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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读三毛

发布时间: 2021-02-20 15:52:18

㈠ 为什么说女生不要读三毛

有荷西在的日子,三毛的照片都是神采飞扬洒脱不羁,充满异域风情的样子。自从荷西走后,她无数次想随之而去,却又不忍父母为其心伤而不忍,照片上的她也渐渐没有了欢颜。

㈡ 怎样读三毛的书

看纸质的书本,一杯茶,一个安静的房间,用心去感受书的字里行版间,把自己置于书权里的情境去感受。如果想要了解三毛,就请看完她所有的书吧。我爱三毛的温暖、坚强、率性、自由;我心疼她心里的关于童年的悲伤记忆,我心疼她始终走不出荷西离开的悲伤阴影;我欣赏她的为人处世,灵性通透。

㈢ 读三毛有感3000字数

3000字,这么多字的我没有,不过1000字左右的有一篇供参考。建议你在此基础上加工即可,你的认可是我解答的动力,请采纳。

寻找生命的真善美
---读《三毛》有感

我总是看不懂那些鸿篇巨论,因为它们太深奥了。而这种深奥又常常让我觉得它与现实相差甚远--我无法从中体会到一种真实存在的感觉。而《三毛》却不一样。总觉得它是一种很有灵气的东西,在向世人传达着某一种语言。三毛以她最清新的笔调,最平凡的文字,写出了人世间最真实也最厚重最有份量的东西--亲情、友情、爱情。
亲情是人最不能割舍的一段感情。人们常说“血浓于水”。我想这种说法在某种程度上也折射出了亲情的博爱。亲情是一份理解、一种包容。有些东西可以想得很慷慨,但面对亲情,到了要真正做出抉择时,内心的私爱却能占据人的理智。“如果选择自己结束生命的这条路,你们也要想得明白,因为在我,那将是一个更幸福的归宿。”这是三毛在《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第一篇《不死鸟》中对父母亲说的一段话。面对三毛的“不成器”,三毛的父亲没少叹息过,但那份爱使得他能够包容三毛所有一切不合常理的行为。正是这份无私的爱,所以三毛才会那样地祈求上苍让她在“父亲、母亲、丈夫的生命圆环里做最后离世的一个”,“为了爱的缘故”,忍着彻心的苦,切肤的痛,一个人独自喝下那永别的苦杯。
没有人会习惯一个人生活,身边没有朋友的微笑亦是忧愁,人总会莫名奇妙地空虚,感觉自己像是一个空心的稻草人,没有感情。朋友之间讲求的是信任、是理解。“善良之心,与世可依。”无论是自己熟悉的人还是未曾谋面的陌生人,三毛说“人跟人之间‘知心’最重要”。她的真诚、善良、一诺千金,使她拥有了很多很多真心的朋友。无论是“相逢何必曾相识”的莫里,还是渴望飞翔却没有自由的哑奴,还是……他们对三毛真挚的友情,让人感动得想流泪。
爱情是最真挚的仰慕,是最强烈、稳定、专一的情感。爱是给予,在保留自己独立人格的条件下与他人合二为一,需要双方之间的磨合。爱是理解,这份理解首先应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在信任恋人的同时给予对方更多的空间与自由;爱是责任,要爱对方,尊重对方的人格,为对方的现在以及将来担当责任;爱也是能力,只有有爱的能力,才能为恋人缔造幸福。三毛与荷西之间的爱情故事看似云淡风情、细水长流,实是惊天泣地、永恒不灭。只因那里面融入了太多的真情。
在寻觅真善美的过程中,我还要继续我的足迹--静观天地与人世,慢慢品味出它的美与和谐。正如三毛自己所写“一个聪明敏感的孩子,在对生命探索和生活的价值上,往往因为过分执着,拼命探求而得不着答案,于是一份不能轻视的哀伤,可能会占去他日后许许多多的年代,甚而永远不能超脱。”
珍爱生命,珍重“亲情”、“友情” 和“爱情”,我懂得了。

㈣ 读过很多书的人帮忙推荐几本书

七夕的《后来我们都哭了》、鲜橙的《谁是谁的谁》

㈤ 三毛的爱情诗句

1. 爱情,如果不落实到穿衣、吃饭、数钱、睡觉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里去,是不容易天才地久的。

2. 承诺本来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一场角力,有时皆大欢喜,大部份的情况却两败俱伤。

3. 爱情不是必需,少了它心中也荒凉。

4. 如果你给我的,和你给别人的是一样的,那我就不要了。

5. 某些人的爱情,只是一种"当时的情绪"。如果对方错将这份情绪当做长远的爱情,是本身的幼稚。

6.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7.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8. 相逢,不是恨晚,便是恨早。

9. 如果爱情消逝,一方以任何理由强求再得,这,正如强收覆水一样的不明事理。

10. 人活在世界上,最重要的是有爱人的能力,而不是被爱,我们不懂得爱人又如何能被人所爱?

11. 爱情的滋味复杂,绝对值得一试二尝三醉。

12. 爱情是风花雪月的事,失意的人是玩不起的。

13. 荷西问三毛:“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三毛说:“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荷西说:“说来说去,你总想嫁有钱的。”“也有例外的时候。”三毛叹了口气。“如果跟我呢?”荷西自然地问。三毛道:“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算了。”荷西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得多吗?”三毛十分小心地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14. 三毛:我们都还年轻,你也才高三,怎么就想结婚了呢?荷西:我是碰到你之后才想结婚的。

15. 既然两人来世不再结发,那么今生今世更要珍惜,以后就都是旁人家的人了。

16. 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

17. 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

18. 走得突然,我们来不及告别。这样也好,因为我们永远不告别。

19. 那些因为缘分而来的东西,终有缘尽而别的时候。

20. 心之何如,有似万丈迷津,遥亘千里,其中并无舟子可以渡人,除了自渡,他人爱莫能助。

21.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土里安详, 一半在风里飞扬, 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 从不寻找。

㈥ 读三毛《梦里花落知多少》有感

三毛的一生都在找寻着属于自己的爱情。可终其一生,都没找到,最后自杀。关于她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正是写的她的爱情的回忆。三毛的爱情像一场梦,童话一样的梦。在梦中诞生,又在梦中逝走。
生的生,死的死
从无知到已知,从已知到无知
历史从未解答过
爱的神秘
灵魂的离奇
而梦与时间里
宇宙进行着的
是层层的谜。
《梦里花落知多少》写的是三毛生命中最浓黑的悲戚,破裂了童话,也破了她的生活。三毛一直不敢直面这里吸走她情感的回忆。盲目的悲哀,茫然的抬不起头来,闭着眼睛只是走,走,走。从瑞典到马德里再到那纳利岛,从那纳利岛又到……她已经完全忽视了自己的思考,在她独特的悲哀中带着点轻盈的调子,愈发显得那颗心不堪一击,久久不能风干。
《梦里花落知多少》写出在黑暗时期的不容理解,但这些恰恰是最坦诚的。三毛一生中的至爱不幸身亡,对于三毛无形中是一次多么重大的打击。他们俩走过了那么多风风雨雨,还有勇于同自然挑战的精神,在沙漠中举行的婚礼等,让她都难以忘怀。荷西的离开带走了她一半的生活,一半的希望。在生活的面前三毛也曾想过与荷西一同离去。可是最后她还是选择了“生”,她生下去的理由则是为了别人,为了父母亲人,她不想让父母再拥有失女之痛,所以她拼命想用时间来逃避。无数个夜晚中梦到与荷西在一起,犹是她的思考变乱。
一页页翻过了三毛的生活,点点滴滴都记叙了她热爱生命的旅程,仿佛看见她穿着长裙,在阳光下飞舞,以无比伦比的姿态晾晒着一串串回忆。
我喜欢她的个性,欣赏她的爱情,佩服她的勇气.她一生,自杀多次,为屈辱,为爱情.她最后一次自杀终于是成功了,她扑进了死神的怀抱.也许死是她最好的作品,也许荷西的死早已带走了她生的勇气。也许她撒哈拉那幸福的六年预支完了她的幸福。
《梦里花落知多少》我看几次,也哭几次.我被感动,彻彻底底的。她每个文字都渗着对荷西深切的怀念,眷恋,还有那深刻的爱意。在没有荷西的恶梦了,她以为走的会是她,可是她不知道最后是荷西躺在她的怀里,让她泣不成声地叫着“荷西,安息。荷西,安息。”荷西死在了他另一个情人—大海的怀抱里,那一天是中秋节!
为了三毛,荷西放弃大海,去了沙漠.他爱了她十三年.终于,三毛在恶梦醒来的深夜了,叫醒荷西,对他说出“我爱你”,说出了让他等了十三年的话.“我爱你,爱你胜于自己的生命”他们就那样在深夜里相拥,三毛的心绞痛又犯了,一直以为要走的是她。她哭着让荷西在她离去后定要去一个温柔的女子。放火也好,漂泊也好,只要他再娶。
可是她那痴心的丈夫还是离开了她,再他们结婚六年后离开了她,带走了她活下去的勇气,带走了她心灵的绿洲。“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走了的,是我们。”是呀,墓园了埋的不仅是荷西的躯体,更是他们的一段情。
“我爱的人,不忍心留下你一个人再黑暗里,再那个地方,又到了那儿去握住你的手安睡?”这是三毛内心最深的痛楚。“就算你已成白骨,仍是春闺梦里相思又相思的亲人啊!”谁能够忘记这涌自心底带泪的声音: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做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生命中总有一些人或事,不用去追忆,因为它们早已深藏于我们的心底了,甚至润物细无声般的融入了我们的灵魂。感谢三毛陪我走过那漫长的岁月,感谢三毛陪我走出生命里最阴霾的天空!一丝心酸,一丝感动,这就是你,三毛,让我在梦里永远追随着你!

㈦ 读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的读后感

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里讲了她失去丈夫荷西之后的生活,从低沉失落、极度的痛苦到慢慢走出来的蜕变,这个时期也算是三毛写作的高峰期,她勇敢的慢慢的去接受这个事实,失去了至爱的人。虽然这部作品看起来很平凡很平淡,似乎没有其他作品那么的华丽,而是用朴实的语言在记录心中最真实的想法以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点点滴滴,正因为这样,所以我深深的被这本书的内容所吸引。它是那么远却好像又那么近,好像我也进入了三毛平淡而不平凡的生活中一样。
本来荷西开始追求三毛,三毛是一点也看不上荷西的,但慢慢的,时间的过去,这个固执的女孩被荷西所打动,他们一起创造属于他们的生活,幸福生活。即使他们也过得很紧凑,但是却很快乐。这或许也是三毛所向往的,也只有荷西可以给到她这样的生活。《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中,很多次三毛都试图用死亡来结束一切,来了结这么痛苦不堪的日子,她一次次与自己的内心作斗争,她的朋友们很关心她,也在努力的帮助她,似乎全世界到处都有她的朋友,到处邀请她去玩,可是基本都被她拒绝,她想要安静,安静得一切像死寂一般,她只想去那个岛,那个她和荷西最美好记忆的地方,那里有他们一起建造的小屋,有荷西对她的疼爱,有日落后他们一起搭房的身影,有她等待荷西做工回来的焦急,有她平淡的生活。
书里她就用了这些平平常常的故事来记录了她那段快乐与痛苦,她不怕死,她愿意去陪荷西,但是在台湾的父母,西班牙的朋友……这些她也割舍不下,她一天天这样孤独的活着,没有荷西的日子,她很伤心,很寂寞,很孤独。他们的爱情故事一下子把我拉入其中,这样的爱似乎与今天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的“爱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的爱是那样的自然,那样珍贵,那样唯一,那样永恒,那样刻骨铭心,那样无与伦比。
没有华丽的言语来记录,来表达,但正因为这样它是那么吸引人,也引起人们的反思。爱情到底是什么?其实简简单单去大胆爱就好,没有那么多甜言蜜语。三毛,不需要沙漠里太多水,只要能够与荷西生存就够了,不需要生活中太多钱,只要能够与荷西生活就够了,简单写写作。
失去荷西这对于三毛来说是个莫大的打击,失去至爱,就像在黑暗的冰窖里前行,没有太多的氧气,似乎快要窒息,却依然活着,痛着。并且还每天面对那么多读者的来信,许许多多的见面会,许许多多的饭局,这些都快把三毛压得快要断气,在痛苦下依然强颜欢笑,三毛当然做不到,因为她是随性的,她是自由的,她勇敢的,坚强的一次又一次的鼓励自己,让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走出这段阴影,用与荷西的美好回忆,点点滴滴,来鼓励自己,来支撑自己过剩下的日子。
向着阳光的每一天总还是会好点的,或许这就是三毛向我们诠释了什么是爱一个人就要好好的活下去,而不是一直在痛苦中折磨自己,这就是他们爱情的伟大吧,《梦里花落知多少》里,三毛与荷西的爱情也正是现在社会所缺少的美,一些人们只在追求物质上的单一而忽略了精神上的丰满,喜欢一个人是用心去爱她,用再多的物质它还是物质。没有丰厚的嫁妆,朴实的动物头颅也是宝贝,也依然可以表达对一个人的感情,也可以很灵动。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三毛想要的安静,里面是三毛笔下勾勒的她认为的世界情感,她是无拘束的自由鸟,我们要想与她一起去回忆那段美好,需要做的就是静静去聆听她,留一份安静给她,不去吵闹的胡乱评论她的作品,她的生活,她的安静。虽然,现在的我还没有深深的了解三毛的内心,但至少她给了我痛的感觉,让我也似乎很向往她的那种生活,那种不顾一切,那种自由。这种疼痛很美好,也教我在成长,在学习。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真实的面对自己的内心,勇敢告诉自己,自己到底想做什么,想要什么。这部作品,简单却让我心一直牵挂,记忆深刻。想与三毛体会自己心中的三毛故事。

㈧ 三毛的《逃学为读书》 全文!

逃学为读书

三毛

两年多以前的夏天,我回国去看望久别的父母,虽然只在家里居住了短短的两个月,可是该见的亲友却也差不多见到了。

在跟随父母拜访长一辈的的父执时,总有人会忍不住说出这样的话来:“想不到那个当年最不爱念书的问题孩子,今天也一个人在外安稳下来了,怎不令人欣慰呢!”

这种话多听了几遍之后,我方才惊觉,过去的我,在亲戚朋友之间,竟然留下了那么一个错误的印象,听着听着,便不由得在心里独自暗笑起来。

要再离家之前,父亲与我挤在闷热的贮藏室里,将一大盒一大箱的书籍翻了出来,这都是我初出国时,特意请父亲替我小心保存的旧书,这一次选择了一些仍是心爱的,预备寄到遥远的加纳利群岛去。

整理了一下午,父亲累得不堪,当时幽默的说:“都说你最不爱读书,却不知烦死父母的就是一天一地的旧书,倒不如统统丢掉,应了人家的话才好。”

说完父女两人相视而笑,好似在分享一个美好的秘密,乐得不堪。

算起我看书的历史来,还得回到抗战胜利复员后的日子。

那时候我们全家由重庆搬到南京,居住在鼓楼,地址叫“头条巷四号”的一幢大房子里。

我们是浙江人,伯父及父亲虽然不替政府机关做事,战后虽然回乡去看望过祖父,可是,家仍然定居在南京。

在我们这个大家庭里,有的堂兄姐念中大,有的念金陵中学,连大我三岁的亲姐姐也进了学校,只有我,因为上幼稚园的年纪还不够,便跟着一个名叫兰瑛的女工人在家里玩耍。那时候,大弟弟还是一个小婴儿,在我的记忆里,他好似到了台湾才存在似的。

带我的兰瑛本是个逃荒来的女人,我们家原先并不需要再多的人帮忙,可是因为她跟家里的老仆人,管大门的那位老太太是亲戚,因此收留了她,也收留了她的一个小男孩,名叫马蹄子。

白天,只要姐姐一上学,兰瑛就把我领到后院去,叫马蹄子跟我玩。我本来是个爱玩的孩子,可是对这个一碰就哭的马蹄子实在不投缘,他又长了个癞痢头,我的母亲不知用什么白粉给他擦着治,看上去更是好讨厌,所以,只要兰瑛一不看好我,我就从马蹄子旁边逃开去,把什么玩具都让给他,他还哭。

在我们那时候的大宅子里,除了伯父及父亲的书房之外,在二楼还有一间被哥哥姐姐称做图书馆的房间,那个地方什么都没有,就是有个大窗,对着窗外的梧桐树,房间内,全是书。

大人的书,放在上层,小孩的书,都在伸手就够得到的地板边上。

我因为知道马蹄子从来不爱跟我进这间房间,所以一个人就总往那儿跑,我可以静静的躲到兰瑛或妈妈找来骂了去吃饭才出来。

当时,我三岁吧!

记得我生平第一本看的书,是没有字的,可是我知道它叫《三毛流浪记》,后来,又多了一本,叫《三毛从军记》,作者是张乐平。

我非常喜欢这两本书,虽然它的意思可能很深,可是我也可以从浅的地方去看它,有时笑,有时叹息,小小的年纪,竟也有那份好奇和关心。

“三毛”看过了。其他凡是书里有插图画的儿童书,我也拿来看看。记得当时家里有一套孩子书,是商务印书馆出的,编的人,是姐姐的校长,鼓楼小学的陈鹤琴先生,后来我进了鼓楼幼稚园,也做了他的学生。

我在那样的年纪,就“玩”过《木偶奇遇记》、《格林兄弟童话》、《安徒生童话集》,还有《爱的教育》、《苦儿寻母记》、《爱丽丝漫游仙境》……许多本童话书,这些事,后来长大了都问过父亲,向他求证,他不相信这是我的记忆,硬说是堂兄们后来在台湾告诉我的,其实我真没有说谎,那时候,看了图画、封面和字的形状,我就拿了去问哥哥姐姐们,这本书叫什么名字,这小孩为什么画他哭,书里说些什么事情,问来问去,便都记住了。

所以说,我是先看书,后认字的。

有一日,我还在南京家里假山堆上看桑树上的野蚕,父亲回来了,突然拿了一大叠叫做金元券的东西给我玩,我当时知道它们是一种可以换马头牌冰棒的东西,不禁吓了一跳,一看姐姐,手上也是一大叠,两人高兴得不得了,却发现家中老仆人在流泪,说我们要逃难到台湾去了。

逃难的记忆,就是母亲在中兴轮上吐得很厉害,好似要死了一般的躺着。我心里非常害怕,想帮她好起来,可是她无止无境的吐着。

在台湾,我虽然年龄也不够大,可是母亲还是说动了老师,将我和姐姐送进国民学校去念书,那时候,我已经会写很多字了。

我没有不识字的记忆,在小学里,拼拼注音、念念国语日报,就一下开始看故事书了。

当时,我们最大的快乐就是每个月《学友》和《东方少年》这两本杂志出书的时候,姐姐也爱看书,我不懂的字,她会教,王尔德的童话,就是那时候念来的。

初小的国语课本实在很简单,新书一发,我拿回家请母亲包好书皮,第一天大声朗读一遍,第二天就不再新鲜了。我甚至跑去跟老师说,编书的人怎么不编深一点,把我们小孩子当傻瓜,因为这么说,还给老师骂了一顿。

《学友》和《东方少年》好似一个月才出一次,实在不够看,我开始去翻堂哥们的书籍。

在二堂哥的书堆里,我找出一些名字没有听过的作家,叫做鲁迅、巴金、老舍、周作人、郁达夫、冰心这些字,那时候,才几岁嘛,听过的作家反而是些外国人,《学友》上介绍来的。

记得我当时看了一篇大概是鲁迅的文章,叫做《风筝》,看了很感动,一直到现在还记得内容,后来又去看《骆驼祥子》,便不大看得懂,又看了冰心写给小读者的东西,总而言之,那时候国语日报不够看,一看便看完了。所以什么书拿到手来就给吞下去。

有一日大堂哥说:“这些书禁了,不能看了,要烧掉。”什么叫禁了,也不知道,去问母亲,她说:“有毒”,我吓了一大跳,看见哥哥们蹲在柚子树下烧书,我还大大的吁了口气,这才放下心来。

又过了不知多久,我们住的地方,叫做朱厝仑的,开始有了公共汽车,通车的第一天,全家人还由大伯父领着去坐了一次车,拍了一张照片留念。

有了公车,这条建国北路也慢慢热闹起来了,行行业业都开了市,这其中,对我一生影响最大的商店也挂上了牌子——建国书店。

那时候,大伯父及父亲千辛万苦带了一大家人迁来台湾,所有的一些金饰都去换了金元券给流掉了,大人并没有马上开业做律师,两房八个孩子都要穿衣、吃饭、念书,有的还要生病。我现在想起来,那时候家里的经济情形一定是相当困难的,只是我们做孩子的并不知觉而已。

当我发现“建国书店”是一家租书店的时候,一向很听话的我,成了个最不讲理的孩子,我无止无休的缠住母亲要零钱。她偶尔给我钱,我就跑去书店借书。有时候母亲不在房内,我便去翻她的针线盒、旧皮包、外套口袋,只要给我翻出一毛钱来,我就往外跑,拿它去换书。

“建国书店”实在是个好书店,老板不但不租低级小说,他还会介绍我和姐姐在他看来不错的书,当时,由赵唐理先生译的,劳拉·英格儿所写的全套美国移民西部生活时的故事书——《森林中的小屋》、《梅河岸上》、《草原上的屋》、《农夫的孩子》、《银湖之滨》、《黄金时代》这些本无聊的故事简直看疯了我。

那时候,我看完了“建国书店”所有的儿童书,又开始向其他的书籍进攻,先是《红花侠》,后是《三剑客》,再来看《基度山恩仇记》,又看《唐吉诃德》。后来看上了《飘》,再来看了《简爱》《琥珀》《傲慢与偏见》《咆哮山庄》《雷绮表姐》……我跌入这一道洪流里去,痴迷忘返。春去秋来,我的日子跟着小说里的人打转,终于有一天,我突然惊觉,自己已是高小五年级的学生了。

父母亲从来没有阻止过我看书,只有父亲,他一再担心我那种看法,要看成大近视眼了。

奇怪的是,我是先看外国译本后看中国文学的,我的中文长篇,第一本看的是《凤萧萧》,后来得了《红楼梦》已是五年下学期的事情了。

我的看书,在当时完全是生吞活剥,无论真懂假懂,只要故事在,就看得下去,有时看到一段好文章,心中也会产生一丝说不出的滋味来,可是我不知道那个字原来叫做“感动”。

高小的课程原先是难不倒我的,可是算术加重了,鸡兔同笼也来了,这使得老师十分紧张,一再的要求我们演算再演算,放学的时间自然是晚了,回家后的功课却是一日重于一日。

我很不喜欢在课堂上偷看小说,可是当我发觉,除了这种方法可以抢时间之外,我几乎被课业迫得没有其他的办法看我喜欢的书。

记得第一次看《红楼梦》,便是书盖在裙子下面,老师一写黑板,我就掀起裙子来看。

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着茫茫的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猩猩大红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身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着宝玉高歌而去——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当我看完这一段时,我抬起头来,愣愣的望着前方同学的背,我呆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心里的滋味,已不是流泪和感动所能形容,我痴痴的坐着、痴痴的听着,好似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着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没有回答她。老师居然也没有骂我,上来摸摸我的前额,问我:“是不是不舒服?”

我默默的摇摇头,看着她,恍惚的对她笑了一笑。那一刹那间,我顿然领悟,什么叫做“境界”,我终于懂了。文学的美,终其一生,将是我追求的目标了。

《红楼梦》,我一生一世都在看下去。

又过了一年,我们学唱《青青校树》,六年的小学教育终成为过去,许多同学唱歌痛哭,我却没有,我想,这倒也好,我终于自由了。

要升学参加联考的同学,在当时是集体报名的,老师将志愿单发给我们,要我们拿回家去细心的填。

发到我,我跟她说:“我不用,因为我决定不再进中学了。”老师几乎是惊怒起来,她说:“你有希望考上,为什么气馁呢?”

我哪里是没有信心,我只是不要这一套了。

“叫你妈妈明天到学校来。”她仍然将志愿单留在我桌上,转身走了。

我没有请妈妈去学校,当天晚上,父亲母亲在灯下细细的读表,由父亲一笔一划亲手慎重的填下了我的将来。

那天老师意外的没有留什么太重的家庭作业,我早早的睡下了,仰躺在被里,眼泪流出来,塞满了两个耳朵。

做小孩子,有时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要怎么过自己的一生,大人自然得问都不问你一声。

那一个漫长的暑假里,我一点也不去想发榜的事情,为了得着一本厚厚的《大戏考》欣喜若狂,那一阵眼睛没有看瞎,也真是奇迹。

回想起来,当时的我,凡事不关心,除了这些被人称为“闲书”的东西之外,我是一个跟生活脱了节的十一岁的小孩,我甚而没有什么童年的朋友,也实在忙得没有时间出去玩。最最愉快的时光,就是搬个小椅子,远远的离开家人,在院中墙角的大树下,让书带我去另一个世界。

它们真有这种魔力。

我是考取了省中的,怎么会进去的,只有天晓得。小学六年级那年,生活那么紧张,还偷看完了整整一大部《射雕英雄传》。

这看完并不算浪费时间,可怕的是,这种书看了,人要发呆个好多天醒不过来。

进了中学,看书的嗜好竟然停了下来,那时候我初次坐公车进城上学,四周的同学又是完全陌生的脸孔,一切都不再像小学一般亲切熟悉。新环境的惊愕,使我除了努力做乖孩子,不给旁人比下来之外,竟顾不了自己的心怀意念和兴趣。

我其实是一个求知欲很强的人,学校安排的课程听上去是那么有趣,美术、音乐、英文、历史、国文、博物……在这些科目的后面,应该蕴藏了多少美丽的故事。数学,也不该是死板的东西,因为它要求一步一步的去推想、去演算,这和侦探小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我是这么的渴求新的知识,我多么想知道一朵花为什么会开,一个艺术家,为什么会为了爱画、爱音乐甘愿终生潦倒,也多么想明白,那些横写的英文字,到底在向我说些什么秘密……。

可惜我的老师们,从来没有说过这些我渴羡的故事。

美术就是拿些蜡做的水果来,把它画得一模一样;音乐是单纯的唱歌;地理、历史,应该是最好玩的科目,可是我们除了背书之外,连地图都很少画。

我最爱的英文老师,在教了我们一学期之后,又去了美国。

数学老师与我之间的仇恨越来越深,她双眼盯住我的凶光,好似武侠小说中射来的飞镖一样。

初一那年我的成绩差强人意,名次中等,不留级。

暑假又来了,我丢下书包,迫不及待的往租书店跑,那时候,我们已搬到长春路底去居住,那儿也有租书店,只是那家店,就不及“建国书店”高贵,它是好书坏书夹杂着,我租书有年,金杏枝的东西,就没去错拿过它。

也是在那个夏天,父亲晒大樟木箱,在一大堆旧衣服的下面,被我发觉了封尘多少年的宝藏,父母自己都早已忘了的书籍。

那是一套又一套的中国通俗小说。

泛黄的、优美细腻的薄竹纸,用白棉线装订着,每本书前几页有毛笔画出的书中人物,封面正左方窄窄长长的一条白纸红框,写着这样端正秀美的毛笔字——水浒传、儒林外史、今古奇观……。

我第一次觉着了一本书外在形式的美。它们真是一件件艺术品。

发觉了父亲箱底那一大堆旧小说之后,我内心挣扎得很厉害,当时为了怕书店里的旧俄作家的小说被别人借走,我在暑假开始时,便倾尽了我的零用钱,将它们大部份租了下来,那时手边有《复活》、《罪与罚》、《死灵魂》、《战争与和平》、《卡拉马助夫兄弟们》,还有《狂人日记》与《安娜卡列尼娜》……这些都是限时要归还的。

现在我同时又有了中国小说。一个十二岁的中国人,竟然还没有看过《水浒传》,使我羞愧交加,更是着急的想去念它。

父亲一再的申诫我:“再看下去要成瞎子了,书拿得远一点,不要把头埋进去呀!”

我那一个夏天,是做了一只将头埋在书里的驼鸟,如果问我当时快不快乐,我也说不出来,我根本已失去了自己,与书本溶成一体了,那里还知道个人的冷暖。

初二那年,连上学放学时挤在公共汽车上,我都抱住了司机先生身后那根杠子,看我那被国文老师骂为“闲书”的东西。

那时候我在大伯父的书架上找到了《孽海花》、《六祖坛经》、《阅微草堂笔记》、还有《人间词话》,也看租来的芥川龙之介的短篇,总而言之,有书便是好看,生吞活剥,杂得一塌糊涂。

第一次月考下来,我四门不及格。

父母严重的警告我,再不收收心,要留级了。又说,看闲书不能当饭吃,将来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也该立下志向,这样下去,做父母的怎么不担心呢。

我那里有什么立志的胸怀,我只知看书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至于将来如何谋生,还远得很哪。

虽然这么说,我还是有羞耻心,有罪恶感,觉得成绩不好,是对不住父母的行为。

我勉强自己收了心,跟每一位老师合作,凡书都背,凡课都听,连数学习题,我都一道一道死背下来。三次数学小考,我得满分。

数学老师当然不相信我会突然不再是白痴了,她认为我是个笨孩子,便该一直笨下去。

所以,她开始怀疑我考试作弊。当她拿着我一百分的考卷逼问我时,我对她说:“作弊,在我的品格上来说,是不可能,就算你是老师,也不能这样侮辱我。”

她气得很不堪,冷笑了一下,下堂课,她叫全班同学做习题,单独发给我一张考卷,给了我几个听也没有听过的方程式。

我当场吃了鸭蛋。

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这位数学老师,拿着蘸得饱饱墨汁的毛笔,叫我立正,站在她划在地下的粉笔圈里,笑吟吟恶毒无比的说:“你爱吃鸭蛋,老师给你两个大鸭蛋。”在我的脸上,她用墨汁在我眼眶四周涂了两个大圆饼,因为墨汁太多了,它们流下来,顺着我紧紧抿住的嘴唇,渗到嘴巴里去。

“现在,转过去给全班同学看看。”她仍是笑吟吟的说。全班突然爆出了惊天动地的哄笑,只有一个同学没有笑,低下头好似要流泪一般。

我弄错了一点,就算这个数学老师不配做老师,在她的名分保护之下,她仍然可以侮辱我,为所欲为。

画完了大花脸,老师意犹未尽,她叫我去大楼的走廊上走一圈。我僵尸般的走了出去,廊上的同学先是惊叫,而后指着我大笑特笑,我,在一刹那间,成了名人。

我回到教室,一位好心的同学拖了我去洗脸,我冲脸时一句话都没有说,一滴泪都没有掉。

有好一阵,我一直想杀这个老师。

我照常上了几天课,照常坐着公共汽车晃去学校。

有一天,我站在总统府广场的对面,望着学校米黄色的平顶,我一再的想,一再的问自己,我到底是在干什么?我为什么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喜爱的东西?我在这儿到底是在忍耐什么?这么想着想着,人已走到校门口,我看一下校门,心里叹着:“这个地方,不是我的,走吧!”

我背着书包,一坐车,去了六张犁公墓。

在六张犁那一大堆土馒头里,我也埋下了我不愉快的学校生涯。

那时候,我认识的墓地有北投陈济棠先生的墓园,有阳明山公墓,有六张犁公墓,在现在市立殡仪馆一带也有一片没有名字的坟场。这些地方,我是常客。世上再没有跟死人做伴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

逃学去坟场其实很不好玩,下起雨来更是苦,可是那儿安静,可以用心看书。

母亲不知我已经不上学了,每天一样给我饭钱,我不吃饭,存了三五元,去牯岭街当时的旧书店(当时不放地摊的),买下了生平第一本自己出钱买下的书,上下两册,叫做《人间的条件》。

我是不太笨的,旷课两三天,便去学校坐一天,老师看见我了,我再失踪三五天。

那时家中还没有装电话,校方跟家长联络起来并不很方便。

我看书的速度很快,领悟力也慢慢的强了,兴趣也更广泛些了,我买的第二本书,也是旧的,是一本《九国革命史》,后来,我又买进了国语日报出的一本好书,叫做《一千零一个为什么》,这本书里,它给小孩子讲解自然科学上的常识,浅浅的解释,一目了然,再不久,我又买下了《伊凡·傅罗姆》这本太感人的旧书,后来差不多从不吃饭,饭钱都换了书。在逃学完完全全释放的时光里,念我真正爱念的东西,那真是生命最大的享受。

逃课的事,因为学校寄了信给家里,终于到了下幕的时候。

当时,我曾经想,这事虽然是我的错,可是它有前因,有后果,如果连父母都不了解我,如果父亲也要动手打我,那么我不如不要活了。

我休学了一年,没有人说过一句责备我的话。父亲看了我便叹气.他不跟我多说话。

第二年开学了,父母鼓励我再穿上那件制服,勉强我做一个面对现实的人。而我的解释,跟他们刚好不太一样,面对自己内心不喜欢的事,应该叫不现实才对。

母亲很可怜,她每天送我到学校,看我走进教室,眼巴巴的默默的哀求着我,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去,我低头坐在一大群陌生的同学里,心里在狂喊:“母亲,你再用爱来逼我,我要疯了!”

我坐一节课,再拿起书包逃出校去,那时候我胆子大了,不再上坟墓,我根本跑到省立图书馆去,在那里,一天啃一本好书,看得常常放学时间已过,都忘了回家。

在我初二下那年,父母终于不再心存幻想,将这个不成器的孩子收留在家,自己教育起来。

我的逃学读书记也告一段落了。

休学在家,并不表示受教育的终止。

当时姐姐高中联考上榜了二女中,可是她实在受不了数学的苦难,又生性喜欢音乐,在经过与父母的恳谈和了解之下,她放弃了进入省中的荣誉,改念台北师范学校音乐科,主修钢琴,副修小提琴。也因为这一个选择,姐姐离家住校,虽然同在台北市里住着,我却失去了一个念闲书的好伴侣。

姐姐住校去了,我独占了一间卧室,那时我已办妥休学手续,知道不会再有被迫进教室的压力,我的心情,一下子轻松了起来。

那一年的压岁钱,我去买了一个竹做的美丽书架,放在自己的房间里,架上零零落落的几十本书,大半是父亲买回来叫我念的。

每天黄昏,父亲与我坐在藤椅上,面前摊着《古文观止》,他先给我讲解,再命我背诵,奇怪的是,没有同学竞争的压力,我也领悟得快得多,父亲只管教古文,小说随我自己看。

英文方面,我记得父亲给我念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是奥·亨利写的《浮华世界》,后来又给我买了《小妇人》、《小男儿》这些故事书,后来不知为了什么,母亲每一次上街,都会带英文的漫画故事给我看,有对话、有图片,非常有趣而浅近,如《李伯大梦》、《渴睡乡的故事》(中文叫《无头骑士》吗?)、《爱丽丝漫游仙境》、《灰姑娘》这些在中文早已看过的书,又同英文一面学一面看,英文就慢慢的会了。

真的休学在家,我出门去的兴趣也减少了,那时很多同年龄的孩子们不上学,去混太保太妹,我却是不混的,一直到今天,我仍是个内心深爱孤静而不太合群的人。

每一次上街,只要母亲同意,我总是拿了钱去买书,因为向书店借书这件事情,已不能满足我的求知欲了。一本好书,以前是当故事看,后来觉着不对,因为年龄不同了,同样一本书每再看看,领悟的又是一番境界,所以买书回来放在架上,想起来时再反复的去回看它们,竟成了我少年时代大半消磨时间的方法。

因为天天跟书接近,它们不但在内容方面教育我,在外型方面,也吸引了我,一个房间,书多了就会好看起来,这是很主观的看法,我认定书是非常优雅美丽的东西,用它来装饰房间,再合适不过。

竹书架在一年后早已满了,父亲不声不响又替我去当时的长沙街做了一个书橱,它真是非常的美丽,狭长轻巧,不占地方,共有五层,上下两个玻璃门可以关上。

这一个书架,至今在我父母的家里放着,也算是我的一件纪念品吧!

在我十五、六岁时,我成了十足的书奴,我的房间,别人踏不进脚,因为里面不但堆满了我用来装饰房间的破铜烂铁,其他有很多的空间,无论是桌上、桌下、床边、地板上、衣橱里,全都塞满了乱七八糟的书籍,在性质上,它们也很杂,分不出一个类别来,总是文学的偏多了些。台湾的书买得不够,又去香港方面买,香港买不满足,又去日本方面买,从日本那边买的大半是美术方面的画册。

现在回想起来,我每年一度的压岁钱和每周的零用,都是这么送给了书店。

我的藏书,慢慢的在亲戚朋友间有了名声,差不多年龄的人,开始跑来向我借。

爱书的人,跟守财奴是一色一样的,别人开口向我借书,我便心痛欲死,千叮万咛,请人早早归还,可惜借书不还的人是太多了。

有一次,堂哥的学音乐的同学,叫做王国梁的,也跑来向我借书,我因跟二堂哥懋良感情至深,所以对他的同学也很大方,居然自己动手选了一大堆最爱的书给国梁,记得拿了那么多书,我们还用麻绳扎了起来,有到腰那么高一小堆。“国梁,看完可得快快还我哦!”我看他拎着我的几十本书,又不放心的追了出去。

国梁是很好的朋友,也是守信用的人,当时他的家在板桥,书当然也放在板桥。就有那么不巧,书借了他,板桥淹了一次大水,我的书,没有救出来。国梁羞得不敢来见我,叫别人来道歉,我一听到这个消息,心痛得哭了起来,恨了他一场,一直到他去了法国,都没有理他。而今想不到因为那一批书债,半生都过去了,国梁这个名字却没有淡忘,听说前年国梁带了法国太太回台,不知还记不记得这一段往事。我倒是很想念他呢。

其实水淹了我的几十本书,倒给我做了一个狠心的了断,以后谁来借书都不肯了,再也不肯。

在这些借书人里,也有例外的时候,我的朋友王恒,不但有借必还,他还会多还我一两本他看过的好书。王恒也是学音乐的,因为当年借书,我跟他结成挚友,一直到现在。

那时候,国内出版界并不如现在的风气兴旺,得一套好书并不很容易,直到“文星”出了小本丛书,所谓国内青年作家的东西才被比较有系统的做了介绍。我当时是一口气全买。那时梁实秋先生译的《莎士比亚全集》也出了,在这之前,虽然我已有了“世界”出版的朱生豪先生译的那一套,也有英文原文的,可是爱书成奴,三套比较着,亦是怡然。

又过了不久,台湾英文翻版书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了,这件事情在国际间虽然将台湾的名声弄得很坏,可是当时我的确是受益很多的。一些英文哲学书籍,过去很贵的,不可能大量的买,因为有了不道德的翻版,我才用很少量的金钱买下了它们。

爱书成痴,并不是好事,做一个书呆子,对自己也许没有坏处,可是这毕竟只是个人的欣赏和爱好,对社会对家庭,都不可能有什么帮助。从另一方面来说,学不能致用,亦是一种浪费,很可惜,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父亲常常问我:“你这么啃书啃书,将来到底要做什么?不如去学一技之长的好。”

我没有一技之长,很惭愧的,至今没有。

离家之后,我突然成了一个没有书籍的人,在国外,我有的不过是一个小房间,几本教科书,架上零零落落。我离开了书籍,进入了真真实实的生活。

在一次一次的顿悟里,那沉重的大书架,不知不觉化作了我的灵魂和思想,突然发觉,书籍已经深深植根在我身体里,带不带着它们,已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了。

在象牙塔里看书,实是急不得的,一旦机缘和功力到了某个程度,这座围住人的塔,自然而然的会消失的,而“真理”,就那么明明白白,简简单单的向人显现了。

我从来没有妄想在书本里求功名,以致于看起书来,更是如鱼得水,“游于艺”是最高的境界,在那儿,我的确得到了想象不出的愉快时光,至于顿悟和启示,那都是混在念书的欢乐里一起来的,没有丝毫强求。

而今在荷西与我的家里,两人加起来不过一千六百多本书,比起在父母家的盛况,现在的情形是萧条多了,望着架上又在逐渐加多的书籍,一丝甜蜜和些微的怅然交错的流过我的全身,而今我仍是爱书,可是也懂得爱我平凡的生活,是多少年的书本,才化为今日这份顿悟和宁静。我的心里,悄悄的有声音在对我说:“这就是了!这就是一切了。”

㈨ 为什么说.一等女人读哲学,二等女人读张爱玲,三等女人读三毛

看过一本杂志,把来读书自的女人分为三类。一等女人读哲学,二等女人读张爱玲,三等女人读三毛。而我就是其中的三等女人。哲学太晦涩难懂,张爱玲太现实尖刻,而小女人一样的三毛最能引起我的共鸣。

个性的,叛逆的,浪漫的,善良的,敏感的,我爱这样的三毛,同时也会刻意忽略神经质的,悲观的,自卑的三毛。所以最爱《撒哈拉的故事》,每次重读都能感到一个阳光的三毛向我款款走来,告诉我要正值勇敢,要对人友善,要开朗乐观,要用爱创造生活,要用心感受生活。

(9)七夕读三毛扩展阅读:

《沙漠中的饭店》中可爱的“雨”和小黄瓜,《荒山之夜》中的智慧与勇敢,对待《芳邻〉的慷慨和宽容,对待《哑奴》的平等和善良,这是一个用生命谱写传奇的女子,这是一个能用大爱去包容一切的女子。

逝者如斯,却以这样独特的方式存活在每一个热爱三毛的人心里,仿佛她只是开始了另一段流浪的旅程,或许不久又会呈现给我们另一些异样而精彩的故事。

㈩ 三毛读什么名字

三毛,(台湾著名女作家、旅行家)
原名陈懋(mào)平
后改名为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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