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城玫瑰英语
A. NBA公牛队球星 德里克·罗斯 的外号“风城玫瑰”用英语怎么说
Rose of the Windy city
B. 罗斯和玫瑰有什么关系
因为罗斯的英文名是Rose,在英语中的意思是玫瑰。
美国黑人德里克·罗斯是1988年出生在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在他小时候就表现出了惊人的篮球天赋,尽管还不到十岁,他的篮球天赋就引起了不少篮球经纪人的注意。在高中时罗斯就带领学校球队击败全美第一的橡树山高中,连续两年夺得州冠军。
2008年,在参加NBA选秀时,罗斯顺利进入他梦寐以求的芝加哥公牛队,并在当年获得了NBA最佳新秀的称号,而这些只是罗斯篮球生涯的开端。因为芝加哥多风,所以又被称为风城(The Windy City),罗斯(Rose)在英文中又有玫瑰的意思,所以中国球迷喜欢称呼罗斯为“风城玫瑰”。
罗斯的成就。
德里克·罗斯在2008年NBA选秀中于首轮第1顺位被芝加哥公牛队选中,新秀赛季当选NBA年度最佳新秀并夺得NBA全明星技巧挑战赛冠军,2009-10赛季入选NBA全明星替补阵容。并在该赛季入选NBA最佳阵容一阵和NBA全明星赛首发阵容。
C. 为什么叫罗斯风城玫瑰
德里克·罗斯效力于芝加哥公牛,芝加哥因为终年多风,被称为“The Windy City”(风城),而罗斯(Rose)在英文中有玫瑰的意思,故而被称为“风城玫瑰”。
拓展资料
德里克·罗斯(Derrick Rose),1988年10月4日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控球后卫,绰号“风城玫瑰”,效力于NBA明尼苏达森林狼队。
德里克·罗斯在2008年NBA选秀中于首轮第1顺位被芝加哥公牛队选中,新秀赛季当选NBA年度最佳新秀并夺得NBA全明星技巧挑战赛冠军,2009-10赛季入选NBA全明星替补阵容。
2010-11赛季,22岁的罗斯荣膺NBA常规赛最有价值球员(MVP),成为NBA历史上最年轻的MVP,该赛季入选NBA最佳阵容一阵和NBA全明星赛首发阵容。
2011-12赛季再度入选NBA全明星赛首发阵容。2016年6月23日被交易至纽约尼克斯队,2017年7月25日加盟克利夫兰骑士队,2018年3月9日加盟明尼苏达森林狼队。
童年时期
1988年,德里克·罗斯出生于芝加哥,很小的时候,罗斯在场上的篮球天赋就令他的哥哥们震惊。弟兄几个在附近球场切磋球技的日子里,往往是由哥哥们教授罗斯基本的篮球技法,而罗斯则在很短的时间内后来者居上。
而受到家中三位酷爱篮球的哥哥们影响,罗斯年幼时便沉迷于本土球队芝加哥公牛。兄弟几个时常会要求罗斯训练控球、传球以及左右手投篮,这恰恰是受他们母亲的旨意,罗斯的母亲早就看出了小儿子的篮球天赋以及成为职业球员的潜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