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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卦納支

發布時間: 2023-03-10 01:27:25

1. 請教梅花易數起卦的具體操作。。。。。

寅年為3,申月為9,午日為7,亥時為12
上卦:3+9+7=19,19÷8=3,為離卦
下卦:3+9+7+12=31,31÷8=7,為艮卦
變卦:31÷6=1,為乾
所以為火山旅變離為火
明白否。

2. 梅花易數中,主卦、互卦、變卦都有體用之分,都依據體用斷吉凶嗎

可以依體用斷,也可以納支,安世應,定六親,安六神斷吉凶

3. 哪位大仙告訴我,易經中的梅花排卦是怎麼排的啊,要詳細一點,謝謝

有18種排法,
天時占第一
凡占天時,不分體用,全觀諸卦,詳推五行。離多主晴,坎多主雨;坤乃陰晦,乾多晴明。震多則春夏雷轟,巽多則四時風烈。艮多則久雨必晴,兌多則不雨亦陰。夏占離多而無坎,則亢旱炎炎;冬占坎多而無離,則雨雪飄飄。
全觀諸卦者,謂互變卦。五行謂離屬火,主晴;坎為水,主雨。坤為地氣,主陰;乾為天,主晴明。震為雷,巽為風。秋冬震多無制,亦有非常之雷;有巽佐之,則為風撼震動之應。艮為山雲之氣,若雨久,得艮則當止,艮者止也,亦土克水之義。兌為澤,不雨亦陰。
夫以造化之辨固難測,理數之妙亦可憑。是以乾象乎天,四時晴明;坤體乎地,一氣慘然。乾坤兩同,晴雨時變;坤艮兩並,陰晦不常。卜數有陽有陰,卦象有奇有偶。陰雨陽晴,奇偶暗重。坤為老陰之極,而久晴必雨;陰氣匯散,而久雨必晴。若逢重坎重離,亦曰時晴時雨。坎為水必雨,離為火必晴。乾兌之金,秋高明清,冬雪凜冽。坤艮之土,春雨澤,夏炎蒸。《易》曰:「雲從龍,風從虎」。又曰:「艮為雲,巽為風」。艮巽重逢,風雲際會,飛沙走石,蔽日藏山,不以四時,不必二用。坎在艮上,布霧興雲;若在兌上,凝霜作雪。乾兌為霜雪霰雹,離火為日電虹霓。離為電,震為雷,重會而雷電俱作;坎為雨,巽為風,相逢則風雨驟興。震卦重逢,雷驚百里;坎爻迭見,潤澤九垓。故卦體之兩逢,亦爻象之總斷。
地天泰,水天需,昏蒙之象;天地否,水地比,黑暗之形。八純離,夏必旱,四季皆晴;八純坎,冬必寒,四時多雨。久雨不晴,逢艮則止;久晴不雨,得此亦然。又若水火既濟,火水未濟,四時不測風雲;風澤中孚,澤風大過,三冬必然雨雪。水山蹇,山水蒙,百步必須執蓋;地風升,風地觀,四時不可行船。離在艮上,暮雨朝晴;離互艮宮,暮晴朝雨。巽坎互離,虹霞乃見;巽離互坎,造化亦同。
又須推測四時,不可執迷一理。震離為電為雷,應在夏天;乾兌為霜為雪,驗於冬月。天地之理大矣哉,理數之妙至矣哉。得斯文者,當敬寶之。

人事占第二
人事之占,詳觀體用。體卦為主,用卦為賓。用克體不宜,體克用則吉。用生體有進益之喜,體生用有耗失之患。體用比和,謀為吉利。更詳觀互卦變卦,以斷吉凶。復究盛衰,以明休咎。
人事之占,則以全體用總章,同決吉凶。若有生體之卦,即看該章八卦中生體之卦有何吉。又看克體之卦有何凶,即看前章克體之卦。卦無生克,只斷本卦。

家宅占第三
凡占家宅,以體為主,用為家宅。體克用,則家宅多吉;用克體,則家宅多凶。體生用,多耗散,或防失盜之憂;用生體,多進益,或有饋送之喜。體用比和,家宅安穩。如有生體之卦,即以前章人事占斷之。

屋舍占第四
凡佔屋舍,以體為主,用為屋舍。體克用,居之吉;用克體,居之凶。體克用,主資財冷退;用生體,則門戶興隆,體用比和,自然安穩。

婚姻占第五
占婚姻,以體為主,用為婚姻。用生體,婚易成,或因婚有得;體生用,婚難成,或因婚有失。體克用可成,但成之遲;用克體不可成,成亦有害。體用比和,婚姻吉利。
占婚姻,體為所佔之家,用為所婚之家。體卦旺,則此家門戶盛;用卦旺,則彼家資盛。生體,則得婚姻之財,或彼有相就之意;體生,則無嫁奩之資,或此去求婚方諧。若體用比和,則彼此相就,良配無疑。
乾端正而長;坎邪淫黑色,嫉妒奢侈;艮色黃多巧;震美貌難犯;巽發少稀疏,醜陋心貪;離短赤色,性不常;坤貌丑,大腹而黃;兌高長,語話喜悅,白色。

生產占第六
占生產,以體為母,用為生。體用俱宜乘旺,不宜乘衰;宜相生,不宜相剋。體克用,不利於子;用克體,不利於母。體克用而用卦衰,則子難產;用克體而體卦衰,則母難保。用生體,易於母;體生用,易於生。體用比和,生育順快。
若欲辨其男女,當於前卦審之。陽卦陽爻多者則生男,陰卦陰爻多者則生女。陰陽卦爻相雜,則察所佔左右人之奇偶以證之。如欲決其日辰,則以用卦之氣數參決之。日期,用卦之氣數者,即看何為用卦,於八卦時序之類決之。

飲食占第七
凡占飲食,以體為主,用為飲食。用生體,飲食必豐,體生用,飲食難就。體克用,則飲食有阻;用克體,飲食必無。體用比和,飲食豐足。又卦中有坎,則有酒;有兌,則有食;無坎無兌,則皆無。兌坎生身,酒肉醉飽。欲知所食何物,以飲食推之;欲知席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飲食人事類者,即前八卦內萬物屬類是也。

求謀占第八
占求謀,以體為主,用為所謀之應。體克用,謀雖可成,但成遲;用克體,求謀不成,謀亦有害。用生體,不謀而成;體生用,則多謀少遂。體用比和,求謀稱意。

求名占第九
凡占求名,以體為主,用為名。體克用,名可成,但成遲;用克體,名不可成。體生用,名不可就,或因名有喪;用生體,名易成,或因名有得。體用比和,功名稱意。
欲知名成之日,生體之卦氣詳之。欲知職任之處,變卦之方道決之。若無克體之卦,則名易就,止看卦體時序之類,以定日期。若在任占卜,最忌見克體之卦。如卦有克體者,即居官見禍,輕則上責罰,重則削官退職。其日期克體之卦氣者,於八卦萬物所屬時序類中斷之。

求財占第十
占求財,以體為主,以用為財。體克用有財,用克體無財。體生用,則有損耗之憂;用生體,則有進益之喜。體用比和,財利快意。欲知得財之日,生體之卦氣定之;欲知破財之日,克體之卦氣定之。
又若卦中有體克用之卦,及生體之卦,則有財。此卦氣即見財之日。若卦中有克體之卦,及體生用之卦,即破財。此卦氣即破財之日。

交易占第十一
占交易,以體為主,用為交易之應。體克用,交易成遲;用克體,不成。體生用難成,或因交易有失;用生體即成,成必有財。體用比和,交易易成。

出行占第十二
占出行,以體為主,用為所行之應。體克用可行,所至多得意;用克體,出則有禍,體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用生體,有意外之財。體用比和,出行順利。
又凡出行,體宜乘旺,諸卦宜生體。體卦乾震多主動,坤艮多主不動。巽宜舟行,離宜陸行。坎防失脫,兌主紛爭之應也

行人占第十三
占行人,以體為主,用為行人。體克用,行人歸遲;用克體,行人不歸。體生用,行人未歸;用生體,行人即歸。體用比和,歸期不日矣。又以用卦為行人之盈旺,逢生,在外順快;逢衰受克,在外災殃。震多不寧,艮多有阻,坎有險難,兌主紛爭之應。

謁見占第十四
占謁見,以體為主,用為所見之人。體克用可見,用克體不可見。體生用難見,見之而無益;用生體可見,見之且有得。體用比和,歡然相見。

失物占第十五
占失物,以體為主,用為失物。體克用,可尋,遲得;用克體,不可尋。體生用,物難見;用生體,物易尋。體用比和,物不失矣。
又以變卦為失物所在。如變是乾,則見於西北,或公廨樓閣之所,或金石之旁,或圓器之中,或高亢之地。變卦是坤,則覓於西南方,或田野之所,或倉廩之處,或稼穡之處,或土窖穴藏之所,或瓦器方器之中。震則尋於東方,或山林之所,或叢棘之內、鍾鼓之旁,或鬧市之地,或大途之所。巽則尋於東南方,或山林之所,或寺觀之旁,或菜蔬之園,或舟車之間,或木器之內。坎則尋於北方,多藏於水邊,或渠井溝溪之處,或酒醋之邊,或魚鹽之地。離則尋於南方,或庖廚之間,或在明窗,或遺虛室,或在文書之側,或在煙火之地。艮在東北方尋之,或山林之內,或近路邊,或岩石旁,或藏土穴內。兌則尋於西方,或居澤畔,或敗垣壁之內,或廢井缺沼之中。

疾病占第十六
凡占疾病,以體為病人,用為病症。體卦宜旺不宜衰。體宜逢生,不宜見克。用宜生體,不宜克體。是故體克用,病易安;體生用,病難愈。體克用者,勿葯有喜;用克體者,雖葯無功。若體逢克而乘旺,猶為庶幾。體遇克而更衰,斷無存日。欲知生中有救,生體之卦存焉。體生用者,遷延難好;用生體者,即愈。體用比和,疾病易安。若究和平之日,生體之卦決之。若詳危厄之期,克體之卦定之。若論醫葯之屬,當審生體之卦。如離卦生體,宜服熱葯;坎卦生體,宜服冷葯。如艮溫補,乾兌涼葯是已。
又有信鬼神之說,雖非《易》道,然不可謂《易》道之不該。姑以理推之。如卦有克體者,即可測其鬼神。乾卦克體,主有西北之神,或兵刀之鬼,或天行時氣,或乘正之邪神。坤則西南之神,或曠野之鬼,或連親之鬼,或水土裡社之神,或犯方隅,或無主之祟。震則東方之神,或木下之神,或妖怪百端,或影響時見。巽則東方之神,或自縊戕生,或枷鎖致命。坎則北方之鬼,或水旁之劉,或沒溺而亡,或血疾之鬼。離則南方之鬼,或猛勇之神,或犯灶司,或得衍於香火,或焚燒之鬼,或遇熱病而亡。艮則東北之神,或是山林之祟,或山魈木客,或土怪三精。兌則西方之神,或陣亡之鬼,或廢疾之鬼,或刎頸戕生之鬼。卦中無克體之卦者,不必論之。
又問:「乾上坤下,占病如何斷?」
堯夫曰:「乾上坤下,第一爻動,便是生體之義。變為震木,互見巽艮,俱是生成之義,是謂不災,逢生之日即愈。」
又曰:「第二爻動,如何?」曰:「是變為坎水,乃泄體敗金之義。金入水鄉,互見巽離,乃為風火扇爐,俱為克體之義。更看占時外應如何,即為焚屍之象,斷之死無疑矣。以春夏秋冬四季推之,更見詳理。」
又曰:「第三爻動,坤變艮土,俱在生體之義,不問互卦,亦斷其吉無疑。」
又曰:「第四爻動,乾變巽木,金木俱有克體之義,互吉亦凶。木有扛屍之義,金為磚礅之推。是理必定之推,是埋屍必定之理。」
又曰:「第五爻動,乾變離,反能生體,互變俱生體,是其吉無疑。更有吉兆則愈吉。凶則遲而忍死,其斷明矣。」
又曰:「第六爻動,乾變兌,則能泄體。互見巽艮,一凶一吉,其病非死必危。亦宜看兆吉凶,吉則言吉,凶則方凶。此斷甚明。」
余卦皆仿此斷,則心易無不驗矣。

官訟占第十七
占官訟,以體為主,用為對辭之人與官訟之應。體卦宜旺,用卦宜衰。體宜用生,不宜生用;用宜生體,不宜克體。是故體克用者,己勝人;用克體者,人勝己。體生用,非為失理,或因官有所喪;用生體,不止得理,或因訟有所得。體用比和,官訟最吉,非但扶持之力,必有主和之義。

墳墓占第十八
占墳墓,以體為主,用為墳墓,體克用,葬之吉;用克體,葬之凶。體生用,葬之主令退;用生體,葬之主興隆,有蔭益後嗣。體用比和,乃為吉地;大宜安葬,葬之吉昌。
右用體之訣,始以十八章占例,以示後學之法則。然庶務之多,豈止十八占而已乎?乃大事之切要者,占者以類而推之可也。

4. 據說梅花易數是六爻的一種方法,是真的么

邵偉華等現代大師並沒有真正懂六爻和梅花易數,他們只是懂這些的運用理論,但是並不懂這些理論以及這些術數是怎麼推導來的,加上現代越來越多厚顏無恥的學個半吊子就瞎玩多元化

梅花易數和六爻的立意是完全不同的,六爻源於京房易,京房易以隔八生率,定乾坤,以天左旋地右動理論把乾坤六子卦完成了陽順陰逆,根據二十四節氣轉化納音的規律完成了整個納甲體系中的納支,根據陽升陰升的不同階段對卦和天乾的統一完成了納干(魏伯陽的月體納干實際上並沒有完全的理論依據,只是道教的鼓吹的多了才成了主流)

在六爻中是後天四正不用,以60卦納365天卦氣。梅花是先天四正不用。所以其實兩者是完全不同的

相同點是梅花的很多立意也是從京房這的出來的。

但是梅花和六爻各種理論的理論依據是不同的。

舉個例子六爻為什麼古法不說泄耗?因為泄耗是因為我生了你,所以你才會泄我。也就是寅動生午,所以因為寅生午了,所以午才會泄寅,如果只是午動那麼只會生土而不會去泄寅。因為午的力量是日月給的,午動是為了去生克沖合。你的寅力量也是來源於日月,午動和你寅沒任何關系。

梅花之所以那麼論是因為梅花易一體百用,他是針對體卦來說用卦都是一個相對於體卦的作用,因此體用之間是一個互相可以生克的概念,因此可以針對體卦強調泄耗問題。

另外梅花的先後天起卦不同,他們的斷卦傾向也是完全不同的,這點邵子的梅花易數提到過,其實邵子的皇極經世是真正說明了梅花易數的理學概念

梅爻可以結合,但終究是兩種術數,他們都符合易理,但終究立意不同。兩者實際上是不一樣的

5. 【覺悟傳統文化《周易》(24)】——梅花易數

【覺悟傳統文化《周易》(24)】——梅花易數

一、梅花概述

梅花易數是中國古代占卜法之一。現在的梅花心易就是梅花易數的別稱。梅花易數依先天八卦數理,即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隨時隨地皆可起卦,取卦方式多種多樣。

梅花易數可以產生聲音、方位、時間、動靜、地理、天時、人物、顏色、動植物等自然界或人類社會中的一切感知的事物異相,作為預測其發展趨勢的方法。從而可洞悉其先機達到知己知彼百戰百勝的效果。

梅花易數相傳為麻衣道人、陳希夷等一脈綿延傳下之秘法,後為北宋邵康節先生常用的心易神數。此數經邵先生傳下後,也使易學在占筮領域上,更有其重大的實用價值,也由邵康節後,才改名為梅花易數。

梅花易數在術數中是一種輕靈俏易的占卜方法。其方法取《周易》之原理,以卦象喻吉凶。簡單易學、實用精準為歷代研究者所喜愛並沿用。其佔法主動,並不需要求測者拋錢幣或報生辰之類即可進行預測。僅根據其一行一動、一言一句即可取卦達到預測目的。技藝高超者,預測時聲色不動,讓人頓感神奇,驚遇異人。

梅花易數又稱梅花易、梅花數。是中國傳統哲學思想的一種表現形式。其書全稱為《邵康節先生觀梅拆字數全書》。取《周易》之原理,以卦象喻吉凶。是一部以易學中的數學為基礎,結合易學中的「象學」進行占卜的書,相傳邵雍運用此法時每卦必中,屢試不爽。

二、知識架構

1.先天卦數

梅花易數起卦用的是先天八卦之數。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2.八卦類象

乾:為天,五行屬性為金。代表天,也代表金屬或具有金屬性質的東西。

兌:為澤,五行屬性為金。代表沼澤,水性物,也代表金屬或具有金屬性質的東西。

離:為火,五行屬性為火。代表火、或具有火性的東西。

震:為雷,五行屬性為木。代表雷,也代表樹木、或具有木性的東西,大木。

巽:為風,五行屬性為木。代表風,也代表草、藤或具有木性的東西,小木。

坎:為水,五行屬性為水。代表水、或具有水性或流動性質的東西。

艮:為山,五行屬性為土。代表山,也代表具有土性的東西。

坤:為地,五行屬性為土。代表地、大地,也代表具有土性的東西。

3.五行生剋

(1)五行相生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2)五行相剋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4.八宮五行

乾、兌金;坤、艮土;震、巽木;坎水;離火。

5.卦氣旺衰

(1)卦氣旺

震、巽木旺於春;離火旺於夏;乾、兌金旺於秋;坎水旺於冬;坤、艮旺於辰、戌、丑、未月。

(2)卦氣衰

春坤、艮;夏乾、兌;秋震、巽;冬離;辰、戌、丑、未坎。

6.干支五行

甲乙東方木,丙丁南方火,戊己中央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方水。

7.地支五行

子水鼠;丑土牛;寅木虎;卯木兔;辰土龍;巳火蛇;午火馬;未土羊;申金猴;酉金雞;戌土狗;亥水豬。

8.八卦圖像

乾三連,坤六段;震仰盂,艮覆碗;離中虛,坎中滿;兌上缺,巽下斷。

三、分類占斷

1.天時占

凡占天時,不分體用,全觀諸卦,詳推五行。離多主晴,坎多主雨,坤乃陰晦,乾主晴明,震多則春夏雷轟,巽多則四時風烈,艮多則久雨必晴,兌多則不雨亦陰。夏占離多而無坎,則亢旱炎炎。冬占坎多而無離,則雨雪飄飄。

2.人事占

人事之占,詳觀體用。體卦為主,用卦為賓。用克體不宜,體克用則吉。用生體有進益之喜,體生用有耗失之患。體用比和,謀為吉利。更詳觀互卦、變卦,以斷吉凶;復究盛衰,以明休咎。

人事之占,則以全體用總章象決吉凶。若有生體之卦,即看前章八卦中生體之卦有何吉;又看克體之卦有何凶,即看前章克體之卦。無生克,止斷本卦。

3.家宅占

凡占家宅,以體為主,用為家宅。體克用,則家宅多吉,用克體,則家宅多凶。體生用,多耗散,或防失盜之穩。如有生體之卦,即以前章人事占斷之。

4.屋舍占

凡佔屋舍,以體為主,用為屋舍。體克用,居之吉,用克體,居之凶。體生用,主資財衰退;用生體,則門戶興隆。體用比和,自然安穩。

5.婚姻占

占婚姻以體為主,用為婚姻用生體,婚易成,或因婚有得;體生用,婚難成,或因婚有失。體克用,可成但成之遲;用克體,不可成,成亦有害。體用比和,婚姻吉利。

占婚,體為所佔之家,用為所婚之家。體卦旺,則此家門戶勝;用卦旺,則彼家資盛。生體,則得婚姻之則,或若體用比和,則彼此相就,良配無疑。

6.生產占

占生產,以體為母,用為生。體用俱宜乘旺,不宜乘衰。宜相生,不宜相剋。體克用不利於子;用克體不利於母。體克用而用卦衰,則子難完;用克體而體卦衰,則母難保。用生體,利於母;體生用,利於子。體用比和,生育順快。

若欲辨其男女。陰陽卦爻相生,則察所佔左右人之奇偶以證之。如欲決其日辰,則以用卦之氣數參決之。所謂卦之氣數者,即看何為用卦,於八卦時序之類次之。

7.飲食占

凡占飲食,以體為主,用為飲食。用生體,飲食必豐;體生用,飲食難就。體克用,則飲食有阻;用克體,飲食必無。體用比和,飲食豐足。又卦中有坎則有酒,有兌則有食。無坎無兌,則皆無。兌、坎生體,酒肉醉飽。欲知所食何物,以飲食推之。欲知席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飲食人事類者,即前八卦內萬物屬類是也。

8.求謀占

占求謀,以體為主,用為所謀之事。體克用,謀雖可成,但成遲。用克體,求謀不成,謀亦有害。用生體。不謀而成;體生用,多謀少遂。體用比和,求謀稱意。

9.求名占

凡占求名,以體為主,用為名。體克用,名可成,但成遲。用克體,名不可成。體生用,名不可就,或因名有喪。用生體,名易成,或因名有得。體用比和,功名稱意。欲知名成之日,生體之卦氣詳之。欲知職任之處,變卦之方道決之。若無克體卦,則名易就,止看卦體時序之類,以定日期。若在任占卜,最忌見克體之卦,如卦有克體者,即居官見禍,輕則上司責罰,重則削官退居。其日期,看克體之卦氣者,於八卦所屬時序類中斷之。

10.求財占

占求財,以體為主,以用為財。體克用,有財;用克體,無財。體生用,財有損耗之憂;用生體,財有進益之喜。體用比和,則利快意。欲知得財之日,生體之卦氣定之。欲知破財之日,克體卦氣定之。

又若卦中有體克用之卦,及生體之卦,則有財,此卦氣即見財之日。若卦中有克體之卦,及體生用之卦,即破財,此卦氣破財之日。

11.交易占

占交易,以體為主,用為財。體克用,有財;用克體,不成。體生用,難成,或因交易有失。用生體,即成,成必有財。體用比和,易成。

12.出行占

占出行,以體為主,用為所行之應。體克用,可行,所至多得意。用克體,出則有禍。體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用生體,有意外之財。體用比和,出行順快。

又凡出行,體宜乘旺,諸卦宜生體。體卦乾、震多,主動。坤、艮多,不動。巽宜舟行,離宜陸行。坎妨失脫,兌主紛爭。

13.行人占

占行人,以體為主,用為行人。體克用,行人歸遲;用克體,行人不歸。體生用,行人未歸;用生體,行人即歸。體用比和,歸期不日矣。

又以用卦看行人在外之情況。逢生,在外順快;逢衰受克,在外災殃。震多不寧,艮多有阻。坎有險難,兌主紛爭。

14.謁見占

占謁見,以體為主,用為所見之人。體克用,可見;用克體,不見。體生用,難見,見之而無益;用生體,可見,見之且有得。體用比和,歡然相見。

15.失物占

占失物,以體為主,用為失物。體克用,可尋遲得;用克體,不可尋。體生用,物難見;用生體,物易尋。體用比和,物不失矣。

16.疾病占

凡占疾病,以體為病人,用為病症。體卦宜旺不宜衰,體宜逢生,不宜見克。用宜生體,不宜克體。體克用,病易安;體生用,病難愈。體克用者,勿葯有喜;用克體者,雖葯無功。若體逢克而乘旺,猶為庶幾。體遇克而更衰,斷無存日。欲知凶中有救,生體之卦存焉。體生用者,遷延難好;用生體者,即愈。體用比和,疾病易安。若究和平之日,主卦決之。若詳危厄之期,克體之卦定之。若論醫葯之屬,當看生體之卦。如離卦生體,宜服熱葯;坎卦生體,宜服冷葯,如艮溫補;乾、兌涼葯是也。

17.官訟占

占官訟,以體為主,用為對辭之人與官訟之應。體卦宜旺,用卦宜衰。體宜用生,不宜生用。宜生體,不宜克體。是故體克用者,己勝人;用克體者,人勝己。體生用,非為失理,或因官有所喪;用生體,不止得理,或因訟有所得。體用比和,官訟最吉。非但扶持之力,必有主和之義。

18.墳墓占

占墳墓以體為主,用為墳墓。體克用,葬之吉;用克體,葬之凶。體生用,葬之主運退;用生體,葬之主興隆,有蔭益後嗣。體用比和,乃為吉地。大宜葬,葬之吉昌。

四、梅花卦法

1.年、月、日、時起卦

即以農歷之年、月、日總和除以八,以余數為卦數求上卦;

以年、月、日、時總和除以八,以余數為卦數求下卦;

再以年、月、日、時總和除以六,以余數為動爻。

例:農歷壬申年四月十一日巳時起卦:申年9數,巳時6數。

上卦為:(年+月+日)÷8,取余數。 即:(9+4+11)÷8=3,此處無余數。

下卦為:(年+月+日+時)÷8,取余數。 即:(9+4+11+6)÷8,余數為6為坎卦。

動爻數為:(年+月+日+時)÷6,取余數。 即:(9+4+11+6)÷6=5,此處無余數。

此卦為:上卦為坤,下卦為坎,動爻為上爻。

2.直接以數起卦

這是一種簡便而准確率極高的起卦方法。當有人求測某事時,可以讓來人隨意說出兩個數,第一個數取為上卦,第二個數取為下卦,兩數之和除以6,余數為動爻,或者可以隨便借用其他能得到兩數的辦法起卦,如翻書、日歷等等。

3.端法後天起卦

端法後天起卦法是以"八卦萬物屬數為上卦,以後天八卦方位下卦",即以物或人所取之象為上卦,以其所在後天八卦方位之卦為下卦,以上、下卦數加時數除以6,余數取動爻。這種方法經常使用。

4.按聲音起卦

凡聞聲音,數得聲數起作上卦,加時數配作下卦。如動物鳴叫聲,叩門聲,別人說話聲皆可起卦。若所聞聲音中有一間隔,可以把間隔前聲數取作上卦,把間隔後聲數取作下卦,以上下卦數加時辰數取動爻。

5.按字的筆劃數或字數起卦

字少時,按筆畫數,字多時,可用字數起卦。

凡見字數,如停勻,即平分一半為上卦,一半為下卦。如字數不勻,即少一字為上卦,取"天輕清"之義;以多一字為下卦,取"地重濁"之義。

6.丈尺寸起卦

凡數皆可起卦,丈尺,尺寸皆為數,亦可起卦。

丈尺之物,以丈數為上卦,尺數為下卦,合丈尺之數取爻(數寸不系)。

尺寸之物,以尺數為上卦,寸數為下卦。合尺,寸之數,加時數取爻。分數不用。

7.起卦加數法

按年、月、日、時起卦,一個時辰之內,只有某一特定的卦象,在同一時辰內,可能有多人來占問,不能以同一卦象斷事,或有多人同來問同一件事者,亦不能以同一卦象論之。為解決這一問題,可用加姓氏筆劃數的方法,進行起卦決之。

8.物數占

凡見有可數之物,即以此物起作上卦,以時數配作下卦,即以卦數並時數,總數除以六,取動爻。

9.為人占

凡為人占,其例不一。或聽語聲起卦,或觀其人品,或取諸身,或取諸物,或因其服色、觸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時,或以書寫來意。

聽其語聲音,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數分之起卦。如語兩句,即用先一句為上卦,後一句為下卦。語多,則但用初聽一句,或末後所聞一句,余句不用。

觀其人品者,如老人為乾,少女為兌之類。

取諸其身者,如頭動為乾,足動為震,目動為離之類。

取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圓物之屬為乾,土瓦及方物之屬為坤之類。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為震,赤衣為離之類。

觸其外物者,起卦之時,見水為坎卦,見火為離卦之類。

以年、月、日、時者,即以求問時之年月日時起卦。

書寫來意者,其人來占,或寫來意,則以其字占之。

10.自己占

凡自己欲占,以年、月、日、時,或聞有聲音,或觀當時有所觸之外物,皆可起卦。

11.占動物

凡占群物之動不可起卦。如見一物,則就此物為上卦,物來之方位為下卦,合物卦數及方位卦數加時數取爻。以此卦總斷其物。如後天占牛鳴雞叫之類。又凡、牛、馬、犬、豬之類,初生,則以初生年、月、日、時占之。又或置買此物,亦可以初置買之時推之。

12.占靜物

凡占靜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樹木之類,則屋宅初創之時,樹木初置之時,皆可起卦。至於器,則置成之時可占,如枕椅之類是矣。余則無故不佔。若《觀梅》,則見雀爭枝墜地而占;《牡丹》,則自有問而占;《茂樹》,則枝枯自墜而後占也。

五、梅花哲理

我國古代先哲,對事物的觀察非常直觀、直達本質,他們將所有具備同一屬性的事物劃分一類。而這種屬性可以是性狀;可以是功用;可以是運動狀態,等等。也因此有時同一事物便同時具備了多種屬性。而也正是因為這些屬性,使他們在沒有同物種的聯系下有了聯系性。易學取象也便是據此,從一個物象上聯繫到了另一物象。

正是因為這樣,梅花易數的卦式以八卦類萬物之象,取體用主客、五行制化之哲理內涵來推演了事物的消長變化,從而模擬了事物發展始終。

在易佔中,有著三不佔原則。即:無故不佔、無異不佔、無問不佔。事物的發生發展都是處在常態下進行的,因此,只有在事物處於變異之時,才會暴露出切入其發展變化的「機」。這也就是古人所說的:「思慮未動,鬼神不知」。

「善言天者,必是驗於人」;「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我們祖先認為,人們既可以從自然界的某些物質運動規律中領悟到人體生命活動的規律,當然也可以從人體生命現象中推斷出自然的發展過程。盡管古人論說的角度各有不同,但各說都無一例外的力圖追索天人相通之處,從而也形成了古人關於「天人相應」的學說。

《梅花易數》基於這種思維,依託《易經》的卦象構建出了一套可以模擬事物發展的趨勢模型。她以「主、互、變」卦的動態變化來描述事物的起始至終結。以「體用」這個僅中國才有的哲學概念來說明事物發展的主客。用五行的制化來表示事物間的促進與殺伐。並一並的說明了事物與事物間的看不見的微妙聯系。

丁俊貴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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