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七夕
1. 纪委一个人是否可以取证
纪委一个人不可以取证。
纪检监察机关经过初步核实,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需要追究纪律或者法律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调查。
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调查的条件。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调查呈批报告,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立案审查调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并向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
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人员立案审查调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主持召开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批准审查调查方案。
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成立审查调查组,确定审查调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审批重要信息查询、涉案财物查扣等事项。
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提出审查调查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和处置意见建议,审批一般信息查询,对调查取证审核把关。
2. 什么样的人适合干纪检
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攻坚克难、敢于碰硬的人适合纪检的岗位。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关系到党的前途,关系到国家命运的工作,也是一项充满艰辛的工作,故此,需要千千万万像曹文华等同志这样的纪检监察干部,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在工作实践中,要以先进为楷模,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不图虚名的高尚情操;学习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埋头实干的优良作风和廉洁奉公、淡泊名利、情系群众的公仆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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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岗位的介绍如下:
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努力造就政治坚定、作风优良、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把“强组织”作为关键。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助手”、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围绕建强党的各级组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党的组织履职用权情况进行监督,对党的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进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
3. 纪检委对实名举报信的处理
纪检委对实名举报信的处理程序如下:
1、登记,登记并给领导过目,让领导安排后续工作;
2、取证,按照领导指示,安排调查人员展开调查取证;
3、汇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4、召开会议,纪委召开会议,审议案件,做出最终定性。如果属实,违反相关纪律,依规定予以党纪处理,如果有犯罪行为,移送检察院;
5、结案,将调查结果通告实名举报人,听取举报人对此事的处理意见,最后结案。
国家工作人员会严格保密举报人,接到实名举报后,纪检部门会根据举报者提供的资料联系举报人,进一步了解案情,为下一步双规严重违纪人员作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坚持司法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法定程序,尊重和保障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4. 纪委接触什么人
纪委只针对党员。
纪委,又称纪检委,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简称。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不属于政府部门。纪委是纪律监察部门,不隶属于任何部门,但服从中共中央委员会领导。
工作职责: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地方各级纪委做了明确规定。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5. 纪检监察干部哪些违纪违法行为值得警惕
科学发展观是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也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资源的依赖越来越加剧,资源短缺的形势日益严峻。这种趋势的发展以及社会关注、利益驱动等因素影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又具有资源配置权力,自然成为利益的热点和矛盾的焦点,成为腐败易发高发的危险领域。在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工作中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角度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全面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任务,推动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方面。如今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逐渐显现出来,致使眼光短浅的人缺乏全局观念和战略眼光。部分领导干部认为腐败促进了经济建设,抓党风廉政建设影响经济发展。有些人更是错误地认为“监督是对领导的不信任,不利于发挥领导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影响搞活经济”,“监督会削弱领导的自主权,不利于发挥领导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影响经济的发展”。由于纪检监察干部更新较快,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手,业务不熟,工作困难,特别是在案件查处上表现尤为突出, 许多人对办案程序弄不清楚,工作无从下手,加上缺乏一定的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在工作中往往出现不知道哪些人属于监察对象,不知道哪些事属于该管的事或把握不准,不敢去调查,致使一些违纪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不良现象得以滋生蔓延。 二是工作机制方面。在地方政府部门体制中,纪委和监察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纪检监察一岗双责。工作实践中有个主副问题,纪委履行职责是《党章》和党内法规,监察局履行的是依据《行政监察法》,或许是这种“双重身份”的缘故,纪委也受了政府的领导。纪委的“杂务”明显的过多,主业不够突出。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作风建设等多方面工作整套推进,派出机构就更明显杂乱。在有的地方是副局长兼纪检组长,平时中心工作中的多项业务工作都是纪检组长牵头,导致“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那么部门“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及业务监督力度就成软肋了,缺乏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 三是领导体制方面。《党章》规定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双重领导”体制,这种体制模式实际上是以地方党委主导模式。可是《党章》所赋予的同级纪委负有监督同级党委的职责,那么这种监督模式的可行性和有效的操作性就值得商榷了。实践中“一把手”监督难、不到位问题,最终的指向和出路都倾向于领导体制。派出机构也一样,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本身是得罪人的差事,在加上本身的级别又低,又怎么能协调监督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工作呢?在工作中经常要受到工作经费、配备设施的困难限制,所以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 二、当前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中央把土地作为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闸门。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的土地和矿产都是稀缺资源,管理权比较集中,拥有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巨额资金的管理和支配权,有不同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存在案件易发多发、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普遍偏轻的现象。违法违规批地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土地招拍挂出让中违规操作也不是个别现象,土地整理项目中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招投标不规范、弄虚作假的问题,征地补偿政策不落实、土地信访、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矿业权审批中超越矿种和规模限制或违反程序审批,储量评估上的弄虚作假、任意高估或者低估、造成国家资产的流失,矿业权的招拍挂出让中不规范、漏洞多等问题也一定程度的存在。在这些方面,如果监管不到位,很容易出问题。 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作风主流是好的,具体表现在干部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进一步牢固、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等方面,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决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国土资源事业才有今天的大好局面,纪检监察工作成效也比较明显。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从思想作风看,一些人思想上懒惰、精神上懈怠、工作上凑合;有的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有的干部我行我素,自由主义严重。从学风上看,有的干部重业务、轻学习,重位子、轻实干,重权力、轻服务,跟不上形势发展的步伐,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一筹莫展;从工作作风看,有的干部高高在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偏少;有的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淡薄;有的干部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得过且过无所事事;有的干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不高;有的干部上班迟到、中途离岗、下班早退、上班找不着人。从生活作风上看,有的干部生活情趣不健康,贪图个人享乐。上述问题具体可概括为六个方面:一是工作效率不高;二是责任意识不强;三是沟通协调不畅;四是自我约束不紧;五是本领掌握不够;六是精神状态不振。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源治本,惩防并举,加大力度,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三、对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增强四种意识,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 一是要增强忧患意识。近年来,我们国土资源领域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成绩只能代表过去。随着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出台,我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地位在提升、“权力”在加大,可以说是处于风头浪尖的位置。然而,保护与保障之间的矛盾也日益激烈,随着社会经济和国土资源事业的快速发展,我们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会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辨证的看待形势和成绩,充分认识到国土资源领域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思危求进,迎难而上,推动此项工作不断跨上新台阶。二是要增强创新意识。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不断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坚决破除经验至上、因循守旧的惯性思维,自觉把思想从不合适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中解放出来,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展工作,敢为人先,勇闯新路,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突破、新成效。三是要增强群众意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在发腐败斗争中的主体地位,真心依靠群众,积极维护群众利益,凝聚各方面的力量,营造合力反腐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增强统筹意识。要统筹协调好反腐倡廉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的关系,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反腐败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等,要把阶段性任务和总体任务结合起来,既立足当前,突出重点,又着眼长远,系统规划,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抓好。 (二)、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 不断创新教育的方式,拓展教育的内容,扩大教育的覆盖面。要采取分级教育的方式,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人员采取富有针对性的教育。要把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和先进人物正面引导结合起来,要把日常教育和重大节日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意识。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土地拍卖、土地复垦、土地执法监察、地籍登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重点领域涉及的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涉及部门的负责同志,在重点教育、重点监督的同时要及时查处和纠正有关问题。 (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规范执行。 依靠制度防治腐败,是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实践中取得的一条重要经验,是治本之策。从惩防体系建设的角度来看,制度建设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我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结合地方和部门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制度建设取得新的成效。而作为国土资源系统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有不怕得罪人的思想,保障各项制度的严格落实。 1、要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要加强制度的学习、宣传,强化制度执行意识。要深入推进制度公开问责,强化问责追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如湖南省安乡县国土资源局,能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实际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行政行为管理、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后勤管理等制度,并适时出台了《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度》和《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的力度,受到了较好的成效。 2、要进一步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一是实行合理分权。要对照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业务,对权力事项进行梳理,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总要求界定权限,对权力结构进行分解、优化和确认,实行分权制约。如安乡县国土资源局,该局按照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业务股室具体负责、具体办事人员人人有责的模式,把“权”和“责”有机结合,形成了程序清晰、责任明确的工作格局。此外,该局对较为复杂的业务均采取集体会审的办法,由局领导班子和各股室负责人召开局务会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到各个股室,达到分权制约的目的。二是要强化流程监控。在合理分权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运行程序、裁量标准、职责要求,实行流程制约。还以安乡县国土资源局为例,该局对各项业务办理实行多级监控。乡镇国土资源所开展各项业务由具体业务承办人负责自查,所长进行检查;各业务股室按照业务范围对呈报的各项业务进行指导、核查;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不定期督查;分管领导对每项业务进行审查。在各级监控中,谁的环节出了差错,就追究谁的责任。三是要搞好系统开发。要逐步完善电子政务平台,把网上办公系统和部门内部监察系统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效能,节约行政成本。安乡县国土资源局2009年准备利用外网传输平台,组建联结全县19个乡镇的国土资源无纸化网络监察办公系统。该系统由行政审批监控系统、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和行政审批结果公示系统等组成,建成后的无纸化办公平台使各国土资源所都可以实时地通过网络将业务办理流程传递到县局无纸化网络监察办公系统。平台建立后还能对每一件审批事项的审批过程实现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信息服务等各种监察业务功能。此外,该局还在网站主页上设立了与民互动平台、局长信箱平台、国土论坛平台,使人民群众和用地户任何时间都可以对土地管理、干部作风、权属纠纷等问题进行网上交流、咨询、投诉和建议,使国土资源重大决策、群众关心的问题以及本系统干部职工廉洁情况等,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四)、强化监察职能,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勤政廉政建设。 一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局党组的决定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和地方经济建设的要求,重点督查国土资源部“五条禁令”的执行情况,查上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查本系统的行风情况,要明确查处的方式和处理的措施,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在系统内发生,从而促使国土资源系统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 二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对腐败行为严厉惩处的高压态势。要突出系统自查案件的重点对象和领域,着力查办热点岗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要认真研究办案工作和案件发生的规律,加强案件查办队伍的建设。要注重用舆论引导,善于借助现代媒体,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系统内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声势。 三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着力解决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6. 王思聪日本偶遇,七夕身边有美女相伴,是否又换了女朋友
说起王思聪我觉得大多数的人都不会感到陌生,因为王思聪是一个超级富二代,他的父亲是万达集团的董事长,用有钱都不能够来形容他的富有,所以王思聪凭借着这个名头在网络上非常的出名,再加上王思聪在各方面都有着很广的人脉,所以在网络上他显得比较的嚣张,只要是自己看不惯的事情,都会去评论两句,但是人家也有这个资本。
7. 县级纪委中心组成员由哪些人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维兴:主持县纪委监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县纪委副书记张晓霞(挂职):负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助李思兵同志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李思兵:协助王维兴同志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干部人事、党风政风监督、案件审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党建、脱贫攻坚、工会妇联工作,分管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电子政务监察中心。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侯卫刚:负责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和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分管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县纪委驻乡镇第一至第三纪工委。
县纪委常委王锐:协助李思兵同志负责机关党建、工会和脱贫攻坚工作,协助侯卫刚同志分管第二至第五纪检监察室。
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张建军:主持县委巡察办全面工作。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王济:负责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协助侯卫刚同志分管第一、第六、第七纪检监察室。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亓连昌: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
县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陈斌:负责案件审理室工作。
县监委委员、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王兴亚:负责第六纪检监察室工作。
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执纪监督部门联系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经2019年5月6日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对《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执纪监督部门联系分工》进行了补充调整,现予印发。
一、联系工作机制
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执纪监督部门联系工作制度,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务)会全面负责,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包抓联系,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工协助,执纪监督部门(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落实联系指导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二、联系工作分工
(一)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新峰同志负责包抓,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韩相泰,县纪委常委李鹏涛,县监委委员张禧峰三名同志分工协助,第二、第四、第五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联系指导的乡镇和部门:
1、早胜镇、新宁镇、瓦斜乡,县委办、政法委、长庆桥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团县委、统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司法局、金融办。
8. 纪检被谈话人为何要陪同人员
法律分析:纪委找谈话绝对不会让家人陪同。只会和约谈人单独谈,这是纪委工作人员的工作规定。
法律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直属机关纪委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制定措施,确保落实。要紧密配合本单位党组织认真抓好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总局党风廉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要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员干部队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思路和具体措施,纳入理论武装工作之中,明确纪检工作的任务。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举办纪检干部培训班、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把学习贯彻工作抓实抓好,做到入心入脑、把握实质、吃透精神,指导工作。直属机关纪委将召开直属机关纪检组织负责人会议,学习传达中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总局党风廉政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级纪检组织要加强对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在学习贯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要针对总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重点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在4月中旬前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直属机关纪委。直属机关纪委将适时召开各单位纪检负责人座谈交流会,研讨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交流推广各单位的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
9. 纪检委有权传唤异地干部吗
纪检委有权传唤异地干部。因为纪检委是有权传唤其他单位的异地干部的,可以传唤至当地的审讯室即可,对干部进行异地监察,可以排除办案过程中的不当干预、保证办案质量和公正性。
法律分析
纪检委可以以党的纪律执行部门的规定的权限要求职权管理范围内的党员依照党章的规定向纪委说明情况,交代问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纪委传唤法律是没有规定的,如果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由监察机关依法进行留置。纪检委属于党内机构,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然后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纪检委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纪检委传唤人的流程。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具体流程是纪检委传唤人,需要出具盖章的传唤证;被传唤人接到传唤证后,需要签字或者盖章,还要书写日期;被传唤人按照传唤证上的时间地点准到达;被传唤人员到达后,相关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问话,并制作相应的讯问笔录。问话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七条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监察机关认为所管辖的监察事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监察机关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监察机关管辖。
第二十条 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