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2017年的规划
A. 牡丹江大团村什么时候拆迁
一般规划先行,你可以去查询一下5年内的规划,拆迁一般都是先规划,如果你版们那建设一个大项目,那就会拆权迁,但是拆迁一般都不会先公示,因为拆迁的时候产权什么的都停止办理,就是防止有人提前在你们那大修大盖,这无疑给你们的拆迁加大难度,.一般根据房子的使用年限 或是等到这座城市经济发展比较快.做城市规划.房子的产权有些年头拆迁的可能性就大,其他的谁都不能给你准确答复。
B. 牡丹江市2017年中小学划片入学区域分布范围
学区划分:
平安小学学区:爱民街以南、长安街以北、太平路以西、西二条路以东。
立新小学学区:新安街以南、月环路以北,西二条路以西、西三条路以东。
平安是东安区,立新和先锋是西安区。立新和平安是市直属学校,先锋是区属学校。一般讲6周岁是正常学龄儿童了。
(2)牡丹江2017年的规划扩展阅读:
报名时家长按类别提供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1、在学区内有房产的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家庭出示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银行按揭合同或市房管局已购房证 明)。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产证发证时间或购房发票付款时间须在2017年8月25日前。
2、廉租房等公房居住者须提供:户口簿、租房证明(2016年8月31日以前租住)、缴纳煤气水电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17年1-3月)。
3、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办证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以前。
4、本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工资明细、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用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以前。
5、外籍员工、企业股权人(投资金额3000万以上)、持有绿卡的企业家、外省商会副会长以上、高层次人才、军人(含武警)、烈士等人员子女须分别提供:户口簿、商务局开具有关企业投资证明或人事部门开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或部队证明、父(母)亲军官证、烈士证等材料。
6、户籍为外省市但在我市居住的外来人口子女:按照房产分配学位,如未购房则需出具居住证。
7、城区拆迁户子女须提供:户口簿、拆迁证明材料,这类人员可选择在原住所就近入学,也可在安置地就近入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就近入学
C. 牡丹江哪里动迁了
年市区棚户区改造和廉租房配建计划安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占地
面积 计划拆迁面积 配建廉租
住房户数
1 春晖园西苑棚户区 海林公路北、耐火材料厂东、心血管医院西 20 12 2100
2 新康居棚户区 兴平路以东、圣林街以北、明月路以西 16 11 1600
3 南湖周边棚户区 海浪路以南、西三条路以西 50 20 2500
4 东四跨江桥周边棚户区 热电厂北、江堤、富江路西、光华街南 35 15 1600
5 石油机械厂以东棚户区 地明街以北、明月路以东 5 3 220
6 饲料公司周边棚户区 东新荣街以南、饲料公司以西 11 5.5 330
7 医学院对面棚户区 通乡路以南、兴平路东、医学院对面 6 4 264
8 江海苑西侧棚户区 西祥伦街以北、天安路以西、康安路以东 2.5 1.5 88
9 西新安街北侧棚户区 西新安街以北、西十一条路以西 3.5 2 100
10 奋强小学对面棚户区 奋强小学以南、东四条路以西 1.5 2 120
11 苗圃北侧棚户区 苗圃以北、兴平路以西、友搏药业以南 2.3 1.2 66
12 康佳东侧棚户区 康佳以东、北安河以西、金龙溪以南 1 0.8 66
13 阳明区木村、东江委棚户区 阳明新路以西、阳明街以南、牡绥线以北 5 3.5 200
14 白酒厂后身棚户区 光华街以北、白酒厂后身火车道两侧 1.5 1 44
15 统建1、2号楼连片 景福街以北、东一条路以东、日照街以南 3 4 220
合 计 163.3 86.5 9518
3月9日,记者从市棚廉办了解到,今年市区计划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15个,力争完成80万平方米。目前,这15片棚户区已经确定具体改造范围,近期将启动新康居棚户区的动拆迁工作。
据了解,这15片棚户区认定工作已经完成,并已向开发商进行了推介,下一步将进行招商和洽谈工作,以确定最终的开发企业、开发时间。除新康居、春晖园西苑、南湖周边三片棚户区采取政府主导的开发模式外,其余12片棚户区将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改造。目前,新康居棚户区项目开工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准备就绪,项目将在3月下旬召开动迁会。另外,南湖周边棚户区项目已完成土地收储,奋强小学对面棚户区项目5月1日前可能启动拆迁工作,康佳东侧棚户区将在近期进行土地挂牌,其余棚户区均已进入项目的前期规划。
另据了解,从去年开始运作的曙光新城二期、希望家园两片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将在开春后启动建设。
D. 牡丹江棚户区规划
牡丹江市危房棚户区改造情况简介
目前,全市78片棚户区中,已改造危房棚户区6片,全市现余棚户区72片,占地面积约46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90万平方米,拆迁户约5.8万户,供广大投资者选择。
市区72片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推介书
一、项目概况
1、东七条路棚户区(南区)。位于东七条路以西、沿江街至福民街之间;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0.72万平方米,约130户。
2、西七条路棚户区。位于西七条路以东、新安街南;占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约800户。
3、海浪路以北棚户区。位于海浪路以北、西七条路两侧、五中后身;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约750户。
4、阳明棚户区。位于阳明二路以东、光华街以南、阳明新路以西、平安街以北;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约1400户。
5、立交桥东北角棚户区。位于光华街以北、东光立交桥东北角、报社后身;占地面积约0.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0.3平方米,约120户。
6、静河小区棚户区。位于北安路以西、北安河两侧;占地面积约0.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0.5万平方米,约150户。
7、三溪交汇处棚户区。位于北安路以西、东祥伦街以南、金龙溪、银龙溪、北安河两侧;占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约3100户。目前是我市最大的一片棚户区。
8、石油机械厂以东棚户区。位于地明街以北、明月路以东、金龙溪以南;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约800户;部分为集体土地。
9、牡纺河东棚户区。位于地明街以北、银龙溪以东、纺织三路以西;占地面积约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3万平方米,约1200户。
10、北站对过棚户区。位于东海林街以北、北站口对过;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约370户。
11、饲料公司周边棚户区。位于米厂路两则,饲料公司周边;占地面积约10.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约1480户。
12、师院对过棚户区。位于兴中路以西、文化街以南;占地面积约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2万平方米,约1900户。
13、军马场棚户区。位于兴平路以西、地明街以北;占地面积约1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8万平方米,约1900户。
14、、苗圃对过棚户区。位于兴平路以东、西圣林街以北;占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3万平方米,约1800户。
15、林业电大两侧棚户区。位于地明街以北、林业电大两侧;占地面积约13.5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约1500户。
16、桥北购物中心片区改造项目。位于西海林街以北、向阳街以西、东新荣街以南、西小向阳街以东;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0.9万平方米,约400户。
17、熙雅寓家园(牡丹江鞋厂)改造项目。位于西祥伦街以北、金龙溪以南、民安路以东;占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0.8万平方米,约90户。
18、铁路第五宿舍片区改造项目。位于兴平路以东、明月路以西、西海林街以北、西新荣街以南;占地面积约1.38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约60户。
19、1322片开发改造项目。位于文化街以南、西林路以西、西小文化街以北;占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0.66万平方米,约110户。
20、江海苑小区开发改造项目。位于西祥伦街以北、天安路以西、康安路以东;占地面积约3.7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约154户。
21、黄花棚户区。位于海林公路以西、耐火材料厂与心血管医院之间,占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约3000户。
22、铁路三角线棚户区。位于西十一条路、海林街南、铁路三角线,占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约900户。
23、牡丹江大学西侧棚户区。位于兴中路西、牡丹江大学西侧,占地面积约0.6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40万平方米,约110户。
24、儿童公园西侧棚户区。位于西圣林街南、康安路西、明月路东侧,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约450户。
25、北山棚户区。位于民安路西、二0九医院北侧,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约300户。
26、林业学院对过棚户区。位于文化街南、兴中路西、林业职业学院对过,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约1000户。
27、煤矿机械厂西侧棚户区。位于中华路东、康佳街北、金龙溪南,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约420户。
28、富江镇棚户区。位于一粮库火道边,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约400户。
29、铁路棚户区。位于海林街以北、兴中路以东、西新荣以南,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约125户。
30、庆明路棚户区。位于肿瘤医院东、大庆路南庆明路西、北安河北,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约240户。
31、庆南路棚户区。位于大庆路南、铁路线两侧,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约500户。
32、大河木业棚户区。位于大庆路南、大河木业周围,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约240户
33、电线小区棚户区。位于大庆路北、电线小路两侧,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约600户。
34、炼油厂棚户区,位于庆北三路北头、三砂路两侧占地面积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约700户。
35、银龙溪棚户区。位于纺织一路北头、银龙溪北侧,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约800户。
36、三中西侧棚户区。位于兴平路东、祥伦街南、三中西侧,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约230户。
37、医学院西侧棚户区。位于通乡路以北、兴平路以东、医学院以西,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约450户。
38、19号南侧棚户区。位于西地明街以北、兴平路以西、天明街以南,占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约1000户。
39、利建医院以南棚户区。位于纺织一路以东、纺织二路以西、利建医院以南;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户数350户。
40、利健医院以北片区。位于纺织一路至纺织三路,利健医院以北,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户数1500户。(含集体土地)
41、医学院对面棚户区。位于通乡路以南、兴平路以东、医学院对面;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户数800户。(含集体土地)
42、军马场二连棚户区。位于兴中路以西、通乡路以南;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约1000户。
43、兴中东三路棚户区。位于海林街以北、苗圃以西、兴中路以东;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约800户。
44、骏马五委棚户区。位于天明路以北、俊马路以西,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约400户。
45、红旗化工厂对面棚户区。位于西林路以东、海林街以北、红旗化工厂对面;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约1400户。
46、黄花小学西侧片区。位于海林公路南面,黄花小学西侧,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0.5万平方米,约125户。
47、东祥伦街两侧棚户区。中华路以东、地明街以南、银龙溪以西、东祥伦街两侧,占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约3000户。
48、南湖公园周边棚户区。位于西三条路以西、江堤以北、海浪路以南,占地面积约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2万平方米,约2266户。
49、西城花园棚户区。位于西新安街至海浪路、西十一条路与西十二条路之间,占地面积约2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约1860户。
50、1617片棚户区。位于爱民街以北、宁北路以南、西六条路以西、西九条路以东,占地面积约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约1580户。
51、宁北路以北区域棚户区。位于宁北路以北、西三条路与西十一条路之间,占地面积约16.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约672户。
52、西十一立交桥棚户区。西十一条路以西、西冷库以南;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约200户。
53、西牡丹街棚户区。西牡丹街以南、西长安街以北、西十一条路以西;占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约600户。
54、统建1号2号楼棚户区。位于南小日照街南、东小一条路西,占地面积约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约187户。
55、东安影院后身棚户区。位于东小三条路原东安影院后身,占地面积0.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约102户。
56、绿苑一区10号楼棚户区。位于长安街以南、东五条路以西,占地面积约0.0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0.16万平方米,约30户。
57、大弯路北侧棚户区。位于大湾路以北、东四跨江桥以西、江堤以南;占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约3000户。(含集体土地)
58、江滨广场东侧棚户区。东一条路以西、江堤以北、江滨广场以东,占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约600户。
59、一、三砖厂棚户区。位于乌苏里路以西、兴隆街以南、201国道以北;占地面积约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约1000户。
60、机车液化气站以南棚户区。位于液化气站以南、机车西二路以西;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0.8万平方米,约120户。
61、机车西二路以南棚户区阳明大队菜地以东、机车西二路以南,占地面积约0.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0.5万平方米,约70户。
62、阳明公园以南片区。位于阳明新路二胡同以南、阳明新路四道街以西;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约600户。
63、阳明三条路以南棚户区。位于阳明三条路以南、阳明街以北、铁路线以东;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约250户。
64、阳明木材、东江委棚户区。位于木材一条路以西、阳明街以南、铁路牡绥线以北;占地面积约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约800户。(含集体土地)
65、造纸厂南侧棚户区。位于恒丰路以东、造纸厂南侧;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0.6万平方米,约80户。(含集体土地)
66、第十五中学周边棚户区。位于裕民路以东、光华街以北、十五中学周边;占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约2000户。(含集体土地)
67、机车厂大门对面棚户区。位于裕民路以西、机车二路以东、机车厂大门对面;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约800户。
68、机车中心路东侧棚户区。位于机车东二路以西、机车中心路以东;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约150户。
69、白酒厂后身棚户区。位于富江桥以西、光华街以北,白酒厂后身火车道两侧,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0.5万平方米,约60户。
70、富江桥以东侧棚户区。位于富江桥以东至机车厂西二路以西,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约1500户。(含集体土地)
71、水道路棚户区。位于水道路至太平路、新立街,占地面积约0.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0.13万平方米,约36户。
72、奋强小学对面棚户区。位于奋强小学以南、东四条路以西,占地面积约0.1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0.32万平方米,约99户
E. 牡丹江市,江西村什么时候规划
牡丹江市宁安市渤海镇江西村,
F. 有谁知道牡丹江希望家园的规划图在哪里找
如果在牡丹江房地产网找不到就不知道了牡丹江房地产网
G. 牡丹江十年发展变化研究报告
你给我发了一复条求助信息。
很抱歉很制抱歉,我帮不了你,因为,十二年前,我就背井离乡求学去了。这个十年的巨变我也没来得及体验,所以压根儿就不会写。
不过,你有答案了能让我瞅瞅么,俺也看看,俺家乡变化多大啊。。
H. 牡丹江八达村什么时候规划
这个估计只有规划局猜知道了
I. 有谁知道《关于呈报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的请示》<黑政发【2002】36号>的文件具体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文号: 发文单位:
颁布日期:2006-07-24执行日期:2006-07-2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办函〔2006〕57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呈报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的请示》(黑政发〔2002〕36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牡丹江市是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中心城市。牡丹江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按照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要求,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城市功能和布局,逐步把牡丹江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135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在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适当调整用地布局,逐步形成由主城区和外围铁岭河镇、桦林镇和温春镇等组成的组团式用地布局结构。要以牡丹江市主城区为中心,以滨绥线铁路和301国道,图佳线铁路和201国道为轴线,形成合理的城镇群。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做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严格控制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发展中要特别注意节约用地,合理用地,保护耕地。到2010年,市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98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90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市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2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公里以内。
五、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重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优先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的综合交通体系。要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限制地下水开采量,加快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要充分重视城市防灾工作,做好防洪等专项规划,加强大型防灾骨干工程和城市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形成包括消防、人防、防洪、抗震等比较完善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要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保护好城市的水、大气和声环境。要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提高污水处理率,切实保护好牡丹江、镜泊湖、海浪河、长汀水库等水体。要保护好城市周边的自然山体和已有的植被,进一步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七、重视城市风貌和特色保护。要加强对市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制订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要充分发挥城市山水特色,重点做好沿牡丹江、海浪河两岸的景观规划,保持城市传统的棋盘式路网格局,加强对城市主要干道和出入口等重要地段的规划控制和引导。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牡丹江市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要抓紧编制详细规划,深化有关专业规划,强化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实施。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驻牡丹江市各单位要遵守《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牡丹江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你省和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J. 牡丹江开发区的发展规划
奋进中的牡丹江市对俄经济技术开发区暨国家级循环经济园区是二十一世纪的新型城市开发区,注重个性化和科学化的人文环境,充分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依据牡丹江市城市总体功能定位及牡丹江市城市空间布局的总体框架,本着“统筹规划、突出特色、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原则,确定出园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
园区从空间范围上划分为南、北两区。南区地处牡丹江南岸,即牡丹江市江南新城区兴隆组团,新城区以行政、商贸、旅游、高新技术产业四大功能为主,体育、教育及休闲度假为补充的综合功能区 ,规划面积为17.1平方公里;北区地处牡丹江北岸老城区东北区域,即南起光华街、北至裕民路和裕兴路,东起环堤路、西至裕民路,规划面积为3.28平方公里。
牡丹江市对俄经济技术开发区暨国家级循环经济园区是集行政办公、商业金融、对外出口加工、高新技术、现代物流等主要功能为一体,兼具高尚居住、综合服务和旅游休闲等功能的现代化园区。南区:以行政办公、商业金融、高新技术功能为主,兼具高尚居住、综合服务和旅游休闲等功能。北区:以对外出口加工、现代物流功能为主,兼具综合服务等功能。
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目标,遵循循环经济法则,倡导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建设产业园区、发展产业园区经济。把园区建设成高速发展型园区、资源节约型园区和环境友好型园区是规划的总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