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子愷七夕
㈠ 誰有豐子愷《憶兒時》的全文
憶兒時 豐子愷 一
我回憶兒時,有三件不能忘卻的事。
第一件是養蠶。那是我五六歲時,我祖母在日的事。我祖母是一個豪爽而善於享樂的人。不但良辰佳節不肯輕輕放過,就是養蠶,也每年大規模地舉行。其實,我長大後才曉得,祖母的養蠶並非專為圖利,葉貴的年頭常要蝕本,然而她歡喜這暮春的點綴,故每年大規模地舉行。我所歡喜的,最初是蠶落地鋪。那時我們的三開間的廳上,地上統是蠶,架著經緯的跳板,以便通行及飼葉。蔣五伯挑了擔到地里去采葉,我與諸姊跟了去,去吃桑葚。蠶落地鋪的時候,桑葚已很紫而甜了,比楊梅好吃得多。我們吃飽之後,又用一張大葉做一隻碗,采了一碗桑葚,跟了蔣五伯回來。蔣五伯飼蠶,我就以走跳板為戲樂,常常失足翻落地鋪里,壓死許多蠶寶寶。祖母忙喊蔣五伯抱我起來,不許我再走。然而這滿屋的跳板,像棋盤街一樣,又很低,走起來一點也不怕,真是有趣。這真是一年一度的難得的樂事!所以雖然祖母禁止,我總是每天要去走。
蠶上山之後,全家靜默守護,那時不許小孩子們噪了,我暫時感到沉悶。然過了幾天要采繭,做絲,熱鬧的空氣又濃起來了。我們每年照例請牛橋頭七娘娘來做絲。蔣五伯每天買枇杷和軟糕來給采繭、做絲、燒火的人吃。大家似乎以為現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時候,應該享受這點心,都不客氣地取食。我也無功受祿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與軟糕,這又是樂事。
七娘娘做絲休息的時候,捧了水煙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給我看,對我說:做絲的時候,絲車後面是萬萬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時候不留心被絲車軸棒軋脫的。她又說:「小囝囝不可走近絲車後面去,只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軟糕。還有做絲做出來的蠶蛹,叫媽媽油炒一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終不要吃蠶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諸姊不要吃的原故。我所樂的,只是那時候家裡的非常的空氣。日常固定不動的堂窗、長台、八仙椅子,都並壘起,而變成不常見的絲車、匾、缸,又不斷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絲做好後,蔣五伯口中唱著「要吃枇杷,來年蠶罷」,收拾絲車,恢復一切陳設。我感到一種興盡的寂寥。然而對於這種變換,倒也覺得新奇而有趣。
現在我回憶這兒時的事,真是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蔣五伯、七娘娘、和諸姊,都像童話里的人物了。且在我看來,他們當時這劇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憶!只是這劇的題材,現在我仔細想想覺得不好:養蠶做絲,在生計上原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數萬的生靈的殺虐!所謂飼蠶,是養犯人;所謂繅絲,是施炮烙!原來當時這種歡樂與幸福的背景,是生靈的虐殺!早知如此,我決計不要吃他們的桑葚,枇杷,和軟糕了。近來讀《西青散記》,看到裡面有兩句仙人的詩句:「自織藕絲衫子嫩,可憐辛苦赦春蠶。」安得人間也發明織藕絲的絲車,而盡赦天下的春蠶的性命!
我七歲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復養蠶。不久父親與諸姊弟相繼死亡,家道衰落了,我的幸福的兒時也過去了。因此這件回憶,一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懺悔。
二
第二件不能忘卻的事,是父親的中秋賞月,而賞月之樂的中心,在於吃蟹。
我的父親中了舉人之後,科舉就廢,他無事在家,每天吃酒、看書。他不要吃羊牛豬肉,而歡喜用魚蝦之類。而對於蟹,尤其歡喜。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親平日的晚酌規定吃一隻蟹,一碗隔壁豆腐店裡買來的開鍋熱豆腐乾。他的晚酌,時間總在黃昏。八仙桌上一盞洋油燈,一把紫砂酒壺,一隻盛熱豆腐乾的碎器蓋碗,一把水煙筒,一本書,桌子角上一隻端坐的老貓,這印象在我腦中非常深,到現在還可以清楚地浮現出來。我在旁邊看,有時他給我一隻蟹腳或半塊豆腐乾。然我歡喜蟹腳。蟹的味道真好,我們五六個姊妹兄弟,都歡喜吃,也是為了父親歡喜吃的原故。只有母親與我們相反,歡喜吃肉,而不歡喜又不會吃蟹,吃的時候常常被蟹螯上刺刺開手指,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幹凈,父親常常說她是外行。父親說:吃蟹是風雅的事,吃法也要內行才懂得。先折蟹腳,後開蟹斗……腳上的拳頭(即關節)里的肉怎樣可以吃干凈,臍里的肉怎樣可以剔出……腳爪可以當作剔肉的針……蟹上的骨可以拼成一隻很好的蝴蝶……父親吃蟹真是內行,吃得非常干凈。所以陳媽媽說:「老爺吃下來的蟹殼,真是蟹殼。」
蟹的儲藏所,就在天井角里的缸里。經常總養著五六隻。
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陽等節候上,缸里的蟹就滿了,那時我們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隻,或一隻半。尤其是中秋一天,興致更濃。在深黃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場上的月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靜,明月底下只有我們一家的人,恰好圍成一桌,此外只有一個供差使的紅英坐在旁邊。談笑,看月,他們——父親和諸姊——直到月落時光,我則半途睡去,與父親和諸姊不分而散。
這原是為了父親嗜蟹,以吃蟹為中心而舉行的。故這種夜宴,不僅限於中秋,有蟹的節季里的月夜,無端也要舉行數次。不過不是良辰佳節,我們少吃一點,有時兩人分吃一隻。我們都學父親,剝得很精細,剝出來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積受在蟹斗里,剝完之後,放一點姜醋,拌一拌,就作為下飯的菜,此外沒有別的菜了。因為父親吃菜是很省的,且他說蟹是至味。吃蟹時混吃別的菜餚,是乏味的。我們也學他,半蟹斗的蟹肉,過兩碗飯還有餘,就可得父親的稱贊,又可以白口吃下餘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勵節省。現在回想那時候,半條蟹腿肉要過兩大口飯,這滋味真是好!自父親死了以後,我不曾再嘗這種好滋味。現在,我已經自己做父親,況且已茹素,當然永遠不會再嘗這滋味了。唉!兒時歡樂,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這一劇的題材,仍是生靈的殺虐!當時我們一家團欒之樂的背景,是殺生。我曾經做了殺生者的一分子,以承父親的歡娛。血食,原是數千年來一般人的習慣,然而殘殺生靈,尤其是殘殺生靈來養自己的生命,快自己的口腹,反求諸人類的初心,總是不自然的,不應該的。文人有贊詠吃蟹的,例如甚麼「右手持螯,左手持杯」,甚麼「秋深蟹正肥」,作者讀者,均囚於習慣,贊嘆其風雅。倘質諸初心,殺蟹而持其螯,見蟹肥而起殺心,有甚麼美,而值得在詩文中贊詠呢?
因此這件回憶,一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懺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卻的事,是與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囝囝的交遊,而這交遊的中心,在於釣魚。
那是我十二三歲時的事。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囝囝是當時我的小伴侶中的大阿哥。他是獨子,他的母親,祖母,和大伯,都很疼愛,他給他很多的錢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遊玩。他家與我家貼鄰而居。我家的人們每天赴市,必須經過他家的豆腐店的門口,兩家的人們朝夕相見,互相來往。
小孩子們也朝夕相見,互相來往。此外他家對於我家似乎還有一種鄰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誼,故他家的人對於我家特別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產的豆腐乾、豆腐衣等來送給我父親下酒。同時在小伴侶中,王囝囝也特別對我要好,他的年紀比我大,氣力比我好,生活比我豐富,我們一道遊玩的時候,他時時引導我,照顧我,猶似長兄對於幼弟。我們有時就在我家的染坊店裡的榻上談笑,有時相偕出遊。他的祖母每次看見我倆一同玩耍,必叮囑囝囝好好看侍我,勿要相罵。我聽人說,他家似乎曾經患難,而我父親曾經幫他們忙,所以他家大人們吩咐王囝囝照應我。
我起初不會釣魚,是王囝囝教我的。他叫他大伯買兩副釣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許多米蟲,浸在盛水的罐頭里,領了我到木場橋頭去釣魚。他教給我看,先捉起一個米蟲來,把釣鉤由蟲尾穿進,直穿到頭部。然後放下水去。他又說:「浮珠一動,你要立刻拉,那麼鉤子拉住魚的顎,魚就逃不脫。」我照他所教的試驗,果然第一天釣了十幾頭白條,然而都是他幫我拉釣竿的。
第二天,他手裡拿了半罐頭撲殺的蒼蠅。又來約我去釣魚。途中他對我說:「不一定是米蟲,用蒼蠅釣魚更好。魚歡喜吃蒼蠅!」這一天我們釣了一小桶各種的魚。回家的時候他把魚桶送到我家裡,說他不要。我母親就叫紅英去煎一煎,給我下晚飯。
自此以後,我只管歡喜釣魚。不一定要王囝囝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釣,又學得了掘蚯蚓來釣魚的方法。而且釣來的魚,不僅夠自己下晚飯,還可送給店裡人吃,或給貓吃。我記得這時候我的熱心釣魚,不僅出於游戲欲,又有幾分功利的興味在內。有三四個夏季,我熱心於釣魚,給母親省了不少的菜蔬錢。
後來我長大了,赴他鄉入學,不復有釣魚的工夫。但在書中常常讀到贊詠釣魚的文句,例如甚麼「獨釣寒江雪」,甚麼「羊裘釣叟」,甚麼「漁樵度此身」,才知道釣魚原來是很高雅的事。後來又曉得有所謂「游釣之地」的美名稱,是形容人的故鄉的。我大受其煽惑,為之大發牢騷:我想,「釣確是雅的,我的故鄉,確是我的游釣之地,確是可懷的故鄉。」
但是現在想想,不幸而這題材也是生靈的殺虐!王囝囝所照應我的,是教我殺米蟲,殺蒼蠅,以誘殺許多的魚。所謂「羊裘釣叟」,其實是一個穿羊裘的魚的誘殺者;所謂「游釣之地」,其實就是小時候謀殺魚的地方,想起了應使人寒慄,還有甚麼高雅,甚麼可戀呢?
「殺」,不拘殺甚麼,總是不祥的。我相信,人的吃暈腥,都是掩耳盜鈴。如果眼看見豬的受屠,一定咽不下一筷肉絲。
殺人的五卅事件足以動人的公憤,而殺蠶,殺蟹,殺魚反可有助人的歡娛,同為生靈的人與蠶蟹魚的生命的價值相去何遠呢?
我的黃金時代很短,可懷念的又只有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殺生取樂,都使我永遠懺悔。
㈡ 誰有豐子愷的散文一則
憶 兒 時
一
我回憶兒時,有三件不能忘卻的事。
第一件是養蠶。那是我五六歲時、我祖母在日的事。我祖
母是一個豪爽而善於享樂的人,良辰佳節不肯輕輕放過。養蠶
也每年大規模地舉行。其實,我長大後才曉得,祖母的養蠶並
非專為圖利,時貴的年頭常要蝕本,然而她喜歡這暮春的點綴,
故每年大規模地舉行。我所喜歡的,最初是蠶落地鋪。那時我
們的三開間的廳上、地上統是蠶,架著經緯的跳板,以便通行
及飼葉。蔣五伯挑了擔到地里去采葉,我與諸姐跟了去,去吃
桑ren 。蠶落地鋪的時候,桑ren 已很紫而甜了,比楊梅好吃
得多。我們吃飽之後,又用一張大葉做一隻碗,來了一碗桑ren
,跟了蔣五伯回來。蔣五伯飼蠶,我就以走跳板為戲樂,常常
失足翻落地鋪里,壓死許多蠶寶寶,祖母忙喊蔣五伯抱我起來,
不許我再走。然而這滿屋的跳板,像棋盤街一樣,又很低,走
起來一點也不怕,真是有趣。這真是一年一度的難得的樂事!
所以雖然祖母禁止,我總是每天要去走。
蠶上山之後,全家靜靜守護,那時不許小孩子們噪了,我
暫時感到沉悶。然而過了幾天,采繭,做絲,熱鬧的空氣又濃
起來了。我們每年照例請牛橋頭七娘娘來做絲。蔣五伯每天買
枇杷和軟糕來給采繭、做絲、燒火的人吃。大家認為現在是辛
苦而有希望的時候,應該享受這點心,都不客氣地取食。我也
無功受祿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與軟糕,這又是樂事。
七娘娘做絲休息的時候,捧了水煙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
少半段的小指給我看,對我說:做絲的時候,絲車後面,是萬
萬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時候不留心被絲車軸棒軋
脫的。她又說:「小囝囝不可走近絲車後面去,只管坐在我身
旁,吃枇杷,吃軟糕。還有做絲做出來的蠶蛹,叫媽媽油炒一
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終不要吃蠶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諸
姐都不要吃的原故。我所樂的,只是那時候家裡的非常的空氣。
日常固定不動的堂窗、長台、八仙椅子,都收拾去,而變成不
常見的絲車、匾、缸。又不斷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絲做好後,蔣五伯口中唱著「要吃枇杷,來年蠶罷」,收
拾絲車,恢復一切陳設。我感到一種興盡的寂寥。然而對於這
種變換,倒也覺得新奇而有趣。
現在我回憶這兒時的事,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蔣五伯、
七娘娘和諸姐都像童話里、戲劇里的人物了。且在我看來,他
們當時這劇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憶!只是這劇的題
材,現在我仔細想想覺得不好:養蠶做絲,在生計上原是幸福
的,然其本身是數萬的生靈的殺虐!《西青散記》裡面有兩句
仙人的詩句:「自織藕絲衫子嫩,可憐辛苦赦春蠶。」安得人
間也發明織藕絲的絲車,而盡赦天下的春蠶的性命!
我七歲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復養蠶。不久父親與諸姐弟相
繼死亡,家道衰落了,我的幸福的兒時也過去了。因此這回憶
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仟侮。
二
第二件不能忘卻的事,是父親的中秋賞月,而賞月之樂的
中心,在於吃蟹。
我的父親中了舉人之後,科舉就廢,他無事在家,每天吃
酒,看書。他不要吃羊、牛、豬肉,而喜歡吃魚、蝦之類。而
對於蟹,尤其喜歡。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親平日的晚酌規
定吃一隻蟹,一碗隔壁豆腐店裡買來的開鍋熱豆腐乾。他的晚
酌,時間總在黃昏。八仙桌上一盞洋油燈,一把紫砂酒壺,一
只盛熱豆腐乾的碎瓷蓋碗,一把水煙筒,一本書,桌子角上一
只端坐的老貓,我腦中這印象非常深刻,到現在還可以清楚地
浮現出來,我在旁邊看,有時他給我一隻蟹腳或半塊豆腐乾。
然我喜歡蟹腳。蟹的味道真好,我們五個姊妹兄弟,都喜歡吃,
也是為了父親喜歡吃的緣故。只有母親與我們相反,喜歡吃肉,
而不喜歡又不會吃蟹,吃的時候常常被蟹螯上的刺刺開手指,
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幹凈,父親常常說她是外行。父親說:
吃蟹是風雅的事,吃法也要內行才懂得。先折蟹腳,後開蟹斗
……腳上的拳頭(即關節)里的肉怎樣可以吃干凈,臍里的肉
怎樣可以剔出……腳爪可以當作剔肉的針……蟹整上的骨頭可
以拼成一隻很好看的蝴蝶……父親吃蟹真是內行,吃得非常干
凈。所以陳媽媽說:「老爺吃下來的蟹殼,真是蟹殼。」
蟹的儲藏所,就在天井角落裡的缸里,經常總養著十來只。
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陽等節候上,缸里的蟹就滿了,
那時我們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隻,或一隻半。尤其是
中秋一天,興致更濃。在深黃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場上的月
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靜,明月底下只有我們一家的人,恰好圍
成一桌,此外只有一個供差使的紅英坐在旁邊。大家談笑,看
月亮,他們——父親和諸姐——直到月落時光,我則半途睡去,
與父親和諸姐不分而散。
這原是為了父親嗜蟹,以吃蟹為中心而舉行的。故這種夜
宴,不僅限於中秋,有蟹的節季里的月夜,無端也要舉行數次。
不過不是良辰佳節,我們少吃一點,有時兩人分吃一隻。我們
都學父親,剝得很精細,剝出來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積受在
蟹斗里,剝完之後,放一點姜醋,拌一拌,就作為下飯的菜,
此外沒有別的菜了。因為父親吃菜是很省的,而且他說蟹是至
味,吃蟹時混吃別的菜餚,是乏味的。我們也學他,半蟹斗的
蟹肉,過兩碗飯還有餘,就可得父親的稱贊,又可以白口吃下
余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勵節省。現在回想那時候,半條蟹
腿肉要過兩大口飯,這滋味真好!自父親死了以後,我不曾再
嘗這種好滋味。現在,我已經自己做父親,況且已經茹素,當
然永遠不會再嘗這滋味了。唉!兒時歡樂,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這一劇的題材,仍是生靈的殺虐!因此這回億一面使
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仟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卻的事,是與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囡囡的交遊,
而這交遊的中心,在於釣魚。 那是我十二三歲時的事,隔
壁豆腐店裡的王囡囡是當時我的小伴侶中的大阿哥。他是獨子,
他的母親、祖母和大伯,都很疼愛他,給他很多的錢和玩具,
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遊玩。他家與我家貼鄰而居。我家的人們
每天赴市,必須經過他家的豆腐店的門口,兩家的人們朝夕相
見,互相來往。小孩們也朝夕相見,互相來往。此夕陽家對於
我家似乎還有一種鄰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誼,故他家的人對於我
特別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產的豆腐乾、豆腐衣等來送給我
父親下酒。同時在小侶伴中,王囡囡也特別和我要好。他的年
紀比我大,氣力比我好,生活比我豐富,我們一道遊玩的時候,
他時時引導我,照顧我,猶似長兄對於幼弟。我們有時就在我
家的染坊店裡的榻上玩耍,有時相偕出遊。他的祖母每次看見
我倆一同玩耍,必叮囑囡囡好好看待我,勿要相罵。我聽人說,
他家似乎曾經患難,而我父親曾經幫他們忙,所以他家大人們
吩咐王囡囡照應我。
我起初不會釣魚,是王囡囡教我的。他叫他大伯買兩副釣
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許多米蟲,浸
在盛水的罐頭里,領了我到木場橋頭去釣魚。他教給我看,先
捉起一個米蟲來,把釣鉤由蟲尾穿進,直穿到頭部。然後放下
水去。他又說:「浮珠一動,你要立刻拉,那麼鉤子鉤住魚的
顎,魚就逃不脫。」我照他所教的試驗,果然第一天釣了十幾
頭白條,然而都是他幫我拉釣竿的。
第二天,他手裡拿了半罐頭撲殺的花蠅,又來約我去釣魚。
途中他對我說:「不一定是米蟲,用蒼蟬釣魚更好。魚喜歡吃
蒼蠅!」這一天我們釣了一小桶各種的魚。回家的時候,他把
魚桶送到我家裡,說他不要。我母親就叫紅英去煎一煎,給我
下晚飯。
自此以後,我只管歡喜釣魚。不一定要王囡囡陪去,自己
一人也去釣,又學得了掘蚯蚓來釣魚的方法。而且釣來的魚,
不僅夠自己下晚飯,還可送給店裡的人吃,或給貓吃。我記得
這時候我的熱心釣魚,不僅出於游戲欲,又有幾分功利的興味
在內。有三四個夏季,我熱心於釣魚,給母親省了不少的菜蔬
錢。
後來我長大了,赴他鄉入學,不復有釣魚的工夫。但在書
中常常讀到贊詠釣魚的文句,例如什麼「獨釣寒江雪」,什麼
「漁樵度此身」,才知道釣魚原來是很風雅的事。後來又曉得
有所謂「游釣之地」的美名稱,是形容人的故鄉的。我大受其
煽惑,為之大發牢騷:我想「釣魚確是雅的,我的故鄉,確是
我的游釣之地,確是可懷的故鄉。」但是現在想想,不幸而這
題材也是生靈的殺虐!
我的黃金時代很短,可懷念的又只有這三件事。不幸而都
是殺生取樂,都使我永遠仟悔。
1927年作。
㈢ 一臉福相的女孩,旺夫女人福相臉
一臉福相的女孩
朋友你好!我們的遇見,就是久別重逢。 上方「 」,我們做一輩子的朋友!
文:故兮
: 於 絡
上有個很火的問題:
「怎麼才能看出女人有沒有福氣」?
有人說:「女人有沒有福氣,看她的就知道了,因為相由心生,好命的女人,通常鼻樑偏低,鼻子,臉形圓大,下巴豐滿。」
有人說:「女人有沒有福氣,要看女人嫁的男人有沒有本事,能不能讓她享福」。
也有人說:「傻傻的女人最有福氣,因為她們更容易讓男人心疼。」
雖然這些回答都有一些道理,可我卻認為:女人有沒有福氣,不能光看淺薄的外在,而要看那些更深層次的東西。
一個女人的福氣,與傻和聰明沒有關系,真正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是這個女人對生活和自己的態度。一個女人對自己和生活的態度,幾乎都反映在她的臉上。
女人有沒有福氣,看她的臉就知道了。
有福氣的女人,通常臉上笑容洋溢。
都說:「,運氣不會太差。」
一個愛笑的女人,通常福氣也不會太差。因為笑容是可以感染人的,不僅能讓她自己的樂觀積極,還能自發地影響身邊人,讓身邊人喜歡上她。
上有人問:「為什麼愛笑的女人,最討人喜歡?」
有一個回答是:「每個人都喜歡和快樂的人在一起,哪怕沉溺在悲傷低落中,也能在對方的笑容里,迅速恢復回來。」
你會發現,那些愛笑的女人,她們的丈夫通常都不會太差。
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愛笑的女人,總是會給人帶去力量,讓人變得越來越好,自然不會缺福氣。
悲傷時,一個微笑可以讓人溫暖滿懷;快樂時,一個微笑可以讓人自在放鬆;失意時,一個微笑又能鼓舞人心。
在她們的笑容里,只有陽光,沒有黑暗,哪怕再冰冷的心,也能被捂熱,哪怕再消極的人,也能被她們感染得積極向上。
有福氣的女人,通常注意自己臉上的妝容。
近日,趙雅芝在自己的社交媒體上曬出一段七夕,罕見秀恩愛。
中,現年66歲的趙雅芝身穿一條波點薄紗長裙,盡顯窈窕好身材,妝容精緻、著裝得體、舉止端莊、一顰一笑中透出自信與優雅。
此外,趙雅芝的五官依舊那麼精緻立體,美麗如初,宛如凍齡女神,讓你根本看不出她的真實年齡。
正如那句話一樣:「歲月從不敗美人。」
女人有沒有福氣,看她臉上的妝容就知道了。
通常情況下,一個對自己臉上妝容上心的女人比那些對自己妝容不上心的女人而言,更容易得到幸福。
因為前者懂得愛自己,而後者卻忽略了自己。
一個連自己都不愛的人,很難得到別人的愛,自然難以得到幸福。
一個女人不打理自己的妝容,總是邋遢隨意,無非兩種原因。
一種是懶,覺得沒必要去打理自己,反正都步入婚姻過日子了。
一種是日子過得太忙,沒有時間去打理自己,全身心都奉獻給了家庭。
對於這種女人而言,她們都很難得到幸福,也很難擁有福氣。
因為她們會比其他女性更快地衰老,然後成為男人眼中嫌棄的黃臉婆,被男人貶得一無是處。
哪怕男人嘴上不說,可心裡一樣會有嫌棄。試問又有哪個男人不喜歡自己的妻子青春靚麗呢?
女人一定要懂得為自己的容貌花心思,要懂得愛自己,鍋爐邊上、洗碗池邊的黃臉婆不該是你應有的模樣。
有福氣的女人,臉上通常是自信的
這類女人通常有知識,有文化,懂得不斷精進自己。
她們獨立自主,哪怕不依附男能過得很好,所以她們的生活總是陽光燦爛。
她們的能力能匹配上自己的慾望,所以她們無論遇到任何事情,都是自信從容,心有餘力的。
她們控制自己,慾望有度,知足常樂,既可以為未來去努力拚搏,也能看清現實享受生活,她們有自己的堅持,也有自己的底線,她們外柔內剛,自成一體。
對於這類女人而言,她們福氣,一半是自己給的,一半的伴侶給的,所以她們根本不缺福氣。
你怎麼選擇生活,生活就會怎麼待你。
對於女人而言,選擇積極的面對生活,還是消極的面對生活,完全能決定自己未來的好壞。
對生活積極的女人,通常善解人意,被男人所喜愛和珍惜。
她們積極向上,懂得苦中作樂,讓自己變得更好,然後再潛移默化地去影響和改變男人,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好。
而對生活消極的女人,通常被男人所討厭,很難得到幸福。
她們只會推卸責任,從來不會想辦法解決問題,甚至還會無理取鬧和男人爭吵。抱怨男人沒本事,無能,窩囊廢,把男人搞得焦頭爛額。
一個女人對生活是什麼樣的態度,就決定著她未來的幸福與否。
《省心錄》中說:「知足者貧賤亦樂,不知足者富貴亦憂」。
現實中,大部分對生活消極的女人,其實並不是自己的生活過得有多差,也不是命運有多慘,而是因為她們自己不願努力,卻又不懂得知足,總是奢求幻想,所以才讓她們的生活變得一團糟。
對於這類女人而言,如果不學好自己反思改變自己,那麼她們的一輩子,都將註定悲劇,因為她們會不停地重蹈覆轍,不僅害了自己地家庭和伴侶,還會害了她自己。
豐子愷曾說過這么一段話:
「你若愛,生活哪裡都可愛。你若恨,生活哪裡都可恨。你若感恩,處處可感恩。你若成長,事事可成長。不是世界選擇了你,是你選擇了這個世界」。
對於女人,亦是如此,生活是自己選擇的,自己是什麼樣的人,就會有什麼樣的生活,德不配位,必有災殃,幻想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東西,要腳踏實地,先從自己做起。
女人有沒有福氣,看她的臉就知道了。
——END
今日話題:「你認為對嗎」?
以上就是與一臉福相的女孩相關內容,是關於情感的分享。看完旺夫女人福相臉後,希望這對大家有所幫助!
㈣ 老師叫我推薦3篇豐子愷的文章 跪求啊 嫌懸賞不夠 可以加的
手 指
豐子愷
我們每個人,都隨時隨地隨身帶著十根手指,永不離身。一隻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不同的姿態,各具不同的性格,各有所長,各有所短。
大拇指在五指中,形狀實在算不上。身材矮而,頭大而肥,構造簡單,人家有兩個關節,他只有一個。但在五指中,卻是最肯吃苦的。例如拉胡琴,總由其他四指按弦,卻由他相幫扶住琴身;水要噴出來,叫他死力抵住;血要流出來,叫他拚命按住;重東西翻倒去,叫他用勁扳住。討好生活的事,卻輪不上他。例如招呼人,都由其他四指上前點頭,他只能獃獃站在一旁。給人搔癢,人舒服後,感謝的是其他四指。
常與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他的姿態可不如其他三指窈窕,都是直直落落的強硬的曲線。他的工作雖不如大拇指吃力,卻比大拇指復雜。拿筆的時候,全靠他推動筆桿;遇到危險的事,都要由他去試探或冒險;穢物、毒物、烈物,他接觸的機會最多;刀傷、燙傷、軋傷、咬傷,他消受的機會最多。他具有大拇指所沒有的「機敏」,打電話、扳槍機必須請他,打算盤、擰螺絲、解紐扣等,雖有在拇指相助,終是以他為主。
五指中地位最優、相貌最堂皇的,無如中指。他居於中央,左右都有屏障,他身高最高,無名指、食指貼身左右,像關公左右的關平、周倉,一文一武,片刻不離。他永遠不受外物沖撞,所以曲線優美,處處顯示著養尊處優。每逢做事,名義上他是參加的,實際並不出力。他因為身體啊長,取物時,往往最先碰到物,好像取得這物是他一人的功勞,其實他碰到之後就退在一旁,讓大拇指、食指去出力,他只是在旁略為扶襯而已。
無名指和小指,體態秀麗,樣子可愛,然而,能力薄弱也無過於他們了。無名指本身的用處多用於研脂粉、蘸葯末、戴戒指。小指的用處則更渺小,只是掏掏耳朵、抹抹鼻涕而已。他們也有被重用的時候,在絲竹管弦上,他們的能力不讓於其他手指。舞蹈演員的手指不是常作蘭花狀嗎?這兩根手指正是這朵蘭花中最優美的兩瓣。除了這等享樂的風光事以外,遇到工作只是其他手指的附庸。
手上的五指,我只覺得姿態與性格,有如上的差異,卻無愛憎在其中。手指的全體,同人群的全體一樣,五根手指如果能團結一致,成為一個拳頭,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不再有什麼強弱、美醜之分了。
白鵝
抗戰勝利後八個月零十天,我賣脫了三年前在重慶沙坪壩廟灣地方自建的小屋,遷居城中去等候歸舟。
除了託庇三年的情感以外,我對這小屋實在毫無留戀。因為這屋太簡陋了,這環境太荒涼了;我去屋如棄敝屣。倒是屋裡養的一隻白鵝,使我戀戀不忘。
這白鵝,是一位將要遠行的朋友送給我的。這朋友住在北碚,特地從北碚把這鵝帶到重慶來送給我,我親自抱了這雪白的大鳥回家,放在院子內。它伸長了頭頸,左顧右盼,我一看這姿態,想道:「好一個高傲的動物!」凡動物,頭是最主要部分。這部分的形狀,最能表明動物的性格。例如獅子、老虎,頭都是大的,表示其力強。麒麟、駱駝,頭都是高的,表示其高超。狼、狐、狗等,頭都是尖的,表示其刁奸猥鄙。豬玀、烏龜等,頭都是縮的,表示其冥頑愚蠢。鵝的頭在比例上比駱駝更高,與麒麟相似,正是高超的性格的表示。而在它的叫聲、步態、吃相中,更表示出一種傲慢之氣。
鵝的叫聲,與鴨的叫聲大體相似,都是「軋軋」然的。但音調上大不相同。鴨的「軋軋」,其音調瑣碎而愉快,有小心翼翼的意味;鵝的「軋軋」,其音調嚴肅鄭重,有似厲聲呵斥。它的舊主人告訴我:養鵝等於養狗,它也能看守門戶。後來我看到果然:凡有生客進來,鵝必然厲聲叫囂;甚至籬笆外有人走路,也要它引亢大叫,其叫聲的嚴厲,不亞於狗的狂吠。狗的狂吠,是專對生客或宵小用的;見了主人,狗會搖頭擺尾,嗚嗚地乞憐。鵝則對無論何人,都是厲聲呵斥;要求飼食時的叫聲,也好像大爺嫌飯遲而怒罵小使一樣。
鵝的步態,更是傲慢了。這在大體上也與鴨相似。但鴨的步調急速。有局促不安之相。鵝的步調從容,大模大樣的,頗像平劇里的凈角出場。這正是它的傲慢的性格的表現。我們走近雞或鴨,這雞或鴨一定讓步逃走。這是表示對人懼怕。所以我們要捉住雞或鴨,頗不容易。那鵝就不然:它傲然地站著,看見人走來簡直不讓;有時非但不讓,竟伸過頸子來咬你一口。這表示它不怕人,看不起人。但這傲慢終歸是狂妄的。我們一伸手,就可一把抓住它的項頸,而任意處置它。家畜之中,最傲人的無過於鵝。同時最容易捉住的也無過於鵝。
鵝的吃飯,常常使我們發笑。我們的鵝是吃冷飯的,一日三餐。它需要三樣東西下飯:一樣是水,一樣是泥,一樣是草。先吃一口冷飯,次吃一口水,然後再到某地方去吃一口泥及草。大約這些泥和草也有各種滋味,它是依著它的胃口而選定的。這食料並不奢侈;但它的吃法,三眼一板,絲毫不苟。譬如吃了一口飯,倘水盆偶然放在遠處,它一定從容不迫地踏大步走上前去,飲水一口。再踏大步走到一定的地方去吃泥,吃草。吃過泥和草再回來吃飯。這樣從容不迫地吃飯,必須有一個人在旁侍候,像飯館里的堂倌一樣。因為附近的狗,都知道我們這位鵝老爺的脾氣,每逢它吃飯的時候,狗就躲在籬邊窺伺。等它吃過一口飯,踏著方步去吃水、吃泥、吃草的當兒,狗就敏捷地跑上來,努力地吃它的飯。沒有吃完,鵝老爺偶然早歸,伸頸去咬狗,並且厲聲叫罵,狗立刻逃往籬邊,蹲著靜候;看它再吃了一口飯,再走開去吃水、吃草、吃泥的時候,狗又敏捷地跑上來,這回就把它的飯吃完,揚長而去了。等到鵝再來吃飯的時候,飯罐已經空空如也。鵝便昂首大叫,似乎責備人們供養不周。這時我們便替它添飯,並且站著侍候。因為鄰近狗很多,一狗方去,一狗又來蹲著窺伺了。鄰近的雞也很多,也常躡手躡腳地來偷鵝的飯吃。我們不勝其煩,以後便將飯罐和水盆放在一起,免得它走遠去,比雞、狗偷飯吃。然而它所必須的盛饌泥和草,所在的地點遠近無定。為了找這盛饌,它仍是要走遠去的。因此鵝的吃飯,非有一人侍候不可。真是架子十足的!
鵝,不拘它如何高傲,我們始終要養它,直到房子賣脫為止。因為它對我們,物質上和精神上都有供獻。使主母和主人都歡喜它。物質上的供獻,是生蛋。它每天或隔天生一個蛋,籬邊特設一堆稻草,鵝蹲伏在稻草中了,便是要生蛋了。家裡的小孩子更興奮,站在它旁邊等候。它分娩畢,就起身,大踏步走進屋裡去,大聲叫開飯。這時候孩子們把蛋熱熱地撿起,藏在背後拿進屋子來,說是怕鵝看見了要生氣。鵝蛋真是大,有雞蛋的四倍呢!主母的蛋簍子內積得多了,就拿來制鹽蛋,燉一個鹽鵝蛋,一家人吃不了!工友上街買菜回來說:「今天菜市上有賣鵝蛋的,要四百元一個,我們的鵝每天掙四百元,
一個月掙一萬二,比我們做工的還好呢,哈哈,哈哈。」我們也陪他一個「哈哈,哈哈。」望望那鵝,它正吃飽了飯,昂胸凸肚地,在院子里跨方步,看野景,似乎更加神氣了。但我覺得,比吃鵝蛋更好的,還是它的精神的貢獻。因為我們這屋實在太簡陋,環境實在太荒涼,生活實在太岑寂了。賴有這一隻白鵝,點綴庭院,增加生氣,慰我寂寥。
且說我這屋子,真是簡陋極了:籬笆之內,地皮二十方丈,屋所佔的只六方丈。這六方丈上,建著三間「抗建式」平屋,每間前後劃分為二室,共得六室,每室平均一方丈。中央一間,前室特別大些,約有一方丈半弱,算是食堂兼客堂;後室就只有半方丈強,比公共汽車還小,作為家人的卧室。西邊一間,平均劃分為二,算是廚房及工友室。東邊一間,也平均劃分為
二,後室也是家人的卧室,前室便是我的書房兼卧房。三年以來,我坐卧寫作,都在這一方丈內。歸熙甫《項脊軒記》中說:「室僅方丈,可容一人居。」又說:「雨澤下注,每移案,顧視無可置者。」我只有想起這些話的時候,感覺得自己滿足。我的屋雖不上漏,可是牆是竹製的,單薄得很。夏天九點鍾以後,東牆上炙手可熱,室內好比開放了熱水汀。這時候反教人希望警報,可到六七丈深的地下室去涼快一下呢。
竹籬之內的院子,薄薄的泥層下面盡是岩石,只能種些番茄、蠶豆、芭蕉之類,卻不能種樹木。竹籬之外,坡岩起伏,盡是荒郊。因此這小屋赤裸裸的,孤零零的,毫無依蔽;遠遠望來,正像一個亭子。我長年坐守其中,就好比一個亭長。這地點離街約有里許,小徑迂迴,不易尋找,來客極稀。杜詩「幽棲地僻經過少」一句,這室可以受之無愧。風雨之日,泥濘載途,狗也懶得走過,環境荒涼更甚。這些日子的岑寂的滋味,至今回想還覺得可怕。
自從這小屋落成之後,我就辭絕了教職,恢復了戰前的即居生活。我對外間絕少往來,每日只是讀書作畫,飲酒閑談而已。我的時間全部是我自己的,這是我的性格的要求,這在我是認為幸福的。然而這幸福必須兩個條件:在太平時,在都會里。如今在抗戰期,在荒村裡,這幸福就伴著一種苦悶─—寄寂。為避免這苦悶,我便在讀書、作畫之餘,在院子里種豆,種菜,養鴿,養鵝。而鵝給我的印象最深。因為它有那麼龐大的身體,那麼雪白的顏色,那冬雄壯的叫聲,那麼軒昂的態度,那麼高傲的脾氣,和那麼可笑的行為。在這荒涼舉寂的環境中—,這鵝竟成了一個焦點。凄風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時,推窗一望,死氣沉沉分惟有這偉大的雪白的東西,高擎著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獨步,好像一個**的守衛,使得這小屋有了保障,這院子有了主宰,這環境有了生氣。
我的小屋易主的前幾天,我把這鵝送給住在小龍坎的朋友人家。送出之後的幾天內,頗有異樣的感覺。這感覺與訣別一個人的時候所發生的感覺完全相同,不過分量較為輕微而已。原來一切眾生,本是同根,凡屬血氣,皆有共感。所以這禽鳥比這房屋更是牽惹人情,更能使人留戀。現在我寫這篇短文,就好比為一個永決的朋友立傳,寫照。
這鵝的舊主人姓夏名宗禹,現在與我鄰居著。
《兒女》
回想四個月以前,我猶似押送囚犯,突然地把小燕子似的一群兒女從上海的租寓中拖出,載上火車,送回鄉間,關進低小的平屋中。自己仍回到上海的租界中,獨居了四個月。這舉動究竟出於什麼旨意,本於什麼計劃,現在回想起來,連自己也不相信。其實旨意與計劃,都是虛空的,自騙自擾的,實際於人生有什麼利益呢?只贏得世故塵勞,做弄幾番歡愁的感情,增加心頭的創痕罷了!
當時我獨自回到上海,走進空寂的租寓,心中不絕地浮起這兩句《楞嚴》經文:「十方虛空在汝心中,猶如白雲點太清里;況諸世界在虛空耶!」
晚上整理房室,把剩在灶間里的籃缽、器皿、余薪、余米,以及其他三年來寓居中所用的家常零星物件,盡行送給來幫我做短工的、鄰近的小店裡的兒子。只有四雙破舊的小孩子的鞋子(不知為什麼緣故),我不送掉,拿來整齊地擺在自己的床下,而且後來看到的時候常常感到一種無名的愉快。直到好幾天之後,鄰居的友人過來閑談,說起這床下的小鞋子陰氣迫人,我方始悟到自己的痴態,就把它們拿掉了。
朋友們說我關心兒女。我對於兒女的確關心,在獨居中更常有懸念的時候。但我自以為這關心與懸念中,除了本能以外似乎尚含有一種更強的加味。所以我往往不顧自己的畫技與文筆的拙陋,動輒描摹。因為我的兒女都是孩子們,最年長的不過九歲,所以我對於兒女的關心與懸念中,有一部分是對於孩子們─—普天下的孩子們─—的關心與懸念。他們成人以後我對他們怎樣?現在自己也不能曉得,但可推知其一定與現在不同,因為不復含有那種加味了。
回想過去四個月的悠閑寧靜的獨居生活,在我也頗覺得可戀,又可感謝。然而一旦回到故鄉的平屋裡,被圍在一群兒女的中間的時候,我又不禁自傷了。因為我那種生活,或枯坐,默想,或鑽研,搜求,或敷衍,應酬,比較起他們的天真、健全、活躍的生活來,明明是變態的,病的,殘廢的。
有一個炎夏的下午,我回到家中了。第二天的傍晚,我領了四個孩子─—九歲的阿寶、七歲的軟軟、五歲的瞻瞻、三歲的阿韋─—到小院中的槐蔭下,坐在地上吃西瓜。夕暮的紫色中,炎陽的紅味漸漸消減,涼夜的青味漸漸加濃起來。微風吹動孩子們的細絲一般的頭發,身體上汗氣已經全消,百感暢快的時候,孩子們似乎已經充溢著生的歡喜,非發泄不可了。最初是三歲的孩子的音樂的表現,他滿足之餘,笑嘻嘻搖擺著身子,口中一面嚼西瓜,一面發出一種像花貓偷食時候的「miaumiau」的聲音來。這音樂的表現立刻喚起了五歲的瞻瞻的共鳴,他接著發表他的詩:「瞻瞻吃西瓜,寶姐姐吃西瓜,軟軟吃西瓜,阿韋吃西瓜。」這詩的表現又立刻引起了七歲與九歲的孩子的散文的、數學的興味:他們立刻把瞻瞻的詩句的意義歸納起來,報告其結果:「四個人吃四塊西瓜。」
於是我就做了評判者,在自己心中批判他們的作品。我覺得三歲的阿韋的音樂的表現最為深刻而完全,最能全般表出他的歡喜的感情。五歲的瞻瞻把這歡喜的感情翻譯為(他的)詩,已打了一個折扣;然尚帶著節奏與旋律的分子,猶有活躍的生命流露著。至於軟軟與阿寶的散文的、數學的、概念的表現,比較起來更膚淺一層。然而看他們的態度,全部精神沒人在吃西瓜的一事中,其明慧的心眼,比大人們所見的完全得多。天地間最健全者的心眼,只是孩子們的所有物,世間事物的真相,只有孩子們能最明確、最完全地見到。我比起他們來,真的心眼已經被世智塵勞所蒙蔽,所zhou喪,是一個可憐的殘廢者了。我實在不敢受他們「父親」的稱呼,倘然「父親」是尊崇的。
我在平屋的南窗下暫設一張小桌子,上面按照一定的秩序而布置著稿紙、信篋、筆硯、墨水瓶、漿糊瓶、時表和茶盤等,不喜歡別人來任意移動,這是我獨居時的慣癖。我─一我們大人─—平常的舉止,總是謹慎,細心,端詳,斯文。例如磨墨,放筆,倒茶等,都小心從事,故桌上的布置每日依然,不致破壞或擾亂。因為我的手足的筋覺已經由於屢受物理的教訓而深深地養成一種謹惕的慣性了。然而孩子們一爬到我的案上,就搗亂我的秩序,破壞我的桌上的構圖,毀損我的器物。他們拿起自來水筆來一揮,灑了一桌子又一衣襟的墨水點;又把筆尖蘸在漿糊瓶里。他們用勁拔開毛筆的銅筆套,手背撞翻茶壺,壺蓋打碎在地板上……這在當時實在使我不耐煩,我不免哼喝他們,奪脫他們手裡的東西,甚至批他們的小頰。然而我立刻後悔:哼喝之後立刻繼之以笑,奪了之後立刻加倍奉還,批頰的手在中途軟卻,終於變批為撫。因為我立刻自悟其非:我要求孩子們的舉止同我自己一樣,何其乖謬!我─—我們大人─—的舉止謹惕,是為了身體手足的筋覺已經受了種種現實的壓迫而痙攣了的緣故。孩子們尚保有天賦的健全的身手與真朴活躍的元氣,豈像我們的窮屈?揖讓、進退、規行、矩步等大人們的禮貌,猶如刑具,都是戕賊這天賦的健全的身手的。於是活躍的人逐漸變成了手足麻痹、半身不遂的殘廢者。殘廢者要求健全者的舉止同他自己一樣,何其乖謬!
兒女對我的關系如何?我不曾預備到這世間來做父親,故心中常是疑惑不明,又覺得非常奇怪。我與他們(現在)完全是異世界的人,他們比我聰明、健全得多;然而他們又是我所生的兒女。這是何等奇妙的關系!世人以膝下有兒女為幸福,希望以兒女永續其自我,我實在不解他們的心理。我以為世間人與人的關系,最自然最合理的莫如朋友。君臣、父子、昆弟、夫婦之情,在十分自然合理的時候都不外乎是一種廣義的友誼。所以朋友之情,實在是一切人情的基礎。「朋,同類也。」並育於大地上的人,都是同類的朋友,共為大自然的兒女。世間的人,忘卻了他們的大父母,而只知有小父母,以為父母能生兒女,兒女為父母所生,故兒女可以永續父母的自我,而使之永存。於是無子者嘆天道之無知,子不肖者自傷其天命,而狂進杯中之物,其實天道有何厚薄於其齊生並育的兒女!我真不解他們的心理。
近來我的心為四事所佔據了:天上的神明與星辰,人間的藝術與兒童,這小燕子似的一群兒女,是在人世間與我因緣最深的兒童,他們在我心中佔有與神明、星辰、藝術同等的地位。
㈤ 豐子愷《憶兒時》賞析
《憶兒時》這篇散文是豐子愷寫的,選自《豐子愷作品精選》,是一篇很質朴,很感人的文章。豐子愷回憶兒時,說有三件事不能忘卻,一是養蠶,二是中秋賞月,三是釣魚。
養蠶主要為了紀念祖母,這是一個良辰佳節,祖母將「養蠶」也大規模地舉行,作者看著祖母、姐姐。後來祖母去世了,養蠶也不再繼續。中秋賞月是跟著父親、姐姐一起吃蟹,父親最愛吃蟹,再配上一壺酒就更不錯了,我和姐姐也很享受這一晚的寧靜;釣魚是好朋友王囡囡教「我」的兩個小夥伴在一起互相關照,很開心。三件事都讓作者難以忘懷。
然而,在文章結尾他說:「我的黃金時代很短,可懷念的又只有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殺生取樂,都使我永遠懺悔。」作者很有愛心,對動物有憐憫之情,他也很淳樸,很善良,和小夥伴很友好。
在《憶兒時》一文中我們看到了一個充滿童真而溫潤有情的童年豐子愷,也看到了一個敦厚、仁愛、有一顆慈悲心的豐子愷。文章中透射出他關於生命關於世界的看法,生命是平等的,生死是自然的,孩子是最純真的,以一顆孩童般的心。真誠的對待世間萬物,把名利置於身外,用一顆平常心,淡然的面對人生。生命的意義就在於發現自己原來可以像孩童般快樂的活著,不必因生活中的瑣事自尋煩惱。
拓展資料:
豐子愷簡介:
豐子愷,中國浙江省嘉興市桐鄉市石門鎮人,散文家、畫家、文學家、美術與音樂教育家,原名潤,又名仁、仍,號子覬,後改為子愷,筆名TK。
豐子愷主要作品有《緣緣堂隨筆》、畫集《子愷漫畫》等。師從弘一法師(李叔同),以中西融合畫法創作漫畫以及散文而著名。1926年9月30日,豐子愷漫畫結集面世。
㈥ 《憶兒時》豐子愷的原文。
我回憶兒時,有三件不能忘卻的事。
第一件是養蠶。那時我五六歲時、我的祖母在日的事。我的祖母是一個豪爽而善於享樂的人,良辰佳節不肯輕輕放過。養蠶也每年大規模地舉行。其實,我長大後才曉得,祖母的養蠶並非專為圖利,葉貴的年頭常要蝕本;然而她喜歡這幕春的點綴,故每年大規模地舉行。我所喜歡的是,最初是蠶落地鋪。那時我們的三開間的廳上、地上統是蠶,架著經緯的跳板;以便通行及飼葉。蔣五伯挑了擔到地里去采葉,我與諸姐跟了去;去吃桑葚。吞落地鋪的時候,桑葚已很紫很甜了,比楊梅好吃得多。我們吃飯之後,又用一張大葉做一隻碗,采了一碗桑葚,跟了蔣五伯回來。蔣五伯飼蠶,我就可以走跳板為戲樂,常常失足翻落地鋪里,壓死許多蠶寶寶,祖母忙喊蔣五伯抱我起來,不許我再走。然而這滿屋的跳板,像棋盤街一樣,又很低,走起來一點也不怕,真有樂趣。這真是一年一度的難得的樂事!所以雖然祖母禁止,我總是每天要去走。
蠶上山之後,全家靜靜守護,那時不許小孩子們噪了,我暫時感到沉悶。然而過了幾天,采繭,做絲,熱鬧的空氣又濃起來。我們每年照例請牛橋頭七娘娘來做絲。蔣五伯每天買枇杷和軟糕來給采繭、做絲、燒火的人吃。大家認為現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時候,應該享受這點心,都不客氣地取食,我也無功受祿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與軟糕,這又是樂事。
七娘娘做絲休息的時候,捧了水煙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給我看,對我說:做絲的時候,絲車後面,是萬萬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時候不留心被絲車軸棒軋脫的。她又說:「小囝囝不可走近絲車後面去,只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軟糕。還有做絲做出來的蠶蛹,叫媽媽油炒一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終不要吃蠶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諸姐都不吃的緣故。我所樂的,只是那時候家裡的非常的空氣。日常固定不動的堂窗、長台、八仙椅子,都收拾去,而變成不常見的絲車、匾、缸。又不斷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絲做好後,蔣五伯口中唱著「要吃枇杷,來年蠶罷」,收拾絲車,恢復一切陳設。我感到一種興盡的寂寥。然而對於這種變換,倒也覺得新奇而有趣。
現在我回憶這兒時的事,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蔣五伯、七娘娘和諸姐都像童話里、戲劇里的人物了。且在我看來,他們當時這劇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憶!只是這劇的題材。現在我仔細想想覺得不好:養蠶做絲,在生計上原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數萬的生靈的殺虐!《西青散記》裡面有兩句仙人的詩句:「自織藕絲衫子嫩,可憐辛苦赦春蠶。」安得人間也發明織藕絲的絲車,而盡赦天下的春蠶的性命!
我七歲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復養蠶。不久父親與諸姐弟相繼死亡,家道衰弱了,我的幸福的兒時也過去了。因此這回憶一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懺悔。
第二件事不能忘卻的事。是父親的中秋賞月。而賞月之樂的中心,在於吃蟹。我的父親中了舉人之後,科舉就廢,他無事在家,每天吃酒,看書。他不要吃羊、牛、豬肉,而喜歡吃魚、蝦之類。而對於蟹。尤其喜歡。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親平日的晚酌規定吃一隻蟹,一碗隔壁豆腐店裡買來的開鍋熱豆腐乾的碎瓷蓋碗,一把水煙筒,一本書,桌子角上一隻端坐的老貓,我腦中這印象非常深刻,到現在還可以清楚地浮現出來。我在旁邊看,有時他給我一隻蟹腳或半塊豆腐乾。然我喜歡蟹腳。蟹的味道真好,我們五個姊妹兄弟,都喜歡吃,也是為了父親喜歡吃的緣故。只有母親與我們相反,喜歡吃肉,而不喜歡又不會吃蟹,吃的時候常常被蟹螯上的刺刺開手指,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幹凈。父親常常說她是外行。父樣說:吃蟹是風雅的事。吃法也要內行才懂得。先折蟹腳,後開蟹斗……腳上的拳頭(即關節)里的肉怎樣才能吃干凈,臍里的肉怎樣可以剔出……腳爪可以當作剔肉的針……蟹螯上的骨頭可以拼成一隻很好看的蝴蝶……父親吃蟹真是內行,吃得非常干凈。所以陳媽媽說:「老爺吃下來的蟹殼,真是蟹殼。
蟹的儲藏所。就在開井角落裡缸里,經常總養著十來只。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陽等節候上,缸里的蟹就滿了,那時我們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隻,或一隻半。尤其是中秋一天,興致更濃,在深黃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場上的月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靜,明月底下只有我們一家的人,恰好圍成一桌,此外只有一個供差使的紅英坐在旁邊。大家談笑,看月亮,他們--父親和諸姐--直到月落明光,我則半途睡去,與父親和諸姐不分而散。
這原是為了父親嗜蟹,以吃蟹為中心而舉行的。故這種夜宴,不僅限於中秋,有蟹的季節里的月夜,無端也要舉行數次。不過不是良辰佳節,我們少吃一點。有時兩人分吃一隻。我們都學父親,剝得很精細,剝出來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積贊在蟹斗里,剝完之後,放一點姜醋,拌一拌,就作為下飯的菜,此外沒有別的菜了。因為父親吃菜是很省的,而且他說蟹是至味,吃蟹時混吃別的菜餚;是乏味的。我們也學他,半蟹斗的蟹肉,過兩碗飯還有餘,就可得父親的稱贊,又可以白口吃下余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勵節省。現在回想那時候,半條蟹腿肉要過兩大口飯,這滋味真好!自父親死了以後,我不曾再嘗這種好滋味,現在。我已經自己做父親,況且已經茹素,當然永遠不會再嘗這滋味了。唉!兒時歡樂,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這一劇的題材,仍是生靈的殺虐!因此這回憶一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懺悔。
第三件不能忘卻的事,是與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囡囡的交遊,而這交遊的中心,在於釣魚。
那是我十二三歲時的事,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囡囡是當時我的小伴侶中的大阿哥。他是獨子,他的母親、祖母和大伯,都很疼愛他,給他許多的錢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遊玩。他家與我家貼鄰而居。我家的人們每天赴市,必須經過他家的豆腐店的門口,兩家的人們朝夕相見,互相來往。小孩子們也朝夕相見,互相來往。此外他家對於我家似乎還有一種鄰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誼,故他家的人對於我特別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產的豆腐乾、豆腐衣等來送給我父親下酒。同時在小侶伴中,王囡囡也特別和我要好。他的年紀比我大,氣力比我好,生活比我豐富,我們一道遊玩的時候,他時時引導我,照顧我,猶似長兄對於幼弟。我們有時就在我家的染坊店裡的榻上玩耍,有時相偕出遊。他的祖母每次看見我倆一同玩耍,必叮囑囡囡好好看待我,勿要相罵,我聽人說,他家似乎曾經患難,而我父親曾經幫他們忙,所以他家大人們吩咐王囡囡照應我。
我起初不會釣魚,是王囡囡教我的。他叫大伯買兩副釣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許多米蟲,浸在盛水的罐頭里,領我到木場橋去釣魚。他教給我看,先捉起一個米蟲來,把釣鉤從蟲尾穿進,直穿到頭部。然後放下水去。他又說:「浮珠動一動,你要立刻拉,那麼鉤子鉤住魚的顎,魚就逃不脫。」我照他所教的試驗,果然第一天釣了十幾頭白條,然而都是他幫我拉釣竿的。
第二天,他手裡拿了半罐頭撲殺的蒼蠅,又來約我去釣魚。途中他對我說:「不一定是米蟲,用蒼蠅釣魚更好。魚喜歡吃蒼蠅!」這一天我們釣了一小桶各種的魚。回家的時候,他把魚桶送到我家裡,說他不要。我母親就叫紅英去煎一煎,給我下晚飯。
自此以後,我只管喜歡釣魚。不一定要王囡囡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釣,又學得了掘蚯蚓來釣魚的方法。而且釣來的魚,不僅夠自己下晚飯,還可送給店裡的人吃,或給貓吃,我記得這時候我的熱心釣魚,不僅出於游戲欲,又有幾分功利的興味在內。有三四個夏季,我熱心於釣魚,給母親省了不少的菜蔬錢。
後來我長大了,赴他鄉入學,不復有釣魚的工夫。但在書中常常讀到贊詠釣魚的文句,例如什麼「獨釣寒江雪」,什麼「漁樵度此身」,才知道釣魚原來是很風雅的事。後來又曉得所謂「游釣之地」的美名稱,是形容人的故鄉的。我大受其煽惑,為之大發牢騷:我想「釣魚確是雅的,我的故鄉,確是我的游釣之地,確是可懷的的故鄉。」但是現在想想,不幸而這題材也是生靈的殺虐!
我的黃金時代很短,可懷念又只有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殺生取樂,都使我永遠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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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 兒 時
一
我回憶兒時,有三件不能忘卻的事。
第一件是養蠶。那是我五六歲時、我祖母在日的事。我祖
母是一個豪爽而善於享樂的人,良辰佳節不肯輕輕放過。養蠶
也每年大規模地舉行。其實,我長大後才曉得,祖母的養蠶並
非專為圖利,時貴的年頭常要蝕本,然而她喜歡這暮春的點綴,
故每年大規模地舉行。我所喜歡的,最初是蠶落地鋪。那時我
們的三開間的廳上、地上統是蠶,架著經緯的跳板,以便通行
及飼葉。蔣五伯挑了擔到地里去采葉,我與諸姐跟了去,去吃
桑ren 。蠶落地鋪的時候,桑ren 已很紫而甜了,比楊梅好吃
得多。我們吃飽之後,又用一張大葉做一隻碗,來了一碗桑ren
,跟了蔣五伯回來。蔣五伯飼蠶,我就以走跳板為戲樂,常常
失足翻落地鋪里,壓死許多蠶寶寶,祖母忙喊蔣五伯抱我起來,
不許我再走。然而這滿屋的跳板,像棋盤街一樣,又很低,走
起來一點也不怕,真是有趣。這真是一年一度的難得的樂事!
所以雖然祖母禁止,我總是每天要去走。
蠶上山之後,全家靜靜守護,那時不許小孩子們噪了,我
暫時感到沉悶。然而過了幾天,采繭,做絲,熱鬧的空氣又濃
起來了。我們每年照例請牛橋頭七娘娘來做絲。蔣五伯每天買
枇杷和軟糕來給采繭、做絲、燒火的人吃。大家認為現在是辛
苦而有希望的時候,應該享受這點心,都不客氣地取食。我也
無功受祿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與軟糕,這又是樂事。
七娘娘做絲休息的時候,捧了水煙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
少半段的小指給我看,對我說:做絲的時候,絲車後面,是萬
萬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時候不留心被絲車軸棒軋
脫的。她又說:「小囝囝不可走近絲車後面去,只管坐在我身
旁,吃枇杷,吃軟糕。還有做絲做出來的蠶蛹,叫媽媽油炒一
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終不要吃蠶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諸
姐都不要吃的原故。我所樂的,只是那時候家裡的非常的空氣。
日常固定不動的堂窗、長台、八仙椅子,都收拾去,而變成不
常見的絲車、匾、缸。又不斷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絲做好後,蔣五伯口中唱著「要吃枇杷,來年蠶罷」,收
拾絲車,恢復一切陳設。我感到一種興盡的寂寥。然而對於這
種變換,倒也覺得新奇而有趣。
現在我回憶這兒時的事,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蔣五伯、
七娘娘和諸姐都像童話里、戲劇里的人物了。且在我看來,他
們當時這劇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憶!只是這劇的題
材,現在我仔細想想覺得不好:養蠶做絲,在生計上原是幸福
的,然其本身是數萬的生靈的殺虐!《西青散記》裡面有兩句
仙人的詩句:「自織藕絲衫子嫩,可憐辛苦赦春蠶。」安得人
間也發明織藕絲的絲車,而盡赦天下的春蠶的性命!
我七歲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復養蠶。不久父親與諸姐弟相
繼死亡,家道衰落了,我的幸福的兒時也過去了。因此這回憶
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仟侮。
二
第二件不能忘卻的事,是父親的中秋賞月,而賞月之樂的
中心,在於吃蟹。
我的父親中了舉人之後,科舉就廢,他無事在家,每天吃
酒,看書。他不要吃羊、牛、豬肉,而喜歡吃魚、蝦之類。而
對於蟹,尤其喜歡。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親平日的晚酌規
定吃一隻蟹,一碗隔壁豆腐店裡買來的開鍋熱豆腐乾。他的晚
酌,時間總在黃昏。八仙桌上一盞洋油燈,一把紫砂酒壺,一
只盛熱豆腐乾的碎瓷蓋碗,一把水煙筒,一本書,桌子角上一
只端坐的老貓,我腦中這印象非常深刻,到現在還可以清楚地
浮現出來,我在旁邊看,有時他給我一隻蟹腳或半塊豆腐乾。
然我喜歡蟹腳。蟹的味道真好,我們五個姊妹兄弟,都喜歡吃,
也是為了父親喜歡吃的緣故。只有母親與我們相反,喜歡吃肉,
而不喜歡又不會吃蟹,吃的時候常常被蟹螯上的刺刺開手指,
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幹凈,父親常常說她是外行。父親說:
吃蟹是風雅的事,吃法也要內行才懂得。先折蟹腳,後開蟹斗
……腳上的拳頭(即關節)里的肉怎樣可以吃干凈,臍里的肉
怎樣可以剔出……腳爪可以當作剔肉的針……蟹整上的骨頭可
以拼成一隻很好看的蝴蝶……父親吃蟹真是內行,吃得非常干
凈。所以陳媽媽說:「老爺吃下來的蟹殼,真是蟹殼。」
蟹的儲藏所,就在天井角落裡的缸里,經常總養著十來只。
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陽等節候上,缸里的蟹就滿了,
那時我們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隻,或一隻半。尤其是
中秋一天,興致更濃。在深黃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場上的月
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靜,明月底下只有我們一家的人,恰好圍
成一桌,此外只有一個供差使的紅英坐在旁邊。大家談笑,看
月亮,他們─—父親和諸姐─—直到月落時光,我則半途睡去,
與父親和諸姐不分而散。
這原是為了父親嗜蟹,以吃蟹為中心而舉行的。故這種夜
宴,不僅限於中秋,有蟹的節季里的月夜,無端也要舉行數次。
不過不是良辰佳節,我們少吃一點,有時兩人分吃一隻。我們
都學父親,剝得很精細,剝出來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積受在
蟹斗里,剝完之後,放一點姜醋,拌一拌,就作為下飯的菜,
此外沒有別的菜了。因為父親吃菜是很省的,而且他說蟹是至
味,吃蟹時混吃別的菜餚,是乏味的。我們也學他,半蟹斗的
蟹肉,過兩碗飯還有餘,就可得父親的稱贊,又可以白口吃下
余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勵節省。現在回想那時候,半條蟹
腿肉要過兩大口飯,這滋味真好!自父親死了以後,我不曾再
嘗這種好滋味。現在,我已經自己做父親,況且已經茹素,當
然永遠不會再嘗這滋味了。唉!兒時歡樂,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這一劇的題材,仍是生靈的殺虐!因此這回億一面使
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仟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卻的事,是與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囡囡的交遊,
而這交遊的中心,在於釣魚。 那是我十二三歲時的事,隔
壁豆腐店裡的王囡囡是當時我的小伴侶中的大阿哥。他是獨子,
他的母親、祖母和大伯,都很疼愛他,給他很多的錢和玩具,
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遊玩。他家與我家貼鄰而居。我家的人們
每天赴市,必須經過他家的豆腐店的門口,兩家的人們朝夕相
見,互相來往。小孩們也朝夕相見,互相來往。此夕陽家對於
我家似乎還有一種鄰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誼,故他家的人對於我
特別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產的豆腐乾、豆腐衣等來送給我
父親下酒。同時在小侶伴中,王囡囡也特別和我要好。他的年
紀比我大,氣力比我好,生活比我豐富,我們一道遊玩的時候,
他時時引導我,照顧我,猶似長兄對於幼弟。我們有時就在我
家的染坊店裡的榻上玩耍,有時相偕出遊。他的祖母每次看見
我倆一同玩耍,必叮囑囡囡好好看待我,勿要相罵。我聽人說,
他家似乎曾經患難,而我父親曾經幫他們忙,所以他家大人們
吩咐王囡囡照應我。
我起初不會釣魚,是王囡囡教我的。他叫他大伯買兩副釣
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許多米蟲,浸
在盛水的罐頭里,領了我到木場橋頭去釣魚。他教給我看,先
捉起一個米蟲來,把釣鉤由蟲尾穿進,直穿到頭部。然後放下
水去。他又說:「浮珠一動,你要立刻拉,那麼鉤子鉤住魚的
顎,魚就逃不脫。」我照他所教的試驗,果然第一天釣了十幾
頭白條,然而都是他幫我拉釣竿的。
第二天,他手裡拿了半罐頭撲殺的花蠅,又來約我去釣魚。
途中他對我說:「不一定是米蟲,用蒼蟬釣魚更好。魚喜歡吃
蒼蠅!」這一天我們釣了一小桶各種的魚。回家的時候,他把
魚桶送到我家裡,說他不要。我母親就叫紅英去煎一煎,給我
下晚飯。
自此以後,我只管歡喜釣魚。不一定要王囡囡陪去,自己
一人也去釣,又學得了掘蚯蚓來釣魚的方法。而且釣來的魚,
不僅夠自己下晚飯,還可送給店裡的人吃,或給貓吃。我記得
這時候我的熱心釣魚,不僅出於游戲欲,又有幾分功利的興味
在內。有三四個夏季,我熱心於釣魚,給母親省了不少的菜蔬
錢。
後來我長大了,赴他鄉入學,不復有釣魚的工夫。但在書
中常常讀到贊詠釣魚的文句,例如什麼「獨釣寒江雪」,什麼
「漁樵度此身」,才知道釣魚原來是很風雅的事。後來又曉得
有所謂「游釣之地」的美名稱,是形容人的故鄉的。我大受其
煽惑,為之大發牢騷:我想「釣魚確是雅的,我的故鄉,確是
我的游釣之地,確是可懷的故鄉。」但是現在想想,不幸而這
題材也是生靈的殺虐!
我的黃金時代很短,可懷念的又只有這三件事。不幸而都
是殺生取樂,都使我永遠仟悔。
1927年作。
㈧ 熱愛祖國的詩句 古詩
熱愛祖國的詩句古詩:
1、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離騷》
2、棄燕雀之小志,慕鴻鵠以高翔。南朝丘遲《與陳伯之書》
3、天時懟兮威靈怒,嚴殺盡兮棄原野。屈原《國殤》
4、莫倚傾國貌,嫁取個,有情郎。李隆基《好時光寶髻偏宜宮樣》
5、范增一去無謀主,韓信原來是逐臣。嚴遂成《烏江項王廟》
6、州橋南北是天街,父老年年等駕回。范成大
7、何處望神州?滿眼風光北固樓。辛棄疾《南鄉子登京口北固亭有懷》
8、了卻君王天下事,嬴得生前身後名。辛棄疾《破陣子》
9、不見穿針婦,空懷故國樓。孟浩然《他鄉七夕》
10、國恥未雪,何由成名?李白
11、黃沙百戰穿金甲,不破樓蘭終不還。王昌齡《從軍行》
12、待他年,整頓乾坤事了,為先生壽。辛棄疾
13、江雨霏霏江草齊,六朝如夢鳥空啼。韋庄《台城》
14、有誰知?鬢殘,心未死。陸游《夜遊宮》
15、出身仕漢羽林郎,初隨驃騎戰漁陽。王維
16、願得此身長報國,。何須生入玉門關。唐戴叔倫《塞上曲二首》
17、倚高寒、愁生故國,氣吞驕虜。張元干《賀新郎?寄李伯紀丞相》
18、一身報國有萬死,雙鬢向人無再青。陸游
19、七國三邊未到憂,十三身襲富平侯。李商隱《富平少侯》
20、富貴倘來君莫問,丹心報國是男兒。於謙
21、殊方日落玄猿哭,舊國霜前白雁來。杜甫《九日五首其一》
22、寧做流浪漢,不做亡國奴。豐子愷
23、故壘西邊,人道是,三國周郎赤壁。蘇軾《念奴嬌?赤壁懷古》
24、夜闌卧聽風吹雨,鐵馬冰河入夢來。陸游《十一月四日風雨大作》
26、但使龍城飛將在,不教胡馬度陰山。王昌齡《出塞二首(其一)》
㈨ 豐子愷寫的《憶兒時》中釣魚那一段主題是什麼急急急呀,十萬火急……
我回憶兒時,有三件不能忘卻的事。
第一件是養蠶。那是我五六歲時,我祖母在日的事。我祖母是一個豪爽而善於享樂的人。不但良辰佳節不肯輕輕放過,就是養蠶,也每年大規模地舉行。其實,我長大後才曉得,祖母的養蠶並非專為圖利,葉貴的年頭常要蝕本,然而她歡喜這暮春的點綴,故每年大規模地舉行。我所歡喜的,最初是蠶落地鋪。那時我們的三開間的廳上,地上統是蠶,架著經緯的跳板,以便通行及飼葉。蔣五伯挑了擔到地里去采葉,我與諸姊跟了去,去吃桑葚。蠶落地鋪的時候,桑葚已很紫而甜了,比楊梅好吃得多。我們吃飽之後,又用一張大葉做一隻碗,采了一碗桑葚,跟了蔣五伯回來。蔣五伯飼蠶,我就以走跳板為戲樂,常常失足翻落地鋪里,壓死許多蠶寶寶。祖母忙喊蔣五伯抱我起來,不許我再走。然而這滿屋的跳板,像棋盤街一樣,又很低,走起來一點也不怕,真是有趣。這真是一年一度的難得的樂事!所以雖然祖母禁止,我總是每天要去走。
貓咪貓咪你別跳,這是咱們給你的小小教訓。你知道你有多可惡嗎?不僅抓破了我們的小人書,還跳上桌子,打壞了我們的瓷娃娃;你還特愛逞能,抓了一隻小老鼠,就把尾巴翹得高高的,整天圍著爸爸的褲腿轉,吵著要吃魚拌飯。爸爸也真寵你,竟把給我留的魚罐頭餵了你,你說可氣不可氣?
好了,給你戴上"口罩",看你看么叫,怎麼吵,怎麼逞能?
三月三,風箏飛滿天。
孩子們帶上剛剛糊好的風箏,牽上自家的小狗,吆三喝六,一起來到郊外的南山上,看誰的箏糊得最美,誰的風箏飛得最高。
陽光暖暖,春風習習,桃花正紅,麥苗正綠,燕子呢喃,黃狗吠吠。在一派春光中,風箏帶著孩子們的希望,帶著孩子們對春天的嚮往高高地飛起來,飛起來……
蠶上山之後,全家靜默守護,那時不許小孩子們噪了,我暫時感到沉悶。然過了幾天要采繭,做絲,熱鬧的空氣又濃起來了。我們每年照例請牛橋頭七娘娘來做絲。蔣五伯每天買枇杷和軟糕來給采繭、做絲、燒火的人吃。大家似乎以為現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時候,應該享受這點心,都不客氣地取食。我也無功受祿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與軟糕,這又是樂事。
七娘娘做絲休息的時候,捧了水煙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給我看,對我說:做絲的時候,絲車後面是萬萬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時候不留心被絲車軸棒軋脫的。她又說:"小囝囝不可走近絲車後面去,只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軟糕。還有做絲做出來的蠶蛹,叫媽媽油炒一炒,真好吃哩!
"然而我始終不要吃蠶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諸姊不要吃的原故。我所樂的,只是那時候家裡的非常的空氣。日常固定不動的堂窗、長台、八仙椅子,都並壘起,而變成不常見的絲車、匾、缸,又不斷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絲做好後,蔣五伯口中唱著"要吃枇杷,來年蠶罷",收拾絲車,恢復一切陳設。我感到一種興盡的寂寥。然而對於這種變換,倒也覺得新奇而有趣。
現在我回憶這兒時的事,真是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蔣五伯、七娘娘和諸姊,都像童話里的人物了。且在我看來,他們當時這劇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憶!只是這劇的題材,現在我仔細想想覺得不好:養蠶做絲,在生計上原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數萬的生靈的殺虐!所謂飼蠶,是養犯人;所謂繅絲,是施炮烙!原來當時這種歡樂與幸福的背景,是生靈的虐殺!早知如此,我決計不要吃他們的桑葚,枇杷和軟糕了。近來讀《西青散記》,看到裡面有兩句仙人的詩句:"自織藕絲衫子嫩,可憐辛苦赦春蠶。
"安得人間也發明織藕絲的絲車,而盡赦天下的春蠶的性命!
我七歲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復養蠶。不久父親與諸姊弟相繼死亡,家道衰落了,我的幸福的兒時也過去了。因此這件回憶,一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懺悔。
二
第二件不能忘卻的事,是父親的中秋賞月,而賞月之樂的中心,在於吃蟹。
我的父親中了舉人之後,科舉就廢,他無事在家,每天吃酒、看書。他不要吃羊牛豬肉,而歡喜用魚蝦之類。而對於蟹,尤其歡喜。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親平日的晚酌規定吃一隻蟹,一碗隔壁豆腐店裡買來的開鍋熱豆腐乾。他的晚酌,時間總在黃昏。八仙桌上一盞洋油燈,一把紫砂酒壺,一隻盛熱豆腐乾的瓷器蓋碗,一把水煙筒,一本書,桌子角上一隻端坐的老貓,這印象在我腦中非常深,到現在還可以清楚地浮現出來。我在旁邊看,有時他給我一隻蟹腳或半塊豆腐乾。然我歡喜蟹腳。蟹的味道真好,我們五六個姊妹兄弟,都歡喜吃,也是為了父親歡喜吃的原故。只有母親與我們相反,歡喜吃肉,而不歡喜又不會吃蟹,吃的時候常常被蟹螯上刺刺開手指,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幹凈,父親常常說她是外行。父親說:吃蟹是風雅的事,吃法也要內行才懂得。先折蟹腳,後開蟹斗……腳上的拳頭(即關節)里的肉怎樣可以吃干凈,臍里的肉怎樣可以剔出……腳爪可以當作剔肉的針……蟹上的骨可以拼成一隻很好的蝴蝶……父親吃蟹真是內行,吃得非常干凈。所以陳媽媽說:"老爺吃下來的蟹殼,真是蟹殼。"
蟹的儲藏所,就在天井角里的缸里。經常總養著五六隻。
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陽等節候上,缸里的蟹就滿了,那時我們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隻,或一隻半。尤其是中秋一天,興致更濃。在深黃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場上的月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靜,明月底下只有我們一家的人,恰好圍成一桌,此外只有一個供差使的紅英坐在旁邊。談笑,看月,他們--父親和諸姊--直到月落時光,我則半途睡去,與父親和諸姊不分而散。
這原是為了父親嗜蟹,以吃蟹為中心而舉行的。故這種夜宴,不僅限於中秋,有蟹的季節里的月夜,無端也要舉行數次。不過不是良辰佳節,我們少吃一點,有時兩人分吃一隻。我們都學父親,剝得很精細,剝出來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積在蟹斗里,剝完之後,放一點姜醋,拌一拌,就作為下飯的菜,此外沒有別的菜了。因為父親吃菜是很省的,且他說蟹是至味。吃蟹時混吃別的菜餚,是乏味的。我們也學他,半蟹斗的蟹肉,過兩碗飯還有餘,就可得父親的稱贊,又可以白口吃下余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勵節省。現在回想那時候,半條蟹腿肉要過兩大口飯,這滋味真是好!自父親死了以後,我不曾再嘗這種好滋味。現在,我已經自己做父親,況且已茹素,當然永遠不會再嘗這滋味了。唉!兒時歡樂,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這一劇的題材,仍是生靈的殺虐!當時我們一家團欒之樂的背景,是殺生。我曾經做了殺生者的一分子,以承父親的歡娛。血食,原是數千年來一般人的習慣,然而殘殺生靈,尤其是殘殺生靈來養自己的生命,快自己的口腹,反求諸人類的初心,總是不自然的,不應該的。文人有贊詠吃蟹的,例如甚麼"右手持螯,左手持杯",甚麼"秋深蟹正肥",作者、讀者,均囚於習慣,贊嘆其風雅。倘質諸初心,殺蟹而持其螯,見蟹肥而起殺心,有甚麼美,而值得在詩文中贊詠呢?
因此這件回憶,一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懺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卻的事,是與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囝囝的交遊,而這交遊的中心,在於釣魚。
那是我十二三歲時的事。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囝囝是當時我的小伴侶中的大阿哥。他是獨子,他的母親、祖母和大伯,都很疼愛,他給他很多的錢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遊玩。他家與我家貼鄰而居。我家的人們每天赴市,必須經過他家的豆腐店的門口,兩家的人們朝夕相見,互相來往。
小孩子們也朝夕相見,互相來往。此外他家對於我家似乎還有一種鄰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誼,故他家的人對於我家特別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產的豆腐乾、豆腐衣等來送給我父親下酒。同時在小伴侶中,王囝囝也特別對我要好,他的年紀比我大,氣力比我好,生活比我豐富,我們一道遊玩的時候,他時時引導我,照顧我,猶似長兄對於幼弟。我們有時就在我家的染坊店裡的榻上談笑,有時相偕出遊。他的祖母每次看見我倆一同玩耍,必叮囑囝囝好好看侍我,勿要相罵。我聽人說,他家似乎曾經患難,而我父親曾經幫他們忙,所以他家大人們吩咐王囝囝照應我。
我起初不會釣魚,是王囝囝教我的。他叫他大伯買兩副釣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許多米蟲,浸在盛水的罐頭里,領了我到木場橋頭去釣魚。他教給我看,先捉起一個米蟲來,把釣鉤由蟲尾穿進,直穿到頭部。然後放下水去。他又說:"浮珠一動,你要立刻拉,那麼鉤子拉住魚的顎,魚就逃不脫。
"我照他所教的試驗,果然第一天釣了十幾頭白條,然而都是他幫我拉釣竿的。
第二天,他手裡拿了半罐頭撲殺的蒼蠅。又來約我去釣魚。途中他對我說:"不一定是米蟲,用蒼蠅釣魚更好。魚歡喜吃蒼蠅!
"這一天我們釣了一小桶各種的魚。回家的時候他把魚桶送到我家裡,說他不要。我母親就叫紅英去煎一煎,給我下晚飯。
自此以後,我只管歡喜釣魚。不一定要王囝囝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釣,又學得了掘蚯蚓來釣魚的方法。而且釣來的魚,不僅夠自己下晚飯,還可送給店裡人吃,或給貓吃。我記得這時候我的熱心釣魚,不僅出於游戲欲,又有幾分功利的興味在內。有三四個夏季,我熱心於釣魚,給母親省了不少的菜蔬錢。
後來我長大了,赴他鄉入學,不復有釣魚的工夫。但在書中常常讀到贊詠釣魚的文句,例如甚麼"獨釣寒江雪",甚麼"羊裘釣叟",甚麼"漁樵度此身",才知道釣魚原來是很高雅的事。後來又曉得有所謂"游釣之地"的美名稱,是形容人的故鄉的。我大受其煽惑,為之大發牢騷:我想,"釣確是雅的,我的故鄉,確是我的游釣之地,確是可懷的故鄉。
但是現在想想,不幸而這題材也是生靈的殺虐!王囝囝所照應我的,是教我殺米蟲,殺蒼蠅,以誘殺許多的魚。所謂"羊裘釣叟",其實是一個穿羊裘的魚的誘殺者;所謂"游釣之地",其實就是小時候謀殺魚的地方,想起了應使人寒慄,還有甚麼高雅,甚麼可戀呢?
"殺",不拘殺甚麼,總是不祥的。我相信,人的吃暈腥,都是掩耳盜鈴。如果眼看見豬的受屠,一定咽不下一筷肉絲。
殺人的五卅事件足以動人的公憤,而殺蠶,殺蟹,殺魚反可有助人的歡娛,同為生靈的人與蠶、蟹、魚的生命的價值相去何遠呢?
我的黃金時代很短,可懷念的又只有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殺生取樂,都使我永遠懺悔
㈩ 憶兒時 豐子愷 原文
(一)
我回憶兒時,有三件不能忘卻的事。
第一件是養蠶。那時我五六歲時、我的祖母在日的事。我的祖母是一個豪爽而善於享樂的人,良辰佳節不肯輕輕放過。養蠶也每年大規模地舉行。其實,我長大後才曉得,祖母的養蠶並非專為圖利,葉貴的年頭常要蝕本;然而她喜歡這幕春的點綴,故每年大規模地舉行。我所喜歡的是,最初是蠶落地鋪。那時我們的三開間的廳上、地上統是蠶,架著經緯的跳板;以便通行及飼葉。蔣五伯挑了擔到地里去采葉,我與諸姐跟了去;去吃桑葚。吞落地鋪的時候,桑葚已很紫很甜了,比楊梅好吃得多。我們吃飯之後,又用一張大葉做一隻碗,采了一碗桑葚,跟了蔣五伯回來。蔣五伯飼蠶,我就可以走跳板為戲樂,常常失足翻落地鋪里,壓死許多蠶寶寶,祖母忙喊蔣五伯抱我起來,不許我再走。然而這滿屋的跳板,像棋盤街一樣,又很低,走起來一點也不怕,真有樂趣。這真是一年一度的難得的樂事!所以雖然祖母禁止,我總是每天要去走。
蠶上山之後,全家靜靜守護,那時不許小孩子們噪了,我暫時感到沉悶。然而過了幾天,采繭,做絲,熱鬧的空氣又濃起來。我們每年照例請牛橋頭七娘娘來做絲。蔣五伯每天買枇杷和軟糕來給采繭、做絲、燒火的人吃。大家認為現在是辛苦而有希望的時候,應該享受這點心,都不客氣地取食,我也無功受祿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與軟糕,這又是樂事。
七娘娘做絲休息的時候,捧了水煙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少半段的小指給我看,對我說:做絲的時候,絲車後面,是萬萬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時候不留心被絲車軸棒軋脫的。她又說:「小囝囝不可走近絲車後面去,只管坐在我身旁,吃枇杷,吃軟糕。還有做絲做出來的蠶蛹,叫媽媽油炒一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終不要吃蠶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諸姐都不吃的緣故。我所樂的,只是那時候家裡的非常的空氣。日常固定不動的堂窗、長台、八仙椅子,都收拾去,而變成不常見的絲車、匾、缸。又不斷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絲做好後,蔣五伯口中唱著「要吃枇杷,來年蠶罷」,收拾絲車,恢復一切陳設。我感到一種興盡的寂寥。然而對於這種變換,倒也覺得新奇而有趣。
現在我回憶這兒時的事,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蔣五伯、七娘娘和諸姐都像童話里、戲劇里的人物了。且在我看來,他們當時這劇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憶!只是這劇的題材。現在我仔細想想覺得不好:養蠶做絲,在生計上原是幸福的,然其本身是數萬的生靈的殺虐!《西青散記》裡面有兩句仙人的詩句:「自織藕絲衫子嫩,可憐辛苦赦春蠶。」安得人間也發明織藕絲的絲車,而盡赦天下的春蠶的性命!
我七歲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復養蠶。不久父親與諸姐弟相繼死亡,家道衰弱了,我的幸福的兒時也過去了。因此這回憶一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懺悔。
(二)
第二件事不能忘卻的事。是父親的中秋賞月。而賞月之樂的中心,在於吃蟹。我的父親中了舉人之後,科舉就廢,他無事在家,每天吃酒,看書。他不要吃羊、牛、豬肉,而喜歡吃魚、蝦之類。而對於蟹。尤其喜歡。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親平日的晚酌規定吃一隻蟹,一碗隔壁豆腐店裡買來的開鍋熱豆腐乾的碎瓷蓋碗,一把水煙筒,一本書,桌子角上一隻端坐的老貓,我腦中這印象非常深刻,到現在還可以清楚地浮現出來。我在旁邊看,有時他給我一隻蟹腳或半塊豆腐乾。然我喜歡蟹腳。蟹的味道真好,我們五個姊妹兄弟,都喜歡吃,也是為了父親喜歡吃的緣故。只有母親與我們相反,喜歡吃肉,而不喜歡又不會吃蟹,吃的時候常常被蟹螯上的刺刺開手指,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幹凈。父親常常說她是外行。父樣說:吃蟹是風雅的事。吃法也要內行才懂得。先折蟹腳,後開蟹斗……腳上的拳頭(即關節)里的肉怎樣才能吃干凈,臍里的肉怎樣可以剔出……腳爪可以當作剔肉的針……蟹螯上的骨頭可以拼成一隻很好看的蝴蝶……父親吃蟹真是內行,吃得非常干凈。所以陳媽媽說:「老爺吃下來的蟹殼,真是蟹殼。
蟹的儲藏所。就在開井角落裡缸里,經常總養著十來只。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陽等節候上,缸里的蟹就滿了,那時我們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隻,或一隻半。尤其是中秋一天,興致更濃,在深黃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場上的月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靜,明月底下只有我們一家的人,恰好圍成一桌,此外只有一個供差使的紅英坐在旁邊。大家談笑,看月亮,他們--父親和諸姐--直到月落明光,我則半途睡去,與父親和諸姐不分而散。
這原是為了父親嗜蟹,以吃蟹為中心而舉行的。故這種夜宴,不僅限於中秋,有蟹的季節里的月夜,無端也要舉行數次。不過不是良辰佳節,我們少吃一點。有時兩人分吃一隻。我們都學父親,剝得很精細,剝出來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積贊在蟹斗里,剝完之後,放一點姜醋,拌一拌,就作為下飯的菜,此外沒有別的菜了。因為父親吃菜是很省的,而且他說蟹是至味,吃蟹時混吃別的菜餚;是乏味的。我們也學他,半蟹斗的蟹肉,過兩碗飯還有餘,就可得父親的稱贊,又可以白口吃下余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勵節省。現在回想那時候,半條蟹腿肉要過兩大口飯,這滋味真好!自父親死了以後,我不曾再嘗這種好滋味,現在。我已經自己做父親,況且已經茹素,當然永遠不會再嘗這滋味了。唉!兒時歡樂,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這一劇的題材,仍是生靈的殺虐!因此這回憶一面使我永遠神往,一面又使我永遠懺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卻的事,是與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囡囡的交遊,而這交遊的中心,在於釣魚。
那是我十二三歲時的事,隔壁豆腐店裡的王囡囡是當時我的小伴侶中的大阿哥。他是獨子,他的母親、祖母和大伯,都很疼愛他,給他許多的錢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遊玩。他家與我家貼鄰而居。我家的人們每天赴市,必須經過他家的豆腐店的門口,兩家的人們朝夕相見,互相來往。小孩子們也朝夕相見,互相來往。此外他家對於我家似乎還有一種鄰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誼,故他家的人對於我特別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產的豆腐乾、豆腐衣等來送給我父親下酒。同時在小侶伴中,王囡囡也特別和我要好。他的年紀比我大,氣力比我好,生活比我豐富,我們一道遊玩的時候,他時時引導我,照顧我,猶似長兄對於幼弟。我們有時就在我家的染坊店裡的榻上玩耍,有時相偕出遊。他的祖母每次看見我倆一同玩耍,必叮囑囡囡好好看待我,勿要相罵,我聽人說,他家似乎曾經患難,而我父親曾經幫他們忙,所以他家大人們吩咐王囡囡照應我。
我起初不會釣魚,是王囡囡教我的。他叫大伯買兩副釣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許多米蟲,浸在盛水的罐頭里,領我到木場橋去釣魚。他教給我看,先捉起一個米蟲來,把釣鉤從蟲尾穿進,直穿到頭部。然後放下水去。他又說:「浮珠動一動,你要立刻拉,那麼鉤子鉤住魚的顎,魚就逃不脫。」我照他所教的試驗,果然第一天釣了十幾頭白條,然而都是他幫我拉釣竿的。
第二天,他手裡拿了半罐頭撲殺的蒼蠅,又來約我去釣魚。途中他對我說:「不一定是米蟲,用蒼蠅釣魚更好。魚喜歡吃蒼蠅!」這一天我們釣了一小桶各種的魚。回家的時候,他把魚桶送到我家裡,說他不要。我母親就叫紅英去煎一煎,給我下晚飯。
自此以後,我只管喜歡釣魚。不一定要王囡囡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釣,又學得了掘蚯蚓來釣魚的方法。而且釣來的魚,不僅夠自己下晚飯,還可送給店裡的人吃,或給貓吃,我記得這時候我的熱心釣魚,不僅出於游戲欲,又有幾分功利的興味在內。有三四個夏季,我熱心於釣魚,給母親省了不少的菜蔬錢。
後來我長大了,赴他鄉入學,不復有釣魚的工夫。但在書中常常讀到贊詠釣魚的文句,例如什麼「獨釣寒江雪」,什麼「漁樵度此身」,才知道釣魚原來是很風雅的事。後來又曉得所謂「游釣之地」的美名稱,是形容人的故鄉的。我大受其煽惑,為之大發牢騷:我想「釣魚確是雅的,我的故鄉,確是我的游釣之地,確是可懷的的故鄉。」但是現在想想,不幸而這題材也是生靈的殺虐!
我的黃金時代很短,可懷念又只有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殺生取樂,都使我永遠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