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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綠植間距

發布時間: 2021-12-22 21:36:38

❶ 關於綠化設計植物種植的間距

綠化的植物間距需要靈活掌握,如果是作為行道樹,是可以制定一定的間距,作為片植、列植時,雪松、毛白楊、櫻花都要考慮到3年、5年後的植株規格的變化,盡量設計到植後3-5年規格所需的空間即可,如雪松間距需要5米左右,毛白楊需要4米左右、櫻花需要4米左右等。
如果作為8-10年成景的效果考慮,則間距需要再提高些。
作為花壇造景用,株距相應要大些,雪松、毛白楊、櫻花的間距都在8-10之間適宜。
總體來說,以植物品種的生長速度與造景效果為准,喬木與灌木的間距不同,喬木與喬木、灌木與灌木的間距也不盡相同,以樹冠及長勢而靈活決定。

❷ 道路綠化帶一般多寬

1、種植喬木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得小於1.5m;

2.、主幹路上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宜小於2.5m;

3.、行道樹綠帶寬度不得小於1.5m;

綠化帶的常見形式

1、以綠籬為主的綠化帶

(1)兩側綠籬,中間是大型花灌木和常綠松柏類,棕櫚類或宿根類花卉

這種形式綠化效果較為明顯,綠量大,色彩豐富,高度也有變化。缺點是修剪管理工作量大,管理不到位或路口轉角處處理不好,會影響司機視線。

(2)兩側綠籬,中間是宿根花卉和小花灌木或草花間植。

色彩豐富,高度變化不如前一種明顯,修剪工作量大,對司機視線沒有影響。

(3)單側綠籬。

多在慢車道一側和宿根類花卉,草坪組合,綠籬為直線或曲線式,形式較為新穎。

2、以草坪為主的綠化帶

適合於寬度在二點五米以上的綠化帶,一種是草坪上植宿營根花卉或喬木,亦可種植花灌木。另一種是以草坪為主,草坪上布置少量花卉和小灌木,可以是自然式或簡單的圖案。

3、以喬木為主的綠化帶

這是應大力提倡的綠化帶種植形式,綠量最大,環境效益最明顯,主幹高三點五米以上,對交通無任何影響,樹下可種植耐蔭草坪和花卉,美化效果明顯,特別適合寬闊步的城市道路。

4、圖案式綠化帶

城市新區、開發區新修的道路十分寬闊,其中綠化帶寬度多在5米以上,以灌木,花卉,草坪組合而成各種圖案,有幾何形式也有自由曲線式,修剪整齊,色彩豐富,裝飾效果好。

總得來說,綠化帶建設要因地制宜,要考慮道路在城市規劃中的所處的位置以及周圍建築的特色,精心設計,以達到組織交通,美化城市,改善環境的作用。

路綠地率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園林景觀路綠地率不得小於40%;

2. 紅線寬度大於5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於30%;

3. 紅線寬度在40―5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於25%;

4. 紅線寬度小於4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於20%。

(2)道路綠植間距擴展閱讀:

一、綠化帶的功能

綠化帶的分隔交通,具有安全功能。綠化帶具有美化城市的作用,消除司機視覺上的疲勞,種植喬木綠化帶還可以改變道路的空間尺度,使道路空間具有良好的寬高比。此外,還有凈化環境作用,能滯塵,減弱雜訊,吸收有害氣體,釋放氧氣。

二、綠化帶設計

在城市交通道路中,由於車速高,綠化帶設計應最大限度地滿足道路的安全要求,以低矮的灌木和草坪為主,形式也應簡潔。在城市中心道路中,以方便公交車輛和行人通行為目的,綠化帶的設計在滿足交通安全前提下,應重點考慮美化的作用。形式多樣,色彩豐富,有一定的高度變化。

除了常見的道路平行的綠化帶,還可以設計曲線式,折線式或寬窄不一的自由式綠化帶以限制車速。

參考資料:

網路-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

網路-綠化帶

❸ 道路路口綠化帶預留多少距離不能種植高樹

道路路口綠化帶預留距離,要在道路交叉口視距三角形范圍內,行道樹綠帶應採用通透式配置。種植喬木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得小於1.5m; 主幹路上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宜小於2.5m;行道樹綠帶寬度不得小於1.5m。 中間分車綠帶應阻擋相向行駛車輛的眩光,在距相鄰機動車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間的范圍內,配置植物的樹冠應常年枝葉茂密,其株距不得大於冠幅的5倍。定植株距,應以其樹種壯年期冠幅為准,最小種植株距應為4m。行道樹樹干中心至路緣石外側最小距離宜為0.75m。 種植行道樹其苗木的胸徑:快長樹不得小於5cm,慢長樹不宜小於8cm。

❹ 城市道路的規劃路寬含兩側綠化帶寬度嗎

城市道路的路寬指的是道路紅線,包含了兩側綠化帶寬度。

道路紅線一般是指道路用地的邊界線。有時也把確定沿街建築位置的一條建築線謂之紅線,即建築紅線。它可與道路紅線重合,也可退於道路紅線之後,但絕不許超越道路紅線,在紅線內不允許建任何永久性建築。

(4)道路綠植間距擴展閱讀:

形式:

1、單幅式。所有車輛都在同一個車行道平面上混合行駛;用地較省,但對向行駛車輛的干擾多,多用於交通量不大的次要道路。

2、雙幅式。由中間一條分隔帶(或綠化帶),將車行道分為單向行駛的兩條車行道,可避免對向行駛車輛的干擾,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仍為混合行駛。對單幅式、雙幅式道路,如車行道較寬,可劃出分道線,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分道行駛。

3、三幅式。由兩條分隔帶(或綠化帶)將車行道分為三部分:中間為機動車道,雙向行駛,路中間最好能劃出分道線;兩邊為非機動車道,單向行駛;是一種使用效果較好的布置形式,也有利於綠化、地上桿線和地下管線的設置。

❺ 國家規定公路邊栽樹每棵間距是多少,一般公路的綠化帶距離公路邊有多少米

高速公路綠化帶規劃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准30米內。

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保障公路運行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 13以及公路發展的需要,組織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等部門劃定公路建築控 制區的范圍。

屬於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築控制區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准不少於30米。
公路彎道內側、互通立交以及平面 交叉道口的建築控制區范圍根據安全視距等要求確定。

第二十六條禁止破壞公路、公路用地范圍內的綠化物。需要更新採伐護路林的,應當向公路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批 准方可更新採伐,並及時補種;不能及時補種的,應當交納補種所需費用,由公路管理機構代為補種。

❻ 城市道路中間的綠化帶寬度是多少

分車帶寬度從3米至6米不等,人民路中間分車帶寬度達到24米寬,遵循以下原則:一般種植喬木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小於1.5m主幹路上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小於2.5m;行道樹綠帶寬度不得小於1.5m。

(一)分車綠帶設計在分車綠帶設計遵循了以下原則:分車綠帶的植物配置應形式簡潔,樹形整齊,排列一致。喬木樹干中心至機動車道路緣石外側距離不宜小於0.75m;中間分車綠帶應阻擋相向行駛車輛的眩光。

在距相鄰機動車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間的范圍內,配置植物的樹冠應常年枝葉茂密,其株距不得大於冠幅的5倍;兩側分車綠帶寬度大於或等於1.5m的,應以種植喬木為主,並宜喬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結合。其兩側喬木樹冠不宜在機動車道上方搭接。

分車綠帶寬度小於l.5m的,應以種植灌木為主,並應灌木、地被植物相結合。被人行橫道或道路出入口斷開的分車綠帶,其端部應採取通透式配置。

(二)、行道樹綠帶設計在行道樹綠帶設計遵循以下原則:行道樹綠帶種植應以行道樹為主,並宜喬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結合,形成連續的綠帶。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樹綠帶不能連續種植時,行道樹之間宜採用透氣性路面鋪裝。

樹池上宜覆蓋池箅子。行道樹定植株距,應以其樹種壯年期冠幅為准,最小種植株距應為4m。行道樹樹干中心至路緣石外側最小距離宜為0.75m。種植行道樹其苗木的胸徑:快長樹不得小於5cm,慢長樹不宜小於8cm。在道路交叉口視距三角形范圍內,行道樹綠帶應採用通透式配置。

(三)、路側綠帶設計在路側綠帶設計遵循以下原則:路側綠帶應根據相鄰用地性質、防護和景觀要求進行設計,並應保持在路段內的連續與完整的景觀效果。路側綠帶寬度大於8m時,可設計成開放式綠地。開放式綠地中,綠化用地面積不得小於該段綠帶總面積的70%。

(6)道路綠植間距擴展閱讀:

道路分車帶:

分隔城市道路交通的綠化帶,常見為單排{分隔上下行車道}和雙排{分隔快慢車道}兩種形式。

綠化分車帶雖小,但在城市中分布廣泛,位置重要顯眼,對城市面貌影響較大。用綠化帶將車道分開,保證了車輛行駛的軌跡與安全,合理處理了交通和綠化的關系,起著疏導交通和安全隔離的作用。同時還可阻擋相向行駛車輛的眩光。

❼ 鄉級公路兩側綠化帶標準是多少米

鄉級公路兩側綠化帶標準是兩側各綠化25米。

❽ 城市道路綠化的規范

規劃與設計規范: 1.0.1為發揮道路綠化在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和豐富城市景觀中的作用,避免綠化影響交通安全,保證綠化植物的生存環境,使道路綠化規劃設計規范化,提高道路綠化規劃設計水平,制定本規范。
1.0.2本規范適用於城市的主幹路、次幹路、支路、廣場和社會停車場的綠地規劃與設計。
1.0.3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應遵循下列基本原則:
1.0.3.1道路綠化應以喬木為主,喬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結合,不得裸露土壤;
1.0.3.2道路綠化應符合行車視線和行車凈空要求;
1.0.3.3綠化樹木與市政公用設施的相互位置應統籌安排,並應保證樹木有需要的立地條件與生長空間;
1.0.3.4植物種植應適地適樹,並符合植物間伴生的生態習性;不適宜綠化的土質,應改善土壤進行綠化;
1.0.3.5修建道路時;宜保留有價值的原有樹木,對古樹名木應予以保護;
1.0.3.6道路綠地應根據需要配備灌溉設施;道路綠地的坡向、坡度應符合排水要求並與城市排水系統結合,防止綠地內積水和水土流失;
1.0.3.7道路綠化應遠近期結合。
1.0.4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0.1道路綠地
道路及廣場用地范圍內的可進行綠化的用地。道路綠地分為道路綠帶、交通島綠地、廣場綠地和停車場綠地。
2.0.2道路綠帶
道路紅線范圍內的帶狀綠地。道路綠帶分為分車綠帶、行道樹綠帶和路側綠帶。
2.0.3分車綠帶
車行道之間可以綠化的分隔帶,其位於上下行機動車道之間的為中間分車綠帶;位於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或同方向機動車道之間的為兩側分車綠帶。
2.0.4行道樹綠帶
布設在人行道與車行道之間,以種植行道樹為主的綠帶。
2.0.5路側綠帶
在道路側方,布設在人行道邊緣至道路紅線之間的綠帶。
2.0.6交通島綠地
可綠化的交通島用地。交通島綠地分為中心島綠地、導向島綠地和立體交叉綠島。
2.0.7中心島綠地
位於交叉路口上可綠化的中心島用地。
2.0.8導向島綠地
位於交叉路口上可綠化的導向島用地。
2.0.9立體交叉綠島
互通式立體交叉幹道與匝道圍合的綠化用地。
2.0.10廣場、停車場綠地
廣場、停車場用地范圍內的綠化用地。
2.0.11道路綠地率
道路紅線范圍內各種綠帶寬度之和占總寬度的百分比。
2.0.12園林景觀路
在城市重點路段,強調沿線綠化景觀,體現城市風貌、綠化特色的道路。
2.0.13裝飾綠地
以裝點、美化街景為主,不讓行人進入的綠地。
2.0.14開放式綠地
綠地中鋪設游步道,設置坐凳等,供行人進人游覽休息的綠地。
2.0.15通透式配置
綠地上配植的樹木,在距相鄰機動車道路面高度0.9m至 3.0m之間的范圍內,其樹冠不遮擋駕駛員視線的配置方式。 3.1道路綠地率指標
3.1.1在規劃道路紅線寬度時,應同時確定道路綠地率。
3.1.2道路綠地率應符合下列規定:
3.1.2.1園林景觀路綠地率不得小於40%;
3.1.2.2紅線寬度大於5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於30%;
3.1.2.3紅線寬度在40—5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於25%;
3.1.2.4紅線寬度小於4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於20%。
3.2道路綠地布局與景觀規劃
3.2.1道路綠地布局應符合下列規定:
3.2.1.1種植喬木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得小於1.5m; 主幹路上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宜小於2.5m;行道樹綠帶寬度不得小於1.5m;
3.2.1.2主、次幹路中間分車綠帶和交通島綠地不得布置成開放式綠地;
3.2.1.3路側綠帶宜與相鄰的道路紅線外側其他綠地相結合;
3.2.1.4人行道毗鄰商業建築的路段,路側綠帶可與行道樹綠帶合並;
3.2.1.5道路兩側環境條件差異較大時,宜將路側綠帶集中布置在條件較好的一側。
3.2.2道路綠化景觀規劃應符合下列規定:
3.2.2.1在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中,應確定園林景觀路與主幹路的綠化景觀特色。園林景觀路應配置觀賞價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並與街景結合;主幹路應體現城市道路綠化景觀風貌;
3.2.2.2同一道路的綠化宜有統一的景觀風格,不同路段的綠化形式可有所變化;
3.2.2.3同一路段上的各類綠帶,在植物配置上應相互配合,並應協調空間層次、樹形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變化的關系;
3.2.2.4毗鄰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綠化應結合自然環境,突出自然景觀特色。
3.3 樹種和地被植物選擇
3.3.1道路綠化應選擇適應道路環境條件、生長穩定、觀賞價值高和環境效益好的植物種類。
3.3.2寒冷積雪地區的城市,分車綠帶、行道樹綠帶種植的喬木,應選擇落葉樹種。
3.3.3行道樹應選擇深根性、分枝點高、冠大蔭濃、生長健壯、適應城市道路環境條件,且落果對行人不會造成危害的樹種。
3.3.4花灌木應選擇花繁葉茂、花期長、生長健壯和便於管理的樹種。
3.3.5綠籬植物和觀葉灌木應選用萌芽力強、枝繁葉密、耐修剪的樹種。
3.3.6地被植物應選擇莖葉茂密、生長勢強、病蟲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觀葉、觀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尚應選擇萌櫱力強、覆蓋率高、耐修剪和綠色期長的種類。 4.1分車綠帶設計
4.1.1分車綠帶的植物配置應形式簡潔,樹形整齊,排列一致。喬木樹干中心至機動車道路緣石外側距離不宜小於0.75m。
4.1.2中間分車綠帶應阻擋相向行駛車輛的眩光,在距相鄰機動車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間的范圍內,配置植物的樹冠應常年枝葉茂密,其株距不得大於冠幅的5倍。
4.1.3兩側分車綠帶寬度大於或等於1.5m的,應以種植喬木為主,並宜喬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結合。其兩側喬木樹冠不宜在機動車道上方搭接。分車綠帶寬度小於l.5m的,應以種植灌木為主,並應灌木、地被植物相結合。
4.1.4被人行橫道或道路出入口斷開的分車綠帶,其端部應採取通透式配置。
4.2行道樹綠帶設計
4.2.1行道樹綠帶種植應以行道樹為主,並宜喬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結合,形成連續的綠帶。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樹綠帶不能連續種植時,行道樹之間宜採用透氣性路面鋪裝。樹池上宜覆蓋池箅子。
4.2.2行道樹定植株距,應以其樹種壯年期冠幅為准,最小種植株距應為4m。行道樹樹干中心至路緣石外側最小距離宜為0.75m。
4.2.3種植行道樹其苗木的胸徑:快長樹不得小於5cm,慢長樹不宜小於8cm。
4.2.4在道路交叉口視距三角形范圍內,行道樹綠帶應採用通透式配置。
4.3路側綠帶設計
4.3.1路側綠帶應根據相鄰用地性質、防護和景觀要求進行設計,並應保持在路段內的連續與完整的景觀效果。
4.3.2路側綠帶寬度大於8m時,可設計成開放式綠地。開放式綠地中,綠化用地面積不得小於該段綠帶總面積的70%。路側綠帶與毗鄰的其他綠地一起辟為街旁游園時,其設計應符合現行行業標准《公園設計規范》(CJJ48)的規定。
4.3.3瀕臨江、河、湖、海等水體的路側綠地,應結合水面與岸線地形設計成濱水綠帶。濱水綠帶的綠化應在道路和水面之間留出透景線。
4.3.4道路護坡綠化應結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緣植物。 5.1交通島綠地設計
5.1.1交通島周邊的植物配置宜增強導向作用,在行車視距范圍內應採用通透式配置。
5.1.2中心島綠地應保持各路口之間的行車視線通透,布置成裝飾綠地。
5.1.3立體交叉綠島應種植草坪等地被植物。草坪上可點綴樹叢、孤植樹和花灌木,以形成疏朗開闊的綠化效果。橋下宜種植耐蔭地被植物。牆面宜進行垂直綠化。
5.1.4導向島綠地應配置地被植物。
5.2廣場綠化設計
5.2.1廣場綠化應根據各類廣場的功能、規模和周邊環境進行設計。廣場綠化應利於人流、車流集散。
5.2.2公共活動廣場周邊宜種植高大喬木。集中成片綠地不應小於廣場總面積的25%,並宜設計成開放式綠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
5.2.3車站、碼頭、機場的集散廣場綠化應選擇具有地方特色的樹種。集中成片綠地不應小於廣場總面積的10%。
5.2.4紀念性廣場應用綠化襯托主體紀念物,創造與紀念主題相應的環境氣氛。
5.3停車場綠化設計
5.3.1停車場周邊應種植高大庇蔭喬木,並宜種植隔離防護綠帶;在停車場內宜結合停車間隔帶種植高大庇蔭喬木。
5.3.2停車場種植的庇蔭喬木可選擇行道樹種。其樹木枝下高度應符合停車位凈高度的規定:小型汽車為2.5m;中型汽車為3.5m;載貨汽車為4.5m。 6.1道路綠化與架空線
6.1.1在分車綠帶和行道樹綠帶上方不宜設置架空線。必須設置時,應保證架空線下有不小於9m的樹木生長空間。架空線下配置的喬木應選擇開放形樹冠或耐修剪的樹種。
6.1.2樹木與架空電力線路導線的最小垂直距離應符合表6.1.2的規定。 電壓(KV) 1-10 35-110 154-220 330 最小垂直距離(m) 1.5 3.0 3.5 4.5 6.2道路綠化與地下管線
6.2.1新建道路或經改建後達到規劃紅線寬度的道路,其綠化樹木與地下管線外緣的最小水平距離宜符合表6.2.1的規定;行道樹綠帶下方不得敷設管線。 管線名稱 距喬木中心距離(m) 距灌木中心距離(m) 電力電纜 1.0 1.0 電信電纜(直埋) 1.0 1.0 電信電纜(管道) 1.5 1.0 給水管道 1.5 / 雨水管道 1.5 / 污水管道 1.5 / 燃氣管道 1.2 1.2 熱力管道 1.5 1.5 排水盲溝 1.0 / 6.2.2當遇到特殊情況不能達到表6.2.1中規定的標准時,其綠化樹木根頸中心至地下管線外緣的最小距離可採用表6.2.2的規定。 管線名稱 距喬木根頸中心距離
(m) 距灌木根頸中心距離(m) 電力電纜 1.0 1.0 電信電纜(直埋) 1.0 1.0 電信電纜(管道) 1.5 1.0 給水管道 1.5 1.0 雨水管道 1.5 1.0 污水管道 1.5 1.0 6.3道路綠化與其他設施
6.3.1樹木與其他設施的最小水平距離應符合表6.3.1的規定。
樹木與其他設施的最小水平距離 設施名稱 至喬木中心距離(m) 至灌木中心距離(m) 低於2m的圍牆 1.0 / 擋土牆 1.0 / 路燈桿柱 2.0 / 電力、電信桿柱 1.5 / 消防龍頭 1.5 2.0 測量水準點 2.0 2.0 A 本規范用詞說明:
A.0.1 為便於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作不可的:
正面詞採用「必須」;
反面詞採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作的:
正面詞採用「應」;
反面詞採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作的:
正面詞採用「宜」或「可」;
反面詞採用「不宜」。
A.0.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准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❾ 小區道路旁的綠植寬度

一般綠籬的寬度設為60公分,也有設為90公分甚至100公分的,剩下的空間可以種草。

❿ 城市道路綠化帶 最小寬度可有規定主要說明下分車道綠化帶和行道樹綠化帶的最小寬度要求.

有相關的規定。

《CJJ 75-97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3.2.1.1規定,種植喬木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得小於1.5m;主幹路上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宜小於2.5m;行道樹綠帶寬度不得小於1.5m。

根據北京《城市道路空間規劃設計規范》4.6.1,城市道路中央分隔帶寬度不應小於2m,利用中央分隔帶設置雙側公交站台的不應小於5m,設置單側公交站台的不應小於3m。《城市道路空間規劃設計規范》4.7規定,行道樹設施帶寬度宜為1.5m。行道樹樹池應緊貼路緣石設置。

(10)道路綠植間距擴展閱讀:

城市道路綠化的布置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其中斷面布置形式是規劃設計所用的主要模式,常用的城市道路綠化的形式有以下幾種:

1、一板二帶式。

這是道路綠化中最常用的一種形式,即在車行道兩側人行道分隔線上種植行道樹。此法操作簡單、用地經濟、管理方便。

2、二板三帶式。

在分隔單向行駛的兩條車行道中間綠化,並在道路兩側布置行道樹。這種形式適於寬闊道路,綠帶數量較大、生態效益較顯著,多用於高速公路和人城道路綠化。

3、三板四帶式。

利用兩條分隔帶把車行道分成三塊,中間為機動車道,兩側為非機動車道,連同車道兩側的行道樹共為四條綠帶。

4、四板五帶式。

利用三條分隔帶將車道分為四條而規劃為五條綠化帶,以便各種車輛上行、下行互不幹擾,利於限定車速和交通安全;如果道路面積不宜布置五帶,則可用欄桿分隔,以節約用地。

5、其它形式。

按道路所處地理位置、環境條件特點,因地制宜地設置綠帶,如山坡、水道的綠化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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