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節不放假
❶ 七夕是法定節假日么
七夕不是法定節假日。
國務院對國家法定節假日進行規定:元旦、春節、「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為國家法定節假日,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增設為國家法定節假日。所以七夕節暫不屬於我國法定節假日。
雖然七夕是中國的情人節,但是也算不上主要的節日,因為情人節只是少部分人過,畢竟不是所有人都喜歡這種不切實際的浪漫。所以不會放假。
七夕節日來源:
在我國,農歷七月初七的夜晚,天氣溫暖,草木飄香,這就是人們俗稱的七夕節,也有人稱之為「乞巧節」或「女兒節」,這是中國傳統節日中最具浪漫色彩的一個節日,也是過去姑娘們最為重視的日子。
七夕坐看牽牛織女星,是民間的習俗,相傳,在每年的這個夜晚,是天上織女與牛郎在鵲橋相會之時。織女是一個美麗聰明、心靈手巧的仙女,凡間的婦女便在這一天晚上向她乞求智慧和巧藝,也少不了向她求賜美滿姻緣,所以七月初七也被稱為乞巧節。
七夕乞巧,這個節日起源於漢代,東晉葛洪的《西京雜記》有「漢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針於開襟樓,人俱習之」的記載,這便是我們於古代文獻中所見到的最早的關於乞巧的記載。
後來的唐宋詩詞中,婦女乞巧也被屢屢提及,唐朝王建有詩說「闌珊星斗綴珠光,七夕宮娥乞巧忙」。據《開元天寶遺事》載:唐太宗與妃子每逢七夕在清宮夜宴,宮女們各自乞巧,這一習俗在民間也經久不衰,代代延續。
宋元之際,七夕乞巧相當隆重,京城中還設有專賣乞巧物品的市場,世人稱為乞巧市。宋羅燁、金盈之輯《醉翁談錄》說:「七夕,潘樓前買賣乞巧物。自七月一日,車馬嗔咽,至七夕前三日,車馬不通行,相次壅遏,不復得出,至夜方散。」在這里,從乞巧市購買乞巧物的盛況,就可以推知當時七夕乞巧節的熱鬧景象。
人們從七月初一就開始辦置乞巧物品,乞巧市上車水馬龍、人流如潮,到了臨近七夕的時日、乞巧市上簡直成了人的海洋,車馬難行,觀其風情,似乎不亞於最盛大的節日--春節,說明乞巧節是古人最為喜歡的節日之一。
❷ 七夕是法定節假日嗎
七夕不是法定節假日。
七夕節暫時仍不是中國的法定節假日,但是在兩會上有代表提出希望將七夕節納為國家法定節假日用來宣傳夫妻和睦和維護家庭關系。
國務院對國家法定節假日進行規定:元旦、春節、「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為國家法定節假日,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增設為國家法定節假日。暫時『沒有七夕節。
❸ 七夕放假嗎
七夕節本身是不放假的,但是由於2021年8月14日正好是周六,所以今年七夕等於是放假。
每年農歷七月初七這一天是中國的傳統節日七夕節。七夕節始於中國漢朝。相傳,在每年的這個夜晚,是天上織女與牛郎在鵲橋相會。織女是一個美麗聰明、心靈手巧的仙女,凡間的婦女便在這一天晚上向她乞求智慧和巧藝,也少不了向她求賜美滿姻緣。
相傳農歷七月七日夜婦女在庭院向織女星乞求智巧,故稱為「乞巧」。其起源於對自然的崇拜及婦女穿針乞巧,後被賦予了牛郎織女的傳說使其成為象徵愛情的節日。
七夕節婦女穿針乞巧、祈禱福祿壽、禮拜七姐、陳列花果、女紅等諸多習俗影響至日本、朝鮮半島、越南等漢字文化圈國家。
七夕節節日別稱:
雙七:此日月、日皆為七,故稱,也稱重七。香日:俗傳七夕牛女相會,織女要梳妝。
打扮、塗脂抹粉,以至滿天飄香,故稱。
星期:牛郎織女二星所在的方位特別,一年才能一相遇,故稱這一日為星期。
巧夕:因七夕有乞巧的風俗,故稱。
女節:七夕節以少女拜仙及乞巧、賽巧等為主要節俗活動,故稱女節,亦稱女兒節、少女節。
蘭夜:農歷七月古稱「蘭月」,故七夕又稱「蘭夜」。
小兒節:因為乞巧、乞文等俗多由少女、童子為之,故稱之小兒節。
穿針節:因為這天有穿針的習俗,故稱穿針節。
❹ 2018年七夕節放假嗎,七月七七夕節是法定假日嗎
七夕對於中國人而言是一個重要的傳統節日,而這也是一個中國式的情人節呢。那麼2018年七夕節放假嗎,七月七七夕節是法定假日嗎? 2018年七夕節放假嗎,七月七七夕節是法定假日嗎? 2018年七夕節的日子:公歷 2018年 8月 17日 星期五 。七夕節不是法定節假日,因此2018七夕節不放假!
不過由於這天是星期五,隔天就是周末,因此這天晚上情侶們還是可以一起過七夕的哦!
七夕情人節是一個屬於中國人的浪漫節日,是一個凄美的古老愛情傳說。在這一天會有不少俊男美女共度浪漫的七夕情人節。不論是在大街上,還是在草坪上,人們都會看到成雙成對的情侶相互深情的擁吻,很多人印象中最美好的情人節就是七夕了。牛郎和織女的唯美愛情故事也是代代相傳至今。 國務院放假安排的相關規定 國務院決定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作如下修改:
將第二條第二項修改為:(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本決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發布
根據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根據2013年12月11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第一條為統一全國年節及紀念日的假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條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一)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第四條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
第五條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條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第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