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花店
很多人都說現在創業開花店是還不錯的選擇,於是也去考察了一下,發現現在的鮮花花藝行業確實挺火的。不管是的鮮花花束的售賣還是一些小的花藝作品或者是現場花藝布置等等的需求都很高,在本地了解了一下覺得開一家花店的收益應該不錯,於是就決定開。
『貳』 花藝培訓班一般多少錢
2019年如果基礎的培訓班一般兩三千元。如果系統一些的班次,那麼費用是相對高一些,當然在正規的培訓學校學習的話,費用基本是不會太高,因為學費都是有規定的。
注意事項:
1、是選好切花對象。常用的切花材料,主要有牡丹、芍葯、唐菖蒲、月季、薔薇、菊花、鳶尾、香柳、玫瑰、荷花、牡丹等。
2、是把握切花質量。即在花蕾尚未盛開時,用利剪剪下,若在花店,花市購買花枝,則要選擇含苞欲放、新鮮水靈、沒有病蟲、花葉俱全的。
3、是選好花瓶。花瓶要古樸、大方、典雅、潔凈、形狀、大小要和花枝成配套。為了保持平穩可在花瓶底部放幾塊小石頭,以免頭重腳輕,並作點綴。
4、是注意水質。插花用水最好是"天落水",如用自來水,須事先置於缸中靜放三日再用,瓶水不能一勞永逸,應每日添換;晚上,可將花瓶移於室外,接受雨露滋潤。
5、是講究特殊處理。如牡丹、芍葯插瓶前,可把花枝基部劃火柴燒焦,即可多開幾日,又如玫瑰在蔗糖水中插養,能保持9天不衰。
『叄』 日語答案二21——40
21. わたしの家はガスも水道もないたいへん(D. 不便な )所にあります。
22. 東京と北京は(友好)都市です。C. ゆうこう
23. きのう(はなや)からはながとどきました。A. 花屋
24. 林さんはさっき花屋で( )花を買いました。B. きれいな
25. すみませんが、えいごの(じしょ)はどこですか。D. 辭書
26. この細いまんねんひつは(A. 一本 )いくらですか。
27. 姉はキッチンで料理を(D. つくって )います。
28. かぜですね。(いちにち)に一回ちゅうしゃしてください。A. 一日
29. わたしは中日交流に役立ちたいと(思います)。A. おもいます
30. 電気をつけると部屋が( )なりました。C. 明るく
31. 専門店とは特定の商品を(専門)に売る店のことです。B. せんもん
32. わたしは山のちょうじょうまで(あるいて) のぼりました。A. 歩いて
33. 寒いですから、セーターを( )ください。A. きて
34. ロボットは(C. 危険な )所でも仕事を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
35. 千円お(預かり)します。A. あずかり
36. 李さん(D. と )王さんは日本語がわかります。
37. 國によって料理の味が(違います)。C. ちがいます
38. きょうは(四月)二十四日です。C. しがつ
39. きょうは(C. かようび )です。あしたはすいようびです。
40. わたしは今お湯が(B. 飲みたい )。
『肆』 想報花藝培訓班,將來自己開花店,大家覺得如何
想開花店其實可以算是一個不錯的注意。況且,學習花藝插花也是一門藝術學科,不僅於此,還可提高自己的品位,豐富自己的業餘生活。
注意事項:
1、是選好切花對象。常用的切花材料,主要有牡丹、芍葯、唐菖蒲、月季、薔薇、菊花、鳶尾、香柳、玫瑰、荷花、牡丹等。
2、是把握切花質量。即在花蕾尚未盛開時,用利剪剪下,若在花店,花市購買花枝,則要選擇含苞欲放、新鮮水靈、沒有病蟲、花葉俱全的。
3、在花瓶底部放幾塊小石頭,以免頭重腳輕,並作點綴。
4、是注意水質。插花用水最好是"天落水",如用自來水,須事先置於缸中靜放三日再用,瓶水不能一勞永逸,應每日添換;晚上,可將花瓶移於室外,接受雨露滋潤。
5、是講究特殊處理。如牡丹、芍葯插瓶前,可把花枝基部劃火柴燒焦,即可多開幾日,又如玫瑰在蔗糖水中插養,能保持9天不衰。
『伍』 廈門市湖裡區哪裡有送貨上門的花店
瑾尚花坊啊。全島都是專車送花 。網上直接可以找到
『陸』 三日後圓墳買幾支花合適 可以買百合嗎 上完墳這些花可以拿回家養么
你可以買些死者生前喜歡的花,或者買些菊花之類的花,把你的要求給花店說清楚,她們會幫你配,不用買太多,幾十元的就行,上完墳最好把花放到墳上,別拿回家,不吉利,也不是迷信,圖個心安理得吧。
『柒』 西遊記里唐僧的父親是誰
西遊記里唐僧的父親是陳光蕊。
陳光蕊是古典小說《西遊記》中人物,唐僧的父親,海州人士,狀元。「陳光蕊」的形象,在宋元戲文中即已出現。
明代百回本《西遊記》中有關於陳光蕊的簡要敘述。他曾中狀元,可能是在赴洪州上任時[2]為水賊所劫並與妻子分離。
(7)三日花店擴展閱讀:
唐僧出身故事很早就在社會上流傳。宋元戲文中就有一種叫陳光蕊江流和尚,現尚殘存三十八首曲詞,收在錢南揚的宋元戲文輯佚里,從內容看已和明代百回本《西遊記》所講的大體相同。
由此可見,唐僧父親是海州人士,曾中狀元,妻子為殷開山之女。此後,陳光蕊可能是在赴洪州上任的路上遭遇了水賊,陳光蕊本人被「傷生」,妻子被水賊欺占,三個月後有孕在身的妻子生下了玄奘。
玄奘長大後,認親、復仇、救父,後來陳光蕊和玄奘一起受到表彰。總之,明百回本《西遊記》對陳光蕊及唐僧出身雖有提及,但著墨不多。
『捌』 想報花藝培訓班,將來自己開花店,大家覺得如何
想開花店其實可以算是一個不錯的注意。況且,學習花藝插花也是一門藝術學科,不僅於此,還可提高自己的品位,豐富自己的業餘生活。
注意事項:
1、是選好切花對象。常用的切花材料,主要有牡丹、芍葯、唐菖蒲、月季、薔薇、菊花、鳶尾、香柳、玫瑰、荷花、牡丹等。
2、是把握切花質量。即在花蕾尚未盛開時,用利剪剪下,若在花店,花市購買花枝,則要選擇含苞欲放、新鮮水靈、沒有病蟲、花葉俱全的。
3、在花瓶底部放幾塊小石頭,以免頭重腳輕,並作點綴。
4、是注意水質。插花用水最好是"天落水",如用自來水,須事先置於缸中靜放三日再用,瓶水不能一勞永逸,應每日添換;晚上,可將花瓶移於室外,接受雨露滋潤。
5、是講究特殊處理。如牡丹、芍葯插瓶前,可把花枝基部劃火柴燒焦,即可多開幾日,又如玫瑰在蔗糖水中插養,能保持9天不衰。
『玖』 怎樣養金魚,點解我的金魚不到三日就死了的啊~!
應該是因為你買的金魚本身就有點問題吧,不然沒有理由啊?。 我養了倆只、養了六個月咯。還好好的。O(∩_∩)O哈哈~ 分享下我養金魚得出的經驗:
養金魚1、兩天換一次水,養得少就兩人換一次,養多了4~8就要天天換咯!{我不是用魚缸養的}是用那種大一點的臉盆養,還有就是養魚的同時要養植物{水養得}比如水草、還有花店裡又賣一種像荷葉植物的那個{忘了叫什麼了!}這樣能讓金魚有個更自然、更好得環境。還可以放幾個鵝卵石、貝殼。魚缸也要洗干凈哦·換水就直接用水龍頭沖水在魚缸裡面,原來得那些水不用倒掉的,接水到他滿出來,要把原先小魚拉得便便沖得差不多沒什麼滴時候就可以了{其次就是換水得時候可要看著它們。多留意,因為水滿出來得同時它也可能游出來和下水道約會去了、我可是經歷過的了,嗚嗚~··}半個月給它們洗一下魚缸、餵食,我是這樣喂的:每天只喂一次通常多是晚上下班回家,先給它換水然後在喂七粒或八粒,因為我的金魚長大了就喂得比較多點··比較小得金魚只要喂五粒最多[指的得是養兩只的情況下哦~~不是一隻}還有就是昨天啊,我用青菜的葉子去喂它好像也吃,菜葉只要一點就夠了像小指姆一樣就差不多了、然後要把菜葉切碎一點,不能有菜汁哦。3、不能曬太陽的。要放在陰涼的地方,下雨天就把它們拿到陽台呼吸下新鮮空氣。和細雨親密接處下下。 僅供參考哈~~!
『拾』 唐僧的爹叫什麼名字
在西遊記的《陳光蕊赴任逢災 江流僧復仇報本》這一回中, 疑點多多, 迷霧重重, 很難於讀懂。然此篇正是作者立意高遠之處, 讀懂了,
方能明白何為「造化」,讀不懂, 《西遊記》就永遠只能是兒童故事。 唐僧的父親叫陳光蕊,唐僧的母親叫殷溫嬌。在這一回故事中,陳光蕊考上了狀元,遇到丞相的小姐殷溫嬌拋綉球招親,那綉球「恰打著光
蕊的烏紗帽」,二人由此成就了一段姻緣。陳光蕊便和丞相之女殷溫嬌結了婚。陳光蕊赴任江州,從丞相府出發,一路上竟無人伴隨,僅帶著
老婆和自己的一個家僮,到了洪江渡口,艄公劉洪、李彪見色起意, 殺了陳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順從。小姐尋思無計,只得順了劉洪。
這個時候,離譜的事情發生了: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文書,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劉洪,一個水賊,居然敢冒充朝廷命官,還帶
著個活證人,難道他不怕小姐害他么?!而小姐卻並沒有揭穿殺夫兇手,那她還在等什麼?她可能擔心懷著的孩子有危險,孩子(即後來的唐
僧)生下後, 順水放走, 由老和尚收養了, 這個時候,她完全可以報案,卻為何仍不作聲?更離奇的是,劉洪竟然冒充了一十八年,也沒被人
發覺!女兒出嫁後沒回過娘家, 也無書信來往!這十八年中,小姐和殺夫兇手夜夜同床共枕, 簡直叫人無法想像!後來兒子陳玄奘年滿十八歲後
到京城報信,丞相居然發六萬御林軍來捉!
陳光蕊復活後, 一家團圓,小姐竟然又從容自盡了!著實叫人費解啊!於是, 就有人說, 這一篇是《西遊記》中最大的一處敗筆。最不合理,
甚為荒誕!犯了寫小說不可犯的錯誤,這些漏洞作者能回答得了嗎?作者吳承恩在處理這段故事時的拙劣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臭!恰恰說錯了
, 作者絕不至於犯如此低級的邏輯錯誤, 難道他不知道這樣寫很荒誕嗎! 還留下把柄給你來說! 既然他這樣寫了, 就是另有深意的, 這正是西
游作者的高明之處!
看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我的答案是: 這一切的一切, 都是菩薩安排好了的。這個答案, 你滿意不? 先莫要笑我, 真相就是這樣的!什麼? 你覺
得這個答案很無聊? 那好, 讓我們一起來尋找證據,細細推論。
首先, 這段故事裡的疑點很多。疑點越多, 線索就越多, 所以,任何一個疑點都不能放過, 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後, 一定有著一個統一的載
體。這一回故事的結局是: 陳玄奘十八歲後到京城報信, 捉了殺父仇人, 拿到江邊渡口祭奠,活剜了劉洪的心肝。然後龍王送陳光蕊還魂復活,
一家團圓, 後來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了。作者講一個故事,總是有起因、經過、結果等等部分共同構成的。而故事的結果, 總是具有唯一的確
定性。因此,我們就可以肯定地說:故事既然是以這種結局來結束的, 那麼, 故事中的「任何發展過程」都是為了導致出這樣「一種結局」而
設計的。這個結果中所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 為什麼一定要等到十八年後, 陳玄奘到京城報了信, 才能復仇? 難道小姐她自己就不能復仇嗎?
如果小姐可以自己復仇, 那麼, 小姐可以採取至少以下4種辦法:
1. 寫信給父母。
2. 找一個與兇手不和的官吏說。兇手並未時時不離她身邊,也未將她禁錮,她完全有行動自由, 而且兇手還是經常性地外出辦公。因此,這
兩條她完全能夠做的到。
3. 夜裡睡著了下手。
4. 飯菜里投毒。這兩條更容易做到, 並且成功率更高。
但是,以上4種可行的復仇方法,溫嬌小姐全部都放棄了,一種也沒有採用。溫嬌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條件自行復仇, 但是她沒有復仇。那麼
, 很明顯, 這個故事一開始就是設計的是: 這個「血海深仇」,就是專門留給兒子陳玄奘長大了來報的, 而不是給她來報的。那麼, 又有新的
問題:這個「血海深仇」,不讓溫嬌小姐自己報, 這可能嗎? 這個思想工作做的通嗎?溫嬌小姐每天面對著這個殺夫仇人她會怎麼想? 白天的要伺候他吃, 天黑了還要陪他睡, 她就這么眼睛一閉, 天天忍著緊他折騰啊? 還要忍上一十八年, 我們的溫嬌小姐她忍受的了么?!
如果她無法忍受, 那麼, 她絕對會採取以下兩種措施之一:
1.幹掉兇手。
2.幹掉自己。
可是, 無論是幹掉兇手還是幹掉自己, 都會導致玄奘長大了不能報仇。因此, 要使玄奘長大了能親自報仇, 我們的溫嬌小姐她既不能幹掉凶
手也不能幹掉自己。那麼, 究竟怎樣才能讓溫嬌小姐既不幹掉兇手也不幹掉自己, 並且心甘情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呢?
《西遊記》中最大的秘密
陳光蕊中了狀元,跨馬遊街, 遇丞相之女殷溫嬌打綉球招親, 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當晚就拜了堂, 入了房。第二天一大早就攜美妻赴任去
了。真是爽啊! 就連作《證道書》的殘夢道人澹漪子老前輩都羨慕的不得了, 在此處夾批曰:「真快活!狀元易中,此景難逢。」可是, 真快
活嗎?這裡面的問題實在是太大了!
我們先來研究一下陳光蕊赴任的路線:京城——陳光蕊家——萬花店——洪江渡口——江州。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遠? 原著中作者已經給出了
答案。陳光蕊與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二人同攜素手,共入蘭房。次日五更三點,太宗命光蕊為江州州主,即
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相府, 攜妻前往。路上, 「光蕊便道回家」。可見陳光蕊的家住在京城與江州之間, 因為是順路,
便道, 所以陳光蕊順便接老母一同上任。母親張氏大喜,當日即行。
一、從京城到陳光蕊家有多遠?
後面玄奘見婆婆時有交代: 玄奘領婆婆到劉小二店內,又將盤纏與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
這個「月余」是指:
1. 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後再返回江州去復仇, 等一切事情都辦完了, 再來萬花店接
婆婆, 只在1個月左右的時間。 2. 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後就馬上直接過來萬花店,
約需1個月左右的時間。
玄奘是出家人, 一般是不會打誑語的, 何況還是自己的婆婆, 所以,這個時間他應該算的還有多的, 也許還要不了1個月。他給了婆婆約1個月
左右的生活費。
若按1, 從京城到陳光蕊家, 最多隻在3天左右。若按2, 從京城到陳光蕊家, 最多隻在10天左右。(一月30天, 減在京城外公家住2天, 一來一
回各14天, 減去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的4天, 約為10天。)而事實上是第一種。
二、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有多遠?
當日即從陳光蕊家出發, 「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數日」, 為幾天, 一般指3天, 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
旬日」了。如果超過10天,就是十數日。所以從陳光蕊家出發, 到萬花店, 約有4天左右。總之,「數日」不會超過10天時間。在萬花店, 母親
張氏養病誤了2天, 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
,恐添疾病。你可這里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議,就租了屋宇,付了盤纏
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
陳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 母親叫他們先走。於是, 他們在第3天先走了。
三、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遠?
在萬花店門前,陳光蕊問漁人:「這魚哪裡打來的?」漁人道:「離府十五里洪江內打來的。」可見有十五里遠,這是洪江打魚的地方,並
不是洪江渡口。渡口要遠一些,原文中寫道:「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曉行夜宿,是一個成語,指天明趕路,直到夜裡才住下來。
也就是當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時候, 到達的洪江渡口。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時間。緊接著:「不覺已到洪江渡口。只見梢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於是,陳光蕊夫婦誤上了賊船。「光蕊令家僮將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齊齊上船。」 就在當天夜裡,陳光蕊
遇害。「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裡去了。」
四、從洪江渡口到江州, 已經不遠了。
劉洪、李彪,候至夜靜三更,先殺家僮,次將光蕊打死, 拋屍洪江。「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
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 殷小姐相從劉洪, 只因身懷有孕。又行了幾日,才到的江州。
好了! 真相已經出來了。我們可愛的殷溫嬌小姐在和陳光蕊同志結婚的第二天一大早, 「五更三點,文武眾臣趨朝」後,得到皇帝聖旨, 開
始遠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到相府。」五更三點,約為現今的早上5點10分左右。這個時候,陳光蕊正在朝廷裡面
等待調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一宵是多久? 一夜! 即使沒有一夜, 也有大半夜! 至少得轉鍾兩三點。也就是
說,兩個人在一起睡的時間,只有一兩個小時左右。 陳光蕊的酒量如何? 精力如何? 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問題, 但畢竟是「共入蘭房」了。這
一兩個小時有沒有發生性關系? 不好說, 就算真的發生了, 有沒有受孕? 又不好說, 就算一槍命中懷了孕, 還是說不通!因為從溫嬌小姐結婚的
那天晚上算起, 到老公被殺, 上面已經算的極為清楚,按多的算: 只有18天, 若按短的算: 僅僅只有8天時間!而溫嬌小姐竟然已經確認自己懷
孕了!按醫學常識, 一個女的, 在受孕後,出現妊娠反應的平均時間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那麼,溫嬌小姐怎麼在8—18天內就確認懷孕了呢?
只是未知男女。這「未知男女」就是懷孕有一向時了, 而不是剛剛才發現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說:溫嬌小姐肚子里懷的這個孩子, 是在結婚之前就已經有了, 而絕對不可能是新科狀元陳光蕊的!只有這一種解釋,才
說得通!這種說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但只能這樣解釋。是不是我故意要嘩眾取寵呢?不是的。因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還藏有
很「鐵」的證據,不信的話,請翻閱《西遊記》第37回, 三藏道:「...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占,經三個月,分娩了我。我在
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師,救養成人...」「經三個月」這四個字說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陳光蕊死後三個月出生的!陳光蕊與溫嬌小姐結
婚的時間,可以被證明的,只有8—18天。而無論如何,也證明不了有六、七個月之久。因為結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欽限緊急」、
「勿誤期限」,不可能走了七個月還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親溫嬌小姐,在認識陳光蕊之前就已經懷孕有幾個月了。是實,無誤。
殷小姐為什麼要綉球招親
丞相殷開山有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綵樓,拋打綉球卜婿。丞相的姑娘為什麼要打綉球招親? 綉球招親是一種近
乎荒誕的婚配方式, 打著誰, 嫁給誰, 賴都賴不脫的, 丞相會同意嗎?! 這樣一個嬌女兒, 絕對是大美女一個, 怎麼可能亂嫁呢?再看看這大街
上, 什麼樣的人沒有啊, 撿破爛的, 討米要飯的, 都可以來「重在參與」一下, 綉球往大街上一扔, 誰搶到了, 小姐就歸誰, 哪管他是個什麼
樣的人, 她的父母就忍心這樣糟蹋作踐自己的女兒?
一般來說,拋打綉球卜婿,是有一個「人選范圍」限定的。比如說,被選擇的對象,當大於或等於兩人以上時,他們現有的外部條件已知都
基本上一致,家庭條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實在是不知道該怎樣選擇了,才用打綉球的方式,聽天意。這樣選出來的結果才
是合理的。因為這個「人選范圍」已經決定了這個范圍之內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而溫嬌小姐打綉球的「人選范圍」是什麼呢?並沒有既定的選擇對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唐王御筆親賜狀元,(陳光蕊)跨馬遊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開山門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
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綵樓,拋打綉球卜婿。適值陳光蕊在樓下經過。」 陳光蕊中狀元後,騎著馬是在大街上遊街,這「不
期」、「適值」、「經過」就充分說明了陳光蕊並沒有存心要走到這里來,更沒有走到丞相府里去。陳光蕊在大街上隨機漫步,僅僅只是路過
這里而已。那麼,溫嬌小姐對著大街上的所有人拋綉球,打著誰, 就嫁給誰, 很顯然是不合理的。拋這個綉球, 百分之百的有問題!現在既然這
樣做了, 那就一定有「不得不這樣做」的原因。這個原因, 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說的: 小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已經被人搞大了!這個證據是確鑿的。
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 而且她的爹媽肯定是已經知道了, 所以才會如此急切切地辦這個綉球招親。怎麼說是急切切地呢?你看:「恰打著光
蕊的烏紗帽。猛聽得一派笙簫細樂,十數個婢妾走下樓來,把光蕊馬頭挽住,迎狀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贊禮,將
小姐配與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岳丈、岳母。」也就三五分鍾的事兒, 我們的陳光蕊同志還沒有反應過來, 就已經結了婚!古代
的人結婚雖然不需要辦理結婚證, 但程序也夠復雜的, 我們只按最簡單的說, 納采禮是要擇吉日的, 合婚壓庚是要擇吉日的, 定親過門也是要
擇吉日的, 迎娶拜堂, 都是要選擇吉日的啊!不擇吉日, 難保白頭攜老, 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 丞相根本就等不了, 所以,乾脆全部省了,
直接拉進來就拜堂入洞房, 多省事兒。甚至連姓什名誰, 家居何處, 是否婚配, 這些最起碼的都沒有問, 反正是打著你了, 你不許賴婚!盡快的
把小姐嫁出去, 只要是個男人就行, 這就是綉球招親的真相!
有的朋友說, 丞相辦這個綉球招親, 就是沖著「新科狀元」來的。這個是說不通的。因為:
1. 丞相的女兒一般要配皇親國戚的, 即使嫁省長都虧了, 新科狀元才市長的級別, 在丞相的眼裡,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點。
2. 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狀元, 就會請人去探, 去說, 也不至於當街拋打綉球,讓別人也有搶到的機會。
3. 如果目標就是新科狀元陳光蕊, 那麼,小姐打的准嗎? 萬一打到別人了怎麼辦?
4. 或是陳光蕊根本就不走到這條街上來, 咋辦?
可見, 小姐打綉球招親的目標, 並不是專沖著「新科狀元」來的, 而是任何一個男人。事已至此, 又能咋辦呢? 盡量地朝著看的順眼的男人
打唄。小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被人搞大了, 當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頓呵斥, 但不管怎樣, 做爹媽的還是得為女兒掩羞遮醜, 所以, 綉球招親就是
一個較好的補救辦法。那麼, 除了拋綉球招親之外, 還有沒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 比如說: 是誰搞的小姐, 就把小姐嫁給誰, 小姐情郎, 兩全
其美, 這樣豈不是更好? 這個方案才應該是首選啊, 丞相為什麼不採納呢?
假設1: 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那麼, 小姐的情郎當時就應該在現場, 正等著接綉球咧, 只怪小姐沒打准,「恰打著陳光蕊」而已。但這也
說不通, 因為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綉球招親了。
假設2: 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如果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而採用綉球招親, 打著誰, 嫁給誰, 那麼, 其背後的隱意就是: 可以嫁給
大街上的任何一個人, 也不成全你!但這也說不通, 情郎也可以來搶到綉球啊。所以, 這兩個假設都不能成立, 既不是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也不是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那麼,問題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這一邊, 問題是出在情郎這一邊! 是這個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 又把她
甩了, 不要她了!怎麼辦呢? 眼看著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來, 丞相也沒招了, 時間緊迫, 那就打綉球吧, 打著誰, 嫁給誰, 只要是個男人就行。唐僧的親爹絕不是新科狀元陳光蕊, 因為他的母親溫嬌小姐與陳光蕊結婚的時間僅為8至18天, 這么短的時間, 溫嬌不可能確認懷了孕。並且,
在陳光蕊被水賊劉洪打死後,只三個月,溫嬌就生了唐僧。
那麼,唐僧的親爹究竟是誰呢?這很不好猜。與溫嬌小姐相關的丞相府內外、甚至朝廷等等,只要是有可能產生接觸的所有成年男性,從理
論上講,都是值得懷疑的對象。而單單只能排除陳光蕊一個人。因此,嫌疑對象非常多。我們採用「假設--求證」的方法來論斷推理,那麼,
假設誰最合適呢?我認為假設那個「水賊劉洪」,才是最合適的。因為:只有「當唐僧的親爹為劉洪」的時候,才能夠將全文中所有的謎團、
矛盾一一破解開來! 才可以在邏輯關繫上,全部准確無誤。而假設其他人則都不能。當唐僧的親爹是劉洪的時候, 我們的溫嬌小姐才會心甘情
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 才會過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屬於自己的日子。在溫嬌小姐眼裡, 劉洪才是真正的情郎, 一
個為了自己才殺人的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