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女父親
A. 我想聽感人的故事
十五、竹枝詞六組
1. 靈 山 衛
靈山衛,靈山衛,
幾度夢里空相會。
未曾忍心擱下筆,
滿紙都是血和淚。
靈山衛,靈山衛,
一草一木皆憔悴。
聞說靈山高千尺,
難覓一朵紅玫瑰。
靈山衛,靈山衛,
多少情系天涯內?
日日空見雁南飛,
不見故人心已碎。
靈山衛,靈山衛,
一年一度寒星墜。
遙望去年星在北,
今年寒星又是誰?
靈山衛,靈山衛,
靈山何處無血脈?
且聽夜半松濤聲,
訴說昨日功與罪。
2. 哭周慶進
靈山客,靈山客,
獨自去游天上月。
本欲帶上花一朵,
無奈山上百花謝。
靈山客,靈山客,
群仙為誰來鼓瑟?
遙聞天上鼓瑟聲,
聲聲悲憤聲聲切。
靈山客,靈山客,
捨身忘情情益烈。
不聞雄舟從君走,
唯見潮起潮又落。
靈山客,靈山客,
從此相伴唯黃鶴。
昔日良弓和駿馬,
至今無人能騎射。
靈山客,靈山客,
悠悠長恨何時滅?
李波欲掬靈海水,
淚水和流到長夜。
3.花 語
吾本是,荷花女,
衷腸未訴淚如雨。
君若看到荷花淚,
可知荷花幾多苦?
吾本是,荷花女,
只是與君心相許。
今宵為君把歌唱,
句句都是傷心曲。
吾本是,荷花女,
朝朝暮暮為君舞。
看盡人間多少事?
知己只有吾和汝。
吾本是,荷花女,
夢里與君做詩侶。
但願天下有情人,
總有一天成眷屬。
吾本是,荷花女,
一片芳心請記取。
他年荷花盛開日,
朵朵帶去吾祝福。
3. 黍 離
(紀念楊靖宇)
風也奇,雨也奇,
風雨之中話黍離。
黍離聲聲不忍聞,
聞之含淚皆離席。
風也奇,雨也奇,
縱橫四海無強敵。
看淡人間生與死,
坦然面對槍林逼。
風也奇,雨也奇,
甘以鮮血濺胡逆。
蒼天為你唱輓歌,
大地為你致悼辭。
風也奇,雨也奇,
留下此恨恨無極。
來生親率百萬兵,
長白山下雪國恥。
風也奇,雨也奇,
神州因你而風靡。
振古鑠金百萬年,
今日風靡又一時。
4. 葦編五絕
(紀念孔子)
蘆葦高,蘆葦長,
蘆花似雪雪茫茫。
蘆葦最知風兒暴,
蘆葦最知雨兒狂。
蘆葦高,蘆葦長,
蘆葦盪里捉迷藏。
多少高堂名利客,
都是當年放牛郎。
蘆葦高,蘆葦長,
隔山隔水遙相望。
蘆葦這邊是故鄉,
蘆葦那邊是汪洋。
蘆葦高,蘆葦長,
蘆葦旁邊編織忙。
編成捲入我行囊,
伴我從此去遠航。
蘆葦高,蘆葦長,
蘆葦笛聲多悠揚。
牧童相和在遠方,
令人牽掛爹和娘。
B. 作文 我發現了......什麼
6歲時,有一次我正在樓下玩耍。忽然,天空中烏雲密布,凜冽的寒風呼呼的刮,我的小手凍的冰涼冰涼的。眼看著,傾盆大雨將要來臨,而我卻傻乎乎地蹲在地上,猜猜我在干什麼?哈哈,我正仔細地觀察螞蟻。我用手撓撓小腦袋。「咦!怎麼這么多螞蟻?真奇怪,它們身上背著白乎乎的東西是什麼呀?我懷著好奇心,用小手摸了摸其中一隻螞蟻,剛挨到,那隻螞蟻就驚慌地逃掉了,我樂得拍手叫好。真膽小」!我的心被這群螞蟻深深吸引住了。
「轟隆... ...轟隆」,雷聲十分震耳,天色變得越來越暗,那群螞蟻跑得越來越急,這一陣陣雷聲讓我毛骨悚然,可是我還是堅持下來,想看個究竟。我蹲在那全神貫注地看,凍鍀直打噴嚏,腦子里不斷出現螞蟻搬家的畫面。突然我想到了快下雨時,人們匆忙回家的情景,這不是一個道理嗎?我挺高興,因為這畢竟是我自己想出來的。但一想,它身上背的又是什麼呢?這還得我進一步觀察。這時,媽媽跑到我身邊,抱著我,一邊往樓上跑一邊說:「哎呀,你可把我嚇壞了呀!你在那幹嘛呀?我可擔心死了。」
回到溫暖的家,我坐在沙發上氣喘呼呼地問媽媽:「螞蟻在下雨前背的東西... ...是什麼呀?」媽媽拿來較厚的衣服,讓我換上,然後說:孩子,它們運糧食呢!因為下雨,吃的不好找,那個小洞就是巢,它們正在往裡搬糧食... ...下次千萬不要干這種傻事了!我恍然大悟:「奧!原來如此!」
這件事使我受益菲淺,螞蟻的奧秘,我將終身難忘
C. 作文:啊,我發現了……
生活中,許許多多的事情在不斷地被我發現著
媽媽是個非常愛干凈的人。洗衣服是寧可不吃不睡也非做不可的「工作」,她把臟衣服放在洗衣板上,揉呀,搓呀,時時不用沾滿泡沫的手擦擦額上的汗捶捶發酸的腰。媽媽洗衣的情景,猶如電影里的一個鏡頭,不斷地「播放」著。終於有一天,我拿著自己的臟手帕,趁媽媽不注意,偷偷地去洗。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把手帕洗干凈了,我吁了一口氣。這時,我發現早已倚在門邊的媽媽的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爸爸非常關心我的學習,經常了解我的學習情況,可他從不陪讀,也不檢查作業。他總說:「我相信孩子。」我聽了這話,精神上有了一種莫名的動力——一定要好好學。我用自己的成績證明了這一切。當我把大紅的證書捧給爸爸時,我發現,不愛笑的爸爸臉上浮現出了燦爛的笑容。
奶奶七十多歲了,她非常疼愛我,姑姑來看望她時,總會帶來許多好吃的東西,而奶奶總是捨不得自己吃。她說:「讓我的乖孫女吃吧,好長大個子。」我明白奶奶對我的愛。於是我拚命地投稿,用得來的稿費買了一袋奶粉,當我把奶粉放在奶奶眼前時,我發現她那本已混濁的眼睛裡閃出晶瑩的淚花。
發現,使我看到了媽媽的欣慰;發現,使我懂得了爸爸的希望;發現,讓我回報了奶奶的疼愛。
【範文二】意外的發現
近日,我身體不適,經常夜中咳嗽,不料,卻意外地發現了一場神秘的對話。 那是在三天前,緊張的復習終於壓垮了我,我渾身發燙,迷迷糊糊,似在夢中……但聞有聲忽大忽小,我大驚,忙細聽,原來是書包和桌子在對話:
「書包老弟,你是不是太胖了,撐得我實在受不了?」課桌說。
「唉,課桌大哥,你真是有所不知啊!你不知我書包原來是可亭亭玉立,在你的肚子里那才叫寬敞、自在哩!」書包說。
「是呀,那時多好呀!可你現在為什麼變成這樣子了呢?」課桌不解地問。
「由於小主人的學歷一年比一年高,我的『飯量』也就隨著增大。現在我好難受呀,你知道前幾天我稱了稱有多少斤嗎。」
「頂多15斤。」
「哪呢,30斤整。」
「啊,那麼多。」
「唉,我該怎麼辦呢?」
「老弟,我聽說最近出了一種減肥葯,好像叫什麼來著……喔,對了,叫『素質教育』,你去試試看怎麼樣。」「沒有,我的一個朋友比我還重,他足有35斤重,前幾天用了一個療程,還挺管用,可是沒幾天就不管用了,又反彈回去了。這一反彈比那什麼牛市股票增長率還高呢?這一「減」不要緊,現在他的體重已超過了40斤。」
「我聽說電視里天天喊素質教育,沒想到也不過是個幌子, 一到正事就徹底玩完了。」
「什麼,素質教育,這能是素質教育的錯嗎?」迷迷糊糊之中,我插了一句嘴,「應試教育應承擔全部的責任。你看我,應試應試,燒到40℃……」。
書包和桌子沒想到秘密的談話還有第三者偷聽,這意外的發現令他們一時無語。半天,只聽書包、桌子唏唏嗦嗦地說:「其實素質教育並沒有錯,曲解的人多了,也就成了『錯』。」
【例文三】我發現枕頭里有個世界
從小,我就有落枕的毛病,早晨起來,常常是歪著脖子,疼得哭爹喊娘。母親自然是小心地替我揉來揉去可這畢竟不是個長久之計。
市場上賣的枕頭對我不適合,母親決定自己動手做。棉花是最如意的材料,可是太軟了不行,太硬了也不行,母親就一把把地挑過去,感覺適中才放進枕袋。兩天後,我感激地接過媽媽的這只花枕頭,它那麼輕,卻又那麼重。把頭放上去花枕的中間正好凹下去將我的頭包在裡面,棉籽輕輕按摩著我的頭部,我舒適極了,就像是靜靜的深夜,躺在海邊沙地上,看滿天繁星,吸清新空氣,呼吸之間全是媽媽的一瓣心香。
可是夏天來了,棉花被汗水一浸,就會發出霉味。於是,我索性撇開枕頭,仰著頭睡覺,結果自然是我又歪了脖子,母親又有了心事。
沒辦法,只好託人從外地帶回一大包綠豆殼,母親用它又縫制了一隻新枕頭,這只枕頭可比棉花的好多了,睡在上面,只要我輕輕一動,就會有一種「沙沙」的聲音,像沒有歌詞的童謠,在靜靜的夜空彌散,連夜的精靈都會因此止住腳步,我當然睡得格外香。後來才知道,這些綠豆殼花了父親近半個月的薪水,或許是因為太喜歡這綠豆枕了,我做業時都會捧著它。終於有一天枕布破了,看到滿枕的綠豆殼飄然落地,我的眼淚也一下子落了下來:這可是母親第二次為我做的枕頭啊!<BR> 上初中了,離家那天,母親塞給我一隻新枕頭,新枕頭溢著一股葯香,泌人心脾。母親說,這是父親特地上南通買的。在學校的每一夜,枕著葯枕,聽枕中葯材的聲,那簡直是在欣賞人間最美妙的音樂,我彷彿又找到了家的感覺,每一次閉上眼睛,就像是一手牽著父親,一手牽著母親,來到了落葉林,看一地金黃,滿是溫馨。
歲月流逝,我漸漸明白,在這變化的枕頭里有個不變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裡,有一種情感無時無刻不在延續。也許,關於這個世界的故事並不精彩,可它會伴我一生一世……
【範文四】我發現棋如人生
從四年級開始,我學會了下象棋,多年來,漸漸發現這小小的棋盤也反映著偌大的人生。
兩人對奕,膽大者棋風潑辣,剛開局便全線出擊,奮勇前進,大有「氣吞萬里如虎」之勢;膽小者重於防守,步步為營,舉棋不定,惟恐一招致不慎,滿盤皆輸,便堅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則;穩重的人深思熟慮,棋風矯健,貌似平靜,卻早已成竹在胸;輕浮的人急躁冒進,急於求成,行棋不慮後果,終因一葉蔽目而全局敗北;工於心計的高手第一局故意輸給對手,增其傲氣,滅其防備之心,而暗探對手套路,以謀對策,且言「君子讓頭局」,真可謂名利雙收了,而後避人之長,攻其之短,處處陷阱,請君入瓮,直殺得對手連局皆輸,俯首稱臣為止;高傲自大之徒往往瞧不起對手,擺出一副「惟我獨尊」、盛氣凌人之勢,對手也往往被「震」住了,此等人心理雖勝人一籌,但並無真才實學,也難有勝局……人們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心態都在這楚河漢界中表現得淋漓盡致。
棋之靜,如一池春水,波瀾不興,而一旦化靜為動,則狼煙四起,殺戮大開,雙方死傷無數,這氣勢決不亞於硝煙滾滾的戰場。
棋逢對手確是一件快事,雙方坐定,大戰三百回合,直殺得天昏地暗,仍不分勝負,雙方都免不了心情煩燥,偶爾大意失荊州,被對手抓住機會,窮追不舍,似乎敗局已定,勝利無望,忽又眼前一亮,柳暗花明,回馬一槍,直搗黃龍,對手亦無防備,終以敗局告終。此時頓覺特別暢快,回味無窮……
其實人生也就是一局棋,生活便是對手,是不易言敗的對手,自己也只有在行棋中吸取經驗,總結教訓,不斷完善自我,方能取得勝利。我總想,能在這一方小土地上發現這生命的玄機,也就不枉此一生了。
所以,與其說棋如人生,不如說人生如棋。
【範文五】我發現夕陽是如此美麗
夕陽的一縷余輝斜射在牆上,一切看上去是那麼恬靜,雪白的牆壁映出點點淡紅,真美!
家中靜靜的,家人的心被爺爺的病情牽著,臉上籠著一絲愁雲。
突然聽到爺爺房中有輕微的響聲,緊接著是穿鞋下地的聲音。我忙跑進房裡,是爺爺!都幾個星期沒起床的爺爺今天怎麼……我滿臉疑惑,忙去攙爺爺。剛走幾步,就聽到媽媽房中也有了輕輕的響聲(奶奶因中風搬到隔壁媽媽房中)。爺爺一點點也移動腳步,手扶著牆。奶奶在媽媽的攙扶下也挪動著步子,慢慢地向爺爺這邊走來,只見爺保的臉上掠過一絲笑意,眼角的皺紋像魚尾似的向兩邊舒展開來,兩腳移動得更快了,無奈力不從心,身子向前一傾,差點摔倒,我一把攙住,爺爺脫開我的手,扶著牆喘著氣,仍不停地向前挪動著腳步。
奶奶蒼白的頭發已稀疏無幾,中了風的身子也在顫抖著,她望著爺爺,眼裡噙著淚花,嘴唇在不停地微微顫抖著,輕聲念著:「老頭子,老頭子……」奶奶雙手用力向前伸著,爺爺也伸出那雙蒼老的飽經風霜的手,依舊挪著步子。
近了,更近了……兩雙手終於握到了一起,此時此刻一切盡在不言中,千言萬語,萬語千言,一世的深情都浸在這牽手之中。媽媽背過身拭去了淚水,我也淚流滿面。
微風中,夕陽余輝映照下的牆壁更加美麗。爺爺和奶奶只是緊握著手,任淚水在流淌。遠處飄來清晰的歌聲:「因為牽了手,來世還要一起走……」
爺爺和奶奶就這樣站著,似兩尊亘古的雕像。他們牽著手度過艱苦的歲月,歷經幾十年風風雨雨,一直到白頭。
夕陽無限好,盡管近黃昏。
【範文六】我發現女孩也可做「太陽」
應該慶幸,造物主在創造男性的同時也創造了女性,於是,冷峻與溫柔,健壯與纖弱,粗獷與細膩共存於天地之間。
不知從何時起,許多人的思想發生了改變,重男輕女,認為「男孩是太陽,女孩是月亮」,言之意自然是:太陽是光源而月亮不是。我心裡很不服氣,每當男孩唱起《男兒當自強》這首歌時,我的心裡就在默念:女孩也要自強!幾個月前,物理老師告訴我們舉行全國物理競賽的好消息,希望同學們能踴躍報名。幾個成績一向很好的男生這時都失去了往日的「勇猛」,縮頭縮腦地就是不作聲。我想:當一回「太陽」的機會來了!報名時,老師也投來疑惑的目光。
下課後,那幾名男生走到我桌前,「皮笑肉不笑」地說:「有本事就拿回一個獎,要是拿不到,回家當傻丫頭!」「我會的!」我扔下一句話,於是一頭扎進預賽的准備中。此後,我才體會到什麼叫真正的苦。我有點想偃旗息鼓了,耳邊卻又回盪著那幾位「太陽」的聲音:拿不回一個獎就回家當傻丫頭!傻丫頭?不,我要捧著獎狀證明:我能行,女孩也可以做太陽!於是我滿懷信心,重抖精神,熬夜驗算;我在圖書館里尋覓一本本資料,我到老師身邊求解一道道難題,我到實驗室里觀察一個個變化。但我並不感到苦和累,因為我始終想著:要為女孩爭一口氣,我要證明:女孩子也可做太陽!
學校舉行的預賽結果出來了,獲獎名單前擠滿了同學。啊,我的名字在最前面,我成功了!物理老師投來贊許的目光,那幾位男生和我擦肩而過,「傻丫頭」自然不再說,臉上也露出一絲善意的微笑。
我用我的行動證明女孩子能夠做太陽,女同胞們,你們說是嗎?我們既然存在於這個世間,就要勇敢地撐起這「半邊天」,不要被另外「半邊天」小瞧,當然,男孩子不會輕易服輸,但我有這個信心,女同胞們,你們呢?
範文七
我發現了自己的理智
18歲,是花的季節,是雨的季節。就是在這樣一個季節里,我發現了自己的理智。
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參加了學校的假日補課班。在一堂語文課上,我正專心地抄筆記,並沒有注意其他人。忽然,前排有人在叫我的名子,但聲音好像很陌生。我抬頭一看,一個漂亮的面孔一下子躍入我的眼簾。「你……你有什麼事?」我結結巴巴地說,自己覺得聲音好像有些變調了,臉頰也陣陣發燒。「你可不可以把筆記本借給我?我有幾個地方沒聽懂。」「當然可以。」我突然找回了自我,把筆記本遞給她。她接過筆記本,嘴角閃出一絲微笑,便轉過頭去。我呆在那兒,腦子里一片空白,這也許就是某些小說里寫的「一見鍾情」吧,我沉浸在迷茫的遐想中……<BR> 第二天,也不知是什麼原因,她竟坐到了我的旁邊。那時我的感覺是什麼呢?是「幸福」?是「希望」?對!一定要把握住機會。我決定採取主動出擊的方法來贏得她的喜歡。用什麼作為話題呢?有了,昨天她還借了我的筆記本的。「Hi……」我說。「噢!我都忘了還給你,謝謝!」說完,她又給了我一個微笑。這個微笑,使我更加緊張起來,一時不知該說什麼好。這時,我的心臟跳動愈來愈快,渾身的血液彷彿在倒流,像剛跑完1000米的感覺似的,老天呀,數學王國里的X、Y已讓我傷透腦筋,你怎麼又給我出了這么一道難解的人生題!
嗨,既然已經與她搭上話了,那接下來該怎樣辦呢?給她寫一張紙條?不,這不行,這紙條分明是船票,我們這年紀,能駕馭這條船去搏擊人生風浪么?我只是一名學生,一名高三的學生,正臨著高考——人生第一次重大選擇,面對高考,我應該去拼!去搏!這,才是我應該去做的,萬萬不能為過早到來的「兒女私情」而迷失了自我,我的腳下還有一段很長的路在等著我走呢!
花季雨季里,我發現了自己的理智,我為戰勝自我而高興。
我發現石頭的真理
「嘰嘰嘰,啾啾啾……」。
枝頭的鳥兒不停地叫著,刺眼的陽光零零散散的灑在地上。很暖!
天氣如此之好,本該心情也很好,可是那舞動的紅條桿卻總一直撞擊著我的心扉。很疼!
坐在草地上,遠眺對面的湖畔,心情久久不能平靜。我不承認自己已經輸了,但又不得不承認,在新的位置上,跌得很疼。憤怒!我走到湖邊,抓起石頭一股腦的扔到湖裡。「咕咚!」湖邊的石頭並不好奇我為什麼扔它,自顧自地沉入水中。我多麼希望它能夠浮起來呀。那這樣,世界就顛倒了!可惜,它聽不到我心中的吶喊。我不解恨,又繼續扔,石頭不理會我的憤怒,彷彿在嘲笑我。可惡!石頭一個接一個地落入水中,可是盪開的漣漪一圈圈地擴散,似乎我的心情也舒緩了許多。
罷了,我傻傻地坐在湖邊,看著水中的石頭,又看了看岸上的石頭,似乎想到了什麼。我伸手撈出湖中的石頭,放在岸上。「是有些不一樣。」水中的石頭濕了,顏色變深了,放在手心,水中的石頭很涼,岸上的石頭很暖。放回水中,石頭依舊沉入水中,久久,一動不動地停留在湖底。岸上的石頭看著同伴,也一動不動。是的,石頭的天性就是不動。
我突然明白,我就是水中的石頭嗎?水中的石頭,位置變了,但它還是不動天性,只是比岸上的石頭變涼,變濕。人不也如此,不同的遇境,本色不變,變的是心態。只有石一般的堅定,立定於困難之中,正如水中的石頭,才能讓困難離你而去。而絕不是浮在水中,讓困難帶著你離去,甚至牽著你的鼻子走,那將會使你暈頭轉向,不知往何處。
水中,石頭依舊一動不動。湖面早已平靜。岸上,濕的石頭在陽光的烘烤下,恢復了原樣,恢復了它的生活,繼續它們原有的生活。我欣喜,我發現了石頭蘊藏的真理!
「嘰嘰嘰,啾啾啾...」
鳥兒沐浴在明媚的陽光下,快活的叫著……
我也邁著輕松的腳步回家……
點評:小作者融情入文,用生動的文筆述說自己獨特的生活經歷和體驗,情在文中,理在情中,睿智的思想流露於字里行間。開頭結尾呼應,過渡自然連貫。文中善用短句,「很暖!」「很疼」「憤怒!」等,有利於表達強烈的感情。
我發現謊言也美麗
早晨,露珠最美,像一顆顆璀璨的明珠;夜晚,月亮最美,像一個無暇的玉盤。但你相信嗎,謊言也美麗!
還記得《泰坦尼克號》這部電影嗎?男主角在千鈞一發的時刻,為了讓女主角順利逃生,不得不騙她先坐上救生艇。看著心愛的人安全地遠去,他微笑著慢慢在冰冷的大海里永遠睡著了……這雖然是個謊言,但卻如音樂般的震撼人心,讓人領略謊言在愛的世界裡如此美麗!
還記得《感動中國》人物中的田世國嗎?為了挽回奄奄一息的老母親的生命,他不惜為母親捐出一個腎。田世國知道一向愛子心切的老母親肯定不會同意,便動員全家人隱瞞母親——若是母親問起腎的來源,就說是一位不知名的好心人捐贈的。多麼讓人感動的謊言啊,這不正是「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的真實寫照嗎!
一直以來,謊言是欺騙,是醜陋的代表,但有人卻說,善意的謊言使世界變得更加多彩!善意的謊言是挫折時的鼓勵,是成功時的激勵,它包含了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和人與人之間的情愛。我也有過深深的體會——
小時候的我體弱多病,可以說是在葯缸里泡大的。媽媽覺得吃太多的葯品會損害我的身體,便給我買了很多營養品。但奇怪的是,我吃的時候,媽媽不吃,總說:「我早就吃過了。」或者說:「這東西我不喜歡。」這樣的媽媽讓我很心疼,可是媽媽身體也是虛弱的。不久,終於讓我想到了一個妙計。一天中午,媽媽煮了豐盛的午餐。吃魚的時候,我皺起了眉頭,「媽媽,這魚太咸了。」媽媽驚訝地看著我,「會嗎?我明明沒放太多的鹽啊。」「真的真的,不信您嘗嘗。」媽媽半信半疑地夾起一塊魚肉,嘗了嘗,「不會啊。」「會啦會啦,您再試一塊。」……媽媽終於明白,她的乖女兒是想讓她多吃點魚呀!媽媽笑著看著我,眼裡充滿了晶瑩的淚珠,我看著媽媽,心裡不吃了蜜還甜!
這時候,我發現,謊言也美麗……
點評:小作者選材典型,語言朴實真摯,立意新穎。開頭運用優美的比喻句,開篇點題。聯系自己的經歷自然而親切,真情實感。結尾留下無窮餘味,給人聯想到空間。
我發現堅持就是勝利
堅持是開啟成功之門的金鑰匙。
——題記
堅持是穿越困難之海的小船;堅持是飛向浩瀚藍天的翅膀;堅持是跨向成功海岸的橋梁。
發現堅持
蜘蛛是一種十分平常、很不起眼的傢伙,但是它卻讓我意外地發現了堅持的精神。
剛剛搬到了新的教室,塵封已久的教室中掛滿了蜘蛛的家。同學們都紛紛拿起掃把,將一張張的蜘蛛網從牆角上掃下。我把掃把一揮,一隻正坐在網上的蜘蛛連同網一起落下,好不容易,教室終於干凈了。
不知道過了多少天,我突然發現那隻熟悉的蜘蛛又在教室中安上了新家。我又一次拿起掃把,毫不客氣地打破它的家園,我得意洋洋地對它說「去死吧,丑傢伙!看你還住哪!」
…… ……
過了兩三天,風颳得很大,在我關窗戶的時候竟驚奇地發現,那隻蜘蛛還在牆角努力地修復著它的殘破的家。我愣住了,陷入了沉思……
原來,這就是堅持!
感悟堅持
一隻普通的蜘蛛卻驗證了「堅持就是勝利」的至理名言。成功在彼岸,而堅持就是跨越困難之海的橋梁。面對困難,懦弱的人選擇逃避,而成功往往屬於在困難中堅持不懈的人。有一首老歌縈回在耳邊——「不經歷風雨怎麼見彩虹」,在困難中堅持不懈,笑對生活,最終困難就會被折服,成功也就會向你微笑。
學會堅持
蜘蛛的堅持,讓自己擁有棲身的家。「人非草木,孰能無情?」難道我連蜘蛛都不如?不是的!多少次與數學難題較量,堅持讓我攻克數學難關;多少回寫不出六百字作文,堅持逼我搜腸刮肚,意外收獲優秀習作;多少個日日夜夜對學習的不離不棄,讓我的成績漸漸走進了優等生的行列。當別人問起我的口頭禪時,我會不假思索地說:「堅持就是勝利。」當看到同學遇到困難退縮時,我會告訴他:「堅持就是勝利。」當我躺在床上覺得害怕,不敢面對黑暗時,我會鼓勵自己說:「再過一會兒就是白天,堅持就是勝利。」
「水滴石穿,繩鋸木斷,」小小的水滴經過常年累月尚可將石頭滴穿,那麼我們還有什麼事情做不到呢?
發現了堅持,徹底地感悟了堅持的真諦,在生活學習中學會堅持,我的人生將受益匪淺——因為我始終堅信「堅持就是勝利」!
萬事貴在堅持!
我發現了螞蟻的秘密
有一天,我吃完一個梨,正要把吃剩下的梨扔掉,媽媽說:「把核給螞蟻吃。」我聽了說:「現在是冬天,哪有螞蟻?」媽媽把我拉到屋裡,指牆角的一個小洞說:「你看,就在這里。」我蹲下一看,果然有幾只螞蟻在洞口邊爬來爬去,我看了,心想:「冬天還有螞蟻?可能是屋裡比較熱的緣故吧!」
於是,我把梨核放到了洞口的旁邊。不一會,梨核就被螞蟻的一個偵探兵發現了。它爬到梨核 旁邊,用觸角碰碰,然後就往回跑,路上遇到一隻螞蟻,它們碰碰觸角,繼續往前走一直 爬到洞里。過了一會兒,從螞蟻洞里爬出一大堆螞蟻,我想這一定是螞蟻大軍來了。它們一窩峰似的爬上梨核,在上面忙了一會兒,然後又爬回洞里去。我仔細一看,呀!它們正在用牙齒咬下一塊果肉往洞里搬呢!不一會兒,一個梨核就被螞蟻們啃出了一個洞。
冬天為什麼會有螞蟻?為什麼要相互鵬觸角?螞蟻在尋找食物時會不會迷路?一連串的問題出現在我的腦子里。為了弄清楚這些問題,我找出了那本<<十萬個為什麼>>.經過仔細查找,我終於得到了所有問題的答案,冬天有螞蟻是因為它們如果沒有儲備足夠的過冬食物,在比較溫暖的情況下螞蟻也會外出留下一種氣味,當它返回時,只要沿著氣味往回走,就一定能夠回到螞蟻洞,所以螞蟻不會迷路。
今天,我又有了很大的收獲,昆蟲世界真是奧妙無窮,只有細心觀察,才能獲取更多的知識。
教師評語:你平時 能細心觀察,所以能發現螞蟻的秘密,並能把這一秘密詳略得當地展現在讀者面前,從而得出相應的結論。「只有細心觀察,才能獲取更多的知識。」
我發現了驅趕蒼蠅的妙方
你想知道驅趕蒼蠅的妙方嗎?也許你會想,這不簡單,用粘蠅膠,不是.用膠扇打,也不是.用腥氣誘,更不是。
那是什麼呢?要知詳情,請看下文。
說起「妙方」,這還是暑假中的事了。一天晚上,我看完《兵變1938》這部電視劇已是晚上11點45分,這時的我,汗流浹背,昏昏欲睡,走進卧室,發現有一隻蒼蠅,不知是從什麼地方鑽進來的呢?我走進窗戶,發現窗紗有一個手指那麼大的一個洞。它們真是無孔不入啊。
如果我此時關掉電燈睡覺,蒼蠅一定會在卧室里飛來飛去,發出嗡嗡的響聲,吵得我睡不好覺,不如睡覺前幹掉它。於是我想用手掌拍,當它歇在桌子上,我就躬著背,伸開雙臂悄悄的走過去,輕輕的用雙手一拍,結果一無所獲。這時,它歇在白熾燈管上,只見它眼睛鼓鼓的,肚子大大的,一對透明的大翅膀,我用書使勁一拍,高興得不得了,心想,你再厲害也難逃佛爺的手板心。可是,我向下一看,地上連一個蒼蠅的影子也沒有,抬起頭,白熾燈還在不停的晃動,蒼蠅還在空中飛舞,它逍遙極了。這個壞蛋,你不看它小,怪機靈的。我自言自語的說。我又換了作戰武器,扇子拍,一定能消滅它。它又歇在白熾燈管上。我佝僂著身子輕輕的走過去,正准備拍打時,它卻張開雙翅飛走了。
這時,我焦頭爛額,心急如焚,大汗淋漓。我坐下來想,蒼蠅為什麼一次又一次歇在燈管上,是不是它也喜光呢?以前我聽說農民夜晚在棉花田裡點上一盞燈,燈下放有一臉盆水,蛾子看到漆黑的夜晚有一盞燈,就飛過去,結果淹死在臉盆里,不正是利用飛蛾喜光這一特點嗎?莫非蒼蠅也有這個特點?想到這里,我打開客廳電燈,同時關掉卧室的燈,「嗚——」蒼蠅頃刻間飛到了客廳,真是沒費吹灰之力,我高興地關上了房門。
這真是「踏破鐵蹄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這夜我睡了一個好覺
D. 在搞一個人格權訪問課題研究,哪能找到一些權威的法律案例。
人格權十大經典案例和分析
一、「好一朵薔薇花」案。1987
入選理由:最早發生的媒體誹謗名譽權的案件
「案情」1985年1月18日,某日報發表了長篇通訊《薔薇怨》,《人民日報》予以轉載,對某縣農機公司統計員王某某與單位領導的不正之風斗爭的事跡作了報道。嗣後,女作家劉某到該縣體驗生活,根據一些人的反映,認為《薔薇怨》的內容失實,以「為正視聽,換回《薔薇怨》給某縣帶來的嚴重困難」為寫作目的,撰寫了「紀實小說」《特號產品王某某》。文章使用真實姓名,聲稱「要展覽一下王某某」,在文章的人物對話中,使用「小妖精」、「大妖怪」、「流氓」、「瘋狗」、「政治騙子」、「扒手」、「造反派」、「江西出產的特號產品」、「一貫的惡霸」、「小辣椒」、「專門的營私者」、「南方怪味雞」和「打鬥演員」等語言,侮辱王某某人格。該文在《女子文學》、《法制文學選刊》、《江河文學》和《文匯月刊》4個刊物發表,發行64。9萬冊。王某某向法院起訴,要求劉某和發表這篇作品的刊物承擔侵害名譽權的民事責任。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點評」這個案件是《民法通則》實施後最早發生的一件極有影響的侵害名譽權案件。案件的典型性在於:第一,它涉及的是文學作品的侵權問題,寫作小說會不會侵害人格權。案例的回答是,文學作品以及其他任何文字作品,只要是用來侮辱誹謗他人的,都能構成侵權的行為方式。第二,在事實基本真實的作品中,只有侮辱的語言,是不是構成侵權責任。案例的回答是,無論是紀實性的文章還是評論的文章,事實不真實,當然構成侵權;事實真實但使用了侮辱、誹謗的語言,使他人的名譽受到損害的,也構成侵權。第三,構成侵害名譽權的損害事實究竟應當怎樣認定。法律並不要求受害人一定要造成痛不欲生、尋死覓活的後果才是精神損害事實,才能夠構成侵權責任的損害事實要件,而是侮辱、誹謗的言辭已經被第三人知道,即「公布」,即為造成了侵權的損害事實。因此,這個案例是非常經典的,在人格權法的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二、「女經理隱私被宣揚並加以批判」案。1987
入選理由:最早的隱私權受到侵害被認定為侵害名譽權的案件
「案情」1987年,被告曲某擔任某供銷公司的副經理,原告洪某系該公司經理、黨支部書記。二人在工作中配合不夠默契,曲某對洪某有成見。一次洪某外出,忘記將辦公桌的抽屜鎖好,曲某趁機翻看,見有洪某的一本日記,便擅自翻閱,發現洪某在日記中記載她對初戀男友的傾心、懷念、思戀的感情,自我傾訴對該男友的相思之苦,把自己比作安娜,把該男友比作渥倫斯基,把自己的丈夫比作卡列寧,感到自己陷入苦悶而無力解脫。曲某見此如獲至寶,將相關的內容摘記下來,組織成了證明洪某道德敗壞、生活作風不端正的材料,復印數份,寄送組織、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又召開公司職工大會,在會上宣讀了洪某日記中的部分內容,並加以誇張、歪曲的解釋。洪某回到單位後,職工對其疏遠躲避,有關領導又找其談話,洪某方知內情。她為維護自己的隱私權和名譽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法院認為曲某的行為構成侵權,支持了原告的訴訟主張。
「點評」《民法通則》沒有規定隱私權,因此隱私權究竟是不是一個人格權,受到很多人的質疑。在實踐中,隱私權受到侵害的案件不斷發生,需要對受害人予以法律保護。最高司法機關在司法解釋中確定,對隱私權採取間接保護方式進行保護,即侵害隱私權使受害人的名譽受到侵害的,按照名譽權的法律規定處理。本案就是最為典型的一個。事實證明,對於隱私權的間接保護方式雖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沒有確立對隱私權直接保護的制度,就無法全面、完善地保護隱私權。盡管最高法院在2001年做出了對隱私利益採取直接保護方式的司法解釋,但是,僅僅承認隱私權是一個人格利益而不是權利,顯然是不對的。可
以說,隱私權是最近十幾年來普及最為廣泛的人格權概念之一,社會的文明進步要求完善對隱私權的立法和法律保護措施。同時,這個案件也提出來一個問題,就是沒有法律規定的人格權難道就不是人格權嗎?主張「人格權法定」的意見,受到嚴峻的質疑。
三、「荷花女」案。1988
入選理由:最早發生並由此做出對死者名譽利益予以保護司法解釋的案件
「案情」原告陳某系解放前已故藝人荷花女的母親。1940年,荷花女參加慶雲戲院成立的兄弟劇團演出,從此便在當地紅極一時,後於1944年病故,年僅19歲。被告魏某以「荷花女」為主人公寫小說,曾先後三次到原告陳某家了解「荷花女」的生平以及從藝情況,並向「荷花女」的弟弟了解情況並索要照片,隨後創作完成小說《荷花女》,共11萬字。該小說使用了荷花女的真實姓名和藝名,陳某在小說中被稱為陳氏。小說虛構了荷花女從17歲到19歲病逝的兩年間,先後同3人戀愛、商談婚姻,並3次接受對方聘禮之事。其中說某人已婚,荷花女「百分之百地願意」為其做妾。小說還虛構了荷花女先後被當時幫會頭頭、大惡霸姦汙而忍氣吞聲、不予抗爭的情節,最後影射荷花女系患性病打錯針致死。該小說完稿後,作者未徵求原告等人的意見,即投稿於某《晚報》報社。該《晚報》自1987年4月18日開始在副刊上連載該小說,並加插圖。小說連載過程中,原告及其親屬以小說插圖及虛構的情節有損荷花女的名譽為理由,先後兩次到《晚報》報社要求停載。報社對此表示,若荷花女的親屬寫批駁小說的文章,可予刊登;同時以報紙要對讀者負責為理由,將小說題圖修改後,繼續連載。原告以魏某和《晚報》報社為被告,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承擔侵害死者名譽權的民事責任。
「點評」《民法通則》規定了名譽權受法律保護,但是沒有規定死者的名譽利益是不是要保護以及怎樣保護的問題。這個案件是第一次提出這個問題,需要理論和實踐的解決。對於這個案件的討論和關注程度是極為廣泛的,不僅在學術上和司法實踐上有重大影響,而且在普及法律方面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最高人民法院就此案做出司法解釋,對於死者的名譽利益應當予以保護,其近親屬有權提起保護死者人格利益的訴訟請求。因而在我國的立法和司法以及理論研究上都產生了重大影響。在今天,死者的人格利益受到保護已經寫進了民法典草案的人格權法編,再也不是爭論的問題了。在這個問題上,這個案件的作用是不能忘記的,它的光輝永存。
四、「人體畫展覽風波」案。1988
入選理由:最為轟動、拖延時間最長的侵害肖像權案件
「案情」甲、乙、丙三人都是某美術學院模特工。在招聘的時候,美術學院和模特工約定按照《招聘簡章》處理聘用事宜。該美術學院招聘模特工簡章規定,模特工用於課堂教學、寫生,對模特工的工作情況予以保密。校方使用模特工規則規定:教學使用模特工,由任課教師填寫模特訂單,經系主任批准;教師創作,也應先填訂單經系主任批准。承包創作任務的單位所用模特工,須在訂單上註明,在任務結算時從稿費中償還模特費。按照上述規定,三位模特工為美術學院提供服務。1988年舉行全國首屆人體油畫大展,規模空前,中國美術館門前觀賞的人排成長龍。油畫作者未經三名模特工的同意,將以三名模特工為模特創作的人體畫也予以公開展覽,作者和美術學院獲得若干展出的收益。原告以被告違背原來商定的協議為由,認為公開展示其人體作品侵害其肖像權,請求法院予以保護。直到90年代末,這個案件才審判終結,判決保護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點評」這個案例的典型意義並不特別重大,但是它的影響極大。在當時,舉辦第一屆人體油畫展覽是一件轟動的事,再加上出現了肖像權糾紛案,造成了極大的影響。因此,它對普及人格權法律知識是極為重要的。之所以將這個案件存放了十年之久才審理終結,就是為了要「冷處理」。在這個案件中,主要涉及的法律問題是模特肖像權保護的特殊性。對於模特的肖像權應當進行保護,但是由於提供模特創作作品的特殊性,對其肖像權的保護是應當
有特殊規定的。我們在起草民法典草案專家建議稿時,起草了一個條文,就是「自然人接受作為人體模特的約定,視為放棄以其人體形象創作的作品的肖像權。當事人有特別約定的,從其約定」。這樣規定的理由就是,既然接受作為人體模特的約定,就准許對方以其人體創作作品,如果既准許其以其人體創作作品,又不準許將創作出的作品展出或者出賣,主張這些作品的肖像權,那麼提供人體模特創作就沒有意義。至於本案之所以認為構成侵害模特的肖像權,是因為雙方約定了對模特身份的保密條款。如果不是這樣約定,不應當認為構成侵權。另外一點,對一個民事爭議的案件,長達十年才予以處理,顯然看出「長官意志」對民事審判活動的干預作用。這不符合司法規律的要求。
五、「擅自使用病患肖像」案。1990
入選理由:肖像權受到侵害而沒有得到司法支持的典型案件
「案情」朱某幼年患眼瞼重症肌無力症,於1967年去眼病防治中心防治所診治。應經治醫生請求,朱的家長提供了朱患病症狀的照片。後醫生陳某接受了朱的治療資料,接手為朱治療,基本治癒。朱的家長按照醫生的請求又提供朱治癒後的照片一張,交陳某作為醫學資料保存。陳某總結自己幾十年的治療經驗,撰寫了《重症肌無力症的中醫診治和調養》一書,自費出版。後來,陳某在該防治所開設業余專家門診,專治此症,從中提取50%的掛號費。1989年,陳某撰寫稿件,由某科技報社的編輯加工修改,在該報公開發表,介紹該病症的症狀及陳的治療效果,介紹陳的坐診時間和著作,並擅自配發了朱治療前後的兩張照片。朱某認為陳某與科技報社發表該文時使用其肖像,未經自己同意,具有營利目的,侵害了其肖像權,故向法院起訴,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法院認為宣傳醫療知識對社會有利,該行為不構成侵權,故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點評」本案的兩個被告未經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原告的兩幅照片,其中一幅是其患病病容的肖像,其行為既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權,也侵害了原告的隱私權,給原告造成的精神損害是很嚴重的。本案在審理過程中提到了兩個問題:第一,《民法通則》第100條中規定的「營利目的」是不是侵害肖像權的構成要件。肯定者說既然是法律的規定就應當是構成要件,否定者說這只是一種表述而不是規定侵權責任。討論的主導意見是後者。第二,宣傳醫療成果是不是就構成侵害肖像權的正當抗辯事由。為公共利益需要而使用他人的肖像和隱私,是構成合法抗辯的,但是,這種宣傳醫療成果能夠達到這樣的程度嗎?一方面,肖像權和隱私權都是人的絕對權,除非需要犧牲人格權的那個公共利益特別重大,但本案並沒有達到這樣的程度;另一方面,即使是需要介紹醫療成果,使用他人肖像也應當採取適當的措施,對權利人本人進行保護,不使權利人的人格利益受到直接的犧牲。盡管本案的判決不盡如人意,但是在這些方面具有極為重要的典型意義。
六、「擅自摘取死者器官製作標本」案。1992
入選理由:第一例屍體受到侵害起訴得到判決支持的典型案件
「案情」1991年11月16日,原告楊某的丈夫、原告武乙和武丙的父親武甲因患病住進被告某軍區總醫院治療,同年11月27日凌晨因敗血症、多臟器功能衰竭而死亡。被告在對武甲進行治療期間,曾會同醫學院的專家對病情進行會診,兩院的專家對武甲病情的診斷存在分歧意見。在此期間,武甲的病情迅速惡化。武甲死後,原告懷疑被告的診斷、治療有誤,要求被告在有外醫院專家參加並有武乙在場的情況下,對武甲的屍體進行解剖檢驗,以查明死因。被告對原告提出的「附加條件」未給予明確答復,在武甲死亡的當天,在沒有辦理完備屍檢手續的情況下,由本院醫務人員對武甲屍體進行解剖檢驗,並取出心、肝、肺等臟器留作標本以作研究用。次日,原告得知武甲屍體被解剖後非常不滿,在找被告解決問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1992年1月24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反訴原告損害其名譽權。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駁回被告的反訴請求。
「點評」這個案例並不是第一件請求對屍體進行保護的案件,在此之前河北省也發生了
一件類似的案件,法院以沒有法律規定為由,沒有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自然人死亡之後,其屍體究竟是不是要予以保護,在此之前一直是存在爭論的問題。受理本案的法院根據法理,認為人的屍體不受法律保護是不符合情理和習慣的,因此直接做出判決,認為被告的行為侵害了死者的人格利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是一個成功的判決。但是究竟基於什麼理由對死者的屍體進行保護,則有不同主張。有的認為人死亡之後遺留的屍體是所有權的客體,由其近親屬享有這個權利。這個理論是不對的。我提出了一個身體權延伸保護的理論,是說自然人死亡之後,其生前享有的身體權就成為了身體利益,體現在屍體上面,由其近親屬予以保護。當然也有其他的理論。總而言之,從這個案例之後,我國司法實踐就開始了對屍體的法律保護,這個案件的功績就是奠定了這種保護的基礎。此外,這個案例對於認定身體權是不是一個獨立的人格權,也有重要的意義,因為《民法通則》只規定了生命健康權的概念,其中是不是包括身體權,理論上有爭論。既然死者的屍體是身體權的延伸,那麼身體權也就是當然的。
七、「疑似精神病予以強制治療」案。1991
入選理由:引發人身自由是不是具體人格權討論的典型案件
「案情」在「文革」中,某礦務局礦工醫院醫生張某經常發表一些評價林彪、江青等的「另類」言論,該院領導認為其精神不正常,依據精神病院個別醫生出具的為精神分裂症的「門診印象」和「初步診斷」,經研究決定不允許張某上班工作(如果不是這樣,張某可能會被定為「惡攻」罪而被判刑罰),工資照發。「撥亂反正」之後,新的院領導決定對張某按照病休待遇開工資,張某認為是領導決定自己不上班並且工資照發的,如果扣工資,就堅持恢復上班工作。院領導認為張某是精神病患者不能上班,並下發文件認定張不具備自主行為能力,並為其指定監護人(行使了法院的權力)。張某不服。該院在未經張某本人及其家屬同意的情況下,派人強行將張用汽車送到精神病醫院強制住院治療38天。醫院的結論為:「病員自住本院一月余,未發現明顯精神病症狀,故未給予抗精神病葯物治療。」張某以侵害自由權和名譽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認為被告的行為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認定侵權責任;對於侵害自由權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點評」這個案例是全國第一例關於侵害人身自由權的案件。但是,法院認為人身自由權在《民法通則》上沒有規定為人格權,因此不能按照侵害人身自由權認定侵權行為,因而定為侵害名譽權的性質審結本案。這個案件尖銳地提出一個問題——「人格權法定否定說」的意見,就是人格權不能實行法定,民法對於人格權的規定僅僅是列舉式的,並且要規定一般人格權作為總的概括,以免使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那些人格權或者人格利益由於法無明文而不能得到保護。但是很多司法人員都固守權利法定的原則,認為沒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就不是權利,人格權同樣如此。本案就是最典型的代表。可惜的是,在民法草案人格權法編中,對人身自由規定為一般人格權的內容,而不是規定為具體人格權。此外,還有一個說法,就是人身自由是《憲法》規定的權利,因而是公權利,不能用民法保護。這也是一個荒謬的觀點。凡是法律規定的具有人格權性質的權利,都需要民法的保護。對此,民法草案的人格權法編已經有了類似的規定條文了,解決了這個問題。
八、「女青年超市遭搜身」案。 1992
入選理由:引發了一般人格權及其保護的討論並最終立法的案件
「案情」1991年12月23日,女青年王某、倪某到某超市購物,當二人購物後離開該市場時,超市保安人員追出將二人攔住,責問二人有沒有拿超市的東西沒有付款。二人如實告知已經付清貨款,但是保安人員仍不相信,將二人帶到收銀台,告知其店方規定有權查閱顧客攜帶的東西。王某生氣地讓他們檢查,保安人員還是不相信,將二人帶到辦公室盤問,並摘下帽子、解開衣服、打開手袋進行檢查,逼得兩名女青年傷心落淚。直到最後沒有搜查出任何東西之後,店方才對二人道歉並放行。王某和倪某感到人格受到侮辱,名譽受到
損害,精神受到強烈刺激,造成嚴重精神痛苦,遂向法院起訴。經過法庭調解,超市承認錯誤,賠償二原告精神損害賠償金各2000元,二原告撤訴。
「點評」本案是以侵害名譽權起訴,但是它所涉及的並不僅僅是名譽權的保護問題,而是涉及人格尊嚴的問題,對一般人格權的承認和保護問題。人格尊嚴,是一般人格權的核心內容,各國立法一般都將人格尊嚴作為一般人格權的代名詞,立法規定了人格尊嚴就等於規定了一般人格權。我國《憲法》對人格尊嚴是作了規定的,但是在《民法通則》中卻將人格尊嚴規定在名譽權的條文當中,忽略了一般人格權的性質、地位和作用。在這個案件發生時,立法機關正在起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專家們認為,這種行為所侵害的就是一般人格權,就是人格尊嚴。在民法上,如果不確立一般人格權的地位,對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就無法完善保護。正是基於這樣的思想,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4條、第43條規定了對消費者人格尊嚴的保護,確立了一般人格權的地位。現在,民法典草案人格權法編的第2條對此明文加以規定,就是這個案件在人格權法發展中的最重要的功績。
九、「幼女被姦淫墮胎索賠」案。1994
入選理由:最早提出性自主權受到侵害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案件
「案情」史某為13周歲幼女,1994年7月21日被罪犯劉某姦淫,致其懷孕、墮胎以及治療等支出費用1300餘元。經公安機關偵查破案後,劉某被法院以姦淫幼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在刑事訴訟中,史某的父親以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身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刑事被告人對侵害性自主權(當時叫做貞操權)的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予以賠償,法庭沒有準許。後史父又向法院民庭起訴,列劉某為民事被告,要求其承擔侵害性自主權的民事責任。
「點評」這是最早發生、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侵害性自主權的案件。但是這個案件的影響不夠大。影響最大的同類案件,是2001年發生的王某被**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案,一審法院判決支持,二審法院根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在性自主權及其保護的問題上,立法和司法都存在偏見。性自主權就是指主體自主支配自己性利益的權利,對此,刑法和行政法都有規定,但是在民法上就是不保護。現實的結果就是,在這些偏見面前,本案的受害人以及王某這位受害人,以及許許多多的同樣的受害人,權利受到侵害就是得不到精神損害賠償的救濟。民法草案也還是沒有接受這樣的意見,不知這個問題的解決究竟要到什麼時候才會有結果。
十、「胎兒受到損害索賠」案。 2001
入選理由:第一次提出胎兒人格利益應當受到保護的案件
「案情」女市民賈某懷有4個多月身孕,某日乘坐某出租汽車公司戚某駕駛的奧拓車出行。在行駛過程中,計程車將正在前方右側車道修車的黃某、張某撞傷,坐在計程車內副駕駛座的賈某同時被撞傷,右額粉碎性凹陷骨折及顱內血腫。交警部門認定,該起交通事故的發生,司機戚天明及黃某、張某均違反有關交通法規規定,負事故同等責任。賈某認為,出了車禍後,自己吃了那麼多葯,肯定會對胎兒的健康有影響。某中級法院法庭科學技術研究所法醫學鑒定認為,賈某屬十級傷殘,其受傷後服用的復方磺胺異惡唑等葯物對胎兒的生長發育有一定影響,但由於缺乏具體的用葯量及用葯方法、時間,加之人的個體差異等,對胎兒的生長發育的具體影響尚無法確定。由於賈某住院後司機戚某等三人拒付醫療費,賈不得不出院。賈某在生下小孩後,與對方多次協商無效後,向法院起訴,請求三名被告賠償其醫療費、傷殘補助費及對胎兒的傷害費等,共計20萬元。
「點評」對於胎兒的人格利益保護問題,並不是一個理論上的新問題,也不是一個試探性的民法措施,而是一個已經成熟了的民法制度,各國民法基本上都是有規定的。本案的典型意義,就在於在實踐中第一次提出了這個問題,正式提起了訴訟程序。對於胎兒的人格利益的保護規則是:第一,胎兒在母體中受到損害,在其出生之後損害確定之時,產生損害賠償請求權,可以行使。第二,胎兒出生後死亡的,由其繼承人取得損害賠償請求權。第三,出生時就是死體的,損害的是母親的身體或者健康,由母親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這是保護人格權的一個重要方面,這三個基本規則也是極為重要的保護措施,在民法人格權法編中必須規定,不然只規定死者的人格利益的保護,不保護自然人出生前這個時期的人格利益,在制度上不平衡,同時對人格利益的保護也不均衡。至於本案,由於胎兒出生之後是不是已經受到了損害,尚沒有得到證實,因此還無法確定賠償的問題。
E. 哪位曲藝迷朋友知道「荷花女」的情況
1988年,天津出現了「荷花女」的案例。荷花女是一個很紅的藝人,1942年在天津文藝界就開始紅起來了,到1946年的時候死了,死的時候才19歲。有一個作家,對荷花女的經歷有了很深的興趣,查到了很多的歷史資料,又找到荷花女的母親,找她的哥哥了解情況,最後創作了小說叫《荷花女》。這個小說在《今晚報》上連載,大概十幾萬字。在開始的時候,一直把荷花女描寫得很好,但是到後面描寫的越來越差了,最後甚至提出疑問,說荷花女為什麼突然就死了?這么早就死了?是不是和多人來往得了性病了,然後打錯針了就死了?這涉及到死者名譽的問題。荷花女的真實姓名叫吉文貞,她的母親就起訴,要保護她女兒的名譽權。經過最高法院的批復,法院判定作者和報社構成侵犯死者名譽權,承擔侵權責任。後來我們做了一個檢討,認為人死了以後就喪失民事權利能力了,其名譽要保護,也是保護名譽利益,而不是名譽權,所以後來又做了一個解答,明確規定死者的名譽利益受到法律保護,而不是死者的名譽權受到保護。這個案件提出的問題,就是小說也可以侵害死者的名譽。這一點,也是小說侵權當中一個很大的問題,當然,這個問題中包括的對死者名譽的保護內容,超出了對小說侵害死者名譽問題的影響,更重要的是解決了一個全面保護死者名譽的問題。
F. 有個啥電視女的叫荷花,民國的,裡面有個片段是,他爹為了給他家留後,就讓荷花與他小兒子同房了,
這個樓主你
可不可以說
一些比較多信息
G. 古代江南女子的故事你知道嗎
蘇小小
蘇州楊柳任君誇,更有錢塘勝館娃。若解多情尋小小,綠楊深處是蘇家。這是唐代大詩人白居易作的一首《楊柳枝詞》。詩中第三、四句 提到了蘇小小其人。蘇小小何許人也? 相傳蘇小小是六朝南齊(479-501)時人,是錢唐有名的一個歌妓。關於她的故事傳說,最早見於六朝南陳徐陵(孝穆)編集的詩集《玉台新詠》中的一首古詩《錢唐蘇小歌》:
妾乘油壁車,郎騎青驄馬。
何處結同心?西陵松柏下。
傳說,蘇小小是個美麗而又聰明的女子,自幼父母雙亡,寄住 在西陵(西岸)橋畔的姨母家,因生活所迫,淪為歌妓。她多才多藝,能歌善舞,擅長演奏各種樂器。她雖身為歌妓,卻很知自愛,不隨波逐流。蘇小小平時十分喜愛西湖山水,自製了一輛油壁車,獨坐車中,叫人推著,遍游湖畔山間。一日,游賈西湖,沿湖堤而行,不期遇到一位少年阮郁,正騎著一匹青駱馬迎面而來。兩人邂逅相遇,一見鍾情。為了表達愛慕之心,蘇小小口吟一詩:「妾乘油壁車,郎騎青驄馬。何處結同心?西陵松柏下。」阮郁聞知,後來登門求見蘇小小,互訴愛慕之情。不久,這對年輕人終於如願以償,結成良緣。
自此,兩人比翼雙飛,『每日不是在畫舫中飛斛,游覽那湖心與柳岸的風光,就是自乘著油壁香車,阮郁騎著青驄駿馬,同去觀望南北兩峰之勝概。」(《西湖佳話·西岸韻跡》)不料好事多磨,僅僅過了三個月的婚後幸福生活,阮郁在京做官之父派人來催歸。阮郁不違父 命,忍心與小小揮淚相別,匆匆而去。自此之後,杏如黃鶴,毫無音訊。蘇小小情意難忘,時時思念。
這年秋天,為了排遣心中煩悶,蘇小小乘油壁車到滿覺隴賞桂,見滿山紅葉,甚覺可愛。在煙霞嶺下一座破廟前,看到一位書生正在攻讀詩文。交談這下,方知這位書生名叫鮑仁,正欲上京趕考, 但缺少盤纏,不能前往。蘇小小十分同情書生的貧困遭遇,慷慨解 囊,贈銀百兩,資助鮑仁上京赴試。
又過一年,夏秋之交,蘇小小賞荷歸來,夜間貪涼,坐在露台久了,犯了風寒,染成一病,加以經常思念阮郁,病情日見沉重,卧床 不起。臨終前,她向身邊侍候的人囑咐道:「我生於西冷,死於西冷, 埋骨於西冷,庶不負我蘇小小山水之痛。」說畢,奄然而逝。正在此時,得到蘇小小資助去京應試登第、已任滑州刺史的鮑仁,專程來錢唐西岸向蘇小小道謝,獲悉小小的死訊,撫棺痛哭不已。鮑仁後來遵照蘇小小「埋骨西冷」的遺願,就出資在西岸橋畔擇地造墓,墓前立一石碑,上題「錢唐蘇小小之墓」。後人又在墓上建亭,亭名「慕才亭」。這就是千百年來流傳的西岸蘇小小故事。
莫愁女:生卒年待考。戰國末期楚國歌舞家。鍾祥人。姓盧,名莫愁,生於公元前3世紀前後,貌美如仙,愛好歌舞。十六七歲時被楚頃襄王征進宮作了歌舞姬女。由此民間歌舞走進了楚王宮廷。在楚王宮,得以與屈原、宋玉、景差結識,受其指導,歌舞技藝日進。後將古傳高曲融屈原、宋玉的騷、賦和楚辭樂聲,完成了《陽春白雪》、《下里巴人》、《陽阿》、《薤露》、《採薇歌》、《麥秀歌》等楚辭和民間樂詩入歌傳唱。寡和高曲《陽春白雪》成為千古絕唱,對後世的樂賦入歌傳唱產生了深遠影響。後因未婚夫放逐三吳揚州而投漢江,幸被漁夫救起,不知所終。
莫愁女是以歌謠、舞蹈著名而傳世的。《容齋隨筆》說:"莫愁者,郢州石城人,今郢有莫愁村畫工傳其貌好事者多寫寄四遠。"莫愁女見於正史,出自於古《樂府》和《石城樂》和《莫愁樂》。《唐書.樂志》載:"《石城》,宋臧質所作。石城在竟陵,質嘗為竟陵郡,於城上眺矚,見群少年歌謠通暢,固作此曲。"《莫愁樂》,出於《石城樂》。石英鍾城有女子名莫愁,善歌謠,《石城樂.和》中復有'莫悉'聲,故歌雲:莫愁在何處?莫愁石城西,艇子打兩槳,催送莫愁來。天監十一年(512)冬,梁武帝改"西曲",將石城《莫愁女》,亦雲《蠻樂》,舊舞十六人,梁八人。莫愁女的許多傳說故事,也從西楚傳播到東吳。在鍾祥,則留下了莫愁村、莫愁湖、莫愁渡等名勝古跡。宋人王之望《輿地紀勝》說:"莫愁村,在漢江之西,地多桃花,春末花落,流水皆香。"《鍾祥縣志.古跡》篇載:"莫愁村,在漢西二里,古漢水經城址,其西為村,為莫愁所居地,城北有湖,與村毗連,稱莫愁湖。"這些名勝古跡,千百年來,俱為歷代文人墨客傾慕尋訪的佳妙去處。 莫愁女居住的村莊,原名不叫莫愁村,因為年年桃花盛開,紅如簇雲,所以人們習慣地稱它桃花村。與莫愁村毗連的莫愁湖,遠古史稱滄浪湖。桃花村與郢中石城西門渡口磯頭絕壁上的白雪樓和樓東的陽春台隔江相望,城北的滄浪三湖跨江與村毗連。
莫愁女的父親盧公,在漢江上靠擺渡為生,母親在村中植桑種桃。在楚襄王初年的一個風雨天,莫愁女降生在桃花村頭江岸渡口的船艙中。她剛生下地時,不住地啼哭,盧公抱她哄著她:"莫哭,莫哭,莫悲,莫悲,莫愁,莫愁!"聽到"莫愁"二字,她的哭聲竟一下停止了。盧公於是就把她取名為莫愁。"金雀玉搔頭,生來喚莫愁。"(明.張寧)莫愁女生在風波里,行走風浪中,喝著漢江河中水,吃著桃花村中糧,有時隨村中姐妹在那碧波盪漾的滄浪湖中采菱摘蓮,有時隨父母進城賣桃,有時在江中、湖裡搖艇打槳,有時在陽春台、白雪樓習舞唱歌。她有一副津甜清脆的嗓子,郢中的諸般曲,她一學就會。
當她長到十五、六歲時,出脫的竟如滄浪湖中的出水芙蓉一般,纖纖腰肢,亭亭玉立,靨靨酒窩,笑綴纓唇;容顏似香荷新瓣,白里透紅;行動如風送彩雲,輕捷飄逸;金嗓一歌聲嗽玉,霓裳一舞袖吐虹。蓮荷包透佳氣,江濤涌玉音,莫愁女得屈原、宋玉的指導、幫助,翻古傳高曲,融楚辭樂聲,繼大琴師劉涓子之後,完成了寡和之典《陽春白雪》的合樂入歌傳唱。莫愁女的歌舞聲譽傳進了楚王宮苑,楚襄王把她征進了宮中作了歌舞姬女,把她的未婚夫東鄰王襄哥放逐到了揚州。揚州地面距郢中數先千里之遙,襄哥此放實是生離死別。古《莫愁樂》記述了莫愁女漢江淚別王襄哥的悲痛情景:"聞歡下揚州,相送楚山頭,探手抱腰看,江水斷不流!"雪浪滔滔的漢江水,流不盡莫愁女的衣愁,她目送載著襄哥的船兒遠去,含忿在白雪樓舉身奔赴投了漢江!
人們為了紀念她,便把桃花村改名為莫愁村,把滄浪湖改名為莫愁湖,她系艇登岩的白雪樓下的磯頭渡,則稱莫愁渡。 "悲莫悲兮分別離,樂莫樂兮新相知。"(屈原《九歌.少司令》)傳說莫愁女其實並沒有死,她被漢江漁夫救起,曾尋屈原的蹤跡,也找尋過王襄哥,泛艇江湖,足無定蹤,真正回到了民間。《莫愁樂》歌唱道:"家家迎莫愁,人人說莫愁,莫愁歌一字,恰恰印心頭!"後世千百代,吟詠莫愁女、莫愁村、莫愁湖、莫愁渡、陽春台、白雪樓的詩、詞、歌、賦,歷歷記述了莫愁女的事跡。如唐李商隱詩:"雪中花下與誰其,梅雪相兼一萬枝。若是石城無艇子,莫愁還自有愁。"唐鄭谷詩:"石城昔為莫愁鄉,莫愁魂散石城荒,帆去帆來風浩渺,花開花謝春悲涼。"宋王之望詩:"滄浪渡口莫愁鄉,萬傾寒煙木落霜,珍重使君留客意,一樽荒酒醉斜陽。"宋周密《杏花天.賦莫愁》詞:"瑞雲盤,翠侵芳額;眉柳嫩,不禁愁積。返魂誰染東風筆,寫出郢中春色?人去後,垂陽自碧;歌舞夢,欲尋無跡。愁隨兩槳江南北,暮石城風急。"明.王世貞詩:"倚鞭白鼻堝,繞渡碧桃花,客程無暇問,先訪莫愁家。"清劉澤宏詩:"石城西畔莫愁湖,誰道當年女性盧?遣愁愁向莫愁湖,愁向莫愁愁遣無。"清李蘇《莫愁村看桃花》詩:"南國佳人字莫愁,至今生長有芳洲,冶魂不許春風歇,散作桃花片片差。"
詩文共傳譽,人地兩留芳,正象陽春台、白雪樓、高雅名曲《陽春白雪》與宋玉一樣,莫愁村、莫愁湖、莫愁渡,遂與莫愁女一起,千古馳譽,萬世名揚。 當年的漢江,緊貼郢中石城而流;當年的莫愁湖,碧波千畝。隨著時代的變遷,漢江西移離城五里之遙;莫愁湖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天下郡國利病疏》載:"漢水故道逼進郡城而下,明嘉靖初徒,新洪繞沿山灣東,去城彌遠。"《鍾祥縣志.方輿》載:"自有顯陵後,明世宗惑於風水之說,堵塞敖口,迫使漢江南移,敖水已由直河入漢,不復達莫愁湖。"原來跨漢江東西兩岸的莫愁湖,和桃花盛開的莫愁村,今天都在漢江東岸了。今處於漢江西岸的文集鎮,仍保留了楚時舊俗,不僅沿江桃林片片,而且傳承了楚國圖騰舞蹈《鳳凰舞》。莫愁湖,則因圍湖造田,久而久之便只剩下面積約二平方公里、蓄水約一千萬立方米的一泓碧水了。在圍墾後的漢江故道上,建起了現代化的棉紡廠和自來水廠,廠里的姑娘們--新一代的莫愁女,正在意氣風發地為祖國的建設貢獻青春,展現著蓬勃的綽綽風姿。 莫愁源的東北為中國明代十五陵--明顯陵,陵中有九曲河與湖相通。年年陽春三月,湖岸桃花開放更盛;夏秋兩季,姑娘們則成群結隊,於湖中洗濯放歌,采菱摘蓮。湖南岸有柳堤一道,風光綺麗,暇日垂釣,其樂無窮。鍾祥市人民政府在市鎮建設規劃中,將開發莫愁湖公園列為重點項目。未來的莫愁湖,必將水更青、花更艷、景更美,更加吸引四方遊客、八方嘉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