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植租摆选择其他有形动产租赁
⑴ 现代服务业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哪些范围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五)项规定:“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
2.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拓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服务纳税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一)概念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二)税率适用问题
对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适用问题,36号文相关规定如下:一是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二是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以及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许多地方是从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因此,上述案例中的纳税人在2012年11月1日之前购进的有形动产进行经营租赁服务,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2012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购进的有形动产从事经营性租赁服务,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应该按照17%税率征税。
试点改革以前,即2012年11月1日(不包括11月1日)之前取得的有形动产进行经营租赁服务,可以按照3%征收率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2012年11月1日以后(包括11月1日)取得的有形动产进行经营租赁服务,按照17%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36号文规定,有形动产经营租赁纳税义务时间为: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并收讫租金或取得索取租金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租金,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租金收入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发生视同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为服务完成的当天。
二、有形动产经营租赁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注意事项
(一)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试点后,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适用税率为17%。有形动产租赁是营改增试点中唯一适用17%税率的行业,主要考虑到纳税人购进或自制有形动产,也可以享受17%的进项税额抵扣。
但是,很多企业用于租赁的动产,大部分是营改增试点实施前取得的,无法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如果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其税负将比营改增试点前大大增加,不符合结构性减税的精神。
因此,36号文对这种情况给予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选择,以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该规定有助于减轻纳税人增值税税负,但是带来一个问题,即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是否可以向承租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有观点认为,这种情况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并不恰当。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如何开具专用发票,36号文附件一规定如下,即: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可以看出,36号文并没有明确说一般纳税人有形动产租赁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一般纳税人有形动产租赁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一样,均为3%;
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向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而不同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是,一般纳税人并不能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又不允许其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然是不公平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以下简称“9号文”)列举了纳税人可以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各类货物;
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的规定,9号文中列举的各类可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只有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必须开具普通发票,9号文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其他货物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目前已出台的文件,对于营改增试点后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服务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无限制性规定,所以,笔者认为,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简易计税方法选择的范围
根据36号文,试点一般纳税人有形动产租赁可以选择简易征收的范围应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一般纳税人经营租赁中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有形动产,必须是其在该地区试点实施之前取得的。第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
“试点纳税人在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应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这一点,36号文有了新的变化,改为“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三)简易计税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变
对于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的经营租赁,并非一定要求采取简易计税办法,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办法。承租人情况不同,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也不同。如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并不需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而对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很重要。
36号文附件一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因此,纳税人一经选择简易征税计税方法,对不同的纳税人,必须采取统一的计税办法。
(四)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36号文附件一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因此,简易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进项抵扣。
根据36号文附件一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参考链接:网络-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⑵ 绿植租摆,增值税到底要怎样算
其中租赁取得的收入属于应税服务范围,归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中养护收入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
⑶ 绿植租赁属于什么行业
总体来说是林业,其它环保、农开、水保、城管、城建、小区等都涉及.
当下,绿植租摆已发展至企事业单位边边角角了,已被消费者普遍接受,绿化租摆服务价格合理 ,只需每月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绿植租摆养护和设计人员就能按其要求、场地风水情况,及植物特性来设计摆放,从精选场地、选育、种植、管控、嫁接、移植、造型、储运、服务的全流程以严苛的科学态度为理念,让最终用户获得更好的视觉体验和心灵净化。如今,绿植租摆已悄然走进了各大机构、酒店、企事业单位中,市场前景广阔。欣怡园艺养护师将一一分析绿化租摆前景广阔的理由。
首先,对消费者来说绿植租摆的租赁服务方便快捷。只需消费者在线上或者电话选择心仪绿植,绿化租摆公司就能将顾客定制的绿植以最好的状态运输至服务点。不仅送货服务快捷,另一种方便快捷表现在随时更换绿植的服务上,消费者在看腻了同一种绿植后,可以随时更换不同品种的绿植,使得不同时节观赏不同植物的可能性成为现实。
其次,对经营者来说绿植租摆业务受众人群多。绿化租摆不仅为企事业单位、酒店等机构室内租摆绿植,同时也衍生出了绿植造景这样的服务,促使了用绿化租摆的人群已经扩大婚礼、会议、开业、酒店大堂和商场。因为企事业单位对绿植的养护并不是很专业,但是逢年过节或做活动室内却想增添一抹绿色。所以绿植租摆这一业务,出现了欣欣向荣的局面。
最后,绿植租摆业务的市场包容性高。绿化租摆是项平时生活、工作、购物等等场所中随处可见的业务,存在于企事业单位机构及酒店商场,各种重要场合或线下活动都需要绿化租摆来软装饰。总之绿化租摆还有许多探索的空间去发现。
通过以上的理由分析,由此可见绿植租摆的市场广阔性前景也是基于这项业务本身的合理性和优质性。消费者满意绿植租摆的方便快捷,经营者又扩大了绿化租摆的受众人群范围,加之绿化租摆的市场包容性高淘汰率低,专业的绿植租摆在市场站住了脚跟,造就了如今绿植租摆广阔的市场前景。
⑷ 植物租赁、花卉租摆主要的服务范围在哪里
植物租赁、花卉租摆、绿植租摆主要经营地为一类城市并且要较为发达的地区,植物租赁区别于传统的花卉销售而是后期的养护服务;是一项为公司、企事业单位、学校、宾馆酒店等场所提供植物花卉租赁的一项服务,人们对工作生活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大多数人平常都忙于工作,无暇去布置养护植物,租赁成了理想的选择,提供植物租赁的公司负责摆放方案的设计,植物的配置,运输并摆放到预定位置,负责植物的日常护理,死亡及有问题的植物花卉会及时更换,让更多的人能够更好的拥有绿色的工作生活空间。
近年,随着工作压力及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大加快,越来越多的家庭也都选择植物的租赁服务;目前市场上提供该项服务的园艺公司参差不齐,选择一家好的租赁公司也就成了重要的环节,那么由于网络的迅速发展,园艺公司都开始往网络发展业务,也出现第一批做绿植租赁平台,快速、方便、标准服务保证能够愉快的合作;植物租赁、花卉租摆主要经营地为一类城市并且要较为发达的地区,植物租赁区别于传统的花卉销售而是后期的养护服务;是一项为公司、企事业单位、学校、宾馆酒店等场所提供植物花卉租赁的一项服务,人们对工作生活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大多数人平常都忙于工作,无暇去布置养护植物,租赁成了理想的选择,提供植物租赁的公司负责摆放方案的设计,植物的配置,运输并摆放到预定位置,负责植物的日常护理,死亡及有问题的植物花卉会及时更换,让更多的人能够更好的拥有绿色的工作生活空间,近年,随着工作压力及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大加快,越来越多的家庭也都选择植物的租赁服务;目前市场上提供该项服务的园艺公司参差不齐,选择一家好的租赁公司也就成了重要的环节,保证能够愉快的合作。
⑸ 花卉租摆服务在税收分类中属于哪一类
请参见如下编码:
3040502019900000000
其他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指光、干租以外其他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⑹ 植物租赁的植物租赁方案设计
现在的植物租赁越来越趋向于专业化的服务,客户对植物租赁已经不是以前那样,只专是看看属植物长是茂盛,价格合适就行了的时代。客户对于植物租赁的设计越来越看中,植物租赁时对于植物的摆放美观程度也越来越高,所以植物租赁公司也适时的为这样的客户提供针对化,专业的服务,根据不同的客户要求,设计出不同的植物租赁方案,这样的方案兼具了植物绿化功能和装饰性。
很多地区的植物租赁公司还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针对不同的空间地点设计不同的植物租赁方案,比如办公室植物租赁方案、酒店植物租赁方案等。
⑺ 绿植租摆怎么选择租摆公司烦死了,老板让我决定
很简单,主要参考报价、设计方案(什么位置摆放什么植物)、看后期版养护(这权是重中之重,因为绿植能长期保持鲜活美观才是目的)。我曾经负责过我们集团的这一块,经过比较,最终选择了上海馨钰绿化有限公司,服务至今,个人觉得挺不错的,我们公司这层楼的植物是整栋楼最好的。
⑻ 开发票品名名称增值税其它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啥意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取得租赁收入销售额按照规定税率交纳增值税,当然开具开发票品名名称为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⑼ 花卉租摆算是租赁吗要按租赁缴税吗
外购花卉租摆应交营业税,按租金税目。
如果是“营改增”试点地区,则交增值专税,花卉租摆属属于动产租赁业务,属于营改增项目。
1、花卉生产企业属于一产的生产企业,种植企业可以去税务局办发票,商业零售发票,税率为零,就是说,种植企业直接销售的产品提供发票为商业零售发票,但是该企业在税务局不缴纳税金。
2、花卉销售属于商业产品销售,应该缴纳零售税金,可以到税务局申请,一般3.4的税金。
3、租摆属于商业服务,应该是按所得税走,没有去的一般纳税人资格,就到税务局去代开发票。
⑽ 办公室植物到底是买还是租好
我建议最好是租,死了还不负责任,主要是有些植物的习性不好掌握,而且还要看具体环境。回就像和别人答养的一样的植物,都是同样的方法,可是你的死了,别人的没死。合肥绿宝宝园艺就不错,每次枯萎的都及时更换新的,季节性还调换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