境污染。
❼ 通過「拆違建綠拆圍透綠」活動,街道市容市貌不斷改善.右圖中陰影表示「一邊角地」的綠化(長度單位:m
22a 2
❽ 如何做好園林綠化養護工作
園林綠化養護基礎知識: ❾ 如何做好園林綠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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