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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卦纳支

发布时间: 2023-03-10 01:27:25

1. 请教梅花易数起卦的具体操作。。。。。

寅年为3,申月为9,午日为7,亥时为12
上卦:3+9+7=19,19÷8=3,为离卦
下卦:3+9+7+12=31,31÷8=7,为艮卦
变卦:31÷6=1,为乾
所以为火山旅变离为火
明白否。

2. 梅花易数中,主卦、互卦、变卦都有体用之分,都依据体用断吉凶吗

可以依体用断,也可以纳支,安世应,定六亲,安六神断吉凶

3. 哪位大仙告诉我,易经中的梅花排卦是怎么排的啊,要详细一点,谢谢

有18种排法,
天时占第一
凡占天时,不分体用,全观诸卦,详推五行。离多主晴,坎多主雨;坤乃阴晦,乾多晴明。震多则春夏雷轰,巽多则四时风烈。艮多则久雨必晴,兑多则不雨亦阴。夏占离多而无坎,则亢旱炎炎;冬占坎多而无离,则雨雪飘飘。
全观诸卦者,谓互变卦。五行谓离属火,主晴;坎为水,主雨。坤为地气,主阴;乾为天,主晴明。震为雷,巽为风。秋冬震多无制,亦有非常之雷;有巽佐之,则为风撼震动之应。艮为山云之气,若雨久,得艮则当止,艮者止也,亦土克水之义。兑为泽,不雨亦阴。
夫以造化之辨固难测,理数之妙亦可凭。是以乾象乎天,四时晴明;坤体乎地,一气惨然。乾坤两同,晴雨时变;坤艮两并,阴晦不常。卜数有阳有阴,卦象有奇有偶。阴雨阳晴,奇偶暗重。坤为老阴之极,而久晴必雨;阴气汇散,而久雨必晴。若逢重坎重离,亦曰时晴时雨。坎为水必雨,离为火必晴。乾兑之金,秋高明清,冬雪凛冽。坤艮之土,春雨泽,夏炎蒸。《易》曰:“云从龙,风从虎”。又曰:“艮为云,巽为风”。艮巽重逢,风云际会,飞沙走石,蔽日藏山,不以四时,不必二用。坎在艮上,布雾兴云;若在兑上,凝霜作雪。乾兑为霜雪霰雹,离火为日电虹霓。离为电,震为雷,重会而雷电俱作;坎为雨,巽为风,相逢则风雨骤兴。震卦重逢,雷惊百里;坎爻迭见,润泽九垓。故卦体之两逢,亦爻象之总断。
地天泰,水天需,昏蒙之象;天地否,水地比,黑暗之形。八纯离,夏必旱,四季皆晴;八纯坎,冬必寒,四时多雨。久雨不晴,逢艮则止;久晴不雨,得此亦然。又若水火既济,火水未济,四时不测风云;风泽中孚,泽风大过,三冬必然雨雪。水山蹇,山水蒙,百步必须执盖;地风升,风地观,四时不可行船。离在艮上,暮雨朝晴;离互艮宫,暮晴朝雨。巽坎互离,虹霞乃见;巽离互坎,造化亦同。
又须推测四时,不可执迷一理。震离为电为雷,应在夏天;乾兑为霜为雪,验于冬月。天地之理大矣哉,理数之妙至矣哉。得斯文者,当敬宝之。

人事占第二
人事之占,详观体用。体卦为主,用卦为宾。用克体不宜,体克用则吉。用生体有进益之喜,体生用有耗失之患。体用比和,谋为吉利。更详观互卦变卦,以断吉凶。复究盛衰,以明休咎。
人事之占,则以全体用总章,同决吉凶。若有生体之卦,即看该章八卦中生体之卦有何吉。又看克体之卦有何凶,即看前章克体之卦。卦无生克,只断本卦。

家宅占第三
凡占家宅,以体为主,用为家宅。体克用,则家宅多吉;用克体,则家宅多凶。体生用,多耗散,或防失盗之忧;用生体,多进益,或有馈送之喜。体用比和,家宅安稳。如有生体之卦,即以前章人事占断之。

屋舍占第四
凡占屋舍,以体为主,用为屋舍。体克用,居之吉;用克体,居之凶。体克用,主资财冷退;用生体,则门户兴隆,体用比和,自然安稳。

婚姻占第五
占婚姻,以体为主,用为婚姻。用生体,婚易成,或因婚有得;体生用,婚难成,或因婚有失。体克用可成,但成之迟;用克体不可成,成亦有害。体用比和,婚姻吉利。
占婚姻,体为所占之家,用为所婚之家。体卦旺,则此家门户盛;用卦旺,则彼家资盛。生体,则得婚姻之财,或彼有相就之意;体生,则无嫁奁之资,或此去求婚方谐。若体用比和,则彼此相就,良配无疑。
乾端正而长;坎邪淫黑色,嫉妒奢侈;艮色黄多巧;震美貌难犯;巽发少稀疏,丑陋心贪;离短赤色,性不常;坤貌丑,大腹而黄;兑高长,语话喜悦,白色。

生产占第六
占生产,以体为母,用为生。体用俱宜乘旺,不宜乘衰;宜相生,不宜相克。体克用,不利于子;用克体,不利于母。体克用而用卦衰,则子难产;用克体而体卦衰,则母难保。用生体,易于母;体生用,易于生。体用比和,生育顺快。
若欲辨其男女,当于前卦审之。阳卦阳爻多者则生男,阴卦阴爻多者则生女。阴阳卦爻相杂,则察所占左右人之奇偶以证之。如欲决其日辰,则以用卦之气数参决之。日期,用卦之气数者,即看何为用卦,于八卦时序之类决之。

饮食占第七
凡占饮食,以体为主,用为饮食。用生体,饮食必丰,体生用,饮食难就。体克用,则饮食有阻;用克体,饮食必无。体用比和,饮食丰足。又卦中有坎,则有酒;有兑,则有食;无坎无兑,则皆无。兑坎生身,酒肉醉饱。欲知所食何物,以饮食推之;欲知席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饮食人事类者,即前八卦内万物属类是也。

求谋占第八
占求谋,以体为主,用为所谋之应。体克用,谋虽可成,但成迟;用克体,求谋不成,谋亦有害。用生体,不谋而成;体生用,则多谋少遂。体用比和,求谋称意。

求名占第九
凡占求名,以体为主,用为名。体克用,名可成,但成迟;用克体,名不可成。体生用,名不可就,或因名有丧;用生体,名易成,或因名有得。体用比和,功名称意。
欲知名成之日,生体之卦气详之。欲知职任之处,变卦之方道决之。若无克体之卦,则名易就,止看卦体时序之类,以定日期。若在任占卜,最忌见克体之卦。如卦有克体者,即居官见祸,轻则上责罚,重则削官退职。其日期克体之卦气者,于八卦万物所属时序类中断之。

求财占第十
占求财,以体为主,以用为财。体克用有财,用克体无财。体生用,则有损耗之忧;用生体,则有进益之喜。体用比和,财利快意。欲知得财之日,生体之卦气定之;欲知破财之日,克体之卦气定之。
又若卦中有体克用之卦,及生体之卦,则有财。此卦气即见财之日。若卦中有克体之卦,及体生用之卦,即破财。此卦气即破财之日。

交易占第十一
占交易,以体为主,用为交易之应。体克用,交易成迟;用克体,不成。体生用难成,或因交易有失;用生体即成,成必有财。体用比和,交易易成。

出行占第十二
占出行,以体为主,用为所行之应。体克用可行,所至多得意;用克体,出则有祸,体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用生体,有意外之财。体用比和,出行顺利。
又凡出行,体宜乘旺,诸卦宜生体。体卦乾震多主动,坤艮多主不动。巽宜舟行,离宜陆行。坎防失脱,兑主纷争之应也

行人占第十三
占行人,以体为主,用为行人。体克用,行人归迟;用克体,行人不归。体生用,行人未归;用生体,行人即归。体用比和,归期不日矣。又以用卦为行人之盈旺,逢生,在外顺快;逢衰受克,在外灾殃。震多不宁,艮多有阻,坎有险难,兑主纷争之应。

谒见占第十四
占谒见,以体为主,用为所见之人。体克用可见,用克体不可见。体生用难见,见之而无益;用生体可见,见之且有得。体用比和,欢然相见。

失物占第十五
占失物,以体为主,用为失物。体克用,可寻,迟得;用克体,不可寻。体生用,物难见;用生体,物易寻。体用比和,物不失矣。
又以变卦为失物所在。如变是乾,则见于西北,或公廨楼阁之所,或金石之旁,或圆器之中,或高亢之地。变卦是坤,则觅于西南方,或田野之所,或仓廪之处,或稼穑之处,或土窖穴藏之所,或瓦器方器之中。震则寻于东方,或山林之所,或丛棘之内、钟鼓之旁,或闹市之地,或大途之所。巽则寻于东南方,或山林之所,或寺观之旁,或菜蔬之园,或舟车之间,或木器之内。坎则寻于北方,多藏于水边,或渠井沟溪之处,或酒醋之边,或鱼盐之地。离则寻于南方,或庖厨之间,或在明窗,或遗虚室,或在文书之侧,或在烟火之地。艮在东北方寻之,或山林之内,或近路边,或岩石旁,或藏土穴内。兑则寻于西方,或居泽畔,或败垣壁之内,或废井缺沼之中。

疾病占第十六
凡占疾病,以体为病人,用为病症。体卦宜旺不宜衰。体宜逢生,不宜见克。用宜生体,不宜克体。是故体克用,病易安;体生用,病难愈。体克用者,勿药有喜;用克体者,虽药无功。若体逢克而乘旺,犹为庶几。体遇克而更衰,断无存日。欲知生中有救,生体之卦存焉。体生用者,迁延难好;用生体者,即愈。体用比和,疾病易安。若究和平之日,生体之卦决之。若详危厄之期,克体之卦定之。若论医药之属,当审生体之卦。如离卦生体,宜服热药;坎卦生体,宜服冷药。如艮温补,乾兑凉药是已。
又有信鬼神之说,虽非《易》道,然不可谓《易》道之不该。姑以理推之。如卦有克体者,即可测其鬼神。乾卦克体,主有西北之神,或兵刀之鬼,或天行时气,或乘正之邪神。坤则西南之神,或旷野之鬼,或连亲之鬼,或水土里社之神,或犯方隅,或无主之祟。震则东方之神,或木下之神,或妖怪百端,或影响时见。巽则东方之神,或自缢戕生,或枷锁致命。坎则北方之鬼,或水旁之刘,或没溺而亡,或血疾之鬼。离则南方之鬼,或猛勇之神,或犯灶司,或得衍于香火,或焚烧之鬼,或遇热病而亡。艮则东北之神,或是山林之祟,或山魈木客,或土怪三精。兑则西方之神,或阵亡之鬼,或废疾之鬼,或刎颈戕生之鬼。卦中无克体之卦者,不必论之。
又问:“乾上坤下,占病如何断?”
尧夫曰:“乾上坤下,第一爻动,便是生体之义。变为震木,互见巽艮,俱是生成之义,是谓不灾,逢生之日即愈。”
又曰:“第二爻动,如何?”曰:“是变为坎水,乃泄体败金之义。金入水乡,互见巽离,乃为风火扇炉,俱为克体之义。更看占时外应如何,即为焚尸之象,断之死无疑矣。以春夏秋冬四季推之,更见详理。”
又曰:“第三爻动,坤变艮土,俱在生体之义,不问互卦,亦断其吉无疑。”
又曰:“第四爻动,乾变巽木,金木俱有克体之义,互吉亦凶。木有扛尸之义,金为砖礅之推。是理必定之推,是埋尸必定之理。”
又曰:“第五爻动,乾变离,反能生体,互变俱生体,是其吉无疑。更有吉兆则愈吉。凶则迟而忍死,其断明矣。”
又曰:“第六爻动,乾变兑,则能泄体。互见巽艮,一凶一吉,其病非死必危。亦宜看兆吉凶,吉则言吉,凶则方凶。此断甚明。”
余卦皆仿此断,则心易无不验矣。

官讼占第十七
占官讼,以体为主,用为对辞之人与官讼之应。体卦宜旺,用卦宜衰。体宜用生,不宜生用;用宜生体,不宜克体。是故体克用者,己胜人;用克体者,人胜己。体生用,非为失理,或因官有所丧;用生体,不止得理,或因讼有所得。体用比和,官讼最吉,非但扶持之力,必有主和之义。

坟墓占第十八
占坟墓,以体为主,用为坟墓,体克用,葬之吉;用克体,葬之凶。体生用,葬之主令退;用生体,葬之主兴隆,有荫益后嗣。体用比和,乃为吉地;大宜安葬,葬之吉昌。
右用体之诀,始以十八章占例,以示后学之法则。然庶务之多,岂止十八占而已乎?乃大事之切要者,占者以类而推之可也。

4. 据说梅花易数是六爻的一种方法,是真的么

邵伟华等现代大师并没有真正懂六爻和梅花易数,他们只是懂这些的运用理论,但是并不懂这些理论以及这些术数是怎么推导来的,加上现代越来越多厚颜无耻的学个半吊子就瞎玩多元化

梅花易数和六爻的立意是完全不同的,六爻源于京房易,京房易以隔八生率,定乾坤,以天左旋地右动理论把乾坤六子卦完成了阳顺阴逆,根据二十四节气转化纳音的规律完成了整个纳甲体系中的纳支,根据阳升阴升的不同阶段对卦和天干的统一完成了纳干(魏伯阳的月体纳干实际上并没有完全的理论依据,只是道教的鼓吹的多了才成了主流)

在六爻中是后天四正不用,以60卦纳365天卦气。梅花是先天四正不用。所以其实两者是完全不同的

相同点是梅花的很多立意也是从京房这的出来的。

但是梅花和六爻各种理论的理论依据是不同的。

举个例子六爻为什么古法不说泄耗?因为泄耗是因为我生了你,所以你才会泄我。也就是寅动生午,所以因为寅生午了,所以午才会泄寅,如果只是午动那么只会生土而不会去泄寅。因为午的力量是日月给的,午动是为了去生克冲合。你的寅力量也是来源于日月,午动和你寅没任何关系。

梅花之所以那么论是因为梅花易一体百用,他是针对体卦来说用卦都是一个相对于体卦的作用,因此体用之间是一个互相可以生克的概念,因此可以针对体卦强调泄耗问题。

另外梅花的先后天起卦不同,他们的断卦倾向也是完全不同的,这点邵子的梅花易数提到过,其实邵子的皇极经世是真正说明了梅花易数的理学概念

梅爻可以结合,但终究是两种术数,他们都符合易理,但终究立意不同。两者实际上是不一样的

5. 【觉悟传统文化《周易》(24)】——梅花易数

【觉悟传统文化《周易》(24)】——梅花易数

一、梅花概述

梅花易数是中国古代占卜法之一。现在的梅花心易就是梅花易数的别称。梅花易数依先天八卦数理,即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随时随地皆可起卦,取卦方式多种多样。

梅花易数可以产生声音、方位、时间、动静、地理、天时、人物、颜色、动植物等自然界或人类社会中的一切感知的事物异相,作为预测其发展趋势的方法。从而可洞悉其先机达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效果。

梅花易数相传为麻衣道人、陈希夷等一脉绵延传下之秘法,后为北宋邵康节先生常用的心易神数。此数经邵先生传下后,也使易学在占筮领域上,更有其重大的实用价值,也由邵康节后,才改名为梅花易数。

梅花易数在术数中是一种轻灵俏易的占卜方法。其方法取《周易》之原理,以卦象喻吉凶。简单易学、实用精准为历代研究者所喜爱并沿用。其占法主动,并不需要求测者抛钱币或报生辰之类即可进行预测。仅根据其一行一动、一言一句即可取卦达到预测目的。技艺高超者,预测时声色不动,让人顿感神奇,惊遇异人。

梅花易数又称梅花易、梅花数。是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一种表现形式。其书全称为《邵康节先生观梅拆字数全书》。取《周易》之原理,以卦象喻吉凶。是一部以易学中的数学为基础,结合易学中的“象学”进行占卜的书,相传邵雍运用此法时每卦必中,屡试不爽。

二、知识架构

1.先天卦数

梅花易数起卦用的是先天八卦之数。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2.八卦类象

乾:为天,五行属性为金。代表天,也代表金属或具有金属性质的东西。

兑:为泽,五行属性为金。代表沼泽,水性物,也代表金属或具有金属性质的东西。

离:为火,五行属性为火。代表火、或具有火性的东西。

震:为雷,五行属性为木。代表雷,也代表树木、或具有木性的东西,大木。

巽:为风,五行属性为木。代表风,也代表草、藤或具有木性的东西,小木。

坎:为水,五行属性为水。代表水、或具有水性或流动性质的东西。

艮:为山,五行属性为土。代表山,也代表具有土性的东西。

坤:为地,五行属性为土。代表地、大地,也代表具有土性的东西。

3.五行生克

(1)五行相生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2)五行相克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4.八宫五行

乾、兑金;坤、艮土;震、巽木;坎水;离火。

5.卦气旺衰

(1)卦气旺

震、巽木旺于春;离火旺于夏;乾、兑金旺于秋;坎水旺于冬;坤、艮旺于辰、戌、丑、未月。

(2)卦气衰

春坤、艮;夏乾、兑;秋震、巽;冬离;辰、戌、丑、未坎。

6.干支五行

甲乙东方木,丙丁南方火,戊己中央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方水。

7.地支五行

子水鼠;丑土牛;寅木虎;卯木兔;辰土龙;巳火蛇;午火马;未土羊;申金猴;酉金鸡;戌土狗;亥水猪。

8.八卦图像

乾三连,坤六段;震仰盂,艮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

三、分类占断

1.天时占

凡占天时,不分体用,全观诸卦,详推五行。离多主晴,坎多主雨,坤乃阴晦,乾主晴明,震多则春夏雷轰,巽多则四时风烈,艮多则久雨必晴,兑多则不雨亦阴。夏占离多而无坎,则亢旱炎炎。冬占坎多而无离,则雨雪飘飘。

2.人事占

人事之占,详观体用。体卦为主,用卦为宾。用克体不宜,体克用则吉。用生体有进益之喜,体生用有耗失之患。体用比和,谋为吉利。更详观互卦、变卦,以断吉凶;复究盛衰,以明休咎。

人事之占,则以全体用总章象决吉凶。若有生体之卦,即看前章八卦中生体之卦有何吉;又看克体之卦有何凶,即看前章克体之卦。无生克,止断本卦。

3.家宅占

凡占家宅,以体为主,用为家宅。体克用,则家宅多吉,用克体,则家宅多凶。体生用,多耗散,或防失盗之稳。如有生体之卦,即以前章人事占断之。

4.屋舍占

凡占屋舍,以体为主,用为屋舍。体克用,居之吉,用克体,居之凶。体生用,主资财衰退;用生体,则门户兴隆。体用比和,自然安稳。

5.婚姻占

占婚姻以体为主,用为婚姻用生体,婚易成,或因婚有得;体生用,婚难成,或因婚有失。体克用,可成但成之迟;用克体,不可成,成亦有害。体用比和,婚姻吉利。

占婚,体为所占之家,用为所婚之家。体卦旺,则此家门户胜;用卦旺,则彼家资盛。生体,则得婚姻之则,或若体用比和,则彼此相就,良配无疑。

6.生产占

占生产,以体为母,用为生。体用俱宜乘旺,不宜乘衰。宜相生,不宜相克。体克用不利于子;用克体不利于母。体克用而用卦衰,则子难完;用克体而体卦衰,则母难保。用生体,利于母;体生用,利于子。体用比和,生育顺快。

若欲辨其男女。阴阳卦爻相生,则察所占左右人之奇偶以证之。如欲决其日辰,则以用卦之气数参决之。所谓卦之气数者,即看何为用卦,于八卦时序之类次之。

7.饮食占

凡占饮食,以体为主,用为饮食。用生体,饮食必丰;体生用,饮食难就。体克用,则饮食有阻;用克体,饮食必无。体用比和,饮食丰足。又卦中有坎则有酒,有兑则有食。无坎无兑,则皆无。兑、坎生体,酒肉醉饱。欲知所食何物,以饮食推之。欲知席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饮食人事类者,即前八卦内万物属类是也。

8.求谋占

占求谋,以体为主,用为所谋之事。体克用,谋虽可成,但成迟。用克体,求谋不成,谋亦有害。用生体。不谋而成;体生用,多谋少遂。体用比和,求谋称意。

9.求名占

凡占求名,以体为主,用为名。体克用,名可成,但成迟。用克体,名不可成。体生用,名不可就,或因名有丧。用生体,名易成,或因名有得。体用比和,功名称意。欲知名成之日,生体之卦气详之。欲知职任之处,变卦之方道决之。若无克体卦,则名易就,止看卦体时序之类,以定日期。若在任占卜,最忌见克体之卦,如卦有克体者,即居官见祸,轻则上司责罚,重则削官退居。其日期,看克体之卦气者,于八卦所属时序类中断之。

10.求财占

占求财,以体为主,以用为财。体克用,有财;用克体,无财。体生用,财有损耗之忧;用生体,财有进益之喜。体用比和,则利快意。欲知得财之日,生体之卦气定之。欲知破财之日,克体卦气定之。

又若卦中有体克用之卦,及生体之卦,则有财,此卦气即见财之日。若卦中有克体之卦,及体生用之卦,即破财,此卦气破财之日。

11.交易占

占交易,以体为主,用为财。体克用,有财;用克体,不成。体生用,难成,或因交易有失。用生体,即成,成必有财。体用比和,易成。

12.出行占

占出行,以体为主,用为所行之应。体克用,可行,所至多得意。用克体,出则有祸。体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用生体,有意外之财。体用比和,出行顺快。

又凡出行,体宜乘旺,诸卦宜生体。体卦乾、震多,主动。坤、艮多,不动。巽宜舟行,离宜陆行。坎妨失脱,兑主纷争。

13.行人占

占行人,以体为主,用为行人。体克用,行人归迟;用克体,行人不归。体生用,行人未归;用生体,行人即归。体用比和,归期不日矣。

又以用卦看行人在外之情况。逢生,在外顺快;逢衰受克,在外灾殃。震多不宁,艮多有阻。坎有险难,兑主纷争。

14.谒见占

占谒见,以体为主,用为所见之人。体克用,可见;用克体,不见。体生用,难见,见之而无益;用生体,可见,见之且有得。体用比和,欢然相见。

15.失物占

占失物,以体为主,用为失物。体克用,可寻迟得;用克体,不可寻。体生用,物难见;用生体,物易寻。体用比和,物不失矣。

16.疾病占

凡占疾病,以体为病人,用为病症。体卦宜旺不宜衰,体宜逢生,不宜见克。用宜生体,不宜克体。体克用,病易安;体生用,病难愈。体克用者,勿药有喜;用克体者,虽药无功。若体逢克而乘旺,犹为庶几。体遇克而更衰,断无存日。欲知凶中有救,生体之卦存焉。体生用者,迁延难好;用生体者,即愈。体用比和,疾病易安。若究和平之日,主卦决之。若详危厄之期,克体之卦定之。若论医药之属,当看生体之卦。如离卦生体,宜服热药;坎卦生体,宜服冷药,如艮温补;乾、兑凉药是也。

17.官讼占

占官讼,以体为主,用为对辞之人与官讼之应。体卦宜旺,用卦宜衰。体宜用生,不宜生用。宜生体,不宜克体。是故体克用者,己胜人;用克体者,人胜己。体生用,非为失理,或因官有所丧;用生体,不止得理,或因讼有所得。体用比和,官讼最吉。非但扶持之力,必有主和之义。

18.坟墓占

占坟墓以体为主,用为坟墓。体克用,葬之吉;用克体,葬之凶。体生用,葬之主运退;用生体,葬之主兴隆,有荫益后嗣。体用比和,乃为吉地。大宜葬,葬之吉昌。

四、梅花卦法

1.年、月、日、时起卦

即以农历之年、月、日总和除以八,以余数为卦数求上卦;

以年、月、日、时总和除以八,以余数为卦数求下卦;

再以年、月、日、时总和除以六,以余数为动爻。

例:农历壬申年四月十一日巳时起卦:申年9数,巳时6数。

上卦为:(年+月+日)÷8,取余数。 即:(9+4+11)÷8=3,此处无余数。

下卦为:(年+月+日+时)÷8,取余数。 即:(9+4+11+6)÷8,余数为6为坎卦。

动爻数为:(年+月+日+时)÷6,取余数。 即:(9+4+11+6)÷6=5,此处无余数。

此卦为:上卦为坤,下卦为坎,动爻为上爻。

2.直接以数起卦

这是一种简便而准确率极高的起卦方法。当有人求测某事时,可以让来人随意说出两个数,第一个数取为上卦,第二个数取为下卦,两数之和除以6,余数为动爻,或者可以随便借用其他能得到两数的办法起卦,如翻书、日历等等。

3.端法后天起卦

端法后天起卦法是以"八卦万物属数为上卦,以后天八卦方位下卦",即以物或人所取之象为上卦,以其所在后天八卦方位之卦为下卦,以上、下卦数加时数除以6,余数取动爻。这种方法经常使用。

4.按声音起卦

凡闻声音,数得声数起作上卦,加时数配作下卦。如动物鸣叫声,叩门声,别人说话声皆可起卦。若所闻声音中有一间隔,可以把间隔前声数取作上卦,把间隔后声数取作下卦,以上下卦数加时辰数取动爻。

5.按字的笔划数或字数起卦

字少时,按笔画数,字多时,可用字数起卦。

凡见字数,如停匀,即平分一半为上卦,一半为下卦。如字数不匀,即少一字为上卦,取"天轻清"之义;以多一字为下卦,取"地重浊"之义。

6.丈尺寸起卦

凡数皆可起卦,丈尺,尺寸皆为数,亦可起卦。

丈尺之物,以丈数为上卦,尺数为下卦,合丈尺之数取爻(数寸不系)。

尺寸之物,以尺数为上卦,寸数为下卦。合尺,寸之数,加时数取爻。分数不用。

7.起卦加数法

按年、月、日、时起卦,一个时辰之内,只有某一特定的卦象,在同一时辰内,可能有多人来占问,不能以同一卦象断事,或有多人同来问同一件事者,亦不能以同一卦象论之。为解决这一问题,可用加姓氏笔划数的方法,进行起卦决之。

8.物数占

凡见有可数之物,即以此物起作上卦,以时数配作下卦,即以卦数并时数,总数除以六,取动爻。

9.为人占

凡为人占,其例不一。或听语声起卦,或观其人品,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因其服色、触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时,或以书写来意。

听其语声音,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数分之起卦。如语两句,即用先一句为上卦,后一句为下卦。语多,则但用初听一句,或末后所闻一句,余句不用。

观其人品者,如老人为乾,少女为兑之类。

取诸其身者,如头动为乾,足动为震,目动为离之类。

取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圆物之属为乾,土瓦及方物之属为坤之类。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为震,赤衣为离之类。

触其外物者,起卦之时,见水为坎卦,见火为离卦之类。

以年、月、日、时者,即以求问时之年月日时起卦。

书写来意者,其人来占,或写来意,则以其字占之。

10.自己占

凡自己欲占,以年、月、日、时,或闻有声音,或观当时有所触之外物,皆可起卦。

11.占动物

凡占群物之动不可起卦。如见一物,则就此物为上卦,物来之方位为下卦,合物卦数及方位卦数加时数取爻。以此卦总断其物。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又凡、牛、马、犬、猪之类,初生,则以初生年、月、日、时占之。又或置买此物,亦可以初置买之时推之。

12.占静物

凡占静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树木之类,则屋宅初创之时,树木初置之时,皆可起卦。至于器,则置成之时可占,如枕椅之类是矣。余则无故不占。若《观梅》,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牡丹》,则自有问而占;《茂树》,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

五、梅花哲理

我国古代先哲,对事物的观察非常直观、直达本质,他们将所有具备同一属性的事物划分一类。而这种属性可以是性状;可以是功用;可以是运动状态,等等。也因此有时同一事物便同时具备了多种属性。而也正是因为这些属性,使他们在没有同物种的联系下有了联系性。易学取象也便是据此,从一个物象上联系到了另一物象。

正是因为这样,梅花易数的卦式以八卦类万物之象,取体用主客、五行制化之哲理内涵来推演了事物的消长变化,从而模拟了事物发展始终。

在易占中,有着三不占原则。即:无故不占、无异不占、无问不占。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是处在常态下进行的,因此,只有在事物处于变异之时,才会暴露出切入其发展变化的“机”。这也就是古人所说的:“思虑未动,鬼神不知”。

“善言天者,必是验于人”;“指节可以观天,掌文可以察地”。我们祖先认为,人们既可以从自然界的某些物质运动规律中领悟到人体生命活动的规律,当然也可以从人体生命现象中推断出自然的发展过程。尽管古人论说的角度各有不同,但各说都无一例外的力图追索天人相通之处,从而也形成了古人关于“天人相应”的学说。

《梅花易数》基于这种思维,依托《易经》的卦象构建出了一套可以模拟事物发展的趋势模型。她以“主、互、变”卦的动态变化来描述事物的起始至终结。以“体用”这个仅中国才有的哲学概念来说明事物发展的主客。用五行的制化来表示事物间的促进与杀伐。并一并的说明了事物与事物间的看不见的微妙联系。

丁俊贵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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