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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玫瑰女涼鞋

發布時間: 2022-04-29 18:48:26

Ⅰ 塑料涼鞋是誰發明的

確切說,任何鞋類都很難找到指定的發明者,塑料涼鞋也一樣,因為鞋的產生與自然環境、人類的智慧密不可分。
遠古時代,土地的高低不平,氣候的嚴寒酷暑,人類本能地要保護自己的雙腳,於是就出現了鞋:簡單包紮腳的獸皮,樹葉,便成了人類歷史上最早的鞋。古人類保存下來的文獻,仍能給我們提供一部精彩的鞋史。
公元前8000年 在密蘇里州,發現了美洲土著人的鞋子遺骸。
公元前3300年 一個死在法國高山上的冰商,留下了一雙原始的用草編織的鞋子。
公元前3000年 在埃及的神殿,可以發現關於鞋或鞋匠的油畫。
公元100年 光著腳丫是希臘奴隸與自由人服裝上最根本的區別。
公元200年羅馬皇帝馬可.奧里利烏斯聲明,除他和他的繼承人外,任何人都禁止穿紅色沙鞋。
15世紀 騎士都穿長鞋頭(24英寸長)的鞋,素來提倡節儉的法律明文規定鞋頭的長度。
16世紀早期 在達芬奇的影響下,發明了高跟鞋。
16世紀中期 30英寸的高跟鞋風靡了整個歐洲南部。
17世紀早期 作為一種最流行的點綴,鞋帶出現了。
17世紀末 由於誤譯,法國童話故事中的灰姑娘的絨布拖鞋,變成了灰姑娘的水晶鞋。
18世紀中期 花費近百年的時間,才終於取代了傳統製鞋方法,第一家鞋廠出現。很快,第一家鞋鋪又在波士頓出現。
19世紀早期 扁平鞋與希臘沙灘鞋很受歡迎。
19世紀中期 出現了第一雙運動鞋(也稱橡皮底帆布鞋)。隨後,伊萊亞斯、豪發明第一部針車。
19世紀末 服裝不可缺少的裝飾品---搭紐扣,也運用到鞋款上,並很快成為時尚標准。
本世紀以前,鞋匠與木匠、鐵匠和裁縫一樣,是一個低賤的行當。鞋的設計不被認為是一種獨立的、具有藝術性的工作,而被看作是整個製鞋工序中的一部分。
著名鞋業設計師主要崛起在歐洲,因為在美國隨著現代鞋業大規模生產得到迅速發展,個體鞋匠顯得多餘。 美國的鞋業起萌於新英格蘭的殖民地,那裡的農夫冬天在廚房裡製作自家用的鞋。整個家庭都參與這項工作。男人割皮革、貼鞋底,女人縫鞋邊。殖民時期鞋匠們所用的工作台現在成了收藏家的物品。 由於掌握了製鞋的技藝,一些有膽識的農夫就開辦了小鞋作坊,三四個工人一起把當地鞋匠縫好的鞋料進行拼裝、上底,然後製成成品鞋。
1750年,馬薩諸塞州的利恩建了一個製鞋廠,使當地的製鞋技術得到了進一步發展。在那裡工人不再是獨立的做鞋,鞋的每個製作環節都由一個受過訓練的專人負責。生產線開始形成。 起初的鞋仍然是訂做的,但為了使工人在淡季有事可干,鞋坊老闆開始做沒有預訂的鞋。這些鞋被稱作待售鞋,擺在當地商店的櫥窗里。哈維兩兄弟早期是用馬車裝待售鞋,到附近的地方兜售。
在1793年,他們在波士頓開辦了第一家鞋業零售店,每逢周三和周六齣售成品鞋。 十八世紀中葉以來,發明家們一直致力於縫紉機的改進。直到1790年,第一台專用於皮革加工的縫紉機才由一個名叫托馬斯·聖特的英國人改造出來。它差不多隻是一個垂直向上可在皮革上打孔的錐子。 英國的馬克.布朗勒爵士曾任紐約港的總工程師,他發明了一種壓力機,可用金屬針把鞋幫與鞋底縫起來。為了在英國反拿破崙的戰爭中盡職,在傷殘軍人的幫助下,布朗勒一天生產400雙鞋子。戰爭結束以後,英國的製鞋工業又回到了手工操作的方式。

鞋子的歷史
鞋有著悠久的發展史。大約在5000多年前的仰韶文化時期,就出現了獸皮縫制的最原始的鞋。在新疆樓蘭出土的一雙羊毛女靴,距今已有4000年,整雙鞋由靴筒和靴底兩大部分組成,堪稱世界第一靴。在3000多年前編寫的《周易》上已出現了代表鞋的「履」字。戰國時的孫臏因為被龐涓敲碎了膝蓋骨,不能行走,就用硬皮革裁成「底」和「幫」,發明了高皮絢,即後來的靴子,中國歷史博物館里就珍藏著一雙2000多年前的皮絢。
後來,由於鞋的製作材料、式樣、用途越來越多,鞋的種類也開始豐富起來。根據製作材料的不同通常可以將鞋分為草葛、布帛和皮革三種。
其中布帛鞋是指以大麻絲、綾、綢、錦等織物布縫合成的鞋。漢代多呈分叉狀,底用麻線編織,又稱雙尖翹頭方履;魏晉時期,則流行在鞋的前端綉上雙獸紋飾。
背棄時,屐成為一種時尚,它是有木齒的鞋,由扁、系、齒三部分組成。
皮革、棉氈等製成的皮鞋、皮靴又稱「馬靴」或「高統靴」,原為北方游牧民族所穿,有旱靴、花靴、皮靴、氈靴、單靴、棉靴、雲頭靴、鵝頂靴等之分。相傳孫臏是靴的始祖,南北朝時期在北方廣泛流行,並傳至江南,到了唐代已官庶咸宜(直至明清才被朝廷下令禁止百姓穿靴,只有官宦才可穿靴)。
宋代亦普遍流行皮製的皮鞋,男性多穿小頭皮鞋,女性多為圓頭、平頭或翹頭,上面也飾各式花鳥圖紋。元朝末年開始出現鞋頭高聳、鞋底扁厚的女式布帛鞋,這種鞋使人顯得格外修長。
到了明清,鞋的製作方法與式樣逐漸融合,越發考究起來。明代的鞋多以厚實為主,北方多穿菱紋綺履,江南多著棕麻鞋。
清代滿足統治時期,男鞋以尖頭鞋為主,夏秋用緞制,冬用建絨,有厚底薄底之分,面作單梁或雙梁,鞋幫有刺花或鞋頭作如意頭卷雲式。清代的女鞋最具特色,鞋底多為木質,高一寸至五寸不等,其底形為上寬而下圓,被稱之為「馬蹄底」,又稱「花盆底」。鞋面常以綢緞所制,上施五彩刺綉,貴族婦女有的在鞋面上還鑲嵌各種珠寶,穿起來顯得身材尤為挺拔。但因行走不便,老年婦女或者身份低下的人多穿木製平底鞋。
就像所有的服飾一樣,鞋子在某些時候,也代表了某種你想讓別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身分地位;但是,除了對一雙罕見的鞋子嘖嘖稱奇之外,我們最關心的,其實是鞋子究竟合不合腳的問題。因此,當你夢見鞋子,往往表示著,在你生活中的某個層面也許浮現出「到底適不適合」的疑慮。夢中的鞋子,也可能就是反映你在現實生活中採取的行動方式,特別是你穿著它四處走動的時候。注意在夢中,鞋子的式樣與類型,觀察你和鞋子的關系是如何建立起來,你如何使用它,以及你對它的感覺;也許你就能明白,為什麼灰姑娘的玻璃鞋不在你的腳上的原因了。

鞋子的發展史
對鞋子的關注,在西方19世紀中後期就得到了學者們的重視,但當時均是把鞋視為腳的附屬物來研究的。他們認為,腳是一種色情器官,鞋則是它的性外套。這一事實和人類一樣古老,人類的腳具有一種自然的慾望功能,這種慾望功能對各個時代各個國家的人都產生了顯著的影響。
鞋和人類的文化息息相關,不僅每一個民族穿鞋示一樣,不同歷史時期的鞋也各有差異,甚至每個人穿的鞋也是風情各異。雖然鞋的基本功能是為了保護足部,但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鞋除了實用之外,各個時代的美感與風格,也在足下展露無遺。
從鞋子本身的發展歷史而言,鞋子與社會地位、氣候環境、宗教、性別、時代的文化背景皆息息相關;同時,人們對於鞋子的選擇還可以透露出穿著者的品味與儀態。從工藝編年史的角度看,鞋子的樣式往往隨著社會價值觀而不斷創新,而且也可看出當時工藝的水準與製作技術。
鞋子並不是一種簡單的護腳物,也不僅僅是一種想入非非的裝飾品。它主要是一種慾望外套,恰好和具有自然的色情意味的腳相得益彰。各種時髦的鞋子都是腳的誘惑藝術品。
幾千年以來,鞋子翔實地記錄著人類文明發展的軌跡。隨著時代變遷,東西方文化差異起來起小,人類的價值觀也越來越趨於一致。這本《鞋的風化史》正是在這種趨於一致但又有著極大不同的文化宗旨下完成的,相信本書可以為讀者提供從不同角度看待西方與東方不同的鞋文化與生活,因而在輕松的觀賞中也同時領略到風化史的發展。

最早的鞋子
你是否曾經想過,人類最早的鞋子是什麼樣的?要追索這個問題,必須上溯到幾萬年前。在遙遠的非洲南部海岸,離印度洋不遠處的克拉西斯河河口,有著無數密布的洞穴,據悉那兒曾經是homosapienssapiens(這個拉丁詞的意思是「雙倍智人」)的第一批社區。為了適應惡劣的環境,早期人類發明了服裝——大多是經過腌制的動物皮毛。而為了保護腳底板,他們想出的最簡單、快捷的方法,就是一把揪住手邊的任何東西(平展的樹皮、大片樹葉,也許還有一束束的野草),用藤條或堅韌的長草捆在腳下。早期的「鞋子」可能不很美觀,但卻很實用。
經過長期的實驗,人類發明了「涼鞋」。這是人工製作的最古老的一種鞋具,它基本上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以棕櫚、紙莎草或野草編結並用植物纖維做成環子,套在腳趾上。從北美,到克拉瑪斯印第安人、史前期的岩居人那兒,這種鞋子到處都可以找到。早期第二種形式的涼鞋是從經過處理的皮革上切割下一塊,沿著邊在上面鑽孔,然後穿上一根皮帶,皮帶可像繩子一樣拉緊,把鞋子拉到位。在秘魯帕恰卡馬克的安第斯山脈的高山深谷中,曾在一座木乃伊的墳墓中發掘出這種最古老的涼鞋。據估算,這只涼鞋有近千年的歷史,其製作用的材料是美洲駝皮。
同樣的涼鞋怎麼可能在相距如此之遙的地方找到呢?一些人類學家認為,隨著地球氣候的變化,大規模遷移的原始人在地球各個角落安家落戶,他們從沿途遇到的人那兒照搬了做鞋的方式。根據所能得到的原材料,以及隨四季變化而體驗到的天氣情況,從別處借鑒的設計又得到了改進。許多最早的涼鞋都是用植物材料製作而成,遭受風雨侵襲很快就損壞了,那我們還能到哪兒去尋找涼鞋的線索呢?有趣的是,最古老的一張有關涼鞋的圖畫同時也是已知最早的埃及文字的例證。這塊有五千年歷史的雕刻石板是在赫拉克勒波利斯這座「雄鷹之城」的廟宇中發現的。石板的一面是國王正在懲罰一個倒霉的下跪的敵人,另一面是國王正大踏步地赤足跨過十個沒有頭顱的屍體。但無論國王走到哪兒,都有一個侏儒般的僕人跟隨著他,手裡捧著國王的一雙花哨的涼鞋。這雙涼鞋也許代表著納莫國王的權力。
在接下去的一千五百年中,埃及人發展了他們特殊的象形文字。公元前1334年,九歲的圖坦卡蒙當上了埃及國王,在有關的記載中就已出現了「涼鞋」的象形字,形如一個橢圓加上兩條鞋帶。九年後,圖坦卡蒙國王去世,他的屍體被製成了木乃伊,在隨葬物中,就有距今已三千多年的精美涼鞋。他的臣民相信,這些鞋子會幫助國王繼續他來世的旅程。其中一雙尖形尖頭涼鞋用鑲金製作;另一雙則以紙莎草做成,腳踝處有皮扣帶,繪有一幅想像豐富的尼羅河風景圖案。

皮靴的產生
在漫長的歷史時期,士兵一直用皮靴保護他們的腳和腿。他們穿著皮靴穿過崎嶇不平的鄉野,涉過冰冷刺骨的河流。在一幅有二千七百多年歷史的壁畫上能見到這種鞋具是最早的一個記錄,此畫捕捉了薩根王二世(公元前721年至公元前705年)兇猛的武士乘著戰車,擴充亞述帝國版圖的場面。畫面上所有的人都足登飾有花邊的皮靴。幾百年後,古希臘的斯巴達戰士的鞋具更加富於想像——紅得耀眼的皮靴(以及顏色相配的紅色短袖束腰外衣),其目的旨在遮掩傷口流出來的血液。這種紅皮靴很快在瘋狂的斯巴達青年中流行開來。一些歷史學家堅信,皮靴的歷史要比古希臘和亞述帝國更加久遠。也許在四千五百年前,第一批皮靴是鹿皮鞋,人們在穿著時還得另外纏上綁腿擋風禦寒,保護腿腳不被荊棘劃破。但到後來,綁腿就連在了鹿皮上,成了高及腿肚或膝部的皮靴了。這種皮靴在北亞大量發現,那兒的氣候十分惡劣。專家認為,早期皮靴中有許多被攜帶著越過白令海峽,進入阿拉斯加和北美地區,被因紐特人和美國土著部落加以改造。
皮靴與其他鞋子一樣,其設計也隨著制靴者和穿靴者的需要和可供利用的資源在變化。野獸也經常為制靴者提供靈感,當生活在北極圈以上的因紐特人注意到,北極熊皮即使在最嚴寒的氣候下也不會凍結時,他們就用巨熊腿皮和熊掌製作皮靴。生活在日本北海道的土著人曾用鹿皮做皮靴。而北美馴鹿和長胡須的海豹的皮革則成了阿拉斯加近海土著居民製作冬用皮靴的最佳材料。為了製作最好的防水皮靴,薩莫耶德人使用了海豹皮,把帶毛的一面翻在外面。俄羅斯極東部勘察達爾半島冬天十分寒冷夏天則涼爽多霧,勘察達爾人用魚皮做成的皮靴在霜凍情況下穿,這種皮靴在飢荒時還可煮食充飢。
對阿拉斯加的愛斯基摩人和西伯利亞極北地區的薩莫耶德部落的人來說,腳如不能保持乾燥,將意味著死亡。為此,愛斯基摩人用兩層草墊和鳥皮做短襪。薩莫耶德人則用乾草把腳包裹起來,接著是一層兔皮,然後是皮靴里子,再襯上更多的草料,最後才是皮靴的外皮。皮靴的出現促成了短襪的誕生,這種短襪的材料從幼犬皮到草編織物,什麼都有。兩百年前,英國海盜和早期美國商船上的一些成員喜歡穿頂部很寬的高筒靴。因為有了「高筒」,走私有價值的物品就很方便。「bootlegging」,即「高筒」,後來成了20世紀20年代美國禁酒時期的一個很流行的詞彙,因為當時那些穿高筒靴者常非法製作並銷售酒類。

鞋子和地位
在古希臘,鞋子象徵著奴役和自由之間的區別。希臘哲學家普盧塔克(46——120)寫道,「赤腳」,「是下賤奴隸的標志」。奴隸是不許穿鞋的,奴隸被賣掉時,他們的赤腳上蓋滿了白堊或灰泥,因此他們被叫做cretati,即「白堊人」。希臘的自由人不敢不穿鞋就上街,害怕被人當成奴隸。從歷史上來講,鞋子反映了財富,可以用來確定一個人的社會地位,甚至宗教信仰。例如二百七十年前,如果一個英國女孩穿了一雙牛皮鞋,就會被認為跟一個穿花邊高跟鞋的年輕女士很不一樣——哪怕她穿的皮鞋很精製。
法國的路易十四國王身高僅五英尺三英寸。從1643年到1715年,他率領法國軍隊與歐洲的幾乎所有國家打了四場大仗,建造了凡爾賽宮。盡管他取得這些成就,但還是心存遺憾,他希望自己能以極其動人的高大的君王形象讓世界矚目。為了解決身高問題,他頭戴一頂高聳的假發,足登一雙高跟鞋。一到特殊場合,他就穿上這雙用軟木做的五英寸高的高跟鞋,上面裝飾著各種表現法軍戰斗勝利的袖珍畫像。他那高跟鞋的腳踵處的皮革染成了紅色,這個色彩後來就象徵著貴族的成員。鞋子的顏色常常象徵著權力。公元800年,查理曼大帝接受教皇利奧三世加冕,成為羅馬帝國的皇帝,在征服了歐洲大部之後,查理曼大帝穿著令人難以置信的紅皮鞋,上面綴著黃金和祖母綠,與他鑲嵌著珠寶的皇冠相映成趣。紫紅色也是一種皇家鞋子的顏色,羅馬帝國初期,只有皇帝能穿紫紅色皮製的涼鞋,上面綉著金線,腳背上有隻金色的雄鷹。根據羅馬法律,誰要是敢於穿同樣的鞋子,就會遭到流放,失去所有的財產。有些羅馬統治者對其臣民穿的鞋子顏色和裝飾非常挑剔,奧勒良皇帝就曾宣布,除了他本人和繼任人之外,任何人都不許穿紅鞋。赫里奧嘎巴魯斯皇帝禁止任何女性用黃金和珠寶做鞋子的裝飾,除了貴族中級別最高的女性之外。
鞋子不僅能夠反映地位,而且也很能說明某位領袖的哲學思想。托馬斯·傑斐遜(1743——1826)於1801年就任美國第三屆總統,他足登結著鞋帶的牛津鞋登上總統寶座。「牛津鞋」鞋面很低,早在1640年就由英國牛津大學的學生引進。但那時鞋帶還很新鮮——所以傑斐遜一出現便引起了某種轟動。傑斐遜並不想在時裝領域獨領風騷,他只不過是1785年到1789年任美國駐法公使時受到嶄新的革命精神的影響而已。法國人已經放棄了銀扣帶,轉而使用鞋帶,因為他們認為這更「民主」。軍用皮靴也曾用作象徵物,當法國的拿破崙(1769——1821)奪取大權,於1804年自封為皇帝,在教皇庇護七世主持的一場典禮中,他在鞋具方面引導了一場全新的潮流。
拿破崙特別欣賞羅馬帝國的藝術和服裝,最喜歡皮靴前面高過膝蓋,但後面則切割得稍短,便於行走。為了保持必要的亮光,皮靴上面用特殊的油脂和蠟的混合物打光,不允許有一塊發暗的斑點。1815年英軍在滑鐵盧一役大敗拿破崙,統領英軍的威靈頓公爵曾出人意料地說,他之所以能在軍事上取得成功,主要是因為他的士兵屬於「歐洲鞋穿得最好的人」。就像拿破崙一樣,威靈頓也是一個皮靴迷。

時裝鞋與高跟鞋
是誰帶頭搞起時裝鞋的呢?也許是從前那些國王或王後和其他有權有勢的人。17世紀,查爾斯二世(1630——1685)號稱「快活的君王」,他喜歡跑馬、賭博、擁翠偎紅,腳上穿的鈍頭鞋面上總要綴著絲綉的玫瑰花。朝廷的其他富有的男男女女也都效仿這位快活君王的風格,競相在豪華和色彩上攀比。有時候,最有錢有勢的人也會從工人階級穿過的鞋子上面照抄鞋樣。1555年pumps(註:英文中含有「泵」之意)第一次在英格蘭被描繪為「薄鞋」,不用系鞋帶,但像泵一樣緊緊吸附在腳上。這種淺口鞋用軟木或皮革做底,專為奔跑的男僕設計,他們在主人的車旁跑動,車子一停下來,就要准備替主人開門。到了1730年,年輕人、富人和躁動不安的人都時興起這種鞋樣來,此時它的料子已經用上天鵝絨了。
鞋跟的發明促成了最戲劇性的時裝變化。起先,鞋跟也許產生於一種很實際的需要,為的是不讓裙邊沾濕雨水、泥水和雪水。近東的婦女也許在五百年前就已經發明了「chopines」(即軟木高底鞋)。土耳其的婦女所穿的「超平」就像袖珍高蹺,有八英寸高,木製,裡面的襯墊是祖母綠和銀絲。一根根皮帶像涼鞋鞋帶一樣從周圍把腳縛住。16世紀,義大利威尼斯腳穿「超平」的婦女如此之多,以至一位遊客說,這個國家好像到處都是會走路的五朔節花柱。很快這種時髦傳到了法國和英國,在那兒,「超平」高到了18英寸!
這種踩高蹺的鞋子並沒有完全吸引住人們。16世紀前期,一位無名的義大利鞋子設計師想出了一個奇妙的解決方法:鞋可以高起來,但卻不像「超平」那樣笨拙。當凱薩林·德·美第奇從義大利啟航,去與奧爾良公爵完婚時,她的行李中帶上了一樣特別的東西:法國將要見到的第一雙高跟鞋。
鞋子的前面是軟木楔子,後跟較高,這就讓凱薩林有了她需要的身高,能夠直接地盯著看她未來的丈夫了。她丈夫後來成了亨利二世國王,高跟鞋跟著火爆起來。鞋匠們開始為左右腳製作不同的鞋底了(而不是像原來那樣「直筒的」)。然而,這種軟木或木頭製作的鞋子跟高三四英寸,甚至達五英寸,穿鞋者的腿常常會腫脹起來,婦女為了不致跌倒,走路時仍不免像走高蹺般地晃來晃去。法國人把這種新式高跟鞋具叫做「chaussureaport」,又叫「橋鞋」(因為下面的拱形)或「嗒嗒鞋」(因為鞋子發出的聲音)。

一、鞋的歷史源遠流長
鞋起源於何時?又是由誰發明的呢?現在無從考證,但歷史表明,我國不僅是服裝文明古國,也是製造鞋的文明古國。大約在五千年前的舊石器時代,原始人在用骨針縫制獸皮衣服時,也縫制獸皮鞋子,用以護腳,追尋措物。鞋,是履、靴、鞋、屐的統稱,古時稱鞜(音榻)、靸(音灑)或履,也有稱為履(屨)、屩、屐、鞮(音低)。履、屨為同一物,只是穿著時代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稱謂,漢前稱屨,多為由麻、葛等製成的單底鞋,如春秋時代編撰的《詩•魏風•葛屨》載:「糾糾葛屨」。後漢稱履,它是由麻、絲製成的鞋。屩系草鞋。據東漢劉熙所撰《釋名·釋衣服》記載:「屩,草履也……出行著之,屩屩輕便,因以為名也。」屐也是鞋子的一種,通常指木底,或有齒,或無齒;也有草制或帛制的。《釋名•釋衣服》載:「帛屐,以帛作之,如屩之。不曰帛屩者,屩不可踐泥也,屐可以踐泥也。此亦可以步泥而滾之,故謂之屐也。」另據《宋書·謝靈運傳》載:「靈運常著木屐,上山則去前齒,下山則去後齒。」古代的「鞮」是指用獸皮做的鞋,高筒稱靴。「靴」是指高到踝骨以上的長筒靴,它是隨胡服的傳入才逐漸普及的,在漢代後才大量出現,到了唐朝才普及。《晉書•劉兆傳》:「嘗有人著靴騎驢,至兆門外。」靴的特點是保溫性強,在泥土、沼澤中行走,便於騎馬等。「鞜」也是指用獸皮做的鞋。據《漢書·揚雄傳下》載:「躬服節儉,綈衣不敝,革鞜不穿。」「靸」則是指拖鞋。《急就篇》卷二載:「靸革是昂角褐襪巾。」顏師古註:「靸謂韋履,頭深而兌,平底者也。今俗呼謂之跣之。」亦名靸鞋。三代皆以皮為之,始皇二年改用蒲制,從晉到唐多甩草制,梁武帝時曾用絲制。據陶宗儀所撰《輟耕錄》卷十八「靸鞋」載:「西浙之人,以草為履而無跟,名曰靸鞋。」此時已提出拖鞋也是鞋的一種。據考證,早在四千年前的夏朝,人們已開始穿草鞋。在三千年前的《周易》中已有「履」字記載,並明確履就是鞋。東晉時,著名詩人謝靈運發明了「謝公屐」,屐底有齒,上山時用前齒,下山時用後齒,是理想的登山鞋。為此,唐朝大詩人李白在《夢游天姥吟留別》中寫下了「腳著謝公屐,身登青雲梯。半壁見海日,空中聞天雞。」的著名詩句,生動地描繪了詩人登臨高聳人雲的天姥山,盡情享受「神仙世界」綺麗的樂趣。
南北朝時期,傳說有一女子做布鞋,內里用香墊子,鞋底用麻繩納成蓮花圖案。這種鞋踏在泥土上會留下美麗的蓮花圖案,時人稱這種鞋為「步步生蓮鞋」。在唐代還有人發明了適宜步行的遠游鞋。據說,大詩人李白很愛穿這種鞋,爾後,許多文人墨客爭相效仿,它的出現要比現在風靡全球的旅遊鞋早一千多年。據傳說,在古代的齊魯大地,還流行一種面上用牛皮包的鞋,名日「踢死牛」,可與現代的優良足球鞋相媲美。
至於屐,一般採用木製。相傳在春秋戰國時期,晉文公流亡國外19年,即君位後封賞隨從。其中有一個名叫介子推的臣子,他不願接受晉文公的封賞,於是隱居深山,敦請不仕。晉文公一怒之下,以焚山相脅,而介子推抱樹焚死。事後,晉文公甚為哀惜,便以此樹製成木屐以作紀念,於是木屐在民間廣為流傳。據考證,古代百姓穿木屐,一是為了涼爽,行走硬朗;二是為了防濕,尤其是潮濕陰雨的南方,常把木屐作為雨鞋穿用。在明末清初,仕女和小孩多穿紅色木屐,而男子則穿黑色木屐,成為日常生活中的便鞋。即使是姑娘出嫁,也要漆畫彩屐作為妝奩。
在古代,鞋、靴、屐是分得很清楚的,特別是什麼場合穿靴,什麼場合穿鞋或屐,都有嚴格的規定。在我國歷史上,有關鞋的傳說很多,如「鄭人買履」(《韓非子·外儲說左上》:「鄭人有且置履者,先自度其足而至其坐,至三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日:『吾忘持度。』反歸取之,及返,市罷,遂不得履。人曰:『何不試之以足?』曰:『寧信度,無自信也。」)、「削足適履」(《准南子·說林訓》:「夫所以養而害所養,譬擾削足而適履,殺頭而便冠。」),「寇準背靴」以及「穿小鞋」等等,都是家喻戶曉的典故和傳說。這些富有哲理的典故和傳說給人們帶來許多啟迪和警示。由此可見,鞋不僅是人類征途上的助跑物,而且也是人類智慧的結晶。

Ⅱ 那些整天穿著尖頭、細高跟鞋的女人們不覺得腳痛且很累嗎

誠然,一個很隨性甚至不在乎外在形象的女人,出門在外也許會穿各種旅遊鞋、甚至拖鞋,但是穿著高跟鞋的女人顯然在視覺效果上絕對高人一等,而且氣質優雅、氣場十足。其實穿上高跟鞋對於女人的意義,絲毫不亞於在臉上塗脂抹粉;一個完美的女人,想要樹立自己i時尚潮流的美感形象,不但需要從頭做起打造完美發型,保持細嫩肌膚,搭配時尚衣裝,更需要從腳做起,挑選適合自己腳型、符合場合氣氛的漂亮高跟鞋。

有很多女人穿高跟鞋感覺很累,其實只是重心沒找對。很簡單,如果你全部的重心都壓在一個點或一條線上,當然累,而且高跟鞋更累;但是如果你試著把身體重心放在前腳掌和細高跟之間,均勻地分布在一個平面上,就不會太累了。而正確的行走姿勢,一定是鞋跟先著地,然後才是前腳掌,身體的重心不斷在左右腳跟和腳掌之間移動,當然步幅不能太大。

Ⅲ 有關「黛安娜」

Diana,即聖女黛安娜
黛安娜是希臘神話中的獵神。獵人阿克托安偷看黛安娜和她的仙女們沐浴,黛安娜使阿克托安變成一頭小鹿,結果被他自己的獵犬咬死
PS,阿克托安有很多種漢譯方法

這件事發生在山邊,地下淌滿了許多野獸的血,這時候正當中午,人影縮短,太陽和東、西的距離正好相等。年輕的阿克泰翁和獵友們正在荒野中前進,他和善地對他們說:「朋友們,我們的網和長槍都滴著野獸的血了,今天我們的運氣不錯。等到黎明女神再一次登上紅車把白晝請回來的時候,我們再繼續我們打算作的事情。日神現在已經走到中天,它的熱氣已把地面烤裂。停止你們現在作的事情吧,把這些網於背回去。」人們照他的吩咐作了,停止了勞動。

這地方有一個長滿了針松和翠柏的山谷,名叫伽耳伽菲,是圍著腰帶的黛安娜常還游息的地方。在山谷幽深之處,有一個隱蔽的山洞,這不是人工開鑿的,而是大自然巧妙作成的,足可以和人工媲美。大自然在輕沙石上鑿了一座拱門,門的一邊有一道清泉,細流潺湲,流進一片池塘,池塘四圍都是青草岸。在林中游獵的女神黛安娜游倦的時候,常在澄徹的池水裡沐浴她那不嫁之身。這一天,她又來到了山洞,把獵槍、箭袋和鬆了弦的弓交給她的專管武器的侍女,另一位女仙拾起了她卸下的衣裝,還有兩人替她把涼鞋從腳上解下。梳頭的侍女比別人更加手巧,把披在黛安娜肩上的頭發攏成一個髻子,而自己的頭發卻暫且披散著。其餘的人,諸如涅菲勒、許阿勒、刺尼斯、普塞卡斯和菲阿勒就取瓮汲水,倒在黛安娜身上。

黛安娜正在池邊像平日一樣沐浴的時候,卡德摩斯的外孫阿克泰翁正好完結了一天的圍獵,無意中到了這座樹林里,這是個陌生的地方,不知道往哪邊舉步才好,不覺就走進了黛安娜的山洞,這也是命中註定的。他剛走進泉水噴濺的山洞,裸體的女仙們看見有男人,便捶胸大叫起來,她們突然發出的尖叫聲響遍了樹林。她們趕緊把黛安娜團團圍住,用自己的身體遮蓋黛安娜的身體。但是女神黛安娜比眾神女高出一頭,別人還是能看出她身上沒有披衣服,她的臉便紅了起來,就像太陽的斜輝照在雲上生出的紅霞一樣,又像黎明時刻東方的玫瑰色。盡管女仙們把她圍得很緊,她還是側著身子,向後看了一眼。她恨不得弓箭在手才好,但是這時候手裡只有水,她便把水向青年的臉上潑去,她一面泄忿,把水潑去,一面詛咒他不得好結果,她說:「你現在要願意去宣揚說你看見我沒有穿著衣服,你盡管說去吧,只要你能夠。」她只說了這一句,但是經她撒過水的頭上就長出了長壽的麋鹿的犄角,他的頭頸伸長了,他的耳朵變尖了,手變成了蹄子,兩臂變成了腿,身上披起了斑斑點點的皮。最後,她給了他一顆小膽。奧托諾厄的英雄兒子拔腳就跑,他也不明白為什麼自己會跑得這么快。在一片清水池塘里,他看見了自己的面貌和犄角,他想說:「哎呀」,但是他說不出話來。他低聲嘆息,他所能發出的聲音只有嘆息了,眼淚不覺從新長的臉上流了下來,只有神智和以前一樣。怎麼辦呢?回到王宮去呢,還是在樹林里藏起?回去,實在會羞死人;不回去,又害怕。

正在進退維谷的時候,他看見了自己的獵犬。這一群狗正在追尋獵物,竄山跳澗,爬上人跡不到、難以攀登、無路可通的懸崖。他看見了,立刻逃命;他現在逃命的路,正是當日追逐野獸的路。他一心想喊:「我是阿克泰翁!你們不認識自己的主人了么?」但是他力不從心,說不出話來。獵犬的吠聲響徹雲霄。「黑毛狗」先上來一口咬住他的脊背,另一條名叫「降野獸」,也上來了。「爬山虎」咬住了他的肩膀。這幾條狗比方才那些出動得遲些,但是它們在山上找到了捷徑,反比那些跑得快了。它們把主人纏住之後,其餘的狗也趕到了,一個個把尖牙往主人身體里咬,直到後來,他身上沒有一處沒有傷痕。他呻喚著,他的聲音雖然不像人聲,但也不是鹿所能發出的。這慘痛的呼聲索回在他所熟悉的山巒間。他屈膝跪下,好像在喊冤,又像在祈禱,他把臉轉過來,默默地看著它們,用眼光代替了求救的手臂。但是他的獵友們不知他是誰,照舊吶喊,驅狗上前,一面回顧四方,尋找阿克泰翁,以為他在很遠的地方。他聽見自己的名字就把頭轉過來,但是獵友們卻埋怨他不在場,埋怨他懶,不能來看看獵物被捉的景象。他倒的確很希望自己在遠方,而事實上他卻在場。他只希望看到自己的獵犬所作的野蠻的事,並不願親身體驗。它們從四面八方把他圍住,把嘴一味地往他肉里鑽,把一個化作麋鹿的主人咬得血肉模糊。據說他受了無數創傷而死之後,身佩弓箭的黛安娜才滿意了。

Ⅳ 《《刺玫瑰》——權謀下的職場麗人(上)》最新txt全集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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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預覽:
修改稿從第9頁開始
作者:文淵閣老
qq:290586616
《刺玫瑰》——權謀下的職場麗人故事梗概:
在當今社會不斷發展的今天,人們在社會上的生存更加困難。在一個即將改制的企業中,一名柔弱的女會計因為不能屈從於他的那些貪婪的上司們的意志而面臨失業。女會計在萬般無奈之下奮起反抗,以手中所掌握的把柄相制衡,最後保住了生計。這是生活中的一個真實故事,小說的人物都能找到原型,只不過用了化名而已。故事情節略有加工,但仍不失其本來脈絡。情節曲折,驚心動魄。(上集全文共十八萬字)
創作激情自述:
傳奇的時代造就傳奇的人物,產生傳奇的故事。當今社會競爭激烈,可寫可記的人和事件很多。但能引起作者有如此強烈創作慾望的事件可能也只有本文所反映的這件事情。在得知事件的原委之後,一種創作沖動難以遏制,以至作品寫成之後,筆者仍不能從中解脫,仍有一種繼續創作下去的強烈慾望。隨著以後事件的發展,筆者所欲觸及的范圍已經超出了作品和事件本身,……
應該是你需要的吧

Ⅳ 半身黑裙配什麼鞋子

1、黑色半身裙+一字高跟涼鞋
首先給大家分享的第一款鞋子就是非常時髦的一字高跟涼鞋,這種一字高跟涼鞋對於我們搭配裙子是非常好看的,而且還會很好看。黑色的裙子配上高跟鞋會顯得我們更加的有女人味,而且也會顯得更加的有氣場,所以這也是小編這樣給大家推薦的原因之一。一字高跟涼鞋是非常受歡迎的,大家也經常可以看見一些女明星出席各種場合的時候也會穿這種一字高跟涼鞋,因為不僅可以讓我們顯腿長,而且還可以讓我們的衣服變得更加的時尚。除此之外,我們穿上高跟鞋也可以讓我們變得更高,所以這種搭配也是非常適合矮個子女生的,大家可以根據自己喜歡的鞋子顏色,來選擇一字高跟涼鞋,因為黑色半身裙不論是搭配上什麼顏色的高跟鞋都會非常的搭配,不會有違和感,所以大家不用擔心搭配得不好看。
2、黑色運動褲+休閑鞋
休閑鞋搭配上休閑風格的黑色半身裙,會顯得更加的好看,而且還可以讓我們的整體服裝變得更加的好看,而且我們的衣服看上去會十分的和諧,所以大家完全可以給自己的休閑黑色半身裙搭配殺那個一雙休閑鞋,這樣在風格的搭配上也是非常的復合,不會有違和的感覺,而且我們這樣搭配的時候也可以非常的方便,走路不會累腳,而且我們平常出門這樣搭配也很方便。

Ⅵ 求一部黑道小說的名字,女主號稱貌似是刺玫瑰還是什麼玫瑰,擅長用毒,有兩種貌似沒有解葯

我也想知道這書名。以前看過,現在想再看一遍。。最開始女的喜歡他哥哥,後來又慢慢的喜歡上了虐他的男主

Ⅶ 小女孩穿什麼顏色的涼鞋

我個人覺得小女孩穿粉色或者紫色的涼鞋比較好,因為這兩個顏色特別的適合小女孩,既能夠體現出青春活力又能使整個人看起來特別的可愛,所以我個人覺得小女孩穿粉色或者紫色的涼鞋

Ⅷ 關於《安娜的故事》的具體內容

Diana,即聖女黛安娜
黛安娜是希臘神話中的獵神。獵人阿克托安偷看黛安娜和她的仙女們沐浴,黛安娜使阿克托安變成一頭小鹿,結果被他自己的獵犬咬死
PS,阿克托安有很多種漢譯方法

這件事發生在山邊,地下淌滿了許多野獸的血,這時候正當中午,人影縮短,太陽和東、西的距離正好相等。年輕的阿克泰翁和獵友們正在荒野中前進,他和善地對他們說:「朋友們,我們的網和長槍都滴著野獸的血了,今天我們的運氣不錯。等到黎明女神再一次登上紅車把白晝請回來的時候,我們再繼續我們打算作的事情。日神現在已經走到中天,它的熱氣已把地面烤裂。停止你們現在作的事情吧,把這些網於背回去。」人們照他的吩咐作了,停止了勞動。

這地方有一個長滿了針松和翠柏的山谷,名叫伽耳伽菲,是圍著腰帶的黛安娜常還游息的地方。在山谷幽深之處,有一個隱蔽的山洞,這不是人工開鑿的,而是大自然巧妙作成的,足可以和人工媲美。大自然在輕沙石上鑿了一座拱門,門的一邊有一道清泉,細流潺湲,流進一片池塘,池塘四圍都是青草岸。在林中游獵的女神黛安娜游倦的時候,常在澄徹的池水裡沐浴她那不嫁之身。這一天,她又來到了山洞,把獵槍、箭袋和鬆了弦的弓交給她的專管武器的侍女,另一位女仙拾起了她卸下的衣裝,還有兩人替她把涼鞋從腳上解下。梳頭的侍女比別人更加手巧,把披在黛安娜肩上的頭發攏成一個髻子,而自己的頭發卻暫且披散著。其餘的人,諸如涅菲勒、許阿勒、刺尼斯、普塞卡斯和菲阿勒就取瓮汲水,倒在黛安娜身上。

黛安娜正在池邊像平日一樣沐浴的時候,卡德摩斯的外孫阿克泰翁正好完結了一天的圍獵,無意中到了這座樹林里,這是個陌生的地方,不知道往哪邊舉步才好,不覺就走進了黛安娜的山洞,這也是命中註定的。他剛走進泉水噴濺的山洞,裸體的女仙們看見有男人,便捶胸大叫起來,她們突然發出的尖叫聲響遍了樹林。她們趕緊把黛安娜團團圍住,用自己的身體遮蓋黛安娜的身體。但是女神黛安娜比眾神女高出一頭,別人還是能看出她身上沒有披衣服,她的臉便紅了起來,就像太陽的斜輝照在雲上生出的紅霞一樣,又像黎明時刻東方的玫瑰色。盡管女仙們把她圍得很緊,她還是側著身子,向後看了一眼。她恨不得弓箭在手才好,但是這時候手裡只有水,她便把水向青年的臉上潑去,她一面泄忿,把水潑去,一面詛咒他不得好結果,她說:「你現在要願意去宣揚說你看見我沒有穿著衣服,你盡管說去吧,只要你能夠。」她只說了這一句,但是經她撒過水的頭上就長出了長壽的麋鹿的犄角,他的頭頸伸長了,他的耳朵變尖了,手變成了蹄子,兩臂變成了腿,身上披起了斑斑點點的皮。最後,她給了他一顆小膽。奧托諾厄的英雄兒子拔腳就跑,他也不明白為什麼自己會跑得這么快。在一片清水池塘里,他看見了自己的面貌和犄角,他想說:「哎呀」,但是他說不出話來。他低聲嘆息,他所能發出的聲音只有嘆息了,眼淚不覺從新長的臉上流了下來,只有神智和以前一樣。怎麼辦呢?回到王宮去呢,還是在樹林里藏起?回去,實在會羞死人;不回去,又害怕。

正在進退維谷的時候,他看見了自己的獵犬。這一群狗正在追尋獵物,竄山跳澗,爬上人跡不到、難以攀登、無路可通的懸崖。他看見了,立刻逃命;他現在逃命的路,正是當日追逐野獸的路。他一心想喊:「我是阿克泰翁!你們不認識自己的主人了么?」但是他力不從心,說不出話來。獵犬的吠聲響徹雲霄。「黑毛狗」先上來一口咬住他的脊背,另一條名叫「降野獸」,也上來了。「爬山虎」咬住了他的肩膀。這幾條狗比方才那些出動得遲些,但是它們在山上找到了捷徑,反比那些跑得快了。它們把主人纏住之後,其餘的狗也趕到了,一個個把尖牙往主人身體里咬,直到後來,他身上沒有一處沒有傷痕。他呻喚著,他的聲音雖然不像人聲,但也不是鹿所能發出的。這慘痛的呼聲索回在他所熟悉的山巒間。他屈膝跪下,好像在喊冤,又像在祈禱,他把臉轉過來,默默地看著它們,用眼光代替了求救的手臂。但是他的獵友們不知他是誰,照舊吶喊,驅狗上前,一面回顧四方,尋找阿克泰翁,以為他在很遠的地方。他聽見自己的名字就把頭轉過來,但是獵友們卻埋怨他不在場,埋怨他懶,不能來看看獵物被捉的景象。他倒的確很希望自己在遠方,而事實上他卻在場。他只希望看到自己的獵犬所作的野蠻的事,並不願親身體驗。它們從四面八方把他圍住,把嘴一味地往他肉里鑽,把一個化作麋鹿的主人咬得血肉模糊。據說他受了無數創傷而死之後,身佩弓箭的黛安娜才滿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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