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驾驶证
❶ 牡丹江市驾驶证换证怎么换 我在外地工作,今年9月份换驾驶证。请问我什么时候回去办理 别人可以带办
在驾驶证(正常状态下)有效期满前90日 内带上身份证(非户籍地申领的需要提交申领地的暂住证)、驾内驶证和证件相容片3张到发证车管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表》,然后到车管所指定的体检点参 加体检获身体条件证明(体检费30元左 右)后,一并提交办理换证业务即可, 工本费10元,稍等领回(6年无12分记 录换领有效期为10年、10年无12分记录的领回有效其为长期的)新的驾驶证。
如果人在外地无法办理换证业务时, 请在暂住地车管所领取并填写好一 份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在住地车管所指定的体检点参加体检获取身体条件证明后一同寄回委托亲、友帮忙办理。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不需要户口本。
❷ 牡丹江换驾驶证到哪去办
到牡丹江市交警支队。
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二、根据《地图》
牡丹江市交警支队
地址:兴隆街乌苏里路与镜泊湖路之间
坐标:129.642549,44.555552
❸ 驾驶证转入牡丹江需要什么手续需要进行考试吗
不需要考试、你到牡丹江当地市级车管所,带着你的驾驶本和身份证办理转入即可
❹ 牡丹江在哪里换驾驶证
先到公安医院照相体检,然后再到行政审批中心二楼换证即可。
❺ 牡丹江市驾驶证年检去哪办
牡丹江驾照办理年检。在政务超市专门有这个办理年检的窗口你可以到那里直接办理或者你去交警队咨询一下他告诉你
❻ 牡丹江市驾驶证年检去哪办
我去交通指挥中心一楼大厅了,门口看门的师傅说大厅里没有检验驾驶证的窗口。
❼ 牡丹江市军车驾驶证换地方驾驶证去哪换具体地址在哪都需要什么多少钱
现役军人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带军官证(士兵证)、驾驶证、身份证,体检证明、2张驾驶证照片,到牡丹江车管所办理换证,工本费10元,一般当天可取最迟3个工作日完成。如果是B1以上的驾驶证换证还要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
你可以打电话给牡丹江交警支队了解一下详情。
1牡丹江市公安交警支队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街96号0453-6365805
2牡丹江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爱民大队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海林街6-E0453-6310800
3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安大队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清福街0453-6986680
4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南大队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通江街04536480002
5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安大队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❽ 牡丹江换驾驶证到哪办理
当地车管所。
❾ 牡丹江正规驾驶证办理
那要看你买什么驾照了,货车驾照是买不到的,一定要亲自去考才行。小车驾照是可以通过金钱买得到,一般找熟人或跑腿的,我5月份就找了个交警队都有档案的。是正规驾驶证他.√QQ.【.[QQ.986 893 175 ]》.へ.へ【.你可以去了解下
❿ 牡丹江驾照扣分在哪里学习
驾照扣分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39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