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店皇上范三刚简历
❶ 黄花店范三刚是谁
审理查明,2000年8月21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范三刚在家门口挖排水沟时,被告人范三刚妻子张XX与邻居任明星(又名任小明)妻子杜月菊发生争执后撕扯,被害人任明星走到被告人范三刚身旁,被告人范三刚持修排水沟用的“二齿”耙(镢头)照任明星头部猛击一下,致任明星当场倒地。被害人当天即被送往三门峡市人民医院治疗,于2002年5月6日经救治无效死亡。2003年12月,被害人任明星父亲病故。被害人任明星先后住院405天,医疗费77918元,交通费168元,住宿费50元,购买医疗器械费用2190元。经鉴定,任明星符合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长时间营养不良等因素可以促进或加重死亡。被害人任明星在住院治疗期间,被告人范三刚亲属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000元。案发后,被告人范三刚潜逃,2009年9月2日被河南省巩义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有被告人范三刚供述因其在门口挖排水渠与被害人家属发生纠纷,当任明星走到其旁边时,用手中干活的工具扔向任明星,任明星倒地,头部流血;证人杜月菊证明被告人范三刚用二齿耙将其丈夫任明星头部打伤住院,在三门峡市人民医院治疗。事发后范三刚逃跑;证人范X证明其父范三刚拿一把二齿耙正在挖土,顺势抡起用齿背朝任明星头后部打了一下,将任打倒;2001年1月10日法医学鉴定书记载任明星主要损伤为头皮创、硬膜外及脑内血肿,并伴有严重的神经系统症状和明显体征,多次开颅手术,其损伤属重伤甲级。2002年5月10日法医学鉴定书记载任明星符合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长时间营养不良等因素可以促进或加重死亡;三门峡市人民医院病历、CT检查报告单证明被害人任明星曾在该院长期治疗;当庭还出示了被告人的作案凶器照片及被告人辨认作案凶器的辨认笔录、报案材料、被告人范三刚的抓获经过、被告人范三刚的户籍证明及无前科证明等证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出示了被害人任明星的医疗费用单据、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交通费票据等证据。本案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