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社事件
⑴ 牡丹社事件的歷史背景
琉球王國原本在明朝時為中國的藩屬國,中國與琉球的宗藩關系有五百多年之久。自明初以來,琉球與中國的關系就很密切,琉球不斷向中國進貢,琉球歷代國王都接受中國冊封。1372年,明朝太祖朱元璋對中山王察度發布詔諭。山北、中山、山南三王向明政府朝貢。琉球成為明王朝的藩屬。清朝建立以後,琉球使節於1646年來華,受到順治帝的接見。從此,琉球使節與清廷往來不斷。1662年,清廷派遣兵科副禮官張學禮為正使出使琉球。此後,每逢琉球新王繼位,都有清朝使節前往冊封與慶賀。1663年(清康熙二年)和1756年(清乾隆二十一年),清帝兩次賜印給琉球國王,乾隆所賜之印寫有「琉球國王之印」字樣。但是日本在江戶幕府時期武力迫使琉球王國向日本進貢,等於琉球王國同時跟中國(當時為清朝)與日本稱臣進貢,所以日本明治政府建立後一直想讓琉球王國只向日本政府進貢稱臣,進而並吞琉球,因此便等待機會下手。
而在台灣方面,清朝雖然在1683年順利的將台灣納入清帝國版圖中,但是對於台灣的態度卻一直猶疑不定,所以對於台灣的治理態度僅只於已經開發的區域,而對於尚未開發區域則以劃分界線的方式限制人民越界開墾,並且不納入統治范圍內,因此成為後來日本出兵的有利條件。
1871年(中國清同治十年,日本明治4年)10月一艘琉球宮古島民的進貢船在回那霸航行時遭遇台風,漂流至台灣南端,船上69名乘客溺死3人,有66人上島登岸。但後來他們因闖入高士佛社台灣原住民住地,遭台灣原住民殺害54人,逃過一劫的其餘12人則在當地漢人營救下前往台南府城,然後轉往福州乘船歸國。
1873年11月,日本政府派外務卿副島種臣以「中國派遣特命全權大臣」的身分出使中國,針對宮古島人遇害事件試探清廷的態度。隨員柳原前光到清政府總理衙門詢問琉球漂流民被殺事宜。柳原前光提出:「貴國台灣之地……貴國所施治者僅及該島之半,其東部土番之地,貴國全未行使政權,番人仍保持獨立狀態。前年冬我國人民漂流至該地,遭其掠殺,故我國政府將遣使問罪。」清廷總理衙門大臣吏部尚書毛昶熙及戶部尚書董恂表示:「番民之殺琉民,既聞其事,……。夫二島俱我屬土,屬土之人相殺,裁決在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預貴國事而煩過問?」柳原前光爭辯說,琉球為日本的國土,清政府應懲罰殺害琉球人的番民。毛昶熙說:「殺人者皆生番,故且置化外。……皆不服王化。」柳原前光說:「生番害人,貴國舍而不治,我卻將問罪島人。」
清廷官方表示遇害之宮古島人皆已接受中國之撫恤及遣返處理,此事件與日本無關。副島種臣則大爭琉球為其屬地,又陳述小田縣民遇害的詳情,並且問為何清朝不懲辦台番,毛、董則以「生番」(不順服清廷的台灣原住民)不服王化為理由推搪。又說:「生番系我化外之民,問罪與否,聽憑貴國辦理。」,這正中副島種臣之下懷,「化外之民」的說法成為日本出兵台灣的介面和依據,是次出兵是為「牡丹社事件」。

⑵ 清末發生在台灣南巴氏峽日軍暴行
你問的應該是牡丹社事件
這起事件是發生於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日本明治七年),琉球王國船難者因誤闖台灣原住民領地而遭到出草身亡,日本因而出兵攻打台灣南部原住民各部落的軍事行動,以及隨後中日兩國的外交折沖。這是日本自從明治維新以來首次向對外用兵,也是中日兩國在近代史上第一次重要外交事件。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5月8日,日軍於社寮(今屏東縣車城鄉射寮村)登陸[14]。5月18日到5月21日,日軍與台灣原住民有小規模接觸,互有傷亡。5月22日,日本陸軍中校佐久間左馬太率領日軍150人進抵石門[15](今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遭到原住民強烈抵抗,最後日軍陸戰隊攀上峭壁居高臨下,情勢逆轉,原住民撤兵,牡丹社酋長阿祿古父子身亡。經此一役,多數采觀望態度的原住民皆靠向日本。6月1日起日軍分三路掃盪的牡丹社、高士佛社、女仍社等原住民,沿途只有小規模抵抗,佔領後焚燒村屋並撤回社寮營地。7月1日,牡丹社、高士佛社、女仍社終於投降。
日軍移營龜山(今車城鄉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附近)長期駐扎。
⑶ 1874年日本侵略台灣事件的相關閱讀
提給日本政府有關生蕃處置意見之備忘錄
(第二備忘錄)
1872年10月15日起稿
就琉球牡丹社事件,日本政府在與明政府總理衙門進行談判時,估計清政府的回答可能是:琉球是我大清國的屬國,生蕃地牡丹社亦是台灣的一部分,它們都屬於中華帝國內部事務,所以按照慣例,查其原委,懲其曲直,其責在我大清政府。以前(1867年)應美國政府的請求,我政府已經派遣軍隊對排灣族進行了嚴懲(註解2中的「羅布號事件」)。這也是懲罰之責在我政府的一個有力證據。另外,不管是否聽聞琉球人遇害事件的報告,我政府都將盡快下敕旨,對牡丹社人進行嚴罰,並就今年五月日本使者所言及的清國臣民對生番人施以奸謀欺詐一事進行調查。另就對生番人進行處理一事,我政府認為他們本屬野蠻人種,其行為、其風俗甚為卑下恐怖,恐難以用武力壓服,望日本政府莫把尊貴的民命棄於無望之地。同時,對貴國政府救助「馬利亞羅茲」號清國公民一事,我政府深表感謝,並願兩國的友誼年年加深。
據此推測,我方必須發出嚴詞峻語,才能使談判破裂。最重要的是我方必須明言,請求把台灣島給予我國。其理由如下:
第一、清國政府的統治權力從來就沒有觸及到台灣島的東南部,其政權的普及、政令的布示、事務的管理都沒有在此地進行。根據這一事實,清國政府應當知道,現在各國的船舶在台灣東南部沿海來往不絕,恐怕遲早會有其他國家的人來此地進行管理。這樣與其讓西方人領有,還不如讓我日本國領有。
第二、日本山居之民,其體質最適合與生蕃人交戰,清國無此良兵。日本將不費時日就能佔領此地。我方先以武力制服生番,再以仁愛禮儀之心對其進行教育,促使生蕃睿智漸開。
第三、此策對清國政府來說是一勞永逸之策,與其讓他國領有台灣,不如讓日本領有為上策,因日本的風俗大體上與之接近。
如果清政府不按日本的請求把台灣島給予我政府的話,我方可不拘泥於請求要項,直接出兵佔領島內生蕃所在地。此地乃清政府統治沒有布及的空虛之地。作為威哧之聲勢,在使節到達北京之前,備好兵糧武器,運兵八千至宮古島。運兵一事可藉助於東北季風,用洋式或和式帆船,即能減少費用,又能順利完成運兵任務。另外,需在談判結束之前,派一鐵甲艦及一小型汽船在清國的南海岸及台灣附近往來巡視。
萬一此一威哧沒有成功,必須進入實戰狀態,我軍隊需盡快佔領台灣島西部,因為島東部沒有可碇泊的港口,我方船隻沒有避風之場所。佔領島西部地區作為大本營及根據地,向東部的士兵運送糧食和武器,即便是在狂風暴雨之時,一日也能到達。這樣既可以免於東部的兵士飢饉之荒,也使武器彈葯不至於缺乏。佔領台灣島西部以後,(糧食和武器)用鐵甲艦運送到澎湖島(漁人島), 以便在取得馬公(麻昆)及(ポンフー)港之後用於守備。同時用吃水十二英尺以下的炮艦三艘保護運兵船,將屯住在宮古島的八千士兵中的一百人送到西貝島(ソーベイ),派有能力的指揮官對此地進行嚴守。另外,運送一千五百人到基隆、一千人到淡水。在基隆必須留一艘炮艦進行守衛。
宮古島及台灣北部時常有大風,從宮古島到西貝島(ソーベイ)、基隆及淡水距離並不遙遠。
到西貝島(ソーベイ)只有一百英里,所以,如果汽船一個小時行進七英里,十四小時即可到達。
到基隆一百四十英里,大概需要二十小時到達。
到淡水一百八十英里,大概需要二十六小時到達。
所以只要找到當地的引水員,即可不必擔心會有危險發生。
如能按上述配備兵力,那麼在宮古島將還有五千四五百兵。把其中的四千四百人送到澎湖島(漁人島)。此島距離宮古島三百五十英里,用汽船需要五十個小時才能到達。這主要是對前面所說的「馬公(麻昆)」港進行守衛,以防止支那的襲擊。
在馬公(麻昆)港守備的指揮官必須清楚地注意到,此港口南部的低地上有一突入海中的岬岩,其上建有兩座堅固的炮台。此地乃馬公(麻昆)港的門戶,其主要目的是為防止敵艦向港內射擊及敵人進攻所建。(此情況將在別紙詳細闡述)
馬公(麻昆)港的北部有一清國人的小市場,我們可在此獲得少量的蕃薯、豆類、蔬菜、魚類、雞蛋等食物。
澎湖島(漁人島)的島民都是支那的賤民,大體上都以捕魚為業。此地氣候炎熱,但對健康無害。
在馬公(麻昆)港有支那的兵丁屯住,由「北福帶」(ぺフタイ)來指揮。不用擔心,恐其看見我日本的鐵甲艦就會不戰而降。
四千四百名士兵到達澎湖島(漁人島)後,馬上用汽船數艘、鐵甲炮艦一艘護送其中四千兵到台灣的首府台灣府,留四百兵守衛馬公(麻昆)港。
台灣府與澎湖島(漁人島)有九十英里的距離,所以,運兵船在日落之前出發,第二天未明即可到達台灣府。
台灣府的周圍是用花崗岩砌成的三十英尺高的圍牆,上面有多枚大炮,但沒有炮架,不能應戰。我軍可在城外適宜之處建幾所炮台,不需要激烈的戰斗,即可輕易地使敵人降服,取得台灣府的主權。
台灣府的城牆縱然堅固,但也難以抵擋我軍的大炮。
台灣府一旦降伏,我軍入城後馬上在安平構建沙造炮台,以防止從海路而來的敵人。在沙造炮台建好之後,或者在此之前合適之時,用鐵甲艦把五百名士兵運送到打狗(高雄)。此城在台灣府南三十五英里處,那裡沒有防備用的炮台,也沒有駐屯軍隊,不需要進行戰斗既可平定此地。如果清國在此地有炮艦活動,我方可用鐵甲艦直接與之較量,將之擊沉。此地平定後,為防止敵人的來襲,在此地建設炮台,並留一艘炮艦在此地進行守護。鐵甲艦返回到「澎湖島(漁人島)」。
鐵甲艦回澎湖島(漁人島)到後,其附屬的小汽船必須經常在台灣與澎湖島(漁人島)之間進行往返巡視,以探知從福州、廣東方面的敵艦動向,並將情報向主將報告,主將再把報告發送到鐵甲艦上。這樣鐵甲艦就可以將行進中的敵艦隊擊沉、打碎或驅散。
台灣府、打狗平定後,盡快把一百名士兵從打狗運送到枋寮。最近,支那人在那裡建設了兵卒屯集所。另外,從台灣府送五百人到社寮(車城),在此地構建沙造炮台,以防止敵人的海上入侵。
上述各項闡述了如何攻取台灣、攻取之後怎樣守衛以防止敵人進攻的重要步驟。但前項沒有言及基隆、淡水兩地的炮台守護問題。隨行的我軍(士官)必須注意的是,在取得上述兩地後,必須盡快採用大炮進行守備。同時輕炮隊及山用臼炮對台灣南、北部的平定也是不可缺少的。
基隆、淡水、台灣府及打狗都設有稅館,那裡有支那人僱用的外國人在此工作。估計此地必有金銀物品,我方要安全、妥善地將其繳獲。另外在淡水附近、板橋(バンカー)及台灣府都設有清政府所轄的大型糧倉,這也是我方必須注意的事情。
在台灣府還有許多不起作用的大炮,淡水也有一些。我方應將其用運輸船或炮艦運回日本進行熔解。
如前所述,我方在取得台灣各地之後,必須將支那政府所屬各種物件全部拋棄。對台灣民眾盡量親和,決不作欺騙之事。指揮官宜用支那文多印一些布告在各地張貼。布告書明言我皇國軍隊來此地是為懲罰支那政府的惡行,決不加害於無辜之普通百姓,凡發誓恭順我皇國者皆給予保護,但若起兵反叛或內通支那者一律按軍法處死,決不姑息。
基隆、淡水兩地平定後,我方可向當地土著人購買糧食。盡管如此,如果數周後還要留在此地,我軍隊必須從開始就要攜帶好數周用的食物。
在台灣府和打狗兩地,我軍不難獲得糧食。但為了以防萬一,我軍必須准備好數周用的糧食。
在前面所言之地,很容易就能找到貯藏糧食物品的倉庫。
枋寮及社寮兩地居民很少,要想獲得最初的糧食也很困難,所以必須從台灣府運送糧食。
在前面所言四地,能獲取到牛肉、魚類、干野豬肉等,另在台灣府、打狗、淡水、基隆等地還能買到米、糖、甘蔗、豆類等。最初雖說須用錢來購買,但台灣有四百萬人口,以後可用收稅方式來解決。
負責後勤的官員必須注意在淡水、基隆等地用溫度計進行氣溫測定,制定溫度氣象表,第二個月測試五十五次,第三個月測試六十二次,第四個月測試七十次,第五個月測試七十五次。
台灣府及高雄的熱度會更高。
此行還需要(陸軍)士官三人。也需要海軍士官二人,其中一人指揮鐵甲艦,另一人負責運輸及其他事務。
台灣平定以後,支那政府必定否認我方對台灣的佔領,所以,除了上述的八千士兵之外,還要送四千士兵送到澎湖島(漁人島)。此兵可進至廈門,佔領此地,對清政府進行威逼,我預計可達成和平,並謀取到戰費。廈門離馬公(麻昆)港很近,用汽船十二小時即可到達。
以上是李仙得為日本政府提出的「攻台計劃書」的內容。李仙得的「攻台計劃書」對日本政府出兵台灣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從此「計劃書」中我們能得到哪些歷史啟示,以下就這些問題進行簡要分析。
Charles William Le Gendre,其最早的漢語名為李讓禮,後改為李仙得或李善得。1830年8月26日生於法國的名族,巴黎大學畢業。後與美國籍女士結婚,赴美定居,在南北戰爭中其戰功卓著。1866年12月,李仙得任美國駐廈門的領事。時因美國「羅布號商船事件」而成為著名的台灣通[2]。同時,李仙得也因此事件對清政府的台灣統治極為不滿。1871年「牡丹社事件」發生後,李仙得曾親自到台灣牡丹社進行責問,並就此事件上書清政府官員及美國政府,從而引起清政府官員及美國公使對其行為的不滿。[3]但李仙得的行為卻倍受日本政府的賞識。他於1872年,受雇於日本政府,成為活躍在日本明治前期的著名的美國籍外交顧問。其本人對近代日本外交的影響,我們可從日本《國史大辭典14》中略窺一班:「一八七二年李仙得歸國途中路過橫浜,在美國駐日公使的介紹下,與外務卿副島種臣會面,在副島種臣的懇求下,留任日本外務省顧問,准二等出仕。第二年就台灣問題隨副島同赴清國。1874年出兵台灣之時,就職於台灣蕃地事務局,就台灣政策及對清外交對大隈重信進行獻策。因此行動活躍,曾被持局外中立的美國領士所拘禁。」[4]另外,日本近代史上有名的「民本主義」政治家及思想家東京帝國大學教授吉野作造曾撰寫《日本外交的恩人——李仙得將軍》一文,對李仙得在日本近代外交,特別是在日本對台策略問題上給予高度評價,認為李仙得是日本近代外交的大恩人。[5]
李仙得究竟為日本政府提供了哪些策略,《後藤新平正傳》一書給予了明確的闡釋:「這個年輕的帝國,正在開始實施著由李仙得忠告而發起的堅固的新國策——大陸政策。即北起樺太,南到台灣,由一連串島嶼完成對支那的半月形包圍,更要控制朝鮮和滿州,否則就無法保障帝國的安全,控制東亞的時局。這就是李仙得提出的建設性的策略。此策略刺激著日本年輕的領導者們,不久就成為我新興帝國的國是。」[6]
李仙得是日本明治初期外交,特別是出兵台灣不可缺少的重要人物。「其受雇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因其通曉台灣事務」。[7]李仙得成為日本外交顧問之時,正值副島種臣外務卿將要使清交涉之時,李仙得從1872年11月開始,圍繞著台灣問題向日本政府提出數十件備忘錄(覚書)[8]及無數的意見書等,「深深地影響著日本政府的台灣策略及日本對清交涉方針」。[9]
盡管日本出兵台灣沒有完全按照李仙得提出的「攻台計劃書」實行,其主要原因是由於當時各國的干涉及琉球本身並不希望日本出兵。如果沒有其它各國的干涉,李仙得所提出的「佔領台灣或佔領台灣的一部分」即是日本此次出兵的即定計劃。所以甲午戰爭勝利後,日本馬上提出割讓台灣也就有源可尋了。
[1]1871年12月11日,琉球宮古島漁民遇強風飄至台灣南部恆春半島八瑤灣,登陸後有54人遭到排灣族高士佛番社人殺害,此事件通稱牡丹社事件。
[2]一八六六年十二月,李仙得作為美國駐廈門的領事來清赴任。第二年,美國的羅布號商船在台灣的南部發生故障,船長以下的人使用備用船隻艱難登陸成功,卻被蜂擁而來的當地土人所殺害。此情報傳到廈門以後,作為廈門領事的李仙得義憤填膺。他親自直接與當地清朝官員進行商量,約定要對台灣蕃地土人進行懲罰。之後,他親自赴台灣,對發生災難的地點進行實地考察,十天後返回。他把實地考察的結果寫成報告,提交給當時美國駐北京的公使及美國駐清東海艦隊提督。他在報告中主要簡述了以下兩點(一)對台灣當地蕃人進行懲罰性徵討。但此行動僅靠外國的能力是難以達到目的的;(二)解決問題的關健是需要清國官員及台灣西海岸當地人進行有效的配合。然而當時美國的水師提督並沒有採納李仙得的意見,認為自己的力量完全可以征服台灣當地番人。不久,美國駐清水師孤軍對台進行征討,結果如李仙得所預想的那樣征討行動失敗,副船長以下的多數官兵都喪命於番地。於是美國政府改用李仙得為統領,擬對台灣蕃地進行第二次征討。李仙得並沒有急於出發,他先來到北京,企圖通過美國駐北京公使協迫清國政府及台灣現地官員協助其討伐,但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於是他來到福州,與當地官員商量,借到了一艘炮艦。渡海到達台灣後,並沒有馬上對蕃人進行征討,他帶美國士兵親自到台灣府,說服當地官員答應派軍隊協助作戰。這樣他採取海陸並進的方式對牡丹社蕃地進行圍攻,蕃人迫於其威力而投降,蕃社酋長款待李仙得,並發誓以後決不對遭難船民進行殺戮,並把前被害人的遺物全部返還。是年底,李仙得乘借到的清國船安全地回到廈門。據此,李仙得在台灣當地土人中的威望極高,他又在一八六八年、一八六九年二次去台灣。特別是第二次,在台停留長達四個月之久,他輾轉於台灣各地,對地理、風俗、人情進行了細致的考查。由於李仙得的努力,使許多海難者到台灣後,都免於被當地蕃人殺戮。參見:(日)《日本外交の恩人將軍李仙得》,《明治文化の研究》,新舊時代,第7、8頁。
[3](日)《日本外交の恩人將軍李仙得》,《明治文化の研究》,新舊時代,第7、8頁。
[4](日)《國史大辭典14》,吉川弘文舘,1993年版,第689頁。
[5](日)《日本外交の恩人將軍李仙得》,《明治文化の研究》,新舊時代,第3―7、8頁。
[6](日)鶴見祐輔:《正伝後藤新平》,藤原書店,2005年2月28日版,第18頁。
[7](日) 中村尚美:《李仙得》,《日本歷史》第35號,1960年刊,第47頁。
[8]「覚書」在日語中的解釋為「1、為了不忘記而寫下來的東西及文章;2、把事實和主張傳遞給外國的外交文書。」 一份「覚書」中有時包含幾份議案,多者達到幾百頁。
[9](日) 我部政男、栗原純編:《ル、ジャンド台灣紀行》,綠陰書房,1998年版,第467頁。

⑷ 「琉球船民事件」是怎麼回事
同治十一年(1872年)二月二十五日,福州將軍兼署閩浙總督文煜等人向北京奏報同治十年(1871年)十一月八日琉球國漂流船民在台灣被殺一事:「據難夷島袋供:同船上下六十九人,伊是船主,琉球國太平山島人,伊等坐駕小海船一隻,裝載方物,往中山府交納,事竣,於十年十月二十九日由該處開行。是夜陡遇颶風,漂出大洋,船隻傾覆,淹斃同伴三人。伊等六十六人鳧水登山,十一月初七日,誤入牡丹社生番鄉內。初八日,生番將伊等身上衣物剝去,伊等驚避保力庄地方,生番探知,率眾圍住,上下被殺五十四人,只剩伊等十一人,因躲在土民楊友旺家,始得保全。二十一日,將伊等送至鳳山縣衙門,轉送台灣縣安頓,均蒙給有衣食,由台護送來省,現在館驛等供,由布政使潘蔚造冊,詳情具奏,聲明:牡丹社生番,圍殺球夷,應由台灣文武前往查辦等情前來。
⑸ 台灣清治時期的歷史
主詞條:施琅、澎湖海戰
(1683年)
1683年,清朝政府派鄭成功前部下施琅率領清軍,終於擊潰了鄭克塽,鄭克塽於七月十五日(新歷9月5日)向施琅投降,並於八月十八日(10月8日)剃發易服,「台灣有史以來首次正式被收編為中國的一部分」 。
明鄭政權文武官員、明朝宗室,以及平民百姓計有萬人,全部依「偽文武官員丁卒,與各省難民」分別載入中國大陸內地各省墾荒。清朝為示寬大,將鄭克塽移往北京後封公爵為海澄公,並賜旗籍正紅旗漢軍,限制其居住遷徙自由。 主詞條:台灣朱一貴林爽文起義
(1684—1840年)
1684年(康熙23年)4月14日,台灣(時為台廈道台灣府)正式納入中國版圖,隸屬福建省,下設台灣縣、鳳山縣、與諸羅縣三個縣,府治設在今台南市;1718年(康熙57年間),藍廷珍升任南澳總兵,返鄉論及鎮守南澳事宜,藍鼎元乃上書數千言,1721年(康熙60年),朱一貴起事反清,藍廷珍奉令平台,藍鼎元奉邀隨行,後應漢人拓墾范圍擴張又於雍正元年(西元1723年)增設彰化縣、淡水廳,雍正5年(1727年)將原隸屬台灣府之澎湖改設為澎湖廳;到嘉慶十七年(1812年),宜蘭地區開墾人數之和已達數萬之多,應居民要求故又增設噶瑪蘭廳,之後並重新畫區,1787年(乾隆52年)將諸羅縣改為嘉義縣。
但大體上,清廷的治台政策,主要仍是依循內地的統治情況,消極的以較低的成本來經營,並且視情況先鼓勵人民開墾,其後再由官方在隨後設治行政單位,或是依據軍事的需求來調整。此種策略一直到1874年日軍在牡丹社事件中犯台之後,才有所改變。 (1841年-1868年)
清朝與英國的鴉片戰爭期間,自1841年九月起英國艦隊數度出現台灣外海,試圖佔領北部基隆港與西海岸中部梧棲港,但都沒有成功。接著於1854年七月,剛與日本締結親善條約由培理率領的美國東洋艦隊在基隆港停泊約十日間,借口搜尋失蹤水兵,登陸勘查基隆煤礦。培理返國後,提出報告力陳台灣適合作為美國的遠東貿易中繼站,台灣有如圍繞佛羅里達半島和猶加敦半島、制御墨西哥灣的古巴,主張加以佔領。培理的主張雖未實現,但其報告卻引起歐洲各國對台灣的注意。
此後,於1856年十月在廣州發生亞羅號事件,為處理善後,於1858年六月締結《天津條約》。依據《天津條約》,清政府將台灣的淡水 (1862年)、基隆(1863年)、安平、打狗(今日之高雄)均於1864年陸續開放,並且允許傳教士來台傳播基督教。
開港同時,歐美各國商人開始進出通商港口,傳教師也陸續來台,並與居民頻頻發生摩擦與糾紛。自處理1868年英國商人因收集樟腦發生的糾紛以後,清朝官憲在英國艦炮威脅之下,都以委曲求全的方式解決。那時所締結協定的概要是:
1、廢止樟腦官營,容許外國人及其雇員自由買賣,
2、准許外國商人在台灣旅行,
3、賠償過去教會的損失,禁止居民對基督教誹謗,
4、傳教士有權在台灣各地居住與傳教,
5、本地人與外國人的糾紛,應由清朝官憲與英國領事共同裁判等等。
雖是與英國的協定,但也適用於其他列強。這樣一來,各國與清廷所締結的不平等條約,也一並適用於台灣了。自此台灣經濟成為世界經濟的一環,由北部淡水及基隆輸出茶與樟腦,由南部安平及打狗輸出砂糖,輸入即以鴉片與雜貨為主。 (1871年-1873年)
日本於明治維新後,於1871年,發生琉球宮古島的居民六十六名漂流至南台灣恆春半島、其中五十四名被高士佛社的排灣族原住民殺害、剩下十二名脫險返國的「宮古島民台灣遇害事件」。琉球同時受到日本及清朝的保護,日本以「懲辦兇手」為借口,出兵台灣,1874年攻打台灣牡丹社原住民,即「牡丹社事件」。雖原住民打贏,但中、日雙方仍簽訂條約,清朝須負賠償費,日本撤兵。日本政府利用此事件,以及小田縣民遭卑南族洗劫財物事件,使清朝承認牡丹社事件,日本出兵台灣為「保民義舉」,令日本領有琉球的承認,並將勢力擴及台灣。翌年1872年,日本政府設領事進駐福州探窺台灣情形,並暗地裡派遣陸軍少校樺山資紀(後為首任台灣總督。)與在中國留學的水野遵到台,做實地調查。與此同時,以破例年薪一萬二千銀元將美國前駐廈門領事、精通台灣事務的李仙得 (C.W. LeGendre) 聘為外交部顧問,進行向台灣出兵的准備。對李仙得甚至答應將來任命他為台灣總督。
李仙得1867年於廈門領事任內,與南台灣的原住民酋長卓杞篤之間締結有關救助海難的條約。當時在台灣南部海上,美國船之外有多數外國船遇難,遭難者被原住民殺害的事件頻頻發生,但清政府借口原住民與其所居住區域為「化外之民、化外之地」而推諉責任,所以李仙得經過美國政府認可,直接與卓杞篤締結條約。
日本外交大臣副島種臣於1873年三月赴北京交換「日清修好條規」批准書時,為牡丹社事件向清政府提出交涉。清政府以台灣居民系「化外之民」,該地區屬於「教化未及之地」為由,迴避牡丹社事件的責任。受此回應,日本政府即於翌一八七四年四月,任命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為台灣蕃地事務都督、大隈重信為台灣蕃地事務局長、李仙得為事務局二等官,做為出兵台灣的首腦陣容。由西鄉率領日軍,同年五月十七日由長崎出發,二十二日在台灣南部的恆春附近登陸。雖然受到瘟疫與台灣原住民游擊式反抗所困擾,仍於六月成功地佔領「蕃地」。
西鄉等佔領台灣南部期間,日本政府派遣大久保利通為全權大使,由李仙得陪伴前往中國,重復交涉的結果,於同年十月三十一日締結「北京專約」,清廷以購買日軍所建房舍道路名義付日本五十萬兩銀錢,而日本則答應由台灣撤兵。清政府在條約中稱日本出兵台灣是「保民義舉」,並且同意支付受害者遺族慰問金十萬兩白銀。其中保民所指為「日本國小田縣民」,但日本片面解釋為中國政府對琉球屬日的承認。
日本出兵台灣,成為清廷的一種警訊。清廷在日軍到達台灣後的1874年五月二十七日,迅速任命沈葆楨為「欽差兼辦理台灣海防事務大臣」並派遣來台。沈葆楨由船艦兵員隨伴,於同年六月十七日到達台灣,顯著地強化台灣的防衛力量。不過,沈葆楨的任務非要與日本一戰,而是要積極使台灣發展。 沈葆楨到任不足一年,被提升為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而離開台灣,以致其改革構想未完全實現,但由其繼任者、福建巡撫丁日昌繼承下來。丁日昌和沈葆楨一樣是屬於清末改革運動、「洋務運動」的推行者。其施政計劃,包括把沈葆楨的政策推進更上一層外,為強化台灣內部以及與清廷的連系,敷設通信用電線,以及在基隆至恆春之間建設縱貫鐵路等。但是,丁日昌的任期也很短,在任中所實現的主要業績,只有台南與打狗間及台南與安平間、合計九十五公里的通信電報用電線敷設而已。
鴉片戰爭之後,清廷認為列強對清領土及屬地抱有企圖。日本出兵以後,直接以武力攻台的是法國。法國為著清的藩國越南發生中法戰爭。1884年四月,派艦隊強行進入基隆港,除測量港灣外,並強制購買煤炭。同年八月,又登陸基隆將炮台加以破壞,並在市街遊行威嚇後撤退。其後,又於九月攻擊基隆及淡水、十一月至翌一八八五年二月期間反復地攻擊基隆周圍。法軍一時也曾佔領,但是結果未能完全占據台灣北部,於是將目標轉向防衛較弱的澎湖島,1885年三月底佔領澎湖。及至四月中旬,以越南成為法國的保護國為前提,成立中法兩國停戰協定,解除對台灣海上的封鎖並由澎湖島撤兵。這次法國對台灣的軍事行動,使清政府認識台灣的重要性,成為台灣清治消極轉變為積極的關鍵。 在中法戰爭中,清政府於1884年六月授與前直隸陸路提督劉銘傳巡撫頭銜,使其負責台灣的行政與軍務。同年七月,劉銘傳到達台灣,因鑒於北部遭受法軍攻擊的情勢,親自駐守台北。劉銘傳就任管轄台灣及福建的福建巡撫時,向朝廷建議台灣與福建分離被採納,1885年十月台灣成為獨立「省」,劉銘傳被委任為第一任台灣巡撫。
台灣省成立後,立即修改行政區劃:台灣省之下,設台東直隸州與管轄淡水縣、新竹縣、宜蘭縣、基隆廳、及南雅廳的台北府,管轄彰化縣、雲林縣、苗栗縣及埔里社廳的台灣府,管轄安平縣、鳳山縣、恆春縣及澎湖縣的台南府等三府十一縣三廳一直隸州。同時基於台北地主之利益,遷首府為台北。此時重編之行政區域,成為後來日本以及國民黨政權統治時代的基礎。
劉銘傳創設直屬台灣省的三十幾個機構,又把原來的機構加以改組。其中比較重要的有徵收稅租的稅厘總局、負責樟腦專賣的腦務總局、徵收茶稅的茶厘總局、負責食鹽生產與征稅的鹽務總局、推行煤炭採掘的煤務局、促進海上運輸與管理的輪船局、推行開拓與開墾的撫墾局、負責公眾衛生與疾病治療的官醫局等等。幾乎所有這些機構,雖然名稱有所改變,都被日治時代的台灣總督府繼承下來。 (1886年-1895年)
劉銘傳的改革,系以居民自己負擔為原則,可說是一種「就地取材主義」,並非來自中央投資。當時台灣的財政主要依靠地租,劉銘傳採取清賦措施,向朝廷上奏「三至五年之後,將以台灣之財收自給自足」雲。劉銘傳於光緒十二年(1886年)四月,設清賦總局於台北,三個月內完成居民的人口調查,並進行兼具治安目的的「保甲」編制。保甲制度即是,以「甲」為單位,將居民置於連坐制之下加以管理,以十戶為一甲、十甲為一保,甲有甲長、保即設保正。人口調查完成後,隨即著手土地的調查,確定土地及田的所有者,摘發漏稅的「隱田」,並確定其所有權人。這樣一來,地租收入一舉由不到五十萬兩增至六七‧五萬兩,但清賦事業做得不徹底。但所做的台灣人口調查與土地調查,成為日殖時代的人口調查及土地調查的基礎。
鐵路事業方面,當初雖然計劃從基隆至台南敷設縱貫鐵路,但因為資金不足及劉銘傳離職,故僅敷設基隆到台北約三十二公里,光緒十九年(1893年)二月又完成到新竹約六十七公里。
劉銘傳於光緒十七年(1891年)六月,告病辭官回鄉。繼任的福建台灣巡撫邵友濂,基於地方財政問題,因而未能承繼劉銘傳之改革事業,其改革事業遂中途而廢。而後,於二十年(1894年)十二月邵友濂離職,代之由唐景嵩就任福建台灣巡撫。
台灣建省還不到十年,中日甲午戰爭(1894年-1895年)後中日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和澎湖之主權讓給了勃興中的日本,進入台灣日治時期。

⑹ 清朝和日本之間因為朝鮮的正面沖突難道不可以避免嗎
中日之間的矛盾沖突實際上由來已久,朝鮮的東學黨起義只是一個借口或者說是導火索。其實中日在19世紀的沖突應該追溯到1871年的台灣牡丹社事件。自此之後日本真正開始了並吞中國的計劃,如果說日本明治天皇的「開拓萬裏海疆,揚國威於四方」的詔書是總方針,那麼牡丹社事件就是日本挑戰清國的第一次嘗試,也是朝鮮事件的預演。

日本天皇節衣縮食擴充軍費也是在1887年進行的,日本最著名的戰艦吉野號也是在1891年進入日本的購艦計劃,論實力1986年的日本水師不是大清的對手。北洋水師的真正衰落是從1888年不再采購軍艦之後開始的。1886年時北洋艦隊有十足的把握大勝日本海軍,但就是由於統治者的無能才放過了這一次天賜良機。等到日本海軍漸成規模,全國上下氣勢高漲借東學黨起義並吞朝鮮時,清朝已經無法避免沖突了。
⑺ 西鄉隆盛的人物生平
1827年1月23日生於薩摩藩(今鹿兒島縣)。自幼受嚴格武士訓練。
1828年1月23日(文政十年十二月七日)西鄉隆盛生於日本薩摩藩鹿兒島城下下加治屋町山,是御勘定方小頭西郷九郎隆盛(後改名吉兵衛隆盛)的第一個孩子。幼名小吉,通稱從吉之介,善兵衛,吉之助順次變化。成人式時名隆永,後來改為武雄隆盛。號南洲。天保12年(1841年),行成人式,改名吉之介隆永。在這個時候加入下加治屋郷中的青年組織「二才組」。 他自幼受到嚴格的武士訓練,這使他養成尚武的習性,具有濃厚的忠孝仁義等封建道德觀念。
弘化元年(1844年)擔任「郡方書役助」。後為郡書記官先後共10年。和維新三傑另一位的大久保利通一向伊藤茂右衛門學習陽明學及朱子的「近思錄」,向福昌寺(現鹿兒島市立玉石龍高級中學所在地的島津家菩提寺)的無參和尚門學禪。他跟隨郡長巡視農村,接觸農民,通曉農政。其間,郡長迫田因荒年要求藩政府減免年貢不準而憤然辭職,給他留下了終生難忘的印象。他出身於瀕臨破產的下級武士階層,長期擔任低級官吏,使他對下層人民有一定的了解和同情,對幕府末期的政治腐朽有所認識,從而走上了矢志改革的道路。 島津齊彬繼承薩摩藩藩主之後,西鄉隆盛為首的「誠忠組」上書闡述減輕農民負擔問題。其政治主張得到島津齊彬的賞識。
1844年起任下級官吏。1854年成為開明派藩主島津齊彬(1809~1858)的親信扈從,隨其住江戶(今東京),參與藩政,並為尊王攘夷運動奔走。1858年幕府興安政大獄,兩次被流放,1864年被召回藩,在京都掌握藩的陸海軍實權。同年參與鎮壓尊王攘夷派長州危機,並成功化解敵對派(第一次長州戰爭並未交戰,因此稱長州危機更合適),後預料幕府將亡,遂積極投身倒幕運動。1866年3月在京都同長州藩倒幕派領導人木戶孝允等人締結薩長倒幕聯盟密約。1868年1月3日,與岩倉具視(1825~1883)、大久保利通等人發動王政復古政變,推翻了德川幕府的統治,建立明治新政府。在同年的戊辰戰爭中任大總督參謀,指揮討幕聯軍,取得了戰爭的勝利。因他在倒幕維新運動和戊辰戰爭中的功勛,在諸藩家臣中官位最高,受封最厚。1870年初,由於與大久保等人在內政方面的分歧,辭職回鹿兒島任薩摩藩藩政顧問,後任藩大參事,參與藩政改革。1871年到東京就任明治政府參議。1872年任陸軍元帥兼近衛軍都督。 西鄉28歲時做了薩摩藩主島津齊彬的親信扈從,受到齊彬改革藩政以求富國強兵的思想影響,並受到勤王家藤田東湖和橋本左內等人的影響,使他立志勤王和改革幕府政治。1854年(安政元年)隨島津齊彬至江戶居住3年,為齊彬等人倡導的王室公卿和幕府將軍合作的「公武合體」運動四處奔走聯絡,十分活躍逐漸成為曉有名聲的改革派志士。 在「將軍繼嗣問題」上,與齊彬一起擁戴一橋慶喜。1858年,由於島津齊彬暴病而疫,由島津忠義任藩主,實權掌握在其父島津久光手中。西鄉聞訊,曾打算為齊彬殉死。經僧侶月照的勸導,他才打消此念,立誓要繼承齊彬的遺志,進行幕政改革。此後,他依舊往來於京都與江戶之間,進行勤王活動,策劃除掉幕府最高行政官井伊直弼大老。9月,井伊製造「安政大獄」,殘酷鎮壓勤王志士。西鄉和月照逃出京城才倖免遭難。二人先後回到鹿兒島,不料卻被勒令離開薩摩藩。他們感到勤王大勢已去,絕望之下,當船行至錦江灣,相抱投海自盡。被救起時,月照已溘然長逝,西鄉亦奄奄一息。島津久光把他流放到奄美大島。
1862年(文久2年)西鄉隆盛在已握藩中大權的大久保利通幫助下返回薩摩藩。解除處分後作為尊攘派開始活動。久光本想藉助西鄉的聲望,以便實現自己入京勤王,繼續搞「公武合體」的計劃。不料,西鄉反對,表面上是認為久光威望和身分不夠。實際上其新的政治主張「尊王攘夷」與藩主的「公武合體」有矛盾,而且西鄉又與激進的藩士們聯絡。久光一怒之下,將他流放到德之島,兩個月後再轉送到流放死刑犯人的沖永良部島的牢獄中。 然而再次被流放到小島。在獄中兩年,西鄉受盡磨難,卻閱讀了大量儒家著作,不時吟詩抒懷。他的一首詩寫道:「朝蒙恩遇夕焚坑,人生浮沉似晦明。縱不回光葵向日,若無開運意推誠。洛陽知己皆為鬼,南嶼俘囚獨竊生。生死何疑天賦與,願留魂魄護皇城。」這表達了他對死於安政大獄的志士們的追念之情,也闡明了他的生死觀和忠君勤王的志向。 1864年,因倒幕派勢力增大和藩士們的要求,久光下令召回西鄉,並委以掌握薩摩藩陸海軍實權的重任。 此後五、六年間,是西鄉思想趨於成熟的時期。他開始還是作為久光的謀將,後來則成為尊王倒幕派的領導人。他與大久保利通密切合作,在薩摩藩內進行政治改革,並為完成日本歷史上轟轟烈烈的倒幕維新大業,立下了功勛。
1864年7月,幕府對長州藩志士們發動的禁門之變進行鎮壓。在京都的西鄉遵從久光之命,參與鎮壓活動,在戰斗中負傷,因而受到褒獎。9月,西鄉在大阪會見了勝海舟。勝對西方十分了解,對幕府內情也有很深的認識。這次會見使西鄉開闊了眼界,認識了幕府的腐朽和沒落,思想發生轉變。但這時的西鄉仍有「薩藩主體」的地方意識,所以在行動上表現得十分動搖。當幕府於9月組織軍隊討伐長州藩時,西鄉仍從本藩利益出發,參加並指揮了征長討伐軍。但在翌年4月幕府組織第二次討伐長州行動時,西鄉已在行動上貫徹其強藩聯合對抗幕府的主張,不顧幕府一再下令催促,堅決拒絕出兵。12月他派人與長州藩聯絡,並在1866年正月,於京都同長州藩倒幕派領導人木戶孝允締結了「薩長倒幕聯盟」的密約。從此他作為一位倒幕派領導人在全國進行了廣泛的倒幕活動。
1866年7月,幕府將軍德川家茂死,德川慶喜繼任。12月,一貫壓制倒幕派的孝明天皇神秘死亡(多數認為被公卿岩倉具視等毒死),由年僅14歲的明治天皇繼位。倒幕派利用宮廷的形勢,開始准備武裝倒幕。在土佐奇人坂本龍馬的斡旋之下薩摩藩與長州藩結成「薩長同盟」。之後薩摩與土佐藩也結盟。這幾個「西南強藩」掌握天皇政府大權,共同討伐幕府。西鄉等人還與英國結成了「薩英同盟」,想從英國那裡購買武器和取得財政援助,但他們對英國的侵略企圖有所警惕。1867年7月27日,西鄉在大阪會見英國公使館官員沙托時表示:「關於變革日本政體問題,應由我輩盡力而為,如與外國人相商,則有失體面。」西鄉的回答,表明他已有較強的民族意識。
1867年9月,西鄉、大久保通過岩倉等公卿,事先做好了用天皇名義發布《討幕密旨》的准備。10月14日,薩長兩藩得到了《討幕密旨》。在部署就緒後,12月9日,西鄉、大久保等倒幕派發動政變,發布《王政復古》大號令,宣布廢除將軍制度等,要德川慶喜立即「辭官納地」。倒幕派於當天組織了新政府,西鄉、大久保等掌握了新政府的實權。
以德川慶喜為代表的舊幕府勢力,不甘心退出歷史舞台,因此發生國內戰爭,因是戊辰年間,史稱戊辰戰爭。1868年1月在京都之南的鳥羽、伏見地區,幕府軍與政府軍發生了大規模軍事沖突。西鄉指揮了這次決戰。由於兵士的奮勇和人民的支持,政府軍打敗了3倍於己的幕府軍隊,取得了勝利。西鄉被新政府任命為陸海軍負責人。2月,討幕軍從京都出發東征,包圍了江戶。這時,防守江戶城的勝海舟,向慶喜說明了國內外形勢,促使慶喜下決心投降。3月,西鄉向幕府提出了7項投降條件,並去江戶會見了勝海舟。最後簽訂了幕府投降協定,史稱「江戶無血開城」。8月後,西鄉又率討幕軍轉戰於關東和東北地方,征討幕藩殘余勢力,取得節節勝利。凱旋迴師後,西鄉由於軍功卓著受到了獎賞。9月,他以在倒幕維新運動和戊辰國內戰爭中的功勛,,授正三位官職,賞典祿為兩千石,成為諸藩家臣中官位最高、受封最厚的人。功成名就的西鄉,出於封建思想,認為自己功名地位高於薩摩藩主島津家,有損「忠臣」的聲譽,遂於1870年1月辭職,回鹿兒島做了藩政顧問,後任藩大參事。 西鄉離開中央回到地方,還因為他對明治政府實施有損於下級武士利益的政策感到不滿。他很同情下級武士們在明治維新後的悲慘遭遇。他在請求薩摩藩政府救濟一個參加內戰的士兵的信中寫道:「臨生死之境,使之如私物,事定之後,即行拋棄,影響德義」。他的一首廣為流傳的言志詩寫道:「幾經辛酸志始堅,丈夫玉碎恥瓦全。一家遺事人知否,不為兒孫買美田」。他看不慣許多政府高官追名逐利,窮奢極侈,指責他們為「利」忘「義」。西鄉的個人品德,在日本一直被人們推崇。正是在這些內政問題上,西鄉與大久保等人產生了矛盾。 西鄉、大久保等人盡管有矛盾,但他們都認識到要建立近代國家,使日本擺脫半殖民地危機,必須消除封建割據局面,建立中央集權的國家政權。從1871年起,他們又在這個目標下聯合起來,全力進行廢藩置縣的改革。
1872年7月,西鄉任陸軍元帥兼近衛軍都督。次年7月,政府公布《地稅改革條例》等5個文件,實行變革封建土地所有制,確立近代土地制度的地稅改革。在此前後,政府還進行了政治、經濟和軍事上的多項資產階級改革。西鄉主持和參與了這些改革,雖在改革內容上沒有特別的建樹,但他統帥軍事力量,以武力為後盾,保證改革順利進行,應該說是他的特有貢獻。 西鄉、大久保、木戶三人以在倒幕維新活動中的作用和貢獻,被人們譽為「維新三傑」。
在此前後,參與廢藩置縣、地稅改革等資產階級改革。1873年10月,因「朝鮮派遣使節問題」與大久保利通等人反對,辭職回到鹿兒島,興辦名為私學校的軍事政治學校。1877年1~9月,被舊薩摩藩士族推為首領,發動反政府的武裝叛亂,史稱西南戰爭。9月24日兵敗,死於鹿兒島城山。 維新, 是一次資源與權力再分配的過程, 在這個過程中, 一部分舊權擁有者必然會失去原本擁有的資源和權力; 維新, 用句時髦的話講, 也是一個管理扁平化的過程, 一部分中間階層, 必然會被淘汰。 這就是一個從最上和最下兩個階層向中間階層擠壓的過程, 而這中間最終被剝奪出的權力和省出的資源, 就會重新分配到最高和最低的人群中去, 從而使管理和生產都達到新的平衡。好比「攘夷」, 實質是剝奪西洋殖民者的資源和特權為本國所用, 然而相對當時的日本, 西洋殖民者是十分強大的,即便薩摩長州這樣的強藩在與他們對敵後也深深意識到無法與他們抗衡, 如果硬要剝奪他們在日本的資源, 很有可能反倒被這些船堅炮利的傢伙徹底打倒, 連主權(本國政府分配自國資源的權力)都丟個干凈。 因而不如承認他們在日本的存在, 甚至與之結盟, 換取他們的支持, 和必要的軍事技術援助, 以獲得更高的發展資源(所謂「發展生產力」)的能力和擠壓其它階層的能力(在他們的支持下倒幕); 「倒幕」實質是把矛頭指向天皇之下, 各諸侯之上的幕府將軍這一階層, 剝奪他的特權, 領地, 剝奪他所擁有的資源和分配資源的權力, 所謂「解放生產力」; 「倒幕」成功之後的「廢藩置縣」則等於把這把刀又砍向了諸侯, 剝奪他們的資源和權力。 然而進一步呢, 進一步的軍制改革, 使得普通平民也擁有當兵的權利和義務, 讓更多的人有為國盡忠的榮譽感和升遷的機會, 於是, 這把刀又砍向了下級武士。 如果要說到背叛, 倒幕過程中出過力的諸侯和下級武士都是被新政府背叛了的, 而最終得益的, 有最高層的人, 也有更大多數的日本平民。 為了日本能真正實現軍事上的近代化, 對下級武士這一階層, 是必須背叛的。 西鄉是贊成新的軍制的, 他知道從公而言, 新的制度能夠讓日本更加強大。 可是從私而言卻不好說了。 諸侯在倒幕過程中出過力, 他們的資源和權力被剝奪以後還可以成為新的財閥, 地主, 就算不過奢侈糜爛的生活吧, 至少生計不愁, 而下級武士, 數目龐大, 作為個體而言, 原就擁有不多的資源, 再被剝奪從軍特權, 往往就衣食無著了。 西鄉在把自己的武士之刀砍向幕府和藩主時根本就不曾猶豫過, 可要砍向一貫支持維護自己的群體--下級武士時, 他就猶豫了。 西鄉不能忘記這些與他並肩的戰友, 因而在初始階段, 他進行以下級武士為主體的近衛軍的編制, 就是為了給這些並肩的戰友一個容身之處, 可近衛軍的編制也是有限的。 雖然西鄉本人非常豪爽大度, 每當有薩摩武士來找他的時候, 假如他不能解決他們的私人問題, 就任其在門口的錢櫃那裡取用。 然而這點畢竟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也很易遭忌, 容易給政治上的對手製造類似「西鄉又要收買人心造反啦」的謠言的機會。
於是西鄉想出的辦法就是對外擴張, 「堤內不足堤外補」, 讓下級武士們去侵略別的國家, 從新的領地內和其它國家的人民身上取得新的特權和新的資源。 為日本這樣一個彈丸小國本身計, 其時這也確是一條出路。 可是說說容易, 當時世界列強環伺, 好地兒早就被搶佔一空。 咱大清也還處於「同治中興」階段, 看不出是條龍是條蟲, 咋辦? 那就只有台灣, 朝鮮兩處可打, 此二地遠離大清統治中央, 列強還未染指, 也許也不會造成清的強烈反彈。 其實當時日本朝野都有徵韓征台之念, 就連後來反對西鄉最力的大久保, 山縣等人也一概贊成擴張, 無非是「急征」還是「緩征」的區別。 而西鄉恰恰是站在多數朝臣的對立面上, 強烈呼籲「急征」的。 他急於在以平民為主的政府軍還不具備強大戰鬥力時, 用世世代代以戰斗為專業的軍人--下級武士們來進行這些對外侵略, 也使他們迅速在新的殖民地上找回他們在本國喪失的特權和利益。西鄉主張對台灣, 朝鮮要「奪取此等之地,歸為我有,以永鎮皇國之南門」, 具體呢, 他求自任使節使韓,使用外交手段激怒朝鮮(「無一事不可為外人道」的西鄉, 對外還是想用激幕府先行進攻的那一套謀略啊), 假如朝鮮中計, 殺了他,日本就可名正言順派兵征伐, 此時的西鄉, 於日本人觀之, 不可謂不勇, 謀國亦不可謂不忠, 然而倘於韓人觀之, 則他也要被列入詭詐奸徒的行列了吧, 一個人的歷史定位, 原本就是只定義在他所維護和維護他的人群的基礎上的啊。與西鄉對立的大久保等人,認為應以內治為主,先建立起近代化的國家體系和後勤制度, 才能展開對外征伐, 貿然用武士征伐, 很有可能因後勤, 補給不足, 又因大清的強烈反彈和西方強權的干涉而失敗。 因而極力反對「急征」, 先前倒幕時期的好友, 如今倒成為政治上的死敵。大久保等人採用多種政治手段各處游說。 站在大久保一邊的山縣有朋也運用謀略於台前幕後多方奔走。 因為, 他要維護新的政府軍的利益, 同時也維護自己在政軍界的利益。 另外還有不少長州武士出身, 已經成為政府高官的人, 也准備充份利用西鄉和大久保之間的這一矛盾, 搞倒西鄉, 從中漁利, 以抬高長州派的人在政府中的地位。
而與他們相對的西鄉, 此時卻似乎真的僅以一個英雄和偶像的形象出現, 他把一切政治工作都只做在明面上, 希望僅以自己的忠心和名望打動公卿大臣和參議們, 希望他們不要背叛曾一起戰斗過的下級武士們。 他似乎真的想作那個心目中「無一事不可為外人道」的司馬溫公了。 然而, 政治斗爭是一場特別的戰爭,需要特別的技術手段, 需要特別的謀略機巧, 僅僅靠「光明正大」四個字是無法在這場關乎公私兩種利益和理念的戰爭中勝出的。 朝議之中, 西鄉派終於落敗。 他要求出使朝鮮, 要求由武士征伐四方的願望徹底破滅。 憤怒的西鄉隨即向天皇提出辭呈。第二日, 天皇便批准西鄉辭去參議和近衛軍都督之職,保留了陸軍大將軍銜。 而西鄉所代表的那些傳統意義上的武士們, 也即永遠失去了他們所能獨享的榮譽。 如果說, 武士們的生命, 如那櫻花, 那麼, 西鄉一定已經清楚地看到, 那比櫻花更為令他們珍視的榮譽, 此時已經輕輕地落去了。 士族問題越演越烈,日本各地不平士族陸續叛亂。規模較大的有明治七年(1874年),江藤新平在九州佐賀縣發動的佐賀之亂。該事變平定後,日本政府為安撫士族,尤其是反抗意識最強的薩摩士族,於同年(清同治十三年)藉口琉球難民在台灣被原住民殺害,發動台灣出兵(中方稱為牡丹社事件)。日本政府特意將西鄉隆盛之弟西鄉從道升為中將,並任命為台灣蕃地事務局都督,領兵三千餘名攻打台灣南部原住民部落。
然而士族問題並未因此獲得解決。明治十年(1877年),薩摩不平士族攻擊鹿兒島的政府軍火葯庫,揭開西南戰爭序幕。當時西鄉隆盛並不在鹿兒島,聞訊之後慨然長嘆,但依然回到鹿兒島統率士族們,以「質問政府」為名揮軍北上,並在熊本城與政府軍爆發激戰。最後政府軍擊敗薩摩軍,西鄉隆盛撤退回到鹿兒島,在負傷的情況下由部下介錯砍下頭顱(按:西鄉隆盛並未切腹),結束日本最後一場內戰。

⑻ 沖繩島的歷史淵源
沖繩島原名叫琉球群島。
歷史:
12世紀----琉球群島出現南山、中山、北山三國,分別在琉球群島的南部、中部和北部。
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給琉球的中山王察度下達詔諭後,琉球的北山、中山、南山三王遂開始向明政府朝貢。從此琉球為中國的藩屬。
1390年起,琉球諸離島部落酋長入貢中山。
1392年----明太祖有見於琉球對於來華使節海上航行的困難,特賜閩人善於造船航海的技術者三 十六姓人家移居琉球。這一點是後來促進琉球對海外貿易的關鍵。閩人三十六姓中包括『知書者,授大夫長史,以為朝貢之司;習航海者,授通事,總為指南之備』。可知他們不僅是善於操舟者,且擔任通譯和其他與朝貢有關的事務。他們在琉球定居以後,便成為代表明王朝長期協助琉球,增進中原王朝和琉球關系的一群優秀人員。他們子孫繁衍,為琉球人盡過許多勞積。
1406年,尚巴志發兵起義,中山王國滅亡;此後,尚巴志陸續滅山北、山南;明賜姓尚,琉球國第一尚氏王朝建立。
自志魯布里之亂起,第一尚氏王朝頻發內亂,尚德王時期,金丸被群臣擁立為君,改名「尚圓」,1469年,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建立。
尚真王時期,南征八重山、與那國等島;尚清王時期,攻佔奄美群島;「三省三十六島」局面形成。
1416年,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北山。
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南山,形成統一的琉球王國(第一尚氏王朝),每一代國王都需要由明王朝政府冊封任命。明王朝不幹預琉球王國內部事務。
1470年,第一尚氏王朝滅亡,尚丹建立第二尚氏王朝。國王依然由中央政府冊封。
1400年~1550年,琉球王國的黃金時代,高度發達的商業,與內地、朝鮮、東南亞和日本進行貿易。
15世紀~16世紀,高麗和九州海盜騷擾日本本土沿海和琉球沿海。
1609年,日本薩摩藩在德川幕府的許可下,入侵琉球;尚寧王被擄至日本被迫簽訂《掟十五條》:琉球國向薩摩藩稱臣,割奄美群島予薩摩。
1616年(萬曆四十四年) ,長崎代官(相當於現在的市長)村山等安奉德川家康之命,由他的兒子村山秋安率船十三艘,動員二、三千人侵略台灣,這是日本首次大規模的對台用兵。但是,他的行動被琉球王尚寧偵知,特別派遣通事蔡廛前赴明廷報告。《明實錄》說:「琉球國王中山尚甯遣蔡廛來言,邇間倭寇各島造戰船五百餘只,欲取雞籠山,恐其流突中國,危害閩海,故特移諮奏報」。(雞籠山指現在的台灣省基隆市)。
1654年,琉球王和中國建立關系,中國遣使到琉球進行冊封,當時的大清順治皇帝封琉球王為尚質王,定二年進貢一次。
1853年5月,美國海軍准將Matthew C. Perry(佩里)的艦隊到達琉球。
1854年7月11日,Perry與日本談判結束後,趕回琉球與琉球王國政府談判,最後以琉、英兩種文字正式簽訂條約開放那霸港口。
1866年,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繼位。
1871年11月,牡丹社事件。一艘琉球漁船遇颶風,飄到台灣南部高山族聚居的牡丹社地方,一些水手因同台灣高山族居民發生沖突而被殺,其餘由清政府送回琉球。
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王國屬於日本的「內藩」,琉球群島是日本的領土,從此收復琉球。並拖延與中國談判「附屬國」問題。
1874年,日本以「牡丹社事件」為藉口,聲稱「殺害琉球人就是殺日本人」,出兵侵略中國台灣。
1875年,日軍武力佔領琉球群島,禁止琉球進貢中國和受大清冊封,廢除中國年號,改為日本明治年號。雖然先前大清在琉球主權問題上始終堅持其為中國附屬國,但李鴻章還是簽了字。
1875年7月24日,日本強迫琉球國王停止向清朝中央政府朝貢。
1879年4月4日,日本強迫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流放到東京。把琉球改為沖繩縣。並開始實行殘暴的同化、奴化和殖民政策。
1879年(明治12年),日本天皇政府推行「廢藩置縣」,在琉球強行推行「琉球處分」,把琉球一分為二:北為日本領土,改為「沖繩縣」,南為滿清領土,並企圖硬逼中國承認。當時琉球王尚泰曾派使臣向清國乞援[5]。中日就琉球問題開始談判,中方提出把琉球群島分成三部分:接近日本方向的奄美大島為日本領土,沖繩本島及其附近島嶼作為一個獨立的琉球王國存在,而在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日本方面建議把琉球劃分成兩部分:沖繩本島及其北方島嶼作為是日本的領土,而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由於清廷部分大臣的堅持和琉球人的請求,清廷最終未與日本簽訂此條約,即未承認日本擁有琉球的主權。
1880年9月迫於日本的壓力,按日本的二分法(而非清廷的三分法)草簽分界條約,包括宮古、石橫、八重山群島在內的先島群島屬於中國。雖然清庭草簽了條約,但迫於日本的威嚴和對日本的恐懼最終還是沒有接受南琉球。
1882年,駐天津領事竹添進一郎與滿清恢復談判琉球問題,但是沒有達成協議,琉球問題一直拖延至甲午戰爭。
1898年,日本政府徵召琉球人服兵役。
1901年,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去世。
1916年,在日本政府的壓力下,全沖繩教師大會要求禁止在學校說琉球語。
1943年,由美、英、中、蘇四國首腦參加的開羅會議約定由美中共同託管琉球群島,由於中國受內戰的影響,因而此事多為美國主管。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美國進攻沖繩本島,在沖繩島戰役後期,日軍指揮官牛島滿執行日本政府下達的所謂「玉碎令」,要當地駐軍殺光琉球人,據不完全統計,在美軍登上琉球前日軍共屠殺琉球民眾26萬餘人,屠殺規模之大,次於南京大屠殺。
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群島和釣魚島交給美國「託管」。
1951年,日美在沒有中國代表參與的情況下簽定《舊金山和約》,確認日本擁有琉球群島的主權,但是繼續由美國執行施政權。
1971年,美日簽定《美日舊金山和約》,把琉球的「施政權」給日本。
1972年,美國向日本移交琉球群島的施政權,沖繩縣成立。
1995年,沖繩人為抗議女童遭到美國駐軍士兵輪奸,沖繩曾舉行過一次有約8.5萬人參加的大規模反美遊行示威集會,要求美軍撤出沖繩。
2000年,八大工業國組織高峰會在沖繩名護市舉行。
2013年5月4日,中國外交部旗下刊物「世界知識」發表專文,根據日本並吞琉球(沖繩)事實,以及1971年「日美沖繩協議」內容,認定日本沒有琉球的主權。
⑼ 牡丹社事件!
琉球國宮古島民台灣遇害事件發生於公元1871年,主要因是琉球國宮古島島民上繳年貢的船隊歸內途中遇台風漂流至台容灣東南部,船上69人當中三人溺死,54人被台灣原住民殺害,僅12人生還回國。1874年(中國清朝同治十三年,日本明治七年),日本利用清朝官員的糊塗,稱琉球是日本屬邦試圖吞並清朝蕃屬國琉球國並以此為借口大舉進攻台灣島的軍事行動。這是日本政府自從明治維新以來第一次向國外發動的戰爭,也是清朝與日本在近代史上第一次的重要外交事件。此事中國方面稱之為牡丹社事件,而日本方面則稱為台灣出兵或是征台之役。
⑽ 琉球國歷史
琉球王國(琉球語:琉球國/ルーチューククRūchū kuku)是曾存在於琉球群島的封建政權名,最初是指在琉球群島建立的山南、中山、山北三個國家。1429年,三國統一為琉球王國。
琉球王國位於中國台灣島和日本九州島之間,蜿蜒1000公里,總面積3600平方公里。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東北亞和東南亞貿易的中轉站著稱,貿易發達,號稱「萬國津梁」。
1372年,琉球諸國成為中國明王朝的藩屬國。1429年,統一後的琉球王國仍一直與中國保持著宗藩關系。明亡後,琉球繼續向清政府朝貢。1663年,琉球正式被清王朝冊封,從此琉球使用清朝年號,向清朝納貢,歷代琉球王都向中國皇帝請求冊封,從未間斷。
1609年,日本薩摩藩率兵侵佔琉球,逼迫琉球向日本進貢。琉球王國形成「兩屬」狀態,後逐漸被薩摩藩實際控制,成為薩摩藩的附庸。1872年,日本政府借明治天皇親政之機,削琉球國號設為「琉球藩」。1875年7月,日本強令琉球王國停止對清政府的朝貢,並改用日本年號。1879年日本宣布琉球廢藩置縣,完成所謂的「琉球處分」,將琉球強行並入日本,設「沖繩」縣,琉球王國覆亡。

(10)牡丹社事件擴展閱讀:
日本強占琉球:
1879年3月,日本向琉球秘密派出軍警採取突然行動,在首里城發布強逼琉球國交出政權的命令。4月4日,日本悍然宣布「廢琉置縣」,即將琉球國改為沖繩縣。隨即大肆搶掠中琉往來的文書、文物和寶印,以及琉球國政府檔案,企圖徹底抹掉琉球國的存在,銷毀所有歷史見證。
4月30日,日本將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流放到東京,讓其無法繼續號召和領導琉球國人進行反抗。但琉球國仍在拚死抗爭,有琉球國民毅然遠赴中國發出對日本侵略者的血淚控訴,陳情通事林世功還在北京自殺殉國,請求中國出兵將琉球從日本的魔爪下拯救出來。
可惜,清政府已自顧不暇,只能眼睜睜看著「自為一國」的琉球被日本生生吞並。「夢里不知身是客」,「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李後主這些悲愴的詞句,恰是琉球國王尚泰此時憂郁苦悶心情的寫照。
此後,日本人一邊籌劃發動對中國的戰爭,一邊在琉球問題的協商中虛與委蛇。就這樣一直拖延至甲午戰爭爆發,大清國被迫簽訂《馬關條約 》,拱手割讓台灣、澎湖,自然對琉球國的存亡也喪失了發言權,只能聽任日本人為所欲為。即使如此,琉球人和中國人仍保持了弱者的倔強,雖然強盜的搶劫已是既成事實,但也絕不承認這種搶劫的合法性。
被關押的琉球國王尚泰,直到1901年去世,也沒有放棄維護琉球國主權的要求。1916年,還有琉球青少年堅持用琉球的語言進行對話,堅持即使亡國也不能滅種。
1919年,時任中華民國大總統的徐世昌,在組織整理編輯《 晚晴移詩總匯 》時,仍然將琉球國民的詩作收在「屬國」一卷中。
1925年,著名詩人聞一多發表《 七子之歌 》,將被帝國主義列強霸佔的澳門、香港、台灣、威海衛、廣州灣、九龍、旅順大連七地,比作暫時離開母親懷抱的7個兒子,哭訴著被強盜欺侮蹂躪的痛苦。他在「台灣」一節里寫進琉球:「我們是東海捧出的珍珠一串,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