脖子梅花印
⑴ 动物谜语竞猜:长象好似一头羊,就是脖子有点长;大眼珠子高鼻梁,朵朵梅花印身上
是梅花鹿,因为“朵朵梅花印身上”
⑵ 女友为什么给男生吸梅花印
这是两个人暧昧的时候,对爱的人宣誓主权,其他人勿扰的意思
⑶ 身上长了一颗梅花形状的痣是什么意思
乳房有痣:招桃花。乳房有痣者,不论男女都容易招桃花劫,感情生活丰富多彩,但是容易破财破色。具体各部位如下:
1、发中有痣:富贵。头发中有痣,一生不愁吃穿。
2、额头七痣:大贵。这是非常少见的额头上有七痣,此人一定大富大贵。
3、 印堂有痣:主贵。印堂有痣男性显贵,女性显富。
4、 天庭有痣:妨身。天庭有痣要注意,会在一定程度上有害健康。
5、 鼻梁有痣:病苦。鼻梁上有痣,会导致身体不适,容易受伤害。
6、眼皮有痣:妖智。眼皮有痣者,容易迷惑他人,别人不太容易识别其真伪。
7、耳珠有痣:主财。耳珠有痣者财运不错,但是容易财来得快也取得快。有人为了穿耳环,把痣打调了,结果财也露了。
8、鼻头有痣:招小人。鼻头有痣者往往招惹小人,导致心情不畅、灾难不断
9、右脸有痣:主贵。右脸有痣者体现在贵上,如果你还没有显现出来,那要看看是什么妨碍了你。
10、左脸有痣:主福。左脸有痣者应该有福气,但是往往有人会错失良机,福气也会减弱。
11、左眉有痣:主财。这里实际上男性更加适用。女性往往体现在旺夫上。
12、右眉有痣:主寿。这里实际上女性更加适用。男性往往体现在旺妻子上。
13、耳根有痣:害病。耳根有痣要小心,但是即使点去也没用,需要其他方面注意。
14、耳内有痣:主寿。耳内有痣是长寿,但是也有人不停掏耳朵,结果掏不好影响健康长寿。
15、嘴角有痣:聚财。嘴角有痣是食痣,说明此人衣食无忧。
16、唇上有痣:主是非。如果痣在嘴唇上,那么不是有是非,就是招小人,还会乱桃花。
17、眼帘有痣:辛苦。眼帘有痣者做事会比较辛苦,往往事半倍功不讨好。
18、前脖有痣:招小人。前脖子有痣,容易被人掐,男女问题上容易被异性牵着走,易桃花劫。
19、后脖有痣:有靠山。后脖子有痣,表示有靠山,做工作、经商都能有贵人相助。
20、肩膀有痣:挑重担。肩膀有痣者往往担任重要工作,责任重大,不易轻轻松松生活。
21、乳房有痣:招桃花。乳房有痣者,不论男女都容易招桃花劫,感情生活丰富多彩,但是容易破财破色。
22、手臂有痣:主生财。手臂有痣者能管理好自己的财位,理财能力强。
23、手掌有痣:主富贵。手掌有痣者管理他人,如果管不好容易给人小鞋穿。
24、两腿有痣:使奴仆。两腿有痣者往往被他人差使,比较适合做具体工作。
25、脚背有痣:招小人。脚背有痣者容易被人踩,招惹小人捣鬼,需要防备。
26、脚底有痣:踩他人。脚底有痣者恰恰与上相反,时不时给他人穿小鞋。
27、肚脐有痣:性欲强。肚脐周围或肚脐内有痣者,性欲强烈,容易发生桃花劫。
28、屁股有痣:能掌权。屁股有痣能独当一面,管理工作会有条不紊。
29、生殖有痣:招桃花。***官上有痣性欲强烈,容易发生桃花劫。女性容易被性骚扰或主动骚扰男性。
30、下巴有痣:主财富。下巴附近有痣,说明有财富伴随一生,但是不动产居多,因此适合投资或祖上有遗产。
⑷ 爸爸的感动225字作文
一个又高又俊的男人――我爸爸。
我很喜欢我的爸爸,他长的非常卡通,这是我喜欢他的主要方面,另一方面我喜欢他的原因是爸爸非常的幽默。
他的长像很特别,粗眉大眼和比高梁还高的朝天大鼻子,我和妈妈都说那是马来西亚鼻子、英国眼睛、法国嘴。在他有脖子后面还有一个很大的梅花印,特别漂亮。
他的幽默处很多,比如说,他一直说我是他崇拜的偶像之一,别说了,这肯定是他逗我玩的。爸爸虽然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民,但他也是一个很有才干的新时代人,他永不忘对国家的奉献。爸爸对我生活方面并不严格,但在学习方面爸爸就成了我的敌人,他并没有给我一点时间好好休息一下,他并没有让我在温暖的被窝里让我睡个大觉。总是让我在梦中被掏出来,他并没有让我打开窗户吸取外面的新鲜空气。他总是不停的在我耳边说着:“快到了,马上开始学习了。”可我并没有真的讨厌过我的爸爸,因为是他让我看清了外面的世界,让我看清了外面世界的真真假假。写到这时,我的心就好像剧烈地燃烧。
爸爸的性格是很外向的。他很大胆,他还特别喜欢和孩子玩。记得有一次他在大街上休息,看到几个小孩在围看一种东西,都非常害怕,所以我爸爸就过去帮助了他们,爸爸点着了那东西,那想到那个东西就像鞭炮一样响起来,吓得他们一身冷汗。爸不仅很仁慈,有时也很严肃。我认为我的爸爸是天下是全世界的所有爸爸的骄傲。我为我有这样的爸爸而自豪。
⑸ 五年级伙伴作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五年级伙伴作文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五年级伙伴作文 篇1
“六一”儿童节的时候,外公送给我一只小狗。它伸着脖子左顾右盼,我一看这福气,心想:好一个福气十足的家伙!
你瞧!它的外表也有股架子十足的味道。小耳朵总是一上一下的话;目光炯炯的小眼睛好像是发光的黑珍珠;小鼻子不停地冒着小水珠;小嘴巴也闲着,总爱“唱歌”;小尾巴也没个安宁,就算没事也要摇个三两下;再往身上看,披着一件银白色的皮袄;脖子上还戴了个蝴蝶结呢!它常傲然地走过,似乎对旁人不屑一顾。
开始,它对我家周围不熟悉,老爱在一个地方呆着。渐渐地,它变胆子,看到新鲜的东西非玩了够不可。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个会唱歌的洋娃娃。小狗的“火眼金睛”立刻睁得贼亮,一个劲地盯着洋娃娃。我怕它把洋娃娃弄坏,把它赶到门口。谁知它趁我不注意时,偷偷溜进屋,还把娃娃背后的电子音乐盒给咬破了。那漂亮的外衣上留下的两个“梅花印”,就是它作案时留下的罪证。
别看它调皮,它也挺尽职呢!
一天晚上,我家来了个小偷,企图沿着屋旁的下水道爬上二楼。他的动作虽然轻巧,却惊动了警惕性极高的小狗。小狗立刻放声大叫。虽然它呆在屋里出不去,但不停的狂吠的声音惊动了我们。爸爸妈妈听出了异样,起身打开路灯,看到了一个仓皇逃窜的背影响。
它真是我家的宝贝啊!于是我给它取了个名——贝贝。这样的小宝贝谁能不喜欢呢!
五年级伙伴作文 篇2
我的伙伴叫张城,他十二岁,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他的脸圆圆的,他的身体很胖,爱穿蓝色的衣服,性格坦诚,通情达理。
张城是一个诚实的人,有一次我和张诚一起回家。我看见路边有一把做工精致的扳手,我伸手捡起来想带走,张成看见了说:“我们不能拿走。这肯定是哪位司机修车的工具,忘了拿。”言罢,便拿着扳手向四周跑去找失主,结果没找到。但是,他不放弃,又向北边跑去,不久便找到那位司机。司机见了,激动地说:“谢谢,我还以为找不到了呢!”张成却说:“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我听了,感觉我自己是那么渺小,而他却是那样高大。我惭愧我的行为错了,非常不好,我要向他学习。
张城很胖,有一百二十斤重,他行动起来很不方便。有一次,他和我一起踢足球,他一抬脚“哎哟!”没踢到,自己反而摔了个四脚朝天。他很愤怒,心想:“一个足球还敢欺负我,看看我怎么收拾你?”他飞起一脚,又没踢住,一下子坐在了地上。他捂着屁股一脸痛苦的样子。他踢了一次又一次,直到有一次,他一脚踢得足球飞了好远,他才高兴起来。他在操场上吃力地喘着粗气追着足球跑,他笨拙的样子很可笑很可爱。
张城非常爱吃零食,他的口袋里常带着零食。每次下了课,我们都向他要零食,他总是分给我们吃,一点也不小气。但是,他学习不好。
我非常喜欢我的伙伴张城。也愿他以后能够好好学习,考一个好成绩。
五年级伙伴作文 篇3
童年可以交到许许多多的朋友,得到好多好多的友谊。朋友是什么呢?朋友会在你孤独失败时给予你勇气和力量,让你不孤独不寂寞。友谊又是什么呢?友谊是一个奇怪的东西,你只能自己去领悟……
我的朋友是王昱鸣,我喜欢叫他“王玉米”,如果把他的名字快读的话的确如此。我们是二年级交上朋友的,那时候只有我们两个人是戴眼镜的,又正好是一对儿同桌,我们便“结拜”为“眼镜兄弟”。是不是很逗啊?
下课时,我们经常一起玩儿。有一次,我们照常在一起玩儿,可我一不小心用力过大,把他弄伤了。我急忙说“对不起”,他却嬉皮笑脸地说“儿臣不必担心,朕福大命大,不会有事的……”我起初愣了一下,接着捧腹大笑起来,我俩又玩儿了起来。
时间流逝,一眨眼的功夫,到二下了。我们又新增了一门科目——作文。对我们来说,这可是当时最可怕的科目了,因为写不好就要“返工”重写。
第一次作文,我侥幸过关,可王昱鸣却遭了殃。他坐在自己座位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稿纸,屏蔽一切声音,瞑思苦想自己的作文。我叫了他好几次,他才“活”过来。“你在干啥呀?”“我在思考要怎样重写作文,我已经重写了3遍了!”他从抽屉里抽出他的作文本给我看。“我来帮你,你看这儿你应该……大功告成,改完了!你快拿去批去。”我催促他。“通过了!通过了!”王昱鸣兴奋得活蹦乱跳。
……
夕阳下,我们坐在学校台阶上一起闲聊。“格宁啊,我们以后一定要进同一个初中、高中”“一言为定!我们老了还要进同一个养老院!哈哈哈……”“哈哈哈……”
五年级伙伴作文 篇4
“小英”是我最信任的小伙伴。我俩从小到大都是你信任我,我信任你的。可是,有一天,我把我自己最重大的秘密告诉了她,谁知第二天她却将我的秘密告诉了大家,让我的脸面丢尽。那一天是我最伤心的一天,整天就是哭,眼睛都肿了起来。
第三天早晨,我背着书包,迈着沉重的脚步走进了教室,大家还在议论着昨天的事,同样用异样的眼光望着我,我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放下书包,交好作业时,小英走到我身边,抓着我的手走到了走廊,没有人的时候,她把手伸进包包里,她好像在拿什么东西。我在心里想:“她不会拿什么东西吓唬我吧,还是在拿一把刀子想划伤我。”东西拿出来了,是一张纸团,他递在我的手上说:“等我走远了,你再看,好吗?”我答应了,不久,她走远了,我心惊肉跳地打开纸团,生怕里面有什么毛毛虫或是蛇,结果我打开看,天哪!上面大概写了一千多个对不起,我的泪珠顿时掉了下来。
我拿着纸团走到小英的座位上,把她从板凳上拉起来说:“小英,对不起,那天不应该骂你。”小英说:“我也不应该将你的秘密告诉大家,让你丢了脸面。”好了,既然我们两个都承认了错误,那么我们还是好朋友吧。
五年级伙伴作文 篇5
我的小伙伴——笨笨
那是一个不平凡的春日,那一天,一个毛绒绒的“小雪球”滚进了我的家。我欣喜地抱起了“小雪球”,仔细一看,“小雪球”其实是一只小公狗。
它全身雪白,毛软软的,摸着真舒服。它的眼睛像两颗宝石,乌黑发亮,它的鼻子又大又黑,上面沾着几滴水珠,它的嘴巴合着的时候,就像一条黑线,而它的嘴张开时,露出两排白得发亮、尖尖的牙齿,让我望而生畏。它的两只耳朵尖尖的,向上竖着,四条腿又短又粗,尾巴向上翘着,可爱极了!看着它一副憨厚的表情,看着它做事傻呵呵的样子,我给它取了一个有趣的名字——笨笨。
笨笨刚来我们家的时候,乖乖的,不惹事也不乱闹,就趴在自己的小窝里睡大觉。我在心里真是又高兴又悲伤:虽然笨笨很乖,不用我整天为它操心,但是,我养狗狗就是为了能有个好朋友陪我玩的,笨笨除了吃饭,根本都不搭理我,我觉得自己更无聊了。可是,过了大约一个星期,笨笨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了。
白天,它啃拖鞋,啃椅子,妈妈说它是在磨牙。那段时间,我们家的拖鞋被它咬烂了好几双,木头椅子也被它咬得惨不忍睹。总之,一切能用来磨牙的东西都被它咬了一遍。晚上,我练琴的时候,它“呜—呜—呜”地叫,楼道里一响起脚步声,它就冲到门口,“汪汪汪”的狂吠。就这样,笨笨搅得我好几个星期不得安宁。
笨笨的这一系列行为举止,让我既是喜欢又是害怕,所以,我从来不敢把笨笨抱起来。可是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让我改变了自己对笨笨害怕的心理。那天中午,我一边哼着歌一边走进了家门,使我万万没想到的是,笨笨一下子扑到了我的腿上,张大了嘴巴,好像想咬我一样,我大惊失措,尖叫起来:“啊呀!笨笨要咬我了!”
奶奶看见了笨笨抱着我的腿的景象,不由得哈哈大笑:“笨笨不是要咬你,而是想和你抱一抱。”我半信半疑,但当我看到笨笨眼睛里流露出的真诚的目光时,我毫不犹豫地抱起了笨笨。笨笨用它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让我感到了一丝温暖。从此,我便友好地对待笨笨。我经常给它喂好吃的食物,带它去外面的世界玩耍;平时,我写完了作业,会和它说一说令我高兴或伤心的事,笨笨则会做我最好的听众,在我高兴的时候会围着我转圈,在我伤心的时候就静静地趴在我旁边。我把它当成我的朋友,慢慢地,笨笨也把我当成了它的朋友,我们之间建立起了一座坚固的友谊桥。
现在,笨笨长大了,它听话了许多,我喜欢它,感谢它,感谢它带给我的友谊。
五年级伙伴作文 篇6
伙伴是清澈的小溪,无声无息,却又必不可少;伙伴是无边无际的大海,怀纳百川,包容你万般情绪;伙伴是高耸入云的山,危难之时,让你有一个高大温暖的依靠。
小佳是我最要好的伙伴。她脸上镶嵌着一对似清澈泉水的眼晴,晶莹剔透。嘴巴小小的.,像红红的樱桃,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再配上一头乌黑的长发,显得格外可爱!
小佳的一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深得老师同学的喜爱。那天她对我的句句肺腑之言,让我受益终生!
那天,微风徐徐拉开帷幕,天空一碧如洗。又是一个绚丽多彩的早晨,伴着清香降临人间。数学卷子发下来了,我竟出乎意料得了68分,我崩溃了,一直呆呆地看着卷子上鲜红的68。我的眼睛不知不觉湿润了。外面传来小鸟悦耳的歌声。可在我眼里,却是那么的让人烦燥,好似在嘲笑我:“68分,考那么差,真丢人!”我再也受不了了!把卷子揉成一团,直接扔进抽屉里,就趴在桌子上,轻轻地抽泣,肩膀微微颤抖。
虽然我和小佳的位置离得很远,但她那欢快的笑声还是传入了我耳朵。可能她又考了好成绩,这让我更加自愧不如了。接着一阵阵熟悉的脚步声传入我的耳朵。“珍珍,你怎么了?为什么哭了?”她着急地问我,“难道没考好?”她刚想从抽屉里找出我的卷子,可我立刻阻止了她,我并没有抬头。只是声音颤抖地说:“佳……佳佳,别看了,很差劲。”佳佳皱起了眉头,安慰着我:“珍珍,成绩再好的人也会有失误。现在可不是伤心难过的时候,应该看看自已错在哪了,总结教训,积累经验。因为‘失败是成功之母’嘛!来,不是沮丧了,让我陪你一起战胜失败!”我伤拂看到了她期待的笑容,便慢慢抬起头,回了她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谢谢你,佳佳!”佳佳也回给我一个甜甜的笑:“珍珍!你真不会笑!来,我俩牵着手一起来想好吗?”她还仲出她那肉嘟嘟,白胖胖的手来。我感到一般暖流涌进心田,心情豁然开朗。再次朝她笑笑,就伸出那冰冷的手,与她一起通过成功的道路……
她的成绩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字也不逊色!
她那字让全校老师大吃一惊!不是铿锵有力,更不是有力无力,而是让人觉得可爱大方,稍带一点点笔锋。让我羡慕不已,可我更为她高兴。
我俩一到四年级都是形影不离。现在分开了,我只愿上帝能让我们再一次同班,再次是好朋友,再次让我们的友谊小船扬帆起航!
五年级伙伴作文 篇7
我有许多爱好,但读书始终是我最大的爱好。书是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伙伴。一本书恰似一艘小船,带领我驶向广阔的姿势海洋。
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开始搬着厚厚的《西游记》漫画书看了。不但看图书,还把里面的文字解释一字一句地读出来。那时我不认识的字很多,一碰上就去问爸妈,遇到似曾相识的字就想当然地读出来,比如把“美猴王得打扮打扮”读成“美猴王得打分打分”,至今还被爸妈嘲笑。
上了小学以后,我掌握了汉语拼音,学会了查字典,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了,看的书也越来越广。不仅看漫画、童话,而且连科普书、小说、名人自传、文学名著也成了我书柜了的新朋友。我还订了《故事会》、《中国少年儿童》等报刊,每次我都认真地看,而且真想一口气把它们看完。我看书时特别投入,有时甚至妈妈叫我几声我都没听见,这时难免要受到妈妈的指责。
我还特别爱看作文书。有一次妈妈给我钱让我去吃面条。我却来到书店,用吃面的钱买了一本作文书。我走出书店,才发觉自己忘吃饭了。从那时起,妈妈边称我为“书呆子”,但我并不在乎,因为从书中我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了很多知识,增添了很多生活的乐趣。
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始终是我的最爱。书,永远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一定要好好读书,不断充实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⑹ 怎么在脖子上印梅花引
叫你心里最爱的人在你脖子上咬一口。
⑺ 白猫王子读后感
有一天菁清在香港买东西,抱着夹着拎着大包小笼的在街上走着,突然啪的一声有物自上面坠下,正好打在她的肩膀上。低头一看,毛茸茸的一个东西,还直动弹,原来是一只黄鸟,不知是从什么地方落下来的,黄口小雏,振翅乏力,显然是刚学起飞而力有未胜。菁清勉强腾出手来,把它放在掌上,它身体微微颤动,睁着眼睛痴痴地望。她不知所措,丢下它于心不忍。颜氏家训有云:“穷鸟入怀,亡人所悯。”仓卒间亦不知何处可以买到鸟笼。因为她正要到银行去有事,就捧着它进了银行,把它放在柜台上面,行员看了奇怪,攀谈起来,得知银行总经理是一位爱鸟的人,他家里用整间的房屋做鸟笼。当即把总经理请了出来,他欣然承诺把鸟接了过去。路边孤雏总算有了最佳归宿,不知如今羽毛丰满了未?
有一天夜晚在台北,菁清在一家豆浆店消夜后步行归家,瞥见一条很小的跛脚的野狗,一瘸一拐地在她身后亦步亦趋。跟了好几条街。看它瘦骨嶙嶙的样子大概是久矣不知肉味,她买了两个包子喂它,狼吞虎咽如风卷残云,索性又喂了它两个。从此它就跟定了她,一直跟到家门口。她打开街门进来,狗在门外用爪子挠门,大声哭叫,它也想进来。我们家在七层楼上,相当逼仄,不宜养犬。但是过了一小时再去探望,它仍守在门口不去。无可奈何托一位朋友把它抱走,以后下落就不明了。
以上两桩小事只是前奏,真正和我们结了善缘的是我们的白猫王子。
普通人家养猫养狗都要起个名字,叫起来方便,而且豢养的不止一只,没有名字也不便识别。我们的这只猫没有名字,我们就叫它猫咪或咪咪。白猫王子是菁清给它的封号,凡是封号都不该轻易使用,没有人把谁的封号整天价挂在嘴边乱嚷乱叫的。
白猫王子到我们家里来是很偶然的。
一九七八年三月三十日,我的日记本上有这样的一句:“菁清抱来一只小猫,家中将从此多事矣。”缘当日夜晚,风狂雨骤,菁清自外归来,发现一只很小很小的小猫局局缩缩地蹲在门外屋檐下,身上湿漉漉的,叫的声音细如游丝,她问左邻右舍这是谁家的猫,都说不知道。于是因缘凑合,这只小猫就成了我们家中的一员。
惭愧家中无供给,那一晚只能飨以一碟牛奶,像外国的小精灵扑克似的,它把牛奶舐得一干二净,舐饱了之后它用爪子洗洗脸,伸胳膊拉腿地倒头便 睡,真是粗豪之至。我这才有机会端详它的小模样。它浑身雪白,(否则怎能赐以白猫王子之嘉名?)两个耳朵是黄的,脑顶上是黄的中间分头路,尾巴是黄的。它的尾巴可有一点怪,短短的而且是弯曲的,里面的骨头是弯的,永远不能伸直。起初我们觉得这是畸形,也许是受了什么伤害所致,后来听兽 医告诉我们这叫做麒麟尾,一万只猫也难得遇到一只有麒麟尾。麒麟是什么样子,谁也没见过,不过图画中的麒麟确是卷尾巴,而且至少卷一两圈。没有麒麟尾,它还称得上是白猫王子么?
在外国,猫狗也有美容院。我在街上隔着窗子望进去,设备堂皇,清洁而雅致,服务项目包括梳毛、洗澡、剪指甲以及马杀鸡之类。开发中的国家当然不至荒唐若是。第一桩事需要给我的小猫做的便是洗个澡。菁清问我怎个洗法,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猫怕水,扔在水里会淹死,所以必须干洗。记得从前家里洗羊毛袄的皮筒子,是用黄豆粉羼樟脑,在毛皮上千搓,然后梳刷。想来对猫亦可如法炮制。黄豆粉不可得,改用面粉,效果不错。只是猫不知道我们对它要下什么毒手,拼命抗拒,在一人按捺一人搓洗之下勉强竣事,我对镜一看我自己几乎像是“打面缸”里的大老爷!后来我们发现洗猫有专用的洗粉,不但洗得干净,而且香喷喷的。猫也习惯,察知我们没有恶意,服服贴贴地让菁清给它洗,不需要我在一边打下手了。
国人大部分不爱喝牛奶,我国的猫亦如是。小时候“有奶便是娘”,稍大一些便不是奶所能满足。打开冰箱煮一条鱼给它吃,这一开端便成了例。小鱼不吃,要吃大鱼;陈鱼不吃,要吃鲜鱼;隔夜冰冷的剩鱼不吃,要现煮的温热的才吃……起先是什么鱼都吃,后来有挑有拣,现在则专吃新鲜的沙丁鱼。兽医说,喂鱼要先除刺,否则鲠在喉里要开刀,扎在胃里要出血。记得从前在北平也养过猫,一天买几个铜板的薰鱼担子上的猪肝,切成细末拌人饭中,猫吃得痛痛快快。大概现在时代不同了,好多人只吃菜不吃饭,猫也拒食碳水化合物了。可是飨以外国的猫食罐头以及开胃的猫零食,它又觉得不对味口,别的可以洋化,吃则仍主本位文化。偶然给了它一个茶叶蛋的蛋黄,它颇为欣赏,不过掰碎了它不吃,它要整个的蛋黄,用舌头舐得团团转,直到舐得无可再舐而后止。夜晚一点钟街上卖茶叶蛋的老人沙哑的一声“五香茶叶蛋”,它便悚然以惊,竖起耳朵喵喵叫。铁石心肠也只好披衣下楼买来给它消夜。此外我们在外宴会总是不会忘记带回一包烤鸭或炸鸡之类作为它的打牙祭。
吃只是问题的一半,吃下去的东西会消化,消化之后剩余的渣滓要排出体外,这问题就大了。白猫王子有四套卫生设备,楼上三套,楼下一套。猫比小孩子强得多,无需教就会使用它的卫生设备。街上稍微偏僻一点的地方常见有人“脚向墙头八字开”,红砖道上星棋罗布的狗屎更是无人不知的。我们的猫没有这种违警行为,它知道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只是它的洁癖相当烦人,四个卫生设备用过一次便 需清理现场,换沙土,否则它会呜呜的叫。不过这比起许多人用过马桶而不冲水的那种作风似又不可同日而语。为了保持清洁,我们在设备上里里外外喷射猫狗特用的除臭剂,它表示满意。
猫长得很快,食多事少,焉得不胖?运动器材如橡皮鼠、不倒翁、小布人,都玩过了。它最感兴趣的是乒乓球,在地毯上追逐翻滚身手矫健。但是它渐渐发福了,先从腹部胖起,然后有了双下巴颏,脑勺子后面起了一道肉轮。把乒乓球抛给它,它只在球近身时用爪子拨一下,像打高尔夫的大老爷之需要一个球僮。它不到一岁,已经重到九公斤,抱着它上下楼,像是抱着一个大西瓜。它吃了睡,睡了吃,不作任何事——可是猫能做什么呢?家里没有老鼠,所以它无用武之地,好像它不安于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境界,于是偶尔抓蟑螂、抓蚰蜒、抓苍蝇、抓蚊蚋。此外便是舐爪子抹脸了。
有人看见我养猫就忠告我说,最好不要养猫,猫的寿命大概十五六年,它也有生老病死。它也会给人带来悲欢离合的感触。—切苦恼皆由爱生。所以最好是养鱼,鱼在水里,人在水外,几曾听说过人爱鱼,爱到摩它、抚它、抱它、亲他的地步?养鱼只消喂它,侍候它,隔着鱼缸欣赏它,看它悠然而游,人非鱼亦知鱼之乐鱼之乐。一旦鱼肚翻白,也不会有太多的伤痛。这番话是对的,可惜来得太晚了。白猫王子已成为家里的一分子,只是没有报户口。
白猫王子的姿势很多,平伸前腿昂首前视,有如埃及人面狮身像谜一样的庄严神秘。侧身卧下,弓腰拳腿,活像是一颗大虾米。缩颈眯眼,藏起两只前爪,又像是老僧入定。睡时常四脚朝天,露出大肚子做坦腹东床状,睡醒伸懒腰,将背拱起,像骆驼。有时候它枕着我的腿而眠,压得我腿发麻。有时候躲在门边墙角,露出半个脸,斜目而视,好像是逗人和它捉迷藏。有时候突然出人不意跳过来抱我的腿咬——假咬。有时候体罚不能全免,菁清说不可以没有管教,在毛厚肉多的地方打几巴掌,立见奇效,可是它会一两天不吃饭,以背向人,菁清说是伤了它的自尊。
一九七九年三月三十日是猫来我家一周岁的纪念日,不可不饮宴,以为庆祝。菁清一年的辛劳换来不少温馨与乐趣,而兽医师辜泰堂先生维护它的健康,大德尤不可忘,乃肃之上座,酌以醴浆。我并且写了一个小条幅送给他,文曰:
是乃仁心仁术泽及小狗小猫
白猫王子五岁
五年前的一个夜晚,菁清从门外檐下抱进一只小白猫,时蒙雨凄其,春寒尚厉。猫进到屋里,仓皇四顾,我们先飨以一盘牛奶,他舔而食之。我们揩干了他身上的雨水,他便呼呼的倒头大睡。此后他渐渐肥胖起来,菁清又不时把他刷洗得白白净净,戏称之为白猫王子。
他究竟生在哪一天,没人知道,我们姑且以他来我家的那一天定为他的生日(三月三十日),今天他五岁整,普通猫的寿命据说是十五六岁,人的寿命则七十就是古稀之年了,现在大概平均七十。所以猫的一岁在比例上可折合人的五岁。白猫王子五岁相当于人的二十五岁,正是青春旺盛的时候。
凡是我们所喜欢的对象,我们总会觉得他美。白猫王子并不一定是怎样的美丰姿,可是他眉清目秀,蓝眼睛、红鼻头、须眉修长,而又有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腰臀一部分特别硕大,和头部不成比例,腹部垂腴,走起来摇摇摆摆,有人认为其状不雅,我们不以为嫌。去年七月二十日报载,“二十四日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巴马布耳所举行的一九八一年‘全美迷人小猫竞赛’中,一只名叫邦妮贝尔的小猫得了首奖。可是他虽然顶著后冠,却不见得很高兴。”高兴不是猫,是猫的主人。我们不会教白猫王子参加任何竞赛,他已经有了王子的封号,还急着需要什么皇冠?他就是我们的邦妮贝尔。
刘克庄有一首《诘猫诗》,有句云:
饭有溪鱼眠有毯,
忍教鼠啮案头书?
我们从来没有要求过猫做什么事。他吃的不只是溪鱼,睡的也不只是毛毯,我们的住处没有鼠,他无用武之地,顶多偶然见了蟑螂而惊叫追逐,菁清说这是他对我们的服务。我们吃饭的时候他常蹲在餐桌上,虎视眈眈,但是他不伸爪,顶多走近盘边闻闻。喂他几块鱼虾鸡鸭之类,他浅尝辄止。他从不偷嘴。他吃饱了,抹抹脸就睡,弯着腰睡,趴着睡,仰着睡,有时候爬到我们床上枕着我们的臂腿睡。他有二十六七磅重,压得人腿脚酸麻,我们外出,先把他安顿好,鱼一钵,水一盂,有时候给他盖一床被,或是搭一个篷。等我们回来,门锁一响,他已窜到门口相迎。这样,他便已给了我们很大的满足。
“花如解语还多事,石不能言最可人。”猫相当的解语,我们喊他一声“猫咪!”“胖胖!”他就喵的一声。我耳聋,听不见他那细声细气的一声喵,但是我看见他一张嘴,腹部一起落,知道他是回答我们的招呼。他不会说话,但是菁清好像略通猫语,她能辨出猫的几种不同的鸣声。例如:他饿了,他要人给他开门,他要人给他打扫卫生设备,他因寂寞而感到烦躁,都有不同的声音发出来。无论有什么体己话,说给他听,或是被他听见,他能珍藏秘密不泄露出去。不过若是以恶声叱责他,他是有反应的,他不回嘴,他转过身去趴下,作无奈状。
有人不喜欢猫。我的一位朋友远道来访,先打电话来说:“听说府上有猫,请先把他藏起来,我怕猫。”真的,有人一见了猫就会昏倒。有人见了老鼠也会昏倒,何况猫?据民生报七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一篇文章报导,法国国王亨利三世一见到猫就会昏倒。法国国王查理九世时的大诗人龙沙有这样的诗句:
当今世上谁也没我那么厌恶猫,我厌恶猫的眼睛、脑袋,还有凝视的模样一看见猫,我掉头就跑
人之好恶本不相同。我不否认猫有一些短处,诸如倔强、自尊、自私、缺乏忠诚等等。不过,猫,和人一样,总不免有一点脾气,一点自私,不必计较了。家里有装潢、有陈设、有家具、有花草,再有一只与虎同科的小动物点缀其间来接受你的爱抚,不是很好么?
菁清对于苦难中小动物的怜悯心是无止境的,同时又觉得白猫王子太孤单,于是去年又抱进来一个小黑猫。这个“黑猫公主”性格不同,活泼善斗、体态轻盈、白须黄眼,像是平剧中的“开口跳”。两只猫在一起就要斗,追逐无已时。不得已我们把黑猫关在笼子里,或是关在一间屋里,实行黑白隔离政策。可是黑猫隔着笼子还要伸出爪子撩惹白猫,白猫也常从门缝去逗黑猫。相见争如不见,无情还似有情。我想有一天我们会逐渐解除这个隔离政策的。
白猫倏已五岁,我们缘分不浅,同时我亦不免兴起春光易老之感。多少诗人词人唤取春留驻,而春不肯留!我们只好“片时欢乐且相亲”,愿我的猫长久享受他的鱼餐锦被,吃饱了就睡,睡足了就吃。
民国七十二年三月三十日
猫的故事
猫很乖,喜欢偎傍着人;有时候又爱蹭人的腿,闻人的脚。唯有冬尽春来的时候,猫叫春的声音颇不悦耳。呜呜的一声一声的吼,然后突然的哇咬之声大作,唏哩哗喇的,铿天地而动神祇。这时候你休想安睡。所以有人不惜昏夜起床持大竹竿而追逐之。祖传有一位和尚作过这样的一首诗!“猫叫春来猫叫春,听他愈叫愈精神,老僧亦有猫儿意,不敢人前叫一声。”这位师父富同情心,想来不至于抡大竹竿子去赶猫。
我的家在北平的一个深巷里。有一天,冬夜荒寒,卖水罗卜的,卖硬面饽饽的,都过去了,除了值更的梆子遥远的响声可以说是万籁俱寂。这时候屋瓦上嗥的一声猫叫了起来,时而如怨如诉,时而如诟如詈,然后一阵跳踉,窜到另外一间房上去了,往返跳跃,搅得一家不安。如是者数日。
北平的窗子是糊纸的,窗棂不宽不窄正好容一只猫儿出入,只消他用爪一划即可通往无阻。在春暖时节,有一夜,我在睡梦中好像听到小院书房的窗纸响,第二天发现窗棂上果然撕破了一个洞,显然的是有野猫钻了进去。大概是饿极了,进去捉老鼠。我把窗纸补好,不料第二天猫又来,仍从原处出入,这就使我有些不耐烦,一之已甚岂可再乎?第三天又发生同样情形,而且把书桌书架都弄得凌乱不堪,书桌上印了无数的梅花印,我按捺不住了。我家的厨师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除了调和鼎鼎之外还贯通不少的左道旁门,他因为厨房里的肉常常被猫拖拉到灶下,鱼常被猫叨着上了墙头,怀恨于心,于是殚智竭力,发明了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捕猫方法。他用铁丝一根,在窗棂上猫经常出入之处钉一个铁钉,铁丝一端系牢在铁钉之上,另一端在铁丝上做一活扣,使铁丝作圆箍形,把圆箍伸缩到适度放在窗棂上,便诸事完备,静待活捉。猫窜进屋的时候前腿伸入之后身躯势必触到铁丝圆箍,于是正好套在身上,活生生悬在半空,愈挣扎则圆箍愈紧。厨师看我为猫所苦无计可施,遂自告奋勇为我在书房窗上装置了这么一个机关。我对他起初并无信心,姑妄从之。但是当天夜里居然有了动静,早晨起来一看,一只瘦猫奄奄一息的赫然挂在那里!
厨师对于捉到的猫向来执法如山,不稍宽假,我看了猫的那副可怜相直为她缓颊。结果是从轻发落予以开释,但是厨师坚持不能不稍予膺惩,即在猫身上用原来的铁丝系上一只空罐头,开启街门放她一条生路。只见猫一溜烟似的唏哩哗喇的拖着罐头绝尘而去,像是新婚夫妻的汽车之离教堂去度蜜月。跑得愈快,罐头响声愈大,猫受惊乃跑得更快,惊动了好几条野狗跟在后面追赶,黄尘滚滚,一瞬间出了巷口往北而去。她以后的遭遇如何我不知道,我心想她吃了这个苦头以后绝对不会再光顾我的书房。窗户纸从新糊好,我准备高枕而眠。
当天夜里,听见铁罐响,起初是在后院砖地上哗啷哗啷的响,随后像是有东西提着铁罐猱升胯院的枣树,终乃在我的屋瓦上作响。屋瓦是一垅一垅的,中有小沟,所以铁罐越过瓦垅的声音是格登格登的清晰可辨。我打了一个冷战:难道是那只猫的阴魂不散?她拖着铁罐子跑了一天,藏躲在什么地方,终于夤夜又复光临寒舍,我家究竟有什么东西值得使她这样的念念不忘?
哗啷一声,铁罐坠地,显然的是铁丝断了。几乎同时,噗的一声,猫顺着我窗前的丁香树也落了地。她低声的呻吟了一声,好像是初释重负后的一声叹息。随后我的书房窗纸又撕破了——历史重演。
这一回我下了决心,我如果再度把她活捉,要用重典,不是系一个铁罐就能了事。我先到书房里去查看现场,情况有一些异样,大书架接近顶棚最高的一格有几本书洒落在地上。
倾耳细听,书架上有呼噜呼噜的声音。怎么猫找到了这个地方来酣睡?我搬了高凳爬上去窥视,吓我一大跳,原来是那只瘦猫拥着四只小猫在喂奶!
四只小猫是黑白花的,咕咕容容的在猫的怀里乱挤,好像眼睛还没有睁开,显然是出生不久。在车船上遇到有妇人生产,照例被视为喜事,母子好像都可以享受好多的优待。我的书房里如今喜事候门,而且一胎四个,原来的一腔怒火消去了不少。天地之大德曰生,这道理本该普及于一切有情。猫为了她的四只小猫,不顾一切的冒着危险回来喂奶,伟大的母爱实在是无以复加!
猫的秘密被我发现,感觉安全受了威胁,一夜的功夫她把四只小猫都叼离书房,不知运到什么地方去了。
白猫王子六岁
今年三月三十日是白猫王子六岁生日。要是小孩子,六岁该上学了。有人说猫的年龄,一年相当于人的五年,那么他今年该是三十而立了。
菁清和我,分工合作,把他养得这么大,真不容易。我负责买鱼,不时的从市场背回十斤八斤重的鱼,储在冰柜里;然后是每日煮鱼,要少吃多餐,要每餐温热合度,有时候一汤一鱼,有时候一汤两鱼,鲜鱼之外加罐头鱼;煮鱼之后要除刺,这是遵兽医辜泰堂先生之嘱!小刺若是鲠在猫喉咙里开刀很麻烦。除了鱼之外还要找地方拔些青草给他吃,“人无横财不富,马无野草不肥”,猫儿亦然。菁清负责猫的清洁,包括擦粉洗毛,剪指甲,掏耳朵,最重要的是随时打扫他的粪便,这分工作不轻。六年下来,猫长得肥肥胖胖,大腹便便,走路摇摇晃晃,蹲坐的时候昂然不动,有客见之叹曰:
“简直像是一位董事长!”
猫和人一样,有个性。白猫王子不是属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个类型。他好像有他的尊严。有时候我喊他过来,他看我一眼,等我喊过三数声之后才肯慢慢的踱过来,并不一跃而登膝头,而是卧在我身边伸手可抚摩到的地方。如果再加催促,他也有时移动身体更靠近我。大多时他是不理会我的呼唤的。他卧如弓,坐如钟,自得其乐,旁若无人。至少是和人保持距离。
他也有时自动来就我,那是他饿了。他似乎知道我耳聋,听不见它的“咪噢”叫,就用他的头在我脚上摩擦。接连摩擦之下,我就要给他开饭。如果我睡着了,他会跳上床来拱我三下。猫有吃相,从不吃得杯盘狼藉,总是顺著一边吃去,每餐必定剩下一小撮,过一阵再来吃干净。每日不止三餐,餐后必定举行那有名的“猫儿洗脸”,洗脸未完毕,他不会走开,可是洗完之后他便要呼呼大睡了。这一睡可能四五小时甚至七八九个小时,并不一定只是“打个盹儿”(catnap)。我看他睡得那么安详舒适的样子,从不忍心惊动他。吃了睡,睡了吃,这生活岂不太单调?可是我想起王阳明答人问道诗:“饥来吃饭倦来眠,唯此修行玄又玄。说与世人浑不信,偏向身外觅神仙”,猫儿似乎修行得相当到家了。几个人能像猫似的心无牵挂,吃时吃,睡时睡,而无闲事挂心头?
猫对我的需求有限,不过要食有鱼而已。英国十八世纪的约翰孙博士,家里除了供养几位寒士一位盲人之外还有一只他所宠爱的猫,他不时的到街上买牡蛎喂他。看著猫(或其他动物)吃他所爱吃的东西,是一乐也,并不希冀报酬。犬守门,鸡司晨,猫能干什么?捕鼠么?我家里没有鼠。猫有时跳到我的书桌上,在我的稿纸上趴著睡著了,或是蹲在桌灯下面藉著灯泡散发的热气而呼噜呼噜的假寐,这时节我没有误会,我不认为他是有意的来破我寂寥。是他寂寞,要我来陪他,不是看我寞寂而他来陪我。 猫儿寿命有限,老人余日无多。“片时欢乐且相亲。”今逢其六岁生日,不可不纪。
民国七十三年三月三十日
白猫王子七岁
白猫王子大概是已到中年。人到中年发福,脖梗子后面往往隆起几条肉,形成几道沟,尤其是那些饱食终日的高官巨贾。白猫的脖子上也隐隐然有了两三道肉沟的痕迹。他腹上的长毛脱落了,原以为是季节性的,秋后会复生,谁知道寒来暑往又过了一年,腹上仍是光秃秃的,只有一层茸毛。他的眉头深锁,上面有直竖的皱纹三数条,抹也抹不平,难道是有什么心事不成?
他比从前懒了。从前一根绳子,一个线团,可以逗他狼奔豕突,可以引他鼠步蛇行,可以诱他翻觔斗竖蜻蜓,玩好大半天,直到他疲劳而后止。抛一个乒乓球给他,他会抱着球翻滚,他会和你对打一阵,非球滚到沙发底下去不肯罢休。菁清还喜欢和他玩捕风捉影的游戏,她拿起一个衣架之类的东西,在灯光下摇晃,墙上便显出一个活动的影子,这时候白猫便窜向墙边,跳起好几尺高,去捕捉那个影子。
如今情况不同了。绳子线团不复引起他的兴趣。乒乓球还是喜欢,但是要他跑几步路去捡球,他就觉得犯不着,必须把球送到他的跟前,他才肯举爪一击,就好像打高尔夫的大人先生们之必须携带球僮或是乘坐小型机车才肯于一切安排妥贴之后挥棒一击。捕风捉影的事他不再屑为。山海经:“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白猫未必比夸父聪明,其实是他懒。
哪有猫儿不爱腥的?锅里的鱼刚煮熟,揭开锅盖,鱼香四溢,白猫会从楼上直奔而来,但是他蹲在一旁,并不流涎三尺,也不凑上前来做出迫不及待的样子。他静静的等著我摘刺去骨,一汤一鱼,不冷不热,送到他的嘴边,然后他慢条斯理的进餐。他有吃相,他从盘中近处吃起,徐徐蚕食,他不挑挑拣拣。他吃完鱼,喝汤;喝完汤,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他只要吃鱼,沙丁鱼、鲢鱼,天天吃也不腻。有时候胃口不好也流露一些“日食万钱无下箸处”的神情,闻一闻就望望然去之,这时候对付他的方法就是饿他一天。菁清不忍,往往给他开个罐头番茄汁鲣鱼之类,让他换换口味。
白猫王子不是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他高兴的时候偎在人的身边卧着,接受人的抚摩,他不高兴的时候任你千呼万唤他也相应不理。你把他抱过来,他也会纵身而去。菁清说他骄傲。我想至少是倔强。猫的性格,各有不同。有人说猫性狡诈,我没有发现白猫有这样的短处。唐朝武后朝中有一个权臣小人李义府(唐书列传第三十二),“貌状温柔,与人语必嬉怡微笑,而褊忌阴贼。既处权要,欲人附己,微忤意者,辄加倾陷。故时人言义府笑中有刀。又以其柔而害物,亦谓之李猫。”李猫这个绰号似乎不洽。白猫王子柔则有之,但丝毫没有害物的意思。他根本不笑,自然不会笑中有刀,他的掌中藏着利爪,那是他自卫的武器。他时常伸出利爪在沙发上抓挠,把沙发抓得稀烂,我们应该在沙发上钉一块皮子什么的,让他抓。
猫愿有固定的酣睡静卧的所在,有时候他喜欢居高临下的地方,能爬多高就爬多高;有时候又喜欢窝藏在什么旮旯儿里,令人找都找不到。他喜欢孤独。能不打扰他最好不要打扰他,让他享受那分孤独。有时候他又好像不甘寂寞,我正在伏案爬格,他会飕的一下子窜上书桌,不偏不倚的趴在我的稿纸上,我只好暂停工作。我随后想到两全的办法,在书桌上给他设备一分铺垫,他居然了解我的用意。从此我可以一面拍抚着他,一面写我的稿。我知道,他不是有意来陪伴我,他是要我陪伴他。有时候我一站起身,走到书架去取书,他立刻就从桌上跳下占据我的座椅,安然睡去。他可以在我椅上睡六七个小时,我由他高卧。
猫最需要的伴侣是猫。黑猫公主的性格很泼辣刁钻,所以一向不是关在楼上寝室便是关在笼子里,黑白隔离。后来渐渐弛禁,两个猫也可以放在一起了,追逐翻滚一阵之后也能并排而卧相安无事。小花进门之后,我们怕他和白猫不能相容,也隔离了很久,现在这两只猫也能在一起共存,不争座位,不抢饭碗。
三月三十日是白猫王子七岁的生日,菁清给他预备了一分礼物——市场买菜用的车子,打算在天气晴朗惠风和畅的时候把他放在车里推着他在街上走走。这样,他总算是于“食有鱼”之外还“出有车”了。
⑻ 在爸爸的关爱中,我长大了 800字作文
一个又高又俊的男人――我爸爸。
我很喜欢我的爸爸,他长的非常卡通,这是我喜欢他的主要方面,另一方面我喜欢他的原因是爸爸非常的幽默。
他的长像很特别,粗眉大眼和比高梁还高的朝天大鼻子,我和妈妈都说那是马来西亚鼻子、英国眼睛、法国嘴。在他有脖子后面还有一个很大的梅花印,特别漂亮。
他的幽默处很多,比如说,他一直说我是他崇拜的偶像之一,别说了,这肯定是他逗我玩的。爸爸虽然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民,但他也是一个很有才干的新时代人,他永不忘对国家的奉献。爸爸对我生活方面并不严格,但在学习方面爸爸就成了我的敌人,他并没有给我一点时间好好休息一下,他并没有让我在温暖的被窝里让我睡个大觉。总是让我在梦中被掏出来,他并没有让我打开窗户吸取外面的新鲜空气。他总是不停的在我耳边说着:“快到了,马上开始学习了。”可我并没有真的讨厌过我的爸爸,因为是他让我看清了外面的世界,让我看清了外面世界的真真假假。写到这时,我的心就好像剧烈地燃烧。
爸爸的性格是很外向的。他很大胆,他还特别喜欢和孩子玩。记得有一次他在大街上休息,看到几个小孩在围看一种东西,都非常害怕,所以我爸爸就过去帮助了他们,爸爸点着了那东西,那想到那个东西就像鞭炮一样响起来,吓得他们一身冷汗。爸不仅很仁慈,有时也很严肃。我认为我的爸爸是天下是全世界的所有爸爸的骄傲。我为我有这样的爸爸而自豪。
一个背影, 让朱自清潸然泪下,一份关爱,让人终生无法报答。
小时候,我常依偎在爸爸的怀里,听他给人讲童话故事。《白雪公主》让我懂得分辨人间善恶;《卖火柴的晓女孩》让我泪流不止;《丑小鸭》让我知道要学会感恩;《龟兔赛跑》让我在开心中似乎明白了什么......夜深人静,我常常在故事声中酣然入睡,爸爸为我轻轻掖好被角,然后悄然离去。
小时候,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当我从甜甜的梦里醒来,第一眼便看见爸爸的笑容,爸爸总是笑着说:“女儿,起床了,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哟。”每当这时,我就会乖乖地起来,和他一起去锻炼身体。
小时候,爸爸为我写了一本“书”,那是我一生中最早读过的一本“书”。翻开第一页,里面写着:“愿玲珑每一天都快快乐乐—爸爸妈妈”。这本“书”里记载着我成长的点点滴滴,有快乐的、悲伤的、兴奋的、后悔的......这本“书”里,凝聚着父母对我的爱,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全世界唯一的一本这样的书,发行量只有一本,全世界唯一的一份独特的爱,只属于我一个人。
渐渐地,在爸爸的关爱下,我长大了,离爸爸越来越远,只能靠电话联系。开心的事与爸爸分享,忧愁的事与爸爸商量,爸爸就是我的知心朋友。直有一天,我坐车回家,在熙攘的人群中,我无意间看到了爸爸焦急而期盼的眼神。他的眼角已有些许皱纹,头发也夹杂着几根银丝。我明白了:是为了我,为了这个家,爸爸才会如此劳累。爸爸是平凡的,可他在平凡中奉献着父爱,在奉献中寄托着期望,在期望中辛苦操劳,在操劳中实现血脉相承,生生不息。
也许,我体会的晚了些,但我明白:光阴如此短暂,有些东西应该好好珍惜,不能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爸爸,成长路上,感谢有你,现在,也该由我去为你做些什么了。
⑼ 关于古代皇后的服饰描写!
她的手甚为灵巧,为我挽了一个牡丹髻,在发髻的左右插上鲜红无比的牡丹花,然后再在中央稳稳地带上凤飞九天如意玛瑙镂空冠,金色镶红宝石的凤凰,左右是玛瑙翡翠为点缀,相为呼应,光泽万丈。若桃又打开一个檀木首饰盒,把里面的烟柳碎晶紫色流苏簪戴在我的牡丹髻上,长长的流苏坠在肩上好生风华绝代。然后再用孔雀蓝宝石十二鎏金簪反别安插与发髻之间。发髻间的金步摇细细碎碎的响着,没行走一步便是凤仪万千,风华绝代。再套上一对千丝若蓝赤蝶耳环,步步生辉。身上的百年朝凤朝服更是镶有3万多颗五色宝石,翱翔的九只凤凰正要遥相呼应皇后的宝座,这是后宫多少女子的梦想,只有登上后位才可主宰自己的命运,成为天下二主。
————————貌似是选自《宫斗不如养条狗》
一袭云霏妆花缎织彩百花飞蝶锦衣,下罩流彩暗花云锦裙,外披苏绣月华锦衫、墨发只简简单单的梳了一个垂云髻流苏髻、水晶蓝晶御凤钗闪烁着耀眼的光芒、素手戴尊蓝夜水晶玉镯、白青玉钻石项链紧紧的贴在细脖、青曦幻幽穆耳坠摇曳在耳间、胜雪的肌肤只画淡淡烟熏,螺子黛勾出的柳眉勾人心魂、殷红的薄唇扯出一抹弧度、刻金盾谢踩踏出声音。媚眼摄人心魂。
穿着艳色的碧霞罗逶迤拖地粉红烟纱裙手挽罗翠软纱凤髻雾鬓斜插一朵牡丹花身子轻轻转动长裙散开举手投足如风抚杨柳般婀娜多姿妖媚浮华五官立体,大眼如琥珀般透彻,小嘴如樱桃般诱人。
万千青丝挽成了朝天髻,戴着两朵一大一小的百合花,看起来素有淡雅、瓜子脸,小巧而挺翘的鼻尖,眉间画着梅花印着实漂亮,细长的柳叶眉和一双似有灵气的目瞳、带着点点嘲弄中透着黯然的眼神又叫人不由得怜惜,脖子上带着金丝盘云链。一身简朴的长裙,内穿薄蝉翼的霞影纱玫瑰香胸衣、淡绿色纱衣披在外面,粉色的纹理绣在领子旁,芊芊玉手捏着淡粉色的秀帕,嫣然一笑如牡丹初绽,举手回眸间无不流动着和润和轻灵。
一袭淡粉色荷叶流云拖尾裙、裙尾绣上几朵淡黄色的蝴蝶。琵琶红杉上裳、外罩蕾边淡兰色纱衣,背后绣着几朵淡紫色蝴琼花...随、盘发。将三千青丝绾成流月髻、斜插司珍房所制的梅蝶彩珠泽云发簪。后、描柳眉、扑胭脂、点朱唇。眼皮上用胭脂花磨制成粉、轻轻点在上面。
走进内殿,换上明黄色的朝服。朝服的凤纹尾羽上镶满了一粒粒细小的珍珠,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再配上极尽奢华的黄金头面,孟桑榆整个人都散发着金光,彷如一枚小小的太阳,叫人不能直视。
若是常人将金色深深浅浅的堆砌在身上必显得俗不可耐,可她通身的贵气和艳丽无双的容颜却将金色的霸气和雍容彰显的淋漓尽致。这是一种锋利而尖锐的美,能够将人的眼球都刺伤。
明黄色的身影在璀璨的阳光中逶迤而来,黄金步摇叮咚作响,引得众人不自觉抬头探看,然后齐齐闭了闭眼,心中震撼。
有些人的确很美,本以为她的美就是一种极限,难以超越,可见了她才知道,有一种美不在容貌,而在于气质。她的眉毛不似时下最流行的柳叶眉,很粗很浓,几分霸气在略微上扬的眉梢跳跃;她的眼睛狭长,眸色黑白分明,犀利的眸光仿若能穿透人心,叫人不敢逼视;她的嘴唇略厚,涂上殷红似血的胭脂就像一团烈火。
这是一种极尽张扬霸气的美,能够焚烧一切,那些美女站在她身边显得那么单薄无力,正如出现在漆黑夜空的皓月永远不能与畅行天际的艳阳争辉。
——————————《宫斗不如养条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