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兰花案件
① 骨语兰花案第几集
骨语兰花案第三十二集。
《骨语》是由企鹅影视、旭东影业联合出品,由扈耀之执导,张龄心、高仁、蔡宜达、张家鼎、吴曼思、张璐瑶等主演
剧情
一个由挑剔组长尚桀、专注专业的女法医夏萤、万金油痕迹鉴定员李学凯,天然呆信息分析员宋咪,以及富二代心理侧写师英鸣组成的非常规特案组,集齐了局里各种“不靠谱”的人,通过通力合作,他们相继破获了各种离奇的凶杀案,一出手就抓住了逃窜了三四个城市,以制造意外为杀人手段,穷凶极恶的连环杀手,一战成名,特案组之后又接连破获了南山公园的碎尸案,离奇的灭门惨案以及抓获反侦查意识很强的兄弟杀手。
骨语第32集剧情
夏萤根据现有的尸骨,发现死者脚踝曾有多次受伤痕迹。宋咪查到死者叫李国峰,生前爱好收藏兰花。李国峰已经失踪半年,失踪之前与伍郧来往频繁。伍郧面对警方盘问没有透露自己与李国峰有来往,他再次面对警方盘问,承认自己认识李国峰。证实自己曾经出国看病,后来还查到了偷花的是手下员工孙哲。特案组调查伍郧的出国记录,确实查到了伍郧在李国峰遇害的时候不在国内。花店员工孙哲拥有重大做案嫌疑,最先发现人骨的花店老板证实花是从孙哲手里买的。李国峰的儿子提供了父亲的X片,夏萤查看X片,推断李国峰生前手腕被长期捆绑。李国峰生前非常喜欢收藏兰花,没有跟人结仇。他曾经提到几盆价格昂贵的兰花,其中一盆超过了千万。英鸣分析凶手也喜欢收藏兰花,跟李国峰很有可能有过节。李国峰生前向儿子透露的天价兰花不知去向,李学凯与英鸣在市内四处打探天价兰花的下落,终于查到了孙哲曾经到处贩卖一盆天价兰花,有买家买了孙哲卖的天价兰花,后来把天价兰花当成假货扔了。警方抓到了孙哲,尚桀亲自审讯孙哲,从孙哲嘴里得知伍郧曾经因为天价兰花与李国峰吵架。两人吵架的时间是在四个月以前,但尸骨检测显示出李国峰是在半年前遇害,完全跟孙哲提供的证词不吻合,案情再次陷入到了谜团中。
② 养鹦鹉被判刑事情并不简单
千古奇冤?“只因养鹦鹉”获刑5年?
几天前,一则《养鹦鹉获刑5年》的新闻横空出世,很快被各家媒体转发,迅速吸引了人们的眼球。消息的源头,是案件中男子的妻子(网名“80后养鹦鹉获刑案”)所发的网帖,由二审辩护律师徐昕第一时间转发后,引发热议。
(本案一审判决书)
③ 杭州男子采挖野生兰花并售卖,其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杭州男子采挖野生兰花并售卖,这个男子也是触犯了法律。这个男子平时就是以种植水果以及养蜂为主业的,发现野生兰花可以卖以后,男子就去附近的山林当中挖采。一颗野生兰花就能够卖到将近1000元,这个男子也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发家致富。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男子并不知道这是一种犯罪的现象。大量的挖采会让兰花自然繁殖的速度下降,并且还会导致这种珍贵的物种缺失。
总的来讲不管自己家里面有没有这种野生的植物,都不可以让自己出现这种情况。一定要以保护自己为重点一定要多花费一些心思,不能够去采摘那么多的野生植物。有不少的这种案件,在平时的时候也可以去关注一下,这些都是不好的。
④ 杭州男子采挖野生兰花并售卖,涉嫌了哪些罪名
杭州的一名男子采挖野生兰花并售卖涉嫌危害重点保护植物最。
野生兰花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任何人不得随意开采和挖掘,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一味破坏生态环境,导致很多动植物的数量减少,有的甚至濒临灭绝,也会遭到到大自然的惩罚。大家应该携起手来,共同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杭州男子采挖野生兰花并售卖。
杭州市淳安县的一名男子,家住山林的附近,一直在家里种水果和养蜂。后来,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商机,看到山上的野生兰花,能卖不少钱,于是就挖下来,运到山下的集市上去卖,而且获利不少。
这让他尝到了甜头,每一年都会去山上去挖野生兰花,带下山来卖。2022年3月,又到了采挖兰花的季节,男子再次上山,挖了一些回来,就在他售卖的时候,被群众举报了。
⑤ 涉案21万余株!湖北警方破获全国涉兰草第一大案,嫌犯会被怎么判
湖北警方破获全国涉兰草第一大案,嫌犯将会判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件事情应该如何定性?
近年来下山兰,原生苗等概念的兴起,导致野生兰草价格不断走高,成为不法分子牟利的目标,野生兰草物种生存状况也在不断恶化,尽管说,在此次案件中已经抓捕36人,但是我认为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仍然会出现顶风作案的想法,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4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专属违法犯罪行为,目前警方已要求短视频平台下架相关短视频,并加强内容监管,确保此类意外事件再次发生,相信经过这件事情之后,涉案人员一定会得到法律的制裁。
⑥ 淳安一男子非法采挖销售野生兰花被刑拘,野兰花有哪些价值
“淳安县山林面积大,原生地兰花品种也比较丰富,县内生长有野生的春兰、蕙兰、建兰等,盗挖兰花现象时有发生,破坏性的采挖会造成野生兰花自然繁殖速度下降,最后导致珍贵野生植物物种的缺失。”
在自家门口附近山林采挖野生兰花并售卖,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刑事拘留——这是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公布后,浙江省首例非法采挖、销售兰花刑事案件。
要说野生兰花的价值,首先我们要来看看野生兰花和专业兰园的究竟有什么不同?为什么现在许多名品兰花的价格反而不如野生兰花了?其实,看看野生兰花和兰园的品种区别大致有就了解它的价值了:
一、外观不同,野生兰的叶片大多没有兰园的漂亮,专业兰园可以控制温度与湿度,加上定期喷洒叶面肥料等,所以叶片卖相会很好;而野生兰则可能会有一些瑕疵。
⑦ 恩施警方破获特大涉野生兰草案,该案件中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恩施州公安部门在推动夏天社会治安严厉打击治理“百日行为”中,取得成功查获一起涉野生兰草案,抓捕首犯冯某以内的嫌疑人13人,涉案人员野生兰草数达21万余株。
下一步,恩施州公安部门将持续保持对违法采挖、交易国家保护区绿色植物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分析深查,保证搞出幅度、搞出气势,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安全性,为“百日行为”再添战绩。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要求,违背国家要求,违法砍伐、损坏珍贵树木或是国家保护区的别的绿色植物的,或是非法收购、运送、生产加工、售卖珍贵树木或是国家保护区的别的绿色植物以及产品的,处三年以下刑期、拘留或是管控,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内刑期,并处罚金。
⑧ 湖北警方侦破涉野生兰草大案,涉案21万余株,涉事人员将面临怎样的制裁
以根据情节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受到法律制裁。
兰草因为优雅,清香,观赏价值高而受到人们的喜爱,于是就有人发现了这个商机,开始采挖野生兰草在网上进行售卖。并且还拍摄一些短视频,以直播的方式向网友们售卖。最终森林警察队在网上巡查的时候发现了这件事,随后展开侦查,破获了这起野生兰草大案。而这些涉案人员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已经卖出20多万株。
野生兰草属于濒危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野生兰草中的春兰,惠兰等品种,大部分分布在湖北,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在2021年新发布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兰科,兰属的所有物种,除了兔耳兰之外,全部被列入了重点保护之中。非法采集,售卖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非法采集售卖,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⑨ 挖兰花的农民判刑了吗
2016年4月,家住河南卢氏县黄湾村的秦运换,到附近山坡挖药材,顺便挖掘了三株蕙兰,在将它们带回家的途中被森林公安查获。随后,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秦运换提起公诉,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他现在期待再审被判无罪,也希望无罪后能申请到国家赔偿。自己被这件事搞得身心俱疲,不能外出打工挣不上钱,晚上整夜整夜的失眠,儿子生了重病,每个月5000元左右的治疗费只能到处借,“家庭陷入从未有过的困境。”
早些年田间地头都有,“不是什么稀罕物”
卢氏县地处河南西部,位于豫陕两省交汇处,秦岭山脉东麓。县志介绍,这里“沟壑纵横,群山环绕,山清水秀,特产资源丰富”。
黄湾村距离卢氏县城70多公里,每天一趟往返的大巴车顺着洛水河边蜿蜒的山路一上一下,单程近3个小时。
这里和大多数山区一样,年轻人很早就外出打工,剩下的妇女和老人就在家撑起大棚种植香菇、木耳等农作物,后来禁止砍伐树木,闲暇下来他们就进山挖点药材,补贴家用。
秦运换从十几年前就开始在三门峡、灵宝等地的矿山从事打钻工作。经常下到100多米深的矿井,将放炸药的孔钻好,随着一声巨响,矿石炸裂,矿工一哄而上将矿装车运出。每年能挣七八万块钱,这份“玩命”的工作秦运换一干就干了十几年。
直到2015年,年龄增加,他逐渐吃不消矿上高强度的体力活,于是回到家中。闲在家里挣不来钱,他不得不像其他村民一样,进山挖药材。
秦运换和村民们主要挖掘一种叫“白芨”的药材,将其幼苗挖回,栽种于房前屋后,待其长到一定程度,再挖出,卖给药商。
5月27日跟随秦运换走进他家附近的山里,每走几步他都会给指在树林中探出头的蕙兰。在他的记忆里,兰草“不是什么稀罕物”,早些年田间地头、路边坡上都有生长,大多数并不起眼,村民也不会分辨品种,统一叫作兰草。每年三至五月兰草开花,浓郁幽香,村民们偶尔碰到这种让人眼前一亮的“好草”,常会挖回家栽种欣赏。
秦运换说,2004年前后,“兰草”市场火热,他们周边山区80%的村民都上山挖过兰草卖钱,价格就10块、20块,后来,随着兰草价格下跌,村民也就不再上山挖兰草卖了。
改变秦运换命运的那次,是2016年4月22日,他和同村村民秦帅上山挖药,下山路上,一股香气引起了他的注意,四下找了找,发现坡上几株兰草开得正艳。于是他和秦帅各选择了一丛兰草,小心翼翼地动手挖起,连同药材一起挂在摩托车上的布袋子里,准备带回家栽种。
随后,两人在回家途中被森林公安查获。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判三缓三
2016年12月,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秦运换和秦帅提起公诉。随后,卢氏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秦运换在未办理野生植物采集证的情况下,擅自采挖兰草一丛三株,经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非法采挖的兰草系兰属中的蕙兰。遂认定被告人秦运换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秦运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而秦帅则因为家中还栽种了另外一些兰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最初,不懂法律的秦运换虽然心有不服,但也只能自认倒霉,“公安和法院都认定有罪了,那我还能上诉?”后来,随着报道此案的越来越多,秦运换所挖的蕙兰究竟是否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成了争论焦点。
据新京报报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收录了近400种植物,并没有蕙兰。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也表示,目前蕙兰尚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虽然有些专家有提议将蕙兰纳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中,但因为一些立法等方面的问题,还没有被列入保护对象。”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曾表示,虽然国家名录中没有收录蕙兰,但因为它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的植物,所以被列为河南省重点保护,“现在属于河南省重点保护植物”。
看到报道后,秦运换越琢磨越觉得冤枉,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违法。他告诉像护林防火,滥砍滥伐这样的标语和宣传到处都有,村民都知道那样做违法,但是他从小到大都不知道挖几株兰草就是违法。
2017年底,秦运换联系上一位援助律师,请其帮忙进行申诉。今年5月10日,秦运换向卢氏县法院提出申诉,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判决申诉人无罪。
秦运换在申诉书中表示,惠兰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原审法院认定惠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属于事实认定错误。自己家附近的山上到处都是蕙兰,且有很多养殖蕙兰的专业大户。养殖人员多、数量广、种类繁,因此蕙兰在事实上属于普通植物,且尚未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第一批、第二批。事发当天只是出于对花草的喜爱,而不是明知其为国家重点野生保护植物而去非法采伐。
申诉书还指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刑事法律对于国际条约的适用必须转成国内法,引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违背法律规定。
秦运换:希望能判无罪,再申请赔偿
5月23日,卢氏县人民法院下发“再审决定书”,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案件将由卢氏县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与秦运换同时收到“再审决定书”的还有另外3名村民,他们同样因挖掘蕙兰获刑。
▲因挖掘蕙兰获罪的4人收到再审通知书后合影照 受访者供图
5月28日,联系到卢氏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再审时间还不清楚,有具体情况会及时通知当事人。随后,来到卢氏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该案不接受媒体采访。
秦运换说,他们拿到法院“再审决定书”非常高兴,四个人将“再审决定书”托在胸前合影,仿佛已被宣判无罪一样。在秦运换的认知中,这样的转折实属不易,“他们能为我一个老百姓的事情承认错误,以前是不敢想的。”
他现在期待再审被判无罪,也希望无罪后能申请到国家赔偿。自己被这件事搞得身心俱疲,不能外出打工,挣不上钱,晚上整夜整夜的失眠。他的手机一直放在身边,怕因为没接到法院、森林公安局、乡派出所等部门的电话,而让“事情变得更糟”。
他介绍,缓刑期间,他每个月都要做相关汇报,学习法律,还要进行义务劳动……因此,他不能外出打工,只能在家里种地,收入也很难保证。
2017年,秦运换即将读高二的儿子因患了严重肾病,不得不休学在家,进行调养。他每个月都得向相关部门报备,申请带儿子到西安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做治疗。秦运换说,因为没有经济来源,每个月5000元左右的治疗费只能到处外借。
采访过程中,秦运换多次将家庭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归结为那次判罚。他不断问,“你认为再审能判无罪吗?”“判无罪是不是就能得国家赔偿?”还没等回答,他嘴里又开始嘀咕,“咱一老百姓,估计很难吧…… ”
无知者最容易犯罪。
消息来自网易。
⑩ 浙江一男子非法采挖销售野生兰花被拘,如何从法律的角度解读其行为
在2022年3月17号的时候,浙江淳安的警方破获了一个关于非法采摘并销售野生兰花的案件,浙江的一名男子被刑事拘留。如果要从法律角度来解读这名男子的行为的话,这位男子是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