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采蘭花
① 採集蘭花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中國大部分省區都有不同種類的半屬植物。一般來說,地生蘭多生於溫專帶和亞熱帶地區;屬附生蘭多生於熱帶、亞熱帶地區。上山採集野生蘭,對於發現新品種,選擇優良雜交親本,均有著重要意義。在採集過程中,要考慮到選擇花期、提高成活率,當地氣候及當地蘭花土壤干濕。各地的生長環境不同等因素,同時要做好注意安全、防火、不誤闖禁區、做好採挖記錄等工作。在蘭花養殖、經營過程中,由於蘭商對一些新奇蘭花品種的瘋狂炒作,曾一度使得蘭花的價格異常升高,不斷出現「天價蘭花」。在巨大經濟利益驅使下,出現了對野生蘭花資源的大規模毀滅性採集,並導致不少蘭花野生境地遭到極度破壞。為此,國家採取了設立禁采保護區、建立品種保護級別、完善野生資源立法,以及對不法採集者嚴加處罰等保護措施。從長期、有效利用蘭花資源,尊重、崇尚環保的角度出發,蘭友們應當樹立科學、合理、環保、守法的蘭花採集意識。蘭花分別為貴陽市市花、浙江省花。
② 在我國挖野生蘭花是否犯法
是犯法的,野生蘭花屬國家二級保護植物,是受國際公約保護的珍稀植物,嚴禁採挖和銷售;我國《刑法》規定,採挖、收購蘭花達到一定情節就構成非法收購或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③ 如何上山采野生蘭花
上山采野生來蘭花秘訣是多去自陰涼的地方,蘭花非常喜歡陰,多生長在背陽光一面的山裡,也就是山的陰面。
蘭花主要集中在樹林里、水邊或者高草叢中,少數也可以生長在山頂,在採集野生蘭花之前要做好一系列的准備工作,主要包括對於野生蘭花的資源調查、工作器械以及采後栽培場所的准備等等,採集的時候,若土壤松軟,可以雙手從下方拔起,但是不可以傷害到根部,因為蘭花根系分布比較廣,最好用小鐮刀挖松四周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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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栽前護養:剛採集或買回的野生蘭要及時放置陰涼處解開,避免發熱燒壞。若暫時不栽植於盆,可鋪平放在地皮上,用濕沙和潮土臨時掩埋根部,見干時可適當在葉面上噴水。
2、除雜消毒。修剪掉假鱗莖上的植物、腐爛的空根以及染有病蟲害的葉片,用清水洗凈,晾乾後再用0.2%的高錳酸鉀,淋灑全草,待晾乾後栽種。
3、盆土配製:盆土以山基土、竹根泥、山紅土、山坳灰黑表土為好,也可少量摻一些河沙混合使用。如能經過蒸氣、日光曝曬消毒更好。
④ 挖蘭花是否犯法
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山上是蘭花是別人栽種的,那麼屬於私人財產,受法律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他人未經同意挖取屬於侵犯他人私有財產,屬於違法行為。
即使是野生蘭花也不能挖。中國已加入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華盛頓公約,CITES),將包括蕙蘭在內的所有蘭科植物列入附錄I和附錄II。
該公約第二條基本原則的第四款明確規定,「除遵守本公約各項規定外,各締約國均不應允許就附錄Ⅰ、附錄Ⅱ、附錄Ⅲ所列物種標本進行貿易。」
也就是說所以蘭科的植物都屬於保護植物。不能交易,挖自然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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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花(學名:Cymbidiumssp.):附生或地生草本,葉數枚至多枚,通常生於假鱗莖基部或下部節上,二列,帶狀或罕有倒披針形至狹橢圓形,基部一般有寬闊的鞘並圍抱假鱗莖,有關節。總狀花序具數花或多花,顏色有白、純白、白綠、黃綠、淡黃、淡黃褐、黃、紅、青、紫。
中國傳統名花中的蘭花僅指分布在中國蘭屬植物中的若干種地生蘭,如春蘭、惠蘭、建蘭、墨蘭和寒蘭等,即通常所指的「中國蘭」。
這一類蘭花與花大色艷的熱帶蘭花大不相同,沒有醒目的艷態,沒有碩大的花、葉,卻具有質朴文靜、淡雅高潔的氣質,很符合東方人的審美標准。在中國有一千餘年的栽培歷史。
喜陰,怕陽光直射;喜濕潤,忌乾燥;喜肥沃、富含大量腐殖質;宜空氣流通的環境。
⑤ 農村山上有很多野生的蘭花,那麼這種野生蘭花到底能不能挖
山上常見的蘭花兩種顏色,一種顏色偏褐色,另一種顏色靚麗,我們稱其香花,每當我們上山採摘蘭花的時候都喜歡摘顏色靚麗的那種,果然人都是看顏值啊!山上常見的蘭花兩種顏色,一種顏色偏褐色,另一種顏色靚麗,我們稱其香花,每當我們上山採摘蘭花的時候都喜歡摘顏色靚麗的那種,果然人都是看顏值啊!
⑥ 農村山上野生蘭花能不能挖
河南三門峽盧氏縣村民秦某在回家途中,采了三株類似蘭草的「野草」,被當地森林公安民警查獲,經鑒定,秦某採挖的是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蕙蘭,隨後秦某因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被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3000元。
該案被披露後,有網友質疑法院判決太重,罰不當罪;也有人認為,隨便一挖就是重點保護植物,秦某是不是故意盜采?
「路邊的野花不要采」
按照媒體披露,河南三門峽盧氏縣的農民秦某發現自己農田附近山坡上長著類似蘭草的「野草」,在幹完農活回家時,便順手采了3株,隨後被森林公安民警查獲,處以行政拘留7天。
但侯王勇介紹,當時秦某被森林公安查獲時,還有兩個同行的人,另案處理,但從同行供述中可以印證,秦某並非不知道自己所挖的野草實際是蘭草。
⑦ 河南農民采三株蘭草為什麼被判刑3年
河南盧氏縣農民秦某在林坡上挖了 3株蘭草,回家路上被當地森林公安查獲。2016年12月,盧氏縣法院認定秦某挖的蘭草是蕙蘭,屬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判他犯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且屬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3000元。
此事曾引發熱議,日前有了新進展。
「我想挖回來栽家裡,開花能有點香味,不知道是犯法。」秦某,今年5月10日他向盧氏縣法院提出申訴,請求法院再審該案,判其無罪。
5月23日,盧氏縣法院作出再審決定書稱,經審查,原判決存在認定事實有誤、適用法律錯誤,決定由該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被行政處罰後又被公訴,采3株蘭草獲刑
該案判決書顯示,法院查明,2016年4月22日,秦某在未辦理野生植物採集證的情況下,擅自在盧氏縣徐家灣鄉松木村八里坪組柿樹溝林坡上採挖蘭草一叢三株,返回途中被盧氏縣森林公安局民警查獲。
經河南林業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秦某挖的蘭草系蘭屬中的蕙蘭。
法院認為,秦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蕙蘭3株,其行為已經構成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且屬情節嚴重。
《河南法制報》曾在2017年4月報道過該案。該報道稱,秦某採挖蘭草後,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7日。這一行政處罰信息被當地檢察官發現後,該案「上升」為刑事案件。
報道稱,2016年8月29日,盧氏縣檢察院檢察官在查看兩法銜接信息平台上的這一行政處罰信息時,認為秦某已涉嫌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盧氏縣森林公安局應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遂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盧氏縣森林公安局接到該通知書後,依法對秦某立案偵查,並順利移送起訴。
2016年12月22日,盧氏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下達一審判決,判秦某犯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3000元。
申請再審請求判「無罪」,法院決定再審
該案案情公開後,引發了公眾熱議。該判罰是否過重?秦某是否故意盜采?
2017年4月報道,盧氏縣檢察院檢察官侯王勇介紹了相關案情。
「2006年盧氏盜挖蘭花情況嚴重,主要是外地人,像南川、陝西的人都來挖,當時網上炒作這個蘭花最貴有400萬左右。盧氏盜挖非常嚴重,直觀判斷,我們辦案的都知道是蕙蘭,但在辦案中必須得鑒定。4月22日查獲,4月29日接到群眾舉報,向森林公安了解情況,正好是鑒定結果出來的時間,所以我們發了立案通知。」侯王勇稱。
侯王勇在上述報道中介紹,當時秦某被森林公安查獲時,還有兩個同行的人,其中一個供述自己從2015年開始就以販賣蘭草牟利,檢察機關認為,雖然是單獨行為,另案處理,但從同行供述中可以印證,秦某並非不知道自己所挖的野草實際是蘭草。
「一起的這個人叫秦帥,秦帥供詞非常穩定,他說『我聽說這個蘭花非常值錢,2015年開始陸陸續續在盧氏的境內挖了應該是52株,為了掙錢販賣蘭花。』在院子里查獲了幾十株蘭花,都有筆錄,秦帥判有期徒刑一年。從秦帥這里也印證了他知道自己挖的是什麼。」 侯王勇稱。
對此,5月24日,秦某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稱,當日他確實是和秦帥一同回家,途中他在路邊挖了3株蘭草,他知道秦帥賣過蘭草。「也就賣個十塊二十塊,我們這山上不缺這個(蘭草),到處都是。」
報道稱,對於盧氏縣法院認定的「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蕙蘭」,國家林業局稱,目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官方只發布了第一批,蕙蘭不在其中,並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
該案一審判決發生效力後,秦某向法院提出申訴,請求判其無罪。「我想挖回來栽家裡,開花能有點香味,不知道是犯法。」秦某說。
再審決定書顯示,2018年5月10日,秦某向盧氏縣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認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依法提起審判監督程序,提起再審,判決申訴人無罪。
⑧ 野生蘭花在農村山上很常見,那麼這種野生蘭花到底可以自己種植嗎
春秋兩季下鍋,冬冷夏熱不要,尤其是夏天。去盆前修枝剪葉去掉枯枝,盡量讓蘭花干凈地去盆。如果是剛下山的蘭花,不要泡葯水消毒。如果你用葯物浸泡你的根,不要問我為什麼。植物材質模仿野生狀態,三要素寬松透氣,保濕引流,肥效持久。少水,少水,少水,重要的事情說三遍。蘭花喜歡潮濕的空間,蘭根不喜歡潮濕的盆環境。應該說野生蘭花是所有蘭花品種中最好的。它們生長在山上,沒有任何人工管理,靠自己的適應能力生存。
努力是會有回報的,甚至在蘭花盆的選擇和種植上也要注意。建議使用普通的烤陶罐和疏鬆不太肥沃的培養土。原因很簡單。土盆種植使土壤易於乾燥,透氣性好,不爛根,有利於新根的發育。蘭花多愁善感。如果培養土壤太肥沃,野生蘭花很容易死亡。這里是為了防止土壤變得太濕。一般來說,初學蘭花的台灣朋友,往往會把草種死。主要是盆內土壤太粘太重,澆水太頻繁太多,導致根部透氣性差,呼吸受阻。在嚴重的情況下,根會腐爛,藍色的葉子會脫落。為了防止這種現象,除了種植時選擇排水性和透氣性好的疏鬆培養土外,控制澆水尤為重要。野外種植的野生蘭花也要注意控制土壤水分。
⑨ 農民田邊采三株"野草"蕙蘭獲刑,買賣蕙蘭國家就允許嗎
近日有媒體報道,河南三門峽盧氏縣村民秦某在回家途中,采了三株類似蘭草的「野草」,回被當地森林公安答民警查獲,經鑒定秦某採挖的是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蕙蘭,隨後秦某因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被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3000元。該案被披露後,有網友質疑法院判決太重,罰不當罪;也有人認為,隨便一挖就是重點保護植物,秦某是不是故意盜采?昨晚盧氏縣檢察院工作人員接受相關媒體專訪,披露偵細節。當時秦某被森林公安查獲時,還有兩個同行的人,其中一個供述自己從2015年開始就以販賣蘭草牟利,檢察機關認為,雖然是單獨行為,另案處理,但從同行供述中可以印證,秦某並非不知道自己所挖的野草實際是蘭草。「一起的這個叫秦帥,秦帥供詞非常穩定,他說我聽說這個蘭花非常值錢,2015年開始陸陸續續在盧氏的境內挖了應該是52株,為了掙錢販賣蘭花。在院子里查獲了幾十株蘭花,都有筆錄,秦帥判有期徒刑一年。從秦帥這里也印證了他知道自己挖的是什麼。」
⑩ 挖蘭花的農民判刑了嗎
2016年4月,家住河南盧氏縣黃灣村的秦運換,到附近山坡挖葯材,順便挖掘了三株蕙蘭,在將它們帶回家的途中被森林公安查獲。隨後,盧氏縣人民檢察院以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對秦運換提起公訴,其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3000元。
他現在期待再審被判無罪,也希望無罪後能申請到國家賠償。自己被這件事搞得身心俱疲,不能外出打工掙不上錢,晚上整夜整夜的失眠,兒子生了重病,每個月5000元左右的治療費只能到處借,「家庭陷入從未有過的困境。」
早些年田間地頭都有,「不是什麼稀罕物」
盧氏縣地處河南西部,位於豫陝兩省交匯處,秦嶺山脈東麓。縣志介紹,這里「溝壑縱橫,群山環繞,山清水秀,特產資源豐富」。
黃灣村距離盧氏縣城70多公里,每天一趟往返的大巴車順著洛水河邊蜿蜒的山路一上一下,單程近3個小時。
這里和大多數山區一樣,年輕人很早就外出打工,剩下的婦女和老人就在家撐起大棚種植香菇、木耳等農作物,後來禁止砍伐樹木,閑暇下來他們就進山挖點葯材,補貼家用。
秦運換從十幾年前就開始在三門峽、靈寶等地的礦山從事打鑽工作。經常下到100多米深的礦井,將放炸葯的孔鑽好,隨著一聲巨響,礦石炸裂,礦工一哄而上將礦裝車運出。每年能掙七八萬塊錢,這份「玩命」的工作秦運換一干就幹了十幾年。
直到2015年,年齡增加,他逐漸吃不消礦上高強度的體力活,於是回到家中。閑在家裡掙不來錢,他不得不像其他村民一樣,進山挖葯材。
秦運換和村民們主要挖掘一種叫「白芨」的葯材,將其幼苗挖回,栽種於房前屋後,待其長到一定程度,再挖出,賣給葯商。
5月27日跟隨秦運換走進他家附近的山裡,每走幾步他都會給指在樹林中探出頭的蕙蘭。在他的記憶里,蘭草「不是什麼稀罕物」,早些年田間地頭、路邊坡上都有生長,大多數並不起眼,村民也不會分辨品種,統一叫作蘭草。每年三至五月蘭草開花,濃郁幽香,村民們偶爾碰到這種讓人眼前一亮的「好草」,常會挖回家栽種欣賞。
秦運換說,2004年前後,「蘭草」市場火熱,他們周邊山區80%的村民都上山挖過蘭草賣錢,價格就10塊、20塊,後來,隨著蘭草價格下跌,村民也就不再上山挖蘭草賣了。
改變秦運換命運的那次,是2016年4月22日,他和同村村民秦帥上山挖葯,下山路上,一股香氣引起了他的注意,四下找了找,發現坡上幾株蘭草開得正艷。於是他和秦帥各選擇了一叢蘭草,小心翼翼地動手挖起,連同葯材一起掛在摩托車上的布袋子里,准備帶回家栽種。
隨後,兩人在回家途中被森林公安查獲。
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被判三緩三
2016年12月,盧氏縣人民檢察院以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對秦運換和秦帥提起公訴。隨後,盧氏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審判決書顯示,被告人秦運換在未辦理野生植物採集證的情況下,擅自採挖蘭草一叢三株,經河南林業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其非法採挖的蘭草系蘭屬中的蕙蘭。遂認定被告人秦運換犯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被告人秦運換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3000元。而秦帥則因為家中還栽種了另外一些蘭草,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5000元。
最初,不懂法律的秦運換雖然心有不服,但也只能自認倒霉,「公安和法院都認定有罪了,那我還能上訴?」後來,隨著報道此案的越來越多,秦運換所挖的蕙蘭究竟是否屬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成了爭論焦點。
據新京報報道,《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收錄了近400種植物,並沒有蕙蘭。中國野生植物保護協會也表示,目前蕙蘭尚不是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雖然有些專家有提議將蕙蘭納入國家重點保護名錄中,但因為一些立法等方面的問題,還沒有被列入保護對象。」
盧氏縣森林公安局曾表示,雖然國家名錄中沒有收錄蕙蘭,但因為它是《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中的植物,所以被列為河南省重點保護,「現在屬於河南省重點保護植物」。
看到報道後,秦運換越琢磨越覺得冤枉,他認為自己的行為並不違法。他告訴像護林防火,濫砍濫伐這樣的標語和宣傳到處都有,村民都知道那樣做違法,但是他從小到大都不知道挖幾株蘭草就是違法。
2017年底,秦運換聯繫上一位援助律師,請其幫忙進行申訴。今年5月10日,秦運換向盧氏縣法院提出申訴,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依法提起審判監督程序,提起再審,判決申訴人無罪。
秦運換在申訴書中表示,惠蘭不屬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原審法院認定惠蘭屬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屬於事實認定錯誤。自己家附近的山上到處都是蕙蘭,且有很多養殖蕙蘭的專業大戶。養殖人員多、數量廣、種類繁,因此蕙蘭在事實上屬於普通植物,且尚未列入《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第一批、第二批。事發當天只是出於對花草的喜愛,而不是明知其為國家重點野生保護植物而去非法採伐。
申訴書還指出,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刑事法律對於國際條約的適用必須轉成國內法,引用《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違背法律規定。
秦運換:希望能判無罪,再申請賠償
5月23日,盧氏縣人民法院下發「再審決定書」,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有誤,適用法律錯誤,案件將由盧氏縣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與秦運換同時收到「再審決定書」的還有另外3名村民,他們同樣因挖掘蕙蘭獲刑。
▲因挖掘蕙蘭獲罪的4人收到再審通知書後合影照 受訪者供圖
5月28日,聯繫到盧氏縣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他表示,再審時間還不清楚,有具體情況會及時通知當事人。隨後,來到盧氏縣森林公安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該案不接受媒體采訪。
秦運換說,他們拿到法院「再審決定書」非常高興,四個人將「再審決定書」托在胸前合影,彷彿已被宣判無罪一樣。在秦運換的認知中,這樣的轉折實屬不易,「他們能為我一個老百姓的事情承認錯誤,以前是不敢想的。」
他現在期待再審被判無罪,也希望無罪後能申請到國家賠償。自己被這件事搞得身心俱疲,不能外出打工,掙不上錢,晚上整夜整夜的失眠。他的手機一直放在身邊,怕因為沒接到法院、森林公安局、鄉派出所等部門的電話,而讓「事情變得更糟」。
他介紹,緩刑期間,他每個月都要做相關匯報,學習法律,還要進行義務勞動……因此,他不能外出打工,只能在家裡種地,收入也很難保證。
2017年,秦運換即將讀高二的兒子因患了嚴重腎病,不得不休學在家,進行調養。他每個月都得向相關部門報備,申請帶兒子到西安第四軍醫大學西京醫院做治療。秦運換說,因為沒有經濟來源,每個月5000元左右的治療費只能到處外借。
采訪過程中,秦運換多次將家庭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歸結為那次判罰。他不斷問,「你認為再審能判無罪嗎?」「判無罪是不是就能得國家賠償?」還沒等回答,他嘴裡又開始嘀咕,「咱一老百姓,估計很難吧…… 」
無知者最容易犯罪。
消息來自網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