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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店放肆

发布时间: 2022-08-08 01:41:46

❶ 急求一BL小说的名字,内容大概是受为了攻整容成攻暗恋的人的样子,受以前是在花店工作的

好像叫《替身情人》~你看看是不是吧,是了再给分。
感觉小说看多了,总是把名字和内容记窜了。。。

❷ 结婚第几年容易离婚

01

因为有了“七年之痒”这个词,在很多人的认知里,似乎结婚之后的第七年是最危险的,搞不好曾经恩爱甜蜜的夫妻,就会要分道扬镳。

那么,结婚后的第几年,是最容易离婚的?也许并不是七年之痒。

在现实的婚姻生活中,七年之痒似乎都成了传说,在对离婚的大数据统计中,结婚后的第二年到第七年,是婚姻最容易破裂的阶段,而结婚后的第三年,成了最危险的一年。

​大多数人在结婚后的头一年,感受到的都是浪漫与甜蜜,可渐渐的,生活被柴米油盐的琐碎而充斥,很多没有磨合好的矛盾凸显出来,加上许多年轻人都追求个性,不愿意委屈自己,一言不合就会要离婚。

小雨就是这样一个个性的女人,结婚第三年,她跟老公说了拜拜。

02

还记得三年之前,小雨曾不无得意的跟我说,她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人,遇到了那么爱她的一个男人。

小雨的老公是朋友介绍认识的,两个人属于一见钟情的那种。第一次见面过后,就有了相见恨晚的感觉,见了第二面,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一个月之后,双方见家长,第三个月就领了结婚证。

这种闪电的速度,确实让人叹为观止。但小雨说,他们两个人实在是太合拍了,不仅仅是生活习惯,连兴趣爱好都几乎是一样的,那种感觉,就好像是遇到了另一个自己,没有任何的不和谐,这一生都非他不可了。

刚结婚的时候,小雨跟老公在市区租了一套小公寓。所谓有情饮水饱,那时候的小雨就是这样的。两个人一起逛逛菜市场,到家之后,她洗菜,老公炒菜,吃过饭后,在一起打打闹闹的把碗洗好,小雨就已经感觉幸福的都要溢出来了。

03

婚后第二年,两个人将买房计划提上日程。为了攒钱付首付,小雨跟老公都各自努力着,拼命工作,努力省钱,比起刚结婚的时候,生活质量明显下降了,连甜蜜的感觉都有些苍白。

那天下班的时候,因为恰巧发了工资,在经过披萨店的时候,小雨买了一份披萨,顺便在旁边花店买了束鲜花,想要来点儿小小的惊喜。

等回到家里,小雨兴高采烈的把披萨和鲜花举到老公面前,问老公好不好看的时候,结果老公一点惊喜的表情都没有,十分煞风景的说,买这没用的东西干嘛,又不能当饭吃。然后又指着披萨说,这东西又贵又难吃,一个顶咱俩一周的菜钱了。

所有浪漫的心思,迎头被现实浇了一盆凉水,小雨心里是深深的无力感,她第一次发现,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她的婚姻里,每一个细节都受着钱的制约,再也负担不起任何浪漫的心思了。

04

从那之后,小雨的日子里都是不如意。那个她认为天底下最对的人,现在在她看来,浑身都是毛病,她对老公生出了越来越多的不满。两个从前感情那么好的人,如今也能时常为一些小事争吵。

吵架的理由几乎是千篇一律的,全都是因为生活里那些琐碎,有时候因为谁去洗碗,有时候因为谁去拖地,那天仅仅是因为临睡前,谁都不愿意钻出温暖的被窝去关灯,两个人在床上就狠狠的吵了一架。

这一切,都跟小雨真正想要的婚姻是不一样的,她所向往的婚姻,应当是甜蜜而温馨的,可现在呢,别说温馨了,连和平相处都不能够,成天就为了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吵嘴成了日常。

等这些对婚姻的失望积攒到了一个程度,小雨彻底爆发了,她觉得自己是在浪费生命,在这些无休止的争吵中,把自己变成一个浑身抱怨的中年妇女。她开始怀念单身时的生活,觉得只有离婚才能摆脱这一切。

05

小雨离婚了,在她结婚后的第三年。

很多人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巅峰,从结婚的那天开始,逐渐走起了下坡路。结婚之前,那么如漆似胶的两个人,在结了婚之后,只会觉得对方越来越不顺眼,越来越无法忍受。

很多人就像小雨一般,没有耐心再继续磨合下去,而是选择了一个更加痛快的方式,以离婚来了结这一切,往往连七年之痒都等不到,败在了结婚后的第三年。

有多少婚姻,毁在了“三年之痛”,你也是吗?

其实婚姻原本就很琐碎,那些真正能够白头偕老的夫妻,他们所面对的是同样的琐碎,同样的看不顺眼和无法忍受,只是没有放弃,努力去磨合,这才真的能携手一生。

每一桩婚姻都没有侥幸,而是踏踏实实经营的结果。夫妻之间也许可以吵,也可以闹,但别让你的婚姻真的输给了那些柴米油盐

❸ 已婚男人和情人分手后 还会有联系吗当有一天再见的时候会是什么样 他还会在找别的情人是吗

(1)清晨,当第一道阳光照进来,我决心为那已经奄奄一息的爱情做最后努力,我想,第一件该做的是到我常去的花店买一束玫瑰花,要鹅黄的,因为女友最喜欢黄色的玫瑰。

往市场的花店前去,想到在一起五年的女朋友,竟为了一个其貌不扬,既无情趣也没有才气的人而离开,而我又为这样的女人去买玫瑰花,既心痛又心碎又悲哀。

到了花店,一桶桶美艳的,生气昂扬的花正迎著朝阳绽放。
找了半天,才找到放黄玫瑰的桶子,只剩下九朵,每一朵都垂头丧气的。「真衰,人在倒楣的时候,连想买的花都是垂头丧气的。」我在心里咒骂。

「老板」,我粗声地问,「还有没有黄玫瑰?」

老先生从屋里走出来,和气地说:「没有了,只剩下你看见的那几朵啦。」

「这黄玫瑰每一朵的头都垂下来了,我怎麼买?」

「喔,这个容易,你去市场里逛逛,半个小时后回来,我包给你一束新鲜的,有精神的黄玫瑰。」老板陪著笑,很有信心地说。

「好吧。」我心里虽然不信,但想到说不定他要向别的花店调,也就转进市场去逛了。

心情沮丧时看见的市场简直是尸横遍野,那些被分解的动物尸体,使我更深刻感受到悲苦的世界,小贩刀俎的声音,使我的心更烦乱。好不容易在市场里熬了半个小时,再转回花店时,老板已把一束元气淋漓的黄玫瑰用紫色丝带绑好了,放在玻璃柜上。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说:「这就是刚刚那一些黄玫瑰吗?」;它们垂头丧气的样子还映在我的眼前。

「是啊,就是刚刚那些黄玫瑰。」老板还是笑咪咪地说。

「你是怎麼做到的?刚刚明明已经谢了。」我听到自己发出惊奇的声音。

花店老板说:「这非常简单,刚刚这些玫瑰不是凋谢,只是缺水,我把整株泡在水里,才二十分钟,它们全又挺起胸膛了。」

「你不是把它插在水桶里吗?怎麼可能缺水?」

「玫瑰花整株都需要水呀!泡在水桶是它的根茎,就好像人吃饭一样。但人不能光吃饭,人要用脑筋,有思想、有智慧,才能活得抬头挺胸。玫瑰花的花朵也需要水,在田野里它们有雨水露水,但是剪下来后就很少人注意它的头也需要水了,整株泡在水里,很快就恢复精神了。」

我听了愣在当场;啊!原来人要活得抬头挺胸,需要更多智慧,常把乾枯的头脑泡在冷静的智慧水里。当我告辞的时候,老板拍拍我的肩头说:「振作咧。」这句话差点让我很诧异,原来他早就看出我是一朵即将枯萎的黄玫瑰。

回到家,我放了一缸水,把自己整个埋在水里,体会著一朵黄玫瑰的心,起来后通身舒泰,决定不把那束玫瑰送给离去的女友。

那一束黄玫瑰每天都会泡一下水,一星期之后也才凋落花瓣,但却是抬头挺胸凋。

这是在几年前,我写在笔记上的一个故事,从那一次以后,我就知道了一些买回来的花朵垂头丧气的秘密。

最近找到这一段笔记,感触和当时一样深,更切实体会到,人只要有细腻的心去体验万象万法,随处皆有启发的智慧。

一朵花里,就能看到宇宙庄严,看到美,以及不屈服的意志。

有一位花贩告诉我,几乎是所有的白花都很香,愈是颜色艳丽的花愈是缺乏芬芳,他的结论是:「人也是一样,愈朴素单纯的人,愈有内在的芳香。」

有一位花贩告诉我,夜来香其实白天也很香,但是很少闻得到,他的结论是:「因为白天人的心太浮了,闻不到夜来香的香气。

如果一个人白天的心也很沉静,就会发现夜来香、桂花、七里香,连酷热的中午也是香的。」

有一位花贩告诉我,清晨买莲花一定要挑那些盛开的,结论是:「早上是莲花开放最好的时间,如果一朵莲花早上不开,可能中午和晚上都不开了。

我们看人也是一样,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志气,中年或晚年就更难有志气了。」

有一位花贩告诉我,愈是昂贵的花愈容易凋谢,那是为了要向买花的人说明:「要珍惜青春呀,因为青春是最名贵的花,最容易凋谢。」

当我们有大觉的心,甚至体贴一朵黄玫瑰,以心印心,心心相印,我们就会知道,原来在最近最平凡的一切里,就有最深最奇绝的睿智啊。

(2)那天和李靖在街上闲逛.路过一家花店.李靖问我喜欢什麼样的花,我看了看,说:”黄玫瑰”.李靖就买了一束黄玫瑰送给我.

其实我喜欢所有的花,喜欢那些花迎面朴来的的芬芳香,还有它们赋予人想像的色彩.只是那时,我只觉得在那玫瑰堆中,只有那黄色的玫瑰花给人一种祥静的感觉.走在喧闹的城市中,我的心灵深处渴望的是和黄玫瑰一样的宁静.

李靖一直都不明白,为什麼我会喜欢黄玫瑰.我看他的眼神,里面有很多的郁閟.他有很多郁閟的理由.比如说,这不知有没有结果的爱情,不能预知的未来,在这难以安身的年代,自己的生活.这都是一个男人快乐不起来的理由.李靖一直都不会明白我.我们相爱,但我们都生活在彼此互不干的自由精神中.从来不会过问彼此太多的事.我们有属於自己的空间.互不明白的空间.

后来李靖跟我说,黄玫瑰代表一个人对另一个的歉意.一般情人只在分手时才会送对方黄玫瑰.我们后来的分手,除了第三都的插入外,很多的原因也在这.我们不太理解对方.一朵花就可以看出来.我们永远都不懂彼此的生活.这样的两个人相恋,是注定要失败的.

后来,我的生活中没有了李靖.只有宁静.如黄玫瑰一样的宁静.

同事,同学,好友,一个一个的恋爱,结婚,生子.他们仿佛在向我宣讨:”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一样.分别多年,大家都在变.他们的变充满著欢乐,与阳光.我则日子越来越黑暗.我总是用没有朝气的眼光看著他们,看著他们幸福的生活著,开心的笑著.

有时也会碰到李靖.李靖对我总是敬面远之.他受不了我那绝望的眼神.它平静面双警觉.仿佛有什麼压在内心深处,它一直在疯狂的喘息著.它对一切都充满了不信任.就如这世上那些让人不信任的男人一样.

我总是在自己平静的摧残著自己.我可以很好的生活著.可我总会去想那些永远都想不明白的事.如一个疯子一样的生活著.

白天,面无表情的对著一台电脑.一个不会说话的东西,这注定我的话很少,比常人要少.也很少去聊天室.上网的人大多数都和我一样对生活充满了无奈,无聊的生活著.仿佛活著就是为了等死.晚上疯狂的看著那些书,带著作者没有写完美的故事情,做著不完整的梦.在梦中的死中挣扎醒来.我的生活总是和常人的生活想颠倒.过著非正常人的生活.我是个不快乐不健康的孩子.

我还会喜欢比较深沉的颜色.那深沉代表著那些永远都想不明白的事.它让我心灵永无安宁之日.

找个人来恋爱吧,李靖有时会E-mail给我时,这样对我说.

我从来都不给李靖回信.李靖说我很绝情.我说我还是喜欢黄色,它不代表一个对另一个的歉意,它意味著绝情

(3) 那天有朋友问我,你最爱什么花?

我竟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我说我喜欢黄玫瑰,说完后,我发现自己的心开始隐隐作痛,原来,我一直没有忘记生命中的第一朵黄玫瑰以及那个送花的男孩。

他叫路风,人如其名,如风般的性格,热爱自由而且任性。而我当初也许正是欣赏这样一种不羁,这样一种拨扈,以为那是个性,而我却忘了,包容和谦让才是爱情里最重要的元素。这样的爱才会持久。两颗同样自我的心是无法包容彼此的,这样的感情终会触礁,没有将来。

一 相识

认识他纯属偶然,那天是我第一次踏进市文化中心的溜冰场,因为有很长时间不玩了,那天的我居然一上池子就出尽了洋相。一个趔趄,我狠狠地滑倒在池边,说是狠狠其实有点言过其实,我摔得也不算严重,但却连累了一个迎面滑过来的人,那是个高高大大的男孩,不过那人倒是利落,马上就起来了,而我却正在艰难地寻找着一个支撑物。

这时眼前伸过来一双手,“抓住”,我抬眼看,是他,就是那个无辜的受害者。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抓住了他的手,也许是热闹的气氛,也许是他善意的目光,冲淡了心中的羞涩,他的手宽而有力,手心软软的,有些潮。那是我第一次这样紧地握着一个男生的手。

我们一边溜一边就聊了起来,绕了几圈后,我马上就生龙活虎起来了,不再需要扶手了。而他总是我的附近不急不缓地溜着。似乎怕我再出什么意外。我的虚荣心似乎也得到了点小小的满足。见鬼,我暗暗地骂了自己一句,我居然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老是喜欢自作多情。

一个小时很快过去了,道再见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眸子一亮一亮的,他说:“明天还来玩吗?”

我点了点头。

再后来,我们似乎有了默契,每晚7点都会准时去赴这场不是约会的约会,真的有点鬼使神差。

再后来,我竟溜上了瘾,当然还有这每晚7点的约定。
我开始有点搞不懂自己了。我问自己,我们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吗?

我不知道。缘份这东西从来都是难以捉摸的。我对自己说,一切随缘吧。

2个多月时间很快过去了。我们之间也有了新的进展。由于日渐的熟悉,我发现了他有好多的缺点,太自以为是,太霸道,以自我为中心,典型的大男子主义,凡事要听他的,而我虽然外表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其实个性也很倔,不肯认输。

有时我也会问自己,我们之间适合吗?可我找不到答案,我只知道,我真的好喜欢他,至于适不适合,又不是试鞋,有什么关系,我固执地对自己这么说。虽然这样的理由很是牵强。

二 第一朵黄玫瑰

那天我们一起出游回来,行在回家的途中,不知不觉骑到一个三叉路口,刚好是红灯,路风说等会要往左边骑,而我却说往右边骑,虽然我们明知道往哪边骑都是一样,因为两条路会在前面交汇,正在争执不下时,绿灯亮了,路风飞快地往左骑去,他一定以为我会让着他的,而我一赌气,就往右边骑去,一边骑一边生气。终于骑到了前面的交汇处,我看到他等在那儿,余下来的路程,大家都变得好沉默,很快到了我家的门口,我没道再见,一声不响地走进门里,把路风挡在了门外。我这次真的好生气。心想,他太不懂谦让,太自以为是了, 唉,真是懊脑,好好的一天就这么不欢而散了。

也许我们刚才只是玩了一场拨河的游戏,我们每个人都想往自己的一方拉,最后,蝇子不堪重力,断了,正如刚才那情形。

就让一切都结束吧,也许我们是不适合。

过了许久,突然听到有人叩门,打开一看,是他,“有什么事吗?”我没好气地说。

而路风却象变戏法似地从怀里掏出来一支黄玫瑰。“黄玫瑰代表道歉,刚才是我不对,不要生气了,其实我当时应该让你一下的,可是有时候心里想的和行动上往往会不一致,我也不知道自己刚才是怎么了。请原谅我。”

看着他歉意的目光和那朵娇艳的黄玫瑰,我也不好意思地笑了,“其实我也不好”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容易被感动的女孩,哪怕只是生活中一点小小的浪漫,小小的惊喜。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朵黄玫瑰。

三 黄玫瑰终会凋谢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原谅也是一种奢侈品,不能轻易使用,不然只会越用越陈旧。那次轻易的原谅其实已经预示了我的一错再错,于是那份爱变得异常苦涩。

就象是恶性循环,他总是按自己的意志,从不顾我
的感觉,虽然事后他也有所察觉自己的行为。而我却在一次一次地原谅,一次一次地接受着他的歉意他的黄玫瑰。

终于有一天,我发觉那些黄玫瑰都可以组成了一个花园了,它们虽然美丽却压得我好重,让我不能自由的呼吸,难道那朵代表着歉意的黄玫瑰已经凋谢了?在我的心中?

我终于发现原来路风一直注重的只是形式,纯粹为道歉而道歉,根本没有做任何的改变,而我需要的不只是一声道歉一句对不起或是一束黄玫瑰啊,我需要的是一份更广博更宽容的爱,而不是没完没了伤害之后的没完没了的道歉。

我一直错误地以为自己可以改变他,时间可以改变彼此,可是他始终还是他,自己始终还是自己。我们谁也没有为对方做一点点的改变。我们都同样的自我。

四 两粒细沙的故事

这天我坐在窗前百无聊赖地翻扯着一本小册子,突然看到一篇小文章,一下子顿悟了。

故事的名称叫:“两粒沙的故事”。

一粒细沙在海滩上碰到另一粒沙。
“愿我们能结为一体”,第一粒沙说
“哦,不行,沙子是无法彼此粘附的。”另一粒说。“我将磨碎自己,磨成细粉,然后来包容你。于是,它在岩石上磨着,碾着,揉着,终于弄碎了自己。
但是,一阵海浪涌上业,把他们一起卷进了茫茫的大海,那磨碎了的沙被海浪冲散到四面八方,再也聚不拢来,更无法包容另一粒沙子。

多感人的小故事,我突然觉得也许我和他都只是一粒沙子,无法包容彼此.我曾经磨碎了自己来包容他,可是最后才发现,自己早已弄得疲惫不堪,却仍无法包容他所有的缺点,

五 最后一朵黄玫瑰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吵架,事后,他照例又带着他的道歉、他的黄玫瑰来了,那天的我很绝决,仿佛突然之间成熟了, 我第一次推开了他手中的花,一字一顿地对他说:“你从来只是注重你自己的感受,你总是在伤害我之后再来补救,而这又是多么的没有意义,我不要黄玫瑰,你已经给了我太多的黄玫瑰,你给得越多,凋谢地也越快。”

如果爱你,注定也必须去接收一朵又一朵的黄玫瑰,我宁愿从未爱过你,因为你我同样的自我,永远也做不到包容彼此。

我告诉了他那个两粒细沙的故事,我说我也只是一粒沙子,和他一样,绝对的自我。我们需要的只是一只适合自己的蚌,在蚌的包容下,我们才能成为一粒熠熠生辉的珍珠。

他诧异地望着我,许久许久,终于开口了:“ 请收下这最后一朵黄玫瑰吧,我是真的很抱歉,其实我每次的道歉都是很真诚的,可惜我却无力改变自己来配合你,我永远也无法做到你所期望地那样,我真的不够好,再见了,也许我们真的不适合。”然后男孩默默地转过身,走了。

默默望着手中这最后一朵黄玫瑰,胸口有东西轻轻地被撕裂了,可是我别无选择。明知这样的决定是正确的,仍有泪水放肆的流淌,我依然伤悲。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在心中默默地为他祝福,祝他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蚌,用她的包容来融化他所有的缺点。

生命中最为不舍的一页被轻轻合上,原来我舍弃了的竟是我的所爱。也许有些感情就是这样,只能相爱不能相容。

尾声

好多年过去了,他找到他的蚌了吗?可以含融他所以缺点的蚌?而我,仍是寂寞海滩上一粒寂寞的沙,静静地等待着,等待那只属于我的蚌,将我含入胸怀.

无望的等待。

❹ 求安妮宝贝的彼岸花TXT 第一章: 咖啡店里邂逅小至

正文 第1章 咖啡店里邂逅小至(1)
我是乔。这一年春天,我在上海。
每天在家里写作,同时为数家杂志撰稿,写专栏。让每个字产生反映精神,兑现物质的价值。说来这应是我唯一的谋生技能,收入虽不稳定,但维持生存尚可。
这种生活在旁人的眼里,也许过于随性及缺乏安全感。但对一个长年没有稳定工作且不愿在人群里出没的女子来说,就好象是潜伏在海底的鱼。有的在几百米,有的在几千米,冷暖自知,如此而已。
我是一个生性自由散漫的女子。或者换个角度来说,我是一个自私的人。所谓自私的标准是:只按照自己的本性生活。放纵自己不好的习惯:比如长时间睡觉,去附近的酒吧买醉。沉溺于香烟和对虚无的对抗。神情困顿,装束邋遢。常常席地而坐,咧着嘴巴放肆大笑。有时候过份敏感,所以显得和很多关系格格不入。但对身边的人和事没有太多计较。
不计较与其说是宽容,不如说在大部分的时间里,我对这一切并无兴趣。我漠视除自己关注和重视之外的一切感觉和现象。不太容易付出。有享受孤独的需求。
也许这一切特性注定了我只能选择写作。我喜欢它能让我采取合理的方式逃避某种现实和喧嚣。虽然感觉中,被长期性抑郁症所困扰的人才会从事这种职业。
4月上海依然寒冷,但能够感觉到春天循序渐进。
有时在某一个下午,突然有心情。坐公车出去观望城市的春天。坐最后一排空荡荡的位置,把脚搁到舒服的角度。当车子慢腾腾地行进在因为修路而交通堵塞的马路上,就可以悠闲地欣赏窗外的春光和艳丽女子。平静的午后。陈旧的欧式洋楼。晒满衣服的院子。露台的一角开出粉红色的蔷薇。梧桐树的绿色叶片闪烁着阳光。路边英俊的法国男人,在阳光下面微微眯起眼睛,脸上有茫然而天真的神情。
我的快乐都是微小的事情。就像以前曾经喜欢过的一个日本乐队的名字。它叫EVERYLITTLETHING。细节是组成幸福的理由。喜欢简单生活。做喜欢的事情。住在喜欢的城市里。最好还能遭遇到喜欢的天气,喜欢的男人和女人。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够变得简单。不会有任何复杂的借口和理由。
这是我信奉的生活原则。
小至出现的那个下午,是个晴天。上海春天的阴冷常常会持续很长时间,在某些时候几乎足够让人丧失对生活的美好希望。可是那天的阳光非常好。金色的阳光似乎能穿越胸膛,抚摸到僵硬的心脏。如同一次重生。
小至说,我们去买DVD。很好的阳光就闪烁在她的头发上。她的头发很凌乱,潦草的,略显褐色,像一大把松软的晒干的海草。一点点化妆也无的女子,穿一件灰黑的棉大衣。里面是黑色的厚棉T恤,手腕上系一根红丝线。她穿的很少。然后习惯耸起肩膀做萧瑟的样子。微笑的时候眼睛和唇角有甜美的弧度。平淡年轻的面容似乎能散发出熏衣草般的清香味道。
我说,你喜欢什么片子。
太多了,说不清楚。我对它们没有喜欢或不喜欢的选择。演员有JEREMYIRONS。喜欢他的眼神,像圣经里面的故事。
什么意思?
隐晦,湿搭搭的。
他最近好象有张新片子对吧。
对。《卡夫卡》。可以去找找。
不奇怪她和我有相同的爱好。虽然JEREMYIRONS看过去只是一个孤僻的男人。有着英国人常有的狭窄的瘦脸。鼻翼两侧深长的纹路,一直延伸到唇角。在东方的命相书里,这样的纹路代表着痛苦的隐忍,称之为法令纹。
网上查阅的资料:13岁寄读于谢尔蓬的一所学校。早先立志当一名兽医,可后来读了大量戏剧书籍,认为舞台更适合于他。来到布里斯托尔,加入老维克剧院,跟彼得.奥图尔一起演出。1971年进军伦敦,先是在街头演出,后在舞台与荧屏上献艺。七十年代后期,开始成名。
雨水绵绵的城市,长年不见阳光。每一棵树都会滋生出潮湿的霉菌。他在夜色的大街上神情潦倒地独自行走。神经质的美感。手指修长,脸色苍白。在主演的电影里,大部分都容易陷入病态的畸恋。他是喜欢纵身扑入的人,虽然姿态优雅,依然常常溃败到底。他的情欲是黑夜中的潮水,汹涌盲目,但是并不肮脏。只是那种无声的绝望。一丝丝,一缕缕地,从他的皮肤,他的头发,他手指散发出来。渗透在空气里。消失在时间里。
我们收集他所有的片子。《蝴蝶君》,《洛丽塔》,《爱情重伤》,《命运的逆转》,《中国匣子》……然后在我的租住屋里,一边喝威士忌加冰配奶酪,一边看至深夜。
相信喜欢他的女人会有很多。那些心里有阴影的女人,看着他的眼神,会觉得满足。就好象一间阴暗的屋子里。它不是盲人般的黑暗。它是阴暗。安全的,小心翼翼的收藏起自己的欲望。也许这就是区别。多一点就变成了恐惧。少一点就丧失了秘密。我想,我和小至就是这样难以控制自己的女子。
我在上海并未认识太多有趣的女子。我的生活范围非常狭小,基本上是租住房附近的街区,包括酒吧,电影院,四川菜餐馆,24小时营业的小超市,花店,音像店……我不知道人与人之间是否需要紧密的接触,像那些有事没事就碰到一起的人。
他们也许是一些非常害怕寂寞的人。需要感知彼此皮肤的温度和气味的包围,这样可以不用面对心脏上的破洞。而我觉得,朋友应该是该需要划分的,并且根据这种需要彼此采取合适的方式。比如有些朋友专门用来聊天,你就不要去向他借钱。有些朋友只可以一起做爱,你就把灵魂和身体的距离划分得干净。容易伤害别人和自己的,总是对距离的边缘模糊不清的人。
去参加过几次所谓的派对。地点大部分是选择在五星级酒店,女主人也总是有着某种时尚的身份,然后拉一个大商家做赞助。去的人要提供名片,可见这种活动渗透了势利的潜伏因子。一屋子衣着光鲜的情色男女,身份有金融,广告,出版,网络,贸易等各界人士。200平方左右的大厅,白衣的伺应生托着放满酒杯的大托盘来回穿梭,请来的乐队在现场演奏,还有主持人在台上插诨打科。很多人在握手,拥抱,亲吻。某个瞬间你会有一个错觉,以为自己出现在某部场景不是搭得太地道的电影里。
我欣赏那种穿梭自如的女子,因为她们是上海洋化风情的代表。英语流利,眼神清晰。看得清楚自己的未来和值得笑脸相对的人。这些身材高挑,艳光四射的美女,大冬天穿短袖的织锦缎旗袍,裹流苏纯羊毛披肩围巾,却赤足穿一双镶水钻的细高跟凉鞋。肤色胜雪,软语呢哝。有精致的妆容和无懈可击的优雅笑容。
身份暧昧。也许白天出入高级百货公司和位于高尚地段的写字楼。或者白天睡觉,晚上苏醒,夜夜狂欢在DISCO和酒吧。她们是真正的时髦女子,享受物质操纵生活从不迟疑和犹豫。虽然有时候也显得无所适从,脸上有因为渴望占有愈多而愈脆弱的表情。
剩下的就是一些无聊的人,站在一边抽烟喝酒或发呆。大部分是些自得其乐的男人,对自己的孤独不感觉可耻,坐一会儿,然后沉默地离开。
我和那些男人应属同类。只喜欢独自拿一杯酒,挑一盘子杏仁甜点,然后找个僻静的角落,陷在沙发上旁若无人地穷吃。即兴的发挥不是我的强项。我的预热很慢。感情需要很大的安全感才能活泼地施展。所以在陌生人面前我容易麻木不仁。
我想那应该不是拘谨。我很少对人感兴趣。没有欲望只能说是麻木不仁。
租住的房子以前是西区资本家的聚集地。现在已经没落。高大的落叶法国梧桐。红色尖顶的洋楼。精致的凸窗有发暗的镂花麻布窗纱。斑驳的露台铁栏杆和大片草地的花园。马路空空荡荡。这是一条被殖民文化冲刷的街。它符合我的漂泊感。失去了故乡。
路上常看到一个牵着蝴蝶犬的寂寞女子。涂着鲜红的唇膏,薄薄的丝袜,穿着高跟鞋,每天下午三点必定在附近散步。这里有许多富商买了公寓给漂亮的年轻女孩居住。那些眼神流转的烟花一般的女子渐渐变成为慵懒的散步者。
租的是很破旧的老式公寓楼。虽然如此,每月租金仍非常昂贵。
走廊的墙面全部剥落。到处堆积邻居的破烂家什:潮湿的拖把和衣服,枯萎的盆景,废弃的破铜烂铁。空气里有一股灰尘的陈旧味道。
穿越窄小的走廊,打开门。小块褐色柚木拼起来的地板。墙壁和天花板采用早已经过时的墙纸,暗黄醉红的碎花图案因为时间弥久亦不再显得张扬。木头的双人床,抽屉橱。衣橱的长镜子略显模糊。玻璃窗映射进来阳光,让寂静的房间流动某种沉醉的气息。面积很小,简单干净。卫生间的白瓷砖微微泛黄。浴缸边上有一盆绿色小仙人球,也许是上任房客留下的。
房东给钥匙的时候问我是否会在这里长住。自然给予她肯定的答复,虽然在上海我租房子的频率是每三个月换一个地方。搬进去被子,衣服,10多瓶香水,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张用木相框镶着的黑白照片。照片上是12岁时候的黑白照片,露出雪白牙齿的笑容。天真无邪。我总是奢望留不住时间但能留住人性深处的一部分纯真。这就是自以为是。
遇见小至之前,我一直在写作。闭门不出,只打叫外卖的电话。比萨饼店,炸鸡店,小四川餐馆,解决一日三餐和夜宵。我的朋友很少。对男人很难产生爱情。短期理想是能够赚到足够的钱去印度和老挝。写一个长篇。拍一部电影。长期理想是可以某天突然地消失。短暂的瞬间,漫长的永远。
有时候我会什么都不做。那通常是我写不出一个字痛苦万状或刚领到稿费踌躇满志的时候。
中午11点左右起床。先到附近的咖啡店喝咖啡,然后去音像店搜集盗版影碟,或者只是在空气污浊的大街上走来走去。像任何一个没有工作四处晃荡的人,竭尽所能地消磨时间。
喜欢电影,但已经很久没有去电影院。少年的时候,看电影还算是比较时尚的休闲方式。常常和同学一起逃下午的课,去小电影院看外国片。记忆中那是一座偏僻而阴暗的白色房子。放映厅很小,墙壁刷成绿色,墙面上有黯黄的雨迹。壁灯华丽而俗气。座位不常清洗,在黑暗中散发出恶劣的头发和汗水的气味。总是有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但它会一整个下午放上四,五部影碟,可以看到日本和欧美最新的一些片子。当然也有很老的黑白旧片子。
我热爱电影里那些绮丽诡异的镜头和台词。这使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对现实有太多不满的人。所以拿着大杯可乐大筒黄油爆米花在电影院里醉生梦死。放什么影片,在哪里放以及放多久对我已经不重要。因为到了散场的时候,我经常是怀着微微的羞耻感在黑暗中入睡。
常去的酒吧在住家附近。老板是个身份不明的中年男人,比我大11岁。7年前从英国回到上海。
他叫森。他的酒吧叫布鲁。我想谐音应该是英文的BLUE。但里面看起来一点也不愤怒或颓废。干净极了。是那种沧桑之后的恬淡。原木做的吧台,是森亲自做木工并涂漆。同样手工制作的还有白色棉纸糊起来的灯笼,以及米黄的苎麻桌布。喜欢马蹄莲,总是用一大玻璃瓶的清水养着它们。那种洁白的欲开不开的花朵,没有香味却枯萎的很快。
森通常穿着一件白色棉布的衬衣站在吧台后面。一边亲自招呼客人,一边在吧台后面飞快地擦玻璃杯子。他倾听很多人的故事,却从不透露自己的往事。
只放意大利歌剧。轻得像要断了一样的声音,明亮而凄怅的歌声在隐约处如水般流动。在一整面的墙壁上,有一缸热带鱼。有时候他会推荐从欧洲旅行带回来的威士忌,白兰地和葡萄酒。大部分来自一些偏远的风景优美的小镇,农家自己制作。
请问 是这个吗。。。?
不是的话抱歉哦
O(∩_∩)O~

❺ 谁可以给个从拍婚纱照到请客喝酒的流程

1、拍婚纱照。
2、定酒店,酒席的桌数还要包括帮忙的、婚庆的,最好还要多定几个包间,新娘及双方长辈、领导肯定是要有包间的。
3、定好婚礼当天婚纱、手捧花样式以及当天新娘妆面。
4、谈司仪及婚庆公司,订当天的背景、花门、拱门、流程等等。
5、按照司仪定的情况买东西,比如说蜡烛、红纸、喜字、长辈胸花等等。
6、一般是婚庆公司那边负责当天汽车的装饰和胸花、手捧花的制作。也可以自己找花店定做自己想要的样式。
7、定喜糖及喜糖盒子。
8、确定酒席的人数,买请柬、发请柬。
9、买新郎当天需要的全部行头,比如西装、领带、鞋、要带、领结等等。
10、定酒水、及香烟。
11、定婚礼当天帮忙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主要是定下总管,请大家出来吃顿饭,因为帮忙的当天基本没时间好好吃饭,还有就是让总管和大家都认识一下,方便总管当天调度。

❻ 德国喜剧大多是冷幽默,有哪些德国喜剧的评价很高

我心目中最好的德国喜剧片是2016年的电影《托尼·厄德曼》,豆瓣评分7.6分,在国际各大电影节上提名获奖无数。

《托尼·厄德曼》在第89届奥斯卡典礼上与最佳外语片失之交臂,输给了来自伊朗的《推销员》。提名第69届戛纳电影节最佳影片,获得《场刊》有史以来的最高分3.8分,但遗憾败给了《我是布莱克》。

影片的主题是现代社会亲情的异化,温弗雷德是一位孤独的老人,他喜欢恶作剧,充满幽默感,随时带着假发套和假牙,喜欢扮作他人。

温弗雷德的女儿是一家公司的高管,工作生活及其规律,一成不变。她是那种成功人士的典型代表,虽然看上去很精致,但其实生活工作一团糟,压力很大,潜意识里有叛逆的想法,但只通过裸体派对来排解。

一个能自己创造出快乐的父亲,一个永远板着脸的女儿,他们鲜有交流,感情冷淡。

❼ 英雄和枭雄的区别

《三国演义》杂感

——三国英雄论

东坡词云:“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多少自认英雄的人或是自信即成英雄的人在那“乱石穿空,惊涛拍岸”的风云乱世中摸爬打滚,四起干戈,却也渐渐被历史淘出了长河。 英雄,此二字不知纠葛了几多逐鹿群雄、东征西讨的人的心绪。多少人又葬身名利场下? 凡言“三国”者,即便未曾看过此书者也必知悉“卧龙先生”诸葛孔明的大名。书中,他是一位羽扇纶巾、谈吐高雅、自比管乐、有呼风唤雨之能、经天纬地之才的一代儒将。隆中定三分,火烧新野,草船借箭,六出祁山,七擒孟获无不淋漓尽致地体现了这一点。在无数人心中,诸葛亮的文才武略、战术谋略,甚比“武圣”孙武而被顶礼膜拜。没错,孔明多谋而近妖,是个奇人;三国系一体,是个伟人;言归子底,他呕尽心和血,可惜却是个苦人,一世争战却未能打下那汉室江山。刘备尝夸诸葛亮:“君才十倍于曹丕。”缘何其六出祁山终无功而返?只因他把自己一生命运捆绑于一个平庸王朝的戎马战车之上了。知刘禅不可扶而扶,人格固然可敬,而现实终究是悲哀的:一代贤相南征北战,心血呕尽,戎马倥偬,到头来却也不过是五丈原夕夕秋风,锦官城片片降幡。 而书中倍受推崇,集大义于一身的刘备,虽为汉室宗亲,当世皇叔,尽人和之利,而论起英雄,便如当时青梅煮酒论英雄之时一般,此酒也得脱手,难入口。书中刘玄德大仁大义,至孝至亲,满面忠厚之相,又有识人用人之才能,真可谓系古今圣主之德行于一身而无半点瑕疵。可惜透书而观,这却只能说是贯中为体贴顾念这位刘姓皇帝的面子而在其苍白脸上抹上些许胭脂而已。李宗吾所书之《厚黑学》中骂刘玄德之脸皮之厚更甚城墙转拐之处。刘备皮虽厚、心虽黑却终是心中无谋,而其皮厚心黑却实实在在地体现出了:刘备好哭,且会哭,哭得山崩地裂,日月无华。而其亦非干嚎,亦非嘶喊,乃是真正泗泪齐流,惺惺作态之中又不得不使人心服口服,以至于低声呜咽几声,似鲁肃这般忠厚之人便会跟着流下两行老泪。刘备之哭,把人心收买,孔明被哭出隆中,赵云被哭得死心塌地,左一声“刘大哥”,右一声“主公”,虽然没有拜过把子。玄德之心黑,胜于浓墨啊!其黑在于利用人近乎残忍卑鄙。白帝城托孤之时他对诸葛亮说:“若嗣子可辅,辅之,若其不才,君请自取。”这招欲擒故纵之技阴狠歹毒之至,好一声“君可自取”听得孔明汗流满面,热泪盈眶,手足无措,抽泣曰:“臣敢竭股肱之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想刘备听毕必是侧脸叹息,心中却已笑足三万六千五百次了,可见刘备确是一个皮厚心黑的“忠厚长者”。 而回头看看那些各路诸侯,吕布虽可独战三英,却只是个背信弃义、沉迷声色的三姓家奴,被历史唾弃;周瑜,虽然是青年俊才,深谋远虑,城府之深都和卧龙有得一拼,只可惜意气用事,心胸狭小。孙权,只不过依父兄基业,虽有任人唯贤之能,知人而用之才,却无争世夺天下之大才,而无半点建树;董卓乱政,擅自废立皇帝,擅自戳杀群臣,虽极大打击了皇权,却不过是在三分天下之路下扮演了一个清道夫的角色,为旁人卖力做嫁衣耳…… 青梅煮酒,酒亦冷。乱世枭雄,令诸侯。 可以说,那英雄之能饮者唯曹公耳,曹操年少时便被断言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其城府年少时已然颇深。 书中的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大逆不道,遭人非议。而我却要说天下之大,能者居之,缘何唯有刘姓可称帝?曹操作为一位政治家,有远见卓识,他抓住“天子”这个有利筹吗,于乱世之中占一席之地,有何不可?作为军事家。官渡之战,他以少胜多,一统北方,充分显示了他的军事才能。他同样为其子代汉建魏,为最终平蜀平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更难能可贵的是作为建安文学代表人物之一,诗词之格匠心独具,豪情奔放洒脱:“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秋风萧瑟,洪波涌起。”,“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全都脍炙人口,为人所争诵。 惟一可惜的是曹操生性多疑,以致刚愎自用,不然赤壁之战总该有另胜负之写。 “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可见曹操之弊,也在那不得人和的环境。然而终究是瑕不掩瑜,曹操总无愧于英雄之名。 后记:英雄之说本无定论,每个人心中的三国都有一个英雄,但刀光剑影之下,鼓角争鸣之远却总躲不过一个满头华发,黄尘裹身。 英雄,英雄之说本戏言耳。

未来在自己手中

——读《心愿》有感

《心愿》为张爱玲在1937年所著,这是一篇有关于她的母校——圣玛丽亚女校的抒情散文,在记念自己母校的同时也表现出“未来在自己手中”这么一个主题。 文中写到“我也有份用时间这把小刀,雕刻出美好的学校生活的形象。”张爱玲的散文一直让人觉得犹为舒适,如同靠在一个软绵绵的垫子上。《心愿》中多处运用了比喻和想象。准确的把时间比作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把你雕刻成精妙的雕象又可以在你美丽的面孔上刻下深深的纹路。这一切都看你如何把握,例如居里夫人在美的这把双刃剑上的使用贴切、精准,这就把她的美丽化作了永恒。 生命不是为了别人,只是为了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把自己的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让自己的心愿一一达成。不要为了曾经的放弃、曾经的退让、曾经的不自信而后悔。当未来变成现在时,那它就不是未来,因为它成为了现在,而后悔是无法改变现在的,到那时你便失去了那一个未来,失去了自己的追求,失去了目标,失去了你心中的那一个信念。 未来在自己手中,因为你始终是你自己生命的主宰;始终是自己生命的源泉;也始终是自己生命的延续。 “我将在炉边宁静的睡梦中,寻找早年所熟悉的穿过绿色梅树林的小径,当然,那时候,今日年轻的梅树也必已进入了愉快的晚年,伸出有力的臂膊遮蔽着纵横的小径。”梅树将遵循着它的目标,它的未来将为纵横的小径伸出有力的臂膊,你是否也想和梅树一样,当某天被岁月洗尽铅华,回首间顿悟到自己的今天已经成了过去梦想中的未来,心中的愉快和兴奋将如排山倒海般无法抵挡,而或是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之中写到的那样:在你即将死亡之时后悔着曾经的碌碌无为;后悔着曾经的虚度年华,在生命即将结束之时,乞盼着死神可以给你再一次的重生,然而最终你只会在后悔和遗憾中走向死亡,走向地狱。 上苍给人机会去把握自己的未来,这是上苍的仁慈,是给你,给我,给他的一个机会,这个机会的操纵柄不在上帝的手中,因为上苍把雕刻你未来的任务,交给了你自己。现在你的手中握着一把锋利的刻刀,你可以用它雕刻出如同《思考者》一般不朽的传世之作,但你也可能在一不小心之间就用它了结了自己的生命。一切都只因你如何利用它,它是你的敌人也是你的队友,它能给你快乐也能给你痛苦,它是你的新一次挑战,也是又一次属于你的机会。 好好地把握这一次的机会别放手,别让他在你的指间划过,就如同你明白生命只有一次,这个机遇也是只有一次,珍惜它吧!让他把你从一块普通的石头,雕刻成宏伟的雕塑,让他把你平凡的人生续写成永恒.

读《病隙随笔》有感

——生活的强者

我没有见过他,史铁生。只是从那些鲜活的文字里觉得他是一个刚毅的男人。一个坐在轮椅上的弱者,在我心中却是个巨人。先前曾拜读过他的几篇文章,都感触很深。因为虽然上苍对他很不公正,可他却依然带着胜利者的笑容向世界宣称:我是强者。 史铁生的生活很坎坷,他在人生最精彩的时刻失去了行走的能力,日日以轮椅为伴,而此后的生活也是此病未去彼病又来。就如他在《病隙随笔》中说的一样,他的职业就是生病,48年来大约有一半时间用来生病。可就是这样一个受到命运捉弄的人,居然可以依旧平静地对待生活中的每一天,即使病痛缠身,却仍对生活抱着十分的希望。 我很佩服他。 史铁生说:“生病是生活的体验之一,一项别开生面的游历。”难以想象他的心中拥有多么大的勇气。我可以感受到他通过文字传递给我的一种乐观的气息,我可以猜想到他的笑脸,那一定是一张很自信、很灿烂的笑脸,他的眼光中没有焦躁和忧虑,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冷静,一种生机,一股极强的生命力。 有一些话他说得极有道理,生病的经验是一步一步懂得满足。发烧了,才知道不发烧是多么的清爽,咳嗽了,才体会不咳嗽的嗓子是多么安祥。其实我觉得生活也就是如此,很多人遭遇坎坷后会垂头丧气,埋怨上天的不公正,但当清醒时,仔细的思索一下,方可明白,坎坷教会我们的往往比成功时获取的更多。坎坷让我们更加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坎坷让我们更执著的去看待生活。“其实,我们每一刻都是幸运的,因为在任何灾难前面都可能加上一个‘更’字。”史铁生这样说。 他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强者。一个两条腿、两个肾脏均出现故障,要靠透析器来维持生命的人,在我看来,这样一个几乎已经失去生活全部的人,依旧很平静。仍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看世界,他在用心细细寻找身边每一处的快乐和美丽。 在史铁生这样的巨人面前,有时觉得自己真的很渺小。时常会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唳声叹气,甚至停滞不前,孰不知也就是在这叹息声中错过了更多。回头想想,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每天可以自由惬意地做着想做的事,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都是生活赋予的特别经历,好好珍惜每一天,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祝福他,史铁生,祝他的身体和心灵上每天都存在着阳光的温暖,祝福他可以继续与命运抗争,继续顽强地走下去。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白来一遭,因为他品出了生活的真谛。史铁生说,如果让他来选择墓志铭,他会选择这样一句话:“我轻轻的走,正如我轻轻的来。”扫尽尘嚣。

读《感恩节的荆棘花》有感

故事讲述了美国妇女珊德拉在遭遇流产,丈夫失业后,一度埋怨上天对她的不公,偶然在感恩节那天,在花店中结识了一位与她有着类似经历的女店员。她在挫折面前的勇敢,对待顾客的真诚,以及对人生的深入诠释,无不感染着珊德拉那颗破碎的心,并使她学会坚强地面对生活。 故事的情节可能并不使人“眼前一亮”,但女店员从朴实的话语中道出的感悟,不禁令人深思。 在现实社会中,许多人在重创后未必有再次站起的勇气,而女店员却做到了。她对生活不仅充满希望,还给予顾客鼓励与开导,这是她与众不同的可贵之处。正如她所说:“我一直都在享受生活中的‘花朵’,但是,荆棘使我明白了上帝的安慰是多么美好。”在花店的经营中,女店员同样结识了不少像珊德拉那样的顾客。她有个习惯,在感恩节时,向他们赠送一束又长又多刺的玫瑰花枝,为让彼此珍惜眼前的幸福。 女店主的形象一直浮现于我脑海,她的言行告诉人们“荆棘”能够将“玫瑰”衬托得更宝贵。“人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此句耳熟能详,可为何人要被生活主宰呢?不如在未失去之时,就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 由此,使我想到七月里发生的一切,多重原因,并未如愿以偿,理想的破灭固然使人心如刀割。多想回到过去,让时间停止,改变残酷的结局,但一切都太迟了…… 如今,我已走上一条自己选的路,它蜿蜒而漫长。路上也许有拌脚的石块,一路也许阴晴不定,也许路的前方已有大大小小的山坡和丘陵等待着我。过去的毕竟成了“历史”,不乐观地走出阴影,怎能看见第二天黎明的曙光?人生亦是如此,你无法准确地知道其中有多少磨难,而它往往不定时地出现在途中,不少人选择退缩或逃避,结果是被磨难所征服,成为不折不扣的弱者。何不选择放开胸怀,大胆地尝试再次拼搏?正如恽代英所说:“能力愈运用愈大,困难愈奋斗愈小。”别忘了谁是人生真正的主宰者,是你!就是你!你该是征服磨难的人。朋友,请不要一味地活在过去里,前方的路还很长…… 过去,是你无法改变的;而将来,是你能够去创造的。所以,请清醒地面对现实,珍惜你拥有的,把握你脚下的! 善与恶

——读《悲惨世界》

有感 《悲惨世界》——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把惨淡荒芜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 当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嫌弃鄙视。社会的不公与排斥,消弭了他重新做人,改过向善的信心。是宽大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嘱咐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我终于相信,人是可以改变人的,正如主教以宽大、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给了他无限的希望,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 这一切使我既感动又欣喜。然而欣喜之余却又陷入了深深的思绪之中。从囚犯到市长,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无疑是人性的巨大转变。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憾。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读《鲁滨逊飘流记》有感

今年国庆、中秋两节合一,放了七天的长假。趁此机会,我看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逊飘流记》,觉得深有感触。 在文中,主人公鲁滨逊并不是一位出身名门,风度翩翩的贵族子弟,也没接受过任何高等的文化教育,但他却有较丰富的生活阅历,加上他身处资本主义四处扩张的时代,在他身上很好地体现出资产阶级上升时期富于冒险、充满野心、百折不回的顽强毅力和一股压抑不住的冒险的进取精神,以及他踏实、勤恳的思想态度。他生活经历中所取得的成功,大多也是依靠以上几点来实现的。 首先是顽强的毅力,这在文中主人公鲁滨逊身上就能很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他在海上遇到风暴虽未死而脱了险,可这种脱险却是更为可怕、恐怖。因为他被海浪卷上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而他当时身边只有一把刀,一个烟斗和一小匣烟叶,别无他物。但他却有百折不回的毅力,甚至在他的住所被可怕的地震所毁,谷物得不到收获之后,他不但没有感到灰心丧气,反而一次又一次地奋起,这是非顽强毅力所不能达到的。 其次,是冒险的进取精神和勇于创新的开拓精神。他初到荒岛,可以说是已到了山穷水尽、穷途末路的地步了。但他却凭着自己的一双手,改变了自己的窘境,战胜了重重困难,为自己开辟出一条光明大道,建立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多么可贵的开拓进取精神啊!回顾历史,爱迪生为发明电灯泡实验了一千次,牛顿从苹果落地这件平常的事发展了牛顿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科学家们的经历历历在目,从他们身上,清晰地可以看到那种不畏艰险的开拓进取精神。他们同样也像鲁滨逊一样,在科学领域的海洋中果敢地开拓,为世界、为人类造福。反观我们自己,似乎在这方面还缺少培养和锻炼。在学习上,遇到难的、烦的题目,就懒得去做,甚至乱写一通敷衍了事,这是绝对不可取的。 再次是踏实、勤恳的思想态度,鲁滨逊在小岛上所取得的成就也不是一蹴而就,一步登天的,它也是建立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辛勤劳动的基础上的。这就跟我们学习一样,必须也要有这样的务实的态度,踏踏实实一步步来,一步一个脚印,不做好高骛远、图有其志的人。 最后是平等,鲁滨逊的小岛到后来可以说是人丁兴旺,但他待人平等,允许宗教自由,所以后来小岛上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这也是他的成功之处。 读了《鲁滨逊飘流记》,给人许多感触。我们都应借鉴鲁滨逊的成功之处,充实自己,使自己做任何事都做得更好!

血 迹

——《汤姆大伯的小屋》读书报告 一百四十年前,你曾怎样在那场罪孽的火海中呻吟? 一百四十年前,你又怎会从火里血里重新站了起来? 人民在问,民族在问,历史在问…… 1861年,在美国的土地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血迹。《汤姆大伯的小屋》记述的就是当时的故事。作者是美国的斯陀夫人,后经黄继忠译,由上海译文出版社93年在中国出版发行。这本书无情地揭露了南方奴隶制度的残暴面目,重新激起了北方人民对它的极度义愤,从而南北矛盾尖锐,直至1864年美国国内战争爆发,因此它被认为是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 此书问世之初,斯陀夫人便遭到美国南方大地主们的攻击,说她的描绘完全不符合实际。后斯陀夫人用大量事实和资料证明了情节的真实性。 《汤》一书之所以能闻名于世,之所以能得到广大读者的赞赏,最重要的就是其对这样一段血泪史深刻细致的描绘。它不仅是一个宣传品,它同样有其文学价值。此书先后译成三十三种语言,影响深远,在美国及世界各地都激起无数正直的人们对奴隶制度的无比义愤,赢得了亿万人民的眼泪。在中国也一样。事实说明了此书的强大感染力,也证实了它的成功。 小说以穿插轮叙的方式,描绘了两个黑奴不同的遭遇,对奴役的不同态度及不同结局。这是斯陀夫人独具匠心的地方。 肯塔基州的一个庄园主谢尔贝因负债累累,受人钳制,被迫卖掉庄园上最得力、最忠实可靠的黑奴汤姆和谢尔贝太太宠爱的使女伊丽莎的爱子小哈利来抵债。伊丽莎偷听到消息,携子连夜逃走。途中夫妻不期而遇,在废奴派人士帮助下,逃到加拿大,取得了自由。后乔治决心到非洲为建设一个非洲人的国家而努力奋斗。这是一个敢于斗争的黑人青年,从而走上了光明的道路。汤姆则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在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伊娃,那小女孩的父亲圣?克莱亚就买他作家奴,待他宽厚。但老人不久死于非命,汤姆又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期间雷格里要汤姆鞭打女人,被他当面拒绝,后凯茜和爱弥琳设计逃走,他宁死也没有说出其二人下落,被活活打死。 作者塑造了许多人物,汤姆是最主要的一个。他的忠厚和老实让我喜欢,他的正义感及助人为乐的精神更是令人敬佩。可他对宗教的笃信,实在让人费解,作者对此人的刻画有血有肉,让人感动。 另外乔治?哈里斯这样的有志青年读来让人有一种快感,把对奴隶制的不平,通过此人渲泄了出来。他的英俊、聪明给人以深刻印象。可是在描写上功力不及汤姆,不够完整。 还有女黑奴凯茜,年轻的爱弥琳,读来更是令人同情。再如残暴的雷格里,做尽坏事,吸尽黑奴血,榨干黑奴肉,令人愤慨。 本书在思想性和艺术性上不乏有一点缺点,但总体上来讲,它确确实实是一部成功的作品。 作者多次去过南方,深知黑奴们的悲惨,也听到许多有关黑奴的遭遇,内心深恶痛绝,决心要为废除这个制度贡献力量,于是就写下了这部小说。 一百四十年前,为何黑奴能从罪孽的火海中走出,人民有了答案,民族有了答案,历史有了答案……因为在美国的土地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血迹……

读《文化苦旅》有感

匆匆地读过一遍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心情有些沉重。 前些时候舆论对该书及作者争端颇多,如今看过并粗略地研究了一下,觉得议论是理所当然的。这书里写的,有历史上的匆匆过客,有漂泊一生的落魄文人,有空守着古老文化遗产的范钦的后代们,有淳朴善良但又愚昧无知地剥夺美的人。深刻地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文化的侧面,令人为之汗颜。 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对于“废墟文化”的描写。余先生似乎对此情有独钟。他好多次都写到了坟,并在叙述中多次插入对坟的描写。 无论什么坟,都标志着一个人的死去,这个人的一生也许凄惨黯淡,也许风流千古为万人景仰,抑或是背负沉重的情愁在这个世上走上这么一遭。即使没有名垂千古,至少也该有“一堆黄土掩风流”吧。 或许他认为死亡比活着更美好些吧。有些东西留有回忆就够了,至少蝴蝶来过这世界。他说:“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老了就老了吧,安详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践。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这就是人类的大明智。”没有周遭的闲言碎语,走向比现实更高的殿堂,继续新的轮回。而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默默地在前人的墓碑前伫立上几分钟,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迁,悟一会儿人生之真谛,因为只有在现代的喧嚣中,历史的宁静才有力度,只有在现代人的沉思中,过去才能上升为寓言。 生死间的事,没有人说得清。我唯一知道生的途径是可以改变的。死可以逆转吗?若有一智者活过百旬,他会做什么?若一个庸人活过百旬,他又会做些什么来?至于一个恶人就更不用说了。推而广之,人口必会猛增,地球要超载了!若这个世界上,人口不增也不减,就太缺乏趣味了,没有推陈出新的人,这个地球岂不停止转动了。 我想那些坟应该有其特殊含义。尤其在坟前一种静穆的气氛追忆或沉痛?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萦绕在心头。古人的坟,秦王陵闻名世界,曹操的七十二疑冢也不失为风流,多少也给旅游业带来不少收益。而那些把古代妇女置于水深火热的贞节牌坊,也不知走过它时应该叹息还是赞叹? “白云飘过来了,好像是碰了一下牌坊再飘走的。晚霞升起来了,红得眼明,晚霞比牌坊低,牌坊比天还高,黑阴阴的,像要压下来。闭一闭眼睛再看,天更暗了,牌坊的石柱变成长长的脚,有扁长的头,有狭狭的嘴。一骨碌爬起身来,奔逃回家。”他在书中这样写道。 从某种程度上,那时人们的封建思想愚昧、守旧,却不知如今那些不知名的无名牌坊只落得被人践踏的地步,悲哀啊!好在那个时代已离我们远去。尽管“生”不算很美,要考虑的事很多,挺辛苦的。而那些像屈原、杜甫、曹雪芹、鲁迅的伟人们让他们的人生终结在那一刹那,净化了悲剧,同时给人以更深的思索,这样的离别或许更深刻吧。 关于坟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就让余先生继续写吧。而我依然要愉快地体验我远远还没有体验完的人生。

抵挡太平洋的堤坝

“她的脸不再映出她的孤寂,而是面向世界透出一丝嘲讽。仿佛她在说,我把他们都抓住了,从康镇的土地管理员到身边看着她的女儿。也许正是这样,也许是嘲笑她以前相信的一切,嘲笑她曾那么严肃地去做的那些疯狂。” ——〔法〕杜拉斯《抵挡太平洋的堤坝》 如同很多的法国作品,故事淡淡地展开,轻轻地收尾。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曲折的情节。可当我读完整本书,有股难言的震撼感动了我。 那是一个母亲,为了给儿女留下点什么,在法属殖民地苦干了十五年,不曾想她换来的,只是一块年年被海潮淹没的盐碱地。她煞费苦心修筑的堤坝在一夜之间完全崩溃。她不甘心,继续与不公的社会和残酷的自然抗争,最终心力交瘁,郁郁而终。 或许注定要绝望的。母亲的抗争,对灰暗的社会、对残酷的自然抗争的结果,希望注定要成为失望。母亲最后是被自己的挣扎折磨至死的。我想她没有后悔,一开始就没有。她是那么固执的人啊,固执地试图抵挡太平洋,固执地坚信成功。我觉得《抵挡太平洋的堤坝》就是这个故事最好的题目了。母亲没有挡住太平洋一夜之间的咆哮,她所有的努力在一瞬间瓦解。但无疑,在儿女的心目中,母亲就像一条千里长堤,抵挡了残酷自然的威胁,抵挡了灰色现实的无奈。一个柔弱的女性,一个孤独的母亲,用她那强有力的肩膀担负起了全家的希望,而这种付出又是那么的心甘情愿。或许这是对母亲,甚至说是对这个名词最好的诠释。 现实可能真是残酷的,犹其在那个殖民地,所有的抗争都可能是无谓的。但人们依然有愿望,在灰色现实中的色彩绚烂的愿望。从女儿苏珊期望有朝一日门前停下一辆汽车,走下为一个“白马王子”的梦,儿子约瑟夫期望某个有钱的女郎给他带来好运的梦,到他们的母亲在海潮威胁前期望得到丰收的梦。一切的美好,只是夙愿。女儿放弃了爱情,儿子没有收获金钱,他们都过早地放弃了。只有母亲,依然坚强,依然相信。对这样一个母亲,能说什么呢?除了心中难言的震憾,就是敬佩、是感动。 杜拉斯的小说一向就是悠然的、淡雅的,如一杯拥有丰富内质的矿化水,而决非平淡无奇。因为她的文章中总贯穿着一种深情,如《抵挡太平洋的堤坝》。 令我最感动的一段,是对母亲去世的描写。“她低吼仿佛是对世事对自己仇恨而愤怒的吼声”,“也许是嘲笑她以前相信的一切,嘲笑她曾那么严肃地去做的疯狂的举动。”这是一个母亲对命运低头的无奈,也是一个女人无能为力的失落。在母亲身上,我看到一种宿命及对这种宿命的抗争。社会的荒诞命定性,自然的荒诞命定性,母亲都不甘心屈服。然而,它们太强大了,可能比太平洋的海潮更加可怕,可能比太平洋更难战胜。所以,结果显而易见。母亲越是进行奋斗,她在这两种命定性中就陷得越深。对社会的抗争或许只使她遭到唾弃与孤立,那么对自然的抗争就更是带悲剧性的,更要归于惨败,更要导致自己的毁灭。尽管悲惨的结局可以预见,母亲的抗争仍然进行到了最后。直到她作为普通人拥有的一切,甚至包括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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