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花店篇
⑴ 《十宗罪》有哪些罪行
《十宗罪》有:《地窖囚奴》、《雨夜幽靈》、《人皮草人》、《色狼傳說》、《屍骨奇談》、《吃屎少婦》、《有鬼電梯》、《薔薇殺手》、《炸彈狂人》、《鬼胎娃娃》。
《十宗罪》講的就是十個恐怖變態的兇殺案,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每一個都是曾被媒體嚴密封鎖、當局諱莫如深的奇案大案。
該書根據真實案例改編而成,涉案地名人名均為化名。這本書介紹了十個恐怖兇殺案,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每一個都曾被媒體嚴密封鎖。

作者簡介:
蜘蛛,原名王黎偉,生於山東。天涯「舞文弄墨」首席版主。
出版有《秦書》、《罪全書》、《備忘錄》、《拉拉手就到高潮》、《殘疾人宣言》、《這個雜種》等,短篇作品散見《人民文學》、《小說月報》、《時代文學》等,作品曾入選《2000年度最佳網路文學選》、《2002年度網路文學精選》、《中國非主流小說精選》等選本。
⑵ 《十宗罪》有幾篇
內容如下:
1、一個人坐火車去臨鎮看病,看完之後病全好了。回來的路上火車經過一個隧道,這個人就跳車自殺了。為什麼?
答案:因為他看好的是眼睛的病。經過隧道,以為眼睛又看不見了。經受不住打擊,自殺了。
2、有母女三人,母親死了,姐妹倆去參加葬禮。妹妹在葬禮上遇見了一個很有型的男子,並對他一見傾心。會到家後,妹妹把姐姐殺了。為什麼?
答案:因為家裡如果再死一個人,又可以舉行一次葬禮,那個男子又會來參加葬禮,妹妹就又可以見到他了。
3、男子精神正常,但卻在船上揮起刀,將許多人的手一一砍斷。為什麼?
答案:發生了船難,男子在救生艇上。救生艇已經達到承載人數的上限。許多溺水者仍然不斷游過來,想要抓住救生艇。為了避免救生艇翻覆,男子只好將溺水者伸出來的手一一砍斷。

4、一名男子A請另一名男子B簽上名字在紙上,隨即殺死了B,為什麼?
答案:男子B是名知名歌手,男子A想要他最後一張簽名。
5、最慘絕人寰的事情發生了,但旁觀者發現兇手後卻笑了,請問發生了什麼事?
答案:旁觀者其實是讀者,看推理小說時因為自己猜測的作案兇手和最後揭曉的結果一樣,所以就滿足地笑了。
⑶ 前段時間的十宗罪大火,它真的是由真實故事改編的嗎
十宗罪確實是由真實故事改編而來的。
前段時間,十宗罪曾經風靡一時。其情節的驚悚,人物表現的刻骨,還有案件的撲朔迷離都給讀者以強大的精神沖擊。十宗罪是作者根據真實案例,以獨特的文學創作敘寫過程和結果而成的一本書。小說以真實案件為創作素材,但也並不完全是真的。

對於十宗罪的評論,網友們的看法是不一致的。有的覺得生動刻骨,有的覺得現實意義不大。但是作為曾經風靡一時的網路小說來說,它是有一定成就的。使更多人認識到犯罪的不可饒恕性,盡管小說描寫血肉淋漓,與莫言的《檀香刑》一樣血肉模糊,但是不可否認的,它的恐怖所以才給人深刻,這一點反響。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十宗罪是由真實故事改編的,但是虛構還是小說的一大特色。
⑷ 《十宗罪》每一篇故事都很震撼,每一篇的結局是什麼意思
《肢體雪人》結局分析如下:
幾處細節:
1、小妖鞋上的血跡,說是夢游在走廊里沾到的。但是那血跡也可以是在兇殺現場沾到的。
2、在做兇殺模擬的時候,小妖忍俊不禁的笑了出來。而夢游者一般是不會記得夢游內容的,她居然還笑的出來,她為什麼笑呢?
她是第一個出現在兇案現場的人,在這種模擬場景里笑出來只有一個原因,模擬場景和她見到的真實場景差別很大,明明是演戲還要和真的一樣,所以她笑了。
而從這點也可以看出小妖強悍的心理素質。
3、受害女孩丟失了五萬元的財物,這五萬元下落不明,而小妖最後也是沖著那一萬元的懸賞去的,說明小妖貪財。
4、受害者露露曾經爬出房間求救,但是不知何故又爬回了房間,而兇手說自己當時沒有看到小妖也沒有看到露露爬出房間。
這裡面最主要的矛盾不是露露為何爬回房間,而是小妖說自己在廁所而兇手卻沒有看到她,這說明小妖在撒謊,而小妖當時有神秘的三分鍾無法解釋。
5、此案的偵破與特案組為首的警方關系不大,幾乎全靠小妖一己之力,因為警方的偵查陷入僵局時,每次都是靠小妖的提示指點這才取得進展,不但破了雪人案還破了阿嬌案。
將以上五點細節聯系起來想一想,真相很簡單,小妖當時沒有夢游!
她也許是真的要去上廁所,也許是聽到了隔壁有異常動靜,不管是哪種,總之,小妖是在清醒狀態下出門的。而當她出門後,立刻發現了隔壁宿舍的異常,她躲在某個地方親眼目睹了兇手將肢體拋到樓下然後跳樓逃跑的過程,而沒有被兇手發現。
兇手走後,小妖現身,而這時露露爬出了宿舍求救,看到了小妖,而小妖沒有呼救而是進入了兇殺現場拿走了受害者的財物,所以露露又爬回了宿舍。
雖然小妖心裡素質極其強悍,這個恐怖的情景並沒有擊垮小妖,但是毫無疑問還是給了小妖巨大的心裡震撼。於是在恐懼,自責等等復雜情緒的作用下,小妖哭了,淚流滿面的回到了宿舍。
特案組最後和小妖的對話,意思是:此案雖然是靠你才偵破的,但是你不要以為自己能完全蒙蔽特案組。
你沒有夢游,你出現在兇殺現場,那神秘的三分鍾你幹了什麼我們都知道,只是沒有點破而已。
至於小妖和阿嬌什麼關系,她倆根本沒有任何關系,阿嬌的網名也不叫小妖,蘇眉只是故意那麼說給小妖聽的。

(4)十宗罪花店篇擴展閱讀:
《十宗罪》:
是作家蜘蛛寫的系列懸疑小說,書籍根據真實案例改編而成,涉案地名人名均為化名 。
前傳作品《罪全書》(《十宗罪前傳》)後續作品《十宗罪》《十宗罪2》《十宗罪3》《十宗罪4》《十宗罪5》《十宗罪6》已經出版。
作者簡介:
蜘蛛,原名王黎偉,1978年出生於山東濟寧。
出版有《十宗罪1-5》系列、《秦書》、《罪全書》、《備忘錄》等。
《十宗罪》系列、《秦書》和《罪全書》繁體圖書在港台出版發行。《十宗罪》系列被翻譯成外語,目前有泰國版 和越南版。
⑸ 《十宗罪》有哪些被刪過的章節
第一部的色狼傳說,第二部的鬼胎娃娃,第三部的斷肢物語,這些都是被刪的,第五部的公園惡魔也被刪但是實體書沒有,網上到有。
小說《十宗罪》主要講述由四個警察組成的蜘蛛特案組面對變態的罪犯,調查兇殺案件的故事 。線索人物看似只寫了特案組幾個人,其實只寫了兩個人:一個片面的男人,和那個男人「印象」中的女人。

作者嘗試了新的寫作方式,用一個連續殺人案串聯多個無關聯的故事,創作篇幅也有加長,這無疑意味著案件難度的提升和更多法醫專業的辦案手法的呈現,頻頻出鏡的痕跡鑒定員和隨之而來的痕跡鑒定知識也成為此系列令人稱道的亮點。
小說《十宗罪》的故事都是重口味的獵奇故事,作者在這一點上果然是很在行地抓住了普通人生活平淡無奇又沒什麼閱歷的人的心理,再加上他似乎還比較擅長烘托沉重陰暗的氣氛,人性中原始的慾望和丑惡在這些被刻意營造的氛圍籠罩的故事裡被表現得十分徹底,看完了之後讓人感覺後背滲上陣陣寒意只能長嘆一口氣。
⑹ 花不開了花店繼續開是十宗罪里第幾部
花不開花店繼續繼續開業,那就肯定大把客人了,是不是?
⑺ 十宗罪愛情故事是哪幾個
十宗罪愛情故事有人皮草人,地窖囚奴,雨夜幽靈。
這三個部分都講述了十宗罪的愛情,這種愛情是有一些是病態的。可以用病嬌去評價。但不乏有一些是美好的、令人嚮往的。只是太過於極端。

十宗罪愛情語段:
他們跪在地上,他們的愛從大地深處——墳墓的位置,相互攀援,愛與思念繚繞成一道徐徐上升的豆莢牆,萬花搖曳,美不勝收。相愛的人是自私的,他們只為對方開花。
我經常路過你的花店,只為看你一眼,後來你的花店不開了,花繼續開,你也不在了,我繼續愛;我沒有談戀愛,我覺得,所有女孩都沒有你漂亮。我常常路過你的花店門口,只是為了看你一眼。
在此之前和從此以後,任何難關也沒人向她伸出手,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可以像他,沒有人可以代替他。汽車其實並不會動,汽車只是靜靜地停在城市的浮萍之上,任由浮萍隨著流水到達一個人想去的地方。
愛,不是一天,一個月,一年,而是一生,一世,一輩子,從相愛的那一天,直到死亡,只有死亡才能讓兩個人分開,少一天少一分鍾,都不是愛,只有白頭偕老的愛情,至死不渝的愛情,一輩子的愛情,才是真正的愛情。
我們的往事中總有那麼一個雨天,那天下起了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場雨,永難忘懷。即使是生活在泥潭裡的人,也嚮往著美好的明天,正如黑暗中的向日葵始終能夠辨別陽光的方向。
這個世界只是一本書,我們扮演著各種角色,誰也改變自己的命運。冥冥之中,已經註定結局,正如每一個人都會死亡,無法更改。只有一次,我想放棄,我撲到被子上放聲大哭,你從小到大堅持疊被子,可是,你為什麼不能堅持愛我呢?你愛過我嗎,哪怕只有一秒。
⑻ 誰知道十宗罪每一篇的結局是什麼意思
《肢體雪人》結局分析如下:
幾處細節:
1、小妖鞋上的血跡,說是夢游在走廊里沾到的。但是那血跡也可以是在兇殺現場沾到的。
2、在做兇殺模擬的時候,小妖忍俊不禁的笑了出來。而夢游者一般是不會記得夢游內容的,她居然還笑的出來,她為什麼笑呢?
她是第一個出現在兇案現場的人,在這種模擬場景里笑出來只有一個原因,模擬場景和她見到的真實場景差別很大,明明是演戲還要和真的一樣,所以她笑了。
而從這點也可以看出小妖強悍的心理素質。

至於小妖和阿嬌什麼關系,她倆根本沒有任何關系,阿嬌的網名也不叫小妖,蘇眉只是故意那麼說給小妖聽的。
⑼ 十宗罪路過一家花店是哪一卷
十宗罪二第三卷95頁
⑽ 蜘蛛的《十宗罪》里一個女孩被拍賣是第幾本的第幾章
第五卷 鬧鬼電話 第二十三章 拍賣少女。
節選:
老何說:拍賣。
隨著案件的深入,犯罪輪廓逐漸清晰,下面就是拍賣小薔薇的整個過程。
巍峨的群山,柔弱的百草,一條蜿蜒的茶馬古道通向山坳里的村落。這是一個只有幾十戶人家的小村子,村中多是泥瓦房,雞鴨散養在房前,屋後一般是豬圈,空氣中有著糞便味道。
這一天,村中比過年還要熱鬧,光棍們聚集在一個茅草屋,土炕上有一名穿校服的美少女。他們爭先恐後喊道:我買,我買媳婦。
光棍甲說:這個小囡囡我要了,嘖嘖,長的可真俊。

(10)十宗罪花店篇擴展閱讀:
十宗罪是作家蜘蛛寫的一部恐怖小說,本書根據真實案例改編而成,涉案地名人名均為化名。每本介紹十個恐怖兇殺案,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每一個都是曾被媒體嚴密封鎖,當局諱莫如深的奇案大案。
作者蜘蛛,原名王黎偉,1978年出生於山東濟寧,出版有《十宗罪》系列、《秦書》、《罪全書》、《拉拉手就到高潮》、《殘疾人宣言》、《這個雜種》、《備忘錄》等,短篇作品散見《人民文學》、《小說月報》、《時代文學》等;
《秦書》和《罪全書》繁體圖書在港台出版發行,《秦書》影視改編權售出,作品曾入選《2000年度最佳網路文學選》、《2002年度網路文學精選》、《中國非主流小說精選》等選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