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蘭花號碼
1. 中國蘭花交易中心網是個賣假花的騙子網站嗎,有誰被騙過
1、報警。需要說明的是,各地的報警電話都是110,不會是其他的號碼。報警後,雖說內挽回損失的希容望不大,但還有萬一的機會。2、長點心。以後別再上這種當。要牢記這句古語:「吃一塹,長一智。」也不要再相信天上掉餡餅的事了。特別是像網k絡h刷t單,網a絡a兼a職之類的騙局。3、把自己的經歷說出來,警示他人。讓善良的無辜之人不再上當受騙。4、需要強調的是,不要相信網路黑客什麼的會給你找回錢財,全部都是先收你費,然後把你拉黑的。相信黑客能找加被騙錢財的,往往是另一個騙局的開始。5、如果是支付寶轉賬,這是即時到賬交易,一旦支付成功,款項就已經進入他人賬戶,無法退回。可以嘗試聯系支付寶的工作人員,反饋被騙情況。把對方支付寶賬戶舉報核實,如果核實情況屬實,支付寶會把對方賬戶進行相應的監管和限權,以免其他人繼續受騙。
2. 怎樣在拍賣會上交易國蘭
名蘭拍賣會是國蘭交易的一種重要形式,這類拍賣會多在蘭博會或蘭展期間進行,其交易方式如下:
首先由拍賣者向組織拍賣機構申請委託蘭花拍賣,組織拍賣機構在接到申請後會委派蘭花專家組的專家對要拍賣的蘭花進行鑒定。拍賣者要自行報出該蘭花拍賣的底價,由專家確認底價並同意接受委託進行拍賣後,與拍賣者簽定拍賣委託書。
競買者應購票進場,購票時要進行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登記,並領取與自己姓名登記相對應的編號競買牌,或者連同寫牌用的碳素筆一起領取。
競拍前先由專家組的專家介紹對該拍賣蘭花的鑒定意見,並由競買者參觀提問,共30分鍾。然後由主拍人簡介拍賣蘭花的情況,並報價起拍。
競買者在起拍後30秒鍾內舉起自己的競買牌。如果無人競買,則競拍下一盆蘭花。
競買者如超過2人,則由主拍人按底價的約定的百分比加價再次報價,競買者在報價後30秒內舉起自己的競買牌。如此依次類推,直到只有一個人舉競買牌,在1分鍾內再無人舉競買牌則主持人以木錘定音成交。
競拍結束後,獲得該蘭花的競買者應在工作間按成交價繳納現金,領取「律師見證書」,並取走蘭花。
拍賣者在工作間領取拍賣所得,在拍賣所得中應扣除委託書中應交組織拍賣者的費用。
由於在拍賣會上拍賣蘭花,成交後賣者必須向組織的拍賣機構交納約10%的手續費,而且手續繁瑣,很多人寧願私下間進行交易,也不願意將名蘭交由拍賣會拍賣。因此,以拍賣會的形式交易蘭花並不多見。
3. 蘭花是什麼生肖
1. 在《搜神記》中,蘭花被認為是兔子這一生肖的代表花卉。其他生肖的花卉包括:鼠——梅花,牛——荷花,虎——桃花,龍——梨花,蛇——竹花,馬——杏花,羊——櫻花,猴——松樹,雞——蓮花,狗——菊花,豬——桂花。
2. 蘭花與兔子生肖有著密切的聯系。
3. 蘭花是蛇的生肖幸運花。同時,鼠的生肖幸運花包括百合花、紫羅蘭和鈴蘭,牛的生肖幸運花有鬱金香、萬年青,虎的生肖幸運花是富貴菊,龍的生肖幸運花有龍吐珠和采蓮草,馬的生肖幸運花包括海棠花、慈姑花和茉莉,羊的生肖幸運花是康乃馨、報春花和愛麗絲,猴的生肖幸運花是菊花,雞的生肖幸運花有劍蘭、鳳仙花和雞冠花,狗的生肖幸運花是玫瑰花、文心蘭和惠蘭,豬的生肖幸運花包括綉球花、豬籠草和太陽菊。
4. 蘭花是兔子的代表花卉,相關的號碼可以出04、06、40。
5. 雖然在中國傳統生肖文化中沒有規定哪個生肖配哪種花,但一些花卉與生肖的關聯如下:鼠——梅花,牛——荷花,虎——桃花,兔——蘭花,龍——梨花,蛇——竹花,馬——杏花,羊——櫻花,猴——紫薇,雞——蓮花,狗——菊花,豬——桂花。
6. 蘭花被認為代表著兔子的生肖。
7. 有關生肖花卉的傳說和送花習俗,流傳於民間,但具體的花卉與生肖搭配可能因地區和版本而異。
8. 在十二生肖中,每個生肖都有其特定的花卉象徵,如鼠的梅花、牛的荷花、虎的桃花等,而蘭花則被指定為兔子的花卉。
9. 生肖花卉的傳說豐富了中國傳統文化,增添了趣味性和象徵意義。
10. 送蘭花這一習俗,可能與民間傳說或特定地區的風俗有關,但具體起源和含義可能已不可考。
4. 蘭花女的傳說(50字)
前一段時間,一名叫沈立文的人通過網路廣泛傳播對我的不利影響,給我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200多萬元買到假蘭花,蘭花騙子逍遙法外」這就是這個無恥之徒再次對我無中生有,惡語中傷的鐵證。一些好友看到了他在搜狐網、中國蘭花網等網站憑空編造的惡毒文章後,不斷地勸我該出來說說話了,也該為自己辯解辯解。其實,對我來說,我在等!
等什麼呢?
讀過他--沈立文的文章的讀者也許注意到,我--呂菜華在和這個無恥之徒打一個名譽權官司!我把沈立文、雲南《生活新報》及其記者趙傳燈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賠償我的名譽損失。我在等人民法院的判決,我要用人民法院的判決來證明我的清白!我認為這才是最具有說服力的。否則,我再說多少,聰明的網友都只會說我缺乏證據。
現在好了,等來了人民法院的判決。
<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 2009 )官民一初字第 1340 號
原告呂菜華,女, 1966 年 7 月 16 日出生,漢族,雲南省宣威市人,個體戶,住昆明市西山區.東寺街雲辰花園 1 幢 3 單元 701 號。身份證號碼:532224196607162124。
被告沈立文,男, 1968 年 2 月 16 日出生,漢族,雲南省宣威市人,個體戶,住昆明市官渡區小街春城蘭都 B 幢 13 一 15 號。身份證號碼:532224196802164539 。
被告周曉暉(筆名趙傳燈),男,1965 年 8 月 16 日出生,彝族,雲南省大姚縣人,生活新報社記者,住昆明市春城路 62 號證券大廈二樓。身份證號碼:532326196508160359。
被告生活新報社。住所:昆明市春城路 62 號證券大廈二樓。法定代表人魏源海,副社長。
原告呂菜華訴被告沈立文、被告周曉暉、被告生活新報社名譽權糾紛一案,本院於 2009 年 3 月 3 日立案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 2 的 9 年 4 月 21 日和 5 月 20 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呂菜華及委託代理人,被告沈立文及委託代理人,被告周曉暉的委託代理人,被告生活新報社的委託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被告趙傳燈於 2009 年 2 月 11 日在 《 生活新報 》 的 A12 版面巨幅標題發表題為 《 200 多萬元買蘭花,開花成了「糞草」 》 的文章,文章首部大標題標明:「買賣雙方各執一詞;警方正在偵辦此案」;這篇文章中的首部,十分醒目的用黑大標題標明:「買一株名貴的奇花異草要花上百萬的例子已屢見不鮮,而有人看準了賤買蘭花高價拋售可以賺大錢的商機,結果因為自己不懂行,將本不值錢的普通蘭花當作名貴蘭花購進,等開了花才知道遭遇了騙局。來自宣威的沈立文就是其中之一: 4 年前初涉蘭市的他花 200 余萬元買下一批「名貴」的「馨海蝶」蘭花,養了幾年後蘭花開了,才發現原來是一些每株價格僅為三五元的普通蘭花」。被告趙傳燈在該篇文章同時用黑大標題標明「省蘭協:鑒定物為一般蘭花」,同時被告趙傳燈在文章中惡意宣稱:記者從雲南省蘭花協會鑒定委員對沈立文送去的「馨海蝶」、「麗江星蝶」和「三星蝶」 3 個品種的蘭花鑒定函中看到,該會組織專家進行辨別和鑒定,結果都屬於蓮瓣蘭變種蘭花的蘭花。從直觀上看,上述蓮瓣蘭變種蘭花的花型、花瓣上的彩點(塊)等特徵辨別判斷屬一般品位的蘭花,現在市場價一般在 3 至 5 元人民幣一苗」,暗指原告為賣假者,已有權威部門認定。而在該篇文章結尾時又說「目前,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正在偵辦此案」,直接影射原告己成為公安機關立案查處的犯罪嫌疑人,由此可見,被告趙傳燈的用心實屬險惡。上述文章是被告沈立文與被告趙傳燈懷著險惡用心,惡意串通,共同編造的虛假事實,但只要一讀到這篇文章,卻又必然讓人對原告的行為、道德品質產生重大的懷疑、誤解。正是這篇用虛假事實編造的文章,嚴重破壞了原告的名譽,在原告的親朋好友、生意夥伴和社會上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名譽權。被告 《 生活新報 》 對被告趙傳燈惡意編造虛假事實大篇幅嚴重失實的報道文章不審查核實,放縱被告趙傳燈惡意損害原告名譽; 2009 年 2 月 12 日雖經原告登門向被告 《 生活新報 》 相關負責人反映並講明事實真相後,被告 《 生活新報 》 不僅不核實、阻止,反而放任縱容被告趙傳燈、沈立文以 《 生活新報 》 之名和網路平台向全國相關網站肆意傳播、擴大、擴散對原告的名譽肆意損害。綜上所述,三被告的上述名譽侵權行為嚴重敗壞了原告的名譽,在社會上對原告的聲譽、信譽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和經濟損失。特起訴,請求判令: 1 、被告沈立文立即停止對原告的名譽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公開在 《 生活新報 》 第一版上連續三日刊登賠禮道歉文章(內容需原告同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