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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朵书

发布时间: 2022-12-20 20:52:07

⑴ 我和书作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我和书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和书作文1

臧克家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确实是这样的。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力量。

在我还没到一岁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一张张的卡片连成的书。虽然那时的我,还不会说话,但我还是很喜欢。

一岁多的时候,外婆给我买了许多认数字,识拼音的书教我,我学得快极了。三四岁的时候,家人给我买带图画的小故事书,碰到不认识的字,外婆总是不厌其烦的教我。一年级了,老师教我们查字典,渐渐的,我不买带画的书了。妈妈给我买书都是几本几本的买呢!现在我家就像书的世界,有《中国未解之谜》《世界未解之谜》《追踪飞碟外星人》,多得数不清了。

书,伴我十年。书,您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书,您是我离不开的好朋友。

我和书作文2

书事人们精神上的粮食,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家中有许多的课外书,有些书让我丛得到知识,如:《草船借箭》告诉我们不要嫉妒别人。《窃读记》,告诉我们要多读书这些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每一次写完作业,连检查也不检查,就拿起书来看了,看的很入迷,好像什么也不知道了,妈妈叫我去吃饭,我就边看书边吃饭,连米饭掉也不知道了。

还有一次,我在写作业,妈妈在做饭,我在妈妈做饭的时候,偷偷的看,如果妈妈一进来,我马上把书放回去,开始写作业

《三国志》作者陈寿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所以我们要多读书

我和书作文3

今天是我的生日,姐姐说:“你喜欢什么礼物?”我毫不犹豫的回答:“我想去买书。”

姐姐带我们几个小朋友直奔新华书店。一到新华书店,我们就迫不及待的奔向书海中,拿起自己喜欢的几本书靠在书柜上看起来。当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我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这是,我发现旁边的人都看着我。管理员来看看发现了什么事,他一过来就发现我拿了几本好书,便亲切的对我说:“小朋友不要拿这么多书,一本本的看吧!”然后我无可奈何的把书放回了书架。最后,我买了自己最喜欢的两本书回到了家。

吃完饭我立刻走进自己的书房,读起书来。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就十一点了。爸爸闯进了书房,看我睡了没。一看我没睡,直大喊:“十一点了还不睡!”我只好勉强的收起书睡觉,带着书里的人物进入自己的梦想。

我真想再看一会儿。读书原来是多么的.神奇和美妙的一件事啊!

我和书作文4

我和书简直就是两个“陌生人”。

放学回家,我妈妈喊我去看书,我不愿意看,于是我假装拉肚子。刚刚走出厕所,妈妈又喊我看书,我就又假装很累,赶忙跑到我房间休息,其实是偷偷看电视。结果声音太大,把妈妈引来了。妈妈看见我精神饱满地在看电视,就知道那刚才的一切是我不喜欢看书的借口。于是妈妈守着我看书。我才看了几个字,便说:“我渴了。”妈妈就去给我倒水,我趁机就藏在衣柜里。妈妈倒水过来,却发现我不在了,便左看看,右瞧瞧。我躲在衣柜里大笑,声音越来越大,就被妈妈发现了。妈妈很生气,严厉地大声说:“每天看书一个小时,不认真看,再给你增加一个小时!”我的天哪!太恐怖了,我只有照做,后来我每天看书。不知不觉中,我竟然觉得书好看了,和书成为了好朋友。

我和书成为了好朋友,还多亏了妈妈呀!

我和书作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我们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书,伴随我成长;书,陶冶我情操;书,给予我知识;书,给予我力量。

每得到一本书,我如获至宝,巴不得知识如溪水般马上流入我的心田。那一篇篇优美的文章,就如甘露滋润了我的心田。比如,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里面宋江等人的兄弟情义令我叹服,每当失去一个将领,宋江都会大哭一场,然后杀猪宰羊,来祭奠死去的兄弟。还有《西游记》里面唐僧师徒四人,让我懂得了只有坚持才能成功。

有一次,因为读书,还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呢!一天,我正在房间里低着头津津有味地读书,我读了一会儿之后,妈妈让我把屋子里的脏衣服拿出来让她洗,于是,我头也没有抬,随手拿起个东西就给妈妈,妈妈“扑哧”一声笑了,说:“丁举,你看你拿的什么东西。”我抬起头一看,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猜是什么?原来是我的小夏凉被。

啊!书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也带来了无尽的力量……

我和书作文6

到了小学高年级,语文老师说,要提高语文水平,应该扩大阅读面,多读名著。

为此,我专门跑到书店,买来少儿版的《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等名著。每当做完作业或空闲时,我都会捧起书,专心地看起来。不看不知道,一看忘不了,这些名著中的故事还真引人人胜呢!现在,在我的书架上,除了漫画书、字典以外,最多的就是文学名著,有的是爸爸妈妈买来的,有的是我自己买来的。

虽然现在我还刚刚开始读,但我想,凭着自己的兴趣爱好,总有一天我会读遍中国和世界文学名著!

我和书作文7

我最喜欢看书,尤其是故事书。但有时得入迷,常常会忘记一些重要的事。

记得有一次晚上,妈妈去上班了,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闲得无聊,于是就看起了故事书。‘轰’不时也传来了几阵耀眼的闪电。妈妈立既打电话来叫我把家里所有通电的电源都拔了。我应为看书太入迷了,很快就把妈妈的叮嘱的话忘得一干二净。‘轰’我吓了一跳,才想起妈妈说的话,可现在已经来不急了。

我喜欢书里的知识,喜欢书里的图片,更喜欢书里的文字!

我和书作文8

我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许多字卡,让我认字。尽管如此,我还是不喜欢看书读书。后来上学了,我就有些喜欢了,可是对作文日记之类的作业非常讨厌。

在老家,上小学二年级我就开始写话,每周一次,成绩好的同学每次的短文都可以被老师当范文读出来。而我们这些差生无论写得怎样,老师也不管。

两年后,我转学到了常平,在这,我侥幸遇到了一位好老师。从此,她把我写的文章修改后几乎都发表到网上。要是以前,这类的文章老师根本看不上眼。

就是这些发表的文章,让我从写作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从此,我便喜欢上看课外书。本来一向不喜欢看课外书的我,每天一回家就捧起书看。

也许是书的力量,让我在一个短短的暑假中,发表了七八篇作文。开学时,老师还表扬了我。现在我真喜欢看书。

我和书作文9

爸爸妈妈都说我是一个《淘气包马小跳》的忠实粉丝

一天妈妈到中心书城给我买了《淘气包马小跳之名叫牛皮的插班生》当作节日礼物送给我。那可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书呢!

我疯狂地写着堆积如山的homework(家庭作业)。啊!!!!!!!终于搞定堆积如山的家庭作业了。因为我写了很久的作业,所以要去洗手间上厕所。可是《淘气包马小跳之名叫牛皮的插班生》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把我带到《淘气包马小跳之名叫牛皮的插班生》里面去了。

不知不觉,我已经在书的宇宙中翱翔了一个小时。突然,我觉得裤子咋湿湿的呢?啊!!!!!!我把尿撒到了裤子上了。

洗完澡,我又继续看我的最爱——《淘气包马小跳之名叫牛皮的插班生》。

看着看着,妈妈不想让我再看下去了,就故意以为我睡着了,把灯关掉了。我只好那出我的“猪猪”手电筒,勉强看下去。

慢慢地,我睡着了。

我梦见马小跳和他的同学们拉着我的手,一起欢快地蹦呀跳呀。

我和书作文10

如果,寂寞是一朵即将枯萎的花,知识就是滋润万物的甘露。

如果,苦难是一片浩淼无涯的海,智慧就是乘风破浪的巨轮。

如果,愚笨是一扇禁锢思维的门,感悟就是开启潜能的钥匙。

寂寞的时候,我会读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浏览名山大川,从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中,我见识到了庐山瀑布的壮观;从杨万里的’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中,我欣赏了六月西湖的美妙风光;从民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中,我感受了敕勒草原的壮丽……未出家门却能遍祖国各地,寂寞之感,当然如长江流水一般,一去不复返了!

有人说过:“人生旅途,孰能无忧?”是的,人生的道路上不是一帆风顺的,总会有许多坎坷,许多不如意的事。常常喜欢抱怨,为什么上天总会那么不公平,让我遇到这么多磨难。在抱怨之后,我依旧会拿出书,因为从书中,我能得到慰藉:司马迁曾受宫刑,但忍辱负重15年,完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英国首相布莱尔,17岁第一次踏足伦敦时,穷的叮当响,甚至连住旅店的钱都没有,只好露宿于火车站附近一个公园的长椅上。著名音乐家贝多芬成了聋子……世界上的成功人士,大多都有一些痛苦的经历。想到这些,我的不愉快有足挂齿呢?我也豁然开朗了;未经历坎坷泥泞的艰难,哪能知道阳光大道的可贵;风雪交加的黑夜,哪能体会风和日丽的可爱;未经历挫折和磨难的考验,怎能体会到胜利和成功的喜悦?

记得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一生下来就是天才,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天才是不存在的。天资聪慧的人,书可以让她更上一层楼,天资愚笨的人书可以让他开阔眼界,了解更多,好的书籍是开启智慧的金钥匙。是的,读史使人明智,读诗是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长于思辨。

寂寞时有书为我解闷:苦闷时,书成了我的心理老师,迷惑时书又引我去寻找答案。哦,书。感谢你陪我走过了13个春秋,陪我一起欣赏了4000多次清新的朝霞,梦幻的晚霞。

哦!书继续请陪我一起接受挑战,走完我的人生旅途吧!

我和书作文11

人们常说:“一本你喜欢的书,就是一笔财富,也是你通往成功路上的阶梯。”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

记得在我读一年级的时候,我非常不喜欢书,只要一看到书就会头疼。只有在爸爸妈妈的硬逼下,也是只把语文书拿出来,囫囵吞枣的敷衍了事。那时我的成绩相当糟糕,是班里的倒数第一或第二名,考试也经常只有十几分、或者二十几分。但当期末结束拿成绩单时,学校给成绩好的同学发奖时,我觉得要是我能考出好成绩,手里捧着奖状,那该多好啊!于是我就自己问自己,杨敏啊杨敏,爸爸妈妈叫你读书,你还要去敷衍吗?同学们捧着奖状,你有吗?

从那以后,我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再也不去敷衍了,每次的作业都认认真真的完成,搞不懂的就跑去问老师。我除了做完学校发的作业外,还要缠着妈妈到书店去帮我买作业或者是试卷回来做。现在,我觉得我每天都想做作业,都离不开书了,因为它已经成为里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而且它也是我的“长生果”。

我和书作文12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而我,也真正领悟到了书籍的重要。

第一次“认识书”,是在幼儿园时,幼儿园的书,上面有许多诗歌,我就喜欢看这些诗歌,读起来特别顺口,就这样,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后来,我上小学时,读书量大大增加,什么《十万个为什么》《一年级的小豆豆》《三字经》……都读过,这时的我,就像春天里的小鸟,快乐地唱着歌,汲取着书籍里的营养。

再后来,我开始读一些名著,比如《夏洛的网》《西游记》《红楼梦》我……现在,我不仅是囫囵吞枣了,而是细细品读,从中获得道理,比如,我从,《夏洛的网》中为夏洛(一只蜘蛛)的死哭泣过,也为威尔伯(一只猪)的重生笑过,同时我也明白了友谊的真挚。

我从书中得到了那么多,希望我和书的故事永远连下去。

我和书作文13

在这个世界上,有人喜欢画画,有人喜欢唱歌,也有人喜欢跑步。而我喜欢看书。

有一天,我和爸爸在新华书店里买了一本《三十六计》我爱不释手,以学习完就看。简直是如罪如痴,津津有味。吃饭时,妈妈叫我吃饭,我说了声:好,马上就来。就又继续看。妈妈又叫了一声,而且还说:再不来吃饭,就不给你吃了。这是我想:一定要赶紧去吃饭,不然就没得吃了。我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去吃饭,吃完又接着看书。

有一次,表妹来我家玩,不小心把我的书弄脏了。我看见了,训斥了她一顿,还给她立下一条规矩:要拿我的书时,必须得跟我讲,否则的话,打你的手三下。之后,表妹便乖乖听话,那我的书都跟我讲。

如果要看书,一定要学习完再看,否则会把学习上的是耽误了的。还有,一定要把书保护好,否则,你的兄弟姐妹有可能把你的书弄脏了。

所以,我一定要把书保护好,而且有做到看书,学习两不误。

我和书作文14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正在和书交朋友,在结交这个朋友的过程中,我找到了所有玩具和大朋友小朋友不能带给我的乐趣。

一开始我对看书不感兴趣,从看了一本漫画书开始,我知道书里有很幽默的东西,可以让我开怀大笑。于是,即使那些有很多字没有好看图片的书,我也会拿起来翻一翻,看一看。最近,老师给我们推荐的几本书,我觉得很有意义,书里的小故事很有趣,有时候感觉自己也会和作者有相同的事情,虽然我们会有不同的处理事情的方法,但是我也会受到一些启发,有些道理我现在不是完全能懂,但是我相信随着我慢慢的长大,在我和书交朋友的过程中,我会慢慢理解!

我和书作文15

书犹如花朵,芬芳洇染着我们的生命,时时刻刻吸引着我,又似良药,可以慰藉人们心头的伤痛。

夜晚是恬淡而清澈的,万物皆寂,我坐在书桌前,捧起那本我日思夜想的《唯思葵花》,如痴如醉地读起来。

我看到在金色的阳光照耀下,小唯戴着棕色的花边草帽,面带笑容,伸开双手,给每一个失去信念的人传递葵花永远积极向上的精神。

我不仅想到了我五年级时,因为期末考试失手了,考得不好,整个假期都窝在家里看书,足不出户,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宅女“,是妈妈不断地鼓励我。妈妈就像书中的小唯,帮助我走出考试失败的阴影。

一次次小唯帮助人的场景仿佛浮现在我眼前,小唯是个开朗,乐观向上的似葵花的女孩。

我也想像小唯一样,做一个喜欢乐于助人的女孩。于是,我现在每天坚持做一件乐于助人的事,哪怕是一件小事,我也认认真真。

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也让我和书有了许多故事。

⑵ 一朵花,一本书

文字美如画,文字畅如水,文字幻如梦,文字香如茶。我会的语种不多,最熟悉的是母语:中国文字。文字是人们表达自己的一种方式,它很普遍,在全民扫除文盲,在全世界都在学说中国话,在我们有时间、有条件学着去体验文字韵味的时代,我们学会了适当的社交与表达;文字同时很独特,你是否留意,用文字可以弹奏出安妮的仙境,阿尔卑斯山的风情,用文字也可以画出古典韵味、倾国倾城,用文字是把历史铭记、把时光追回的最好的方式,我们体验了什么叫别具一格、心有灵犀。

自古以来,人们钟爱赏心悦目的事物,尤以花朵最为打动人心。繁华的“乱花渐欲迷人眼”,落花的“花谢花飞飞满天”;梅花的凌寒气节,菊花的清雅高洁,荷花的冰清玉洁;人间有花伴春夏,花开一季又不同。

最美的赏花姿态,可以去呵护一颗纯恬的心灵。而花开花落瞬间变幻,再美的花朵终要化为春泥,因此,我们需要一种永恒、稳定的记忆,而书本与文字就是世间美好事物的镜子。

美丽的心灵各有各的不同,也许是惊天动地,也许是默默追求。人们或许有崇高的理想,或许有现实的追求,每时每刻都在渴望前进、追求卓越。成长路上,书本是我们的好老师,它教给我们基本的生活技能、高超的生存技艺、优雅的生活姿态、不懈的理想追求;书本是我们的好伙伴,它和我们牵手、与我们拥抱、跟我们谈心、给我们鼓励。

掬起一本书,静下心来,你听到了吗?潺潺的流水、嘤嘤的鸟鸣。你看到了吗?不忘初心的坚持,匠人精神的传承。你闻到了吗?古典的韵味,现代的气息。你感受到了吗?同伴的心声,时代的进步。

有人喜欢用话语去表达,有人喜欢用文字去表达。话说多了,就会把城市渲染的热闹与喧嚣;而这世上,却是没有比文字更令人感到宁静与祥和的了。每个人都经历过许多值得感动的故事,学着用文字,把这些故事记录下来,把故事的含韵传颂出去,把故事的精神传承下去。

好的旋律需要去亲身体验过才能创作出来,让人百听不厌,仿佛置身于那时此地;而文字依然遵循此普遍真理,只有亲身体验过,才能写出真情实感的文字。最触动人心的文字,并不在于辞藻华丽,也不能脱离于现实,而是简单中流露出的真实与细腻。

文字组成篇章,篇章集结成书本。明天是世界读书日,或许有一天,我们不需要去费力提倡这个节日,不需提醒大家读书有那么多的好处。每个人都能主动地去读书,真正实现全民阅读。那时,世间开满了美美的书店,那路人累了、倦了,随处都可以停下来歇歇脚,去书中找知心好友聊聊天,读一则感动人心的故事,或者把美妙的小确幸记录下来,去阅读或者去记录,把时光雕刻在书本中,把记忆涂抹在时光里。

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编织了一张爱的网,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非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事《5分钟》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在他14岁的时候在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沾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了。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爱尔斯金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书《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书是人类登上成功顶峰的阶梯,书是到达幸福彼岸的航船。我从小时候就喜欢读书。我读过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今年暑假我读了近十本书,这本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狗之间,历尽千辛万苦找妈妈的故事。书里的情节有的让我捧腹大笑,有的让我潸然泪下,我陶醉在书中,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

迪克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狗,他刚生下来因为长得丑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阿炯收养。

阿炯小时候,他的妈妈就和爸爸离婚了,他和继母生活在一起,过得十分困苦,得了眼疾失明了,迪克就成了他的导盲犬。后来阿炯就去遥远的春城昆明找分别多年的妈妈。他和迪克在街头一路卖艺乞讨,历尽千辛万苦,有一位“神秘的阿姨”总会把一元钱放进他兜里,还帮他安排伙食,甚至在阿炯生病时把他接到家里养病。后来阿炯当上了二胡演员。在一次偶然中,阿炯知道了那位阿姨就是自己分别已久的妈妈。

后来迪克这被坏人关了起来,阿炯为了救迪克,放弃了和妈妈相聚的幸福生活,继续和迪克一起去流浪。

迪克虽然是一条长得很丑的小狗,它对阿炯非常忠诚,心灵很美,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喜欢很多的书,比如《青蛙王子》、《十万个为什么》、《小学生优秀作文选》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里的一篇文章《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篇文章讲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她穿着妈妈的大拖鞋,去卖火柴。突然,一辆大马车向小女孩冲去,一下子撞飞了小女孩,拖鞋也丢了一只,另一只拖鞋被一个穿着大棉袄的人捡走了。小女孩只能光脚走路。她还在卖火柴,但是没有一个人买她的一根火柴。她冷极了,坐在角落里,她擦亮了一个火柴,看见了火炉,她正要暖她的脚时,火炉不见了。她又擦亮了一根火柴,看见了好吃的,有蛋糕,烤鹅,最奇妙的是烤鹅正在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烤鹅不见了,火柴灭了。

小女孩真可怜,如果小女孩来到我身边,我会给她钱,给她好吃的,给她穿温暖漂亮的衣服。和小女孩相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

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里面的小女孩很勇敢。以后我也要好好学习,听爸妈的话,听老师的话,做个好孩子。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这本书的话,就请你也读一读《卖火柴的小女孩》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有一本《雷伊传》,它是妈妈给我买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面显的很帅气,书是由火红和黄色组成,上面有一头怒气冲冲,全身是岩浆的牛,非常威武。想不到吧!他还有一个令人感到胆怯,害怕的名字,撼地神牛!撼地神牛的上方还有一个全身带电,银光闪闪的精灵。我不用说大家应该也知道吧!他就是家喻户晓的雷伊。雷伊的上面是一个全身披着盔甲,红黄相间、长着狮子一样的头的怪兽,它叫麒麟。它使劲踩下地,山崩地裂,山洪暴发。

这本书的内容请听我细细讲解,雷伊为了找到盖亚跋山涉水,麒麟看到雷伊的思兄之情赶来帮他,就这样,他们救了赛尔号的船长罗杰。雷伊他们去了封锁撼地神牛的六关。碰到艾辛格阻挡,艾辛格被他们自制的牢房给关了起来,当雷伊他们打到封锁撼地神牛的第六关,艾辛格前来帮忙,最终获得了盖亚,布莱克,卡修斯的晶元图纸,最后找到了三个战神联盟的成员。真是精彩极了。

这本书还帮了我很多忙。有一次,我给同学们讲了这个故事。他们都不相信,最后我把书拿过来给他们看,他们才信了。

这本书丰富了我奇思妙想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是我的“良师益友”,我非常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每个人都有对自己来说最宝贵的东西。每个人都不一样,对我这个书虫而言最宝贵的自然是书了!

我至今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青铜葵花》。它以青铜一家领养因父亲淹死而孤身一人的葵花为原由,塑造了一篇波澜起伏、感人肺腑的小说。女孩葵花与哑巴男孩青铜拥有一段深厚的兄妹情谊:从送她上学、看马戏、捉萤火虫为灯等都体现出他对她的关怀。而之后的蝗虫灾、水灾、唯一的老牛去世、奶奶去世等天灾人祸又让青铜一家和“女儿”葵花体会到各种人间疾苦……

这是一本蕴含着欢笑与悲伤的故事,尽管它的结局并不美好,但他们之后的生活又该何去何从令人心生遐思。特别令人震惊的是,青铜因过度思念被迫回城的葵花绝食而导致被饿得出现了幻觉,使他出乎意料地喊出声来,从一个哑巴变回普通人。

虽然它是一篇悲剧性的故事,但是每一个人都要懂得去正视痛苦、尊重痛苦、面对痛苦。欢乐与痛苦应当都值得称颂。唯有真正去体味痛苦,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世时的甜蜜。让我们在少年时便养成一种面对痛苦时应有的风度,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它就是我最喜欢、最记忆犹新的书,因为它给予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个性喜爱读书,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此刻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齐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完美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齐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之后,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习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仅为国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勒死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一向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习,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魔法诱惑》是一本关于介绍魔术方面的书籍,书中图文并茂,给人以超视觉的享受,魔术师那不可思议的双手,让奇迹一次次在我们的眼前发生。

书中描述的魔术非常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无论是在教室还是在办公室、宴会的餐桌上,随时随地都可以表演。该书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介绍了可以给同学、长辈、朋友、异性以及初次见面的人来表演的相关的魔术技巧。

魔术看似很难,其实也很简单,可能就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完成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书中讲到的“鞋中的饮料”:魔术师将鞋脱下后,竟然从中取出了一瓶饮料!这看起来似乎有些非常的神奇和不可思议,其实这个魔术的奥妙就在于魔术师采用了障眼法,魔术师用他那特有的眼神有意将观众的视线转移,然后乘机将饮料迅速地塞进鞋里,这个魔术就表演成功了。魔术还离不开一双灵巧的手,刘谦在央视春节联欢晚会表演的“橡皮筋魔术”,在本书中也有详细的介绍,就展现了他那双无比灵巧的手。在这个魔术中他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动作:手往后拉橡皮筋的过程中,迅速地用右手中指压住食指上的.橡皮筋,使它脱离食指,然后再用食指勾住拇指上的橡皮筋,这样两根橡皮筋就被彻底的分离了。这个魔术表演起来手指的动作一定要快速而且非常灵巧,才能达到视觉的效果。

我平时非常喜欢把所学的魔术表演给大家看,把快乐带给大家的同时,让自己也有了一种小小成就感。《魔法诱惑》讲述的魔术非常通俗易懂,而且表演起来十分简单,这让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

魔术,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多彩多姿,也为生命增添了不同的色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其实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大仲马的这本书为什么叫《三剑客》,主人公明明是四个火枪手,应该叫《四剑客》才对。搜了搜网上,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有疑问。

我喜欢这本书不是研究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也不是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对宫廷里的秘史轶闻也没什么兴趣。我最喜欢的就是这四个火枪手之间的朴实的友谊,温馨又浪漫,四个人可爱得真想见他们一面。让人觉得人有朋友真好啊,并且一定要保持像他们之间的那种生死与共的友情。

《三剑客》充分显示了大仲马想象思维的超凡脱俗,刻画人物别具特色。他用生花的妙笔将主人公达达尼昂和另三个伙伴的性格勾画的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呼之欲出:达达尼昂初出茅庐,风流倜傥,果敢机智,对朋友侠肝义胆,对爱情执着追求,对敌人嫉恶如仇,他的那匹长毛瘦马也是特别的可爱;阿托斯平素少言寡语,出口一言九鼎,遇事沉着冷静,处事稳重老练,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灵魂和统帅;波托斯头脑简单,胸无城府,大胆鲁莽,贪钱爱财;阿拉米斯则是足智多谋,才思敏捷,温文雅儒,风度翩翩,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参谋和智囊。

看这本书已经是在六年以前了,总想着找个时间静下心来再去重读一下,无奈到现在也没有实现,现在要想静静地坐下来去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好像是一件挺难的事,而整天工作交往研究专业书籍把人都给搞得灰头土脸品位低俗精神荒芜的样子。

如果,长久这样下去,唉,人不为人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爸爸。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爸爸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的。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的爸爸就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其实,杨歌的爸爸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他原本也是一个身高一米八、高大威武的壮汉。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经常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杨歌的爸爸一次,杨歌的爸爸就会缩小一厘米,骂了一百八十次后,杨歌的爸爸就只有1.8厘米高了。变小后的爸爸什么也干不了,他只能整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

一天,杨歌捡到了一把金钥匙,就把它挂在了脖子上。因为这把金钥匙能使人永远正确,所以杨歌就成了无师自通的天才。后来,杨歌的金钥匙被他的死敌——猴子给偷走了。猴子利用金钥匙把上千枚核弹给盗走了。这些核弹足以将整个世界毁灭十几次。为了阻止猴子的阴谋,拯救世界,杨歌的爸爸又复制了一把金钥匙,调换了猴子手中的金钥匙,从而阻止了猴子称霸世界的阴谋。

读了这本小说,让我明白了:不能贪图小利,不能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只要自己努力去做,就会获得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书”是我们的粮食,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也可以充实我们的内在。英国的莎士比 亚说:“生活里若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在说,书是生命的一部分,我们要多看书才可以充实自己的生 活,使心情更愉快。在我看过的书籍里,有一本是我难以忘记,就是”居里夫人”这是我要写心得报告所选的一本书,这本书描述居里夫人不屈不挠的精神,忍受着 病痛,努力研究科学的故事。

我会喜欢这本书,因为居里夫人努力不懈研究科学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在居里夫人小的时候,她很聪明,也开始想要对科学有更深一层的了解。到了高中 时期,她时常不吃也不喝,都在专心研究科学,直到她考上了哈佛大学,后来也找到了她的另一伴,也就是皮耶尔。他们一心一意专注于科学,直到最后,他们以努 力的付出换来了成功的果实,这时他们的梦想成真了。而发明镭的人,就是居里夫妇!

在我沉浸于这本书当中,我认为做任何事都要努力,而且要一心一意专注着,一定不能半途而废,否则就会事倍功半,所以当我们面对任何事情时,都要勇敢的 去面对,就像居里夫人一样。在居里夫人坚持研究科学的精神下,深深告诉了我,当我们遇到问题时,不要想着如何逃避,而要有思考如何克服这个难题甚至解决这 个困难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已渐渐知道如何度过人生困难的过程,那就是要勇敢面对,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书,是提供我们正当学习方法的物品,而不是陷害他人的工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沈石溪,著名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狼王梦》彻底改变了许多人的看法。当然也包括我。

这是一个可歌可泣的关于母爱和梦想的狼故事。故事中狼群殊死搏斗的绘声绘色的场面淋漓尽致,让人提心吊胆,而一次又一次的坚持梦想又让人泪流满面。狼,只是为了填饱肚子罢了,人类只是看不惯血腥而已,对它们存有偏见。其实狼只是在服从生存之道,母狼紫岚就是这样,它不是一只十恶不赦的大坏狼,这只狼坚持梦想的毅力让我吃惊,但更让我感动!

合上最后一页纸,微风吹过我的脸颊,同样在我的脑海里拂过了一页纸,记忆飞扬回那一刻。

我也有一个小小的梦想,就是长大做一名作家。我七岁时撒下梦想的种子,八岁,萌发了,九岁,长叶了,十岁,梦想的灵感在心头绽放出一朵绚丽的花朵。我开始试图接近它,想写书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在老师的鼓励下,终于有一天,我拿起了笔……

历经一个多月的奋斗,我精心写出的《童话故事集》完成了,我把所有的灵感与精力都献给了它。可是,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却意外地发现,这本书有很大的缺陷,可以说是枯燥无味,一点也不精彩!我沮丧又懊恼,好几天都闷闷不乐,像个泄了气的皮球。此时,是《狼王梦》让我重拾信心,重新拿起了笔,坚持下去!两个月以后,我又写出了一部叫做《我们的校园生活》的小说……

一年以后,也就是现在,随着经验的丰富,又写出了一部《梦之翼——星空守望者》。小说之路越走越长,目标不远了,它一定会告诉我:“学习紫岚的精神!坚持梦想!努力梦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书,是陪伴我们成长的最重要的朋友。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从小就爱读书,我的家里的书也很多,每一本我都百看不厌。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它是——《绿山墙的安妮》。它是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蒙哥马利的作品,她用风趣幽默的文笔,刻画了一个红头发安妮从“丑小鸭”渐渐变成“白天鹅”的故事。安妮让我懂得了外表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勇敢、自信、乐观的去面对一切的挫折和误解,去追求人生的美好。

一次,我因为贪玩,成绩考得差极了,我苦恼极了。独自一人在大街上漫步。来到书店,随手拿了本《绿山墙的安妮》来看,看到了安妮闯的祸是多好笑,不禁捧腹大笑,也不是太生气了。我看到了安妮她是那么乐观,一点也不怕挫折,惭愧极了。心想:安妮她可以这样,我也一定行!我要向安妮学习,做一个最好的自己!我比以前用功了,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又一次的考试中,我获得了优异的成绩。哈,都是这本书的功劳啦!

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是我成长最喜欢的一个朋友了,它让我懂得了好多道理。所以我超级喜欢它。听了我喜欢的理由,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呢?快点去阅读它,和我一起去体会属于《绿山墙的安妮》独特的魅力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最近,我在图书馆中看到一本书,而且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一直都很想借,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借上。这次,我终于借到这本书了!你们想知道那是一本什么书,可以这样的吸引我吗?哈哈,那就是——《秘密花园》!至于这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主人公是谁,以及主要写了哪些内容,且听我慢慢道来。

《秘密花园》是属于“最畅销的世界名著阅读系列”,应该是小说类型的图书。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玛丽,她是一个出生在印度的英国小女孩,从小父亲不在身边,母亲无心照顾她,一群仆人对她言听计从,这让她养成了“公主脾气”,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世事难料,玛丽的父母因为霍乱去世了,从她一出生就照顾她的奶妈也去世了,幸免于难的她被送到了英国叔叔家中。这本书中其他的人物分别是叔叔家照顾她的仆人玛莎,玛莎的弟弟迪肯,花园里的花匠季元本以及叔叔的儿子柯林。

这本书主要写了,玛丽无意中从仆人玛莎口中得到一个秘密——婶婶最爱的花园,叔叔因失去心爱的婶婶,把花园封锁了10年,这让玛丽好奇了,于是她开始了探寻之路。一次偶然的机会,玛丽走进了这个花园,并结实了好朋友——迪肯和花匠季元本,还认识柯林,柯林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每天都想着自己就要死了,遇见玛丽之后,他学会了而面对,不再逃避,他们一起分享着花园里的快乐。直到玛丽的叔叔因为想念妻子,走进花园,看见以前病怏怏的儿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健康快乐,充满欢笑的男孩。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它了,那还等是么呢,快去找它吧!记得它的名字叫——《秘密花园》。

⑷ 我与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1

学校图书馆每学期都会给各班分书,我这个书的忠实“粉丝”,当然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了!

记得有一个学期,学校分下来40本书!我这个图书管理员,守着这么多书,嘿嘿,不起“歹心”才怪呢!

有一节课,老师让我们看书,只有一种书《爱的教育》,这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这难得的机会,我当然要抓住,虽然我已经看了很多次了,但仍然爱不释手。

我倚着那铁皮工具柜,双手捧着书。书已经不太好了,很多字迹模糊不清,可我仍然连猜带认,专注地看书。

因为老师规定,每个人必须看,有些同学们不爱看,拿着书 瞎 翻。我对他们,有几分惋惜,也有几分羡慕,因为同学们都是坐着舒适的座椅,我是倚着工具柜,真是天壤之别啊!不过,我仍然专注地看着,尽管腿站的酸疼。

“借书!”一个声音把读书的我吓了一大跳,原来是一个同学来借书。那时的我已是火冒三丈,因为我正看到精彩之处。可见,那书香是多么让人迷恋。

我又接着看起来。站得太久,腿很麻了,身体也软了。读书的时间总是很快,一转眼,都下课了,不过我却全然不知,眼泪都流出来了,因为我看到卡隆的母亲去世了。“你怎么了?下课了,收书!”我一惊,抬头一看,老师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呢!唉!

读书,让我很快乐,那书香,读得越多,越让人迷恋。

我与书的故事2

从小,爸爸就经常给我买书,整个书架摆满了书,而我却不爱读书,直到遇到了《阿衰》这本书。

有一次,我路过学校门口的小书店,看见一位小朋友拿着一本《阿衰》正在全神贯注地读着,还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我很好奇:“这本书有那么好看吗?”就请求爸爸给我也买一本。没过几天,我就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本《阿衰》。《阿衰》是一套系列漫画书,我的是第十九册。我迫不及待地翻看起来,顿时,我明白了那位小朋友为什么会那么入迷。原来书里的图画和语言十分搞笑,但又不失幽默。我越读越起劲,一口气就把整本书读完了。从此,我就跟上了瘾似的,不断地请求爸爸给我买下一册。

一天,我想:是不是所有的书都是那么有趣呢?随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十万个为什么》看起来,发现很多在生活中遇到的不解都能在书中找到答案。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让我再次喜欢上这本新书。从此,我与书交上了朋友。经常在完成作业后,睡觉前,甚至上厕所时都要见缝插针地看书,时常因入迷而忘了时间。每每此时,爸爸都会提醒我:“读书是好事,但也要安排好时间!”

我与书的故事有趣吧!一部漫画书引发了我读书的兴趣,让我爱上了读书,我愿意和更多更好的书成为朋友。

我与书的故事3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书,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必将伴随我的一生。

小时候,我不识字,每天晚上都要把姨妈“请来”,为我讲故事。而妈妈呢,也时常会帮我们买一些故事书,每一次听故事,我都只听剧情,不理解含义。即使是这样,故事中的主人公的遭遇也总是使我我牵肠挂肚。

虽然点点滴滴不断流淌,我也认识了越来越多的汉字,理解了越来越多的词汇,我也开始渐渐读更多的书。从小学的课本开始,便懂得了更多的知识,又接触了许多课外书,《笑猫日记》,《红楼梦》,《小屁孩日记》等……每次我都积累到了很多的好词好句,我读的书越多,积累的知识也就越多。

这个学期我们第一单元就是提倡我们读书的,学习完所有的课文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多读书才有意义呀。那些贫穷的家庭买不起书,他们却努力想尽一切办法来读书。现在我们富裕了,又为何不珍惜这个少年大好时光,好好读书呢?

书,就像是一个天使,无时无刻不温暖着我;书,就像一个拥抱,可能会突然间感动我;书,就想要一碗米饭,让我的精神世界更丰富。总之,书,就是一朵我心中最甜蜜的花朵。

我与书的故事4

我们班有个爱看书的女孩,她有着一双大眼睛,小小的嘴巴。又黑又长的头发。

对她来说书是一盏明灯,照亮她前方的路。有一次她去外婆家玩,在车站随手捡来一张报纸,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地从她耳边流过,她越看越入迷,好像自己就是报纸中的主人翁,她时而笑,时而哭,时而不解,让人们不知所措,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车站里空荡荡的,她竟然忘了上车,只剩下暮归的鸟儿与她作伴。

对她来说书是一片广阔的大海,让她在书中遨游。有一次,她迷上了沈石溪老师的书,就连在家里上下楼梯时一定手里要拿着书,边走边看,爸爸妈妈说这样看书太危险了,她根本两耳不闻。果不其然那天意外发生了,边走边看脚底一滑从二楼滚了下来。她马上从地上爬起来,不是先看看自己有没有摔坏,而是看那本书有没有摔坏。片刻她又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她已截然融入书中。她仿佛自己是沈老师书中踏着自己父母的背爬出火洞的幼?澹?她也仿佛自己是一群群的金丝猴一群群岩羊。她仿佛自己是故事中勇敢忠诚聪明的警犬拉拉。可以看出她把书当成她的朋友,她的小伙伴。

对她来说书是一本历史画卷,带我探索历史。今年暑假又反复研读了三国,让她深深迷恋了三国的人物。书中人物特点也是很清晰:“小气”的周瑜,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云长,注人才的刘备,百战百胜的赵云,忠厚的鲁肃,聪明美丽的貂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其中她最喜欢孔明,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并且神机妙算。“草船借箭”这一情结更加突出了孔明是一个足智多谋,聪明博学的人。而周瑜是一个小气,小鸡肚肠的人。读完《三国》后,她懂得了:在学习中,我们应该以周瑜为反例,当别人的成绩超过自己时。我们不能气馁,要好好分析自己不足之处,我们要虚心听取爸爸妈妈的建议,不能因为一次没考好而没有自信了。要像孔明一样开朗,乐观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也就是像论语里说的“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我想大家一定猜出来了,这个爱看书的小女孩就是我!我的座右铭就是:读书就是一种身临其境的享受!

我与书的故事5

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这是科洛廖夫的名言。我觉得,这句话跟我现在是非常相似的。

以前,大概在我四五岁时,我就对图画非常有兴趣,形形色色的图画和各种各样的颜色构成了我对图书的喜爱和向往。渐渐地,图画书已经满足不了我的好奇心了,我开始学着读带有拼音有文字的绘本,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水浒传》让我如知如醉,《三国演义》让我牵肠挂肚,《西游记》让我浮想联翩,各种有趣的情节和各种遭遇深深地刺痛我的心灵。

最近,我看了一本《凄风苦雨录》让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我兴致勃勃地看着,每当我看到好词好句,我都会把句子抄在一个本子上,我像一只正在啃食面包的老鼠,在书本上扫来扫去,当我把这本书看完我却大哭了一场,书中讲到三个中国人被骗到南洋当猪仔的小学凄惨身世……实在是太可怜了。我好想变成一个超人去拯救他们。

每当有人把我从精彩文字中打断时,我总会气呼呼地朝那人抖鼻子瞪眼,连父母也不例外,我在看书看得非常入迷时,甚至下雨打雷我都听不到,我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就像一个聋子,什么都听不到。只能够听到汹涌澎湃的知识海洋的浪花拍打海岸的声音,多么的美妙,多么的动听。

书是成长的阶梯,书是人类文明的摇篮,书是一个在汹涌澎湃的海水上的知识的帆船,书是比金钱还宝贵的东西,假如生活没有书,就不会有万物生灵,假如生活没有书,就好像没有阳光,没有了书,世界会变得昏暗又孤独。书会将世界变得明亮而又生机勃勃,再也不会感到无聊。

希望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爱上阅读。

我与书的故事6

我小时候,妈妈说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电脑迷”。伴随着我的成长,妈妈现叫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书呆子”。你们想知道妈妈现在为什么叫我“书呆子”吗,想得话就听我慢慢道来。

小时候,我经常打电脑打到深更半夜,为此我还跟妈妈翻过脸,跟爸爸斗过嘴。直到有一次,堂哥来我家,我改掉这个坏毛病。有一次,我缠着堂哥跟我一起到电脑上打怪物。堂哥刚坐下来,就把电脑关机了,我很生气,对堂哥骂了几句,我就跑到房间里哭了起来。堂哥为了不让我生气,就上超市给我买零食,我这才不哭了。到了超市,我第一件事就是买完零食,赶紧回家玩电脑,可是堂哥带我去了图书馆,我叫堂哥带我去买零食,堂哥说:“吃的就在书里,你耐心地看完一本书,就会得到好多好多零食。”我听了,不情愿的随手拿起一本书《超级市长马小跳》看了起来,可是我越看越入迷,最后我感觉自己就在这书本里,正当我看得最入迷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胡岭峰,胡岭峰!”我回头一看,是堂哥,原来他来叫我回去了,我这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去。

快到家时,我突然想起零食还没有买呢!我急忙对堂哥说:“我零食还没有买呢!“堂哥语重心长地说:”难道你刚才没吃吗?“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些知识就是吃的呀,我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在读书的长河中,我才刚刚开始。我相信,我与书的故事还很长很长,而我与书,也会永远相伴。

我与书的故事7

我喜欢看书,什么类型的书我都爱看:《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国童话》、《狼王梦》、《一千零一夜》说起来一晚上也说不完。因此,我与书有很多有趣的故事。

我喜欢看书,可是父母没时间带我去图书馆,怎么办呢?这可难不倒我,放学后,我快速地写完作业,之后便飞快搭乘“11路公交车”双脚到达目的地书店。

那个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我急忙打开书,翻到昨天看到的地方,一页,两页,我像饿狼见到了小羊,贪婪地阅读着。

有一次,我在看书时突然想上厕所,但我没去上。因为我正看到关键上呢!我憋着尿,看到主人公终于摆脱了敌人追捕时,我长吐一口气,然后像旋风一般跑向楼上的厕所。下来时,我到刚才放书的地方一瞧,嗯。书不见了!我心急如焚,恨不得长两只火眼金睛,看看它在哪里。我把书店这层楼找了一遍,终于在另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那本书。于是,我又津津有味地看起了那本书。

每当看书的时候,我连眼睛都不会眨一眨。晚上,我都是被妈妈生拉硬拽拽回家的,不然,我相信自己可以看到天亮。

为了读书,我可以废寝忘食,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难道不是吗?

我与书的故事8

说起读书,大家都有不同的见解。莎士比亚说:“书箱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很多人都喜欢书。我也喜欢书,因为书是我成长岁月里最亲密的伙伴。

在我还不识字的时候,“听书”是我最大的乐趣。我三岁还在上幼儿园时,有一次发烧住院,在医院实太无聊,妈妈就买了一本厚厚的《101个童话》,每天读给我听,我在童话的世界里忘记了扎针的疼痛。出院后我便迷上了童话,缠着妈妈陆续买了好几本,什么《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脑子里全是童话的世界,有时候兴致来了,还自己编写童话。

等我慢慢长大,认识了许多字词,自己看书就更有趣了。《幼儿画报》、《一千零一夜》、《小故事中的大道理》……都成了我的好伙伴。那时候,我每天晚上睡前都要看一个故事,不看睡不着。有时候,爸爸妈妈看的书我也稀里糊涂、不求甚解地翻一翻。

二年级时,几乎每节活动课,同桌都拿出来几本不同的“哭”猫日记。终于,我忍不住了,便向她借:“李诗嘉,你有那么多‘哭’猫日记,借我一本吧!”“好啊!你自己选吧!”于是,我挑了我看的第一本杨红樱作品《虎皮猫,你在哪里》。突然,李诗嘉大叫起来:“什么?你刚才说什么日记?”“《哭猫日记》呀!”“哈哈哈哈……”同桌笑翻了,“是笑——猫日记!”哎!那个封面上的`“笑”字写得还真像“哭”呀!

三年级“六一”前夕,我偶然发现郭雯婕有一本关于当时我最喜欢的电脑游戏“洛克王国”的书,全名叫《洛克王国魔法侦探》,于是,我的六一节礼物就是一本《洛克王国》……

现在,我的书桌上已经堆满了课外书,有《中华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再见野骆驼》……还有儿童文学综合版《月亮上找到你的笑》,这个系列一共有三本,书店里已经没有卖的了,妈妈费劲地从淘宝网上买到《坐在大树上听童话》,我高兴极了,遗憾的是缺的那一本哪儿都买不到了。

在我家里,书是我最好的伙伴,随处陪伴我。书桌上、床头柜上、茶几上,电脑桌上,甚至是地板上,哪里都有书的“踪影”。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是通往未来的知识桥梁,是一盏明灯,照亮了我的童年。

我与书的故事9

在学校图书馆,我可以借很多书,在里面我可以吸收知识。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书和图书馆......

每天中午吃完午饭,一群活泼开朗的小学生就会走到二楼心爱的图书馆。走进图书馆,四周摆放着橙色的书架,上面贴着醒目的标语,充满了活力。雪白的墙壁让人感觉清新优雅,让人感觉舒适。书架上的各种书在书架上排列有序,像一排排等待学生复习的士兵。雪白的墙壁上巧妙地挂着几张照片和油画,让图书馆的文学氛围越来越浓!

现在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借郑的童话书。天真无邪,我拿到书时的喜悦,我借来书时的兴奋,仿佛还在眼前。我一本正经地把我的借书证和书拿到电脑前,成功地借走了。回国后,我贪婪地看书,只字不提“精神食粮”——书。我被书的丰富内容深深吸引,对书越来越喜欢,对图书馆越来越痴迷。之后每天晚饭后总能看到同学和我去图书馆,从中获取丰富的知识。不管别人说什么课外知识,我都能炫耀几句,看到别人崇拜的眼神就忍不住骄傲!

图书馆丰富了我的生活,增长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图书馆,一个让我着迷的地方......

我与书的故事10

读书,使人思想插上翅膀,使感情展开花蕾;读书丰富了人的思想,如接触博大智慧的老人;读书拓展了人的精神世界,使人生更美丽。我非常爱读书,今天,我就跟你们讲讲我与书的故事吧!

我爱看书,只要有书在手,就能看个天昏地暗,即使放下书本,脑子里也全是书中的故事情节。我常常因故事中的主人翁高兴而心情愉悦,因他们的悲伤而悲伤。有一次,同学李桂丹借给我一本《一年级的小豆豆》,我当时心花怒放,感觉自己都要飞起来了,要知道,这本书我早就想看了。放学回到家后,我用最快的速度写完作业,然后如饿狼一般打开书,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时间过得真快,没一会儿就到睡觉时间了,爸爸已经反复催了好几回,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爬到床上。可是,我却一直睡不着,脑子就像装了一个发动机,转个不停:小豆豆后来怎么样了?会不会有危险……结果,我经不住诱惑,蹑手蹑脚地下了床,拿起书,靠在窗户下,借着外面微弱的灯光如痴如醉地看起来。

我喜欢看书,书就像一位博学的朋友,教给我很多很多知识和道理,我愿在书的海洋里畅游无阻。

我与书的故事11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让我们通向知识之门。我在读书的过程中,既增长了知识,又享受了无尽的快乐。

在我看来,书大致可分为三大类:图画类,文字类和图文结合类,它们各有各的特色。我什么书都爱看,唯独不太爱看漫画,因为我觉得漫画的字太少了。为了看书,我常常“废寝忘食”,有时在餐桌上还看。为此,还在上班的妈妈通过电话遥控奶奶让我放下书本,专心吃饭。我知道这不是好习惯,可每当遇到美文,我就控制不了自己。这一点,大家可别学我。

妈妈说我从小就爱读书,最先接触的是《婴儿画报》、《幼儿画报》。这可是两本很棒的启蒙书,不光有好看的图片,浅显易懂的故事和道理,还有重复出现的字。我不知不觉中就掌握了不少汉字,以至于四岁多就会读《北京晚报》的标题了,当时真把大人们吓了一跳。后来,我开始阅读小字本的童话书和故事书,古今中外,各式各样,这帮助我养成了爱联想、喜欢引用的习惯。晚上入睡前,我常常和爸爸躺在床上,以我们看过的故事为主题,海阔天空地编故事,觉得有趣了就哈哈大笑。爸爸还趁机将一些道理编进故事里,让我在不知不觉中就接受了。

不到六岁时我参加了国学启蒙班,先学《弟子规》,后学《三字经》、《千字文》和《大学》。这些经典读起来朗朗上口,并用浅显易懂的方式将深刻的道理娓娓道来,我很喜欢,并常常运用到学习和生活中。比如,《弟子规》中讲“父母教、须敬听;出必告、反必面;便溺回、则净手”等。学国学还让我认字量迅速增加,比如,学了《千字文》之后,我看《北京晚报》基本没问题了。后来我还参加“全国中华文化小大使”比赛并获得了1-3年级组的第二名,取得这一成绩与我爱读书是分不开的。

爸爸妈妈鼓励我广泛地阅读,我也认为这有助于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增加情趣。现在我除了读适龄的书本外,也会读成人的书和杂志。爸爸喜欢乒乓球,订了《乒乓世界》,我也时常看,并和爸爸一起观看乒乓球赛事,说起乒乓球星们我也能插上几句。爸爸还喜欢《美食与美酒》,那也是我的最爱。书上介绍的款款美食都让我着迷。有一回,妈妈去法国巴黎出差,我从《美食与美酒》上知道那里有世界上最美味的马卡龙饼,就告诉妈妈。妈妈按图索骥,果真带回了我平生第一次吃的马卡龙饼,那种美味,现在还让我回味无穷。当然,妈妈订的《读者》杂志也是我喜欢的,里面的亲情故事很吸引我。

除了杂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神奇的符号》,是大名鼎鼎的苏步青爷爷写的。他是一位大数学家,可是小时候他的学习成绩并不理想。后来,他的恩师陈玉峰老师教会他正确的学习方法,将他引向了知识的海洋。他爱上了学习,门门课都拔尖,数学是他的最爱。每当翻开这本书,我都浮想联翩,脑海里总是出现苏爷爷在宿舍里苦读几何著作的身影,心想我也要掌握好的学习方法,养成好的学习习惯,长大做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通过读书,我还明白了许多道理:要想学习好,就要积累知识并做到学以致用;要想积累知识,就要多读书、读好书、读透书;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所以,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做一个快乐的读书人吧!

我与书的故事12

茶很香,但不醉人。牛奶咖啡很好,但很苦。红酒是醇香的,但它会伤害人的身体。我喜欢课外生活,因为它丰富多彩,就像雨后彩虹。

在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中,书籍是我的最爱。我爱书胜过爱书,因为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从书中,我知道了很多道理,也明白了“书有自己的金屋,书有自己的颜如玉”的真正含义。

我是一个小书迷。在书中,我知道梁山好汉劫富济贫,我知道诸葛亮不是“两个大师”,而是“倾尽全力而死”。知道《西游记》中师生在学习路上的四大艰辛;知道司马懿终于统治了三国;知道...我的情绪会随着书中的情节而波动。当我读得开心时,我会“咯咯”笑。当我读到这个悲伤的地方时,我的眼里充满了泪水。当我读到愤怒的地方时,我握紧拳头。

当我回到家,完成作业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一本书,着迷地看着它。“该吃饭了,”妈妈大声喊道。喊了半天后,我妈妈一点反应也没有。这时,我吓了一跳,书掉到了地上。

我也从书中学到了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米老鼠是如何出现的。迪斯尼小时候,他非常喜欢画画。迪斯尼对老鼠有很大的感情,所以他画的老鼠也非常生动。老鼠画得越好,越受许多孩子的欢迎,很快它就成了卡通明星。

这本书是我最好的朋友。这本书充满了知识和乐趣,丰富了我的课外生活。

我与书的故事13

我妈经常说:一个人如果养成良好的读书的好习惯,那他一生享用不尽。不知不觉我就成了一个小书迷,最爱看名人小时候的故事了。

一次,我向同学借来一本《居里夫人》,说好第二天还给她。可是,当我做完作业,想拿出书来阅读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妈妈便叫我上床睡觉。“可是这本书明天我要还给同学的!”我着急的对妈妈说。可妈妈却语重心长的说“孩儿,不是我不让你看,而是你明天还要上学,我怕你看书看的太晚了,明天上学没精神。”我一听,无可奈何地上床睡觉了。妈妈看我闭上了眼睛,便帮我关了灯并轻轻带上房门出去了。

躺在床上睡觉的我哪儿有心思睡觉呀,一心只想着《居里夫人》,这本借来的书我都没有翻阅过,这可怎么办呀?我思考了一会儿,一个金点子在我脑海里闪过。我小心翼翼地掀开被子,把书藏在被窝,又打开抽屉在里边摸索了一番,终于找到了我心爱的手电筒。我点着脚尖蹑手蹑脚的走到床边,钻进被窝,打开手电筒,仔细的读了起来。正当我读得津津有味时,门外忽然传来“噌噌”的脚步声,我想:会不会是妈妈呢?我连忙把手电筒关掉,放在枕头下,合上书,放在床头柜上。盖上被子,闭上眼睛,静静地听着门外的动静。过了一会儿,脚步声渐渐小了什么事也没发生。我又钻进被窝打开手电筒,继续看起书来……当我合上书,一看闹钟,啊已经凌晨2点了!我揉揉眼睛,这才带着居里夫人的精神开始进入梦乡。

第二天上课时,我时不时地打着哈欠,上下眼皮直打架,老师讲的内容一点也没听进去,勉强上完了第一节课。下课时我顾不得玩耍,趴在桌子上就睡着了。以至于上课铃响了我都没听见,当同桌推我时才睁开眼睛。

书是人的精神食粮,没有书就会挨饿!我没有了书就像小鸟失去了翅膀,朋友们,你呢?

我与书的故事14

书,就像一个多姿多彩的乐园,我愿做一名游客,不断探寻书中的乐趣;书,就像一处百花齐放的花园,我愿做一只蜜蜂,不停吮吸书中的知识。我爱读书,爱这位随时愿与我倾心交谈的朋友。

一天放学回到家,我立刻换上拖鞋,丢下书包,迫不及待地往书房里跑,一不小心脚趾踢到了饭桌,可我一点儿都不觉得疼,因为我的心思早就飞到书架上了。看着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我急切地寻找那本我最喜欢的《父与子》。咦,去哪儿呢?啊!原来在这里!我急忙翻到上次读到的那一页,像一匹饿狼贪婪地阅读着,一页、两页……我一边读,一边禁不住哈哈大笑。妈妈走过来,生气地说:“快去做作业!”说罢,用手拍拍我的书,做威胁状。我只好乖乖拿出作业。正当我慢悠悠地准备写作业时,只听妈妈说:“你快点写作业,我去做饭。”看到妈妈走出书房,系上围裙,我如释重负:这可是看书的好时机。我又轻轻抽出《父与子》,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那一幅幅幽默风趣的画面让我忍不住笑起来,不过,因为有了前车之鉴,我只敢小声地笑。不知过了多久,我深深地沉浸在书海中,无法自拔。当我做着美妙的白日梦时,突然一只手搅碎了我的美梦,我的思绪飞出了书本,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定睛一看,原来是妈妈!看看墙上的时钟,时间已从六点走到了七点半。妈妈像只发怒的狮子似的问:“作业呢?”我看看作业本,上面只躺着少得可怜的几个字。“没……做……”我吞吞吐吐地说出了两个字。“没做完作业,不许看书!”说罢,妈妈把我最心爱的《父与子》拿走了。失去了书,我就像失去了灵魂。我噘着嘴做作业,写了半个小时,终于写完了。我心爱的书终于回到了我的手中。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愿在这阶梯上不断攀登;书是人类无穷的宝藏,我愿在寻宝的路上不断前行!

我与书的故事15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书,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在我的记忆中,让我最难忘的一本书是《欢欢和欣欣》。

《欢欢和欣欣》是我奶奶在我6岁的时候买的。可是,有一天,奶奶把书放在了小店里,结果,跑去找的时候已经不见了。过了几个月,我家楼下开了一间小书店,我拉着奶奶跑到下楼,去小书店,让奶奶帮我买,可奶奶说:“钱没带够。”老板说:“没关系,你可以经常来看。”我高兴的说:“真的吗?一定是真的。”从那以后我经常去小店看书。当然,我的父母很快也知道了这件事,就在我8岁生日的时候,妈妈给了我一个礼物,那就是这本书啦!《欢欢和欣欣》那一刻,我喜出望外。

是书开阔了我的眼界;是书启迪了我的智慧;是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同时帮助我提高了写作水平,我要坚持阅读,将来是书为我插上理想的翅膀,飞向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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