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亦辰夏七夕大结局
㈠ 求花火 夏七夕 《你给不起的未来 我来告别》全文
(一)
我站在路口等了很久,橘色的路灯一直亮着,路上的车辆很少,我在等一个人,一个已经十年没有见过面的人。
有时无法否认那种叫心电感应的东西。一辆出租车停在了我的面前,一个男生探出头来微笑着对我说:“喂,还不上车?”我打开车门,笑着说:“嗯,你来得有些晚。”我们已变成了陌生人却有着说不出的熟悉。
我没有想过会这样遇到以南,本来是一个地方长大的孩子,初中那年我离开了那个地方。我以为两个人不会再有交集。
以南将我领到了他们的酒局上,见以南带了陌生的女生进来,一个男的端起一杯酒说:“嫂子,我敬你一杯。”我还没明白过什么事来,他已经将一杯酒全干了。以南不好意思的说:“她是我小学同学。”我和以南丝毫不陌生,似乎两个人不是十年没见,而是十天没见。这十年的时光如一个只剩灰烬的窟窿,没有参与到对方的成长,怕是怎么都不能填补了。
(二)
没过几天以南就带我去他家,以南事先跟他父母打过招呼。我本来还有一丝紧张,见到那热情的脸,明显有些吃不消。阿姨拉着我的手先是嘘寒问暖了半天,然后郑重其事得像是嫁女儿那样说,我们以南以后还要拜托你照顾啊。我不敢答应,以南没有否认,只是推搡着我进了卧室。
以南见我发呆,往床上一躺,咧开嘴露出孩子般的笑容:“呐,你今天就睡这里吧。”
我想也没想就扑过去吼他:“臭小子,你给我滚。”
他一副无辜的表情说:“这是我家啊?!”
以南从床上跳起来,坐在电脑旁,玩跑跑卡丁车。我有些略微的失落。
我随意的翻弄着一本书,隔着厚厚的盾牌,却留了一条缝来观察以南的表情。“臭小子,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以南的眼底倒映着睫毛的阴影,他不抬头,声音虽轻却不含糊:“嗯,没有才奇怪吧。”
以南什么都没有问。我也什么都没有说。我不受邀请,我亦不受欢迎。从来没有改变过。两个人似乎从一开始就是在错过中度过的。
以南突然抬起头来,一副琢磨不透的表情:“做我女朋友吧?”
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有些慌张,但还是接过他的话说:“好啊——”
这种事情没有对错,做出选择并不难,我发觉自己并没有感觉到难过或者低落。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也只是莫名的失落,没什么大不了。
(三)
那天的一句话使我和以南走到了一起。我们一起吃饭,一起逛街。在周末时,他会带我到郊外玩,或去新开的饭店吃东西,或去见他的朋友把我介绍给他们……那个夏天,能看到郊外的田野和洁白如洗的天空,微风轻轻的吹拂,把整个夏天的烦闷和炎热都遮盖了过去,只剩下惬意的凉爽。
我们像所有情侣那样亲密无间,仿佛这样,就可以自欺欺人的认为,那就是爱情。
可是即便是假装,承诺着自欺欺人的未来,却依旧好景不长。
(四)
就在几分钟前,我还以为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
以南打电话让我去他家。在以南家的楼梯口我见到了子琳,起初我不见得喜欢她,我承认是嫉妒她拥有的美好。但后来我是真的不喜欢她,却跟嫉妒无关。
我愣在原地,她微笑的看着我,见我没说话,说道:“唉,不知道以南是不是又把你当成我了。不要拿别人的错爱当恩宠。”说完,子琳就像一只骄傲的小孔雀一样,昂首挺胸地与我擦肩而过。在她的背影消失在楼梯拐角时,我慢慢的蹲下身,心底冰寒地冻,疼痛蔓延。
其实,我是知道以南和子琳的故事的,听说那个消息的一瞬间,让我的心冰冻到了极点。心灵深处,莫名的有一种酸溜溜的东西在滋生并且不断的膨胀,膨胀......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而从以南口中听到那个故事时,突地心生悲凉。以南到最后一刻都护着她,只字不提她的背叛,却说自己不够好,才得不到她的爱。但她却那么潇洒的转身再爱一场。
我刚迈进门口,就看到了以南,他双手斜插在口袋靠在墙上,眼神飘向某处,昏黄的灯光给他柔和的脸庞铺撒了一层淡淡的忧伤。他看见我,转过了脸,淡淡的说:“你来了。”他的声音依然动听,温润里却透着一抹令人寒彻心扉的凉薄。
我不动声色的说:“她来过。”
以南本来刻意微笑的脸,忽然暗了下来,上扬的嘴角,转眼就被悲伤覆盖。
我和以南就那样站着,我不问,他也不说。
(五)
人往往是这样,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子琳回头,我并无多大意外。很多东西或人,即便是自己丢弃的,但成了别人的,也会心有不甘。更何况是子琳这样骄傲的女孩子呢。
从那天以后我们的接触越来越少,而关于他和子琳复合的消息却如火如荼。可我却假装看不见听不见。我想,让以南陪我过完生日,我就放他走,让他重新回到子琳身边。所以,我那么拼命的找礼物,以为这样,算一个纪念。
而以南送我的“礼物”竟是他和子琳手牵手出现在我的面前。顷刻间,我觉得天崩地裂。我始终没有留下一滴眼泪,这不是因为我坚强,而是因为我已欲哭无泪。我的心,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这种剧痛,是一种痛到极点的超然。那是一种最高级别的哭泣。那是一枚刻在我骨间的烙印。
可是到最后才发现,这些只是我自以为是的留念。人都走了,怎还会在乎物件。
(六)
子琳只一句话,以南,便回到了她身边。决绝,而不顾在等待的我。是那一刻,我明白,与以南在一起的日子,原来从来都是自以为是,自欺欺人。原来我们虽然一直在一起,但影子却始终殊途。从此以后,我们将是不同轨道上的人,无法交替,也无法靠近,更无法延续。
尽管我深爱着以南,但我想,我是无法接受他近似于施舍一样的爱的。那,不是我所追求的爱。我追求的是他的心,而不是他的怜悯。
我以为我和以南已经毫无瓜葛。到最后,我才发现只是我以为,也是到现在我才明白,这个男人即使他骗我害我,我还是下不了手去伤害他。
(七)
在我们年少的时候,一个人想走进我们的心,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而当我们长大受过伤害之后,再有人想走进我们的心,就要付出血流成何的代价。
㈡ 夏七夕男主韩亦辰的小说叫什么
由幺幺零最新创作的网文小说《霸道大总裁蜜宠小娇妻》
㈢ 夏七夕的《后来我们都哭了2》的大结局是什么
结局是:陆齐铭和洛施没有在一起,陆齐铭得胃癌死了,在死前送了一件婚纱给洛施,洛施走了。
陆齐明得了胃癌,在三年前他要追洛施回来可发现得了癌症。为了不让父母难过和爱了他8年的千寻有了孩子。但是只是为了尽孝。洛施因为爱着陆齐铭拒绝另一个叫安幕楚的男生。苏洌好赌,骗了米楚爸爸还坑落施米楚的钱去赌,最后导致米楚爸爸破产了。米楚爱上个男的开酒吧涉黄进监狱了。洛施因被唐琳琳和虞美人陷害而离开继续漂泊,后来收到了陆齐明死前送她的最后一件礼物,是一件镶满钻石的婚纱和一份信,弥补以前说的誓言。
(3)韩亦辰夏七夕大结局扩展阅读:
1、《后来我们都哭了II·废墟》夏七夕成名作“后来”第二部 《后来我们都哭了2》,青春文坛殿堂级虐文神作,一场让百万人飙泪的青春结局:后来你们终于变成回忆,退出了我的生命。
2、作者简介
夏七夕。国内一线金牌畅销作者,最富个性的青年作家。
18岁成为杂志签约写手。至今为止,已在国内知名大刊《意林》《青年文摘》《星星花》《花火》登载随笔小说数百篇,拥有极高人气。
仅出版《后来我们都哭了》《妖孽只在夜里哭》《我和你的笑忘书》《绝世风光·突然七年似尘埃》,就销售数百万册,奠定了金牌畅销作者的位置。她的故事震撼人心,人物感人肺腑,情节跌宕起伏,迅速风靡全国,部部作品皆被读者引为经典,她个人戏剧式生活与桀骜性格也为读者津津乐道。被万千粉丝誉为“青春悲情妖孽女王”。
3、经典语录
这个世上动听的情话有好多句。可是对漂泊的人来说,最动听的仍然是这句,撑不住就回来,我一直都在。
回,是一个多么有归属感的字。——《后来我们都哭了Ⅱ·废墟》
我曾视为生命的爱情,我曾引以为傲的友情,我眼睁睁的看着它们在我面前倒塌了。——《后来我们都哭了Ⅱ·废墟》
我们的再次重逢,是为了此后更远的背道而驰。我们的再次欢聚,会成为此后更长久的悲痛。——《后来我们都哭了Ⅱ·废墟》
你永远不知道上天会在下一刻给你送来怎样的灾难,也永远不知道他会给你送来怎样的补偿。——《后来我们都哭了Ⅱ·废墟》
我这小半生,做过很多错事,认识过很多错的人,但认识了你们俩,让那些错都变得值得。——《后来我们都哭了Ⅱ·废墟》
谢谢你给过我的所有温暖。——《后来我们都哭了Ⅱ·废墟》
但后来我发现拆散我们其实也挺容易的,只要把我们放在两个世界,你是纯洁的,我是肮脏的,你是善良的,我是邪恶的。——《后来我们都哭了Ⅱ·废墟》
女孩子的友情从互不勉强那一刻开始,便已渐渐消退。——《后来我们都哭了Ⅱ·废墟》
㈣ 谁知道夏七夕写的《后来我们都哭了》讲的是啥。。大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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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夏七夕的 宁生,你不来,我不老 全本
【文字】宁生,你不来,我不老
宁生,你不来,我不老/8824
文/夏七夕
很多下大雨的夜里,我都会从梦里惊醒,看着窗外忽明忽灭的闪电,听着屋外被风吹起的哗啦啦作响的树叶,拉着被单缩在墙角。宁生,从你离开到现在,每次一下雨,我就会梦到你。清晨时寂静的天空下,你站在轨道边沿,唤我“临安”,你唤我一声,我便落一滴泪。一声一声,直到泪水爬满我整个脸庞。七年了,下雨夜就梦到你的习惯不曾更改。
七年来,我流浪过许多城市,然,不管到哪个城市,都不曾忘记你。你在我的记忆里,鲜活地陪我长大。即使在我想起你时,只记得你模糊的轮廓隐约的印象,可是只这些,就让我失去了爱别人的力气。于是,我只能守着我们的记忆,和记忆里残存的你的身影,一边哭,一边笑,一边怀念。
[1]
1999年的冬天,世纪末的钟声敲响,我穿着橘黄色的羽绒服,小心翼翼地在广场中穿行。广场上的积雪未融化完,又被冻成冰。
在拐角下台阶时,我不小心摔倒了。手摁在冰凉的地上,有一瞬间似被针扎的疼痛。
正欲站起身时,听到身后一个幸灾乐祸的声音,哈哈,哥,那个小鸭子摔倒了。
我回过头,就看到了你穿着黑色的羽绒服站在洁白的雪地里,你的旁边,站着嘲笑我的男孩,他穿牙白色的羽绒服,微笑在干涩的冷风里荡漾开来,你看到我回头,对旁边的男生皱了皱眉,说,弥生,去把人家扶起来。
为什么,又不是我害她摔倒的。那个叫“弥生”的男孩不情愿地嘟哝,却还是走到身边把我扶了起来。
我站起身拍拍粘在身上的碎冰屑,对你说谢谢。
旁边叫“弥生”的男孩又大声夸张地说,喂,是我把你扶起来的,你都不对我说谢谢。
我瞥了他一眼,转过身继续朝前走。不理会身后的抱怨。
即使初见时,你的眉目亮若星辰,让我难以忘记,可是天生的卑微,让我不敢奢求什么,也从未想过,能再次遇到你。
[2]
第二次见你时,是初春。学校里的樱花大团大团浓烈的盛放,我从寝室走出来,看到你站在樱花树下,穿黑色的衬衫,头发碎碎附在额前。
有个女孩站在你面前,身材娇小,穿白色的T恤,头发软软地披在肩上,眉眼温宛的模样,仰着头与你说话,眼神里,带着小小的幸福。
你也低着头看她,笑容仿佛被风吹起的樱花。看着女孩挽起你的胳膊,从我面前走过。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慢悠悠地跟随在你们身后,看着你们般配的身影,亦步亦趋。
走到教学楼时,忽听到旁边戏谑的声音,Hi,小鸭子,你还记得我吗?
我抬起头,就看到站在面前的男孩,是初次遇到你时和你一起走的那个叫弥生的男孩,你和旁边的女孩回过头来看我们。那天,如初见般,我还是穿着橘黄色,只是羽绒服换成了薄薄的线衫。
你冲我笑,说,好巧。转头轻斥弥生,不准胡说。
宁生哥,这是谁啊?旁边的女孩摇着你的手臂问。
你看着我迟疑了一下,我落落大方地介绍自己,我是苏临安,高二2班。
那个女孩咯咯地笑了起来,我是林拉拉,高三的,你得叫我学姐。
哈哈,小鸭子,我是你学长。弥生也跟着在旁边笑得一脸得意洋洋。
我恨恨地瞪了他一眼,随后就笑了。
就是那天,我知道你叫阮宁生。在实验高中旁边的大学念大一。那个叫弥生的男生是你弟弟。而林拉拉,是与你们青梅竹马长大的女孩。
在这个学校,我是独来独往的女生,但那天你们邀我去吃饭,看着你们热热闹闹的脸,我想不出理由拒绝,于是,一下子就认识了你们三个。
以前我不喜欢关注学校的人和事,但是认识你们之后,才发现你们都是那种风云人物。
不断有同学拉着我问,临安,你是怎么和阮宁生他们认识的啊?
因为从那以后,每次你们一起玩时,都会带上我,你和弥生经常骑着单车载我和林拉拉去郊外玩。你是很安静的人,林拉拉也不怎么爱说话,我觉得你和林拉拉都那么相像,眼神寂凉如水。你载着穿白裙子的林拉拉,远远看去,就是一副美丽的风景。而我和弥生,好像天生有仇似的,一见面就吵吵闹闹。
你会经常回头训斥弥生,不要总欺负临安。
每次听到你的话,我就会觉得心底暖暖的,坐在单车的后座上得意的掐弥生的后背。
他每次都会假装疼痛地喊,哥,明明是她欺负我。
直到很久之后,我都能想起你微笑的寡淡的脸,明亮而平静的眼神,每次想起,心底就会隐隐生疼。因为即使后来我们到了烂熟的地步,你都不爱说话,不像弥生一样整天都阳光灿烂。我总觉得,你的眼底,藏满了薄凉。
作者: 220.168.49.* 2007-11-7 14:4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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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文字】宁生,你不来,我不老
[3]
即使你一直都待我很好,但我总想,也许只是因为同情吧。
是的,弥生叫我小鸭子不是没有道理的。不仅仅因为我喜欢穿橘黄色的衣服,还因为我小时患过小儿麻痹症,虽然坚持治疗,好了很多,但走起路来左脚还是有点跛,所以我走路很小心。即使这样,偶尔还是会摔倒。
每次出去走路时间长的话,你都会不时地回头问我,临安,我们歇一会儿吧。
我每次都轻轻地摇头说我不累。我不想让你同情我,我希望你用看健康女生的眼光看我。就像看林拉拉一样。我多羡慕她,不但有一双完美的腿,还有你对她的宠爱。
林拉拉是学校舞蹈队的领舞,身材堪称完美,就是普通的校服,穿在她身上,都有一种超凡脱俗的味道。我承认,女生的天性,让我甚至小小地嫉妒她。
艺术节时,舞蹈队作为重中之重排练舞蹈,林拉拉依然是领舞,她每天都排练,而弥生我们三个就坐在排练场的旁边打牌等她。
每盘输的人都要在脸上贴一张细细的字条,每次都是我贴得最多,因为,我总是三心二意。不时地偷看那些跳舞的女孩,她们都有一双笔直的腿,曼妙的身段,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就像优雅的天鹅。
林拉拉更是如此,她不但优雅,还高贵。听说追她的男生趋之若骛,但她却从没正眼看过,只有见到你,才会开心微笑。
弥生也会时不时地跟我说林拉拉喜欢你,他还说,小鸭子,你要是不掐我,我也许就像哥哥喜欢拉拉一样喜欢你了。他刚说完就又被我狠狠地掐了一把。
我真不喜欢听人说你喜欢林拉拉,也不喜欢你看她的温柔眼神,可是我没有资格告诉你从第一次相见,我就喜欢你啊。因为,我和优秀的林拉拉相比,是那样相形见拙。
我只能守着心里的小欢喜卑微地望着你,就像向日葵仰望太阳一样,永远追随它的方面,身不由己。
我想我真是一个坏女孩。艺术节那天,我推辞身体不舒服,回寝室休息。
但我却跟随一个合唱队偷偷地混迹到后台,然后拿了林拉拉的舞鞋。
我觉得我真的比小美人鱼还要哀伤,至少她能陪她的王子跳舞,而我,却只能观望。
我拿林拉拉的舞鞋时,手有一瞬间的颤抖,但一想到你看她时宠爱的眼神,就更坚定了信心。
我把那双白色的舞鞋扔在了女生厕所里,扔完之后我像小偷一样飞快地跑回了寝室。
一直煎熬地等待着,想象林拉拉没有舞鞋没办法表演的焦急模样,有一丝的快意,却带着惶然。
我就在这样的煎熬中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直到演出结束,寝室的女孩陆续回来,我听到她们不断地夸赞,林拉拉学姐那支舞跳得真好。
是啊,没想到学姐会光脚跳,真有新意。
不愧是学姐,还是轻而易举地拿了了第一名……
你打电话来叫我去吃饭,说是给拉拉庆祝。
我洗了把脸恹恹的走下楼,看到站在树下的你们,林拉拉依旧乖巧地依偎在你身边,弥生拿着一个纸飞机,作势练习飞行姿态。
我刚走到面前,弥生就拉着我的头发说,小鸭子,你每次都这么慢。
那一刻,心里忽然有说不出的讨厌,而那句“每次都这么慢”,讽刺般响亮地充斥着耳膜。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大声吼道,我又没要你们等我。
说完,就转身跑开了。不理会你们在身后的呼唤。
风华正茂的年龄,正是想把美好展现给喜欢的人的时候,弥生怎么会明白我心中那枚卑微的种子,它们生了根发了芽,开出无精打采的花,让我对你想爱却不敢爱。
[4]
那天我跑走后,你们不停的打我电话,最后我把电话关了机,
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转悠,心里带着浅浅的忧伤,最后索性买了一打啤酒,自己坐在街边喝了起来。
直到夜色慢慢降临,我才晃悠悠的走回学校,刚到学校门口,就看到你和弥生焦急的脸。你说,临安,你去哪里了,我们很担心你。
弥生在旁边拉着我的手说,小鸭子,我不是那个意思,你误会我了。
我甩开他的手,指着他的鼻梁说,阮弥生,我也是女孩,也有自尊心啊。请你,不要再来找茬,我不想再见到你。
弥生正欲开口,你冲他摆了摆手说,弥生,你先回去,临安交给我。
作者: 220.168.49.* 2007-11-7 14:4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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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文字】宁生,你不来,我不老
他犹豫了一下,不情愿地转身,又回头说,小鸭子,你真的误会我了。
我不看他一眼,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
我跌跌撞撞地朝前走,你拉着我问,临安,你要去哪里?
我要去看星星。
好,我陪你。
直到现在,想起那一夜,我的心就会尖锐的疼痛。无法轻巧的叙述。
你背起醉醺醺的我去了天台,十二楼,伸出手,就仿佛可摘到星辰。我靠在墙壁边缘席地而坐,说,拉拉的舞鞋是我丢掉的。
为什么?你问。
因为……因,为,不喜欢。我口齿不清地吐出这几个字后,就突然觉得委屈漫天漫地的铺上来。
你小心翼翼的靠近,拍着我的背,说,临安,不要哭不要哭。你不用不喜欢她,因为你也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丝毫不逊于她啊。
是因为我的腿吧……我知道,我走路的姿势让人觉得很可笑。
不,临安,也许你不相信,我看过你发表在杂志上的每一个字。
我抬起挂满眼泪的脸,愕然地看着他,从来都没有人知道我给杂志写字,甚至连我父母都不知道。
你低头微笑地看了我一眼,接着说道,刚开始,我以为只是同名的人,后来看了那些字后,我就确定,那些悲伤的字,只有你可以写得出来。临安,其实你不知道,你是一个多优秀的女孩。
小小的震惊过后,我还是无奈地摇头,不,宁生,你不明白,当你喜欢一个优秀的人时,你会觉得自己千疮百孔。
是啊,不知道你相信不相信,我也有同感。喜欢一个优秀的人,真的是一件很折磨的事。你坐在我身边感慨。
也就是那天晚上,你告诉我了林拉拉的身世,她母亲年轻的时候是个戏子,和一个家世显赫的男人情投意合,但是那个男人的父母不愿意林拉拉的母亲进门,最后甚至以死相逼,男人妥协了。林拉拉的母亲绝望了,继续随戏班到处演出,后来发现怀上了孩子。为了使女儿以后清清白白,像所有的孩子一样正常长大,林妈妈就不再唱戏,而是找了份普通的工作,守护林拉拉长大。
林拉拉的家里很拮据,所以她从小就非常懂事。从不问妈妈要多余的一分钱,大夏天连个冰棍都舍不得吃,刚学跳舞时腿肿的老高都不放弃,很怕舞鞋坏掉,所以一个人练舞时经常光着脚。
你说,做了十几年的邻居,从小到大,你和弥生就像爱护妹妹一样爱护着她,因为心疼她,所以对她格外宠爱。
我说,宁生,其实你一点都不折磨,我看得出来,拉拉也喜欢你。
你冲我微笑,不再说什么。
那夜,我不知道我们看了多久的星星,因为我醒来时,已是第二天的清晨。
天空一片寂静,灰灰暗暗的,清晨的凉意直逼而来,我缩了缩肩,却看到搭在眼前的手臂,我和你的动作,是那么暧昧的缠绕。
我披着你的外套俯在你的膝盖上,你的手臂环绕着我的肩膀,头轻轻地埋在我的背后。
我闭上眼睛,享受这一刻属于我们的时光。
直到再次睡着被你轻轻地推醒,你惺忪地揉着眼睛尴尬地说,丫头,昨天晚上竟然不小心睡着了。
我低着头,红了脸。肩膀上,仿佛还有你手臂的余温,你说,下去吧。
恩。我轻声应道。
你说,不要再跟弥生生气了,你误会他了。我说好。
下到最后一层楼,你扬了扬手,抚了一下我凌乱的头发,说,丫头,祝你幸福。我说,那么,但愿如你所说。
但是,转身走时,我的眼泪却突兀地掉了下来,宁生,也祝你和林拉拉幸福。
我没有还你外套,其实我是有意不还的。你不知道,从那天之后,每天清晨五六点,我都会按时醒来,然后抱着你的外套爬到顶楼,坐在天台上,看着天光一点一点亮起。
作者: 220.168.49.* 2007-11-7 14:4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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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文字】宁生,你不来,我不老
[5]
之后的几天,弥生又赔礼又道歉,甚至想在女生寝室门前的水泥地上种出一排花来。
到最后,他抱着一只毛茸茸的黄色小鸭子,在女生寝室门前大声喊,苏临安,我喜欢你。
这件事惊动了整个校园,因为,谁都知道,阮弥生是一个优秀的男生,而苏临安又是谁呢?所有人都好奇着打听着,最后都恍然大悟的噢,原来是经常和他们一起的那个小跛子啊。
其实,假如他不抱小鸭子表白的话,我会原谅他的。但因此我更讨厌他了。
我觉得他是故意让我出丑。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瞧,听说阮弥生喜欢的就是那个小跛子。我讨厌这种被人窥视的感觉。
我终于体会到小美人鱼的苦,每走一步,就仿佛在刀尖上。流言蜚语,就是一把尖锐的刀,钝重地插在我心里。
在一周内,我的精神就全线崩溃。我跟父母哭着闹着,死活不肯去念书,不见任何人。
也是这时,爸爸听说北京一家医院请国外的权威专家一起研究出新成果,能治愈小儿麻痹。
得知这个消息后,父母陪我马不停蹄地赶往北京。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这个好消息,就到了繁华的北京,只是,没有你,所以抬头望去,满目苍凉。
我在那家医院住下,医生为我做了检查,最后高兴地说,因为我一直坚持治疗,所以痊愈的可能性很大,大概一个月后就能康复。
治疗的日子,我偶尔给你发短信,在白纸上写你的名字,名字后面,写长长短短的话。
弥生也经常发短信给我,他说对不起,小鸭子,我是真的喜欢你,我不知道会给你带来那么大的压力。
也许是因为要痊愈了,心情特别好,我回他说,没什么,都过去了。
但是对于他说的喜欢,我没给予任何回复,我想是因为心里有你。
他说你们还经常出去玩,但因为没有我,所以总觉得缺少了什么。
我仰起头,看着医院上方的蔚蓝天空,想起林拉拉坐在你单车后面,你载着她的情景。你们,都那么美好。
我在纸上写,宁生,你一定要等我,我也会像你们一样有个健康的躯体。到那时,我一定要告诉你,我喜欢你。
日子在流光浮云里闲散过去了,一个月后,我真的可以像正常人那样自然地走路了。
走在阳光下,我喜极而泣。我再也不用因为带着这小缺陷而自卑了,也再也不用看到喜欢的人不能言说了,更不用走路小心翼翼了,我可以蹦可以跳,想像着自己站在你面前你吃惊的模样,就觉得心情开朗。
为了巩固疗效,康复治疗越来越紧张,有些时日未与你们联系了。治疗结束后,我顾不得跟爸妈在北京游玩,也顾不得给你打电话,就冲到了火车站买了回家的票。
只是,从没想到,回了家,却不见你。
作者: 220.168.49.* 2007-11-7 14:5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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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复:【文字】宁生,你不来,我不老
[6]
弥生去火车站接的我。我看着他空落落的一个人,问他,宁生和林拉拉呢?
他低下头,林拉拉不知道去了哪里,宁生去找她了。
恩?什么意思?
林拉拉和宁生吵架出走了,宁生去找她。
我回到学校,所有人看我的表情都怪怪的。我以为是可能是我的腿好了吧,大家都惊讶。
但是中午从餐厅回来,刚走到门口,正欲推门进去,就听到寝室的两个女生说的话。
林拉拉学姐的消失真的和临安有关吗?
肯定是她在挑拨离间了,不然学姐怎么会突然消失。
弥生喜欢临安?临安喜欢宁生?然后挑拨学姐和宁生的关系,是这样的吧。
恩。真不知道那个跛子怎么会招来弥生学长的喜欢。
我握在手里的饭盒“咚”的一声落地。门应声而开,屋里的两个人惊讶地看着我。
我的脸如死灰般苍白,瞪着眼问,林拉拉她,去了哪里?
不知道。
我觉得我真像个傻子,这件事差不多整个学校的人都知道。
只有我,还傻傻地蒙在鼓里,以为林拉拉只是和你闹脾气了,你还会把她找回来。
我找到弥生时,他正在实验楼顶坐着,我说,阮弥生,请你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他从身后抽出一个本子递给我说,你自己看吧。
我颤抖着手打开,是你的日记。你在首页上写,临安,因为沉溺你的文字,所以渴望了解你,可是却发现,越是多了解你一点,就会越多喜欢你一点。直到这种喜欢不可抑制。但每次望着你清澈的眼,就会觉得难过。明知道你喜欢的是弥生,却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你。
日记里,摘抄了很多我写的字,写着我们一起出去玩的小细节,还贴着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偷偷拍下来的我的照片。
我翻着翻着,忍不住大声哭了起来。
宁生,直到这时,我才明白,我们不是不喜欢,而是彼此会错了意,我以为你喜欢的是林拉拉,你以为我喜欢的是弥生。于是我们都将对方推开,让彼此离自以为是的幸福近一点。
弥生告诉我说林拉拉虽然很优秀,但其实她是个很死心眼,也很悲观消极的女孩,你们都因为心疼她的身世,一直拿她当亲妹妹对待。但她喜欢你,总把你当恋人看。你太了解林拉拉了,沉默不爱说话但却决绝,所以,你暗示过她无数次,你只把她当妹妹看。但林拉拉却从不愿意懂。
弥生还告诉我说,其实林妈妈有忧郁症,经常对林拉拉打骂,但林拉拉从来都不言语,她明白妈妈的苦,也很爱她,但没想到,前段时间她妈妈竟然过世了。精神脆弱的拉拉去学校找你,而那天,你不在寝室,没想到她无意翻到这本日记。她不想也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也许,她觉得自己一无所有,对这个城市,也没有了任何留恋。那天晚上她就消失了,第二天早上我们去叫她上学,只看到她家紧闭的大门,谁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那么,弥生,宁生呢?宁生去了哪里?我摇着弥生的胳膊问。
哥也留了个字条给家里,他觉得这是他一辈子都要负担的罪,他要去找林拉拉,让爸妈不要找他,不管走到哪里,他都会给家里联系,让爸妈放心他的安全。爸妈曾找他了很多天,但依旧不知下落,前段时间他打电话回来说一切都好。爸妈查了区号,是南方的城市。
弥生,宁生,他好吗?
临安,我不知道。
弥生转过头,我看到他眼里有一片大雾弥漫。白色的忧伤的迷雾,将他覆盖。
[7]
起初,学校里关于林拉拉的消失还炒的沸沸扬扬,但过了一段时间,就平静下来。
高三的学生都忙着高考,高一高二的学生都忙着享受高三来临前的自在。
弥生放学经常等我,然后骑着单车送我回家。你走后,我觉得弥生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你。
都是那么的不爱说话,眼神里充满了薄凉。
可是我不喜欢这样的弥生。我说弥生,你不要这样。
他就会回过头,眼神忧伤的说,临安,我想哥了。
宁生,在你走后的很多天,我都梦到林拉拉,梦到以前我们一起出去玩时,她曾对我说的话,她说,临安,我不怕别人爱宁生,因为,没有人会比我更爱他,我会用对他的爱,将那些人都打败。可是……我却那么的害怕宁生爱别人,因为那是我无能为力到绝望的事。
作者: 220.168.49.* 2007-11-7 14:5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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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复:【文字】宁生,你不来,我不老
我安静地陪在弥生身边,陪他上课下课吃饭,陪着他走路看书唱歌。直到陪他走完高考。
记得放榜的那天,弥生站在榜单下,抬起头,就看到他高高在上的分数,他对我说,临安,我们不仅仅是需要陪伴彼此而已,而是要相爱。可是,我知道,从始至终,你都不爱我,所以,临安,假如不能相爱,那么,我愿意天涯海角,与你分开。
弥生去了遥远的南方城市厦门,他说那里天蓝云白,海水环绕。
临走前,我去送他。站在月台上,他轻轻地抱着我,在我耳边轻声说对不起,小鸭子,对不起。
我说,弥生,你不欠我任何,为何要对我说对不起。
他说,不,亲爱的小鸭子,我欠你一个宁生。
是那天,弥生告诉我,其实我们不是会错了彼此的意。而是他在中间搅乱了我们,他曾骗你说我喜欢他。所以,那时在天台上,我念念叨叨说我喜欢的那个男生,说他的优秀,你以为,我说的是弥生。
弥生说,亲爱的小鸭子,对不起,对不起,我欠你的宁生,再也还不了。
我说,没关系,没关系,我会用一生的时间将他去寻找。说完,眼泪就轰然掉落。
[8]
那是千喜年的中旬。我青春里陪伴我的两个男孩,一个女孩,断断续续的离开,终于,我的身边再也没有了任何人。
而我,要念高三了,却选择了退缩,我跟爸妈说不想念书了。
从小的行动不便,让爸妈对我格外溺爱,听我不想念书,也没过多的勉强。
我说想出去走走,爸爸给我一张银行卡。他说,临安,不管你做什么,只要你开心,爸妈都支持。
我背着大大的包,开始了旅程。
七年来,我去了很多城市,但每个城市都没有你。寒冷时,我就把你的外套穿在身上。假装你还在身边。
习惯性把把旅行中拍下的照片,配上文字,投给熟悉的杂志。我不停地走走写写,旅途中遇见很多人,我想,会不会有一天,突然遇到你,我会对你说,Hi,亲爱的宁生,原来你也在这里。
可是,七年,两千五百五十五天。我走了几万公里,却从未遇见你。
到最后,筋疲力尽,我回到最初的小城。爸爸给我安排了工作,每天朝九晚五,按时上下班。周末和朋友一起去逛街,只有在晚上的时候,会写一些伤感的字。
写这些字的时候,我会想起你,想像你沿着轨道向南走的身影,想像你背着包走在旅途上的寂寞。
林拉拉曾回来过,身边有一个男生陪伴,满脸的幸福,她说起年少时的莽撞,说起成长的阵痛,但庆幸这些都过去了。如今她也有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希望你和我也都幸福。
可是,宁生,我和你,到现在,都没有变成我们,该如何幸福?
1999年,我用文字来抵御卑微来袭时的恐惧与寒冷,认识了你。
2007年,我用文字来祭奠缅怀曾流窜过的旧时光,来怀念你和寻找你。
宁生,我不管你流浪了哪里,也不管你变成了什么模样。我知道,也许有一天,你会看到我写的字,假如那时你还喜欢我,我相信,你一定会回来。假如,你永远都看不到,那我会一直等你。
有句话叫“思君令人老”,但是,宁生,我要告诉你,你不来,我不老。
㈥ 女主夏七夕男主韩亦辰的小说叫什么
传承战役
作者: 皇皇
简介:
在游戏中凄凄惨惨,然后呢在凄凄惨惨的变强,在变强中找寻乐趣,以及呢在强悍时虐待其他玩家,牛逼嘛,就要牛的彻底!
㈦ 夏七夕 一个向南走的女孩和一个向北走的女孩
《往南往北,忘南忘北》
文/夏七夕
如洁白的花朵般寂寞的青春,原来,不离不弃,真的只是一个童话。
One.只是以为,从此我们便将不离弃
2000年10月,当王菲穿着个性的报纸裙和黑色方格丝袜一脸冷漠的出现在荧屏上时,正在吃冰淇淋的苏南蓝突然抬起头,仰着头愣愣的看着MV,那个有清冽声音的女人如一个幽魂似的在很大的空房间里独自转悠。手里拿着相机,千变万化的动作,一如既往的淡漠表情,如一朵罂粟妖冶而艳丽的绽放。
正在喝珍珠奶茶的许北烟抬起头看对面仰着头看王菲的苏南蓝,她细致的眉眼,单薄的脸面,如一个陶瓷娃娃。她忽然想起1999年的这个时候,南蓝开心的举着王菲的专集《只爱陌生人》跑到她面前,兴奋的眼睛里都是光,如瓦砾般晶莹闪烁,她说:“北烟北烟,你听,这个女人的声音多么空灵。”如今,王菲又以《寓言》专集红遍大江南北。而此时,苏南蓝正坐在她的对面笑靥如花。
苏南蓝和许北烟是在高二认识的,那时她们都是喜欢疯玩的小姑娘,总是在上完晚自习后跑到花园的栅栏边,衬着夜色的掩护身手矫健的翻过栅栏跑到学校外边上网通宵,她们都是属于那种即使到了世界末日,也要抱着电脑一起死的人。
所以即使有时候裤子会被栅栏挂破,她们还是乐此不疲,最严重也最可笑的一次是南蓝的裤子挂破之后屁股也顺带挂流血了,那疼啊,疼的南蓝龇牙咧嘴的,这件事让北烟回寝室后添油加醋的大肆渲染了一番,所以南蓝就被她们那群没良心的嘲笑好久,而以后再出去她看到栅栏都要先郁闷一下。
夜晚的大街,是安静而和谐的,她们在大街上大声的唱歌,光着脚提着鞋子和袜子在大街上赛跑,吃着最爱的肉串学新疆人叫卖,在KTV里疯狂的抢麦。
那时的日子,简单但却充盈着满满的幸福。北烟喜欢喝珍珠奶茶,但是珍珠奶茶最便宜的是2.5一杯的,北烟为了给两人剩那1.5元钱,每次都只喝一元钱的西瓜汁。也许后来南蓝也爱喝西瓜汁就是此时受北烟的影响吧。
她们常常喜欢通宵完到凌晨4点跑到火车轨道边,喝着买来的冰西瓜汁看火车从眼前呼啸而过,列车上的人肯定不会知道,坐在火车轨道边看火车的两个小姑娘,她们心里有多强的东奔西走的欲望。北烟清晰的记得,当时南蓝咬着西瓜汁吸管,像念入团宣言似的,掷地有声的说,北烟,我要好好写文字,等我有了稿费,我就请你吃大餐,还要给你买好多好多的珍珠奶茶。
那时,北烟转过头看着南蓝坚定的脸,突然,一阵感动。但是,南蓝又嘀咕了一句话,让北烟有强烈掐死她的冲动,她说,买珍珠奶茶……恩,淹死你丫的。
南蓝擅长在网上写一些风花雪月的文字骗骗小孩子,赚点小稿费,但是她在本子上写的却不同,本子上写的才是真正的文字,北烟曾趁南蓝不注意的时候仓促的翻了一页,她看到那一页的角落里写着:暗地里的病孩子,忘了你,也忘了自己。
南蓝的文字总充斥着淡淡的忧伤,没有她穿梭过校园时昂着头的趾高气扬,没有她们出去打游戏机的疯狂,更没有她表面那样坚不可摧。
那时的她们,虽然如朵朵寂寞的花,但却不孤单,她们如小坦克一样耀武扬威的在校园里惹是生非。那时的日子,流光般的闪耀着她们的青春年华,简单的让她们都以为,从此,便将不离弃。
Two.原来,命中早已注定,我们是南辕北辙。
可是,她们都忘记了,如今,她们是高三的学生,高三也就意味着分别在眼前。高考过完,就将分道扬镳,从此各自天涯,不再牵挂。
南蓝和北烟总是被老师叫出去训话,每次南蓝都嬉皮笑脸的跟老师说话,俗话说抬手不打笑脸人,而且在老师眼里南蓝这孩子虽然爱玩,但是懂礼貌,能言会道,更被许多语文老师指出来是个有才华的女孩,所以每次训话结尾老师都无奈的摇摇头,你少给我添点麻烦好不好。而南蓝总是笑嘻嘻的乖巧的点头。但是至于以后,以后再说呗,不过南蓝从没有遵守过诺言,依旧我行我素。
而北烟,在老师训话的时候总是低着头看着脚尖,南蓝总是嘲笑她,地都能被她看出一个洞,北烟淡淡的微笑,她不是那种善于说很多话的人。她常常羡慕南蓝,南蓝多幸福啊,即使心里有忧伤,但却能表现的开朗,还有八面玲珑的交际,她做错事给她过后门的老师,帮她收拾烂摊子的朋友。而自己,什么都没有,只能重复这日复一日的沉默。如一只满身是刺的刺猬,将自己保护的严实,别人一靠近,就刺的别人鲜血淋漓。
要不是托南蓝的福,还不知道这么频繁的逃课要被开除多少次了。
南蓝常常摸着自己的脸自恋的说,北烟啊,我是不是长的特别漂亮,或者特别帅气。不然为什么你跟我这么容易相处呢。
其实,北烟也不明白的,她只记得高一的时候,南蓝曾参加过一个作文比赛,最后拿了冠军,而作为被贴在阅报栏里展览,她这个从来不对任何事情感兴趣的人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那篇文章前停下,并一直看完,看完后竟然泪流满面。如今,她都记得那个题目叫做“网”。
然后高二,当南蓝满身阳光的走进她视线里时,虽然惊讶文字和人的差别,但在南蓝跟她说话的时候,她还是情不自禁的喜欢上这个阳光的女孩。
时间是猫爪落地的声音,一转眼,她们在一起将近两年了。
当志愿书发到她们手里时,她们很默契的没有问对方填哪里。她们都低着头认真的填志愿书,嘴角扬起微笑的弧度。她们心里都在想,我们一定会在一起的。
可是现实却恰恰给她们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当高考结束,她们都尖叫着从考场跑出来抱成一团,然后抱着厚厚的复习资料和课本跑到7楼顶,站在顶端,一股脑的扔到了下面,她们听到书在风里呼啦啦的翻飞,如同她们这段青涩年华。呼啦啦的一去不回。
北烟,你填的哪里?南蓝忍不住先问。她得意的想,北烟最想去南京了,呆会我要给她一个惊喜,让她感激我吧,想着这个心里忍不住偷笑。
而此刻北烟心里也在偷笑,她知道南蓝最希望她能跟她在一起了,而南蓝最想去的城市是北京,所以神秘的眨了眨眼睛,然后大声的宣布,北京。
顿时,南蓝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惊愕的站在原地,北烟不明事理的在她面前招手不正经的念到,魂归来兮。
南蓝喃喃的说,我以为,你喜欢南京。
虽然她声音很小,接近呓语,可是北烟却清晰的听见了,在南蓝面前挥着的手忽然顿了一下,然后以绝望的姿势无力的垂了下来。
她们都是想让对方惊喜的,可是现在,这个惊喜大的反而伤害了她们,她们这是不是算“赔了夫人又折兵”。
那天,她们买了一打啤酒坐在7楼喝了起来,她们都没有说话,可是各自心里都明白,这次,她们是真的要分开。
原以为,她们会永远的不离不弃,原以为,她们会永远的相亲相爱,可是,现在她们忽然相信了那句话:人算不如天算。
她们的名字。苏南蓝,许北烟。一南一北。注定要南辕北辙。
Three.苏南蓝:单身的我,原本以为,可以一辈子不跟谁。
接受着命运的安排,苏南蓝孜身来到了南京。她心里安慰的想,没关系,还好来到了北烟喜欢的城市。想到此,她也就随遇而安的过了。
但是在这里,她再也不发挥她的八面玲珑了,她开始独来独往,如高中时代的北烟。周围不同的口音,兴奋的面孔,对于她来说,只会成为过眼云烟而已。
她买了一个SONY相机,正常的吃饭睡觉上课下课,只有星期天的时候,她才背着相机在这个城市地东奔西走,不停的繁复的拍照,拍一些在阳光下熟睡的老人,街道上奔跑的孩童,还有穿着彩色毛衣的漂亮小狗,不同的墙角缩影,而她拍的最多的就是香樟。
她记得北烟说过她喜欢香樟树的。高大而沉默。漫天漫地漫无边际的连绵不绝,如一层巨大的海浪覆盖了整个城市。
每次她都以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镜头来拍,冲洗出来后就开心的翻看,然后装进巨大的信封里,寄给在北京的北烟。南蓝曾以为自己只是这个城市的过客,直到有一天,她在拍香樟树的时候,一个男孩以不经意的姿态出现在正在拍的香樟树旁边,一瞬间,镜头里,是男孩半边的身体,脸上挂着温暖柔和的微笑,南蓝惊呆,然后浑身一震,就这么陷进了那个温暖的微笑里。南蓝趴在灯下认真的给北烟写信。
北烟,我一直以为,离开了以前的一切,我会在这个城市孤独的行走,看尽繁华隐忍,看尽花开花落,可是一个男孩的出现,扰乱了我所有的思绪,他笑起来温暖的让人在冬天都能感受到阳光,
当他站在我面前说会陪我一直走到世界的尽头时,我迷失在了他坚定的表情上,亲爱的,我想我的春天来了,我将会春暖花开。
这边的香樟繁复的盛开,它们遮天避日势如破竹的生长,总有绵绵不绝的风会哗啦啦的吹动树叶,阳光也会从树叶缝里缱绻而细碎的撒满一地。
以前冰冷的日子开始慢慢被柔软,也许有了他的陪伴,我竟然不再觉得孤单。我知道自己不再是一个人了,当我难过的时候,会有一个肩膀给我靠,当我忧伤的时候,会有一双手温柔的抚上我的脸,你看,我现在,没有了难过忧伤,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
亲爱的,他说,我们彼此唯一。
南蓝
南蓝开始温和的微笑了,也慢慢的和周围的同学说话了,星期天,她不再一个人拍香樟树了,她寄给北烟的照片上,开始渐渐有她的影子了。沈蔚牵着南蓝的手走遍南京的大街小巷,他们在高大的香樟树下小心翼翼的拥抱接吻,南蓝开始不再写以前那些寂寞的文字了,她想,生命就是一场蝶陨,即使笑靥如花的奔跑,却抵不上这场温暖而盛大的爱。
南蓝甚至开始忘记了以前的疯狂,如今,她只是如一只乖巧的猫咪依偎在高大挺拔的沈蔚怀里,微微仰着头眯起眼看沈蔚俊郎的微笑。
那些面目模糊久远的高中时代,那些牵着手一路歌唱的人,都不再来。世界就这样在一个温柔的角度里被切割,流年消逝,日光如水银般渗透整个世界,南蓝想,就这样吧,就这样吧,陪着沈蔚一起看细水常流。
Four.许北烟:遇见他,原来是一场美丽的意外
北烟在北京读空乘,北烟170的身高刚刚好,洁白的脸孔没有一丝瑕疵,如陶瓷娃娃一样光滑,眼眸高傲,微仰着头站在人群里。
她开始喜欢像南蓝一样抬头看天空了,这里的天空经常会有银白色的机翼以优雅的弧度掠过,冬天干冷的空气使人心烦,北京下第一场大雪的时候,她透过巨大的接近三面环绕的落地窗玻璃,能够看到苍茫大雪被大风吹成斜面,清晰而具有压迫感,她坐在温暖的店里吃野樱桃蛋糕。
这时,她忽然想起了南蓝,从她寄过来的照片可以看出来她是幸福着的,脸面不再暗黄,而是红润,眼睛里有不易觉察的幸福一丝一丝划过,此刻,北烟是寂寞的,她忽然想,是不是,自己也该找个人来陪。忽听一声“哎呀”,北烟觉得自己的膝盖一热,然后僵直着身子抬起头,看到一个男孩慌张的脸,他放下手里的托盘,赶紧拿起桌子上的餐巾纸递给她擦拭,脸如熟透的番茄,语无伦次的说“对不起,对不起”。
北烟倒不觉得热奶茶泼在膝盖上有什么疼痛,只是接过男孩递过的餐巾纸应付性的擦了一下,男孩站在旁边窘迫了脸,北烟说没事,不要担心,我很好。
外边被大学压折的树枝,叶子青翠,但仍以某种夭折的姿态凝固在大雪里,整个城市陷入一种安静而微弱的梦魇中。
北烟拿起笔给南蓝回信。
南蓝,时光飞跃穿过无数年华,真的就残忍的跨越我们的头顶,如一场流光消失。我时常想起以前那些细小而温暖的情节。
最近开始无聊的租一些书看,从众多沉重的书中选出那本安妮的《八月未央》,我记得那时你总是看着看着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然后有风会从窗子里进来吹起你的头发,每次我都会转头看着你熟睡的容颜,那时的你,总会紧皱着眉头睡觉,我时常想去抚平,可是却未做到。
今天吃东西的时候被一个男孩不小心洒了一身热奶茶,后来他执意要送我回来,就这样忽然晕眩的接受了他的好意,不管是路上还是车上,他都细心的把我护在身边,为我挡住拥挤的人群,我想也许是他这些无意中的小动作感动了我,所以在他送我到家门口要我电话时我毫不犹豫的给了他。
南蓝,你说,我们曾经哭着说不会幸福的孩子如今终于都得到幸福了。所以,让我们都好好的珍惜。
亲爱的,想念你。
北烟
当程落打电话约北烟时,北烟微笑的接受了,然后穿上了喜欢的衣服去见程落,在他们初次见面的店里,北烟边喝奶茶边告诉程落她和南蓝的故事,原本她以为,她都忘记了,可是直到提起的时候,她才知道,一切都历历在目。
程落认真的听着北烟唠叨,听她讲她和另一个未知名女孩一起坐在轨道边看火车,听她讲那个女孩曾对她说要赚好多钱给她买奶茶。听她讲她们阴差阳错的填错志愿,后来喝完酒抱在一起哭。
直到北烟絮絮叨叨的说完,程落从头到尾没有表现出任何一丝不奈,北烟心里舒了一口气,她没看错程落,程落是她喜欢的那种男孩。
而程落,也没有另北烟久等,在她讲完以前的故事后,程落握着她的手说,北烟,没有了她,让我来照顾你。
Five.爱情,相濡以沫还不如相忘江湖。
南蓝和北烟都各自拥有着自己的幸福,她们平静的天各一方的生活,以前的日子已经在岁月的摩挲中逐渐暗淡,如泛黄的相册,收存在记忆里,只有在阳光好的时候,才拿出来翻烟有她的程落。
南蓝有她的沈蔚,北烟有她的程落。可是爱情的结果都是如出一辙,不是在一起就是分开,只不过遇到的过程不一样而已。
南蓝和北烟在各自相爱一年后都同时想起了她们高中时看到的一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
也许在开头就应该交代一下,南蓝和北烟都是那种不容易过惯一种生活,容易倦怠的人。
这也许可以成为她们放弃爱情的最好理由,其实,不管找多么体面的理由,只不过是借口罢了。所以她们索性就都说出了真话,爱着真累。
南蓝和北烟同时写信告诉对方,决定放弃眼前的爱。还想回复到以前的单身生活,自由而没牵挂的飞翔。
至于两个男主角,他们,只不过是她们累的时候的一个停泊的港湾,他们都不知道,南蓝和北烟是不会停止行走的,除非她们累了倦了,才愿意歇息。
沈蔚和程落,他们好象是南蓝和北烟的一场声势浩大的劫,但只是劫,最终还是会偃旗息鼓的。
应该说,沈蔚和程落是相似的,因为南蓝和北烟的目光是相似的,所以就连他们逃避爱情的方法也是相似的,那就是离开此时呆的城市,越远越好。
彼时,相隔天涯,也许就不会如此心疼如海。彼时,不再相见,也许就不会如此想长相厮守。
2002年。她们同时分手。接着,沈蔚北上,程落南下。
如此简单,都逃到了陌生的城市,相隔十万八千里,但不可否认的是,沈蔚是爱南蓝的,而程落也一定是爱北烟的,否则,他们不会如此慌张如此不知所措。两个在爱情上处于弱势的男子。
彼时,四个人,在两个城市,相安无事的生活,站在城市的顶端,彼此观望着对方的幸福。
Six.一份过错足够让相爱的人从此天涯。
南蓝和北烟依旧通信,信的内容开始简单明朗化,她们都聪明的不问对方曾经的那段爱情。
南蓝开始忙着考导游证,北烟开始忙着塑造形象,她们都躲在城市的角落里如蚂蚁一样忙碌,也都开始渐渐忘记了岁月的模样。
只是有一天,南蓝在抬头看天的时候发短信给北烟,会不会,有一天,你坐飞机从我头顶经过,而我却看不到。
北烟回的很迅速,她说,如果有那么一天,到南京的天空时,我一定会往下面撒钞票,这样你就知道是我来了。
后来她可能嫌撒钞票吃亏,就又追加了一句话,不过,我想还是换成撒硬币吧。
南蓝拿着手机站在操场上开心的笑了,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她说,北烟,我想你了。
生活不闲不淡的继续着,南蓝除了复习考证,周末依旧习惯背着相机乱转,只是她知道,再也没有男孩会闯入她的镜头里了,即使是有,也再不会有沈蔚那样温暖了。
北烟依旧习惯坐在和程落相识的地方吃野樱桃蛋糕,恍惚中,她总以为程落还坐在她对面喝珍珠奶茶。其实,她一直不想告诉程落自己不喝珍珠奶茶是有原因的,因为她想等到南蓝赚很多很多钱的时候会记得给她买珍珠奶茶的。
南蓝和北烟,沈蔚和程落,此时已是天涯海角。南来北往的人群,渐渐冲淡了他们在一起的那些幸福岁月。现在的他们,已都是丢失幸福的孩子,在大街上孤独的成长。
其实绕了这么久,这么远,南蓝想,自己是真的喜欢沈蔚的吧。北烟亦如此。
可是这又能怎样,年少的她们,太轻狂,不懂如何珍惜,所以,错失了她们最爱的人。
2003年。王菲的新专集《将爱》又以火荼火燎的气势遍布大江两岸,南蓝和北烟在两个相距甚远的城市,边听边流泪,她们都知道,她们,已经永失吾爱。
Seven.刹那天涯。彼此为安。
南蓝开始实习,她经常带团东西南北的跑,可是她去北京的时候却和北烟断了联系,当时站在北京的街头,她打北烟的电话,可是那边却是冰冷的声音,你拨的号码不存在。
那一瞬间,南蓝站在繁华的街头,把手机卡拔出来用力的踩在地上,但却忽然眼泪磅礴。北烟,我是不是丢失了你。
东奔西走的生活使南蓝疲惫不已,她不再失眠,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午夜做着噩梦醒来。她只是在带团的时候时常会想起北烟的那张脸。她只是经常抬头看天上银白色的机翼,想北烟是不是此刻正在飞机上笑靥如花。
可是,可是,她竟然发现自己再也想不起北烟的脸了。
导游其实是个最寂寞的职业,因为身边的人来了走,走了来,你看到的永远都是陌生的脸庞。
北烟换了新手机号给南蓝发短信,一直没回应。那时,南蓝的手机电板没电了。而她第二次给南蓝发短信,依旧没回应,于是她打过去,而却是接不通的信号。那时,南蓝正站在北京的街头踩那张手机卡。
此后,南蓝只得另换手机卡。于是,两个人终究还是断了联系。
北烟每天仪容万千的在飞机上招待南来北往的人,她乘的飞机经过了无数次南京,可是她却忘了撒硬币下去。
End is end.
也许故事这么平淡的结束是会让人有遗憾的,两个曾经如此美好的女子到最后竟然孜然一身。
所以故事以时间的弧度慢慢的继续。2005年,有一年多没联系过的南蓝和回到了她们最初的城市,从朋友口中听说北烟也回来了,于是要来了电话。
一年多没见了,两个人有了各自的生活圈子,不再是如以前一样有一杯珍珠奶茶喝就满足的女孩子了,南蓝的身边站着一个玉树临风的男子。那男子看南蓝时满眼满眼的温柔,仿佛能掐的出水。
他和沈蔚很像,都有同样的温暖,很多时候,一闭眼,南蓝总以为站在自己身边的是旧时的沈蔚。
南蓝只是不知道,北烟身边是否也有这样一个温暖的男子。
拨通电话,听到那边“嘟~~~嘟~~”的等待声时,南蓝握话筒的手都上颤抖的。
喂?请问你是?
我是南蓝。
南蓝?我的天啊,你在哪儿?那边响起北烟激动的声音。
我现在在“蓝色天空”等你,快过来,不见不散。
好。
南蓝挂了电话,手微微的热了起来。她靠在身旁男子的肩膀,男子伸出手抚平她紧皱的眉头。宠溺的看着她。
当北烟挽着身旁男子的胳膊走进“蓝色天空”时,第一眼就瞥见了坐在角落的南蓝。可是,忽然,四个人相对愕然。
因为。
因为,南蓝看到北烟挽着的男子,是沈蔚。而北烟看到,南蓝身旁依偎的男子,是程落。
世界那么大,世界那么小。
我们那么小,回到了最初的那一点。可是却已是物是人非。
北烟忽然想起初次见到南蓝的那个叫“网”的文,南蓝在里面说,这个精致的城市就像一张巨大的网,我们就是网里的鱼,终究是无处可逃的。
这算不算一个完美的结果?
他们谁都没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对方,南蓝给北烟点了珍珠奶茶,是的,南蓝半年前辞了导游的工作开始写文字,她走过了很多地方,见了很多人,后来半年写了很多文字,赚了很多钱,开始在文学圈展头露角,她给北烟点了珍珠奶茶,她们都不是以前那样一贫如洗的孩子了。
所以,她们的爱情也再也不像以前那样青嫩了。他们只是安静的看着对方,生活在他们的脸上都留下了岁月的痕迹。
他们安静的说着现在的生活,他们聪明的谁都没有点破。
最后的最后。北烟挽着身旁的男子,曾经属于南蓝的沈蔚,而南蓝,她依着曾经属于北烟的程落。
北烟向北,南蓝向南。北烟向左,南蓝向右。
2005年。有个叫苏南蓝的女子红透文学圈,她的新书名字是《往南往北,忘南忘北》,扉页写着,献给我最亲爱的北烟,不管如何辛苦,至少我们此刻,都在幸福。
2005年。王菲宣布退出歌坛,北烟看到她幸福的站在李亚鹏身边微笑,忽然间,手里的书掉地,然后,泪流满面,是的,岁月可以改变一切,但是,至少,不管改变什么,至少,她们现在是幸福的。这就好。
(应该是这篇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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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为盈
作者: 出线
简介:
烽火硝烟,金戈铁马,江山万里,美人如回画公会林立,刀光剑影答,浴血为盟,谁与争锋历史与现实相遇,又能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千古名将与今世英豪争锋,谁更强?六宫粉黛和时尚佳丽斗艳,谁更美?琼楼玉宇较高楼大厦,哪个繁华?杨峰对着天空喊道:我要把英雄招致麾下,我要把美女收入后宫
㈨ 《不是所有的南方都叫温暖》夏七夕
不是所有的南方都叫温暖 文——夏七夕
带着伤痛回到当初背叛的城市,唯一收容我的却是自己的影子——题记
〔1〕
我不喜欢岭南镇,并不是因为这里的矿山埋葬了我的父亲。而是讨厌这里沙尘,这里一年四季都刮着凛冽的风,吹起漫天沙尘,落得人灰头土脸。
哪个城市没有沙尘。杨琳说。
南方啊。南方四季如春,有湿润的空气和翠绿的树木。我矫情地形容。
得了吧,沈惊蛰,你是想去找你那水性扬花的妈吧。杨琳一针见血地接道。
我耸了下肩,并不跟她计较。
对南方的向往,确实是从母亲的口里开始的,她喜欢南方,喜欢到在我十岁那年她义无反顾地跟着一个南方男人离开了岭南镇。
镇上人说其实那个男人是她的老相好,只因为当时母亲未婚先孕,男人没钱,便跑了,后来男人赚了钱。便回头打听她的消息,在一个深夜千方百计地把她接走了。他希望母亲帮他生一个儿子接管生意,所以,我这个拖油瓶便被遗弃了。
其实这是一个很俗套的故事。但是,我并不恨母亲,因为我一直坚信,她不会遗弃我这个她曾视若珍宝的女儿,她肯定是去南方等我了,等我长大去找她。她走的时候,也一定万般不舍,一步一回头,眼泪掉落。
当然,我不恨母亲,还有个重大的原因就是,我的父亲,他是个傻子。说话都说不清,只会咿咿呀呀地怪叫,他在岭南镇的山上砸石头,每个月只回家一次,赚取微薄的劳务费养家糊口。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是我的噩梦,经常会有小朋友在我身后起哄,傻子的女儿,傻子的女儿。即使我穿着妈妈给我缝制的漂亮的裙子,聪明伶俐,每次都考第一,却依旧不能摆脱这个名号。
所以,从小对于陌生并不亲近的他,我都有一种冷漠的隔我阂。
母亲跟人私奔后,我又落了一个新名号,野种。他们都说我不是父亲亲生的,不然怎么会这么聪慧,没有一点像父亲。
十岁的我已经不像当年一样好欺负了,我站在同龄人中尤其显个头,谁说我半句不好,我就会张牙舞爪地挥着拳头冲上去。
但在深夜里,我还是会从梦里惊醒,我问奶奶,我真的是野种吗?
奶奶一把把我搂到怀里,抹着眼泪,不停地重复,你是我们老沈家的孩子,使我们老沈家的,我们老沈家只有你这一个孩子。
同龄的杨琳显然比我成熟多了,她听了我的话,不屑地说,无事生非是那群长舌妇最大的本领。
杨琳是我在镇上唯一的朋友。她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长大后,便在镇上唯一一家舞厅当陪舞,天天为了一点微薄的薪水,对着那些把手伸进她柔软身躯企图占她便宜的无耻男人强颜欢笑。
但面对这个糜烂的小镇,杨琳早已学会了百毒不侵。她经常手指夹着烟,不在乎地说,老娘总有一天一定会走出这个破地方!如果让老娘一日龙抬头,定要将这江山水倒流!
我不知道杨琳是从哪个庸俗的古装剧里,学得这样一句烂俗的,她却自以为很有文化的台词。但她说这话时,总会抽一口烟,然后眼睛微眯,烟雾便成环状从她嘴里袅袅飘出,显得特别有气势。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十六岁的杨琳,已经有了风情万种的端倪。
或许这就是镇上那些女人不喜欢她的原因,她们老公经常会结伴去舞厅,很多时候,他们只为了同杨琳跳一支舞。她们在自己老公面前唯唯诺诺,便把怒气撒到杨琳的身上,她们骂杨琳是天生贱胚子,狐狸精。
有时候刻薄的语言,常常像把锋利的匕首,将我们的童年刺得鲜血直流。
一个野种,一个狐狸精。谁曾想过天真的孩子有什么错。
〔2〕
我想逃离这个无知的小镇。十六岁那年,我遇到了骆轻辰。
他是从南方大都市来的。转到班上的第一天,我便对他移不开眼,他站在那里像一棵挺拔的白杨树,带着南方丰润的颜色。我想到书本上的一句话,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放学时我气喘吁吁地跑到小镇舞厅旁边的一排旧房子里找到杨琳。我说,杨琳,我遇到了爱情。十六岁的我青春是一页可笑的素白,却可以把爱情这两个字说得信誓旦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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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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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屋子里昏暗模糊,有昏黄的夕阳投在襁糊的窗纸上。杨琳斜睨了我一眼,讽刺道,是小白脸吧。
我笑着捶打着她的肩膀,额头因为奔跑还有细微的汗水,却不管不顾大胆地对她说,我一定要跟他去南方。
这时,屋外有轻声的响动,我惊觉地问谁?
周嘉北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他不看我,径自把目光投向杨琳,面无表情地说,吃饭了,晚上还有加班。说完,转身就走了。
周嘉北是舞厅老板的儿子,听说他老爹是镇上的暴发户,有点黑白通吃的味道。所以才有资本开这样一家靡靡舞厅。而周嘉北,或许因为出生在一个不错的家庭,所以他只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每天上课不是顶撞老师,就是睡觉。要么纠集一群男生惹是生非。放假就看到他拿着他爸的钱出去旅行。回来后便和班上的女生讲路途见闻,惹得那些女生恨不得对他顶礼膜拜。这就是导致即使他不学习,每次考试依旧能够过关,因为给他传字条的女生前赴后继。
我不喜欢周嘉北,因为他每次看到我都一副冷冷的样子。杨琳说其实周嘉北是个挺好的人。
我嬉笑道你是不是喜欢他。
杨琳说,懒得跟你鬼扯,老娘的志向不在这个镇上。说完她慵懒地起身,洗脸刷牙,坐在屋里抽了一支烟,边唱着“啊,有谁能够了解,做舞女的悲哀,暗暗流着眼泪,也要对人笑嘻嘻”,一边披上衣服和我一起走出去。
骆轻辰有本很漂亮的相册,里面是他在南方城市拍的照片,被班上女生爱不释手地传看着。却惟独没有传到我手上。我不屑这种排挤。有一天,我会去亲眼看那些漂亮的城市,美丽的阳光和海岸,笑容明媚的男女,人流如织的街道,华丽精致的建筑。
只是不久后这本相册在班上掀起了滔天大波,因为不知道传到谁手里,便再也没有传回来了。骆轻辰说算了,不过是一些照片。
可是班上女生却不依,毕竟里面有骆轻辰的私房照,她们愤怒地猜想着,是谁独吞了心中王子的照片。所以那天放学,她们还自发组织了一个调查小组,在班门口挨个检查书包,然后等同学走光了,再搜查同学们的桌洞。
我帮奶奶去医院拿药,第一个检查完便早早地冲走了
第二天早上到班上,却发现我的课桌上贴着一张大大的纸,上面写着两个醒目的字,小偷。我冷笑地问,谁贴的?
没人吭声,我再问,谁贴的?
这时,昨天调查小组中的一个女生站起来说,敢做就不要不敢承认。
我挑眉,你有什么证据?
昨天大家从你桌洞里搜出相册,你还狡辩?
周围很多调查小组的女生在旁边依言附和。
我一把抓起桌上的纸,揉碎扔到女生脸上,我没碰过那本相册。
骆轻辰说,我相信不是沈惊蛰。至少她不会这么傻。
全班女生哗然,议论纷纷。虽然习惯了被排挤被误解,但是当有个人突然站在你身边肯定那你,认可你时,还是会有一种温暖在周身流转。
[3]
放学时,我飞快地经过骆轻辰的身边,低声说,谢谢你。
他耳尖听清楚了,抬起头微笑道,不客气呢。、
然后突然拉住了我的衣袖,喂,沈惊蛰。
啊?我意外地回过头。
你能陪我去岭南山上吗?他摸了摸鼻梁,不好意思地问。
原来骆轻辰想去山上摘杏子,又不认识山路。
夕阳西下,晚霞染红半边天,山的棱角显得格外柔和。走在狭窄曲折的山路上,心情轻松起来。我笑问他,你怎么那么相信我呢,说不定是我偷的。
他拽了根路边的狗尾巴草咬在嘴里说,因为你的眼神很直接,不像做暗事的人呢。
那…你为什么不找她们来陪你呀?我又小心翼翼地问。
他为难地皱了皱眉,因为她们都是一群,我不知道叫哪个,只有你是独来独往的。
……
那天晚上我去等杨琳下班,坐在舞厅旁边的凳子上,舞厅吊顶的霓虹灯转啊转,我的脑海里不停放映岭南山上的场景。
骆轻辰怕衣服弄脏回家被叔叔骂,就把白衬衫丢在了下面的书包上。手长脚长的他爬到树上,在上面边摘杏子边喊,喂,惊蛰,接住啦。放到书包里。
我仰起头,杏树的枝丫遮住了点点光亮,他的脸逆着光看不清楚什么模样,只有他的手不停地丢杏子下来,那个动作,就好像是伸出手,牵引我走。
因为书包里放了好多杏子,有点重,下山的时候,脚下突然踩到了小石子,我的身体就不由自主地朝前倾,骆轻辰及时抓住我的手喊,小心。
那片温热的掌心,忽然让我红了脸。好像南方阳光的味道。
杨琳跳完舞,休息的时候走过来问,搞定了吗?
我不理会她的不正经,只是在灯光迷幻,音乐靡靡中,大声,开心地对她喊道,杨琳,我一定要去南方。
去摘杏子之后,我和骆轻辰熟稔了起来。他经常会凑到我旁边轻轻和我讲话。落在我身上敌意的目光越来越多,我的凳子经常被人涂胶水。跑步时被人踩了鞋子摔倒。画好的画被人加上只乌龟。可是,这些我一点都不放在心上,她们不明白,对我来说,最大的伤害不在皮外,而在心上。
骆轻辰说,惊蛰,你可真倒霉。
他不知道,其实,这些所谓的倒霉,都是因为他而承受的。当然,我也不想告诉他,如果多一点伤害,可以换来他多一点微笑,我甘之如饴。
更何况,还有什么伤害能比童年时期便被人叫做野种,背后砸石块更来得彻底呢。
[4]
当杨琳发现我真的已经陷进骆轻辰的温柔里时,已经晚了。她镇定地说,沈惊蛰,骆轻辰是个小白脸,你们两个是不会有结果的,他不适合你。
你又没见过,怎么随便评价?我不高兴道
嘉北见过,他说骆轻辰一看就挺没种的。
我冷哼一声,周嘉北?恐怕他是嫉妒轻辰抢了他在班上受欢迎的位置。
然后我拉住杨琳的手热切地说道,杨琳,你不要听信他的话,骆轻辰真的很好,跟他在一起,是我这十六年来最快乐的时光。而且……而且,他答应我了,走的时候带我一起走,要我跟他一起去南方。
杨琳惊疑不定地望着我,她说,沈惊蛰你脑子进水了吧。我以为你说说就算了,你怎么还上纲上线?
我说,杨琳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直想去南方。
杨琳熟练地点了支烟,不再理会我。周嘉北从舞厅门外经过,我厌恶地看了他一眼,最讨厌背后讲别人坏话的人。
我和骆轻辰越发地亲昵起来,我们经常放学后去岭南山玩到很晚才回家,偶尔也会坐在学校的小操场上说话,骆轻辰好像被我打上了沈惊蛰的标签。其他女生任是再要发狂嫉妒,都没用。他是我的,我得意地想。。
不久后,骆轻辰的叔叔听到了不好的传言。
骆轻辰说,惊蛰,我大概下周就走了呢。
我欣喜地问,真的吗?那我可以去南方了!
骆轻辰为难地犹豫了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此后的一周,我都在为去南方做准备,我打点了最漂亮的两身衣服,帮奶奶买好了平日可能会用到的小病小痛的药,还经常殷勤地帮邻居做家务事,希望我走后他们能多照顾奶奶一点。
最后,我去跟杨琳借钱。我羞赧地对杨琳说,杨琳,我以后一定会加倍还你的。
杨琳没有理会我,只说了句“你神经病”就迈着妩媚的步伐走进了舞场。看着杨琳和一个中年男人搂搂抱抱,我去南方的心更坚定了,我不要生活在这个无知落后,到处充满沙尘的小镇,我一定要去温暖的南方。
我周末跟着杨琳一天,她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她终于妥协。
她从枕头下摸出布包,从里面小心翼翼拿出了钱,数了一半给我,然后眼睛红红地说,沈惊蛰,你他妈以后被骗了不要来找我。
我也被泪水迷蒙了双眼,我坚定地说,杨琳,你放心,如果南方温暖,我一定会接你和奶奶都过去。
当时的我一定不会明白实现这个承诺有多艰难。连我自己都伸不开拳脚生活的地方,怎么还能顾及亲人。
[5]
骆轻辰告诉我是晚上八点的车,他叔叔会先找人把他送到市里,然后再买票回去。
我忐忑地问,你叔叔会和你一起吗?他点了点头。我问那怎么办?
他想了想,说,惊蛰,你七点五十就到镇子上等我们,然后我会对叔叔说一个同学要去市里看亲戚,搭个顺风车。
我点头。
很久之后,我都会想起那个夜晚,想起母亲。我终于明白母亲的心,她和她爱的人一起奔赴一个新的天地,那时她一定是开心的幸福的,并不会想到日后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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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不过,很久之后,那个夜晚也成了我噩梦的起源,终生的伤痕。我经常会梦到镇口,冰冷的月光,黑色压抑的树木枝丫漫天袭来。
那个晚上,我在镇口从七点五十,等到八点五十,九点五十……等到整个镇子都熄了灯,都没有看到面容干净的骆轻辰从车窗里露头,也没有看到一辆车子从这里经过。
午夜十二点,月光冰凉似水,我坐在镇口的石板上,手边还放着一个简单的包,里面有我的全部家当。夜晚的石板,透心地凉。
第二天早上,是杨琳找到了我。她说不放心,她说不放心我,所以到镇口看看。没想到却看到我躺在石板上。脑袋发热,她把我的包藏起,按后叫了周嘉北把我送到镇医院。
医生说我是着了凉,所以感冒了。我躺在床上打着针,脸色苍白,双眼无神。
杨琳坐在我床边,低声说,我让嘉北去打听了,那个姓骆的王八蛋,其实昨天晚上六点就已经走了。
我死死地抓住被角,喃喃地说,不可能的,轻辰不会丢下我一个人的。他说过他带我走的。他还说他会和我生活一辈子的。
杨琳皱了皱眉,冷笑,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
说完,站起身,奶奶已经在来的路上了,我跟她说你在我那里没睡好,着了凉。我先回去补觉了。
杨琳走后,我的眼泪一滴一滴砸落下来。
病好后,我开始像往常一样上学放学,去舞厅找杨琳说话,我的书包里,每天都背着一本相册,那是骆轻辰留给我的唯一东西。
我经常在舞厅里好半天不说话,杨琳安慰我,惊蛰,你明年好好高考,一定会考到南方的。到时我和你一起去。
杨琳的话不但没有起到安慰的作用,反而掀起了我心底的一阵剧痛,我抓住杨琳的手说,琳琳,恐怕,恐怕我撑不到明年了。
杨琳吓了一跳,一掌拍在我手上说,你胡说什么!
我吧杨琳拖到角落里。
杨琳……我那个很久没来了……
杨琳咦地问,哪个啊,什么啊。
转而突然明白过来,死死拽住我的手,沈惊蛰!你不要命了吗!你怎么这么大的胆子!
我泪眼婆娑,可是,我真的喜欢他啊。现在怎么办?
杨琳拍掉我的手,着急地抓了抓,说,你容我想一下。
[6]
最后,在她那个破旧的小屋子,她严肃地说。惊蛰,看来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离开了。
我睁大眼睛,什么意思?
杨琳说,这次我们一起走。你肯定不能在这里待下去,镇上只有两家卫生所,不管进哪家,都会碰到熟人。都会被传出去。
我点头,迟疑地问,杨琳,我们真的走吗?
杨琳坚定地点了点头,她说反正一直在等机会,就当这次是上天暗示我们离开吧。
我说,那我们去哪里。
杨琳迟疑了,她也没出去过,不知道目的地。我突然眼前一亮,我说,杨琳,我们去A市吧。
杨琳定定地看着我,我终于慢慢低下头,我的心思杨琳都知道,听说母亲跟那个老相好去了A市,而骆轻辰,也是A市的。
不过过了一会儿,杨琳郑重地说,也好。
后来的我经常想,如果那时,年少的我能够明白现实比期盼残酷,那我还会不会坚持背井离乡,毫无顾忌地奔向我向往的南方。
南方有仰望不到顶端的高楼大厦,绿色高大迎风招展的树木,充满温润的阳光,有漂亮的霓虹灯。车水马龙的大街,红男绿女格外耀眼。
可是,行走在繁华的街道,我突然觉得陌生失措。杨琳说,既来之则安之。
我们住在五块钱一天的招待所里,小小的房子里充满夏日的炎热,只有在晚上时,才会有凉风吹进来。不过这样房价对我们来说依旧昂贵。
我和杨琳在附近的电线杆上,小区的公告栏上,找招租的讯息。可是房价都是每个月三位数以上。最后,在一个偏僻的胡同里,找到一间被那家人摆放杂物的房子,以每个月八十块成交。
杨琳认真地说,我们找到房子了,就要找工作了。
转而冲漆黑的屋顶大吼,老娘一定会奋斗成富婆的!
可是,找工作前,我必须先解决自身问题。
我们在大街上看到很多这样的广告,无痛人流xxx钱。可是算下我们身上,总共也才有这么多。最后杨琳找了一家店面不大不小,看起来干净的诊所。我问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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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杨琳说,这个你别管,有我在,就不会让你挨饿。
杨琳的话,像一盏温暖的灯火,让很久之后的我辛苦漂泊,想起她的话时,便觉得看到了家和温暖。风起云涌时的掌声固然风光,但困境谁能陪你逆流而上。
[7]
做完手术之后,我在租的小房子里休息了半个月才找工作。
杨琳买来鸡炖汤给我喝。我喝着鸡汤哽咽地说,我很好,不要再浪费钱。杨琳不在乎地切了一声,可是她转过头时,我看她也用手背抹了一下脸。
我知道,她最近在一家小餐馆洗盘子,原本洁白的手也被水浸浮肿了。
身体好了之后,我也开始到处转悠找工作。
所幸我的运气还不差,有次经过一家家政服务时,看到一个微胖的中年女人走进去说要找保姆,我犹豫了下,在微胖的中年女人走出来时追上去。
我脸红羞赧地问,阿姨,我高中毕业,吃苦耐劳,符合你的条件吗?
中年女人挑剔的目光打量了下我,你从哪里来?
顿时,我明白了她的想法,杨琳说现在城里人精的死,他们不敢用年轻女孩,因为怕有的是人贩子,有的手脚不干净。
我急忙摇着手对阿姨说,我不是骗子,我是前段时间从乡下来的……
我的慌乱和脸红,让中年女人信了我,家政服务那里又要花一笔手续费,所以女人决定用我了。
找到工作后我和杨琳的交流就少了,因为我们每天回到家已是深夜,疲惫得朝床上一倒,就又到天亮,日复一日。
但是过了段时间,我到家,却发现杨琳缩着身体坐在床上,不动也不说话,我焦急地问她,怎么了?怎么了?
早上时她还开开心心地出门,说今天要发工资。相比于小镇,在这里每个月的工资比以往多好几倍。
杨琳抬起头,惊蛰,那个无良老板非但没有发工资,我跟他讨要时,还被打了一顿。
看着杨琳胳膊上的青紫,我眼泪簌簌地掉了下来。我抱着杨琳说,对不起,对不起。
如果不是因为我,你也不会受这样的罪。现在想来,在岭南镇那个地方终老,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杨琳瘦了很多,我抱着她都觉得她的骨头硌得慌。
杨琳的肩膀抽动了两下,我看不清她的表情,不过好像背上好像有泪水打落,一滴,两滴。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不,应该是感觉到杨琳哭。
从我认识杨琳,就从来没见她哭过,她总是一副顽强的杂草模样,风吹不倒,雷打不动。
过了一会儿,杨琳推开我去洗脸,回来说,明天我去找新工作,不然我们活下去都成问题。
杨琳找的新工作,是在洗脚城。
第一天上班后,她又变成彪悍的模样,回来跟我说,妈的,以前觉得洗脚挺作践自己
的,现在才发现,洗碗才是作践自己。
然后又向我表达了一下对未来的憧憬,老娘一定要自己开家洗脚城,弄几个温柔似水的小妹,让她们使劲挖那些男人口袋里的钱。
我发第一笔工资时,把钱都给了杨琳。她说,你的钱给我做什么
我愧疚地说,这一路都在花你的钱,而且你又这样照顾我。
杨琳一把把钱扔到我身上说,得,你甭在这里矫情了。请姐姐吃顿饭得了。
那天,是我和杨琳来城里以来吃的最饱最丰盛的一顿,火锅底层的红油,仿似我们的滚滚人生。
[8]
从来这个城市,我就没放弃过寻找母亲和骆轻辰。
我用每个月为数不多的工资里的一部分,买很多白纸,然后裁成一张张十厘米宽的字条,粘贴在我经过的地方。
每张字条上都醒目地写着,我是沈惊蛰,寻找秦彩和骆轻辰。不管哪天看到,下午五点都可以去xx路口的大榕树下找我。秦彩,是我母亲的名字。
因为杨琳说怕遇到图谋不轨的人,不能报房东和工作的地址,所以只写了个我们每天必经的地方。
我经常会在五点的时候在大榕树下停留片刻,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我多期望,有熟悉的面孔出现。可是,一天又一天,都无果。
杨琳好像谈恋爱了,她的脸上开始越来越多笑容,也开始往家提好吃的,好穿的。
甚至,她有天对我说,惊蛰,我们换个地方住吧。
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的吗,我说,我们把钱存起来,以后就可以自己当老板了。
杨琳冷静地问,阿姨,镇上传言你跟的是……老相好,而且还事业有成,可是,据我所知,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包工头。
母亲垂下眼,他刚存了点钱就去找了我,我那时鬼迷心窍,便跟他走了。来这里后,他起初还算努力,后来手上有了点小钱,便开始花天酒地,并且他一直对我嫁了个傻子心存芥蒂,对我越来越厌恶,便一直找机会离婚。
母亲安慰了我们两个,便走了。
我们商量好,她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回家收拾东西,然后两天后,我们三个就一起回岭南镇。虽然南方确实温暖,只是,不适合我们成长。
那天晚上杨琳说,惊蛰,其实,你知道吗,我经常梦到岭南镇,可是我跟自己较劲,我觉得出来了就不要回去。但是,现在,决定妥协之后,我忽然很期待回去后的生活。
我还没从见到母亲的震撼中走出来,只是静静地听着。
杨琳接着说,惊蛰,你知道我为什么对你这么好吗?因为从小我就羡慕你。
我惊讶地转头,这些话,倒从来没有听杨琳说过。
她看到我注意了,接着说道,小时候你妈还在的时候,你经常穿她缝制的漂亮衣裙,像个小公主,虽然你被镇上的人唾骂欺负,但是,他们其实也会小小地嫉妒你。而且,你知道吗,其实周嘉北一点都不讨厌你,相反,他喜欢你。他经常在你去看我时偷看你,他甚至,还让我带话跟你表白,但是……
杨琳不好意思低下头,但是,我却嫉妒你拥有的美好。所以我跟他说,你不喜欢他。他也是个骄傲少年,从此便冷漠待你,但是他对你还是很好的。那天早上在镇口发现你的其实是他,我们离开时找车送我们,给我们买车票的也是他,你……去诊所的钱也是临走时他给我的……
我惊讶地听杨琳说完,转而会心地微笑,原来在那个小镇上,还曾有人这样关心着我。
杨琳抬头问,惊蛰,你恨我吗?
我笑着说,你蠢死了,我为什么要恨你。以后还有那么多天,我和他可以相见,可以把那些误会澄清。但是,杨琳,你带我走时的勇气,你对我的照顾,却是我一生都回馈不了的。
[10]
我和杨琳愉快地收拾行李准备回去。
但是却在第二天接到惊天噩耗。警察找到我们,冰冷地问,你们谁是沈惊蛰?
我疑惑地答道,我是,请问有事吗?
秦彩是你什么人?
我母亲。
警察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递给我,这是你母亲留给你的遗书。
遗书?!我的脑海里响过一声炸雷,轰隆隆,旁边杨琳扯住警察的袖子问,她怎么了?
她于今天凌晨,杀了自己老公,然后自杀于家里。
我的耳边仿佛有海啸蔓延,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信上是母亲的字:
惊蛰,我左思右想,我已经没有什么脸面回岭南镇了,我不能再让你被人非议了,我的孩子,原谅妈妈,这一生,我只能带着恨离开了。我知道你一直想问一个问题,现在我肯定地告诉你,你姓沈,是你爸爸的孩子,不是野种。
我跪在床边哭的肝肠寸断。亲爱的妈妈,你一定不知道,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是失而复得。最残忍的事,是还未得到,便又再失去你,并且永生在这个世上再也寻不到你,你怎么忍心丢下你的小女儿。你视若珍宝的小女儿。
杨琳陪我在派出所做了笔录,走出派出所时,杨琳小心翼翼地问我,我们以后怎么办?
我坚定不移地说,回去。
我一直以为追寻的南方遍布温暖,可是当我到达时却发现这里满地荆棘,走一步有多难。
我和杨琳按计划买了车票回去,在进站口时,我突然看到旁边有个漂亮的女孩扯着一个干净的男孩说,快点,叔叔阿姨恐怕快到了,你怎么可以让我第一次见他们就迟到呢。
男孩微笑着说,我爸妈肯定会喜欢你的啦。
男孩像一棵挺拔的白杨树,带着南方的温润,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我的眼泪掉落。
杨琳问我,惊蛰,怎么了。
我摇头,广播里播放着,xx次列车进站,xx次列车进站,请做好接站准备,请做好接站准备。
我说,走吧,车进站了。
再回头时,男孩女孩消失在一片温润的阳光里。
那个男孩肯定忘了,他曾对一个女孩说过,带你去南方,和你在一辈子在一起。
本地新闻:
各位观众,今天上午九点,由A市开往C市的xx次列车行至C市境内三十公里时,因山体滑坡,造成脱轨。七人受伤六十人死亡,AC铁路中断行车。铁道部长赴赶现场组织紧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