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花店西遊記
❶ 編一篇西遊記
寫在前面
《西遊記》的故事家喻戶曉, 表面上看,講的是唐僧取經,師徒四人不畏艱險戰勝困難,終成正果。但細看此書,裡面有違邏輯、前後矛盾的地方實在是太多了, 根本就無法用常理解釋。想讀透讀通西遊記嗎?且隨老孫思路,慢慢讀來,細細說與你聽!讀者需知:小說故事,純屬虛構。
(1) 唐僧的父母之謎
西遊記講的是唐僧取經,要講唐僧,我們得先從唐僧的父母親講起。在西遊記的《陳光蕊赴任逢災 江流僧復仇報本》這一回中, 疑點多多, 迷霧重重, 很難於讀懂。然此篇正是作者立意高遠之處, 讀懂了, 方能明白何為「造化」,讀不懂, 《西遊記》就永遠只能是兒童故事。
唐僧的父親叫陳光蕊,唐僧的母親叫殷溫嬌。
在這一回故事中,陳光蕊考上了狀元,遇到丞相的小姐殷溫嬌拋綉球招親,那綉球「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二人由此成就了一段姻緣。陳光蕊便和丞相之女殷溫嬌結了婚。 陳光蕊赴任江州,從丞相府出發,一路上竟無人伴隨,僅帶著老婆和自己的一個家僮,到了洪江渡口,艄公劉洪、李彪見色起意, 殺了陳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順從。小姐尋思無計,只得順了劉洪。 這個時候,離譜的事情發生了: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文書,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劉洪,一個水賊,居然敢冒充朝廷命官,還帶著個活證人,難道他不怕小姐害他么?!而小姐卻並沒有揭穿殺夫兇手,那她還在等什麼?她可能擔心懷著的孩子有危險,孩子(即後來的唐僧)生下後, 順水放走, 由老和尚收養了, 這個時候,她完全可以報案,卻為何仍不作聲?更離奇的是,劉洪竟然冒充了一十八年,也沒被人發覺!女兒出嫁後沒回過娘家, 也無書信來往!這十八年中,小姐和殺夫兇手夜夜同床共枕, 簡直叫人無法想像! 後來兒子陳玄奘年滿十八歲後到京城報信,丞相居然發六萬御林軍來捉!陳光蕊復活後, 一家團圓, 小姐竟然又從容自盡了!
著實叫人費解啊!
於是, 就有人說, 這一篇是《西遊記》中最大的一處敗筆。最不合理, 甚為荒誕!犯了寫小說不可犯的錯誤,這些漏洞作者能回答得了嗎?作者吳承恩在處理這段故事時的拙劣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臭! 恰恰說錯了, 作者絕不至於犯如此低級的邏輯錯誤, 難道他不知道這樣寫很荒誕嗎! 還留下把柄給你來說! 既然他這樣寫了, 就是另有深意的, 這正是西遊作者的高明之處!
看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我的答案是: 這一切的一切, 都是菩薩安排好了的。 這個答案, 你滿意不? 先莫要笑我, 真相就是這樣的!什麼? 你覺得這個答案很無聊? 那好, 讓我們一起來尋找證據,細細推論。首先, 這段故事裡的疑點很多。疑點越多, 線索就越多, 所以,任何一個疑點都不能放過, 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後, 一定有著一個統一的載體。 這一回故事的結局是: 陳玄奘十八歲後到京城報信, 捉了殺父仇人, 拿到江邊渡口祭奠,活剜了劉洪的心肝。然後龍王送陳光蕊還魂復活, 一家團圓, 後來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了。
作者講一個故事,總是有起因、經過、結果等等部分共同構成的。
而故事的結果, 總是具有唯一的確定性。因此,我們就可以肯定地說:故事既然是以這種結局來結束的, 那麼, 故事中的「任何發展過程」都是為了導致出這樣「一種結局」而設計的。 這個結果中所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 為什麼一定要等到十八年後, 陳玄奘到京城報了信, 才能復仇? 難道小姐她自己就不能復仇嗎?如果小姐可以自己復仇, 那麼, 小姐可以採取至少以下4種辦法:
1. 寫信給父母。
2. 找一個與兇手不和的官吏說。
3. 夜裡睡著了下手。
4. 飯菜里投毒。
兇手並未時時不離她身邊,也未將她禁錮,她完全有行動自由, 而且兇手還是經常性地外出辦公。因此,這前兩條她是完全能夠做的到。至於後兩條方法則更容易做到, 並且成功率更高。 但是,以上4種可行的復仇方法,溫嬌小姐全部都放棄了,一種也沒有採用。
溫嬌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條件自行復仇, 但是她沒有復仇。那麼, 很明顯, 這個故事一開始就是設計的是: 這個「血海深仇」,就是專門留給兒子陳玄奘長大了來報的, 而不是給她來報的。那麼, 又有新的問題:
這個「血海深仇」,不讓溫嬌小姐自己報, 這可能嗎? 這個思想工作做的通嗎?溫嬌小姐每天面對著這個殺夫仇人她會怎麼想? 白天的要伺候他吃, 天黑了還要陪他睡, 她就這么眼睛一閉, 天天忍著緊他折騰啊? 還要忍上一十八年, 我們的溫嬌小姐她忍受的了么?!如果她無法忍受, 那麼, 她絕對會採取以下兩種措施之一:
1.幹掉兇手。 2.幹掉自己。
可是, 無論是幹掉兇手還是幹掉自己, 都會導致玄奘長大了不能報仇。因此, 要使玄奘長大了能親自報仇, 我們的溫嬌小姐她既不能幹掉兇手也不能幹掉自己。那麼, 究竟怎樣才能讓溫嬌小姐既不幹掉兇手也不幹掉自己, 並且心甘情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呢?
(2) 《西遊記》中最大的秘密
陳光蕊中了狀元,跨馬遊街, 遇丞相之女殷溫嬌打綉球招親, 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當晚就拜了堂, 入了房。第二天一大早就攜美妻赴任去了。 真是爽啊! 就連作《證道書》的殘夢道人澹漪子老前輩都羨慕的不得了, 在此處夾批曰:「真快活!狀元易中,此景難逢。」可是, 真快活嗎?這裡面的問題實在是太大了! 我們先來研究一下陳光蕊赴任的路線:
京城——陳光蕊家——萬花店——洪江渡口——江州。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遠? 原著中作者已經給出了答案。陳光蕊與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二人同攜素手,共入蘭房。次日五更三點,太宗命光蕊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相府, 攜妻前往。路上, 「光蕊便道回家」。可見陳光蕊的家住在京城與江州之間, 因為是順路, 便道, 所以陳光蕊順便接老母一同上任。母親張氏大喜,當日即行。
一、從京城到陳光蕊家有多遠?
後面玄奘見婆婆時有交代: 玄奘領婆婆到劉小二店內,又將盤纏與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 這個「月余」是指:
1. 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後再返回江州去復仇, 等一切事情都辦完了, 再來萬花店接婆婆, 只在1個月左右的時間。
2. 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後就馬上直接過來萬花店, 約需1個月左右的時間。
玄奘是出家人, 一般是不會打誑語的, 何況還是自己的婆婆, 所以,這個時間他應該算的還有多的, 也許還要不了1個月。他給了婆婆約1個月左右的生活費。若按1, 從京城到陳光蕊家, 最多隻在3天左右。 若按2, 從京城到陳光蕊家, 最多隻在10天左右。(一月30天, 減在京城外公家住2天, 一來一回各14天, 減去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的4天, 約為10天。) 而事實上是第一種。
二、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有多遠?
當日即從陳光蕊家出發, 「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數日」, 為幾天, 一般指3天, 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如果超過10天,就是十數日。所以從陳光蕊家出發, 到萬花店, 約有4天左右。總之,「數日」不會超過10天時間。在萬花店, 母親張氏養病誤了2天, 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
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恐添疾病。你可這里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議,就租了屋宇,付了盤纏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陳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 母親叫他們先走。於是, 他們在第3天先走了。
三、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遠?
在萬花店門前,陳光蕊問漁人:「這魚哪裡打來的?」漁人道:「離府十五里洪江內打來的。」 可見有十五里遠,這是洪江打魚的地方,並不是洪江渡口。渡口要遠一些,原文中寫道:「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曉行夜宿,是一個成語,指天明趕路,直到夜裡才住下來。也就是當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時候, 到達的洪江渡口。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時間。緊接著:「不覺已到洪江渡口。只見梢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於是,陳光蕊夫婦誤上了賊船。「光蕊令家僮將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齊齊上船。」就在當天夜裡,陳光蕊遇害。「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裡去了。」
四、從洪江渡口到江州, 已經不遠了。
劉洪、李彪,候至夜靜三更,先殺家僮,次將光蕊打死, 拋屍洪江。「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 殷小姐相從劉洪, 只因身懷有孕。又行了幾日,才到的江州。
好了! 真相已經出來了。 我們可愛的殷溫嬌小姐在和陳光蕊同志結婚的第二天一大早, 「五更三點,文武眾臣趨朝」後,得到皇帝聖旨, 開始遠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點,約為現今的早上5點10分左右。這個時候,陳光蕊正在朝廷裡面等待調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一宵是多久? 一夜! 即使沒有一夜, 也有大半夜! 至少得轉鍾兩三點。 也就是說,兩個人在一起睡的時間,只有一兩個小時左右。陳光蕊的酒量如何? 精力如何? 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問題, 但畢竟是「共入蘭房」了。這一兩個小時有沒有發生性關系? 不好說, 就算真的發生了, 有沒有受孕? 又不好說, 就算一槍命中懷了孕, 還是說不通!因為從溫嬌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算起, 到老公被殺, 上面已經算的極為清楚,按多的算: 只有18天, 若按短的算: 僅僅只有8天時間!而溫嬌小姐竟然已經確認自己懷孕了!按醫學常識, 一個女的, 在受孕後,出現妊娠反應的平均時間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那麼,溫嬌小姐怎麼在8—18天內就確認懷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這「未知男女」就是懷孕有一向時了, 而不是剛剛才發現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說:溫嬌小姐肚子里懷的這個孩子, 是在結婚之前就已經有了, 而絕對不可能是新科狀元陳光蕊的!只有這一種解釋,才說得通!這種說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但只能這樣解釋。
是不是我故意要嘩眾取寵呢?不是的。因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還藏有很「鐵」的證據,不信的話,請翻閱《西遊記》第37回, 三藏道:「...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占,經三個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師,救養成人...」「經三個月」這四個字說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陳光蕊死後三個月出生的! 陳光蕊與溫嬌小姐結婚的時間,可以被證明的,只有8—18天。而無論如何,也證明不了有六、七個月之久。因為結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欽限緊急」、「勿誤期限」,不可能走了七個月還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親溫嬌小姐,在認識陳光蕊之前就已經懷孕有幾個月了。是實,無誤。
(3) 殷小姐為什麼要綉球招親
丞相殷開山有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綵樓,拋打綉球卜婿。丞相的姑娘為什麼要打綉球招親? 綉球招親是一種近乎荒誕的婚配方式, 打著誰, 嫁給誰, 賴都賴不脫的, 丞相會同意嗎?! 這樣一個嬌女兒, 絕對是大美女一個, 怎麼可能亂嫁呢?再看看這大街上, 什麼樣的人沒有啊, 撿破爛的, 討米要飯的, 都可以來「重在參與」一下, 綉球往大街上一扔, 誰搶到了, 小姐就歸誰, 哪管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她的父母就忍心這樣糟蹋作踐自己的女兒? 一般來說,拋打綉球卜婿,是有一個「人選范圍」限定的。 比如說,被選擇的對象,當大於或等於兩人以上時,他們現有的外部條件已知都基本上一致,家庭條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實在是不知道該怎樣選擇了,才用打綉球的方式,聽天意。這樣選出來的結果才是合理的。因為這個「人選范圍」已經決定了這個范圍之內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
而溫嬌小姐打綉球的「人選范圍」是什麼呢?並沒有既定的選擇對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唐王御筆親賜狀元,(陳光蕊)跨馬遊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開山門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綵樓,拋打綉球卜婿。適值陳光蕊在樓下經過。」 陳光蕊中狀元後,騎著馬是在大街上遊街,這「不期」、「適值」、「經過」就充分說明了陳光蕊並沒有存心要走到這里來,更沒有走到丞相府里去。陳光蕊在大街上隨機漫步,僅僅只是路過這里而已。那麼,溫嬌小姐對著大街上的所有人拋綉球,打著誰, 就嫁給誰, 很顯然是不合理的。
拋這個綉球, 百分之百的有問題!現在既然這樣做了, 那就一定有「不得不這樣做」的原因。這個原因, 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說的: 小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已經被人搞大了!這個證據是確鑿的。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 而且她的爹媽肯定是已經知道了, 所以才會如此急切切地辦這個綉球招親。怎麼說是急切切地呢?你看:「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猛聽得一派笙簫細樂,十數個婢妾走下樓來,把光蕊馬頭挽住,迎狀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贊禮,將小姐配與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岳丈、岳母。」 也就三五分鍾的事兒, 我們的陳光蕊同志還沒有反應過來, 就已經結了婚!
古代的人結婚雖然不需要辦理結婚證, 但程序也夠復雜的, 我們只按最簡單的說, 納采禮是要擇吉日的, 合婚壓庚是要擇吉日的, 定親過門也是要擇吉日的, 迎娶拜堂, 都是要選擇吉日的啊!不擇吉日, 難保白頭攜老, 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 丞相根本就等不了, 所以,乾脆全部省了, 直接拉進來就拜堂入洞房, 多省事兒。甚至連姓什名誰, 家居何處, 是否婚配, 這些最起碼的都沒有問, 反正是打著你了, 你不許賴婚! 盡快的把小姐嫁出去, 只要是個男人就行, 這就是綉球招親的真相!
有的朋友說, 丞相辦這個綉球招親, 就是沖著「新科狀元」來的。這個是說不通的。因為:
1. 丞相的女兒一般要配皇親國戚的, 即使嫁省長都虧了, 新科狀元才市長的級別, 在丞相的眼裡,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點。
2. 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狀元, 就會請人去探, 去說, 也不至於當街拋打綉球,讓別人也有搶到的機會。
3. 如果目標就是新科狀元陳光蕊, 那麼,小姐打的准嗎? 萬一打到別人了怎麼辦?
4. 或是陳光蕊根本就不走到這條街上來, 咋辦?
可見, 小姐打綉球招親的目標, 並不是專沖著「新科狀元」來的, 而是任何一個男人。事已至此, 又能咋辦呢? 盡量地朝著看的順眼的男人打唄。小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被人搞大了, 當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頓呵斥, 但不管怎樣, 做爹媽的還是得為女兒掩羞遮醜, 所以, 綉球招親就是一個較好的補救辦法。那麼, 除了拋綉球招親之外, 還有沒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 比如說: 是誰搞的小姐, 就把小姐嫁給誰, 小姐情郎, 兩全其美, 這樣豈不是更好? 這個方案才應該是首選啊, 丞相為什麼不採納呢?
假設1: 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麼, 小姐的情郎當時就應該在現場, 正等著接綉球咧, 只怪小姐沒打准,「恰打著陳光蕊」而已。但這也說不通, 因為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綉球招親了。
假設2: 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而採用綉球招親, 打著誰, 嫁給誰, 那麼, 其背後的隱意就是: 可以嫁給大街上的任何一個人, 也不成全你! 但這也說不通, 情郎也可以來搶到綉球啊。
所以, 這兩個假設都不能成立, 既不是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也不是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那麼,問題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這一邊, 問題是出在情郎這一邊! 是這個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 又把她甩了, 不要她了!怎麼辦呢? 眼看著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來, 丞相也沒招了, 時間緊迫, 那就打綉球吧, 打著誰, 嫁給誰, 只要是個男人就行。
(4) 唐僧的親爹究竟是誰
唐僧的親爹絕不是新科狀元陳光蕊, 因為他的母親溫嬌小姐與陳光蕊結婚的時間僅為8至18天, 這么短的時間, 溫嬌不可能確認懷了孕。並且,在陳光蕊被水賊劉洪打死後,只三個月,溫嬌就生了唐僧。
那麼,唐僧的親爹究竟是誰呢?
這很不好猜。與溫嬌小姐相關的丞相府內外、甚至朝廷等等,只要是有可能產生接觸的所有成年男性,從理論上講,都是值得懷疑的對象。而單單只能排除陳光蕊一個人。 因此,嫌疑對象非常多。我們採用「假設--求證」的方法來論斷推理,那麼,假設誰最合適呢?我認為假設那個「水賊劉洪」,才是最合適的。因為:只有「當唐僧的親爹為劉洪」的時候,才能夠將全文中所有的謎團、矛盾一一破解開來! 才可以在邏輯關繫上,全部准確無誤。而假設其他人則都不能。當唐僧的親爹是劉洪的時候, 我們的溫嬌小姐才會心甘情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 才會過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屬於自己的日子。在溫嬌小姐眼裡, 劉洪才是真正的情郎, 一個為了自己才殺人的人而已。
否則就根本無法解釋如下事件:
1. 為什麼溫嬌小姐有條件報仇,卻一直沒有報仇?
2. 為什麼溫嬌小姐有條件自殺,卻一直沒有自殺?
3. 為什麼直到劉洪死了之後,溫嬌小姐也自殺了?
為什麼?因為劉洪才是溫嬌小姐的情郎!只有這樣才解釋得通。
當年在洪江渡口, 劉洪、李彪兩個水賊殺了陳光蕊,如果真的只是為了劫財劫色, 那麼, 這兩個水賊就會財物平分, 女人也要平分, 先輪奸, 再商量: 這個女人究竟是殺掉, 還是藏起來壓寨。可都不是, 錢也沒要, 居然是: 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我們再看這一幕的細節:「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 家僮是「殺」的, 一刀就解決了, 光蕊是被「打」死的!打, 比殺要慢得多, 劉洪為什麼要打? 打是在泄憤,多數是邊打邊罵:「我叫你干...!」
小姐見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將身赴水,劉洪一把抱住道:「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這句話真是耐人尋味啊, 你若跟我過日子的, 我也不計較你跟陳光蕊的事了, 反正你已經有了我的孩子, 你若不跟我過日子, 我就跟你一刀兩斷! 劉洪若真的是劫色, 根本就用不著說這番話了, 先捶她兩捶, 看她老不老實!而作者用的「一刀兩斷」這個詞實在是妙啊。各位看官, 你們都以為劉洪是要殺小姐么? 不是滴, 是在用「分手」嚇唬小姐!
「一刀兩斷」,百分之百的指「分手」! 為什麼?因為小姐本來就是准備去跳河自殺的呀, 你還再用殺她嚇唬的了么?! 所以, 小姐不是怕死, 而是怕分手! 劉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 為什麼又不要她了呢? 現在怎麼又在船上呢? 只有一種解釋: 劉洪的家庭反對他娶溫嬌小姐。劉洪與溫嬌應屬自由戀愛, 因為家庭反對, 才不能結婚,不能去搶綉球, 如果是他自己不愛小姐了, 他現在也不會化裝偷跑到這船上來打死陳光蕊。 現在, 已經把光蕊打死了, 你若不從我, 我就再回去, 看你怎麼辦! 小姐怕的就是這。
劉洪的家庭勢力一定不小, 如果比丞相低, 也不敢那樣做, 兩家大概是勢均力敵, 而且是對頭, 這從後面可以看的出來, 劉洪在官場上應付自如, 絕不是一梢公水賊做得了的, 丞相在知道真相後, 一紙公文就能解決的問題, 卻要跑到皇帝那兒討來六萬御林軍去剿, 就說明劉洪的家庭勢力不是那麼好對付的!
各位看官啦, 看書得仔細, 作者這樣寫, 都是有用意的, 你自己想不通了, 卻說作者水平臭, 這是什麼道理?!劉洪是愛小姐的, 因為小姐已經結了婚, 劉洪的爹媽才放鬆了監控, 劉洪才得以脫身, 尾隨而來, 買通開船的李彪, 化裝成梢公, 打死光蕊, 與小姐私奔, 改名換姓, 連顯赫的家世都放棄了, 情願與小姐躲在江州過小日子。如果是在京城, 那她們就是不可能的故事。
劉洪必然是深諳官場之道, 行事分寸恰倒好處, 才得以十八年來不升不降不調不露。否則,一個水賊又怎麼能夠勝任得了!不露出馬腳才怪咧!小姐十八年來必然是經常寫信回去: 爸媽, 我很好, 很幸福, 勿來, 勿念, 光蕊工作很忙, 有時間我們就回來看您。小姐要是不幫劉洪打掩護, 請問:她能瞞得住一十八年嗎?! 你怎麼解釋?!
詳細分析:
1. 丞相這邊為什麼丞相沒來看過她?這只有兩種情況:
a. 是丞相不想見到她!自從女兒出了丑,希望快點把她嫁出去,越遠越好!
b. 是小姐寫有隱瞞真相的信件寄來,才可以阻止丞相過來看她。
以上任何一種情況,都可以導致丞相沒來看她。
2. 小姐這邊:小姐如果想報仇,十八年中一定有機會寫信回去。但是一直沒有。這就足以證明小姐寫有隱瞞真相的信件寄回,或是沒有任何信件寄回。總之是沒有揭發劉洪。所以,只有這樣解釋,邏輯上才是通順的。若只按表面文字, 劉洪只見了小姐一眼, 就被迷住了, 頓時淫心大發, 殺人劫色, 何等的猖狂! 大家可以想像得到,這究竟是個怎樣的色魔?那他怎麼當了市長之後,反而又收斂了呢? 按這個色魔的本性, 再加上江州土皇帝的權利, 應該更加有條件濫發淫威才對啊, 應該比原先更加色膽包天才對呀。可是他跟小姐過的一直很好, 從小姐要僧鞋, 找寺院這一段可以看出, 他都是順著小姐的。直到丞相發兵來捉, 從夢中驚醒, 也沒有發現他有一妾。可見劉洪其實根本就不是什麼色魔。 如果小姐懷的那個孩子(唐僧), 不是劉洪的, 劉洪會對小姐這么好? 而且十八年來,人都半老了, 還這么好, 那就只能說明: 小姐與劉洪才是真正的原配夫妻。而且從感情上講, 比任何一對夫妻都要好的多。
(5) 小姐為什麼要棄嬰江中
上回推出的結論:劉洪與溫嬌才是真正的的原配夫妻,而唐僧則是劉洪與溫嬌所生。只有這樣解釋,邏輯上才是清晰、通順的。但是,有的朋友可能會有疑問:既然唐僧是劉洪與溫嬌所生,那麼, 劉洪又怎麼會要殺掉自己的親生兒子呢?今天就來解答這個問題。
「忽然劉洪回來,一見此子,便要淹殺」。 是不是真的如此呢?事實上,劉洪並沒有殺這個孩子。 劉洪打殺陳光蕊與家僮的時候,是何等的干凈利索!那麼,請問:劉洪如果要想殺掉一個嬰兒,究竟簡不簡單? 究竟需要耗費多少必要時間?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只要劉洪願意,可以在任意時間,採用任意手段,馬上令這個嬰兒當場斃命!可是他並沒有這樣做。
劉洪如果要殺一個嬰兒, 只要一秒鍾, 怎麼可能拖了一個月還不動手呢? 嬰兒的下落,究竟是怎樣一回事呢?原文中寫道:「幸喜次早劉洪忽有緊急公事遠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賊人回來,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拋棄江中,聽其生死。」 由此可見:做出這個棄嬰決定的人,並不是劉洪,而是小姐本人。小姐是在背著劉洪的情況下,一個人偷偷跑到江邊去棄嬰的。
那麼,小姐為什麼要棄嬰江中? 一般的說法是:小姐擔心劉洪害死兒子。這個說法根本就是說不通的!因為把嬰兒拋棄到江中去,嬰兒在江中只可能死亡的更快!這個行為所產生的後果,要比她所擔心的可能發生的後果還大些,還快些。所以從邏輯上就是說不通的。
各位女士先生們啊, 憑良心說, 把自己的孩子拋棄江中,聽其生死, 還有沒有這個嬰兒活的命?! 這個嬰兒能夠被他人撿到的幾率究竟有多少?
如果她真的是希望這個嬰兒活,那麼,她至少有以下辦法:
1. 她可以向劉洪求情,她完全能夠求得了這個情, 反正我已經順了你, 你就饒了這孩子一命吧。總要比丟在江里好得多!怎樣證明她能夠求得了這個情呢?那就是:從孩子一出生就要殺掉,一直到滿月了,還沒有殺掉。這就說明小姐求情很有效, 劉洪已經饒了這孩子一命。
2. 她可以把孩子放到街上人多的地方去,這樣,孩子被別人撿到的概率只會更大。總要比丟在江里好得多! 她是怎樣做的呢?她是直接抱著孩子往江里丟。原文中寫道:「正欲拋棄,忽見江岸岸側飄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禱,將此子安在板上,用帶縛住,血書系在胸前,推放江中,聽其所之。」 可以想像得到,要是沒有那片木板忽然飄過來,孩子肯定就直接拋向了江中! 就是有那片木板托著,孩子在江中飄盪,也不是很容易就能被人發現的!只要有兩三天沒被人發現,那麼,這個嬰兒就會必死無疑!!!既然她怕劉洪謀害此子, 性命休矣, 難道她丟棄江中, 聽其生死, 不一樣也是性命休矣?!甚至,死的還要更加快些! 所以,把孩子丟往江里,就是很有問題的做法。
那麼, 溫嬌小姐究竟為什麼要拋棄掉自己的孩子呢? 書中有很明確的答案。 因為在唐僧出世的時候, 有一個叫南極星君的神仙跑來告訴溫嬌小姐說: 「此子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閑。」這就是告訴她, 你的兒子不會死的, 將來還很不一般。南極星君又交代她說「汝可用心保護。」可是,她並沒有用心保護, 不但不用
❷ 唐僧的爹叫什麼名字
在西遊記的《陳光蕊赴任逢災 江流僧復仇報本》這一回中, 疑點多多, 迷霧重重, 很難於讀懂。然此篇正是作者立意高遠之處, 讀懂了,
方能明白何為「造化」,讀不懂, 《西遊記》就永遠只能是兒童故事。 唐僧的父親叫陳光蕊,唐僧的母親叫殷溫嬌。在這一回故事中,陳光蕊考上了狀元,遇到丞相的小姐殷溫嬌拋綉球招親,那綉球「恰打著光
蕊的烏紗帽」,二人由此成就了一段姻緣。陳光蕊便和丞相之女殷溫嬌結了婚。陳光蕊赴任江州,從丞相府出發,一路上竟無人伴隨,僅帶著
老婆和自己的一個家僮,到了洪江渡口,艄公劉洪、李彪見色起意, 殺了陳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順從。小姐尋思無計,只得順了劉洪。
這個時候,離譜的事情發生了: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文書,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劉洪,一個水賊,居然敢冒充朝廷命官,還帶
著個活證人,難道他不怕小姐害他么?!而小姐卻並沒有揭穿殺夫兇手,那她還在等什麼?她可能擔心懷著的孩子有危險,孩子(即後來的唐
僧)生下後, 順水放走, 由老和尚收養了, 這個時候,她完全可以報案,卻為何仍不作聲?更離奇的是,劉洪竟然冒充了一十八年,也沒被人
發覺!女兒出嫁後沒回過娘家, 也無書信來往!這十八年中,小姐和殺夫兇手夜夜同床共枕, 簡直叫人無法想像!後來兒子陳玄奘年滿十八歲後
到京城報信,丞相居然發六萬御林軍來捉!
陳光蕊復活後, 一家團圓,小姐竟然又從容自盡了!著實叫人費解啊!於是, 就有人說, 這一篇是《西遊記》中最大的一處敗筆。最不合理,
甚為荒誕!犯了寫小說不可犯的錯誤,這些漏洞作者能回答得了嗎?作者吳承恩在處理這段故事時的拙劣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臭!恰恰說錯了
, 作者絕不至於犯如此低級的邏輯錯誤, 難道他不知道這樣寫很荒誕嗎! 還留下把柄給你來說! 既然他這樣寫了, 就是另有深意的, 這正是西
游作者的高明之處!
看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我的答案是: 這一切的一切, 都是菩薩安排好了的。這個答案, 你滿意不? 先莫要笑我, 真相就是這樣的!什麼? 你覺
得這個答案很無聊? 那好, 讓我們一起來尋找證據,細細推論。
首先, 這段故事裡的疑點很多。疑點越多, 線索就越多, 所以,任何一個疑點都不能放過, 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後, 一定有著一個統一的載
體。這一回故事的結局是: 陳玄奘十八歲後到京城報信, 捉了殺父仇人, 拿到江邊渡口祭奠,活剜了劉洪的心肝。然後龍王送陳光蕊還魂復活,
一家團圓, 後來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了。作者講一個故事,總是有起因、經過、結果等等部分共同構成的。而故事的結果, 總是具有唯一的確
定性。因此,我們就可以肯定地說:故事既然是以這種結局來結束的, 那麼, 故事中的「任何發展過程」都是為了導致出這樣「一種結局」而
設計的。這個結果中所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 為什麼一定要等到十八年後, 陳玄奘到京城報了信, 才能復仇? 難道小姐她自己就不能復仇嗎?
如果小姐可以自己復仇, 那麼, 小姐可以採取至少以下4種辦法:
1. 寫信給父母。
2. 找一個與兇手不和的官吏說。兇手並未時時不離她身邊,也未將她禁錮,她完全有行動自由, 而且兇手還是經常性地外出辦公。因此,這
兩條她完全能夠做的到。
3. 夜裡睡著了下手。
4. 飯菜里投毒。這兩條更容易做到, 並且成功率更高。
但是,以上4種可行的復仇方法,溫嬌小姐全部都放棄了,一種也沒有採用。溫嬌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條件自行復仇, 但是她沒有復仇。那麼
, 很明顯, 這個故事一開始就是設計的是: 這個「血海深仇」,就是專門留給兒子陳玄奘長大了來報的, 而不是給她來報的。那麼, 又有新的
問題:這個「血海深仇」,不讓溫嬌小姐自己報, 這可能嗎? 這個思想工作做的通嗎?溫嬌小姐每天面對著這個殺夫仇人她會怎麼想? 白天的要伺候他吃, 天黑了還要陪他睡, 她就這么眼睛一閉, 天天忍著緊他折騰啊? 還要忍上一十八年, 我們的溫嬌小姐她忍受的了么?!
如果她無法忍受, 那麼, 她絕對會採取以下兩種措施之一:
1.幹掉兇手。
2.幹掉自己。
可是, 無論是幹掉兇手還是幹掉自己, 都會導致玄奘長大了不能報仇。因此, 要使玄奘長大了能親自報仇, 我們的溫嬌小姐她既不能幹掉凶
手也不能幹掉自己。那麼, 究竟怎樣才能讓溫嬌小姐既不幹掉兇手也不幹掉自己, 並且心甘情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呢?
《西遊記》中最大的秘密
陳光蕊中了狀元,跨馬遊街, 遇丞相之女殷溫嬌打綉球招親, 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當晚就拜了堂, 入了房。第二天一大早就攜美妻赴任去
了。真是爽啊! 就連作《證道書》的殘夢道人澹漪子老前輩都羨慕的不得了, 在此處夾批曰:「真快活!狀元易中,此景難逢。」可是, 真快
活嗎?這裡面的問題實在是太大了!
我們先來研究一下陳光蕊赴任的路線:京城——陳光蕊家——萬花店——洪江渡口——江州。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遠? 原著中作者已經給出了
答案。陳光蕊與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二人同攜素手,共入蘭房。次日五更三點,太宗命光蕊為江州州主,即
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相府, 攜妻前往。路上, 「光蕊便道回家」。可見陳光蕊的家住在京城與江州之間, 因為是順路,
便道, 所以陳光蕊順便接老母一同上任。母親張氏大喜,當日即行。
一、從京城到陳光蕊家有多遠?
後面玄奘見婆婆時有交代: 玄奘領婆婆到劉小二店內,又將盤纏與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
這個「月余」是指:
1. 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後再返回江州去復仇, 等一切事情都辦完了, 再來萬花店接
婆婆, 只在1個月左右的時間。 2. 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後就馬上直接過來萬花店,
約需1個月左右的時間。
玄奘是出家人, 一般是不會打誑語的, 何況還是自己的婆婆, 所以,這個時間他應該算的還有多的, 也許還要不了1個月。他給了婆婆約1個月
左右的生活費。
若按1, 從京城到陳光蕊家, 最多隻在3天左右。若按2, 從京城到陳光蕊家, 最多隻在10天左右。(一月30天, 減在京城外公家住2天, 一來一
回各14天, 減去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的4天, 約為10天。)而事實上是第一種。
二、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有多遠?
當日即從陳光蕊家出發, 「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數日」, 為幾天, 一般指3天, 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
旬日」了。如果超過10天,就是十數日。所以從陳光蕊家出發, 到萬花店, 約有4天左右。總之,「數日」不會超過10天時間。在萬花店, 母親
張氏養病誤了2天, 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
,恐添疾病。你可這里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議,就租了屋宇,付了盤纏
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
陳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 母親叫他們先走。於是, 他們在第3天先走了。
三、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遠?
在萬花店門前,陳光蕊問漁人:「這魚哪裡打來的?」漁人道:「離府十五里洪江內打來的。」可見有十五里遠,這是洪江打魚的地方,並
不是洪江渡口。渡口要遠一些,原文中寫道:「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曉行夜宿,是一個成語,指天明趕路,直到夜裡才住下來。
也就是當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時候, 到達的洪江渡口。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時間。緊接著:「不覺已到洪江渡口。只見梢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於是,陳光蕊夫婦誤上了賊船。「光蕊令家僮將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齊齊上船。」 就在當天夜裡,陳光蕊
遇害。「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裡去了。」
四、從洪江渡口到江州, 已經不遠了。
劉洪、李彪,候至夜靜三更,先殺家僮,次將光蕊打死, 拋屍洪江。「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
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 殷小姐相從劉洪, 只因身懷有孕。又行了幾日,才到的江州。
好了! 真相已經出來了。我們可愛的殷溫嬌小姐在和陳光蕊同志結婚的第二天一大早, 「五更三點,文武眾臣趨朝」後,得到皇帝聖旨, 開
始遠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到相府。」五更三點,約為現今的早上5點10分左右。這個時候,陳光蕊正在朝廷裡面
等待調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一宵是多久? 一夜! 即使沒有一夜, 也有大半夜! 至少得轉鍾兩三點。也就是
說,兩個人在一起睡的時間,只有一兩個小時左右。 陳光蕊的酒量如何? 精力如何? 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問題, 但畢竟是「共入蘭房」了。這
一兩個小時有沒有發生性關系? 不好說, 就算真的發生了, 有沒有受孕? 又不好說, 就算一槍命中懷了孕, 還是說不通!因為從溫嬌小姐結婚的
那天晚上算起, 到老公被殺, 上面已經算的極為清楚,按多的算: 只有18天, 若按短的算: 僅僅只有8天時間!而溫嬌小姐竟然已經確認自己懷
孕了!按醫學常識, 一個女的, 在受孕後,出現妊娠反應的平均時間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那麼,溫嬌小姐怎麼在8—18天內就確認懷孕了呢?
只是未知男女。這「未知男女」就是懷孕有一向時了, 而不是剛剛才發現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說:溫嬌小姐肚子里懷的這個孩子, 是在結婚之前就已經有了, 而絕對不可能是新科狀元陳光蕊的!只有這一種解釋,才
說得通!這種說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但只能這樣解釋。是不是我故意要嘩眾取寵呢?不是的。因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還藏有
很「鐵」的證據,不信的話,請翻閱《西遊記》第37回, 三藏道:「...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占,經三個月,分娩了我。我在
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師,救養成人...」「經三個月」這四個字說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陳光蕊死後三個月出生的!陳光蕊與溫嬌小姐結
婚的時間,可以被證明的,只有8—18天。而無論如何,也證明不了有六、七個月之久。因為結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欽限緊急」、
「勿誤期限」,不可能走了七個月還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親溫嬌小姐,在認識陳光蕊之前就已經懷孕有幾個月了。是實,無誤。
殷小姐為什麼要綉球招親
丞相殷開山有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綵樓,拋打綉球卜婿。丞相的姑娘為什麼要打綉球招親? 綉球招親是一種近
乎荒誕的婚配方式, 打著誰, 嫁給誰, 賴都賴不脫的, 丞相會同意嗎?! 這樣一個嬌女兒, 絕對是大美女一個, 怎麼可能亂嫁呢?再看看這大街
上, 什麼樣的人沒有啊, 撿破爛的, 討米要飯的, 都可以來「重在參與」一下, 綉球往大街上一扔, 誰搶到了, 小姐就歸誰, 哪管他是個什麼
樣的人, 她的父母就忍心這樣糟蹋作踐自己的女兒?
一般來說,拋打綉球卜婿,是有一個「人選范圍」限定的。比如說,被選擇的對象,當大於或等於兩人以上時,他們現有的外部條件已知都
基本上一致,家庭條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實在是不知道該怎樣選擇了,才用打綉球的方式,聽天意。這樣選出來的結果才
是合理的。因為這個「人選范圍」已經決定了這個范圍之內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而溫嬌小姐打綉球的「人選范圍」是什麼呢?並沒有既定的選擇對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唐王御筆親賜狀元,(陳光蕊)跨馬遊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開山門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
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綵樓,拋打綉球卜婿。適值陳光蕊在樓下經過。」 陳光蕊中狀元後,騎著馬是在大街上遊街,這「不
期」、「適值」、「經過」就充分說明了陳光蕊並沒有存心要走到這里來,更沒有走到丞相府里去。陳光蕊在大街上隨機漫步,僅僅只是路過
這里而已。那麼,溫嬌小姐對著大街上的所有人拋綉球,打著誰, 就嫁給誰, 很顯然是不合理的。拋這個綉球, 百分之百的有問題!現在既然這
樣做了, 那就一定有「不得不這樣做」的原因。這個原因, 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說的: 小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已經被人搞大了!這個證據是確鑿的。
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 而且她的爹媽肯定是已經知道了, 所以才會如此急切切地辦這個綉球招親。怎麼說是急切切地呢?你看:「恰打著光
蕊的烏紗帽。猛聽得一派笙簫細樂,十數個婢妾走下樓來,把光蕊馬頭挽住,迎狀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贊禮,將
小姐配與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岳丈、岳母。」也就三五分鍾的事兒, 我們的陳光蕊同志還沒有反應過來, 就已經結了婚!古代
的人結婚雖然不需要辦理結婚證, 但程序也夠復雜的, 我們只按最簡單的說, 納采禮是要擇吉日的, 合婚壓庚是要擇吉日的, 定親過門也是要
擇吉日的, 迎娶拜堂, 都是要選擇吉日的啊!不擇吉日, 難保白頭攜老, 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 丞相根本就等不了, 所以,乾脆全部省了,
直接拉進來就拜堂入洞房, 多省事兒。甚至連姓什名誰, 家居何處, 是否婚配, 這些最起碼的都沒有問, 反正是打著你了, 你不許賴婚!盡快的
把小姐嫁出去, 只要是個男人就行, 這就是綉球招親的真相!
有的朋友說, 丞相辦這個綉球招親, 就是沖著「新科狀元」來的。這個是說不通的。因為:
1. 丞相的女兒一般要配皇親國戚的, 即使嫁省長都虧了, 新科狀元才市長的級別, 在丞相的眼裡,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點。
2. 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狀元, 就會請人去探, 去說, 也不至於當街拋打綉球,讓別人也有搶到的機會。
3. 如果目標就是新科狀元陳光蕊, 那麼,小姐打的准嗎? 萬一打到別人了怎麼辦?
4. 或是陳光蕊根本就不走到這條街上來, 咋辦?
可見, 小姐打綉球招親的目標, 並不是專沖著「新科狀元」來的, 而是任何一個男人。事已至此, 又能咋辦呢? 盡量地朝著看的順眼的男人
打唄。小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被人搞大了, 當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頓呵斥, 但不管怎樣, 做爹媽的還是得為女兒掩羞遮醜, 所以, 綉球招親就是
一個較好的補救辦法。那麼, 除了拋綉球招親之外, 還有沒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 比如說: 是誰搞的小姐, 就把小姐嫁給誰, 小姐情郎, 兩全
其美, 這樣豈不是更好? 這個方案才應該是首選啊, 丞相為什麼不採納呢?
假設1: 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那麼, 小姐的情郎當時就應該在現場, 正等著接綉球咧, 只怪小姐沒打准,「恰打著陳光蕊」而已。但這也
說不通, 因為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綉球招親了。
假設2: 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如果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而採用綉球招親, 打著誰, 嫁給誰, 那麼, 其背後的隱意就是: 可以嫁給
大街上的任何一個人, 也不成全你!但這也說不通, 情郎也可以來搶到綉球啊。所以, 這兩個假設都不能成立, 既不是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也不是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那麼,問題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這一邊, 問題是出在情郎這一邊! 是這個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 又把她
甩了, 不要她了!怎麼辦呢? 眼看著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來, 丞相也沒招了, 時間緊迫, 那就打綉球吧, 打著誰, 嫁給誰, 只要是個男人就行。唐僧的親爹絕不是新科狀元陳光蕊, 因為他的母親溫嬌小姐與陳光蕊結婚的時間僅為8至18天, 這么短的時間, 溫嬌不可能確認懷了孕。並且,
在陳光蕊被水賊劉洪打死後,只三個月,溫嬌就生了唐僧。
那麼,唐僧的親爹究竟是誰呢?這很不好猜。與溫嬌小姐相關的丞相府內外、甚至朝廷等等,只要是有可能產生接觸的所有成年男性,從理
論上講,都是值得懷疑的對象。而單單只能排除陳光蕊一個人。因此,嫌疑對象非常多。我們採用「假設--求證」的方法來論斷推理,那麼,
假設誰最合適呢?我認為假設那個「水賊劉洪」,才是最合適的。因為:只有「當唐僧的親爹為劉洪」的時候,才能夠將全文中所有的謎團、
矛盾一一破解開來! 才可以在邏輯關繫上,全部准確無誤。而假設其他人則都不能。當唐僧的親爹是劉洪的時候, 我們的溫嬌小姐才會心甘情
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 才會過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屬於自己的日子。在溫嬌小姐眼裡, 劉洪才是真正的情郎, 一
個為了自己才殺人的人而已。
❸ 《西遊記》里的唐僧身世怎麼樣
話表陝西大國長安城,乃歷代帝王建都之地。自周、秦、漢以來,三州花似
錦,八水繞城流,真個是名勝之邦。彼時是大唐太宗皇帝登基,改元貞觀,已登
極十三年,歲在己巳,天下太平,八方進貢,四海稱臣。忽一日,太宗登位,聚
集文武眾官,朝拜禮畢,有魏徵丞相出班奏道:「方今天下太平,八方寧靜,應
依古法,開立選場,招取賢士,擢用人材,以資化理。」太宗道:「賢卿所奏有
理。」就傳招賢文榜,頒布天下:各府州縣,不拘軍民人等,但有讀書儒流,文
義明暢,三場精通者,前赴長安應試。
此榜行至海州地方,有一人,姓陳名萼,表字光蕊,見了此榜,即時回家,
對母張氏道:「朝廷頒下黃榜,詔開南省,考取賢才,孩兒意欲前去應試。倘得
一官半職,顯親揚名,封妻蔭子,光耀門閭,乃兒之志也。特此稟告母親前去。」
張氏道:「我兒讀書人,幼而學,壯而行,正該如此。但去赴舉,路上須要小心,
得了官,早早回來。」光蕊便吩咐家僮收拾行李,即拜辭母親,趲程前進。到了
長安,正值大開選場,光蕊就進場。考畢,中選。及廷試三策,唐王御筆親賜狀
元,跨馬遊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開山門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喚溫嬌,又
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綵樓,拋打綉球卜婿。適值陳光蕊在樓下經過,小
姐一見光蕊人材出眾,知是新科狀元,心內十分歡喜,就將綉球拋下,恰打著光
蕊的烏紗帽。猛聽得一派笙簫細樂,十數個婢妾走下樓來,把光蕊馬頭挽住,迎
狀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贊禮,將小姐配與光蕊。拜
了天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岳丈、岳母。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二人
同攜素手,共入蘭房。次日五更三點,太宗駕坐金鑾寶殿,文武眾臣趨朝。太宗
問道:「新科狀元陳光蕊應授何官?」魏徵丞相奏道:「臣查所屬州郡,有江州
缺官。乞我主授他此職。」太宗就命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
蕊謝恩出朝,回到相府,與妻商議,拜辭岳丈、岳母,同妻前赴江州之任。離了
長安登途。
正是暮春天氣,和風吹柳綠,細雨點花紅。光蕊便道回家,同妻交拜母親張
氏。張氏道:「恭喜我兒,且又娶親回來。」光蕊道:「孩兒叨賴母親福庇,忝
中狀元,欽賜遊街,經過丞相殷府門前,遇拋打綉球適中,蒙丞相即將小姐招孩
兒為婿。朝廷除孩兒為江州州主,今來接取母親,同去赴任。」張氏大喜,收拾
行程。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張氏身體忽然染病,與光蕊道:
「我身上不安,且在店中調養兩日再去。」光蕊遵命。至次日早晨,見店門前有
一人提著個金色鯉魚叫賣,光蕊即將一貫錢買了,欲待烹與母親吃,只見鯉魚閃
閃<目斬>眼,光蕊驚異道:「聞說魚蛇<目斬>眼,必不是等閑之物!」遂問漁人道:
「這魚那裡打來的?」漁人道:「離府十五里洪江內打來的。」光蕊就把魚送在
洪江里去放了生。回店對母親道知此事,張氏道:「放生好事,我心甚喜。」光
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
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恐添疾病。你可這里賃間房屋,與我暫
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議,就
租了屋宇,付了盤纏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
途路艱苦,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只見稍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
到岸迎接。也是光蕊前生合當有此災難,撞著這冤家。光蕊令家僮將行李搬上船
去,夫妻正齊齊上船,那劉洪睜眼看見殷小姐面如滿月,眼似秋波,櫻桃小口,
綠柳蠻腰,真個有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陡起狼心,遂與李彪設計,將
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
水裡去了。小姐見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將身赴水,劉洪一把抱住道:「你若從我,
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那小姐尋思無計,只得權時應承,順了劉洪。
那賊把船渡到南岸,將船付與李彪自管,他就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同小姐
往江州上任去了。
卻說劉洪殺死的家僮屍首,順水流去,惟有陳光蕊的屍首,沉在水底不動。
有洪江口巡海夜叉見了,星飛報入龍宮,正值龍王升殿,夜叉報道:「今洪江口
不知甚人把一個讀書士子打死,將屍撇在水底。」龍王叫將屍抬來,放在面前,
仔細一看道:「此人正是救我的恩人,如何被人謀死?常言道,恩將恩報。我今
日須索救他性命,以報日前之恩。」即寫下牒文一道,差夜叉徑往洪州城隍土地
處投下,要取秀才魂魄來,救他的性命。城隍土地遂喚小鬼把陳光蕊的魂魄交付
與夜叉去。夜叉帶了魂魄到水晶宮,稟見了龍王。龍王問道:「你這秀才,姓甚
名誰?何方人氏?因甚到此,被人打死?」光蕊施禮道:「小生陳萼,表字光蕊,
系海州弘農縣人。忝中新科狀元,叨授江州州主,同妻赴任,行至江邊上船,不
料稍子劉洪,貪謀我妻,將我打死拋屍,乞大王救我一救!」龍王聞言道:「原
來如此,先生,你前者所放金色鯉魚即我也,你是救我的恩人,你今有難,我豈
有不救你之理?」就把光蕊屍身安置一壁,口內含一顆定顏珠,休教損壞了,日
後好還魂報仇。又道:「汝今真魂,權且在我水府中做個都領。」光蕊叩頭拜謝,
龍王設宴相待不題。
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
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吏書門皂,俱來迎接。所屬官員,公
堂設宴相敘。劉洪道:「學生到此,全賴諸公大力匡持。」屬官答道:「堂尊大
魁高才,自然視民如子,訟簡刑清。我等合屬有賴,何必過謙?」公宴已罷,眾
人各散。
光陰迅速。一日,劉洪公事遠出,小姐在衙思念婆婆、丈夫,在花亭上感嘆,
忽然身體睏倦,腹內疼痛,暈悶在地,不覺生下一子。耳邊有人囑曰:「滿堂嬌,
聽吾叮囑。吾乃南極星君,奉觀音菩薩法旨,特送此子與你。異日聲名遠大,非
比等閑。劉賊若回,必害此子,汝可用心保護。汝夫已得龍王相救,日後夫妻相
會,子母團圓,雪冤報仇有日也。謹記吾言。快醒,快醒!」言訖而去。小姐醒
來,句句記得,將子抱定,無計可施。忽然劉洪回來,一見此子,便要淹殺,小
姐道:「今日天色已晚,容待明日拋去江中。」
幸喜次早劉洪忽有緊急公事遠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賊人回來,性命休
矣!不如及早拋棄江中,聽其生死。倘或皇天見憐,有人救得,收養此子,他日
還得相逢……」但恐難以識認,即咬破手指,寫下血書一紙,將父母姓名、跟腳
原由,備細開載。又將此子左腳上一個小指,用口咬下,以為記驗;取貼身汗衫
一件,包裹此子,乘空抱出衙門。幸喜官衙離江不遠。小姐到了江邊,大哭一場。
正欲拋棄,忽見江岸岸側飄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禱,將此子安在板上,用
帶縛住,血書系在胸前,推放江中,聽其所之。小姐含淚回衙不題。
卻說此子在木板上,順水流去,一直流到金山寺腳下停住。那金山寺長老叫
做法明和尚,修真悟道,已得無生妙訣。正當打坐參禪,忽聞得小兒啼哭之聲,
一時心動,急到江邊觀看,只見涯邊一片木板上,睡著一個嬰兒,長老慌忙救起。
見了懷中血書,方知來歷。取個乳名,叫做江流,託人撫養。血書緊緊收藏。光
陰似箭,日月如梭,不覺江流年長一十八歲。長老就叫他削發修行,取法名為玄
奘,摩頂受戒,堅心修道。
一日,暮春天氣,眾人同在松陰之下,講經參禪,談說奧妙。那酒肉和尚恰
被玄奘難倒。和尚大怒,罵道:「你這業畜,姓名也不知,父母也不識,還在此
搗甚麼鬼!」玄奘被他罵出這般言語,入寺跪告師父,眼淚雙流道:「人生於天
地之間,稟陰陽而資五行,盡由父生母養,豈有為人在世而無父母者乎?」再三
哀告,求問父母姓名。長老道:「你真個要尋父母,可隨我到方丈里來。」玄奘
就跟到方丈,長老到重梁之上,取下一個小匣兒,打開來,取出血書一紙,汗衫
一件,付與玄奘。玄奘將血書拆開讀之,才備細曉得父母姓名,並冤讎事跡。玄
奘讀罷,不覺哭倒在地道:「父母之仇,不能報復,何以為人?十八年來,不識
生身父母,至今日方知有母親。此身若非師父撈救撫養,安有今日?容弟子去尋
見母親,然後頭頂香盆,重建殿宇,報答師父之深恩也!」師父道:「你要去尋
母,可帶這血書與汗衫前去,只做化緣,徑往江州私衙,才得你母親相見。」
玄奘領了師父言語,就做化緣的和尚,徑至江州。適值劉洪有事出外,也是
天教他母子相會,玄奘就直至私衙門口抄化。那殷小姐原來夜間得了一夢,夢見
月缺再圓,暗想道:「我婆婆不知音信,我丈夫被這賊謀殺,我的兒子拋在江中,
倘若有人收養,算來有十八歲矣,或今日天教相會,亦未可知。」正沉吟間,忽
聽私衙前有人念經,連叫「抄化」,小姐又乘便出來問道:「你是何處來的?」
玄奘答道:「貧僧乃是金山寺法明長老的徒弟。」小姐道:「你既是金山寺長老
的徒弟——」叫進衙來,將齋飯與玄奘吃。仔細看他舉止言談,好似與丈夫一般。
小姐將從婢打發開去,問道:「你這小師父,還是自幼出家的?還是中年出家的?
姓甚名誰?可有父母否?」玄奘答道:「我也不是自幼出家,我也不是中年出家,
我說起來,冤有天來大,仇有海樣深!我父被人謀死,我母親被賊人佔了。我師
父法明長老教我在江州衙內尋取母親。」小姐問道:「你母姓甚?」玄奘道:
「我母姓殷,名喚溫嬌,我父姓陳,名光蕊。我小名叫做江流,法名取為玄奘。」
小姐道:「溫嬌就是我。但你今有何憑據?」玄奘聽說是他母親,雙膝跪下,哀
哀大哭:「我娘若不信,見有血書汗衫為證!」溫嬌取過一看,果然是真,母子
相抱而哭,就叫:「我兒快去!」玄奘道:「十八年不識生身父母,今朝才見母
親,教孩兒如何割捨?」小姐道:「我兒,你火速抽身前去!劉賊若回,他必害
你性命!我明日假裝一病,只說先年曾許舍百雙僧鞋,來你寺中還願。那時節,
我有話與你說。」玄奘依言拜別。
卻說小姐自見兒子之後,心內一憂一喜。忽一日推病,茶飯不吃,卧於床上。
劉洪歸衙,問其原故,小姐道:「我幼時曾許下一願,許舍僧鞋一百雙。昨五日
之前,夢見個和尚,手執利刃,要索僧鞋,便覺身子不快。」劉洪道:「這些小
事,何不早說?」隨升堂吩咐王左衙、李右衙:江州城內百姓,每家要辦僧鞋一
雙,限五日內完納。百姓俱依派完納訖。小姐對劉洪道:「僧鞋做完,這里有甚
么寺院,好去還願?」劉洪道:「這江州有個金山寺、焦山寺,聽你在那個寺里
去。」小姐道:「久聞金山寺好個寺院,我就往金山寺去。」劉洪即喚王、李二
衙辦下船隻。小姐帶了心腹人,同上了船,稍水將船撐開,就投金山寺去。
卻說玄奘回寺,見法明長老,把前項說了一遍,長老甚喜。次日,只見一個
丫鬟先到,說夫人來寺還願。眾僧都出寺迎接。小姐徑進寺門,參了菩薩,大設
齋襯,喚丫鬟將僧鞋暑襪,托於盤內。來到法堂,小姐復拈心香禮拜,就教法明
長老分表與眾僧去訖。
玄奘見眾僧散了,法堂上更無一人,他卻近前跪下。小姐叫他脫了鞋襪看時,
那左腳上果然少了一個小指頭。當時兩個又抱住而哭,拜謝長老養育之恩。法明
道:「汝今母子相會,恐奸賊知之,可速速抽身回去,庶免其禍。」小姐道:
「我兒,我與你一隻香環,你徑到洪州西北地方,約有一千五百里之程,那裡有
個萬花店,當時留下婆婆張氏在那裡,是你父親生身之母。我再寫一封書與你,
徑到唐王皇城之內,金殿左邊,殷開山丞相家,是你母生身之父母。你將我的書
遞與外公,叫外公奏上唐王,統領人馬,擒殺此賊,與父報仇,那時才救得老娘
的身子出來。我今不敢久停,誠恐賊漢怪我歸遲。」便出寺登舟而去。
玄奘哭回寺中,告過師父,即時拜別,徑往洪州。來到萬花店,問那店主劉
小二道:「昔年江州陳客官有一母親住在你店中,如今好么?」劉小二道:「他
原在我店中。後來昏了眼,三四年並無店租還我,如今在南門頭一個破瓦窯里,
每日上街叫化度日。那客官一去許久,到如今杳無信息,不知為何。」玄奘聽罷,
即時問到南門頭破瓦窯,尋著婆婆。婆婆道:「你聲音好似我兒陳光蕊。」玄奘
道:「我不是陳光蕊,我是陳光蕊的兒子。溫嬌小姐是我的娘。」婆婆道:「你
爹娘怎麼不來?」玄奘道:「我爹爹被強盜打死了,我娘被強盜霸佔為妻。」婆
婆道:「你怎麼曉得來尋我?」玄奘道:「是我娘著我來尋婆婆。我娘有書在此,
又有香環一隻。」那婆婆接了書並香環,放聲痛哭道:「我兒為功名到此,我只
道他背義忘恩,那知他被人謀死!且喜得皇天憐念,不絕我兒之後,今日還有孫
子來尋我。」玄奘問:「婆婆的眼,如何都昏了?」婆婆道:「我因思量你父親,
終日懸望,不見他來,因此上哭得兩眼都昏了。」玄奘便跪倒向天禱告道:「念
玄奘一十八歲,父母之仇不能報復。今日領母命來尋婆婆,天若憐鑒弟子誠意,
保我婆婆雙眼復明!」祝罷,就將舌尖與婆婆舔眼。須臾之間,雙眼舔開,仍復
如初。婆婆覷了小和尚道:「你果是我的孫子!恰和我兒子光蕊形容無二!」婆
婆又喜又悲。玄奘就領婆婆出了窯門,還到劉小二店內,將些房錢賃屋一間與婆
婆棲身,又將盤纏與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
隨即辭了婆婆,徑往京城。尋到皇城東街殷丞相府上,與門上人道:「小僧
是親戚,來探相公。」門上人稟知丞相,丞相道:「我與和尚並無親眷。」夫人
道:「我昨夜夢見我女兒滿堂嬌來家,莫不是女婿有書信回來也。」丞相便教請
小和尚來到廳上。小和尚見了丞相與夫人,哭拜在地,就懷中取出一封書來,遞
與丞相。丞相拆開,從頭讀罷,放聲痛哭。夫人問道:「相公,有何事故?」丞
相道:「這和尚是我與你的外甥。女婿陳光蕊被賊謀死,滿堂嬌被賊強占為妻。」
夫人聽罷,亦痛哭不止。丞相道:「夫人休得煩惱,來朝奏知主上,親自統兵,
定要與女婿報仇。」
次日,丞相入朝,啟奏唐王曰:「今有臣婿狀元陳光蕊,帶領家小江州赴任,
被稍水劉洪打死,占女為妻;假冒臣婿,為官多年。事屬異變。乞陛下立發人馬,
剿除賊寇。」唐王見奏大怒,就發御林軍六萬,著殷丞相督兵前去。丞相領旨出
朝,即往教場內點了兵,徑往江州進發。曉行夜宿,星落鳥飛,不覺已到江州。
殷丞相兵馬,俱在北岸下了營寨。星夜令金牌下戶喚到江州同知、州判二人,丞
相對他說知此事,叫他提兵相助,一同過江而去。天尚未明,就把劉洪衙門圍了。
劉洪正在夢中,聽得火炮一響,金鼓齊鳴,眾兵殺進私衙,劉洪措手不及,早被
擒住。丞相傳下軍令,將劉洪一幹人犯,綁赴法場,令眾軍俱在城外安營去了。
丞相直入衙內正廳坐下,請小姐出來相見。小姐欲待要出,羞見父親,就要
自縊。玄奘聞知,急急將母解救,雙膝跪下,對母道:「兒與外公,統兵至此,
與父報仇。今日賊已擒捉,母親何故反要尋死?母親若死,孩兒豈能存乎?」丞
相亦進衙勸解。小姐道:「吾聞婦人從一而終。痛夫已被賊人所殺,豈可面見顏
從賊?止因遺腹在身,只得忍恥偷生。今幸兒已長大,又見老父提兵報仇,為女
兒者,有何面目相見!惟有一死以報丈夫耳!」丞相道:「此非我兒以盛衰改節,
皆因出乎不得已,何得為恥!」父子相抱而哭。玄奘亦哀哀不止。丞相拭淚道:
「你二人且休煩惱,我今已擒捉仇賊,且去發落去來。」即起身到法場,恰好江
州同知亦差哨兵拿獲水賊李彪解到。丞相大喜,就令軍牢押過劉洪、李彪,每人
痛打一百大棍,取了供狀,招了先年不合謀死陳光蕊情由,先將李彪釘在木驢上,
推去市曹,剮了千刀,梟首示眾訖。把劉洪拿到洪江渡口先年打死陳光蕊處。丞
相與小姐、玄奘,三人親到江邊,望空祭奠,活剜取劉洪心肝,祭了光蕊,燒了
祭文一道。
三人望江痛哭,早已驚動水府。有巡海夜叉,將祭文呈與龍王。龍王看罷,
就差鱉元帥去請光蕊來到,道:「先生,恭喜,恭喜!今有先生夫人、公子同岳
丈俱在江邊祭你。我今送你還魂去也。再有如意珠一顆,走盤珠二顆,絞綃十端,
明珠玉帶一條奉送。你今日便可夫妻子母相會也。」光蕊再三拜謝。龍王就令夜
叉將光蕊身屍送出江口還魂,夜叉領命而去。
卻說殷小姐哭奠丈夫一番,又欲將身赴水而死,慌得玄奘拚命扯住。正在倉
皇之際,忽見水面上一個死屍浮來,靠近江岸之旁。小姐忙向前認看,認得是丈
夫的屍首,一發嚎啕大哭不已。眾人俱來觀看,只見光蕊舒拳伸腳,身子漸漸展
動,忽地爬將起來坐下,眾人不勝驚駭。光蕊睜開眼,早見殷小姐與丈人殷丞相
同著小和尚俱在身邊啼哭。光蕊道:「你們為何在此?」小姐道:「因汝被賊人
打死,後來妾身生下此子,幸遇金山寺長老撫養長大,尋我相會。我教他去尋外
公,父親得知,奏聞朝廷,統兵到此,拿住賊人。適才生取心肝,望空祭奠我夫,
不知我夫怎生又得還魂。」光蕊道:「皆因我與你昔年在萬花店時,買放了那尾
金色鯉魚,誰知那鯉魚就是此處龍王。後來逆賊把我推在水中,全虧得他救我,
方才又賜我還魂,送我寶物,俱在身上。更不想你生下這兒子,又得岳丈為我報
仇。真是苦盡甘來,莫大之喜!」
眾官聞知,都來賀喜。丞相就令安排酒席,答謝所屬官員,即日軍馬回程。
來到萬花店,那丞相傳令安營。光蕊便同玄奘到劉家店尋婆婆。那婆婆當夜得了
一夢,夢見枯木開花,屋後喜鵲頻頻喧噪,想道:「莫不是我孫兒來也?」說猶
未了,只見店門外,光蕊父子齊到。小和尚指道:「這不是俺婆婆?」光蕊見了
老母,連忙拜倒。母子抱頭痛哭一場,把上項事說了一遍。算還了小二店錢,起
程回到京城。進了相府,光蕊同小姐與婆婆、玄奘都來見了夫人。夫人不勝之喜,
吩咐家僮,大排筵宴慶賀。丞相道:「今日此宴可取名為團圓會。」真正合家歡
樂。
❹ 西遊記中放生鯉魚的小唐僧嗎
西遊記中關於鯉魚的故事,《西遊記》原文中的確提到過,只不過邂逅鯉魚的不是小唐僧,而是他爸爸陳光蕊。
陳光蕊中狀元之後,被宰相家的閨女一個綉球精準命中,於是抱著媳婦帶著老娘,准備去江州赴任。在赴任途中,經過萬花店時,他的老娘突然身體不舒服,而他為了盡孝心,看到店門口有人賣一條金鯉魚,就花了一貫錢買來,打算給老娘煲湯。可這條金鯉魚卻眯著眼睛,陳光蕊覺得「魚蛇眯眼,必非等閑之物」,所以就把它放生了。可是他萬萬沒想到,這金鯉魚是龍王所變。以至於他被壞人打落至洪江之後,老龍王感念救命之恩,將他救了下來。很多年後,唐僧復仇歸來,他也得復活,和老婆、兒子團圓。
這段情節在電視劇中並沒有出現,但是電視劇中卻被加進去了另一段非常相似的內容:
小唐僧砍柴回山,看到大漢手裡拎著一隻紅鯉魚,慈悲心大發,用一小捆少的可憐的柴和漁夫交換他手中的紅鯉魚,而大漢居然眼都不眨的同意了。隨後小唐僧跑到山下,將鯉魚放生,臉上洋溢著燦爛的笑容!
這段放生的故事和陳光蕊的那一段很像,救了金鯉魚,陳光蕊死而復生;而救了紅鯉魚,唐僧得到了什麼呢?
❺ 西遊記唐三藏的身世
西遊記》中唐僧的原型,就是歷史中一個偉大的僧人——玄奘。但歷史中真實的玄奘是一個什麼樣的身世呢?《西遊記》中對他的描寫是不是有根據?是什麼樣的人生經歷,使他敢於徒步十多萬公里,遠去西天取經?請聽復旦大學錢文忠教授講《玄奘西遊記》——玄奘身世。
畫外音:唐僧師徒四人上西天取經的故事幾乎人人都知道,但與孫悟空、豬八戒、沙僧這三個徒弟不同的是,唐僧在歷史上確有其人,他是唐朝時一個偉大的僧人,號稱玄奘法師。在《西遊記》中,對玄奘身世的描寫充滿了傳奇的色彩——玄奘的父親經歷了金榜題名、洞房花燭的喜悅,又遭遇了月黑殺人、拋屍江底的慘劇,使玄奘尚未出生就開始歷經磨難。但歷史中真實的玄奘是一個什麼樣的身世呢?小說中的描寫是完全憑空杜撰,還是有所依據?是什麼樣的人生經歷,使他敢於徒步往返17年,遠去西天取經?
我們大家都知道,《紅樓夢》《水滸傳》《三國演義》還有《西遊記》是我們古典小說當中舉世聞名的四大名著。《西遊記》更是在里邊佔有非常特別的地位,它展示了中華民族非常豐富的想像力,體現了中華民族無遠不見、不畏艱難、降魔伏妖、堅韌不拔的毅力。那麼在這部《西遊記》當中的一些主要的人物:孫悟空,我們可以把他看作是這個求法團的一個保衛部長;唐三藏,我們當然可以把他比喻作團長;豬八戒,我個人傾向於把他看成是好吃懶做部的部長;沙和尚,那我們當然可以把他看成是在這個團里邊的後勤保障部長。那麼像這些人物,都是非常的膾炙人口,是大家從小就耳熟能詳的人物。有一些學者研究,比如北京大學中文系的林庚教授曾經專門研究過,認為孫悟空是一種俠客,是中國傳統當中的俠客和印度傳說當中的一些特殊人物——比如哈奴曼,這是季羨林先生的意見——這種結合體;同時身上還帶有調皮搗蛋,甚至小偷小摸這樣的習慣。像這個豬八戒,根據林庚先生的意見,他就是代表著一種小市民、小商人,斤斤計較,這樣的一種形象。那麼像沙僧呢,當然就是非常朴實的勞動人民,一直悶頭幹活。總之這些人物都是大家非常熟悉,都一直在大家腦海當中形成的一種記憶,甚至也是中華民族的集體記憶的組成部分。《西遊記》到底是怎麼來的呢,這么一部小說?那麼毫無疑問,它是以歷史上真實存在過的這么一位偉大的僧人——玄奘法師,唐朝的玄奘法師,以真實存在過的這個人物和真實存在過的這個事件——也就是玄奘法師不遠萬里,遠赴今天的印度,當時叫婆羅門國,或者叫西天,或者叫天竺,去求法、求經,這么一件真實的事。以這個真實的人物和真實的事件為主要的依據,參照了玄奘法師回國以後寫成的《大唐西域記》,同時還參考了大量當時的民間的傳說、傳奇、畫本,最終由吳承恩,一個天才型的作者,把它最後形成了《西遊記》這么一部小說。那麼這部小說當然和真實的歷史,和真實的歷史的進程、歷史的事件和歷史當中真實人物的經歷,當然是不完全一致的。更何況《西遊記》本身就是一部以想像為主的,體現我們想像力的這么一部小說。那麼真實的歷史到底是怎麼樣的?在歷史當中,這個人物,玄奘法師,也叫唐僧,也叫唐三藏,這個人物到底是怎麼回事?他的真的人生經歷是怎麼一個過程?在歷史當中確實發生過西行求法這么一個彪炳史冊的偉大的壯舉,到底是怎麼回事?那就不是《西遊記》所能告訴我們的。所以在這里呢,我將跟大家講述真實的歷史當中的「西遊記」是怎樣發生的,去看一看玄奘西遊記。
畫外音:玄奘俗名陳褘,又稱唐僧,他徒步十多萬公里,歷時十七年,遠赴印度取經。玄奘的西行之路,被現代人認為是一條由信念、堅持和智慧澆鑄而成的求知之路,是一個民族胸襟開放、海納百川的真實寫照。享有如此贊譽的玄奘,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
那麼講一個人物,講一個偉大的人物,首先我們肯定要講他的身世,來講他的家世,講他怎麼出生的。最方便的辦法,也許大家認為最方便的辦法或者最習慣的辦法,就是順手拿起《西遊記》來翻。那麼我不知道諸位翻過沒有,毫無疑問諸位會非常的失望,因為在《西遊記》里邊,孫悟空也好,豬八戒也好,沙僧也好,連騎的這匹白龍馬也好,都是來歷交代得非常清楚;唯獨這個表面上的主要人物,這個旅行團或者取經團的團長玄奘,他的身世和出身在《西遊記》里邊,卻沒有什麼交代。《西遊記》一直要到十一回,講有三個大臣奉唐太宗的命,奉他的旨意來挑選一個僧人,然後要讓他來主管全國的僧人,也是作為當時的這個佛教的領袖。那麼選定了玄奘,選定了這個唐三藏,唐僧。那在這個時候《西遊記》十一回里邊,非常突兀地出來了這么一段話:「轉托塵凡苦受磨,降生世俗遭羅網。投胎落地就逢凶,未出之前臨惡黨。父是海州陳狀元,外公總管當朝長。」它傳達的幾點信息:第一,玄奘多災多難,反正他從降生開始,就蒙難了,而且就逢凶了,就逢到了這種很兇惡之人;那裡邊當然也提到,他的父親是陳狀元,是海州陳狀元;而他的外公呢,看來是一個非常非常高級的幹部,是總管當朝長,那不得了了,那最起碼是丞相一級的人物了。而只有在十一回,關於玄奘的身世出現了這么一段非常突兀的、也沒有交代的話。諸位也許會認為,我看書不仔細,我把它給跳過了,怎麼十一回突然出現這么一段話呢?那我往前看看。一般看不著,因為在我手上的一個《西遊記》的本子,第八、第九回之間,人民文學出版社的《西遊記》的本子里,非常獨特地插進了一個叫《附錄》,叫「陳光蕊赴任逢災,江流僧復仇報本」。那麼這個《附錄》恰恰是《西遊記》里邊非常完整地講述了玄奘的父母、玄奘的出身,以及他所遭的難,以及他報仇的整個歷程。當然,毫無疑問,這是民間傳說。那麼我們呢,先順著這個民間的傳說,然後結合歷史的記載,來看一看這個玄奘所遭受的苦難、他的出生。
畫外音:在《西遊記》中我們可以看到,玄奘的父親曾金榜題名、洞房花燭,但為什麼說玄奘是「轉托塵凡苦受磨」?他又是怎樣投胎落地就逢凶的呢?
那麼這個《附錄》講,貞觀十三年,唐太宗,唐太宗李世民嘛,就張榜招賢,遍求天下的賢才來幫他,來輔佐他,來創建大唐的盛業。那麼提議唐太宗這么乾的人呢,既然是民間傳說嘛,大家一般都想得到,就是魏徵,一代名臣魏徵來給唐太宗做了這么一個建議。那麼就張榜天下,要求各地的賢才都來赴考。這個榜呢,就傳啊傳啊,就傳到了海州。那麼這就有我們想起十一回的海州陳狀元,名字叫陳萼,字光蕊,這個人當然不說也知道,就是玄奘的生身父親。那麼海州這位陳先生,就看到了唐太宗的這個招賢的榜文。回家以後呢,就跟他的媽媽,跟老太太說。那麼這個老太太,當然是玄奘的奶奶,張老太太。就說:我看見了唐太宗的招賢榜,兒是讀書人,那麼我想去應考,如果僥幸考中了,可以光大門楣、封妻蔭子。那麼作為書香之家的這個老太太,張老夫人當然非常支持兒子有這個遠大的理想,就說:兒啊,你快點去吧!那麼這個陳光蕊就趕到了長安,就去參加了這次考試。那麼按照傳統的這個一般民間傳說的規律,大家也知道,第一,百分之一百地考中了,第二呢,還不能考差了,他一定是狀元,所以就有了海州陳狀元。這個海州陳狀元,也就是玄奘的生身父親,就照例騎著高頭大馬,在音樂的伴奏之下、鼓吹之下就遊街。那麼大家看到,傳說當中第一個因子「金榜題名」就有了,所以有了海州陳狀元。那麼這個陳狀元,當然那個時候還是這個未婚之人嘛,年輕才俊。按照這個傳統的這個思路,也不出諸位的意料,他這一遊街啊,也不亂游,他不會亂游,他游啊游啊,就游到了當朝的宰相殷開山的樓下。
畫外音:年輕才俊陳光蕊金榜題名,考中狀元。披紅掛綠,騎馬遊街,這一游,就游出一段美好的姻緣來。但這位新科狀元是怎樣與當朝宰相之女洞房花燭,結成姻緣的呢?
當然這個殷開山在歷史當中有沒有,是不是唐太宗的宰相,這咱們不能管,因為這是《西遊記》里講的。至於後來真實的歷史,我們待會兒再講。那麼大家也可以想像,殷開山家一定是個有小姐,他一定是有個小姐的,不然陳狀元游到那兒去干嗎呢?而這個小姐這個名字,我們留下來了,叫溫嬌,這名字,溫柔嬌美。那麼《西遊記》里也講,後面講到,這個殷小姐什麼樣子呢?叫面如滿月,眼似秋波,櫻桃小嘴,是綠柳蠻腰,這把人間最美的東西全部集合結合在這個當朝宰相這個女兒的身上。當然仔細想起來,我經常琢磨,這仔細想起來,真要站在大家面前這么一個人啊,可能還不怎麼漂亮。面如滿月,一銀盤大臉,完了上面一個櫻桃小口,這完了以後,你接下來再怎麼蠻腰什麼的,這不太勻稱。但當時人認為是美的。那麼這個小姐呢,還有一個名字,有個外號,叫滿堂嬌,也就是滿滿濟濟一堂的人,那麼多美女,就屬她嬌美。那麼他家有這么一個女兒。那麼這個女兒在家裡干嗎呢?哎,她就上樓了,如果她在深宅大院里,這個陳狀元你再怎麼遛馬遊街你也見不著她。那麼這個小姐就上了樓,上了樓干嗎呢?照規矩,拋綉球,就在那兒拋綉球,正好在招親。那麼正好看見狀元游過來。估計呢,因為她父親是宰相嘛,也知道今天狀元要遊街,就把這消息告訴女兒了,不然她怎麼早不扔晚不扔,偏偏在遊街扔呢?她在那等著狀元。按照歷史的記載,這是真實的記載啊,陳狀元是非常漂亮的一個人,非常英俊。大家知道玄奘就是很漂亮的。當然這個大家不能看周星馳那個《大話西遊》里的那個玄奘,那個不行,那個玄奘比較形象不怎麼樣,這不去說他。歷史當中這個玄奘的父親,根據《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的記載,「身高八尺,美眉明目」。那麼大家知道三尺是一米,那麼他爸得有兩米六七,兩米六十六點六,四捨五入兩米六七,那比姚明還高。當然這不能當真,因為古代的尺,它的這個長度跟咱們現在的尺子不一樣。但怎麼著也得有兩米,個子非常高,一米八九是有的。而且呢,美眉明目。這「美眉」兩個字啊,我看到了以後我當時就黑夜裡忍不住要暴笑,因為它「美眉」這兩個字什麼意思呢?它就是美麗的眉毛。美眉,就是咱們現在的這個電子網路語言里的「MM」。我原來一直以為「MM」是妹妹的意思,我後來偶爾看見「美眉」,我就說哎呦,這個人的發明比較了不起,我很佩服。等我看見玄奘的爸爸就是美眉,那我就覺得這人也沒啥,1400年前就有人說了。那麼這個陳光蕊是身高八尺,美眉明目,那麼當然這個溫嬌小姐,殷小姐當然就內心竊喜啊,就瞄準了陳光蕊,就把這個綉球給砸下去了。那麼這一砸呢,當然就砸在陳光蕊的腦袋上。那陳光蕊抬頭一看,喲,殷小姐。那麼接下來就很簡單了,就下來幾十個丫鬟,就拉住了陳光蕊的馬頭,就把他牽到府里去,連人帶馬,那麼立馬成婚,那就「洞房花燭夜」,第二個就有了。而且當朝狀元郎娶了宰相之女,這是完美得沒法說了。那麼這是傳說,就是到這里呢,已經出來幾個人了。第一,他的父親是海州陳狀元;第二,玄奘的媽媽叫殷溫嬌;第三,玄奘有個外公,是殷宰相。這都出來了。但是這個呢,跟歷史上來比啊,大家可以看到,這當然大家聽得很爽,這個多好啊,那麼大一僧人,你看他不簡單,他是不簡單,他父親媽媽就那麼厲害。但是根據歷史的真實記載呢,有點差距。
畫外音:歷史中真實的玄奘是一個什麼樣的出身?玄奘的身世與傳說中是完全不同,還是有著某些相似之處呢?
那麼根據歷史的真實記載,玄奘的確是出生於一個名門望族,祖籍穎川,也就是今天河南的許昌。而且玄奘也的的確確是個高乾子弟,非常高乾子弟,還不是一般的高乾子弟。那麼在歷史的記載當中,我們已經有他家裡的世系,非常非常的清楚。玄奘的高祖是陳湛,北魏清河太守,已經是個封疆大吏;曾祖父陳欽,也叫陳三,北魏的上黨太守,征東將軍,封南陽郡開國公,也就是說到玄奘的曾祖這輩,他們家的官位已經相當的高;玄奘的祖父陳康,因為學業優秀,出仕北齊,擔任國子博士、國子司業、禮部侍郎,基本上是像國立大學的副校長、教務長啊這樣的一個官員;那麼玄奘的父親,也就是我們講的這個身長八尺、美眉明目的這個父親,叫陳慧,當過江陵、陳留的縣令。也就是到了他父親這一輩,陳家實際上已經從高級幹部降到了中層幹部,因為縣令嘛,只是一個縣團級的職務。那麼他降到了這樣的一個位置,實際上家道從陳慧開始就已經中落,不再那麼繁盛,不再那麼鼎盛了。那麼他的母親呢?我們知道,那就實在有點掃大家的興了,他的母親姓宋,而且他的外公遠非當朝宰相,而是洛州長史,也是一個地方Z*F裡面的一個官員,他母親是洛州長史之女宋氏。那麼跟當朝宰相要差得很遠了,當然也是官宦人家的小姐。
畫外音:看來《西遊記》中對玄奘父母的描寫,還是有點依據的,只是進行了藝術的誇張。但是錢文忠教授認為,《西遊記》中所說的玄奘出生的年份卻是完全錯誤的。那麼歷史中的玄奘到底出生在什麼時期呢?
關於這個年份,因為我們知道這個講的是貞觀十三年,海州陳狀元中了狀元,然後娶了殷小姐。就算是當年懷孕當年生子,那麼照這么說,玄奘法師應該生在貞觀十三年。這個是錯的,這個在《西遊記》里附錄裡面的這個傳說是錯的。玄奘的出生年月,在歷史上是需要一番考證能考出來的。民間傳說歷來如此,這個大家都能理解,在需要精確的地方呢,往往大而化之,說一通就算了;在不需要精確的地方,有一些細節上,比如這個扔綉球招親之類的,那是記載得非常詳盡的。那麼玄奘的出生年月,現在還是差不多能夠確定。玄奘生在哪年,我們不知道。因為那個時候,他還只不過是已經是一個縣令、一個縣丈之子。但是,他出世的時候,玄奘已經是一個名滿天下的人物,在唐朝是一個萬眾景仰這樣的一個偉大的人物了,所以他去世的年份我們是知道的。除了《舊唐書》的本傳以外,基本都說他是唐高宗的麟德元年,也就是公元664年,玄奘去世。如果對一個法師的說法,應該說玄奘圓寂。一般認為玄奘生活了65個春秋。大家可以跟《西遊記》里記載的兩種,一種民間傳說和一種家世,來做一個比較。那真實的玄奘就是生於公元600年,圓寂於公元664年,這么一個名門望族,這么一個官宦子弟。玄奘的生身父親陳慧,他因為隋朝的政治**,很早就辭官在家。當然他是一個對儒家的經典非常熟悉的人,所以他從小就在家裡親自教育玄奘,給他講授儒家的經典。玄奘從小非常的好學,非常的聰明。那麼有一天,他父親給他講《孝經》,講到有一段叫曾子避席。就是那個我們知道春秋有個曾子,也是孔子的學生嘛,曾子避席,也就是說古人都是坐在席子上的,避席就是站起身來,站起來,不坐在席子上。講到這么一段的時候,玄奘突然——小玄奘那時候大概只有七歲八歲,還是叫陳褘的時候——突然站起身來,也避席。因為唐朝人基本上還是席地坐的比較多,因為椅子、胡床,床啊這樣一些東西,應該還不是太普遍的時候。玄奘也避席了,那麼他爸爸陳慧當然覺得非常的詫異,怎麼講得好好的,你怎麼站起來?那麼玄奘就說了這么一段話:「師有問,曾子避席起答。今我受父親教誨,又豈能安坐?」也就是說您剛才不是講曾子避席嗎,那老師發話要問你的話,我怎麼能大大咧咧坐在那兒?我要避席起來回答。現在,我在領受父親大人您的教誨,我怎麼還能安然坐著呢?這段話被記載了下來,被比較正規的歷史史籍記載了下來,來證明玄奘自小聰慧。那麼《西遊記》十一回里邊,為什麼會講玄奘歷經磨難呢?為什麼會有那麼悲悲切切,甚至我們感覺非常地,使我們看到了以後會非常擔憂的詞句,來描寫玄奘的降生,描寫他的出生呢?這一段的記載,在真實的歷史當中沒有。但是在民間的傳說當中,也就是這個《附錄》裡面,還是有記載的。
畫外音:《西遊記》中寫到,玄奘的父親是新科狀元郎,母親是當朝宰相之女,正是得意之時。玄奘的父母新婚之後,都遇到了什麼樣的事情?怎麼會使自己的孩子歷經磨難呢?
那麼按照這個《附錄》里的說法,這個唐太宗很不通人情,給玄奘的父母半天婚假也沒放。到第二天的五更三刻,那照理人家小夫妻正好是洞房花燭夜,還沒起床的時候,那麼唐太宗就開會了,旁邊還有一個非常喜歡湊熱鬧的魏徵。就說,狀元郎啊,應該給他授個官。授了個什麼官呢?江州州主,而且叫他即刻上任。那麼這個陳狀元接到這個聖旨以後,就帶了新婚的溫嬌,殷小姐溫嬌,就先回家,回到老家海州去接老夫人,張太夫人。那麼張太夫人見到兒子,這個身高八尺、美眉明目的這個兒子,又娶了一個這個面如滿月、眼似秋波、櫻桃小口、綠柳蠻腰這么一個宰相的千金回到家裡,當然是非常非常的高興。就跟著他們,跟著夫妻兩個,還有好多僕人,當然這一下不一樣了,對吧?就到這個江州去上任去了。那麼玄奘的磨難,關於玄奘父母的磨難、降生的磨難,在民間傳說當中就從這一刻開始了。那麼這個老太太,玄奘的祖母張老夫人就跟著他的兒子,狀元兒子,跟著兒媳婦,就千里地趕路,趕到江州去上任。走到一個地方叫萬花店——客棧的主人叫劉小二——那邊呢,老太太得病了,得病了以後他們就停頓在當地休息。那麼這個陳狀元當然是一個孝子,看到老太太生病非常著急,就趕到市場上,用一貫,錢一貫,這樣一串錢買了一條鯉魚。這條鯉魚是一條金色的鯉魚,黃金色的鯉魚,准備熬湯給老太太補補身子,然後好接著趕路。這當然是一個孝子,而且因為我們古代的幾大「孝」裡面就有卧冰求鯉,就是卧冰要求鯉魚這樣來孝敬老人的說法。那麼正要把這個魚給殺了,殺了去熬湯的時候,陳狀元突然發現這條金色鯉魚直沖他眨眼,就叭嗒叭嗒眨眼。陳狀元那是見多識廣啊,陳狀元跟一般人不一樣,他馬上就想起當時有句話,叫什麼呢?「魚蛇眨眼,必非等閑」。那麼陳狀元一看,覺得這魚非同一般。於是就趕緊問賣魚的那個人,也是打魚的,就說您這條魚怎麼眨眼啊?這條魚哪兒來的?那麼那個漁夫就說,這條魚是從洪江捕來的。那麼陳狀元趕緊就到了洪江江邊,就把這條鯉魚放生了。回家去以後去稟告老太太,那老太太也非常地欣慰,覺得這個兒子你現在有慈悲心,把這條鯉魚給放生了,那麼我不喝這魚湯,我心裡也高興。那麼在這個時候呢,老太太就跟這個光蕊,跟這個陳光蕊就商量,說你們兩個不要誤了當官去到江州赴任的日程,你還是帶著溫嬌先走,你留下點盤纏給我;我呢,就在小二的店裡面安心地養病,等你們到了任上,安頓好了以後,也不急,那麼你們派人來接我,我才到你們的衙門去。那麼光蕊一想這也不失為一個很妥當的處置的辦法,就按照老太太說的,留下盤纏,給她安頓好、布置好,他就帶著自己新娶的美麗的妻子溫嬌,就到江州上任去了。那麼當然誰知道,這一走,就走出一段天大的禍事來。
畫外音:陳光蕊去江州上任,會遭遇到什麼樣的禍事呢?小說里如此的安排,又為玄奘的出生增加了什麼樣的神秘色彩?
b-`:? x3Sc}a議百家_百家講壇光蕊帶著夫人到了洪江口,要渡過這個江。正好有兩個船公,一個叫劉洪,一個叫李彪。這兩個人是在這里靠擺渡為生的,把客人擺過洪江。看到這個身高八尺、美眉明目的陳光蕊,他沒什麼興趣。但是看到了非常美麗的殷小姐,這個劉洪就動了歹心。正好是在這個月黑風高之夜,擺渡到江半的時候,這兩個人就商量著,先把陳光蕊的僕人殺了,然後把陳光蕊也打死。打死了以後,就把這兩個人的屍首,就拋進了洪江。那麼殷小姐當然不幹了,丈夫被賊人謀害,就要跳江,跳江隨夫而去。那這劉洪他的目的就在殷小姐,他當然不會讓殷小姐跳江給跳成了,就一把把殷小姐給抱住,說了一段乍聽起來很奇怪的話:「你若從我,萬事皆休;你若不從,一刀兩斷。」那這段話為什麼奇怪呢?按照現代我們的思維習慣聽起來,語言習慣就很奇怪:你如果從了我,咱們倆就算了;那麼你如果不從我,咱們倆一刀兩斷。後面還通點,但那個「一刀兩斷」實際上是指什麼呢?我真是一刀把你砍成兩斷。
那麼殷小姐這個時候沒有辦法,為什麼呢?她已經懷孕了,這個肚子里已經有孩子了,當然她也不知道是男是女。所以沒有辦法,只能假意順了這個劉洪。這劉洪也是一個挺好玩的賊。這李彪是一個很正常的賊,就是把這倆殺了以後,分了點財寶,扒了幾件衣服,人家還是快活去,等著下一個被殺的人。這劉洪呢,居然穿了這個陳光蕊陳狀元的衣冠,拿了陳光蕊的官憑,也就是當官的憑證、委任書什麼的,還帶了陳光蕊的妻子,冒充陳光蕊的名字,當然殷小姐的肚子里還帶著陳光蕊的兒子,居然就到江州去上任去!他去當了這個陳光蕊應該當的江州州主的官。那麼,掉到洪江裡面的陳光蕊,也就是傳說當中玄奘法師的父親,他到底是不是死了呢?當玄奘知道了這些經歷以後,他又有什麼反應呢?請聽下一講。
❻ 西遊記里唐僧的父親是誰
西遊記里唐僧的父親是陳光蕊。
陳光蕊是古典小說《西遊記》中人物,唐僧的父親,海州人士,狀元。「陳光蕊」的形象,在宋元戲文中即已出現。
明代百回本《西遊記》中有關於陳光蕊的簡要敘述。他曾中狀元,可能是在赴洪州上任時[2]為水賊所劫並與妻子分離。

(6)萬花店西遊記擴展閱讀:
唐僧出身故事很早就在社會上流傳。宋元戲文中就有一種叫陳光蕊江流和尚,現尚殘存三十八首曲詞,收在錢南揚的宋元戲文輯佚里,從內容看已和明代百回本《西遊記》所講的大體相同。
由此可見,唐僧父親是海州人士,曾中狀元,妻子為殷開山之女。此後,陳光蕊可能是在赴洪州上任的路上遭遇了水賊,陳光蕊本人被「傷生」,妻子被水賊欺占,三個月後有孕在身的妻子生下了玄奘。
玄奘長大後,認親、復仇、救父,後來陳光蕊和玄奘一起受到表彰。總之,明百回本《西遊記》對陳光蕊及唐僧出身雖有提及,但著墨不多。
❼ 如何看待西遊記唐僧母親殷溫嬌的「從容自
(1) 唐僧的父母之謎
西遊記講的是唐僧取經,要講唐僧,我們得先從唐僧的父母親講起。在西遊記的《陳光蕊赴任逢災 江流僧復仇報本》這一回中, 疑點多多, 迷霧重重, 很難於讀懂。然此篇正是作者立意高遠之處, 讀懂了, 方能明白何為「造化」,讀不懂, 《西遊記》就永遠只能是兒童故事。
唐僧的父親叫陳光蕊,唐僧的母親叫殷溫嬌。在這一回故事中,陳光蕊考上了狀元,遇到丞相的小姐殷溫嬌拋綉球招親,那綉球「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二人由此成就了一段姻緣。陳光蕊便和丞相之女殷溫嬌結了婚。 陳光蕊赴任江州,從丞相府出發,一路上竟無人伴隨,僅帶著老婆和自己的一個家僮,到了洪江渡口,艄公劉洪、李彪見色起意, 殺了陳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順從。小姐尋思無計,只得順了劉洪。 這個時候,離譜的事情發生了: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文書,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劉洪,一個水賊,居然敢冒充朝廷命官,還帶著個活證人,難道他不怕小姐害他么?!而小姐卻並沒有揭穿殺夫兇手,那她還在等什麼?她可能擔心懷著的孩子有危險,孩子(即後來的唐僧)生下後, 順水放走, 由老和尚收養了, 這個時候,她完全可以報案,卻為何仍不作聲?更離奇的是,劉洪竟然冒充了一十八年,也沒被人發覺!女兒出嫁後沒回過娘家, 也無書信來往!這十八年中,小姐和殺夫兇手夜夜同床共枕, 簡直叫人無法想像! 後來兒子陳玄奘年滿十八歲後到京城報信,丞相居然發六萬御林軍來捉!陳光蕊復活後, 一家團圓, 小姐竟然又從容自盡了!
著實叫人費解啊!
於是, 就有人說, 這一篇是《西遊記》中最大的一處敗筆。最不合理, 甚為荒誕!犯了寫小說不可犯的錯誤,這些漏洞作者能回答得了嗎?作者吳承恩在處理這段故事時的拙劣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臭! 恰恰說錯了, 作者絕不至於犯如此低級的邏輯錯誤, 難道他不知道這樣寫很荒誕嗎! 還留下把柄給你來說! 既然他這樣寫了, 就是另有深意的, 這正是西遊作者的高明之處!
看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我的答案是: 這一切的一切, 都是菩薩安排好了的。 這個答案, 你滿意不? 先莫要笑我, 真相就是這樣的!什麼? 你覺得這個答案很無聊? 那好, 讓我們一起來尋找證據,細細推論。首先, 這段故事裡的疑點很多。疑點越多, 線索就越多, 所以,任何一個疑點都不能放過, 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後, 一定有著一個統一的載體。 這一回故事的結局是: 陳玄奘十八歲後到京城報信, 捉了殺父仇人, 拿到江邊渡口祭奠,活剜了劉洪的心肝。然後龍王送陳光蕊還魂復活, 一家團圓, 後來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了。
作者講一個故事,總是有起因、經過、結果等等部分共同構成的。
而故事的結果, 總是具有唯一的確定性。因此,我們就可以肯定地說:故事既然是以這種結局來結束的, 那麼, 故事中的「任何發展過程」都是為了導致出這樣「一種結局」而設計的。 這個結果中所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 為什麼一定要等到十八年後, 陳玄奘到京城報了信, 才能復仇? 難道小姐她自己就不能復仇嗎?如果小姐可以自己復仇, 那麼, 小姐可以採取至少以下4種辦法:
1. 寫信給父母。
2. 找一個與兇手不和的官吏說。
3. 夜裡睡著了下手。
4. 飯菜里投毒。
兇手並未時時不離她身邊,也未將她禁錮,她完全有行動自由, 而且兇手還是經常性地外出辦公。因此,這前兩條她是完全能夠做的到。至於後兩條方法則更容易做到, 並且成功率更高。 但是,以上4種可行的復仇方法,溫嬌小姐全部都放棄了,一種也沒有採用。
溫嬌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條件自行復仇, 但是她沒有復仇。那麼, 很明顯, 這個故事一開始就是設計的是: 這個「血海深仇」,就是專門留給兒子陳玄奘長大了來報的, 而不是給她來報的。那麼, 又有新的問題:
這個「血海深仇」,不讓溫嬌小姐自己報, 這可能嗎? 這個思想工作做的通嗎?溫嬌小姐每天面對著這個殺夫仇人她會怎麼想? 白天的要伺候他吃, 天黑了還要陪他睡, 她就這么眼睛一閉, 天天忍著緊他折騰啊? 還要忍上一十八年, 我們的溫嬌小姐她忍受的了么?!如果她無法忍受, 那麼, 她絕對會採取以下兩種措施之一:
1.幹掉兇手。 2.幹掉自己。
可是, 無論是幹掉兇手還是幹掉自己, 都會導致玄奘長大了不能報仇。因此, 要使玄奘長大了能親自報仇, 我們的溫嬌小姐她既不能幹掉兇手也不能幹掉自己。那麼, 究竟怎樣才能讓溫嬌小姐既不幹掉兇手也不幹掉自己, 並且心甘情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呢?
(2) 《西遊記》中最大的秘密
陳光蕊中了狀元,跨馬遊街, 遇丞相之女殷溫嬌打綉球招親, 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當晚就拜了堂, 入了房。第二天一大早就攜美妻赴任去了。 真是爽啊! 就連作《證道書》的殘夢道人澹漪子老前輩都羨慕的不得了, 在此處夾批曰:「真快活!狀元易中,此景難逢。」可是, 真快活嗎?這裡面的問題實在是太大了! 我們先來研究一下陳光蕊赴任的路線:
京城——陳光蕊家——萬花店——洪江渡口——江州。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遠? 原著中作者已經給出了答案。陳光蕊與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二人同攜素手,共入蘭房。次日五更三點,太宗命光蕊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相府, 攜妻前往。路上, 「光蕊便道回家」。可見陳光蕊的家住在京城與江州之間, 因為是順路, 便道, 所以陳光蕊順便接老母一同上任。母親張氏大喜,當日即行。
一、從京城到陳光蕊家有多遠?
後面玄奘見婆婆時有交代: 玄奘領婆婆到劉小二店內,又將盤纏與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 這個「月余」是指:
1. 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後再返回江州去復仇, 等一切事情都辦完了, 再來萬花店接婆婆, 只在1個月左右的時間。
2. 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 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 然後就馬上直接過來萬花店, 約需1個月左右的時間。
玄奘是出家人, 一般是不會打誑語的, 何況還是自己的婆婆, 所以,這個時間他應該算的還有多的, 也許還要不了1個月。他給了婆婆約1個月左右的生活費。若按1, 從京城到陳光蕊家, 最多隻在3天左右。 若按2, 從京城到陳光蕊家, 最多隻在10天左右。(一月30天, 減在京城外公家住2天, 一來一回各14天, 減去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的4天, 約為10天。) 而事實上是第一種。
二、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有多遠?
當日即從陳光蕊家出發, 「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數日」, 為幾天, 一般指3天, 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如果超過10天,就是十數日。所以從陳光蕊家出發, 到萬花店, 約有4天左右。總之,「數日」不會超過10天時間。在萬花店, 母親張氏養病誤了2天, 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
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恐添疾病。你可這里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議,就租了屋宇,付了盤纏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陳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 母親叫他們先走。於是, 他們在第3天先走了。
三、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遠?
在萬花店門前,陳光蕊問漁人:「這魚哪裡打來的?」漁人道:「離府十五里洪江內打來的。」 可見有十五里遠,這是洪江打魚的地方,並不是洪江渡口。渡口要遠一些,原文中寫道:「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曉行夜宿,是一個成語,指天明趕路,直到夜裡才住下來。也就是當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時候, 到達的洪江渡口。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時間。緊接著:「不覺已到洪江渡口。只見梢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於是,陳光蕊夫婦誤上了賊船。「光蕊令家僮將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齊齊上船。」就在當天夜裡,陳光蕊遇害。「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裡去了。」
四、從洪江渡口到江州, 已經不遠了。
劉洪、李彪,候至夜靜三更,先殺家僮,次將光蕊打死, 拋屍洪江。「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 殷小姐相從劉洪, 只因身懷有孕。又行了幾日,才到的江州。
好了! 真相已經出來了。 我們可愛的殷溫嬌小姐在和陳光蕊同志結婚的第二天一大早, 「五更三點,文武眾臣趨朝」後,得到皇帝聖旨, 開始遠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點,約為現今的早上5點10分左右。這個時候,陳光蕊正在朝廷裡面等待調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一宵是多久? 一夜! 即使沒有一夜, 也有大半夜! 至少得轉鍾兩三點。 也就是說,兩個人在一起睡的時間,只有一兩個小時左右。陳光蕊的酒量如何? 精力如何? 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問題, 但畢竟是「共入蘭房」了。這一兩個小時有沒有發生性關系? 不好說, 就算真的發生了, 有沒有受孕? 又不好說, 就算一槍命中懷了孕, 還是說不通!因為從溫嬌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算起, 到老公被殺, 上面已經算的極為清楚,按多的算: 只有18天, 若按短的算: 僅僅只有8天時間!而溫嬌小姐竟然已經確認自己懷孕了!按醫學常識, 一個女的, 在受孕後,出現妊娠反應的平均時間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那麼,溫嬌小姐怎麼在8—18天內就確認懷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這「未知男女」就是懷孕有一向時了, 而不是剛剛才發現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說:溫嬌小姐肚子里懷的這個孩子, 是在結婚之前就已經有了, 而絕對不可能是新科狀元陳光蕊的!只有這一種解釋,才說得通!這種說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但只能這樣解釋。
是不是我故意要嘩眾取寵呢?不是的。因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還藏有很「鐵」的證據,不信的話,請翻閱《西遊記》第37回, 三藏道:「...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占,經三個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師,救養成人...」「經三個月」這四個字說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陳光蕊死後三個月出生的! 陳光蕊與溫嬌小姐結婚的時間,可以被證明的,只有8—18天。而無論如何,也證明不了有六、七個月之久。因為結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欽限緊急」、「勿誤期限」,不可能走了七個月還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親溫嬌小姐,在認識陳光蕊之前就已經懷孕有幾個月了。是實,無誤。
(3) 殷小姐為什麼要綉球招親
丞相殷開山有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綵樓,拋打綉球卜婿。丞相的姑娘為什麼要打綉球招親? 綉球招親是一種近乎荒誕的婚配方式, 打著誰, 嫁給誰, 賴都賴不脫的, 丞相會同意嗎?! 這樣一個嬌女兒, 絕對是大美女一個, 怎麼可能亂嫁呢?再看看這大街上, 什麼樣的人沒有啊, 撿破爛的, 討米要飯的, 都可以來「重在參與」一下, 綉球往大街上一扔, 誰搶到了, 小姐就歸誰, 哪管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她的父母就忍心這樣糟蹋作踐自己的女兒? 一般來說,拋打綉球卜婿,是有一個「人選范圍」限定的。 比如說,被選擇的對象,當大於或等於兩人以上時,他們現有的外部條件已知都基本上一致,家庭條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實在是不知道該怎樣選擇了,才用打綉球的方式,聽天意。這樣選出來的結果才是合理的。因為這個「人選范圍」已經決定了這個范圍之內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
而溫嬌小姐打綉球的「人選范圍」是什麼呢?並沒有既定的選擇對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唐王御筆親賜狀元,(陳光蕊)跨馬遊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開山門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綵樓,拋打綉球卜婿。適值陳光蕊在樓下經過。」 陳光蕊中狀元後,騎著馬是在大街上遊街,這「不期」、「適值」、「經過」就充分說明了陳光蕊並沒有存心要走到這里來,更沒有走到丞相府里去。陳光蕊在大街上隨機漫步,僅僅只是路過這里而已。那麼,溫嬌小姐對著大街上的所有人拋綉球,打著誰, 就嫁給誰, 很顯然是不合理的。
拋這個綉球, 百分之百的有問題!現在既然這樣做了, 那就一定有「不得不這樣做」的原因。這個原因, 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說的: 小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已經被人搞大了!這個證據是確鑿的。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 而且她的爹媽肯定是已經知道了, 所以才會如此急切切地辦這個綉球招親。怎麼說是急切切地呢?你看:「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猛聽得一派笙簫細樂,十數個婢妾走下樓來,把光蕊馬頭挽住,迎狀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贊禮,將小姐配與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岳丈、岳母。」 也就三五分鍾的事兒, 我們的陳光蕊同志還沒有反應過來, 就已經結了婚!
古代的人結婚雖然不需要辦理結婚證, 但程序也夠復雜的, 我們只按最簡單的說, 納采禮是要擇吉日的, 合婚壓庚是要擇吉日的, 定親過門也是要擇吉日的, 迎娶拜堂, 都是要選擇吉日的啊!不擇吉日, 難保白頭攜老, 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 丞相根本就等不了, 所以,乾脆全部省了, 直接拉進來就拜堂入洞房, 多省事兒。甚至連姓什名誰, 家居何處, 是否婚配, 這些最起碼的都沒有問, 反正是打著你了, 你不許賴婚! 盡快的把小姐嫁出去, 只要是個男人就行, 這就是綉球招親的真相!
有的朋友說, 丞相辦這個綉球招親, 就是沖著「新科狀元」來的。這個是說不通的。因為:
1. 丞相的女兒一般要配皇親國戚的, 即使嫁省長都虧了, 新科狀元才市長的級別, 在丞相的眼裡,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點。
2. 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狀元, 就會請人去探, 去說, 也不至於當街拋打綉球,讓別人也有搶到的機會。
3. 如果目標就是新科狀元陳光蕊, 那麼,小姐打的准嗎? 萬一打到別人了怎麼辦?
4. 或是陳光蕊根本就不走到這條街上來, 咋辦?
可見, 小姐打綉球招親的目標, 並不是專沖著「新科狀元」來的, 而是任何一個男人。事已至此, 又能咋辦呢? 盡量地朝著看的順眼的男人打唄。小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被人搞大了, 當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頓呵斥, 但不管怎樣, 做爹媽的還是得為女兒掩羞遮醜, 所以, 綉球招親就是一個較好的補救辦法。那麼, 除了拋綉球招親之外, 還有沒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 比如說: 是誰搞的小姐, 就把小姐嫁給誰, 小姐情郎, 兩全其美, 這樣豈不是更好? 這個方案才應該是首選啊, 丞相為什麼不採納呢?
假設1: 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麼, 小姐的情郎當時就應該在現場, 正等著接綉球咧, 只怪小姐沒打准,「恰打著陳光蕊」而已。但這也說不通, 因為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綉球招親了。
假設2: 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而採用綉球招親, 打著誰, 嫁給誰, 那麼, 其背後的隱意就是: 可以嫁給大街上的任何一個人, 也不成全你! 但這也說不通, 情郎也可以來搶到綉球啊。
所以, 這兩個假設都不能成立, 既不是丞相允許小姐嫁給情郎, 也不是丞相不允許小姐嫁給情郎。那麼,問題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這一邊, 問題是出在情郎這一邊! 是這個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 又把她甩了, 不要她了!怎麼辦呢? 眼看著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來, 丞相也沒招了, 時間緊迫, 那就打綉球吧, 打著誰, 嫁給誰, 只要是個男人就行。
(4) 唐僧的親爹究竟是誰
唐僧的親爹絕不是新科狀元陳光蕊, 因為他的母親溫嬌小姐與陳光蕊結婚的時間僅為8至18天, 這么短的時間, 溫嬌不可能確認懷了孕。並且,在陳光蕊被水賊劉洪打死後,只三個月,溫嬌就生了唐僧。
那麼,唐僧的親爹究竟是誰呢?
這很不好猜。與溫嬌小姐相關的丞相府內外、甚至朝廷等等,只要是有可能產生接觸的所有成年男性,從理論上講,都是值得懷疑的對象。而單單只能排除陳光蕊一個人。 因此,嫌疑對象非常多。我們採用「假設--求證」的方法來論斷推理,那麼,假設誰最合適呢?我認為假設那個「水賊劉洪」,才是最合適的。因為:只有「當唐僧的親爹為劉洪」的時候,才能夠將全文中所有的謎團、矛盾一一破解開來! 才可以在邏輯關繫上,全部准確無誤。而假設其他人則都不能。當唐僧的親爹是劉洪的時候, 我們的溫嬌小姐才會心甘情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 才會過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屬於自己的日子。在溫嬌小姐眼裡, 劉洪才是真正的情郎, 一個為了自己才殺人的人而已。
否則就根本無法解釋如下事件:
1. 為什麼溫嬌小姐有條件報仇,卻一直沒有報仇?
2. 為什麼溫嬌小姐有條件自殺,卻一直沒有自殺?
3. 為什麼直到劉洪死了之後,溫嬌小姐也自殺了?
為什麼?因為劉洪才是溫嬌小姐的情郎!只有這樣才解釋得通。
當年在洪江渡口, 劉洪、李彪兩個水賊殺了陳光蕊,如果真的只是為了劫財劫色, 那麼, 這兩個水賊就會財物平分, 女人也要平分, 先輪奸, 再商量: 這個女人究竟是殺掉, 還是藏起來壓寨。可都不是, 錢也沒要, 居然是: 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我們再看這一幕的細節:「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 家僮是「殺」的, 一刀就解決了, 光蕊是被「打」死的!打, 比殺要慢得多, 劉洪為什麼要打? 打是在泄憤,多數是邊打邊罵:「我叫你干...!」
小姐見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將身赴水,劉洪一把抱住道:「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這句話真是耐人尋味啊, 你若跟我過日子的, 我也不計較你跟陳光蕊的事了, 反正你已經有了我的孩子, 你若不跟我過日子, 我就跟你一刀兩斷! 劉洪若真的是劫色, 根本就用不著說這番話了, 先捶她兩捶, 看她老不老實!而作者用的「一刀兩斷」這個詞實在是妙啊。各位看官, 你們都以為劉洪是要殺小姐么? 不是滴, 是在用「分手」嚇唬小姐!
「一刀兩斷」,百分之百的指「分手」! 為什麼?因為小姐本來就是准備去跳河自殺的呀, 你還再用殺她嚇唬的了么?! 所以, 小姐不是怕死, 而是怕分手! 劉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 為什麼又不要她了呢? 現在怎麼又在船上呢? 只有一種解釋: 劉洪的家庭反對他娶溫嬌小姐。劉洪與溫嬌應屬自由戀愛, 因為家庭反對, 才不能結婚,不能去搶綉球, 如果是他自己不愛小姐了, 他現在也不會化裝偷跑到這船上來打死陳光蕊。 現在, 已經把光蕊打死了, 你若不從我, 我就再回去, 看你怎麼辦! 小姐怕的就是這。
劉洪的家庭勢力一定不小, 如果比丞相低, 也不敢那樣做, 兩家大概是勢均力敵, 而且是對頭, 這從後面可以看的出來, 劉洪在官場上應付自如, 絕不是一梢公水賊做得了的, 丞相在知道真相後, 一紙公文就能解決的問題, 卻要跑到皇帝那兒討來六萬御林軍去剿, 就說明劉洪的家庭勢力不是那麼好對付的!
各位看官啦, 看書得仔細, 作者這樣寫, 都是有用意的, 你自己想不通了, 卻說作者水平臭, 這是什麼道理?!劉洪是愛小姐的, 因為小姐已經結了婚, 劉洪的爹媽才放鬆了監控, 劉洪才得以脫身, 尾隨而來, 買通開船的李彪, 化裝成梢公, 打死光蕊, 與小姐私奔, 改名換姓, 連顯赫的家世都放棄了, 情願與小姐躲在江州過小日子。如果是在京城, 那她們就是不可能的故事。
劉洪必然是深諳官場之道, 行事分寸恰倒好處, 才得以十八年來不升不降不調不露。否則,一個水賊又怎麼能夠勝任得了!不露出馬腳才怪咧!小姐十八年來必然是經常寫信回去: 爸媽, 我很好, 很幸福, 勿來, 勿念, 光蕊工作很忙, 有時間我們就回來看您。小姐要是不幫劉洪打掩護, 請問:她能瞞得住一十八年嗎?! 你怎麼解釋?!
詳細分析:
1. 丞相這邊為什麼丞相沒來看過她?這只有兩種情況:
a. 是丞相不想見到她!自從女兒出了丑,希望快點把她嫁出去,越遠越好!
b. 是小姐寫有隱瞞真相的信件寄來,才可以阻止丞相過來看她。
以上任何一種情況,都可以導致丞相沒來看她。
2. 小姐這邊:小姐如果想報仇,十八年中一定有機會寫信回去。但是一直沒有。這就足以證明小姐寫有隱瞞真相的信件寄回,或是沒有任何信件寄回。總之是沒有揭發劉洪。所以,只有這樣解釋,邏輯上才是通順的。若只按表面文字, 劉洪只見了小姐一眼, 就被迷住了, 頓時淫心大發, 殺人劫色, 何等的猖狂! 大家可以想像得到,這究竟是個怎樣的色魔?那他怎麼當了市長之後,反而又收斂了呢? 按這個色魔的本性, 再加上江州土皇帝的權利, 應該更加有條件濫發淫威才對啊, 應該比原先更加色膽包天才對呀。可是他跟小姐過的一直很好, 從小姐要僧鞋, 找寺院這一段可以看出, 他都是順著小姐的。直到丞相發兵來捉, 從夢中驚醒, 也沒有發現他有一妾。可見劉洪其實根本就不是什麼色魔。 如果小姐懷的那個孩子(唐僧), 不是劉洪的, 劉洪會對小姐這么好? 而且十八年來,人都半老了, 還這么好, 那就只能說明: 小姐與劉洪才是真正的原配夫妻。而且從感情上講, 比任何一對夫妻都要好的多。
(5) 小姐為什麼要棄嬰江中
上回推出的結論:劉洪與溫嬌才是真正的的原配夫妻,而唐僧則是劉洪與溫嬌所生。只有這樣解釋,邏輯上才是清晰、通順的。但是,有的朋友可能會有疑問:既然唐僧是劉洪與溫嬌所生,那麼, 劉洪又怎麼會要殺掉自己的親生兒子呢?今天就來解答這個問題。
「忽然劉洪回來,一見此子,便要淹殺」。 是不是真的如此呢?事實上,劉洪並沒有殺這個孩子。 劉洪打殺陳光蕊與家僮的時候,是何等的干凈利索!那麼,請問:劉洪如果要想殺掉一個嬰兒,究竟簡不簡單? 究竟需要耗費多少必要時間?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只要劉洪願意,可以在任意時間,採用任意手段,馬上令這個嬰兒當場斃命!可是他並沒有這樣做。
劉洪如果要殺一個嬰兒, 只要一秒鍾, 怎麼可能拖了一個月還不動手呢? 嬰兒的下落,究竟是怎樣一回事呢?原文中寫道:「幸喜次早劉洪忽有緊急公事遠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賊人回來,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拋棄江中,聽其生死。」 由此可見:做出這個棄嬰決定的人,並不是劉洪,而是小姐本人。小姐是在背著劉洪的情況下,一個人偷偷跑到江邊去棄嬰的。
那麼,小姐為什麼要棄嬰江中? 一般的說法是:小姐擔心劉洪害死兒子。這個說法根本就是說不通的!因為把嬰兒拋棄到江中去,嬰兒在江中只可能死亡的更快!這個行為所產生的後果,要比她所擔心的可能發生的後果還大些,還快些。所以從邏輯上就是說不通的。
各位女士先生們啊, 憑良心說, 把自己的孩子拋棄江中,聽其生死, 還有沒有這個嬰兒活的命?! 這個嬰兒能夠被他人撿到的幾率究竟有多少?
如果她真的是希望這個嬰兒活,那麼,她至少有以下辦法:
1. 她可以向劉洪求情,她完全能夠求得了這個情, 反正我已經順了你, 你就饒了這孩子一命吧。總要比丟在江里好得多!怎樣證明她能夠求得了這個情呢?那就是:從孩子一出生就要殺掉,一直到滿月了,還沒有殺掉。這就說明小姐求情很有效, 劉洪已經饒了這孩子一命。
2. 她可以把孩子放到街上人多的地方去,這樣,孩子被別人撿到的概率只會更大。總要比丟在江里好得多! 她是怎樣做的呢?她是直接抱著孩子往江里丟。原文中寫道:「正欲拋棄,忽見江岸岸側飄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禱,將此子安在板上,用帶縛住,血書系在胸前,推放江中,聽其所之。」 可以想像得到,要是沒有那片木板忽然飄過來,孩子肯定就直接拋向了江中! 就是有那片木板托著,孩子在江中飄盪,也不是很容易就能被人發現的!只要有兩三天沒被人發現,那麼,這個嬰兒就會必死無疑!!!既然她怕劉洪謀害此子, 性命休矣, 難道她丟棄江中, 聽其生死, 不一樣也是性命休矣?!甚至,死的還要更加快些! 所以,把孩子丟往江里,就是很有問題的做法。
那麼, 溫嬌小姐究竟為什麼要拋棄掉自己的孩子呢? 書中有很明確的答案。 因為在唐僧出世的時候, 有一個叫南極星君的神仙跑來告訴溫嬌小姐說: 「此子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閑。」這就是告訴她, 你的兒子不會死的, 將來還很不一般。南極星君又交代她說「汝可用心保護。」可是,她並沒有用心保護, 不但不用心保護,反而還往江里扔, 往江里扔,就是要他死!
為什麼要他死? 就是因為南極星君對溫嬌說: 「汝夫已得龍王相救,日後夫妻相會,子母團圓,雪冤報仇有日也。」聽到這番話, 小姐的反應很不正常。。。。。
建議你看看《煮酒探西遊》這本書。
❽ 唐僧的母親被強盜霸佔18年,為什麼沒有逃出來
按照《西遊記》的記載,唐僧的母親也就是殷小姐確實是被強盜劉洪霸佔了十八年,在這十八年當中殷小姐其實是有很多機會出來揭露劉洪,即便自己不出來揭露劉洪,也有的是機會找自己的老爸前來搭救,但她並沒有這樣做,其中的原因也並不是我們表面上所看起來的那樣,另有隱情。

這一切故事的背後,其實是觀音的安排
說白了,就是留著經驗讓唐僧出來刷的,不然九九八十一難怎麼能湊齊呢?所以整個故事的第二層邏輯其實就是取經的大業,凡間有凡人的安排,而在仙界則有大仙的安排,凡人所有的行為,都沒有超出觀音的計算。
❾ 西遊記書我看了不下三遍,近日在天涯看到別人討論,發現好多情節我不知道,哪裡有完整版的
哎呀,樓主見怪了。
玄奘根本就不是陳光蕊的兒子,他是劉洪的兒子,他媽之所以自盡是因為覺得跟劉洪這個水盜在一志這么多年,對不起陳光蕊所以才死的。
這一切一切都在九九八十一難中,所謂難都是佛主給按排的,也就是說這一切都是佛主按排的。
有空看看這個BLOG吧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372048845_9_1.html
❿ 西遊記的附錄
西遊記附錄
陳光蕊赴任逢災 江流僧復仇報本陳光蕊喜中狀元,招為宰相女婿,被任為江州州主。上任途中被船家劉洪害死,其妻被搶,劉洪冒保赴任。陳被龍王救活,收於龍宮。
其妻生子,拋於江中。被金山寺長老所救;起名江流,後又起法名玄奘。長老為其說知身世。玄奘尋見母親。後徑往京師,找外祖訴冤。劉洪被處極刑。陳光蕊還陽。玄奘入洪福寺繼續修行。

(10)萬花店西遊記擴展閱讀;
1986年版電視連續劇《西遊記》的總導演楊潔去世了。消息被證實後,《西遊記》引起了人們的追思和懷念,甚至引發追問:為什麼我們很難再拍出那樣的經典了?
到現在為止,還有一些觀點不認同1986年版《西遊記》,原因是在它所誕生的特殊年代裡,電視節目還是一個新鮮事物,西遊故事更停留於紙張和口頭傳播,以至於當它被搬上熒屏時,註定了其成功具有偶然性。
這類說法其實並沒有看到在這以後的30年間,老版《西遊記》成為寒暑假被重播最多的電視劇,超過了3000次,足以申請吉尼斯紀錄。可見,《西遊記》不僅僅是幾代人的記憶,更是歷久彌新、更顯珍貴的經典之作。
事實也證明,後來的西遊故事幾經翻拍,有的紅極一時,有的票房不俗,但都沒有在口碑上超越前作。 在分析這種現象時,楊潔曾經在一次訪談中說到了「西遊精神」,她的具體解釋是:「因為我們是在搞藝術,沒有為錢,沒有為名,沒有為利。」
這話極有概括性,就拿錢來說,在資金極為有限的情況下,劇組把大部分錢投在了取景和特效上,演員工資最多70元錢。雖然在今天看來,這些效果、道具依然很粗糙,但觀眾的捧場,恰恰說明它是一部靠藝術取勝的作品。
《西遊記》之所以長盛不衰,就是因為楊潔所言的「西遊精神」,它不僅展示了一代電視人對待作品的純粹態度,更是以其中頗高的藝術含金量取勝,至今仍為人津津樂道。 」西遊精神」在哪裡?答案藏在創作態度里。
該作品拍攝經年累月,困難的時候只有一台攝像機,但劇組所有人都不畏艱難,認真對待自己的角色。比如飾演「孫悟空」的六小齡童,世家出身,三代人專注演猴戲,「練就七十二變,才能笑對八十一難」,
無論是翻筋斗雲、撐竹筏出海,還是在黑風山打鬥、打死九尾狐等,基本上都不用替身;又如「豬八戒」,早上精神足,釘耙都是扛在肩上,下午的鏡頭就是拿在手上,傍晚就是在地上拖了;連不發一言的白龍馬,都絕少用特效和替身,跟隨劇組走遍了中國。
「西遊精神」在哪裡?答案更見於藝術追求。比如文字,全劇不過25集,一些精彩的打鬥戲被剪掉了,卻留著木仙庵三藏談詩一段;又如在原著里,紅孩兒問觀音菩薩:「你是孫行者請來的救兵嗎?」
但在編劇的筆下,「孫行者」被改為「猴子」,既保留原著味道,又平添生動;再如配樂,唐僧離開女兒國時,插曲就是許鏡清譜寫的《女兒情》,歌詞寥寥幾句,將唐僧和女兒國國王的內心揣摩得透亮;還有,電視曾將「車遲國鬥法」的「破爛流丟一口鍾」理解為敲鍾,經觀眾提醒後,便立馬將敲鍾改為了僧衣。
凡此種種,不一而足。但就是如此純粹的「西遊精神」,在總導演楊潔後來的自傳里,仍然被形容為「我心中永遠一個結、一個痛」,原因是她認為拍得仍然不夠好。如果對比今天小鮮肉當道、電視劇注水圈錢的現狀,這簡直令後來人羞愧難當!
想來大約如此,現代社會心浮氣躁,聰明人太多了,大家普遍追求投資少、周期短、見效快的即時利益,就連影視作品也大都是快餐品,連基本的質量都顧不上,還談什麼藝術追求?
如今提倡「工匠精神」,意指工匠以極致的態度對自己的產品精雕細琢、精益求精。楊潔那一代電視人的「西遊精神」,何嘗不就是今天我們所說的「工匠精神」?就這一點而言,那種每個人各司其職、追求極致的精神態度,至今仍然值得我們學習!
