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现任副市长名单
① 闫岩的个人简介
1983年7月,牡丹江医学专科学校教师。
1984年12月,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宣传部干事。
1987年10月,共青团牡丹江市西安区委副书记。
1991年8月,共青团牡丹江市西安区委书记。
1992年9月,共青团牡丹江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7年4月,共青团牡丹江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1年12月,中共牡丹江市东安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2006年12月,牡丹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2011年11月,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牡丹江市委宣传部部长
2012年1月,中共牡丹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主管文教卫生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红十字会、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牡丹江大学。
联系市妇联、市文联、市社联、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医学院。
② 梁桥的履历
1974年8月,佳木斯市桦川县五七采购站出纳员;
1977年3月,牡丹江商业学校学生;
1978年8月,佳木斯市服务局财务科科员;
1982年11月,牡丹江财会干部学校教师;
1983年11月,牡丹江市财政局预算科科员;
1984年11月,牡丹江市财政局政工科副科长、科长;
1988年12月牡丹江市财政局综合计划科科长(其间:1985年8月~1988年7月在东北财经大学财税专业在职学习);
1990年3月,牡丹江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收费局局长(期间:1992年3月~1994年3月在黑龙江社科院研究生班在职学习)。
1996年3月,中共林口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1998年3月,中共林口县委书记。
2000年12月,中共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兼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2001年3月,中共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兼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2002年8月,中共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副市长。
2007年1月,中共牡丹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07年1月22日,在牡丹江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其间:2002年3月~2005年1月在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研究生班在职学习)。
③ 谷振春的人物履历
1979年09月-1982年08月, 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
1982年08月-1985年06月 ,牡丹江市阳明医院外科医生
1985年06月-1991年08月 ,牡丹江市阳明医院外科主任
1991年08月-1993年08月 ,牡丹江市阳明医院副院长、院长
1993年08月-1995年06月, 牡丹江市阳明区政协副主席兼阳明医院院长(期间:1994年7月-1996年7月 在吉林医学院临床医学学习,获学士学位)
1995年06月-2000年03月,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兼阳明医院院长
2000年03月-2001年07月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1年07月-2006年12月,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革牡丹江市委主委
2006年12月-2010年02月,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革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牡丹江市委主委(期间:2003年7月-2005年7月, 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管理学院学习,获公共卫生管理硕士;2005年9月-2008年7月, 在东北林业大学学习,获林业经济管理博士学位 )
2010年02月-2013年05月, 黑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民革省委副主委
2013年05月-2016年03月 ,黑龙江省政协副秘书长兼省监察厅副厅长(正厅级),民革省委副主委
2016年03月- ,黑龙江省政协副秘书长兼省监察厅副厅长(正厅级),民革黑龙江省委会主委
曾任黑龙江省政协第九、十届常委,民革中央第十、十一届委员,民革黑龙江省第九、十届副主委,民革牡丹江市第四、五届主委。
④ 牡丹江市公安局的领导班子分别是谁
现任领导班子情况:
闫子忠: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江 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协助局长主持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行装办、信访办、法制办、警卫处、指挥中心、经侦支队、消防支队、劳服公司。
张成彬:副局长,分管治安支队、户政办、外事办、禁毒支队、巡警支队、边防支队。
李永宁: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分管情报信息支队、网安支队、交警支队。
赵连庆:副局长,分管刑警支队、刑事科学技术支队、监管支队。
王建华:副局长,分管警卫处。
谢斌英:局长助理,根据局长安排,完成专项或阶段性工作任务。
杨 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负责纪检委工作。
于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负责政治处工作
陈玉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负责工会工作。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掌握、分析、研究全市影响国内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对策并具体实施。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侦查工作;处置危害社会治安的治安事故和骚乱。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负责全市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边防检查、边防调查和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消防工作。
依法指导、监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依法指导、监督城镇公共停车场管理。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工作。
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指导、监督、承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警务保障工作。
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管理全市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工作。
负责全市公安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干警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指导和实施全市文化保卫和森林保卫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