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玫瑰西苑
A. 武漢漢陽拆除計劃
法律分析:拆除規劃如下:
龍燈里小區、青石小區(不在徵收拆遷計劃中11棟樓房)、路橋小區、東星公寓、向陽小區、雅麗花園二期
五福里社區(漢鋼宿舍)、紫荊花園、桃花島五字片、七里一村小區、玫瑰東園小區、玫瑰西苑、湖北省交通職業技術學院職工宿舍、公汽小區、共勉小區(包括共勉街8-11號建行宿舍、共勉街12-15號湖北省超高壓宿舍)、古樓社區朗星巷101-119號、鍾家村社區(鸚鵡大道13-19號)、琴台村小區,棉花街9-23號、攔江路141-149號、群建路16-18-32號、陶家巷5-6號、晴川巷1號、陽新路8、10、14號,水務小區、自力早市、晴川樓環衛樓、市政庭院江濤庭院、大三合院、中軋小區、醫和辯做材小區、旅遊小區、人防小區、金江公寓江夏宿舍、高八樓、墨水湖小區、外運宿舍、博力花園、武漢燃氣熱力宿舍、供電宿舍、動物園宿舍、國棉宿舍、3510宿舍、機械化宿舍、赫山新村161-171號、昌家灣金回宿舍、農葯廠、檢察院宿舍、電信宿舍、煙草宿舍、長汽宿舍、環衛宿舍、肥運宿舍、汽配宿舍、二印小區、蜜餞廠小區、荊州漢辦、宜昌漢辦、鄂鋼宿舍、十里新村、冰川宿舍、玫瑰東苑小區、休干所小區,赫山新村、常福樓、合興樓、十里新村,王家灣片區、十里鋪漢陽大道口片區,博雅園、水保局、街宿舍,吉祥苑小區、剩餘片區,鹽業小區、賞新園(含鄒家灣)、財校宿舍、儲備校宿舍、高路小區、七處二所宿舍。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灶枯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喚衡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