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承諾贈送院子用綠植隔食
1. 開發商承諾買一樓送花園,但是不肯將這條寫到合同里,有類似境況的請幫忙出出主意!謝謝!
不寫進去就不要買,一開始就准備可能違約。如果這個花園是你們是否履行的前提,那就不寫不要
2. 買了一樓的房子,本來承諾有院子的現在沒有,該如何維權
搜集應當有院子或者開發商承諾有院子的證據,然後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3. 開發商將小區綠地送給1樓的業主作為私家花園,合法嗎開發商賣給我們一樓說有贈送前後院,還可以做硬化
摘要 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只不過一樓業主有專屬使用權,這個專屬使用權包含著以後可能發生的任何使用權消失的風險,如果日後有其他業主追究,所謂的私家庭院最終還是要歸還給全體業主。
4. 買的一樓帶院子的房子,院子作為贈送沒有在合同里提及,只在戶型圖里有標記,請問這樣具有法律效力嗎
1.具有一定效力。
日後如若產生糾紛,戶型圖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2.首先,合同里沒約定院子,但戶型圖里有,是符合法律要求的,算是合同約定的內容。 其次,現在實務中有很多公攤部分的面積,讓開發商以贈送的名義送給業主,其實這部分屬於公共使用部分,開發商在這里玩了個心眼;如果到時房證上沒有院子的面積,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具體的賠償方式可以協商,也可以訴訟;也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符合解除合同的條件。
5. 我想問下買一樓送院子有什麼規定沒有
我買的一樓送院子送同等面積下復式,購房合同里沒有,但是單獨有個合同寫明了贈送面積和院子面積。
下疊樓間距不太大的情況下,前排如果也有房子的話,冬天採光有問題。採光不足,冬天沒有太陽,陰雨天都很難受。所有超過4層房子的一層院子都存在安全隱患,樓上掉個衣架可能劃傷院子里的人,要是掉個花盆就危險了。
地下室有陽光要比沒陽光的強很多,建議做個新風系統,凈化空氣,調節適度和溫度,地下室冬暖夏涼還是挺爽的。
疊拼別墅又分為上層疊拼和下層疊拼,兩者各有不同。上疊一般有閣樓和露台(也可當做院子),有些開發商也會為上疊住戶銷售一樓花園的使用面積。
如此一來上疊用戶也擁有了自己的私家花園。上疊干凈,陽光好;而下疊感覺和普通別墅差不多,帶有院子,有的還有地下室,客廳是挑高的(4米左右)。具體區別有:
1、樓層不同。上疊一般指的是3-5層,下疊一般指的是-1-2層。
2、具體功能對比。上疊優勢是採光通風風景無限好,就是面積小一點,但是得房率高,大露台視野好也可當做空中花園改造。一般會有三層,採光較好。
6. 開發商將小區綠地送給1樓的業主作為私家花園,合法嗎
如今不少在市民購買商品房入住後發現小區綠地被送給1樓的業主作為私家花園,為此不少業主都認為非常不合理,侵犯到了所有小區業主的合法權利。由於一些開發商為了銷售原本不好售出的一層,經常宣稱「(業主)買一樓(開發商家)送花園」。
所以僅憑開發商口頭承諾或是出具書面合同及證明,是無法對抗全體業主的公共利益,無法將全體業主的共有綠地私有化。
7. 開發商一樓帶院子但合同不寫
一樓帶的院子但是合同上具有一定效力。日後如若產生糾紛,戶型圖可以作為證據使用。首先,合同里沒約定院子,但戶型圖里有,是符合法律要求的,算是合同約定的內容。其次,現在實務中有很多公攤部分的面積,讓開發商以贈送的名義送給業主,其實這部分屬於公共使用部分,開發商在這里玩了個心眼;如果到時房證上沒有院子的面積,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具體的賠償方式可以協商,也可以訴訟;也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符合解除合同的條件。房屋買賣合同內容不違法,只要雙方簽字蓋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8. 一樓贈送院子合法嗎
法律分析:不合法。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屬於無效行為,開發商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對於已購買首層房屋的業主,因為開發商贈送行為的無效,其對花園的獨占行為構成對其他業主權利的侵害,其他業主可以行使物上請求權,要求首層業主停止侵害,排除防礙、恢復原狀,甚至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