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园旧改
Ⅰ 滕州善南刘庄 拆迁
一、承租普通住房:
普通的住宅在征迁时,征迁方会直接跟房屋产权所有人协商相关拆迁补偿事宜,租客是无权获得补偿款的。当然,若租赁合同中有相关拆迁补偿的特殊条款,可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若没有约定,承租人可与出租方协商租赁合同的解除及剩余租金问题。
二、承租商铺:
租客在拆迁房屋时可获得的拆迁补偿款:
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对被征收人的拆迁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若承租的商铺合同中未约定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问题,只要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就可按照规定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
二、承租厂房:
租客在拆迁房屋时可获得的拆迁补偿款:
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只要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相关营业执照或证件证明材料,证明房屋是营业性用房与合法经营,即可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要征收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所。所以,我们就可以得出,如果对补偿金不满意,房主是拥有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那房租客能作为行政诉讼原告主体吗?毕竟上述条例压根就没说到,承租人(即房租客)也能拿到补偿金,既然拿不到补偿金,那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也不会被具有吧。可是,房租客就真的拿不到补偿吗?其实不然,《行政诉讼法》中就规定了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权提起诉讼。也就是说,被征收的房屋如果除房主外,还有利害关系人,那么这个利害关系人也有权利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又能证明什么呢?这能证明的可多了,比如最重要的承租人(即房租客)也具有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所以,不能就以《补偿条例》的规定就认为承租人没有原告主体资格。即使房租客能作为原告进行诉讼,那又能拿到什么补偿呢:房租客既然具备原告主体资格,那么我认为,在征收时所产生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都是有权利去争取的。这里小编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路,供房租客参考。首先房租客可以与房东协商,把还在期限内的租金退还给房租客。如果房租客有装修房屋的话,那么在房屋内的装饰物也是可以找征收方索要补偿。另外,在找房子时所产生的费用,也可以找征收方进行争取。如果争取不成,千万不要放弃,因为房租客还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可以把征收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但是,我的这个思路,目前还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所支持、反对。所以,因为征收所导致的损失是否能得到补偿,完全靠当地法院的判决。有的法院认为房租客可以得到补偿,那么征收方就要赔给房租客其损失。如果法院认为房租客得不到补偿,那么征收方就不用赔给房租客损失。总之,得不得的到补偿完全是靠自己争取的。
Ⅱ 枢纽曜城地铁商业怎样啊,毕竟现代生活更加快节奏,需要更快的购物消费
枢纽曜城的地铁商业有一万多平方呢,无论潮流精品,餐饮美食,文化创意,甚至数码体验时尚美学等等是应有尽有,乘坐地铁呼啸而来,快速离去,非常的方便的。可网络了解更多。
Ⅲ 徐汇玫瑰园和首创天阅滨江这两个项目怎么样
徐汇玫瑰园现在是二手房在售。
优点:
1、首创天阅滨江周边的交通发达,3条轨交线路环绕,又位处于内环内,出行可谓无忧。
2、板块内目前大片旧改拆空的旧里,大片施工工地,预示着若干年后这里将有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目前东外滩的新盘已经是内环内一等一多得了,后续可能还会陆续增加。
3、周边的教育资源优质,多所学校环绕。与其他新开盘项目相比,性价比较高。
4、开发商为首创,打造的“天阅系”也是开发商在各城市重点塑造的品牌形象。加之使用的物业为万科物业,更是增加项目的品质感。
缺点:
1、大板块内的环境糟糕,整体待改善,发展起来或较缓慢,或不是短时间内能看得到的。
2、板块内的大型纯住宅社区项目少见,首创天阅滨江项目更是商住办综合体,社区体量较小,居住舒适度会降低。
3、八埭头如此大的商业体量,外加保利绿地和渔人码头,相当于两个市级商圈了,但周边豪宅动辄200平,300平的套均,实在很使人担忧未来这一片的人气是否能够如愿升温,新江湾的惨剧历历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