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花式平移
發布時間: 2022-05-18 20:53:41
A. 崇明第二批集中居住時間
根據崇明區集中居住推進辦公室工作要求,我區2021年度農民集中居住農戶報名和資格核實工作,已經在8月初結束,經咨詢區集中居住推進辦公室,全區集中居住工作將穩步推進,具體時間以區集中居住推進辦公室通知為准,
拓展資料:
1.根據《崇明區關於推進農民相對集中居住的實施辦法》,本區農民相對集中居住工作堅持以鄉鎮為單位,統籌推進全區16個涉農鄉鎮農民相對集中居住工作。推進模式因地制宜、分類推進,主要分為:平移集中建房,鄉鎮可在規劃的相對集中建房區域集中建房;實物置換,鼓勵在長興鎮等相對城市化地區採取實物置換辦法;貨幣化置換,鼓勵持有商品房的農村住戶自願退出原有宅基地,按標准進行貨幣化補償。另外,也允許農戶自主選擇在規劃區域現有居民點上,採取風貌管控的「插花式」自建。到2022年,本區實現農民相對集中居住約2萬戶。
2.需要注意的是,選擇貨幣化置換模式的農村住戶須有一套商品住房。非農戶按照批準的宅基地面積,以7000元/平方米進行一次性貨幣補償。農戶按照批準的宅基地面積,以7280元/平方米進行一次性貨幣補償。房屋繼承戶按照批準的宅基地面積,以4500元/平方米進行一次性貨幣補償。貨幣化置換補償標准不受物價指數變動而作相應調整。《崇明區關於推進農民相對集中居住的實施辦法》還明確,農民相對集中居住安置區域一般優先布局在核心鎮、新市鎮或小集鎮區周邊,以及區位條件和自然條件較好、交通便利、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共享率較高的區域。安置區域內布局建設餐飲、衛生室、文化活動室、超市等公共服務設施。同時,鄉鎮作為推進農民相對集中居住的責任主體,要深入行政村開展對接,了解各村農民意願,掌握對農民相對集中模式的需求,並根據區推進辦的統一部署,編制農民相對集中居住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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