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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夫》免费看

发布时间: 2024-04-24 03:49:54

1. 读后感350字!

读《居里夫人传》有感
在暑假的最后时光,我阅读了《居里夫人传》,深受鼓舞。
《居里夫人传》是居里夫人的小女儿艾芙-居里在她去世3年后写成的。该传记详细叙述了居里夫人的一生,也介绍了比埃尔-居里的事迹,着重描写了居里夫妇的工作精神和处事态度。书中引用了居里夫妇的许多信札和日记,书的最后还附录了居里夫人一生所得的奖金,奖章的情况以及罗列他所得的名誉头衔,是一本很翔实的个人纪录。
作者艾芙一开始就承认他要叙述的是一个传奇故事,玛丽居里一生中伟大实际极多,所以人们都喜欢像说传奇那样叙述她的历史。这本书从几个方面介绍了居里夫人这位具有高贵品质的、献身科学并作出伟大贡献的伟大科学家的一生。居里夫人出生于被沙俄占领时期的波兰,家境贫寒,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中学毕业后,没钱上大学,不得不依靠作家庭教师来自筹学费。在巴黎大学求学时,每到秋天不得不为学费和生活费着急,尽管这样,在实验室的条件非常简陋的情况下,依然作出了提取镭元素的伟大科学成就。一战时期在战场上的毫不费事就成了一名战士,他忘了早餐,忘了晚饭,困了随便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睡,在护士住的小屋里,或在露天的帐篷里,废寝忘食的在战场上进行救护服务。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科学家,在生活依然很艰辛的时候,主动放弃了申请镭元素的有关专利,公开了镭的提取方法,自己确因要买1克镭而不得不靠别人来筹集资金。
在居里夫人的传记里,我们可以看到居里夫人从来没有浪费时间,只有严谨的生活;没有享乐的懒散,只有英勇的奋斗;没有奸诈的人和事,只有和谐的空气;没有丑恶的画面,只有纯洁的灵魂---这是一本最精彩的历史人物传记。 《家》读后感
巴金,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家。原名李尧棠,字芾甘。1904年生于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官僚地方家庭。
《家》写于1931年4月至1932年4月,是作者巴金积最初19年的生活经验写成的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正如巴金所说的:“《家》是一部写实的小说,书中的那些人物都是我爱过或者恨过的,书中那些场面还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
长篇小说《家》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并且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除此而外,这个封建大家庭挥霍奢侈的寄生生活,还造就了一代整日只会挥霍无度,过着穷奢极欲糜烂生活的“败家子”,这在高家“克”字辈人物身上显得尤为突出。如高老太爷最喜欢的五儿子克定,不但嫖、赌、抽大烟、玩小旦样样精通,而且还骗取妻子的金银首饰去当卖,在外面私设公馆,蓄妓取乐。
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作品通过以觉慧为代表的青年一代与以高老太爷为代表的封建腐朽势力的激烈斗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飘》读后感
这本《飘》是刘珂宇“飘”到我这边的,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飘》,我哪有信心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直到前不久在家养病,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把它看完为止。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如果读完《活着》让我感觉到的是压抑的话,读完《飘》让我感觉更多的是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或者历尽艰辛但最终找到真爱。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色诱媚兰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爱的教育》 读后感
《爱的教育》,我是一口气读完的。虽然我没有流泪,可是我的心知道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爱的教育》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在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个疑问,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以及对祖国的爱!使人读之,尤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爱,其实爱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里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这些孩子虽然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外国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恩里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以及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助希望工程…… 所以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去感受《爱的教育》这本书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我想这部好小说将会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带给更多更多的人。

~基督山伯爵~ 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红与黑~ 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鲁滨逊漂流记》

暑假里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是一部世界名著,讲述一位遇险的航海商人独自一人飘流到一座荒岛。他克服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靠顽强的意志和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在岛上生活了28年,终于遇救返回故乡。
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真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整整28年,多么惊人的数字。要是我在这个荒岛上生活,恐怕一个小时,我也熬不过去,何况他还在荒岛上凭着自己的双手双脚做出所有的生活用具。这样一比较,我是多么懦弱,而他却多么坚强。想到这里,我就决定要以鲁滨逊为榜样,要学他那样坚强,不能懦弱。我不是要像他那样在荒岛上生活,而是要在生活中向他学习。例如:做人要坚强不要常常哭,遇到紧急关头不能懦弱要镇定的解决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在生活中坚强的表现。
鲁滨逊的坚强不仅让我佩服,他的乐观精神也很让我佩服。初到荒岛,鲁滨逊因为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板都要四十二天。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的。看到这里,我不禁反省以前,我做事一旦不成功,就会气馁,然后就不做了。这样是不对的,应该像鲁滨逊那样,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受益匪浅。 童年 读后感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高尔基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 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 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和书沉思,不仅思绪万千。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昆○虫○日○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法布尔所写的一部名著——《昆虫日记》。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用毕生的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完成了《昆虫日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也因此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日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近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就是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日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总是这多一个小括号,那落一个小数点什么的。同法布尔相比,我感到羞愧不已。
读过《昆虫日记》和法布尔的生平,我感受很深,《昆虫日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小○公○主 读后感
今天,我看完了这一部杰出的小说——《小公主》,非常的感动,也非常的震撼。
故事里的主人公——小公主萨拉•库尔是一个驻印度的英国军官的独生女儿。她在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是由父亲一手把她养大的,当她七岁的时候,进了伦敦的女子学校读书,由于她的父亲拥有很多财产,所以被学校特别看重。
她很聪明,也很懂事,而且喜欢读书,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少女,时常编故事讲给朋友们听;她有着风雅的气质和一颗善良的心,喜欢帮助别人,所以全校的学生都很喜爱、尊敬她。
但是,当父亲的事业失败,又得了热病不幸去世以后,萨拉便开始过着悲伤难堪的生活,可是,当萨拉通过不懈地努力后,梦幻般的奇迹却又发生在了萨拉的身上——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重新恢复了自己高贵的身份,又再次受到了周围的人的喜爱与欢迎。
我读了这篇文章非常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年仅十岁,却能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读完故事之后,我想,如果我是故事里的主人公,那我该怎么办呢?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向故事里的主人公学习,同时,她也唤起了我心里的那颗坚强的心,去面对一切困难。
是啊!人的一生是丰富多彩的,有酸、有甜、有苦、有辣……我觉得白涅德夫人的生活应该也是十分艰苦的,就像萨拉的遭遇那样。可以说白涅德夫人也有着坚强不屈的意志,所以才刻画了萨拉这样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
我们应该像白涅德夫人和萨拉•库尔一样,歌唱生活,热爱生活。我们的境界虽然不一样,可我们还是应该每时每刻向她们学习。
生活,是一所充满智慧的学校,大海教你心胸宽大,蚂蚁教你勤奋团结,树木教你脚踏实地,太阳教你关注世界……
你要从中学会自立、勇敢、宽容、进取……
你要从中学会真假、是非、善恶、美丑……
一边走,一边用心打量这个世界吧,每天都会有不同的发现!尔后,像蜜蜂一样,把种种精华聚集、融合、调配、酿出蜜蜂芬芳的生活。从困难中找寻生活的真谛,从幸福中唤起自己真挚的心。
请不要忘记,每天为自己精彩的生活歌唱!

○小○王○子 读后感
小王子是一个孤独、忧伤的孩子。他住在一个叫B612的小行星上。一个小到只容得下一朵玫瑰花。三座活火山的小星球。有一天,他离开了那个地方,离开了他深爱的玫瑰花,开始旅行。他来到了地球,遇到了作者,然后又回到了他的星球。
这是一个极其简单而平凡的故事。或者说用童话形容更加确切,它以一个叙述的方式来告诉你人生的一切。但又用乐观而开朗的态度教会你如何去面对。小王子就是一个真善美的化身。他一心一意的深爱着他的玫瑰花。忧伤的时候会在哪个小星球上不停挪动椅子看四十多次的日落。即使是面对死亡,他也只是觉得自己的躯体太重。没有办法带回他的星球。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死。他已经在他的星球上对着地球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只要抬头看一看。满天的星星就如同他纯洁无邪笑脸一般明朗、清澈。
这是一部写给所有孤独的人的童话,没有曲折的情节和奢华的语言。在这个纷纷扰扰的尘世之间。多少寂寞的灵魂如同小王子一般。有的也可能成为了书中被权利禁锢的国王,或是成为那个只知道价值却不在乎意义的商人。可是,只要你还清楚自己在干什么,想要的是什么,你就还是一个如同小王子一样单纯的孩子。或者说,就是一个天使。
我们都是生活在这个城市里寂寞的人类。当你仰望星空,想象小王子还在他的星球对我们微笑。那么,漫天的星星都会微笑,面对这么多的微笑,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再去悲观呢?让我们也试着去对一切微笑吧!

○小○妇○人 读后感
《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作者是美国的奥尔科特。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奇家的四个不同性格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善良和勤劳找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她们的善良、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 作者只描写了生活中很平凡的细节,但却处处显露出对爱与美好生活的憧憬。
马奇家虽然贫寒, 但家里的女孩却对任何事都抱着积极乐观的态度。 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但也有表现出她们的自我约束, 而独立自强。这四个女孩的共同优点就是,她们总是在不停的找出自己的缺点并努力改正。 这也是值得每个人学习的。
我喜欢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梅格,也喜欢她的淑女风范;我喜欢乔, 喜欢她的无拘无束, 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 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也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 把扶贫济穷当作自己的理想。她们的理想与命运各不相同, 但她们都找到了自己最好的归宿。
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 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她们会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会用自己灵巧的双手和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 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和友情。 在我看来, 似乎在四姐妹的眼里,与她们爱的人和爱她们的人永远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
从她们身上, 我学会了坚强, 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学会了要对未来充满希望, 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精神。 同时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得可贵。
梅格、乔、贝思、艾米四个女孩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她们的微笑会时时刻刻浮现我的脑海中,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

○牛○虻读后感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2. 搞笑的穿越言情小说 现代的也行 最好带点介绍

《我自望星朝天歌》
正文之前,请允许我狠狠的鄙视自己一下,鄙视穿越一下!
俗!!!恶俗!!

鄙视完了接着穿!
没办法,女人,就是那么有聊!
我赞叹一番后问猩猩:“我们去哪儿?”猩猩皱眉将我从上到下从前到后打量一番,我被他看的不自在:“怎么啦?我身上有花儿啊?”猩猩嗤笑:“花倒没有,粪就有一摊。”我大吃一惊,忙拽起自己的白袍子四面查看,果然在屁股处,发现一摊黄渍,那颜色…..很像,迅速撩起一闻,呕!味道…果然已经淡了不少,看来时间不短了。之前居然没闻到也没发现?脸“腾”地就红了,糟了,我啥时候坐到大便了?难道是在无涯湖岸边?无涯湖边居然有人随地大小便???
是谁?是谁?!这么可恶!!师傅?不可能!师傅是仙人,怎会如此不注意形象。明堂?对,一定是明堂,这臭小子,枉我整日正太正太的喊个不停,原来是个。。。恶心鬼!可是明堂有机会吗?出去玩时,他可都是与我在一起的,没见到他有什么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啊?那….申伯?哦买疙瘩!我对申伯印象很好滴,我相信他是不会干出这么人神共愤的事情来滴。

晕死!难道是…..猩猩!我杀人眼光立刻扫描到他身上,猩猩正抱着双臂欣赏我红一阵白一阵的糗相,没想到我会杀到他身上!
我指着屁股上的黄渍,又指指他的脸,慢慢在他眼前攥紧拳头。
猩猩先是一愣,弄懂我的意思后随即又俊脸一板:“胡闹!”拂袖而去。
没有嫌疑犯,我栽了!
……………………
————轻松搞笑没道理

《月在回廊》
小卓!你今天不能再回避,我一定要知道你的答案!”

“嗄?”

灼灼的目光盯得丝丝微微愕然,可是她越是茫然,那男生便好似被激怒的小狮子,越发的没了理智。

“卓姿姿!!你不要太过分!我对你的感情你还要装糊涂到什么时候!?”

继续愕然……

深呼吸。

丝丝拿下咬在嘴里的笔,用笔杆子挠挠头,抬头仔细看了看他,才不缓不慢的开口:“跟你说两件事……”

男生的目光紧了紧,等着她说下去。

“第一呢,我不是卓姿姿,我是卓丝丝。”

炎炎夏日,那男生却好像五雷轰顶一般,顿时怔在那里,神情尴尬。

丝丝又把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很肯定地说:“第二,我不喜欢你这一型的。”

男生红着一张脸反驳,“我,我没问你喜不喜欢!”

“是吗……不过很可惜,姿姿跟我的喜好是一样的。”卓丝丝露出一副“少年仔,要看开点”的目光,踮着脚拍拍比她高一个头的男生的肩膀,绕开他,拍屁股走人。
……
……
……
无论来多少次,都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个鬼地方真的是沧州?是在沧冥水榭里?不知道如果另一个人“穿”来了,会不会用“O”型嘴惊叹一声:“亚马逊丛林!?”

《夏洛》——穿越变成小人,好看的童话系列言情
飞机升空后不久,饮料车终于被推过来,夏洛一杯接一杯的往肚子里灌着可乐,但仍然感觉很渴。
“我要是你就不会喝这么多可乐。”那个温柔男人对着她微笑。
夏洛瞄了他一眼,没有搭理,将纸杯往空中小姐手里一递:“再来一杯!”
十分钟后,夏洛开始一趟接一趟往厕所里跑,次数多了,每回走在过道里时,坐在后排的全体乘客就对她行注目礼,到后来深觉丢脸的她干脆不回座位了,就守在厕所门口,可是很倒霉的又遇上一阵气流颠簸,最后被空中小姐赶了回去,坐下的时候,她听见身旁那个温柔男人极力掩饰的闷笑,终于忍不住发作了。
“有这么好笑吗?”夏洛说话的声音好像略大了点,前两排的乘客齐刷刷的回头看她。
虱子多了不怕咬,反正脸已经丢光了,她索性装作不知道,低着头去翻杂志。
“对不起。”温柔男人彬彬有礼的道歉,但声音里还是带着掩不住的笑意。
……
……
“请大家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不要到处乱跑……”
她的心跳得猛烈,耳边充斥的满是哭爹喊娘的声音,还有人在大声尖叫:“我不想死——”
谁想死呢?但是能感觉到飞机在往下不断坠落的时候,夏洛的心也跟着坠入了无底的深渊,说不出是害怕到极点已经失去了思维能力,还是压根就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只是条件反射的绷紧了身体,双手握住前排的椅座,瑟瑟发抖。……

你是谁?”夏洛停了下来,但是身体还在微微颤抖,甚至能听见自己的牙齿轻轻撞击而发出的“咯咯”声响。
“云端。”
是那个温柔男人的声音,夏洛吁出一口气,心里腾出两分喜悦。不管怎么说,在这种情况下能遇见说过几句话的人,对她来说已经是一种莫大的安慰了,只是心里多少有些疑惑:“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看登机卡的时候,我不小心瞄了一眼。”
云端游近了,借着灯光,夏洛能看清他脸上那犹如暖阳般的笑容。
“这种时候你还能笑得出来……”她跟着咧了咧嘴角,想笑,但是语带哭音。
“能掉在水里捡回一条命来,已经很幸运了,难道还要哭?”
被他这么一说,夏洛想起了刚才看见的死人,更想哭了,指着远处颤声说:“那边……有人死了……”
“唔。”云端应了一声,目光往她游来的方向望去,低声说:“我刚才一路游过来的时候,也看见不少死人。”
“难道这水里都是尸体?”夏洛被自己的联想吓得哆嗦了一下。
云端瞥了她一眼:“放心,也有不少还活着,不过我急着来找你,没顾得上理他们。”
夏洛被他的话感动得热泪盈眶,冲着他勉强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谢谢你。”
云端笑得十分温柔:“谢倒不用谢,不过我这个人最讲究恩怨分明,在你没报答我的救命之恩前,千万不能死哦。”
夏洛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你什么时候救过我了?”
“飞机上啊!”云端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瑞士军刀,在她眼前晃了晃:“要不是我把安全带给割断了,你现在已经变成死人了。”

夏洛刚打定主意走了两步,就听身后“咚”一声响,回过头去,看见一只比她人大三倍有余的青色果子砸在地上,烂了半边,顿时怔在那里半晌无语。
只差一丁点,那果子砸的就是她的脑袋!不过这个世界无处不危机,夏洛也已经锻炼出来了,神经很强韧的走过去,滚着那果子出了树荫遮蔽的范围,拿瑞士军刀削了一点果肉下来尝了尝。
酸甜的,味道有点像苹果,又有点像脆桃。应该,没有毒吧!
“幸好当年砸中牛顿的不是这种体积的苹果。”夏洛自嘲的笑了笑,切了一大片自己能背动的果肉下来,用随手带的绳子捆紧,准备背走。但是果子还剩下好大半个,扔在这里未免太可惜了,她正打算分切开来,摊在太阳底下晒干,过两天再来取,就听见有人在喊:“你,你好——”
她吃惊回头,看见一名约有二十七八岁,气质很温文的年轻男子,从灌木丛的方向狂奔过来,最重要的是,他身上穿着那件她刚才见过的蓝色短袖衬衣!
“你……是那个给我留言的……夏洛吗?”这年轻男子看来体力不怎么好,气喘得很急,但是脸上明显流露着兴奋之极的神色,看夏洛的眼神就像寻找到了失散数十年的至亲。
没等到的幸存者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与上回遇到南宫嫣然不同,眼前这个是活蹦乱跳的,不用着急施救,夏洛心里突然有万千感慨,一时说不出话来,只微笑,再微笑着点了点。
那人问话本来就纯属多余,他在乎的不是夏洛的身份,而是她与他一模一样的遭遇。问话只是相识的契机,见她点了头,立刻欢呼一声,冲上来紧紧搂抱住了她,激动得语无伦次道:“终于……终于见到一个活人了……”
寒!这话听着怎么有点让人发颤!不过他的心情夏洛能理解,要是换成她一个人在这种未知的世界里游荡了数天,见到人也许比他还要失态,于是任由他抱着,还伸出手去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以示安慰。
不过……
凡事为什么总要有个转折呢?
夏洛刚想开口说点什么平静一下这个人的情绪,就发现云端站在远处望着他们,只是距离太远,看不清他脸上的神情。

两人干活累了,躺在地上休息,一人头上顶一片大树叶,遮阴,而软糖在他们身边跑来绕去,扑着硕大的蝴蝶耍戏。
云端忽然开口:“狡兔三窟这个成语听说过吧?”
“嗯。”夏洛有点犯困,懒懒的应着。
“这些果肉晒干后要全部运回去太麻烦费力,我们不如在附近找个地方储存起来,要吃的时候来背上一筐,这样就算现在住的地方让人抄了,也不至于没有余粮。”
居安思危,想的真长远,难道他们真的要一辈子在这里住下来了吗?夏洛心里有点茫然,但还是随口道:“周正原来住的地方不错,你要不要去看看?”
“走!”
云端绝对是行动派,想到什么事就立刻着手去做。夏洛辨着路将他引到那灌木丛里,他在附近逛了一圈,觉得这地方幽静又隐蔽,如果排除掉那些虫蚁小兽之类的威胁,用来储存食物的确不错。
“要挖个地窖。”云端手托着下巴沉吟。
“哈,哈哈——”夏洛干笑两声,把他身上背的玻璃瓶抢下,转头就走:“你慢慢挖,我去采点花蜜。”
“太懒了吧你!”云端在她身后喊。
“我吃得少,干得少,天经地义!”夏洛头也不回,继续往灌林丛外走。跟云端在一起呆久了,别的尚无长进,嘴皮子倒是练得伶俐了些。
云端无奈的摇摇头,命令软糖道:“跟她去!”
软糖很不愿意,吠了两声以示抗议,但云端没有理它,它也只好灰溜溜的夹着尾巴,不情不愿的跟在夏洛身后,保持三米远的距离。
两人分头行事,直到正午时分,夏洛才收集了小半瓶花蜜,而云端的地窖也才刚挖出浅浅的坑,不过软糖运气不错,在附近的草丛里玩耍的时候发现了一鸟窝的蛋,死拽着夏洛去看,粗暴得差点再次撕破她的衣服。
不知道为什么这里的鸟有时候爱把蛋下在草丛里,但是对他们来说这是一件好事。夏洛数一数鸟蛋足有五只,叫来云端生火,埋在泥下烧熟,想着南宫嫣然和周正可能还没吃东西,他们又背着烧鸟蛋和一些鲜果返回了茉香镇。………………

《月落参横》

她——设计了无数绚丽绝伦的服饰,唯独摒弃婚纱。
T台的背后,她卸下一身华贵,再大的成就都无法掩饰自己身为第三人的无奈与不甘。

他——被世人看做天之骄子,荣宠一身,却感受不到幸福。
天平的背后,他褪去人前的面具,光鲜的背后是一些连自己都不敢面对的阴暗与艰险。

当那一天来临,她是否能够决定抛弃一切,破茧成蝶?
当那一天来临,他是否能够决定就此放手,成全所爱?

《把爱错给了你》——轻快 两对不同类型的爱情

我张大的嘴半天没合上,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这年头谁还搞网恋啊!”
“我搞网恋的时候,好多人还没听过网络呢......我们聊了四年多了。”
“四年?没见过面?”
“他在美国,见了又如何!做朋友吧。”她摇摇头,眼中有一丝不一察觉的失落闪过

“后来我听说这家伙是材院的区区一个硕导,居然还跟我装模作样!我非要报他的研究生,要证明给他看,什么叫人才!”
我刚喝到口里的热水狂喷出来。“拜托,你别跟我说,他是你现在的老板!”
“就是他!”
“他……他现在可是咱校最年轻的博导,才不到三十岁耶!”
“依我看他老得就快进棺材了,一个微米的误差就让我重算了三天,现在还不给我签字毕业,说我出去给他丢人!难怪他到现在都没找到老婆,是长了眼睛的女人都不会看上他!”
我对她的描述深表质疑!
现在在我们学校,你可以不知道校长是谁,但你要不知道杨岚航是谁,全校的女生都会鄙视你。
“我听说他超级有魅力!”我说。
“长得帅能......”这时,她手机音乐响起,她赶紧理了理头发,快速换鞋:“不说了,班长给我送书,晚上我在自习室过,你不用给我留门。拜!”
看见她慌慌张张出门,我才腾地站起来,飞奔到电脑前坐下。
我的报告还没写,我废了!
我老板可不像她老板那么好说话。

《另一朵玫瑰》——相同的面貌,不同的遭遇

湛海开始变得烦躁,他的手从芙蕖的手里抽了出来,双手叉腰,然后在不大的书房里来回走动。半晌,他忍不住,再次询问起电脑后坐着的那个女人:“你这些日子,神神秘秘的,到底是为了什么?你有事情要解决,就跟我说,我又不是做不到。”

芙蕖摇摇头,说:“没事。”

“没事!”湛海整个人炸了起来:“你这个样子叫没事?都到这个地步了,你还想隐瞒些什么!”

隐瞒什么?其实也没什么好隐瞒的,纸包不住火,事情终将会有大白于天下的一天,一个企业家,一个黑社会头目,一个情妇,一桩命案,一个地皮无赖,还有一包白粉,所有的一切都将会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刻,到那一刻,就有人会发现,原来她和那些人,那些事有着莫大的关联。

芙蕖叹息了一声,抬起头对湛海说:“你别逼我了好不好。”

“我逼你?”清清淡淡的一句话,却激起了湛海更大的怒气:“我好心好意想为你排忧解难,你却反过来倒打一耙,说我逼你。”

“谢谢你的好意”芙蕖说:“但是目前为止我不需要。”
……
……

“就是你这张脸”慕蔷继续说话了:“就是你这张脸才迷惑了那么多人,你凭什么长着这样的脸?你凭什么和我姐姐长得一模一样?我姐姐那么好的一个女孩,你凭什么去亵渎她?”一个人执拗起来就会陷入疯狂,而疯狂中的人是毫无常态可言的。芙蕖看着慕蔷那张将恨意肆无忌惮地写在脸上的脸,心里忽然有了一点小小的羡慕,想,清白真是好啊,就连妒忌与怨恨,都可以这么光明正大地表现出来,它果然是女人身上最得体的外衣。

“好了”芙蕖动了动手臂,试图挣脱慕蔷的嵌制,可是却发现徒劳:“我长着这张脸,我也不想,你要怪,就怪命运,它让我们两人有着同一样东西。”

“呸!你不配和我姐姐说我们。”

不配?是啊,这世界上就是有这么多的不公平,不配。明明大家都是赤条条地降生在这个世界上,却因为命运的强大,在起跑线的那一刻,就输了。如果可以,她也不想要这张脸,如果可以,她更不想要这样的人生,可是,如果真的能实现的话,它也不会叫如果了。
……
……
……

《十年一品温如言》

多年以后,冬日火炉前,孙子们的小脑袋围成一团,要听老奶奶讲故事。
温衡笑眯眯,那就讲个十年的故事好了,先说好,宝宝们,这只是个故事。
第一年,她从江南小镇的乌鸦变成了金光闪闪的凤凰,撞到一男一女接吻,此
男长得甚是可口,心喜。
第二年,他生了怪病,她趁乱,鸠占鹊巢,赖在他家。
第三年,他的奸夫从维也纳飞回,她,鸡飞蛋打,灰溜溜逃窜。
第四年,她奉父命,当了别人家的童养媳,他几乎忘了她。
第五年,准未婚夫瞧不上她,跟别的女人跑了,他幸灾乐祸。
第六年,没印象。
第七年,一对奸夫淫夫,奶奶的,继续没印象!
第八年,她出国留学,他为了别的男人跟家中彻底决裂。
第九年,他被逼无奈,和她结婚生子。
第十年,孩子出生,他干了囧事,一家三口,被驱逐出境。
言希泪,颤巍巍地指,媳妇儿,你撒谎,故事明明是酱紫的。
第一年,她做排骨很好吃呀很好吃。
第二年,生病,没有印象。
第三年,他出国度假,她被赶出温家。
第四年,她失踪整整一年,他生她的气,不去找就是不去找。
第五年,他躲在墙角,跟踪了她整整一年。
第六年,她一生中最在意的那个男人出现。
第七年,没印象。
第八年,他出了车祸,她出了国。
第九年,他追到法国,她背着他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冬季。
第十年,情敌一号出生,回国。
媳妇儿,这才是完整真实的故事。宝宝们,知道了吗?
这是他们的故事,一种爱,两个轻转流年,吹散的,只有孙儿手中的小风车.
.....

《挽留》——穿越风流郡主,奢靡生活

沉醉很快就整理好了自己的情绪,首先肯定的是自己被那个白衣男子给彻底迷住了,眼里的他真是十全十美,甚至连自己最排斥的对方的王侯身份,她也觉得可爱万分了。

整理好思绪后的第二件事自然就是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淌过这几千年的河流,不就是为了在异世找寻自己的目标么。爱一个人诚然很难,但是找到一个值得自己爱的人,也绝非容易之事。沉醉向来不是自欺欺人之人,她看清了自己的心,也定下了自己的目标。

沉醉疑惑的看着他。他则笑看着二楼那间密室的顶部。“窈窕君子的价格,表妹最是清楚不过,万金也难求,是也不是?”

沉醉心底一惊,知道最终还是被人看出了破绽,所以有人云要掩藏一个人的爱意真的很难。

沉醉举目与楚律对视,收回了天真甜蜜的笑容。

“初春六弟行了弱冠礼后,父王就改为他选妻了,小王祝表妹的心愿能早日完成。”楚律没心没肺的笑着。沉醉觉得这个人笑得可真碍眼。

“有劳表哥挂心了,婚姻乃是父母之命,沉醉不敢置言。”

“看来是我多心了,看来表妹进宫看望容贵妃只是寻常礼节而已。”

沉醉觉得自己还是低估了王宫里的盘根错节,所有的行动自然有有心人留意。

“如果表妹有什么需要,自然可以找我,贵妃娘娘的喜好和行程,小王也略有了解。”

沉醉瞪大了眼睛,眼前这个人就这样大刺刺的说出他在监视容贵妃?看来结局只有一个,要么自己和他同流合污,要么他要杀自己灭口。

“哦,忘了告诉表妹,小王丧妻已有多年,父王也打算开始为小王张罗婚事,不知道表妹关心不关心。”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这绝对是,可是这张牌打到了沉醉的软肋,她害怕,害怕他使坏,最后不得不和这个十恶不赦,阴险狡诈,没心没肺,花心到得爱死病的纨绔子弟在一起,那时候真是上吊都嫌太慢了。
……
……
……
可谓狼狈为奸,一拍即合。

《兰亭笺纸桃花色》

于深沉的梦境中醒来,君羽隐约感觉到有人拉着她的手。

不对,确切说是有人将手搭在她的脉搏上。

睁开迷蒙睡眼,她的目光随意地落到腕上,那只手优雅纤细,肌肤如白瓷般找不到一点毛孔,然而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只男人的手!

再一眼看过去,君羽睡意全无,大脑瞬间空白。

眼前的男子温润如玉,穿着件样式古怪的袍子,眼角眉梢都有一种阴柔。让她刹时联想到古装剧里“一身琉璃白,透明着尘埃”般的绝世公子。

视线下挪,奇怪,她身上的衣服哪去了?怎么只有巴掌大的裹胸?君羽抱着丝被遮住身体,发出一声惊恐尖叫:“啊——”

随着啪一声脆响,琉璃公子的俊脸狠狠挨了一巴掌。流氓、变态这些名词在胸中膨胀,那人大概也被她打懵了,回过脸时颊上火辣辣五个手指印。
男子没有抗拒,反而屈膝跪下,道:“请公主不要惊慌,当心您手上有针。”经他这一提示,君羽也感觉手腕麻麻的,低头看去,只见血管上扎了大大小小一排银针。

……
……
“那给我下五石散那个人呢?他也算品行端正?”

“哦,公主还在生子混的气。”摸到缘故,王练之只好笑着替好友开脱,“他的确算不上什么品行端正,为人恃才傲物,行为虽然乖张狂放,但神清骨秀,风华冠于江左,是我少有佩服的一分人才。”

“切,他有你吹的那么好吗?”君羽不屑地撇撇嘴,“长的漂亮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他再厉害也不过是个娈童么?”

王练之听罢一愣,随即忍不住噗嗤大笑。君羽看他捂着肚子,笑得人仰马翻,心想难道我说错了吗?他本来就是人家的玩物嘛。过了许久,王练之终于直起身子,勉强止住笑意。

“是谁告诉公主,他是娈童的。这话让我听见也就罢了,若是让满朝文武听见,只怕又要惊世骇俗,滑天下之大稽了。”

这下把君羽可搞糊涂了:“他要不是娈童,那个羊咸为什么要掏一百两金子包他一夜?”

王练之冷哂笑道:“一百两金子也包得起?实话说吧,子混家里虽不至富可敌国,买下这半个建康城绝不成问题。别说一百两金子,就是让他羊咸倾家荡产,也未必能见上子混一面,裴绍只是看不过眼,戏耍了一番,并不想真要他的性命。即便不慎杀了他,也不过碾死一只蝼蚁而已。”

什么?买下半个建康城?在君羽她印象里,称得上富可敌国的惟有吕不韦和石崇,难道这个“江左第一美人”比他俩还有钱。

“公主大概还不知道,子混是什么人吧?”

……
……
“我……我恋慕了你五年,这脸上的疤为你,这斩断的指也是为你。除了满城的打听,我没有办法啊。我知道你对我无半分心意,也不敢奢求能回报半分。人都说我疯了,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折腾成这样。可我不在乎,你是娈童也好,不是也罢,我什么都不在乎。有时候只想,这一辈子你若不是男人,该有多好……”

谢混睨视着脚下人,精致地脸庞上没有一丝的表情,冷若严霜。那华贵如雪的霰云缎染了血,面料上隐浮出暗纹,愈发显得贵气逼人。他脚尖一踢,男子掌里的断指滚到泥尘里,羊咸下意识想接住那些血肉,却只能空落落地伸着,什么也接不住。

“你知道我这辈子最不喜什么?”

谢混蹲下身,伏到他耳边低声说,“我最不喜男色,尤其不喜与你这种人共行床第之事,所以——别让我再撞见你,能滚多远就滚多远,明白了?”
……
谢混看了她一眼,若无其视地转回头。见他神色冷淡,她不免有些失望:“你怎么不问原因?”谢混道:“你想说了自然会说。”君羽顿时气结,心想:这人还真没趣儿。

“你不觉得做的有点过分么?随便一句话,就险些要了别人的性命。他纵使有一万个错,至少对你是问心无愧,你又何必把他逼那种地步?”

“过分?”温鸾挑起长眉,斜睨着她道,“我从来没心思怜惜别人的命,也没有‘断袖之癖”的嗜好,他死他活又与我何干?”

君羽不禁后退一步:“你真的不在乎别人怎么看?”
谢混勾起一侧唇角,淡然道:“世人怎么看我无所谓,我只明白在死之前,不辜负自己就好。”

……

《双阙》

我睁开眼,还是这里。

光从糊了白绢的窗格透进来,屋子里的东西看得清清楚楚:低垂的幔帐,嵌着一格一格木梁的泥墙,头一点一点打着瞌睡的女人。我把手伸到眼前,仍然这么小……

这是周初的杞国。没错,就是“杞人忧天”的杞国。

我的父亲姓姒,是禹的后裔,夏朝的遗民。

商汤灭夏之后,将姒姓的夏王室遗族迁到杞,封杞国。几百年来,杞国或兴或败,风雨飘摇中,几度寒暑,又经天下大乱,诸侯兼并,到父亲时,已经灭国。三十年前,武王伐商后,定鼎九州分封天下,寻找禹的后人,在楼牟找到了父亲。将他封于杞地,再续国祚,待为上公,称东楼公。

杞国虽小,父亲爵位却高,怪不得有九根冕旒。
……
……
……

“舆,”我温声道:“他们也许久未曾外出,难得阖家出来一次也好。”

姬舆笑笑,在我的发间深吸口气,双手紧紧拥着我。

我也笑,望向面前的铜镜。只见光照温和,里面两人静静相偎。这镜是我第一次来阪时,姬舆特地为我置的。那时的姬舆不擅表达,也不爱说话,总冷傲地昂着头……想到这里,我不由地微笑,当然,现在也仍然没有改变。成婚之初,晏曾经很担心的问我,姬舆在家里会不会对我凶;就连我那小外甥庚,养得和觪一样八面玲珑的性子,每回来宗周见到姬舆却总是躲得远远的……

“笑甚?”姬舆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

《19岁,再见》——好看,感人

“你还记不记得自己19岁那年的情人节在做些什么?”
被乍然问及这个问题时,很是恍惚了一阵子。
19岁,回过头去看,像隔了一辈子那么遥远。

喜欢会持久吗?专注的目光会转移吗?很多年后重遇时还会有那样的一往情深吗?
我亲爱的朋友们啊,如果问你一句:“还记不记得19岁那年的情人节在做些什么?”
能回答得出来吗?

杜天天,还有杜年年。在她们各自的世界里,寻找有关幸福的纯美定义。她们遇见了各自的缘分,也是各自的劫难。这一对难姐难妹,是否能顺利渡过?她们所想要的幸福,是否能真正地得到呢?

杜天天想了想,也走过去,坐了另一架,然后扭头问:“我心烦,你也是吗?”
年年又点了点头。
杜天天苦笑,“看来我们姐妹俩今天都不怎么顺心啊……不如把心事说出来互相开导吧。你为什么事烦?”
年年低垂着头,银白色的路灯照在她身上,更显沉郁与清冷。她思考了很久,才低声说:“因为发现他真的是个好男孩。”
他?杜天天皱眉,年年很少提及别人,她口中的他,通常只指向一个人。
“你今天见到夜愚了?”
年年再次点头。

杜天天神色微变,然后,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年年的手冰凉。
“姐姐,”年年轻声问,“我可以使坏吗?”
“什么?”
她垂着头,长长的睫毛始终不曾抬起,声音却越发低缓:“很难过。因为难过,所以想伤害别人,想毁灭一些东西。而且我知道自己做得到。但是,如果真那样做了,会更难过,所以不允许自己做。姐姐,为什么……我会遇见夜愚呢?”

年年清稚的声音像丝绸一样滑进杜天天耳中,让她胆战心惊,又觉得充满怜惜。IQ200的天才少女,在遇到感情时,也是如此的茫然不安啊。

为什么会遇见夜愚呢?就如她又为什么会遇见封淡昔呢?冥冥中像有什么无形的东西在牵引着,把一些人紧紧系在一起,虽然诡异,虽然矛盾,虽然令她们烦躁与痛苦,但是,无法抗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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