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店江岸
① 西遊記中唐僧的生父是誰
唐僧老爸是陳光蕊呀!參考《西遊記》
陳光蕊赴任逢災 江流僧復仇報本
話表陝西大國長安城,乃歷代帝王建都之地。自周、秦、漢以來,三州花似錦,八水繞城流,真個是名勝之邦。彼時是大唐太宗皇帝登基,改元貞觀,已登極十三年,歲在己巳,天下太平,八方進貢,四海稱臣。忽一日,太宗登位,聚集文武眾官,朝拜禮畢,有魏徵丞相出班奏道:「方今天下太平,八方寧靜,應依古法,開立選場,招取賢士,擢用人材,以資化理。」太宗道:「賢卿所奏有理。」就傳招賢文榜,頒布天下:各府州縣,不拘軍民人等,但有讀書儒流,文義明暢,三場精通者,前赴長安應試。知
此榜行至海州地方,有一人,姓陳名萼,表字光蕊,見了此榜,即時回家,對母張氏道:「朝廷頒下黃榜,詔開南省,考取賢才,孩兒意欲前去應試。倘得一官半職,顯親揚名,封妻蔭子,光耀門閭,乃兒之志也。特此稟告母親前去。」張氏道:「我兒讀書人,幼而學,壯而行,正該如此。但去赴舉,路上須要小心,得了官,早早回來。」光蕊便吩咐家僮收拾行李,即拜辭母親,趲程前進。到了長安,正值大開選場,光蕊就進場。考畢,中選。及廷試三策,唐王御筆親賜狀元,跨馬遊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開山門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綵樓,拋打綉球卜婿。適值陳光蕊在樓下經過,小姐一見光蕊人材出眾,知是新科狀元,心內十分歡喜,就將綉球拋下,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猛聽得一派笙簫細樂,十數個婢妾走下樓來,把光蕊馬頭挽住,迎狀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贊禮,將小姐配與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岳丈、岳母。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二人同攜素手,共入蘭房。次日五更三點,太宗駕坐金鑾寶殿,文武眾臣趨朝。太宗問道:「新科狀元陳光蕊應授何官?」魏徵丞相奏道:「臣查所屬州郡,有江州缺官。乞我主授他此職。」太宗就命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到相府,與妻商議,拜辭岳丈、岳母,同妻前赴江州之任。離了長安登途。古
正是暮春天氣,和風吹柳綠,細雨點花紅。光蕊便道回家,同妻交拜母親張氏。張氏道:「恭喜我兒,且又娶親回來。」光蕊道:「孩兒叨賴母親福庇,忝中狀元,欽賜遊街,經過丞相殷府門前,遇拋打綉球適中,蒙丞相即將小姐招孩兒為婿。朝廷除孩兒為江州州主,今來接取母親,同去赴任。」張氏大喜,收拾行程。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張氏身體忽然染病,與光蕊道:「我身上不安,且在店中調養兩日再去。」光蕊遵命。至次日早晨,見店門前有一人提著個金色鯉魚叫賣,光蕊即將一貫錢買了,欲待烹與母親吃,只見鯉魚閃閃�斬眼,光蕊驚異道:「聞說魚蛇�斬眼,必不是等閑之物!」遂問漁人道:「這魚那裡打來的?」漁人道:「離府十五里洪江內打來的。」光蕊就把魚送在洪江里去放了生。回店對母親道知此事,張氏道:「放生好事,我心甚喜。」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恐添疾病。你可這里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議,就租了屋宇,付了盤纏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主
途路艱苦,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只見稍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也是光蕊前生合當有此災難,撞著這冤家。光蕊令家僮將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齊齊上船,那劉洪睜眼看見殷小姐面如滿月,眼似秋波,櫻桃小口,綠柳蠻腰,真個有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陡起狼心,遂與李彪設計,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裡去了。小姐見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將身赴水,劉洪一把抱住道:「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那小姐尋思無計,只得權時應承,順了劉洪。那賊把船渡到南岸,將船付與李彪自管,他就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知
卻說劉洪殺死的家僮屍首,順水流去,惟有陳光蕊的屍首,沉在水底不動。有洪江口巡海夜叉見了,星飛報入龍宮,正值龍王升殿,夜叉報道:「今洪江口不知甚人把一個讀書士子打死,將屍撇在水底。」龍王叫將屍抬來,放在面前,仔細一看道:「此人正是救我的恩人,如何被人謀死?常言道,恩將恩報。我今日須索救他性命,以報日前之恩。」即寫下牒文一道,差夜叉徑往洪州城隍土地處投下,要取秀才魂魄來,救他的性命。城隍土地遂喚小鬼把陳光蕊的魂魄交付與夜叉去。夜叉帶了魂魄到水晶宮,稟見了龍王。龍王問道:「你這秀才,姓甚名誰?何方人氏?因甚到此,被人打死?」光蕊施禮道:「小生陳萼,表字光蕊,系海州弘農縣人。忝中新科狀元,叨授江州州主,同妻赴任,行至江邊上船,不料稍子劉洪,貪謀我妻,將我打死拋屍,乞大王救我一救!」龍王聞言道:「原來如此,先生,你前者所放金色鯉魚即我也,你是救我的恩人,你今有難,我豈有不救你之理?」就把光蕊屍身安置一壁,口內含一顆定顏珠,休教損壞了,日後好還魂報仇。又道:「汝今真魂,權且在我水府中做個都領。」光蕊叩頭拜謝,龍王設宴相待不題。齋
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吏書門皂,俱來迎接。所屬官員,公堂設宴相敘。劉洪道:「學生到此,全賴諸公大力匡持。」屬官答道:「堂尊大魁高才,自然視民如子,訟簡刑清。我等合屬有賴,何必過謙?」公宴已罷,眾人各散。主
光陰迅速。一日,劉洪公事遠出,小姐在衙思念婆婆、丈夫,在花亭上感嘆,忽然身體睏倦,腹內疼痛,暈悶在地,不覺生下一子。耳邊有人囑曰:「滿堂嬌,聽吾叮囑。吾乃南極星君,奉觀音菩薩法旨,特送此子與你。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閑。劉賊若回,必害此子,汝可用心保護。汝夫已得龍王相救,日後夫妻相會,子母團圓,雪冤報仇有日也。謹記吾言。快醒,快醒!」言訖而去。小姐醒來,句句記得,將子抱定,無計可施。忽然劉洪回來,一見此子,便要淹殺,小姐道:「今日天色已晚,容待明日拋去江中。」齋
幸喜次早劉洪忽有緊急公事遠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賊人回來,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拋棄江中,聽其生死。倘或皇天見憐,有人救得,收養此子,他日還得相逢……」但恐難以識認,即咬破手指,寫下血書一紙,將父母姓名、跟腳原由,備細開載。又將此子左腳上一個小指,用口咬下,以為記驗;取貼身汗衫一件,包裹此子,乘空抱出衙門。幸喜官衙離江不遠。小姐到了江邊,大哭一場。正欲拋棄,忽見江岸岸側飄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禱,將此子安在板上,用帶縛住,血書系在胸前,推放江中,聽其所之。小姐含淚回衙不題。古
卻說此子在木板上,順水流去,一直流到金山寺腳下停住。那金山寺長老叫做法明和尚,修真悟道,已得無生妙訣。正當打坐參禪,忽聞得小兒啼哭之聲,一時心動,急到江邊觀看,只見涯邊一片木板上,睡著一個嬰兒,長老慌忙救起。見了懷中血書,方知來歷。取個乳名,叫做江流,託人撫養。血書緊緊收藏。光陰似箭,日月如梭,不覺江流年長一十八歲。長老就叫他削發修行,取法名為玄奘,摩頂受戒,堅心修道。
② 蕪湖公共自行車已開通站點有哪些
9月15日起,蕪湖辦理公共自行車租賃卡的12個網點分別為:蕪湖公交集團總公司營運服務大廳,交通銀行蕪湖分行營業部、交通銀行城東支行、交通銀行新蕪
路支行、交通銀行營盤山支行、交通銀行銀湖路支行、交通銀行蕪寧路支行、交通銀行高新技術開發區支行、交通銀行南瑞支行、交通銀行利民路支行、交通銀行開
發區支行
每次使用時間一小時內免費,第二個小時收費1元,第三個小時和第四個小時均按2元收取,超過5小時及以上的,每小時收費3元。每次使用時間超過10小時和24小時,將通過登記時預留的電話分別進行通知或簡訊提示。
蕪湖市民可以憑借身份證辦理智能卡,300元押金,50元預存款和10元的工本費。
蕪湖市四城區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布局點:
鏡湖區
1 鏡湖區 長江大橋垮銀湖路橋底西側 銀湖路
2 鏡湖區 伊頓津橋南入口東側人行道 廣福路
3 鏡湖區 支隊大門東側人行道 廣福路
4 鏡湖區 華強德邑風尚入口或者東側人行道選一 廣福路
5 鏡湖區 華強德邑風尚銀湖路入口南側人行道 銀湖路
6 鏡湖區 吉和大市場銀湖路入口南側 銀湖路
7 鏡湖區 華強美加印象北入口(花園洋房區)東側 景觀大道
8 鏡湖區 景江東方北門至車行社中間段人行道 景觀大道
9 鏡湖區 景江東方西門至景江東方幼兒園段人行道 長江路
10 鏡湖區 紫苑大門(恆升重型機床集團前停車位) 景觀大道
11 鏡湖區 巨龍超級市場) 景觀大道
12 鏡湖區 香格里拉主入口南北側 銀湖路
13 鏡湖區 春江花園入口東側 天門山路
14 鏡湖區 富通園入口西側 天門山路
15 鏡湖區 濱江山莊菜市場南側 長江路
16 鏡湖區 泰瑞小區 天門山路
17 鏡湖區 市中級人民法院大門東側人行道 天門山路
18 鏡湖區 天香苑入口東側 天門山路
19 鏡湖區 雲龍小區入口北側 銀湖路
20 鏡湖區 歐尚超市北入口東側 天門山路
21 鏡湖區 紅旗園小區入口 長江路
22 鏡湖區 香苑小區會所 區內道路
23 鏡湖區 潤安花園次入口北側 銀湖路
24 鏡湖區 潤安花園主入口北側至歐派櫥櫃段人行道 銀湖路
25 鏡湖區 糧食儲運站北區南門入口道路東側 赤鑄山路
26 鏡湖區 在水一方小區入口北側建設銀行門口 長江路
27 鏡湖區 長盛園入口北側臨赤鑄山路 長江路
28 鏡湖區 世紀聯華入口東西側 赤鑄山路
29 鏡湖區 泰華家園北門東側 花園路
30 鏡湖區 花園一村入口東側人行道 花園路
31 鏡湖區 田家炳中學大門西側 赤鑄山路
32 鏡湖區 美華宿舍(紅杉樹大排檔西側靠圍牆) 赤鑄山路
33 鏡湖區 江東子弟小學大門西側 江東路
34 鏡湖區 江東新苑小區 江東路
35 鏡湖區 綠影橋北側(港口醫院東側靠牆) 小區道路
36 鏡湖區 金海龍韻入口南側 銀湖路
37 鏡湖區 綠影東橋棋牌室南側空地 小區道路
38 鏡湖區 濱江翠竹園主入口東側 輪渡路
39 鏡湖區 弋磯山醫院大門北側 赭山路
40 鏡湖區 公交公司前方人行道 長江路
41 鏡湖區 市政管理處大門右側人行道 赭山路
42 鏡湖區 福祿商城人行天橋北側橋下 赭山路
43 鏡湖區 英皇夜總會門前人行道 銀湖路
44 鏡湖區 銀湖路與天門山路交叉口東南側 天門山東路
45 鏡湖區 源豐裝飾城南門東側人行道(入口至路易摩登陶瓷) 汀園街
46 鏡湖區 福海國際傢具門前廣場(大門至農業銀行) 銀湖中路
47 鏡湖區 利達新村入口北側人行道(美家居布藝至樂巢門業) 銀湖中路
48 鏡湖區 文化館人行天橋下(文化館一側) 銀湖中路
49 鏡湖區 月桂花園主入口北側 月桂花園西側道路
50 鏡湖區 梅苑新村入口南側人行道(工商銀行至新日電動車) 銀湖中路
51 鏡湖區 香樟花園大門南側交通銀行門前 九華中路
52 鏡湖區 天和苑主入口南側人行道(工商銀行--漢庭快捷酒店) 九華中路
53 鏡湖區 蕪湖市房地產大廈西側沿九華山路人行道 九華中路
54 鏡湖區 錢橋小區南入口橋頭南側 錢橋路
55 鏡湖區 巨龍城市花園北入口東側人行道(鄉下佬門口) 赤鑄山中路
56 鏡湖區 巨龍城市花園次入口人行道 九華中路
57 鏡湖區 汀苑小區57幢空地東側 汀苑小區南側道路
58 鏡湖區 汀苑小區中心綠地廣場南北兩側 汀苑小區內部環路
59 鏡湖區 歐亞達入口廣場北側 弋江北路
60 鏡湖區 利華錦綉家園大門北側廣場 九華中路
61 鏡湖區 聖地雅歌5區入口東側人行道 文化路
62 鏡湖區 漢爵廣場梅蓮路入口東側人行道 梅蓮路
63 鏡湖區 交通局入口東側人行道 赭山中路
64 鏡湖區 文沁苑北入口人行道 梅蓮路
65 鏡湖區 華聯新村入口東側人行道 赭山中路
66 鏡湖區 文化路與赭山路交叉口東北側人行天橋下 赭山中路
67 鏡湖區 新都花園東入口南側 弋江北路
68 鏡湖區 新都花園南入口東側 集益街
69 鏡湖區 溫州商貿城華聯超市入口南側人行道 弋江北路
70 鏡湖區 大華煙酒門前 赭山西路
71 鏡湖區 博愛寵物醫院門前 赭山西路
72 鏡湖區 勝利渠集貿市場門前天橋橋下 赭山西路
73 鏡湖區 赭山購物公園營銷中心門前 赭山西路
74 鏡湖區 赭山公園附近街頭綠地 赭山西路
75 鏡湖區 工商銀行門前公交車站旁 赭山中路
76 鏡湖區 白金漢宮門前公交車站旁 赭山中路
77 鏡湖區 聯盛商業廣場處公交站後面 赭山中路
78 鏡湖區 廣濟醫院停車場 赭山中路
79 鏡湖區 13號碼頭門口 濱江北路
80 鏡湖區 世貿濱江小區門前南側 健康路
81 鏡湖區 濱江明珠棋牌會所邊停車場 健康路
82 鏡湖區 世貿大劇院門前廣場北側 健康路
83 鏡湖區 吉和北路和中山北路交叉路口轉彎處人行平台 吉和北路
84 鏡湖區 獅子山小學門前南側 吉和北路
85 鏡湖區 一院對面公交汽車站南側 吉和北路
86 鏡湖區 東方花園門口 吉和北路
87 鏡湖區 陶溝汽車站攤群點前 吉和北路
88 鏡湖區 江城珠寶城門前 吉和北路
89 鏡湖區 中國聯通旁公交車站處 長江南路
90 鏡湖區 鏡湖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 長江南路
91 鏡湖區 王家祥紀念館門前西側 中山北路
92 鏡湖區 蕪湖供電營銷大樓門前西側 中山北路
93 鏡湖區 快樂大排檔門前 中山北路
94 鏡湖區 沃爾瑪北入口廣場 中山北路
95 鏡湖區 星光燦爛門口 中山北路
96 鏡湖區 老伙計飯庄巷子門口科技大樓前 中山北路
97 鏡湖區 翠明園門口 更新路
98 鏡湖區 美食街糖果KTV門前廣場 鳳凰美食街
99 鏡湖區 中國銀行門前 銀湖南路
100 鏡湖區 赭山公園西大門門前 銀湖南路
101 鏡湖區 皖醫門診部門前 銀湖南路
102 鏡湖區 師大附中西教學樓門前 銀湖南路
103 鏡湖區 天置山莊門前行道樹旁 黃果山街
104 鏡湖區 金鑫便利店門前 黃果山街
105 鏡湖區 公廁對面水果攤旁 黃果山街
106 鏡湖區 平安山莊門口 長寧街
107 鏡湖區 小燕子飯店門口 黃山西路
108 鏡湖區 黃山西路菜市場門口 黃山西路
109 鏡湖區 關東純釀燒酒坊門口 黃山西路
110 鏡湖區 同心結花店旁綠化帶 黃山西路
111 鏡湖區 書報亭旁邊 黃山西路
112 鏡湖區 楓丹白鷺門口 黃山西路
113 鏡湖區 僑鴻鳳凰花園門口 申元街
114 鏡湖區 北京路 門口 北京西路
115 鏡湖區 移動大廳門口 北京西路
116 鏡湖區 交通銀行門口公交站點旁 北京西路
117 鏡湖區 安師大南門 北京西路
118 鏡湖區 中國人民保險門前 北京東路
119 鏡湖區 保興垾公廁門前 營盤山路
120 鏡湖區 錦江之星對面公交站旁 九華中路
121 鏡湖區 赭山公園東大門口 九華中路
122 鏡湖區 甲魚私房菜門口公交站旁 九華中路
123 鏡湖區 廣濟寺九華廣場前 九華中路
124 鏡湖區 蕪湖建投門口 九華中路
125 鏡湖區 中蕊花園門口 鐵藝路
126 鏡湖區 桃園賓館門口 北京東路
127 鏡湖區 鏡湖區政府門口 北京東路
128 鏡湖區 海螺大酒店門前 北京東路
129 鏡湖區 銀蕊小區門口 北京東路
130 鏡湖區 大潤發西面廣場門口 北京東路
131 鏡湖區 紅星國際家居門前 北京西路
132 鏡湖區 高架橋下 長江中路
133 鏡湖區 人口文化園碑牌前 北京西路
134 鏡湖區 吉和街道工作委員會門前 青山街
135 鏡湖區 蕪湖商會大廈門前 花津北路
136 鏡湖區 羅蘭廣告印務有限公司 冰凍街
137 鏡湖區 蕪湖市軍分區門外彩繪牆正對面 冰凍街
138 鏡湖區 路易ONE酒吧宮門前 濱江北路
139 鏡湖區 名流吉和菜市場門前 長江中路
140 鏡湖區 水元素水療會館門前 濱江北路
141 鏡湖區 婦幼保健院對面車站旁 中和路
142 鏡湖區 金義裝飾門前 青山街
143 鏡湖區 安徽機電職業學校學生公寓籃球場 長江中路
144 鏡湖區 榮鑫文化用品門前 長江中路
145 鏡湖區 濱江公園入口處 新蕪路
146 鏡湖區 中國銀行門前 新蕪路
147 鏡湖區 融匯廣場興業銀行對面 青山街
148 鏡湖區 牙病防治所門前 九華中路
149 鏡湖區 融匯中江廣場西門處 青山街
150 鏡湖區 中西友好花園門前 下二街
151 鏡湖區 融匯中江廣場雅然上島咖啡門前 江岸路
152 鏡湖區 新百後門前中山橋下 沿河路
153 鏡湖區 中山路步行街華億影城樓下 春安路
154 鏡湖區 蘇果超市門前 民生路
155 鏡湖區 揚子銀行門前 黃山中路
156 鏡湖區 鏡湖路中信銀行門前 鏡湖路
157 鏡湖區 城建檔案館門前 黃山中路
158 鏡湖區 第二人民醫院後門口 鏡湖路
159 鏡湖區 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入口對面處 九華中路
160 鏡湖區 花鳥市場停車場處 鏡湖路
161 鏡湖區 和平名品街搏翔男裝門前 鏡湖路
162 鏡湖區 老年大學門前 ——
163 鏡湖區 紫羅蘭家紡門前 中二街
164 鏡湖區 交通銀行門前 中二街
165 鏡湖區 尚城設計對面,圓夢花業門前 中二街
166 鏡湖區 市勘測院門前,北門汽車站旁 上二街
167 鏡湖區 北門曹記旁水果攤前 上二街
168 鏡湖區 宏外貿生活商店門前 上二街
169 鏡湖區 中國人民銀行門前停車場 文化路
170 鏡湖區 蕪湖中醫醫院門前,煙酒禮品店旁 九華中路
171 鏡湖區 九蓮塘公園入口處,公交車站旁 黃山中路
172 鏡湖區 九華中路九蓮塘公園入口處 九華中路
173 鏡湖區 宣城地方醫院門前 環城北路
174 鏡湖區 建設銀行門前 九華中路
175 鏡湖區 公廁旁環衛工人休息室門前 沿河路
176 鏡湖區 風雅老樹咖啡門前 營盤山路
177 鏡湖區 左岸生活小區入口處噴泉對面 紅光支路
178 鏡湖區 徽商春天營銷中心門前 紅光支路
179 鏡湖區 鏡湖區 分局門前 黃山中路
180 鏡湖區 蕪湖一職高正對面 環城北路
181 鏡湖區 大礱坊公共服務中心門前 ——
182 鏡湖區 海納房產門前 環城東路
183 鏡湖區 泥螺河漁港門前 環城東路
184 鏡湖區 中國工商銀行門前 西經四路
185 鏡湖區 融匯錦江小區外空地 壟坊路
186 鏡湖區 大礱坊棋牌娛樂活動中心門前 壟坊路
187 鏡湖區 融匯錦江售樓部門前 壟坊路
188 鏡湖區 西洋湖公園入口處石碑旁 弋江中路
189 鏡湖區 融匯小區菜場處 ——
190 鏡湖區 蕪湖市行政服務中心門前 黃山東路
191 鏡湖區 交通 支隊車輛管理所門前 黃山東路
192 鏡湖區 平湖秋月北門前 黃山東路
193 鏡湖區 西洋湖公園南面 弋江中路
194 鏡湖區 蕪湖師范學校門口 弋江中路
195 鏡湖區 東方龍城入口處綠地前 康復路
196 鏡湖區 百蕊山莊入口處龍凱門窗門前 壟坊路
197 鏡湖區 移動服務中心門前 康復路
弋江區
弋江區 濱江碼頭入口 長江南路
弋江區 長江長一期南入口,船舶配件中心 城市支路
弋江區 長江長三期,鴻運門前 中山南路
弋江區 江岸明珠一期東面圍牆邊 城市支路
弋江區 三潭社區居委會門口 花津南路
弋江區 森海小區門口,阿紀平價超市 城市支路
弋江區 商業街邊上小區圍牆 中山南路
弋江區 城南沃爾瑪超市 花津南路
弋江區 商業街古玩市場 新時代商業街
弋江區 澳門豆撈門前花壇 新時代商業街
弋江區 中南建材城門口 利民路
弋江區 弋江區政府門前 利民路
弋江區 蘇果超市 利民路
弋江區 奧運康城北門菜場前 利民路
弋江區 利民路煙草專賣 利民路
弋江區 瑞東園小區門口 利民路
弋江區 弋江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利民路
弋江區 松園小區門口綠化 利民路
弋江區 水產批發市場大門口 利民路
弋江區 濱江公園利民延伸段 長江南路
弋江區 奧體公園公交站 九華南路
弋江區 奧運康城西門左側綠化 蕪石路
弋江區 南瑞小區主入口道路邊 小區內部道路
弋江區 小商品市場東大門 弋江南路
弋江區 小商品市場南門 馬仁山路
弋江區 都寶花園北門 馬仁山路
弋江區 城南歐尚廣場 馬仁山路
弋江區 九華山路、黃梅戲大劇院門口 九華南路
弋江區 卷煙廠大門對面公交站邊 蕪石路
弋江區 森林漢府賓館前 馬仁山路
弋江區 都寶花園南門 紅花山路
弋江區 中醫葯高專北門 紅花山路
弋江區 江城國際瑞華苑大門對面 紅花山路
弋江區 江城國際東部小區北門 紅花山路
弋江區 濱江公園,長江之歌2#地塊對面 長江南路
弋江區 中央城菜市場 烏霞山路
弋江區 中醫葯高專門口 烏霞山路
弋江區 中醫院門口(會展中心對面) 九華南路
弋江區 江南春城正大門菜市場門口 蕪石路
弋江區 春江綠島南門 大工山路
弋江區 中央城安置房西門 中山南路
弋江區 新師大附中入口 大工山路
弋江區 中央城財富街 花津南路
弋江區 會展中心(公交站台邊上) 九華南路
弋江區 匯成名郡門口 大工山路
弋江區 弋江嘉園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口 蕪石路
弋江區 南瑞西一門 利民路
弋江區 南瑞東一門荷夏園入口兩側 利民路
弋江區 奧體公園體育館前 九華山路
弋江區 市二十四中入口 花津南路
弋江區 南瑞荷夏園東門(南苑西邊) 城市支路
弋江區 都寶花園花津路入口 花津南路
弋江區 南瑞湖南岸 城市支路
弋江區 南瑞聯華門口 馬仁山路
弋江區 十二中安置房西門(中山南路) 中山南路
弋江區 中央城安置區門口 烏霞山路
弋江區 中醫葯高專東門(九華南路) 九華南路
弋江區 江南春城北門 烏霞山路
弋江區 弋江嘉園北門 烏霞山路
弋江區 江城國際瑞虹苑學校邊上 城市支路
弋江區 瑞華苑東門 城市支路
弋江區 中央城大酒店大門口 大工山路
弋江區 中山南路、都寶花園西門入口 中山南路
弋江區 花津南路、中醫院高專西門 花津南路
弋江區 蕪湖市第四人民醫院 烏霞山路
弋江區 奧運康城南門、南關小學門口 馬仁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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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編一篇西遊記
寫在前面
《西遊記》的故事家喻戶曉, 表面上看,講的是唐僧取經,師徒四人不畏艱險戰勝困難,終成正果。但細看此書,裡面有違邏輯、前後矛盾的地方實在是太多了, 根本就無法用常理解釋。想讀透讀通西遊記嗎?且隨老孫思路,慢慢讀來,細細說與你聽!讀者需知:小說故事,純屬虛構。
(1) 唐僧的父母之謎
西遊記講的是唐僧取經,要講唐僧,我們得先從唐僧的父母親講起。在西遊記的《陳光蕊赴任逢災 江流僧復仇報本》這一回中, 疑點多多, 迷霧重重, 很難於讀懂。然此篇正是作者立意高遠之處, 讀懂了, 方能明白何為「造化」,讀不懂, 《西遊記》就永遠只能是兒童故事。
唐僧的父親叫陳光蕊,唐僧的母親叫殷溫嬌。
在這一回故事中,陳光蕊考上了狀元,遇到丞相的小姐殷溫嬌拋綉球招親,那綉球「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二人由此成就了一段姻緣。陳光蕊便和丞相之女殷溫嬌結了婚。 陳光蕊赴任江州,從丞相府出發,一路上竟無人伴隨,僅帶著老婆和自己的一個家僮,到了洪江渡口,艄公劉洪、李彪見色起意, 殺了陳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順從。小姐尋思無計,只得順了劉洪。 這個時候,離譜的事情發生了: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文書,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劉洪,一個水賊,居然敢冒充朝廷命官,還帶著個活證人,難道他不怕小姐害他么?!而小姐卻並沒有揭穿殺夫兇手,那她還在等什麼?她可能擔心懷著的孩子有危險,孩子(即後來的唐僧)生下後, 順水放走, 由老和尚收養了, 這個時候,她完全可以報案,卻為何仍不作聲?更離奇的是,劉洪竟然冒充了一十八年,也沒被人發覺!女兒出嫁後沒回過娘家, 也無書信來往!這十八年中,小姐和殺夫兇手夜夜同床共枕, 簡直叫人無法想像! 後來兒子陳玄奘年滿十八歲後到京城報信,丞相居然發六萬御林軍來捉!陳光蕊復活後, 一家團圓, 小姐竟然又從容自盡了!
著實叫人費解啊!
於是, 就有人說, 這一篇是《西遊記》中最大的一處敗筆。最不合理, 甚為荒誕!犯了寫小說不可犯的錯誤,這些漏洞作者能回答得了嗎?作者吳承恩在處理這段故事時的拙劣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臭! 恰恰說錯了, 作者絕不至於犯如此低級的邏輯錯誤, 難道他不知道這樣寫很荒誕嗎! 還留下把柄給你來說! 既然他這樣寫了, 就是另有深意的, 這正是西遊作者的高明之處!
看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我的答案是: 這一切的一切, 都是菩薩安排好了的。 這個答案, 你滿意不? 先莫要笑我, 真相就是這樣的!什麼? 你覺得這個答案很無聊? 那好, 讓我們一起來尋找證據,細細推論。首先, 這段故事裡的疑點很多。疑點越多, 線索就越多, 所以,任何一個疑點都不能放過, 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後, 一定有著一個統一的載體。 這一回故事的結局是: 陳玄奘十八歲後到京城報信, 捉了殺父仇人, 拿到江邊渡口祭奠,活剜了劉洪的心肝。然後龍王送陳光蕊還魂復活, 一家團圓, 後來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了。
作者講一個故事,總是有起因、經過、結果等等部分共同構成的。
而故事的結果, 總是具有唯一的確定性。因此,我們就可以肯定地說:故事既然是以這種結局來結束的, 那麼, 故事中的「任何發展過程」都是為了導致出這樣「一種結局」而設計的。 這個結果中所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 為什麼一定要等到十八年後, 陳玄奘到京城報了信, 才能復仇? 難道小姐她自己就不能復仇嗎?如果小姐可以自己復仇, 那麼, 小姐可以採取至少以下4種辦法:
1. 寫信給父母。
2. 找一個與兇手不和的官吏說。
3. 夜裡睡著了下手。
4. 飯菜里投毒。
兇手並未時時不離她身邊,也未將她禁錮,她完全有行動自由, 而且兇手還是經常性地外出辦公。因此,這前兩條她是完全能夠做的到。至於後兩條方法則更容易做到, 並且成功率更高。 但是,以上4種可行的復仇方法,溫嬌小姐全部都放棄了,一種也沒有採用。
溫嬌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條件自行復仇, 但是她沒有復仇。那麼, 很明顯, 這個故事一開始就是設計的是: 這個「血海深仇」,就是專門留給兒子陳玄奘長大了來報的, 而不是給她來報的。那麼, 又有新的問題:
這個「血海深仇」,不讓溫嬌小姐自己報, 這可能嗎? 這個思想工作做的通嗎?溫嬌小姐每天面對著這個殺夫仇人她會怎麼想? 白天的要伺候他吃, 天黑了還要陪他睡, 她就這么眼睛一閉, 天天忍著緊他折騰啊? 還要忍上一十八年, 我們的溫嬌小姐她忍受的了么?!如果她無法忍受, 那麼, 她絕對會採取以下兩種措施之一:
1.幹掉兇手。 2.幹掉自己。
可是, 無論是幹掉兇手還是幹掉自己, 都會導致玄奘長大了不能報仇。因此, 要使玄奘長大了能親自報仇, 我們的溫嬌小姐她既不能幹掉兇手也不能幹掉自己。那麼, 究竟怎樣才能讓溫嬌小姐既不幹掉兇手也不幹掉自己, 並且心甘情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呢?
(2) 《西遊記》中最大的秘密
陳光蕊中了狀元,跨馬遊街, 遇丞相之女殷溫嬌打綉球招親, 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當晚就拜了堂, 入了房。第二天一大早就攜美妻赴任去了。 真是爽啊! 就連作《證道書》的殘夢道人澹漪子老前輩都羨慕的不得了, 在此處夾批曰:「真快活!狀元易中,此景難逢。」可是, 真快活嗎?這裡面的問題實在是太大了! 我們先來研究一下陳光蕊赴任的路線:
京城——陳光蕊家——萬花店——洪江渡口——江州。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遠? 原著中作者已經給出了答案。陳光蕊與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二人同攜素手,共入蘭房。次日五更三點,太宗命光蕊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相府, 攜妻前往。路上, 「光蕊便道回家」。可見陳光蕊的家住在京城與江州之間, 因為是順路, 便道, 所以陳光蕊順便接老母一同上任。母親張氏大喜,當日即行。
一、從京城到陳光蕊家有多遠?
後面玄奘見婆婆時有交代: 玄奘領婆婆到劉小二店內,又將盤纏與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 這個「月余」是指:
1. 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後再返回江州去復仇, 等一切事情都辦完了, 再來萬花店接婆婆, 只在1個月左右的時間。
2. 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後就馬上直接過來萬花店, 約需1個月左右的時間。
玄奘是出家人, 一般是不會打誑語的, 何況還是自己的婆婆, 所以,這個時間他應該算的還有多的, 也許還要不了1個月。他給了婆婆約1個月左右的生活費。若按1, 從京城到陳光蕊家, 最多隻在3天左右。 若按2, 從京城到陳光蕊家, 最多隻在10天左右。(一月30天, 減在京城外公家住2天, 一來一回各14天, 減去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的4天, 約為10天。) 而事實上是第一種。
二、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有多遠?
當日即從陳光蕊家出發, 「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數日」, 為幾天, 一般指3天, 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如果超過10天,就是十數日。所以從陳光蕊家出發, 到萬花店, 約有4天左右。總之,「數日」不會超過10天時間。在萬花店, 母親張氏養病誤了2天, 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
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恐添疾病。你可這里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議,就租了屋宇,付了盤纏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陳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 母親叫他們先走。於是, 他們在第3天先走了。
三、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遠?
在萬花店門前,陳光蕊問漁人:「這魚哪裡打來的?」漁人道:「離府十五里洪江內打來的。」 可見有十五里遠,這是洪江打魚的地方,並不是洪江渡口。渡口要遠一些,原文中寫道:「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曉行夜宿,是一個成語,指天明趕路,直到夜裡才住下來。也就是當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時候, 到達的洪江渡口。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時間。緊接著:「不覺已到洪江渡口。只見梢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於是,陳光蕊夫婦誤上了賊船。「光蕊令家僮將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齊齊上船。」就在當天夜裡,陳光蕊遇害。「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裡去了。」
四、從洪江渡口到江州, 已經不遠了。
劉洪、李彪,候至夜靜三更,先殺家僮,次將光蕊打死, 拋屍洪江。「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 殷小姐相從劉洪, 只因身懷有孕。又行了幾日,才到的江州。
好了! 真相已經出來了。 我們可愛的殷溫嬌小姐在和陳光蕊同志結婚的第二天一大早, 「五更三點,文武眾臣趨朝」後,得到皇帝聖旨, 開始遠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點,約為現今的早上5點10分左右。這個時候,陳光蕊正在朝廷裡面等待調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一宵是多久? 一夜! 即使沒有一夜, 也有大半夜! 至少得轉鍾兩三點。 也就是說,兩個人在一起睡的時間,只有一兩個小時左右。陳光蕊的酒量如何? 精力如何? 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問題, 但畢竟是「共入蘭房」了。這一兩個小時有沒有發生性關系? 不好說, 就算真的發生了, 有沒有受孕? 又不好說, 就算一槍命中懷了孕, 還是說不通!因為從溫嬌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算起, 到老公被殺, 上面已經算的極為清楚,按多的算: 只有18天, 若按短的算: 僅僅只有8天時間!而溫嬌小姐竟然已經確認自己懷孕了!按醫學常識, 一個女的, 在受孕後,出現妊娠反應的平均時間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那麼,溫嬌小姐怎麼在8—18天內就確認懷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這「未知男女」就是懷孕有一向時了, 而不是剛剛才發現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說:溫嬌小姐肚子里懷的這個孩子, 是在結婚之前就已經有了, 而絕對不可能是新科狀元陳光蕊的!只有這一種解釋,才說得通!這種說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但只能這樣解釋。
是不是我故意要嘩眾取寵呢?不是的。因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還藏有很「鐵」的證據,不信的話,請翻閱《西遊記》第37回, 三藏道:「...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占,經三個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師,救養成人...」「經三個月」這四個字說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陳光蕊死後三個月出生的! 陳光蕊與溫嬌小姐結婚的時間,可以被證明的,只有8—18天。而無論如何,也證明不了有六、七個月之久。因為結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欽限緊急」、「勿誤期限」,不可能走了七個月還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親溫嬌小姐,在認識陳光蕊之前就已經懷孕有幾個月了。是實,無誤。
(3) 殷小姐為什麼要綉球招親
丞相殷開山有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綵樓,拋打綉球卜婿。丞相的姑娘為什麼要打綉球招親? 綉球招親是一種近乎荒誕的婚配方式, 打著誰, 嫁給誰, 賴都賴不脫的, 丞相會同意嗎?! 這樣一個嬌女兒, 絕對是大美女一個, 怎麼可能亂嫁呢?再看看這大街上, 什麼樣的人沒有啊, 撿破爛的, 討米要飯的, 都可以來「重在參與」一下, 綉球往大街上一扔, 誰搶到了, 小姐就歸誰, 哪管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她的父母就忍心這樣糟蹋作踐自己的女兒? 一般來說,拋打綉球卜婿,是有一個「人選范圍」限定的。 比如說,被選擇的對象,當大於或等於兩人以上時,他們現有的外部條件已知都基本上一致,家庭條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實在是不知道該怎樣選擇了,才用打綉球的方式,聽天意。這樣選出來的結果才是合理的。因為這個「人選范圍」已經決定了這個范圍之內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
而溫嬌小姐打綉球的「人選范圍」是什麼呢?並沒有既定的選擇對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唐王御筆親賜狀元,(陳光蕊)跨馬遊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開山門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綵樓,拋打綉球卜婿。適值陳光蕊在樓下經過。」 陳光蕊中狀元後,騎著馬是在大街上遊街,這「不期」、「適值」、「經過」就充分說明了陳光蕊並沒有存心要走到這里來,更沒有走到丞相府里去。陳光蕊在大街上隨機漫步,僅僅只是路過這里而已。那麼,溫嬌小姐對著大街上的所有人拋綉球,打著誰, 就嫁給誰, 很顯然是不合理的。
拋這個綉球, 百分之百的有問題!現在既然這樣做了, 那就一定有「不得不這樣做」的原因。這個原因, 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說的: 小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已經被人搞大了!這個證據是確鑿的。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 而且她的爹媽肯定是已經知道了, 所以才會如此急切切地辦這個綉球招親。怎麼說是急切切地呢?你看:「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猛聽得一派笙簫細樂,十數個婢妾走下樓來,把光蕊馬頭挽住,迎狀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贊禮,將小姐配與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岳丈、岳母。」 也就三五分鍾的事兒, 我們的陳光蕊同志還沒有反應過來, 就已經結了婚!
古代的人結婚雖然不需要辦理結婚證, 但程序也夠復雜的, 我們只按最簡單的說, 納采禮是要擇吉日的, 合婚壓庚是要擇吉日的, 定親過門也是要擇吉日的, 迎娶拜堂, 都是要選擇吉日的啊!不擇吉日, 難保白頭攜老, 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 丞相根本就等不了, 所以,乾脆全部省了, 直接拉進來就拜堂入洞房, 多省事兒。甚至連姓什名誰, 家居何處, 是否婚配, 這些最起碼的都沒有問, 反正是打著你了, 你不許賴婚! 盡快的把小姐嫁出去, 只要是個男人就行, 這就是綉球招親的真相!
有的朋友說, 丞相辦這個綉球招親, 就是沖著「新科狀元」來的。這個是說不通的。因為:
1. 丞相的女兒一般要配皇親國戚的, 即使嫁省長都虧了, 新科狀元才市長的級別, 在丞相的眼裡,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點。
2. 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狀元, 就會請人去探, 去說, 也不至於當街拋打綉球,讓別人也有搶到的機會。
3. 如果目標就是新科狀元陳光蕊, 那麼,小姐打的准嗎? 萬一打到別人了怎麼辦?
4. 或是陳光蕊根本就不走到這條街上來, 咋辦?
可見, 小姐打綉球招親的目標, 並不是專沖著「新科狀元」來的, 而是任何一個男人。事已至此, 又能咋辦呢? 盡量地朝著看的順眼的男人打唄。小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被人搞大了, 當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頓呵斥, 但不管怎樣, 做爹媽的還是得為女兒掩羞遮醜, 所以, 綉球招親就是一個較好的補救辦法。那麼, 除了拋綉球招親之外, 還有沒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 比如說: 是誰搞的小姐, 就把小姐嫁給誰, 小姐情郎, 兩全其美, 這樣豈不是更好? 這個方案才應該是首選啊, 丞相為什麼不採納呢?
假設1: 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麼, 小姐的情郎當時就應該在現場, 正等著接綉球咧, 只怪小姐沒打准,「恰打著陳光蕊」而已。但這也說不通, 因為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綉球招親了。
假設2: 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而採用綉球招親, 打著誰, 嫁給誰, 那麼, 其背後的隱意就是: 可以嫁給大街上的任何一個人, 也不成全你! 但這也說不通, 情郎也可以來搶到綉球啊。
所以, 這兩個假設都不能成立, 既不是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也不是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那麼,問題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這一邊, 問題是出在情郎這一邊! 是這個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 又把她甩了, 不要她了!怎麼辦呢? 眼看著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來, 丞相也沒招了, 時間緊迫, 那就打綉球吧, 打著誰, 嫁給誰, 只要是個男人就行。
(4) 唐僧的親爹究竟是誰
唐僧的親爹絕不是新科狀元陳光蕊, 因為他的母親溫嬌小姐與陳光蕊結婚的時間僅為8至18天, 這么短的時間, 溫嬌不可能確認懷了孕。並且,在陳光蕊被水賊劉洪打死後,只三個月,溫嬌就生了唐僧。
那麼,唐僧的親爹究竟是誰呢?
這很不好猜。與溫嬌小姐相關的丞相府內外、甚至朝廷等等,只要是有可能產生接觸的所有成年男性,從理論上講,都是值得懷疑的對象。而單單只能排除陳光蕊一個人。 因此,嫌疑對象非常多。我們採用「假設--求證」的方法來論斷推理,那麼,假設誰最合適呢?我認為假設那個「水賊劉洪」,才是最合適的。因為:只有「當唐僧的親爹為劉洪」的時候,才能夠將全文中所有的謎團、矛盾一一破解開來! 才可以在邏輯關繫上,全部准確無誤。而假設其他人則都不能。當唐僧的親爹是劉洪的時候, 我們的溫嬌小姐才會心甘情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 才會過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屬於自己的日子。在溫嬌小姐眼裡, 劉洪才是真正的情郎, 一個為了自己才殺人的人而已。
否則就根本無法解釋如下事件:
1. 為什麼溫嬌小姐有條件報仇,卻一直沒有報仇?
2. 為什麼溫嬌小姐有條件自殺,卻一直沒有自殺?
3. 為什麼直到劉洪死了之後,溫嬌小姐也自殺了?
為什麼?因為劉洪才是溫嬌小姐的情郎!只有這樣才解釋得通。
當年在洪江渡口, 劉洪、李彪兩個水賊殺了陳光蕊,如果真的只是為了劫財劫色, 那麼, 這兩個水賊就會財物平分, 女人也要平分, 先輪奸, 再商量: 這個女人究竟是殺掉, 還是藏起來壓寨。可都不是, 錢也沒要, 居然是: 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我們再看這一幕的細節:「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 家僮是「殺」的, 一刀就解決了, 光蕊是被「打」死的!打, 比殺要慢得多, 劉洪為什麼要打? 打是在泄憤,多數是邊打邊罵:「我叫你干...!」
小姐見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將身赴水,劉洪一把抱住道:「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這句話真是耐人尋味啊, 你若跟我過日子的, 我也不計較你跟陳光蕊的事了, 反正你已經有了我的孩子, 你若不跟我過日子, 我就跟你一刀兩斷! 劉洪若真的是劫色, 根本就用不著說這番話了, 先捶她兩捶, 看她老不老實!而作者用的「一刀兩斷」這個詞實在是妙啊。各位看官, 你們都以為劉洪是要殺小姐么? 不是滴, 是在用「分手」嚇唬小姐!
「一刀兩斷」,百分之百的指「分手」! 為什麼?因為小姐本來就是准備去跳河自殺的呀, 你還再用殺她嚇唬的了么?! 所以, 小姐不是怕死, 而是怕分手! 劉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 為什麼又不要她了呢? 現在怎麼又在船上呢? 只有一種解釋: 劉洪的家庭反對他娶溫嬌小姐。劉洪與溫嬌應屬自由戀愛, 因為家庭反對, 才不能結婚,不能去搶綉球, 如果是他自己不愛小姐了, 他現在也不會化裝偷跑到這船上來打死陳光蕊。 現在, 已經把光蕊打死了, 你若不從我, 我就再回去, 看你怎麼辦! 小姐怕的就是這。
劉洪的家庭勢力一定不小, 如果比丞相低, 也不敢那樣做, 兩家大概是勢均力敵, 而且是對頭, 這從後面可以看的出來, 劉洪在官場上應付自如, 絕不是一梢公水賊做得了的, 丞相在知道真相後, 一紙公文就能解決的問題, 卻要跑到皇帝那兒討來六萬御林軍去剿, 就說明劉洪的家庭勢力不是那麼好對付的!
各位看官啦, 看書得仔細, 作者這樣寫, 都是有用意的, 你自己想不通了, 卻說作者水平臭, 這是什麼道理?!劉洪是愛小姐的, 因為小姐已經結了婚, 劉洪的爹媽才放鬆了監控, 劉洪才得以脫身, 尾隨而來, 買通開船的李彪, 化裝成梢公, 打死光蕊, 與小姐私奔, 改名換姓, 連顯赫的家世都放棄了, 情願與小姐躲在江州過小日子。如果是在京城, 那她們就是不可能的故事。
劉洪必然是深諳官場之道, 行事分寸恰倒好處, 才得以十八年來不升不降不調不露。否則,一個水賊又怎麼能夠勝任得了!不露出馬腳才怪咧!小姐十八年來必然是經常寫信回去: 爸媽, 我很好, 很幸福, 勿來, 勿念, 光蕊工作很忙, 有時間我們就回來看您。小姐要是不幫劉洪打掩護, 請問:她能瞞得住一十八年嗎?! 你怎麼解釋?!
詳細分析:
1. 丞相這邊為什麼丞相沒來看過她?這只有兩種情況:
a. 是丞相不想見到她!自從女兒出了丑,希望快點把她嫁出去,越遠越好!
b. 是小姐寫有隱瞞真相的信件寄來,才可以阻止丞相過來看她。
以上任何一種情況,都可以導致丞相沒來看她。
2. 小姐這邊:小姐如果想報仇,十八年中一定有機會寫信回去。但是一直沒有。這就足以證明小姐寫有隱瞞真相的信件寄回,或是沒有任何信件寄回。總之是沒有揭發劉洪。所以,只有這樣解釋,邏輯上才是通順的。若只按表面文字, 劉洪只見了小姐一眼, 就被迷住了, 頓時淫心大發, 殺人劫色, 何等的猖狂! 大家可以想像得到,這究竟是個怎樣的色魔?那他怎麼當了市長之後,反而又收斂了呢? 按這個色魔的本性, 再加上江州土皇帝的權利, 應該更加有條件濫發淫威才對啊, 應該比原先更加色膽包天才對呀。可是他跟小姐過的一直很好, 從小姐要僧鞋, 找寺院這一段可以看出, 他都是順著小姐的。直到丞相發兵來捉, 從夢中驚醒, 也沒有發現他有一妾。可見劉洪其實根本就不是什麼色魔。 如果小姐懷的那個孩子(唐僧), 不是劉洪的, 劉洪會對小姐這么好? 而且十八年來,人都半老了, 還這么好, 那就只能說明: 小姐與劉洪才是真正的原配夫妻。而且從感情上講, 比任何一對夫妻都要好的多。
(5) 小姐為什麼要棄嬰江中
上回推出的結論:劉洪與溫嬌才是真正的的原配夫妻,而唐僧則是劉洪與溫嬌所生。只有這樣解釋,邏輯上才是清晰、通順的。但是,有的朋友可能會有疑問:既然唐僧是劉洪與溫嬌所生,那麼, 劉洪又怎麼會要殺掉自己的親生兒子呢?今天就來解答這個問題。
「忽然劉洪回來,一見此子,便要淹殺」。 是不是真的如此呢?事實上,劉洪並沒有殺這個孩子。 劉洪打殺陳光蕊與家僮的時候,是何等的干凈利索!那麼,請問:劉洪如果要想殺掉一個嬰兒,究竟簡不簡單? 究竟需要耗費多少必要時間?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只要劉洪願意,可以在任意時間,採用任意手段,馬上令這個嬰兒當場斃命!可是他並沒有這樣做。
劉洪如果要殺一個嬰兒, 只要一秒鍾, 怎麼可能拖了一個月還不動手呢? 嬰兒的下落,究竟是怎樣一回事呢?原文中寫道:「幸喜次早劉洪忽有緊急公事遠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賊人回來,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拋棄江中,聽其生死。」 由此可見:做出這個棄嬰決定的人,並不是劉洪,而是小姐本人。小姐是在背著劉洪的情況下,一個人偷偷跑到江邊去棄嬰的。
那麼,小姐為什麼要棄嬰江中? 一般的說法是:小姐擔心劉洪害死兒子。這個說法根本就是說不通的!因為把嬰兒拋棄到江中去,嬰兒在江中只可能死亡的更快!這個行為所產生的後果,要比她所擔心的可能發生的後果還大些,還快些。所以從邏輯上就是說不通的。
各位女士先生們啊, 憑良心說, 把自己的孩子拋棄江中,聽其生死, 還有沒有這個嬰兒活的命?! 這個嬰兒能夠被他人撿到的幾率究竟有多少?
如果她真的是希望這個嬰兒活,那麼,她至少有以下辦法:
1. 她可以向劉洪求情,她完全能夠求得了這個情, 反正我已經順了你, 你就饒了這孩子一命吧。總要比丟在江里好得多!怎樣證明她能夠求得了這個情呢?那就是:從孩子一出生就要殺掉,一直到滿月了,還沒有殺掉。這就說明小姐求情很有效, 劉洪已經饒了這孩子一命。
2. 她可以把孩子放到街上人多的地方去,這樣,孩子被別人撿到的概率只會更大。總要比丟在江里好得多! 她是怎樣做的呢?她是直接抱著孩子往江里丟。原文中寫道:「正欲拋棄,忽見江岸岸側飄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禱,將此子安在板上,用帶縛住,血書系在胸前,推放江中,聽其所之。」 可以想像得到,要是沒有那片木板忽然飄過來,孩子肯定就直接拋向了江中! 就是有那片木板托著,孩子在江中飄盪,也不是很容易就能被人發現的!只要有兩三天沒被人發現,那麼,這個嬰兒就會必死無疑!!!既然她怕劉洪謀害此子, 性命休矣, 難道她丟棄江中, 聽其生死, 不一樣也是性命休矣?!甚至,死的還要更加快些! 所以,把孩子丟往江里,就是很有問題的做法。
那麼, 溫嬌小姐究竟為什麼要拋棄掉自己的孩子呢? 書中有很明確的答案。 因為在唐僧出世的時候, 有一個叫南極星君的神仙跑來告訴溫嬌小姐說: 「此子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閑。」這就是告訴她, 你的兒子不會死的, 將來還很不一般。南極星君又交代她說「汝可用心保護。」可是,她並沒有用心保護, 不但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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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湖北省武漢江岸區江漢路步行街附近哪裡有花店
在循禮門那邊有個花店市場,靠近輕軌那裡,大福源旁邊
⑥ 如何看待西遊記唐僧母親殷溫嬌的「從容自
(1) 唐僧的父母之謎
西遊記講的是唐僧取經,要講唐僧,我們得先從唐僧的父母親講起。在西遊記的《陳光蕊赴任逢災 江流僧復仇報本》這一回中, 疑點多多, 迷霧重重, 很難於讀懂。然此篇正是作者立意高遠之處, 讀懂了, 方能明白何為「造化」,讀不懂, 《西遊記》就永遠只能是兒童故事。
唐僧的父親叫陳光蕊,唐僧的母親叫殷溫嬌。在這一回故事中,陳光蕊考上了狀元,遇到丞相的小姐殷溫嬌拋綉球招親,那綉球「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二人由此成就了一段姻緣。陳光蕊便和丞相之女殷溫嬌結了婚。 陳光蕊赴任江州,從丞相府出發,一路上竟無人伴隨,僅帶著老婆和自己的一個家僮,到了洪江渡口,艄公劉洪、李彪見色起意, 殺了陳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順從。小姐尋思無計,只得順了劉洪。 這個時候,離譜的事情發生了: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文書,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劉洪,一個水賊,居然敢冒充朝廷命官,還帶著個活證人,難道他不怕小姐害他么?!而小姐卻並沒有揭穿殺夫兇手,那她還在等什麼?她可能擔心懷著的孩子有危險,孩子(即後來的唐僧)生下後, 順水放走, 由老和尚收養了, 這個時候,她完全可以報案,卻為何仍不作聲?更離奇的是,劉洪竟然冒充了一十八年,也沒被人發覺!女兒出嫁後沒回過娘家, 也無書信來往!這十八年中,小姐和殺夫兇手夜夜同床共枕, 簡直叫人無法想像! 後來兒子陳玄奘年滿十八歲後到京城報信,丞相居然發六萬御林軍來捉!陳光蕊復活後, 一家團圓, 小姐竟然又從容自盡了!
著實叫人費解啊!
於是, 就有人說, 這一篇是《西遊記》中最大的一處敗筆。最不合理, 甚為荒誕!犯了寫小說不可犯的錯誤,這些漏洞作者能回答得了嗎?作者吳承恩在處理這段故事時的拙劣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臭! 恰恰說錯了, 作者絕不至於犯如此低級的邏輯錯誤, 難道他不知道這樣寫很荒誕嗎! 還留下把柄給你來說! 既然他這樣寫了, 就是另有深意的, 這正是西遊作者的高明之處!
看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我的答案是: 這一切的一切, 都是菩薩安排好了的。 這個答案, 你滿意不? 先莫要笑我, 真相就是這樣的!什麼? 你覺得這個答案很無聊? 那好, 讓我們一起來尋找證據,細細推論。首先, 這段故事裡的疑點很多。疑點越多, 線索就越多, 所以,任何一個疑點都不能放過, 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後, 一定有著一個統一的載體。 這一回故事的結局是: 陳玄奘十八歲後到京城報信, 捉了殺父仇人, 拿到江邊渡口祭奠,活剜了劉洪的心肝。然後龍王送陳光蕊還魂復活, 一家團圓, 後來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了。
作者講一個故事,總是有起因、經過、結果等等部分共同構成的。
而故事的結果, 總是具有唯一的確定性。因此,我們就可以肯定地說:故事既然是以這種結局來結束的, 那麼, 故事中的「任何發展過程」都是為了導致出這樣「一種結局」而設計的。 這個結果中所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 為什麼一定要等到十八年後, 陳玄奘到京城報了信, 才能復仇? 難道小姐她自己就不能復仇嗎?如果小姐可以自己復仇, 那麼, 小姐可以採取至少以下4種辦法:
1. 寫信給父母。
2. 找一個與兇手不和的官吏說。
3. 夜裡睡著了下手。
4. 飯菜里投毒。
兇手並未時時不離她身邊,也未將她禁錮,她完全有行動自由, 而且兇手還是經常性地外出辦公。因此,這前兩條她是完全能夠做的到。至於後兩條方法則更容易做到, 並且成功率更高。 但是,以上4種可行的復仇方法,溫嬌小姐全部都放棄了,一種也沒有採用。
溫嬌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條件自行復仇, 但是她沒有復仇。那麼, 很明顯, 這個故事一開始就是設計的是: 這個「血海深仇」,就是專門留給兒子陳玄奘長大了來報的, 而不是給她來報的。那麼, 又有新的問題:
這個「血海深仇」,不讓溫嬌小姐自己報, 這可能嗎? 這個思想工作做的通嗎?溫嬌小姐每天面對著這個殺夫仇人她會怎麼想? 白天的要伺候他吃, 天黑了還要陪他睡, 她就這么眼睛一閉, 天天忍著緊他折騰啊? 還要忍上一十八年, 我們的溫嬌小姐她忍受的了么?!如果她無法忍受, 那麼, 她絕對會採取以下兩種措施之一:
1.幹掉兇手。 2.幹掉自己。
可是, 無論是幹掉兇手還是幹掉自己, 都會導致玄奘長大了不能報仇。因此, 要使玄奘長大了能親自報仇, 我們的溫嬌小姐她既不能幹掉兇手也不能幹掉自己。那麼, 究竟怎樣才能讓溫嬌小姐既不幹掉兇手也不幹掉自己, 並且心甘情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呢?
(2) 《西遊記》中最大的秘密
陳光蕊中了狀元,跨馬遊街, 遇丞相之女殷溫嬌打綉球招親, 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當晚就拜了堂, 入了房。第二天一大早就攜美妻赴任去了。 真是爽啊! 就連作《證道書》的殘夢道人澹漪子老前輩都羨慕的不得了, 在此處夾批曰:「真快活!狀元易中,此景難逢。」可是, 真快活嗎?這裡面的問題實在是太大了! 我們先來研究一下陳光蕊赴任的路線:
京城——陳光蕊家——萬花店——洪江渡口——江州。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遠? 原著中作者已經給出了答案。陳光蕊與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二人同攜素手,共入蘭房。次日五更三點,太宗命光蕊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相府, 攜妻前往。路上, 「光蕊便道回家」。可見陳光蕊的家住在京城與江州之間, 因為是順路, 便道, 所以陳光蕊順便接老母一同上任。母親張氏大喜,當日即行。
一、從京城到陳光蕊家有多遠?
後面玄奘見婆婆時有交代: 玄奘領婆婆到劉小二店內,又將盤纏與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 這個「月余」是指:
1. 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後再返回江州去復仇, 等一切事情都辦完了, 再來萬花店接婆婆, 只在1個月左右的時間。
2. 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後就馬上直接過來萬花店, 約需1個月左右的時間。
玄奘是出家人, 一般是不會打誑語的, 何況還是自己的婆婆, 所以,這個時間他應該算的還有多的, 也許還要不了1個月。他給了婆婆約1個月左右的生活費。若按1, 從京城到陳光蕊家, 最多隻在3天左右。 若按2, 從京城到陳光蕊家, 最多隻在10天左右。(一月30天, 減在京城外公家住2天, 一來一回各14天, 減去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的4天, 約為10天。) 而事實上是第一種。
二、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有多遠?
當日即從陳光蕊家出發, 「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數日」, 為幾天, 一般指3天, 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如果超過10天,就是十數日。所以從陳光蕊家出發, 到萬花店, 約有4天左右。總之,「數日」不會超過10天時間。在萬花店, 母親張氏養病誤了2天, 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
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恐添疾病。你可這里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議,就租了屋宇,付了盤纏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陳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 母親叫他們先走。於是, 他們在第3天先走了。
三、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遠?
在萬花店門前,陳光蕊問漁人:「這魚哪裡打來的?」漁人道:「離府十五里洪江內打來的。」 可見有十五里遠,這是洪江打魚的地方,並不是洪江渡口。渡口要遠一些,原文中寫道:「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曉行夜宿,是一個成語,指天明趕路,直到夜裡才住下來。也就是當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時候, 到達的洪江渡口。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時間。緊接著:「不覺已到洪江渡口。只見梢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於是,陳光蕊夫婦誤上了賊船。「光蕊令家僮將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齊齊上船。」就在當天夜裡,陳光蕊遇害。「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裡去了。」
四、從洪江渡口到江州, 已經不遠了。
劉洪、李彪,候至夜靜三更,先殺家僮,次將光蕊打死, 拋屍洪江。「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 殷小姐相從劉洪, 只因身懷有孕。又行了幾日,才到的江州。
好了! 真相已經出來了。 我們可愛的殷溫嬌小姐在和陳光蕊同志結婚的第二天一大早, 「五更三點,文武眾臣趨朝」後,得到皇帝聖旨, 開始遠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點,約為現今的早上5點10分左右。這個時候,陳光蕊正在朝廷裡面等待調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一宵是多久? 一夜! 即使沒有一夜, 也有大半夜! 至少得轉鍾兩三點。 也就是說,兩個人在一起睡的時間,只有一兩個小時左右。陳光蕊的酒量如何? 精力如何? 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問題, 但畢竟是「共入蘭房」了。這一兩個小時有沒有發生性關系? 不好說, 就算真的發生了, 有沒有受孕? 又不好說, 就算一槍命中懷了孕, 還是說不通!因為從溫嬌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算起, 到老公被殺, 上面已經算的極為清楚,按多的算: 只有18天, 若按短的算: 僅僅只有8天時間!而溫嬌小姐竟然已經確認自己懷孕了!按醫學常識, 一個女的, 在受孕後,出現妊娠反應的平均時間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那麼,溫嬌小姐怎麼在8—18天內就確認懷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這「未知男女」就是懷孕有一向時了, 而不是剛剛才發現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說:溫嬌小姐肚子里懷的這個孩子, 是在結婚之前就已經有了, 而絕對不可能是新科狀元陳光蕊的!只有這一種解釋,才說得通!這種說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但只能這樣解釋。
是不是我故意要嘩眾取寵呢?不是的。因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還藏有很「鐵」的證據,不信的話,請翻閱《西遊記》第37回, 三藏道:「...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占,經三個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師,救養成人...」「經三個月」這四個字說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陳光蕊死後三個月出生的! 陳光蕊與溫嬌小姐結婚的時間,可以被證明的,只有8—18天。而無論如何,也證明不了有六、七個月之久。因為結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欽限緊急」、「勿誤期限」,不可能走了七個月還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親溫嬌小姐,在認識陳光蕊之前就已經懷孕有幾個月了。是實,無誤。
(3) 殷小姐為什麼要綉球招親
丞相殷開山有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綵樓,拋打綉球卜婿。丞相的姑娘為什麼要打綉球招親? 綉球招親是一種近乎荒誕的婚配方式, 打著誰, 嫁給誰, 賴都賴不脫的, 丞相會同意嗎?! 這樣一個嬌女兒, 絕對是大美女一個, 怎麼可能亂嫁呢?再看看這大街上, 什麼樣的人沒有啊, 撿破爛的, 討米要飯的, 都可以來「重在參與」一下, 綉球往大街上一扔, 誰搶到了, 小姐就歸誰, 哪管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她的父母就忍心這樣糟蹋作踐自己的女兒? 一般來說,拋打綉球卜婿,是有一個「人選范圍」限定的。 比如說,被選擇的對象,當大於或等於兩人以上時,他們現有的外部條件已知都基本上一致,家庭條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實在是不知道該怎樣選擇了,才用打綉球的方式,聽天意。這樣選出來的結果才是合理的。因為這個「人選范圍」已經決定了這個范圍之內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
而溫嬌小姐打綉球的「人選范圍」是什麼呢?並沒有既定的選擇對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唐王御筆親賜狀元,(陳光蕊)跨馬遊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開山門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綵樓,拋打綉球卜婿。適值陳光蕊在樓下經過。」 陳光蕊中狀元後,騎著馬是在大街上遊街,這「不期」、「適值」、「經過」就充分說明了陳光蕊並沒有存心要走到這里來,更沒有走到丞相府里去。陳光蕊在大街上隨機漫步,僅僅只是路過這里而已。那麼,溫嬌小姐對著大街上的所有人拋綉球,打著誰, 就嫁給誰, 很顯然是不合理的。
拋這個綉球, 百分之百的有問題!現在既然這樣做了, 那就一定有「不得不這樣做」的原因。這個原因, 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說的: 小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已經被人搞大了!這個證據是確鑿的。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 而且她的爹媽肯定是已經知道了, 所以才會如此急切切地辦這個綉球招親。怎麼說是急切切地呢?你看:「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猛聽得一派笙簫細樂,十數個婢妾走下樓來,把光蕊馬頭挽住,迎狀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贊禮,將小姐配與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岳丈、岳母。」 也就三五分鍾的事兒, 我們的陳光蕊同志還沒有反應過來, 就已經結了婚!
古代的人結婚雖然不需要辦理結婚證, 但程序也夠復雜的, 我們只按最簡單的說, 納采禮是要擇吉日的, 合婚壓庚是要擇吉日的, 定親過門也是要擇吉日的, 迎娶拜堂, 都是要選擇吉日的啊!不擇吉日, 難保白頭攜老, 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 丞相根本就等不了, 所以,乾脆全部省了, 直接拉進來就拜堂入洞房, 多省事兒。甚至連姓什名誰, 家居何處, 是否婚配, 這些最起碼的都沒有問, 反正是打著你了, 你不許賴婚! 盡快的把小姐嫁出去, 只要是個男人就行, 這就是綉球招親的真相!
有的朋友說, 丞相辦這個綉球招親, 就是沖著「新科狀元」來的。這個是說不通的。因為:
1. 丞相的女兒一般要配皇親國戚的, 即使嫁省長都虧了, 新科狀元才市長的級別, 在丞相的眼裡,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點。
2. 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狀元, 就會請人去探, 去說, 也不至於當街拋打綉球,讓別人也有搶到的機會。
3. 如果目標就是新科狀元陳光蕊, 那麼,小姐打的准嗎? 萬一打到別人了怎麼辦?
4. 或是陳光蕊根本就不走到這條街上來, 咋辦?
可見, 小姐打綉球招親的目標, 並不是專沖著「新科狀元」來的, 而是任何一個男人。事已至此, 又能咋辦呢? 盡量地朝著看的順眼的男人打唄。小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被人搞大了, 當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頓呵斥, 但不管怎樣, 做爹媽的還是得為女兒掩羞遮醜, 所以, 綉球招親就是一個較好的補救辦法。那麼, 除了拋綉球招親之外, 還有沒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 比如說: 是誰搞的小姐, 就把小姐嫁給誰, 小姐情郎, 兩全其美, 這樣豈不是更好? 這個方案才應該是首選啊, 丞相為什麼不採納呢?
假設1: 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麼, 小姐的情郎當時就應該在現場, 正等著接綉球咧, 只怪小姐沒打准,「恰打著陳光蕊」而已。但這也說不通, 因為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綉球招親了。
假設2: 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而採用綉球招親, 打著誰, 嫁給誰, 那麼, 其背後的隱意就是: 可以嫁給大街上的任何一個人, 也不成全你! 但這也說不通, 情郎也可以來搶到綉球啊。
所以, 這兩個假設都不能成立, 既不是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也不是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那麼,問題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這一邊, 問題是出在情郎這一邊! 是這個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 又把她甩了, 不要她了!怎麼辦呢? 眼看著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來, 丞相也沒招了, 時間緊迫, 那就打綉球吧, 打著誰, 嫁給誰, 只要是個男人就行。
(4) 唐僧的親爹究竟是誰
唐僧的親爹絕不是新科狀元陳光蕊, 因為他的母親溫嬌小姐與陳光蕊結婚的時間僅為8至18天, 這么短的時間, 溫嬌不可能確認懷了孕。並且,在陳光蕊被水賊劉洪打死後,只三個月,溫嬌就生了唐僧。
那麼,唐僧的親爹究竟是誰呢?
這很不好猜。與溫嬌小姐相關的丞相府內外、甚至朝廷等等,只要是有可能產生接觸的所有成年男性,從理論上講,都是值得懷疑的對象。而單單只能排除陳光蕊一個人。 因此,嫌疑對象非常多。我們採用「假設--求證」的方法來論斷推理,那麼,假設誰最合適呢?我認為假設那個「水賊劉洪」,才是最合適的。因為:只有「當唐僧的親爹為劉洪」的時候,才能夠將全文中所有的謎團、矛盾一一破解開來! 才可以在邏輯關繫上,全部准確無誤。而假設其他人則都不能。當唐僧的親爹是劉洪的時候, 我們的溫嬌小姐才會心甘情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 才會過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屬於自己的日子。在溫嬌小姐眼裡, 劉洪才是真正的情郎, 一個為了自己才殺人的人而已。
否則就根本無法解釋如下事件:
1. 為什麼溫嬌小姐有條件報仇,卻一直沒有報仇?
2. 為什麼溫嬌小姐有條件自殺,卻一直沒有自殺?
3. 為什麼直到劉洪死了之後,溫嬌小姐也自殺了?
為什麼?因為劉洪才是溫嬌小姐的情郎!只有這樣才解釋得通。
當年在洪江渡口, 劉洪、李彪兩個水賊殺了陳光蕊,如果真的只是為了劫財劫色, 那麼, 這兩個水賊就會財物平分, 女人也要平分, 先輪奸, 再商量: 這個女人究竟是殺掉, 還是藏起來壓寨。可都不是, 錢也沒要, 居然是: 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我們再看這一幕的細節:「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 家僮是「殺」的, 一刀就解決了, 光蕊是被「打」死的!打, 比殺要慢得多, 劉洪為什麼要打? 打是在泄憤,多數是邊打邊罵:「我叫你干...!」
小姐見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將身赴水,劉洪一把抱住道:「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這句話真是耐人尋味啊, 你若跟我過日子的, 我也不計較你跟陳光蕊的事了, 反正你已經有了我的孩子, 你若不跟我過日子, 我就跟你一刀兩斷! 劉洪若真的是劫色, 根本就用不著說這番話了, 先捶她兩捶, 看她老不老實!而作者用的「一刀兩斷」這個詞實在是妙啊。各位看官, 你們都以為劉洪是要殺小姐么? 不是滴, 是在用「分手」嚇唬小姐!
「一刀兩斷」,百分之百的指「分手」! 為什麼?因為小姐本來就是准備去跳河自殺的呀, 你還再用殺她嚇唬的了么?! 所以, 小姐不是怕死, 而是怕分手! 劉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 為什麼又不要她了呢? 現在怎麼又在船上呢? 只有一種解釋: 劉洪的家庭反對他娶溫嬌小姐。劉洪與溫嬌應屬自由戀愛, 因為家庭反對, 才不能結婚,不能去搶綉球, 如果是他自己不愛小姐了, 他現在也不會化裝偷跑到這船上來打死陳光蕊。 現在, 已經把光蕊打死了, 你若不從我, 我就再回去, 看你怎麼辦! 小姐怕的就是這。
劉洪的家庭勢力一定不小, 如果比丞相低, 也不敢那樣做, 兩家大概是勢均力敵, 而且是對頭, 這從後面可以看的出來, 劉洪在官場上應付自如, 絕不是一梢公水賊做得了的, 丞相在知道真相後, 一紙公文就能解決的問題, 卻要跑到皇帝那兒討來六萬御林軍去剿, 就說明劉洪的家庭勢力不是那麼好對付的!
各位看官啦, 看書得仔細, 作者這樣寫, 都是有用意的, 你自己想不通了, 卻說作者水平臭, 這是什麼道理?!劉洪是愛小姐的, 因為小姐已經結了婚, 劉洪的爹媽才放鬆了監控, 劉洪才得以脫身, 尾隨而來, 買通開船的李彪, 化裝成梢公, 打死光蕊, 與小姐私奔, 改名換姓, 連顯赫的家世都放棄了, 情願與小姐躲在江州過小日子。如果是在京城, 那她們就是不可能的故事。
劉洪必然是深諳官場之道, 行事分寸恰倒好處, 才得以十八年來不升不降不調不露。否則,一個水賊又怎麼能夠勝任得了!不露出馬腳才怪咧!小姐十八年來必然是經常寫信回去: 爸媽, 我很好, 很幸福, 勿來, 勿念, 光蕊工作很忙, 有時間我們就回來看您。小姐要是不幫劉洪打掩護, 請問:她能瞞得住一十八年嗎?! 你怎麼解釋?!
詳細分析:
1. 丞相這邊為什麼丞相沒來看過她?這只有兩種情況:
a. 是丞相不想見到她!自從女兒出了丑,希望快點把她嫁出去,越遠越好!
b. 是小姐寫有隱瞞真相的信件寄來,才可以阻止丞相過來看她。
以上任何一種情況,都可以導致丞相沒來看她。
2. 小姐這邊:小姐如果想報仇,十八年中一定有機會寫信回去。但是一直沒有。這就足以證明小姐寫有隱瞞真相的信件寄回,或是沒有任何信件寄回。總之是沒有揭發劉洪。所以,只有這樣解釋,邏輯上才是通順的。若只按表面文字, 劉洪只見了小姐一眼, 就被迷住了, 頓時淫心大發, 殺人劫色, 何等的猖狂! 大家可以想像得到,這究竟是個怎樣的色魔?那他怎麼當了市長之後,反而又收斂了呢? 按這個色魔的本性, 再加上江州土皇帝的權利, 應該更加有條件濫發淫威才對啊, 應該比原先更加色膽包天才對呀。可是他跟小姐過的一直很好, 從小姐要僧鞋, 找寺院這一段可以看出, 他都是順著小姐的。直到丞相發兵來捉, 從夢中驚醒, 也沒有發現他有一妾。可見劉洪其實根本就不是什麼色魔。 如果小姐懷的那個孩子(唐僧), 不是劉洪的, 劉洪會對小姐這么好? 而且十八年來,人都半老了, 還這么好, 那就只能說明: 小姐與劉洪才是真正的原配夫妻。而且從感情上講, 比任何一對夫妻都要好的多。
(5) 小姐為什麼要棄嬰江中
上回推出的結論:劉洪與溫嬌才是真正的的原配夫妻,而唐僧則是劉洪與溫嬌所生。只有這樣解釋,邏輯上才是清晰、通順的。但是,有的朋友可能會有疑問:既然唐僧是劉洪與溫嬌所生,那麼, 劉洪又怎麼會要殺掉自己的親生兒子呢?今天就來解答這個問題。
「忽然劉洪回來,一見此子,便要淹殺」。 是不是真的如此呢?事實上,劉洪並沒有殺這個孩子。 劉洪打殺陳光蕊與家僮的時候,是何等的干凈利索!那麼,請問:劉洪如果要想殺掉一個嬰兒,究竟簡不簡單? 究竟需要耗費多少必要時間?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只要劉洪願意,可以在任意時間,採用任意手段,馬上令這個嬰兒當場斃命!可是他並沒有這樣做。
劉洪如果要殺一個嬰兒, 只要一秒鍾, 怎麼可能拖了一個月還不動手呢? 嬰兒的下落,究竟是怎樣一回事呢?原文中寫道:「幸喜次早劉洪忽有緊急公事遠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賊人回來,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拋棄江中,聽其生死。」 由此可見:做出這個棄嬰決定的人,並不是劉洪,而是小姐本人。小姐是在背著劉洪的情況下,一個人偷偷跑到江邊去棄嬰的。
那麼,小姐為什麼要棄嬰江中? 一般的說法是:小姐擔心劉洪害死兒子。這個說法根本就是說不通的!因為把嬰兒拋棄到江中去,嬰兒在江中只可能死亡的更快!這個行為所產生的後果,要比她所擔心的可能發生的後果還大些,還快些。所以從邏輯上就是說不通的。
各位女士先生們啊, 憑良心說, 把自己的孩子拋棄江中,聽其生死, 還有沒有這個嬰兒活的命?! 這個嬰兒能夠被他人撿到的幾率究竟有多少?
如果她真的是希望這個嬰兒活,那麼,她至少有以下辦法:
1. 她可以向劉洪求情,她完全能夠求得了這個情, 反正我已經順了你, 你就饒了這孩子一命吧。總要比丟在江里好得多!怎樣證明她能夠求得了這個情呢?那就是:從孩子一出生就要殺掉,一直到滿月了,還沒有殺掉。這就說明小姐求情很有效, 劉洪已經饒了這孩子一命。
2. 她可以把孩子放到街上人多的地方去,這樣,孩子被別人撿到的概率只會更大。總要比丟在江里好得多! 她是怎樣做的呢?她是直接抱著孩子往江里丟。原文中寫道:「正欲拋棄,忽見江岸岸側飄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禱,將此子安在板上,用帶縛住,血書系在胸前,推放江中,聽其所之。」 可以想像得到,要是沒有那片木板忽然飄過來,孩子肯定就直接拋向了江中! 就是有那片木板托著,孩子在江中飄盪,也不是很容易就能被人發現的!只要有兩三天沒被人發現,那麼,這個嬰兒就會必死無疑!!!既然她怕劉洪謀害此子, 性命休矣, 難道她丟棄江中, 聽其生死, 不一樣也是性命休矣?!甚至,死的還要更加快些! 所以,把孩子丟往江里,就是很有問題的做法。
那麼, 溫嬌小姐究竟為什麼要拋棄掉自己的孩子呢? 書中有很明確的答案。 因為在唐僧出世的時候, 有一個叫南極星君的神仙跑來告訴溫嬌小姐說: 「此子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閑。」這就是告訴她, 你的兒子不會死的, 將來還很不一般。南極星君又交代她說「汝可用心保護。」可是,她並沒有用心保護, 不但不用心保護,反而還往江里扔, 往江里扔,就是要他死!
為什麼要他死? 就是因為南極星君對溫嬌說: 「汝夫已得龍王相救,日後夫妻相會,子母團圓,雪冤報仇有日也。」聽到這番話, 小姐的反應很不正常。。。。。
建議你看看《煮酒探西遊》這本書。
⑦ 《西遊記》里的唐僧身世
話表陝西大國長安城,乃歷代帝王建都之地。自周、秦、漢以來,三州花似錦,八水繞城流,真個是名勝之邦。彼時是大唐太宗皇帝登基,改元貞觀,已登極十三年,歲在己巳,天下太平,八方進貢,四海稱臣。忽一日,太宗登位,聚集文武眾官,朝拜禮畢,有魏徵丞相出班奏道:「方今天下太平,八方寧靜,應依古法,開立選場,招取賢士,擢用人材,以資化理。」太宗道:「賢卿所奏有理。」就傳招賢文榜,頒布天下:各府州縣,不拘軍民人等,但有讀書儒流,文義明暢,三場精通者,前赴長安應試。知
此榜行至海州地方,有一人,姓陳名萼,表字光蕊,見了此榜,即時回家,對母張氏道:「朝廷頒下黃榜,詔開南省,考取賢才,孩兒意欲前去應試。倘得一官半職,顯親揚名,封妻蔭子,光耀門閭,乃兒之志也。特此稟告母親前去。」張氏道:「我兒讀書人,幼而學,壯而行,正該如此。但去赴舉,路上須要小心,得了官,早早回來。」光蕊便吩咐家僮收拾行李,即拜辭母親,趲程前進。到了長安,正值大開選場,光蕊就進場。考畢,中選。及廷試三策,唐王御筆親賜狀元,跨馬遊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開山門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綵樓,拋打綉球卜婿。適值陳光蕊在樓下經過,小姐一見光蕊人材出眾,知是新科狀元,心內十分歡喜,就將綉球拋下,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猛聽得一派笙簫細樂,十數個婢妾走下樓來,把光蕊馬頭挽住,迎狀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贊禮,將小姐配與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岳丈、岳母。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二人同攜素手,共入蘭房。次日五更三點,太宗駕坐金鑾寶殿,文武眾臣趨朝。太宗問道:「新科狀元陳光蕊應授何官?」魏徵丞相奏道:「臣查所屬州郡,有江州缺官。乞我主授他此職。」太宗就命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到相府,與妻商議,拜辭岳丈、岳母,同妻前赴江州之任。離了長安登途。古
正是暮春天氣,和風吹柳綠,細雨點花紅。光蕊便道回家,同妻交拜母親張氏。張氏道:「恭喜我兒,且又娶親回來。」光蕊道:「孩兒叨賴母親福庇,忝中狀元,欽賜遊街,經過丞相殷府門前,遇拋打綉球適中,蒙丞相即將小姐招孩兒為婿。朝廷除孩兒為江州州主,今來接取母親,同去赴任。」張氏大喜,收拾行程。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張氏身體忽然染病,與光蕊道:「我身上不安,且在店中調養兩日再去。」光蕊遵命。至次日早晨,見店門前有一人提著個金色鯉魚叫賣,光蕊即將一貫錢買了,欲待烹與母親吃,只見鯉魚閃閃�斬眼,光蕊驚異道:「聞說魚蛇�斬眼,必不是等閑之物!」遂問漁人道:「這魚那裡打來的?」漁人道:「離府十五里洪江內打來的。」光蕊就把魚送在洪江里去放了生。回店對母親道知此事,張氏道:「放生好事,我心甚喜。」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恐添疾病。你可這里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議,就租了屋宇,付了盤纏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主
途路艱苦,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只見稍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也是光蕊前生合當有此災難,撞著這冤家。光蕊令家僮將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齊齊上船,那劉洪睜眼看見殷小姐面如滿月,眼似秋波,櫻桃小口,綠柳蠻腰,真個有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陡起狼心,遂與李彪設計,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裡去了。小姐見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將身赴水,劉洪一把抱住道:「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那小姐尋思無計,只得權時應承,順了劉洪。那賊把船渡到南岸,將船付與李彪自管,他就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知
卻說劉洪殺死的家僮屍首,順水流去,惟有陳光蕊的屍首,沉在水底不動。有洪江口巡海夜叉見了,星飛報入龍宮,正值龍王升殿,夜叉報道:「今洪江口不知甚人把一個讀書士子打死,將屍撇在水底。」龍王叫將屍抬來,放在面前,仔細一看道:「此人正是救我的恩人,如何被人謀死?常言道,恩將恩報。我今日須索救他性命,以報日前之恩。」即寫下牒文一道,差夜叉徑往洪州城隍土地處投下,要取秀才魂魄來,救他的性命。城隍土地遂喚小鬼把陳光蕊的魂魄交付與夜叉去。夜叉帶了魂魄到水晶宮,稟見了龍王。龍王問道:「你這秀才,姓甚名誰?何方人氏?因甚到此,被人打死?」光蕊施禮道:「小生陳萼,表字光蕊,系海州弘農縣人。忝中新科狀元,叨授江州州主,同妻赴任,行至江邊上船,不料稍子劉洪,貪謀我妻,將我打死拋屍,乞大王救我一救!」龍王聞言道:「原來如此,先生,你前者所放金色鯉魚即我也,你是救我的恩人,你今有難,我豈有不救你之理?」就把光蕊屍身安置一壁,口內含一顆定顏珠,休教損壞了,日後好還魂報仇。又道:「汝今真魂,權且在我水府中做個都領。」光蕊叩頭拜謝,龍王設宴相待不題。齋
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吏書門皂,俱來迎接。所屬官員,公堂設宴相敘。劉洪道:「學生到此,全賴諸公大力匡持。」屬官答道:「堂尊大魁高才,自然視民如子,訟簡刑清。我等合屬有賴,何必過謙?」公宴已罷,眾人各散。主
光陰迅速。一日,劉洪公事遠出,小姐在衙思念婆婆、丈夫,在花亭上感嘆,忽然身體睏倦,腹內疼痛,暈悶在地,不覺生下一子。耳邊有人囑曰:「滿堂嬌,聽吾叮囑。吾乃南極星君,奉觀音菩薩法旨,特送此子與你。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閑。劉賊若回,必害此子,汝可用心保護。汝夫已得龍王相救,日後夫妻相會,子母團圓,雪冤報仇有日也。謹記吾言。快醒,快醒!」言訖而去。小姐醒來,句句記得,將子抱定,無計可施。忽然劉洪回來,一見此子,便要淹殺,小姐道:「今日天色已晚,容待明日拋去江中。」齋
幸喜次早劉洪忽有緊急公事遠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賊人回來,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拋棄江中,聽其生死。倘或皇天見憐,有人救得,收養此子,他日還得相逢……」但恐難以識認,即咬破手指,寫下血書一紙,將父母姓名、跟腳原由,備細開載。又將此子左腳上一個小指,用口咬下,以為記驗;取貼身汗衫一件,包裹此子,乘空抱出衙門。幸喜官衙離江不遠。小姐到了江邊,大哭一場。正欲拋棄,忽見江岸岸側飄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禱,將此子安在板上,用帶縛住,血書系在胸前,推放江中,聽其所之。小姐含淚回衙不題。古
卻說此子在木板上,順水流去,一直流到金山寺腳下停住。那金山寺長老叫做法明和尚,修真悟道,已得無生妙訣。正當打坐參禪,忽聞得小兒啼哭之聲,一時心動,急到江邊觀看,只見涯邊一片木板上,睡著一個嬰兒,長老慌忙救起。見了懷中血書,方知來歷。取個乳名,叫做江流,託人撫養。血書緊緊收藏。光陰似箭,日月如梭,不覺江流年長一十八歲。長老就叫他削發修行,取法名為玄奘,摩頂受戒,堅心修道。主
一日,暮春天氣,眾人同在松陰之下,講經參禪,談說奧妙。那酒肉和尚恰被玄奘難倒。和尚大怒,罵道:「你這業畜,姓名也不知,父母也不識,還在此搗什麼鬼!」玄奘被他罵出這般言語,入寺跪告師父,眼淚雙流道:「人生於天地之間,稟陰陽而資五行,盡由父生母養,豈有為人在世而無父母者乎?」再三哀告,求問父母姓名。長老道:「你真個要尋父母,可隨我到方丈里來。」玄奘就跟到方丈,長老到重梁之上,取下一個小匣兒,打開來,取出血書一紙,汗衫一件,付與玄奘。玄奘將血書拆開讀之,才備細曉得父母姓名,並冤讎事跡。玄奘讀罷,不覺哭倒在地道:「父母之仇,不能報復,何以為人?十八年來,不識生身父母,至今日方知有母親。此身若非師父撈救撫養,安有今日?容弟子去尋見母親,然後頭頂香盆,重建殿宇,報答師父之深恩也!」師父道:「你要去尋母,可帶這血書與汗衫前去,只做化緣,徑往江州私衙,才得你母親相見。」齋
玄奘領了師父言語,就做化緣的和尚,徑至江州。適值劉洪有事出外,也是天教他母子相會,玄奘就直至私衙門口抄化。那殷小姐原來夜間得了一夢,夢見月缺再圓,暗想道:「我婆婆不知音信,我丈夫被這賊謀殺,我的兒子拋在江中,倘若有人收養,算來有十八歲矣,或今日天教相會,亦未可知。」正沉吟間,忽聽私衙前有人念經,連叫「抄化」,小姐又乘便出來問道:「你是何處來的?」玄奘答道:「貧僧乃是金山寺法明長老的徒弟。」小姐道:「你既是金山寺長老的徒弟——」叫進衙來,將齋飯與玄奘吃。仔細看他舉止言談,好似與丈夫一般。小姐將從婢打發開去,問道:「你這小師父,還是自幼出家的?還是中年出家的?姓甚名誰?可有父母否?」玄奘答道:「我也不是自幼出家,我也不是中年出家,我說起來,冤有天來大,仇有海樣深!我父被人謀死,我母親被賊人佔了。我師父法明長老教我在江州衙內尋取母親。」小姐問道:「你母姓甚?」玄奘道:「我母姓殷,名喚溫嬌,我父姓陳,名光蕊。我小名叫做江流,法名取為玄奘。」小姐道:「溫嬌就是我。但你今有何憑據?」玄奘聽說是他母親,雙膝跪下,哀哀大哭:「我娘若不信,見有血書汗衫為證!」溫嬌取過一看,果然是真,母子相抱而哭,就叫:「我兒快去!」玄奘道:「十八年不識生身父母,今朝才見母親,教孩兒如何割捨?」小姐道:「我兒,你火速抽身前去!劉賊若回,他必害你性命!我明日假裝一病,只說先年曾許舍百雙僧鞋,來你寺中還願。那時節,我有話與你說。」玄奘依言拜別。知
卻說小姐自見兒子之後,心內一憂一喜。忽一日推病,茶飯不吃,卧於床上。劉洪歸衙,問其原故,小姐道:「我幼時曾許下一願,許舍僧鞋一百雙。昨五日之前,夢見個和尚,手執利刃,要索僧鞋,便覺身子不快。」劉洪道:「這些小事,何不早說?」隨升堂吩咐王左衙、李右衙:江州城內百姓,每家要辦僧鞋一雙,限五日內完納。百姓俱依派完納訖。小姐對劉洪道:「僧鞋做完,這里有什麼寺院,好去還願?」劉洪道:「這江州有個金山寺、焦山寺,聽你在那個寺里去。」小姐道:「久聞金山寺好個寺院,我就往金山寺去。」劉洪即喚王、李二衙辦下船隻。小姐帶了心腹人,同上了船,稍水將船撐開,就投金山寺去。知
卻說玄奘回寺,見法明長老,把前項說了一遍,長老甚喜。次日,只見一個丫鬟先到,說夫人來寺還願。眾僧都出寺迎接。小姐徑進寺門,參了菩薩,大設齋襯,喚丫鬟將僧鞋暑襪,托於盤內。來到法堂,小姐復拈心香禮拜,就教法明長老分表與眾僧去訖。知
玄奘見眾僧散了,法堂上更無一人,他卻近前跪下。小姐叫他脫了鞋襪看時,那左腳上果然少了一個小指頭。當時兩個又抱住而哭,拜謝長老養育之恩。法明道:「汝今母子相會,恐奸賊知之,可速速抽身回去,庶免其禍。」小姐道:「我兒,我與你一隻香環,你徑到洪州西北地方,約有一千五百里之程,那裡有個萬花店,當時留下婆婆張氏在那裡,是你父親生身之母。我再寫一封書與你,徑到唐王皇城之內,金殿左邊,殷開山丞相家,是你母生身之父母。你將我的書遞與外公,叫外公奏上唐王,統領人馬,擒殺此賊,與父報仇,那時才救得老娘的身子出來。我今不敢久停,誠恐賊漢怪我歸遲。」便出寺登舟而去。知
玄奘哭回寺中,告過師父,即時拜別,徑往洪州。來到萬花店,問那店主劉小二道:「昔年江州陳客官有一母親住在你店中,如今好么?」劉小二道:「他原在我店中。後來昏了眼,三四年並無店租還我,如今在南門頭一個破瓦窯里,每日上街叫化度日。那客官一去許久,到如今杳無信息,不知為何。」玄奘聽罷,即時問到南門頭破瓦窯,尋著婆婆。婆婆道:「你聲音好似我兒陳光蕊。」玄奘道:「我不是陳光蕊,我是陳光蕊的兒子。溫嬌小姐是我的娘。」婆婆道:「你爹娘怎麼不來?」玄奘道:「我爹爹被強盜打死了,我娘被強盜霸佔為妻。」婆婆道:「你怎麼曉得來尋我?」玄奘道:「是我娘著我來尋婆婆。我娘有書在此,又有香環一隻。」那婆婆接了書並香環,放聲痛哭道:「我兒為功名到此,我只道他背義忘恩,那知他被人謀死!且喜得皇天憐念,不絕我兒之後,今日還有孫子來尋我。」玄奘問:「婆婆的眼,如何都昏了?」婆婆道:「我因思量你父親,終日懸望,不見他來,因此上哭得兩眼都昏了。」玄奘便跪倒向天禱告道:「念玄奘一十八歲,父母之仇不能報復。今日領母命來尋婆婆,天若憐鑒弟子誠意,保我婆婆雙眼復明!」祝罷,就將舌尖與婆婆舔眼。須臾之間,雙眼舔開,仍復如初。婆婆覷了小和尚道:「你果是我的孫子!恰和我兒子光蕊形容無二!」婆婆又喜又悲。玄奘就領婆婆出了窯門,還到劉小二店內,將些房錢賃屋一間與婆婆棲身,又將盤纏與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古
隨即辭了婆婆,徑往京城。尋到皇城東街殷丞相府上,與門上人道:「小僧是親戚,來探相公。」門上人稟知丞相,丞相道:「我與和尚並無親眷。」夫人道:「我昨夜夢見我女兒滿堂嬌來家,莫不是女婿有書信回來也。」丞相便教請小和尚來到廳上。小和尚見了丞相與夫人,哭拜在地,就懷中取出一封書來,遞與丞相。丞相拆開,從頭讀罷,放聲痛哭。夫人問道:「相公,有何事故?」丞相道:「這和尚是我與你的外甥。女婿陳光蕊被賊謀死,滿堂嬌被賊強占為妻。」夫人聽罷,亦痛哭不止。丞相道:「夫人休得煩惱,來朝奏知主上,親自統兵,定要與女婿報仇。」古
次日,丞相入朝,啟奏唐王曰:「今有臣婿狀元陳光蕊,帶領家小江州赴任,被稍水劉洪打死,占女為妻;假冒臣婿,為官多年。事屬異變。乞陛下立發人馬,剿除賊寇。」唐王見奏大怒,就發御林軍六萬,著殷丞相督兵前去。丞相領旨出朝,即往教場內點了兵,徑往江州進發。曉行夜宿,星落鳥飛,不覺已到江州。殷丞相兵馬,俱在北岸下了營寨。星夜令金牌下戶喚到江州同知、州判二人,丞相對他說知此事,叫他提兵相助,一同過江而去。天尚未明,就把劉洪衙門圍了。劉洪正在夢中,聽得火炮一響,金鼓齊鳴,眾兵殺進私衙,劉洪措手不及,早被擒住。丞相傳下軍令,將劉洪一幹人犯,綁赴法場,令眾軍俱在城外安營去了。古
丞相直入衙內正廳坐下,請小姐出來相見。小姐欲待要出,羞見父親,就要自縊。玄奘聞知,急急將母解救,雙膝跪下,對母道:「兒與外公,統兵至此,與父報仇。今日賊已擒捉,母親何故反要尋死?母親若死,孩兒豈能存乎?」丞相亦進衙勸解。小姐道:「吾聞婦人從一而終。痛夫已被賊人所殺,豈可面見顏從賊?止因遺腹在身,只得忍恥偷生。今幸兒已長大,又見老父提兵報仇,為女兒者,有何面目相見!惟有一死以報丈夫耳!」丞相道:「此非我兒以盛衰改節,皆因出乎不得已,何得為恥!」父子相抱而哭。玄奘亦哀哀不止。丞相拭淚道:「你二人且休煩惱,我今已擒捉仇賊,且去發落去來。」即起身到法場,恰好江州同知亦差哨兵拿獲水賊李彪解到。丞相大喜,就令軍牢押過劉洪、李彪,每人痛打一百大棍,取了供狀,招了先年不合謀死陳光蕊情由,先將李彪釘在木驢上,推去市曹,剮了千刀,梟首示眾訖。把劉洪拿到洪江渡口先年打死陳光蕊處。丞相與小姐、玄奘,三人親到江邊,望空祭奠,活剜取劉洪心肝,祭了光蕊,燒了祭文一道。齋
三人望江痛哭,早已驚動水府。有巡海夜叉,將祭文呈與龍王。龍王看罷,就差鱉元帥去請光蕊來到,道:「先生,恭喜,恭喜!今有先生夫人、公子同岳丈俱在江邊祭你。我今送你還魂去也。再有如意珠一顆,走盤珠二顆,絞綃十端,明珠玉帶一條奉送。你今日便可夫妻子母相會也。」光蕊再三拜謝。龍王就令夜叉將光蕊身屍送出江口還魂,夜叉領命而去。主
卻說殷小姐哭奠丈夫一番,又欲將身赴水而死,慌得玄奘拚命扯住。正在倉皇之際,忽見水面上一個死屍浮來,靠近江岸之旁。小姐忙向前認看,認得是丈夫的屍首,一發嚎啕大哭不已。眾人俱來觀看,只見光蕊舒拳伸腳,身子漸漸展動,忽地爬將起來坐下,眾人不勝驚駭。光蕊睜開眼,早見殷小姐與丈人殷丞相同著小和尚俱在身邊啼哭。光蕊道:「你們為何在此?」小姐道:「因汝被賊人打死,後來妾身生下此子,幸遇金山寺長老撫養長大,尋我相會。我教他去尋外公,父親得知,奏聞朝廷,統兵到此,拿住賊人。適才生取心肝,望空祭奠我夫,不知我夫怎生又得還魂。」光蕊道:「皆因我與你昔年在萬花店時,買放了那尾金色鯉魚,誰知那鯉魚就是此處龍王。後來逆賊把我推在水中,全虧得他救我,方才又賜我還魂,送我寶物,俱在身上。更不想你生下這兒子,又得岳丈為我報仇。真是苦盡甘來,莫大之喜!」齋
眾官聞知,都來賀喜。丞相就令安排酒席,答謝所屬官員,即日軍馬回程。來到萬花店,那丞相傳令安營。光蕊便同玄奘到劉家店尋婆婆。那婆婆當夜得了一夢,夢見枯木開花,屋後喜鵲頻頻喧噪,想道:「莫不是我孫兒來也?」說猶未了,只見店門外,光蕊父子齊到。小和尚指道:「這不是俺婆婆?」光蕊見了老母,連忙拜倒。母子抱頭痛哭一場,把上項事說了一遍。算還了小二店錢,起程回到京城。進了相府,光蕊同小姐與婆婆、玄奘都來見了夫人。夫人不勝之喜,吩咐家僮,大排筵宴慶賀。丞相道:「今日此宴可取名為團圓會。」真正合家歡樂。齋
次日早朝,唐王登殿,殷丞相出班,將前後事情備細啟奏,並薦光蕊才可大用。唐王准奏,即命升陳萼為學士之職,隨朝理政。玄奘立意安禪,送在洪福寺內修行。後來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玄奘自到金山寺中報答法明長老。不知後來事體若何,且聽下回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