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里的一朵花赏析
1. 沙漠里开出了一朵花
自小喜爱自然的我,成年后亦对各种动植物有着特殊的感情。闲暇时对着这些动植物说说话也是常有之事。因为它们,才让我感受到一个栩栩如生的世界,也只有它们才能让我感受到生命最真实的质感。
为了弥补平时无法亲近自然万物的缺憾,家中种养着各类盆栽。一次偶然的机会,邻居得知我喜爱盆栽,便从她家分出了一小株绿植送我。那植物甚是娇嫩养眼,第一眼见到它那晶莹剔透的根茎就被迷住了。翠绿的叶子在光线的衬托下令人耳目一新,仿佛在这些叶子的四周形成了一道道神圣的光晕,十分引人注目。叶子的根部还悬挂着像晨间露珠一样的固体,它们将这株植物点缀得生机盎然。后来问起邻居,才得知它的名字叫玻璃翠。我恍然大悟,并对赐名之人表示深深的佩服,而后对它的喜爱之情更是有增无减。
从邻居那里拿回来后,立刻欣喜地将它放入一个高高的白瓷瓶中。闲来无事之时,总是不禁围绕它欣赏它那美丽姿容。那时,它总能在我眉头紧锁时像个清道夫一般,为我扫去所有忧虑与烦恼。在每一个睡眼惺松的清晨,只要起来看它一眼,所有的困顿顷刻间化为乌有。
然而令人担忧的事情发生了,在过了大约一个多礼拜后,玻璃翠根的底部不知因何缘故,竟逐渐腐烂。思虑过后,便替它剪去了腐烂的根部。可没想到的是,过了一两天后并没有好转,根部持续腐烂下去。每当腐烂一点,我便对它重复之前的修剪,但腐烂的现象仍然不断恶性循环着,如此折腾四五次后,原本修长的玻璃翠只剩五厘米长短了。于是我索性把它放到露天的阳台间,任其自生自灭。
就在我几乎把它遗忘时,在某个阳光绚烂无比的午后,我探头朝阳台看了一眼,原本已经奄奄一息的玻璃翠,现下已然变得生机盎然,我将它从瓶中取出一看,玻璃翠的根茎底部已长出了许多白色的根须,心里顿时惊喜万分。见它在阳台神奇复活,便照旧将它放在阳台。之后它越长越高,叶片也逐渐肥大,在它的枝头也冒出好几个花苞来。过了几日,那些如同玉珠般的花苞都在阳光下依次绽放。那花朵呈艳丽的胭脂红,在阳光下显得十分娇媚。此时,我不禁为这株植物的生命力所震惊,那一刻的感觉,就如同见到在茫茫沙漠里开出了一朵花。我从未想到,在它娇嫩欲滴的外表下,竟藏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
年少时,意志力薄弱的我,常在不自觉间向现实低头,在面对困难时选择逃避与隐忍,而其后换来的却是更加窘迫不堪的局面,抑或被现实逼退到某个角落。每当这种时候,便习惯性地在心中建起高高的堡垒,独自沉溺其中,任他人苦口婆心劝说都无济于事。又或者试图借助山水来排遣心中的愁闷与怅惘。旅行结束,曾一度以为那些人生中的“拦路虎”就此消失了,于是又匆忙奔向下一段人生旅途。殊不知那只“拦路虎”不过是在自己体内沉睡罢了,终有一天它将再次苏醒。长此以往,自己的这种性格便自然导致人生路上的恶性循环。仿佛天空一直乌云密布,让人总是难以看到最美的风景。
然而,人生的真相则是,在抵达某一目的地之前,途中总是会出现几只“拦路虎”。它给我们带来的是不同程度的威胁与恐惧。于是我们饱受它的摧残与折磨,甚至也曾在无人的深夜泪流不止。幸而,那些黑暗总有终结的一天,阳光亦会再次遍洒你我之身。
在成长过程中,我们难免遭遇这样或那样的磨练与打击,但只有正视它们,对它们不依不饶,这些从来不妨碍我们寻求人生的幸福与圆满。
只要经得起试炼,那么,沙漠里也能开出灿烂的花朵。
2. 我为沙漠里的一朵花喝彩作文600字
为自己喝彩
既然要拥有自己的一方天空,那么延伸在我们脚下的就不仅仅是坦途,飘荡在我们头顶的,除了悠悠的白云,还有重重迷雾。
既然要想与千里马并驾齐驱,那么又何必埋怨万里征程,只有仰天长啸,扬鞭奋蹄,才能到达前所未有的高度。既然要傲立在高高峰顶之上,那么只得不顾一切向上攀登。
这条人生的长路究竟充满多少崎岖多少坎坷?是什么力量驱使着人一次次失败而又站起来的呢?是喝彩,是掌声,是鼓励。
人生无时无刻不需要鼓励。古往今来,历史的长河中回荡着多少伟人的喝彩声。王之涣会鼓励自己“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毛泽东激励着自己“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是何等的豪情满怀。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傲者留其名。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少年壮志不言愁,等到一切风雨过去之后,你们将是第一。
喝彩声是点燃胜利的火种;喝彩声是搏击蓝天的起跑线。在黑暗里,喝彩声会照亮一切;在得意时,喝彩声能昂扬斗志。也许周围同学的喝彩声你不在意,也许老师的表扬你不在乎。但生活确实要喝彩来平衡失落感。喝采会伴你走向成功,会使你在事业上东山再起,叮嘱你永不言败。
昨天的风已不再为我呼唤,明天的雨也不将为我哭泣,因为我坚信:天生我才必有用!
为自己喝彩吧!人生需要掌声,人生需要欢呼,人生需要伴你走向成功的喝彩……
我为自己喝彩
生活是一条小河,记忆是一张大网,捕捉着生活的点点滴滴......其中那件事使我记忆犹新。它是我明白了失败乃成功之母。
那是我三年级生活中的某一天,我说:“爸爸,你今天又空教我骑自行车了吧?”爸爸笑着说:“哈哈!我都忘了,今天有空,来吧!”说着爸爸便推出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这辆自行车是金色的,还有一些火焰的图案。一会儿爸爸推出一辆已经生锈了的自行车,说:“如果你学会了,我就把新的那辆自行车送你。” 我兴高采烈地答应了。我骑上自行车,爸爸就在后面扶着车尾,慢慢地向前推,我在前面踩着踏板,往前看,生怕会突然出现一辆车,而且还不时地往后看。我问爸爸:“放手了没有?”爸爸说:“放了!”听后,我害怕了,心里慌乱得不能自制,此时爸爸顽皮地说了一句:“骗你的!” 我想:不是吧?爸爸真坏!我往后一看,发现已经放手了,这是我忘了快要到别人家门口了。只听见“砰”的一声,我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摔得我个四脚朝天,自行车也被我弄翻了,我大哭一个劲儿地说:“不学了!不学了......”爸爸怎样劝业劝不到我继续。哭完后我看着爸爸失望的表情和那辆崭新的自行车,我想:我可不能让爸爸失望啊!于是我自己独自使了几遍,我摔得伤痕累累的,第15次我终于成功了。我试给爸爸看,爸爸开心地把自行车送给了我。
我为自己喝彩,因为我学会了骑自行车,同时也明白了失败乃成功之母。
3. 小王子穿越沙漠时只遇到一朵花。一朵只有三片花瓣的花,一朵毫不重要的花…… 以上文字截选自《小王子》
因为这个花暗示当时作者遇到的异性 (小王子)是作者经过真实故事启发 写下的 所以有很多寓意 包括他的玫瑰花 代表作者当时的伴侣 求采纳
4. 沙漠里的玫瑰 阅读答案
1、答:疑惑 激动 情不自禁
2、答:沙漠玫瑰虽然看起来只是一颗很普通的草,不过它有着一种常人不能理解的坚韧。不了解它的人只会认为它很平凡,但见过它生命力的人就会被它所感动。即使外表平庸但所代表的生命意义却很震撼。每一次的枯萎只为下一次的展现,这就是沙漠玫瑰的坚持。
3、起到总结全文的作用,也是整篇文章的精髓。
含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发光点,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不要因为一时的不如意而灰心,只要坚持,抓住机遇总会有成功的一天的。
5. 《撒哈拉的故事》:三毛,盛开在沙漠里的一朵花
01
《白手起家》
三毛的半生,漂流过很多国家。高度文明的社会她住过、看透,也尝够了。她的生活方式多多少少都受到了它们的影响。但始终没有一个地方,能让三毛把心留下来给她居住过的城市。
当然,除了撒哈拉。
三毛常常说要去沙漠里走一趟,却没有人把她的话当真,这种情怀,在三毛认识的人里面,几乎被他们视为一个笑话。
但只有一个人,他不笑话三毛,不阻止她,更不拖累她,而是默默地收拾了行李,先去沙漠的磷矿公司找了工作,安定下来,等三毛去时好照顾她。
这个人就是荷西。
三毛说,当这个人为了爱情去沙漠里受苦时,她心里已经决定要跟着他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
尽管三毛做好了在沙漠吃苦的心理准备,但当她真的来到撒哈拉,当沙漠真的就在她的怀抱里的时候,她还是有些适应不了。
沙漠里的生活,远比她想象中艰难的多。
但是一向独立、乐观的三毛很快调整了自己的心态,跟荷西两个人一点一点地装饰起沙漠里的家。
从刚来时候的一贫如洗,到后来成为沙漠里的一道风景线,三毛和荷西的家,是两个人用爱一点点堆砌起来的。
房间里的每一张桌子,每一个沙发,每一个衣柜,都是三毛和荷西一起做的,家里的每一件物品的来历都有它的故事,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散发着爱的味道。
这样的家,虽然简陋拥挤,但却格外温馨。
即使生活在沙漠里,也可以把日子过成诗的三毛,就像是开在沙漠里的一朵花,周遭的环境愈是恶劣,她开的却越娇艳。
02
《收魂记》
三毛来到沙漠时,最大的雄心之一,就是想用手里的照相机,拍下在极荒僻地区游牧民族的生活状态。
但在撒哈拉这样原始落后的地方,拍照,尤其是拍人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三毛为了拉近与游牧民族的距离,她都会带一些便宜的首饰和糖果给那里的妇女和小孩,有时候也会给她们药。
这招果然有用,那些女人为了表示感谢居然同意摘下面纱任由三毛拍。
看来,即使是在世界的尽头,也有爱美的女人和爱吃的小孩。
但是当这家人的男人回来的时候,看见三毛正在做的动作,大叫着跳起来。原来,他以为三毛是在收这些女人的魂魄,而魂魄一旦被收走,人就活不久了。
生活在这里的人,不仅没见过相机,就连镜子都也不知道。在他们眼里,镜子是比相机还要厉害的收魂机器。
物质文明对人类并不能说是必要,但是在我们同样生活着的地球上居然还有连镜子都没有看过的人,的确令我们错愕交加。继而对他们无由地产生了一丝怜悯。
这样的无知只是地理环境的限制,还是人为因素?我们不得而知。
03
《沙巴军曹》
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个军人的故事。读完这个故事,就像看完《战狼2》一样,让人对军人这个职业肃然起敬。
沙巴军曹是一名西班牙军人,他经常喝得醉醺醺的。他痛恨所有的撒哈拉威人,而撒哈拉威人也都害怕他。他把一整个军营的名字都刻在胳膊上,却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直到有一次三毛去朋友阿里父母家做客,才知道了这位军曹严肃冷漠外表下的故事。
十六年前,有一片美丽的绿洲,撒哈拉威人和西班牙的沙漠军团都想把这块富饶的宝地占为己有。
令沙漠军团意想不到的是,撒哈拉威人居然在一个夜晚偷袭了营房,把正在睡梦中的全部沙漠军团的人都杀光了。
沙巴军曹是唯一的幸存者,因为那天晚上他喝醉了,跌在营外睡着了。
他一觉醒来,所有的伙伴都死了,就剩他一个,那种孤独的绝望,甚至比死还要可怕。
不知道这样惨痛的记忆,到何年何月才能在这个军曹心里淡去?也许,只要他还活着,他就要被这段记忆折磨着,直到他死去。
没想到,没多久他真的死了,而且他为了保护几个撒哈拉威人的小孩,他用身体扑在炸药的盒子上,小孩子们只伤了两个,他却被炸成了碎片。
一个被仇恨啃食了十六年的人,却在危急的时候,用自己的生命扑向死亡,去换取了这几个他一向仇人的撒哈拉威孩子的性命。
这是如此的让人心生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