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藝定金合同
Ⅰ 什麼是定金合同,如何處理定金合同糾紛
定金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在合同履行前預先給付對方一定數量的金錢,以保障合同債權實現的一種擔保方式。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定金合同屬於從合同、要式合同、實踐合同,同時,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則的效力。
根據定金合同糾紛經常遇到的有關問題,發生定金合同糾紛應按以下處理規則解決。
(一)定金罰則的適用規則。
我國《合同法》第115條對定金是這樣規定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實際交付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處理規則。
定金合同簽訂後,如果應當交付定金的一方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9條規定視為變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異議並拒絕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擔保法規定,定金合同自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當然不能強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為買賣合同的從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筆者認為對未支付定金的,可以催告履行,仍不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三)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處理規則。
最高人民法院通過《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0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實踐中如果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延遲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四)合同部分履行時的處理規則。
定金是擔保的形式之一,作用是指擔保主合同債務的履行,那麼,其擔保的范圍應當是全部債務。全部不履行的,當然適用定金罰則,部分不履行,其不履行的部分仍在擔保范圍之內,定金的效力對其仍具約束力,依照公平原則,部分不履行部分,應當適用定金罰則。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債務,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與占整個合同的比例,計算未履行部分的定金額,適用定金罰則。所以,筆者認為那種認為合同部分履行不適用定金罰則的觀點是錯誤的。
(五)未按合同交付定金的處理規則。
雙方當事人確定了定金條款和數額後,定金合同並不立即生效,以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為准,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一方未支付定金,該合同不可強制執行,那麼拒絕交付定金的當事人是否應該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呢?筆者認為當事人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產生締約過失責任。同時也不能認定當事人違約,更不能裁判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另一方當事人也未主張定金,由於定金合同不生效,則視為雙方均放棄定金約定的條款和數額擔保的權利。
(六)合同中既約定定金又約定違約金的處理規則。
《合同法》第116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從本條規定可以看出,合同當事人既約定了違約金,又約定了定金的情況下,如果一方違約,對方當事人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即對方享有選擇權,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二者不能並用。現實中,有些當事人在合同中既約定違約金,也約定定金,在一方違約時,對方要求違約金與定金條款並用。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或定金條款,就可以達到彌補因違約受到損失的目的;違約金相當於一方由於對方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一般說來,守約方根據違約金條款,就可以補償自己因對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當然,在定金條款對守約方有利時,守約方也可以適用定金條款,按照定金罰則彌補自己的損失。
(七)訂約定金的處理規則。
主合同成立與否,定金合同均有效。最高人民法院通過《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對訂約定金問題做出了詳細、明確的規定。該解釋第115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的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本條是對立約定金作的解釋,立約定金也被稱為訂約定金,實踐中如果當事人違反立約定金的應當按照擔保法第89條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解約定金的處理規則。
關於解約定金的適用,實踐中存在疑問。定金交付後,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喪失定金代價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筆者認為實踐中一些當事人以承擔定金為代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准許。如果另一方當事人起訴到法院要求實際履行合同,人民法院應當駁回,此時,對主合同不能強制履行。而適用定金處罰後,並不排除有損失的一方要求對方損害賠償,在守約方當事人損失大於定金收益的情況下,承擔了定金的當事人仍然應承擔賠償責任,可以根據合同法第97條規定確定合同解除後的賠償責任。
(九)不適用定金罰則情形。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本法所說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根據上述法律條文體現的原則,如果合同完全因不可歸責雙方當事人之事由的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定金應當返還。既然雙方皆無過錯,均應免責,互不賠償亦不需懲罰,故定金應予返還。如果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部分影響合同的履行時,應對其作部分免責,其餘則按一方過錯未履行合同的規則處理。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不能免除責任。
(十)第三人的過錯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適用定金罰則。
凡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給付定金的,在實際交付定金後,如一方不履行合同除有關法定免責的情況外,即應對其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系以外第三人的過錯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該合同另有約定外,仍應對違約方適用定金罰則,合同當事人一方在接受定金處罰後,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Ⅱ 定金協議怎麼寫
定金合同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小寫: 轉讓給乙方 (所有經營權歸乙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轉讓金 的同時,將商鋪的相關資料轉交乙方 .在商鋪正式辦理相關轉讓手續及更名時,甲方將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若在辦理轉讓手續時,過戶費用由甲方支付。乙方實際接管擁有商鋪經營權的時間為 號商鋪的消防、治安、物業管理、國稅、地稅等一切費用,與甲方無關。後續商場對經營戶收取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方承擔,再由乙方支付甲方實際付商場的費用。年如未能更改,及退還全部轉讓費。 備註:
付款方式: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將雙倍於轉讓費賠償對方。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簽字: 聯系電話: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定金合同【二】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甲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沖抵乙方應付甲方款項。
第五條 乙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十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如甲方違約,賠償未能履行,從而造成的訴訟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Ⅲ 怎麼寫關於預付定金的合同
定金合同寫法如下: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
第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沖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年__月__日
(3)花藝定金合同擴展閱讀:
定金合同是合同當事人在訂立主合同時,為了保證主合同的履行,簽訂從合同約定一方當事人預先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收回或者抵作價款的一種擔保合同。
在定金合同中,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定金合同屬於從合同、要式合同、實踐合同。同時,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罰則的效力。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時或在合同履行前當事人約定一方預先給付對方一定數量的金錢,以保障合同債權實現的一種擔保方式。
定金合同是一種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時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徵。
1、從屬性。定金合同屬於從合同的一種,從屬性質表現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為前提,主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必然無效,而定金合同無效,主合同並不因此無效。
2、實踐性,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為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
參考資料:定金合同 網路
Ⅳ 定金合同是什麼意思
定金合同屬於從合同。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擔保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而自一方當事人實際給付定金時,定金合同就成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Ⅳ 定金協議怎樣寫
您好,我個人認為可以考慮這么起草: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生效後 日內,購買方應當向出售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貨款作為定金(注意,法律規定定金不超過總價款的20%)或者支付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三十的預付款。
2、剩餘貨款,購買方應當在每批貨物訂單下發後 日內支付,出售方收到貨款後向購買方交付相應批次的貨物。預付款從第 批次開始扣回,每次扣回比例不超過 元或者總金額的百分之 。
Ⅵ 定金協議有哪些內容簽訂時要注意什麼
定金是什麼呢?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買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既然要支付定金,那就應該簽訂相關的協議作保障才可以,那麼定金協議的內容有哪些呢?簽訂時應該注意什麼呢?
一、定金協議的內容有哪些?
1、定金合同的性質
如果定金於合同訂立前交付,應當推定為立約定金,如果定金於主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後、履行前交付,則推定為違約定金,並且有證約定金的性質。
2、定金合同的債權的范圍
定金合同應當明確定金擔保的債權的種類和范圍,依據實際情況而定。
3、定金合同的數額
當事人應當在定金合同中約定定金的數額,該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的部分,不適用定金罰則,該部分定金應當原額返還給對方。
4、定金合同的交付期限
立約定金應當於主合同訂立前交付,成約定金、解約定金、證約定金和違約定金應當於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後、履行前交付。
5、定金合同中定金罰則的適用條件
違約定金的定金罰則適用於當事人不履行合同、部分履行合同以及其他不適當履行合同構成根本違約的情,當事人可在合同中約定具體適用情形。
二、簽訂定金協議要注意什麼?
1、購房前要確認售房者的真實身份
購房者購房時應要求中介公司售房者出示真實有效的房產證、土地證、身份證及授權委託書等證件,如果房屋有共有人,那麼房屋共有人必須到場或簽字,確保買賣過程的合法性。
2、全面了解房屋狀況
購房者在看房時要全面了解房屋狀況,包括房屋本身的結構、裝修、戶型、樓齡,周邊配套、市政設施、物業管理水平等等,另外,還要查看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管理費等費用是否已繳清,對於拖欠的費用如何解決等問題。
3、謹防掉入格式合同的陷阱
購房者在簽購房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的內容,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要明確,避免掉進格式合同的陷阱。對違反法律或有失公平的條款,購房者有權提出質疑或取消,對於中介公司或出售人承諾的事項可要求在合同中載明。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定金協議的相關知識,希望可以幫到你們。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2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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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定金協議怎麼寫定金協議的格式是什麼
定金協議不是格式條款。格式條款是指合同一方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事先規定的可以重復使用的條款。而當事人可以根據自願原則自行約定定金,不符合格式條款的特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
Ⅷ 怎樣在交涉中保存證據
你們合同還沒履行,可以另選的。
如果給定金前沒有約定明確可要回定金,如果約定明確了你中途變更屬於不履約定金不退。
至於取證,錄言、錄相、文字記錄、第三方證言、對方要約……都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